门诊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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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会诊与转诊制度

医疗会诊与转诊制度

医疗会诊与转诊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医院内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医院特订立本制度,明确医疗会诊与转诊的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以确保医患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 定义2.1 医疗会诊指由一名或多名医疗专家构成的团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和讨论,供应多学科的医疗建议和决策的过程。

2.2 转诊指由一名医生将患者从一级医疗机构或一个科室转至另一个科室、医院或医生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或建议的过程。

3. 医疗会诊管理3.1 全部医疗会诊须可靠记录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包含参加会诊的医生姓名、会诊时间、会诊内容、看法和结论等。

3.2 会诊应由会诊组的负责人组织召开,确保会诊质量和效果。

3.3 会诊组负责人应负责组织会诊,协调各专科医生的行动,保证会诊报告准确及时完成,并下达会诊看法。

3.4 会诊报告应包含会诊看法、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等内容,并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及时告知主治医生和患者。

3.5 患者如有需要,可要求参加会诊讨论和提出疑问,医院应供应必需的沟通渠道和支持。

4. 转诊管理4.1 转诊应遵从相应的转诊协议和规定。

4.2 一级医疗机构的医生应充分了解本身的专业本领和资源,确保可供应合适的医疗服务。

4.3 转诊应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的需要以及患者的意愿,并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4.4 转诊应事先与接收医生沟通,并及时供应转诊资料、病历、影像资料和检查结果等。

4.5 接收医生应及时接收并评估转诊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计划,并及时予以回复和处理。

4.6 转诊患者的病情变动、治疗效果等应及时告知转诊医生。

4.7 转诊患者经治疗后如有需要再次返回转诊医生处就诊的,应依照医疗会诊的程序进行沟通和布置。

5. 工作流程5.1 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会诊与转诊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5.2 患者在需要医疗会诊或转诊时,应及时向主治医生提出申请。

5.3 主治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决议是否进行医疗会诊或转诊,并如实记录在电子病历系统中。

医院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医院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医院门诊会诊转诊制度简介医院门诊会诊转诊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不同医院之间,在患者就诊过程中进行医疗信息共享、专家会诊和转诊安排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医疗服务。

一、会诊需求的确定和申请1. 确定会诊需求医生在诊断或治疗过程中,如果遇到复杂的病例,或需要其他专科或专家的意见时,可以考虑进行门诊会诊。

会诊通常用于确认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提供二次意见或解决病情不明确的问题。

2. 申请会诊医生需要填写会诊申请表,并提供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资料和已有的检查结果。

会诊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 申请科室及医生的信息 -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等)- 病情摘要 - 已有的检查结果 - 会诊目的和所需专科二、医院内部会诊流程1. 会诊审核医院内部的会诊审核团队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会诊。

审核考虑的因素包括会诊的必要性、紧急程度、申请医生的资质和患者的病情。

2. 会诊安排审核通过后,会诊安排团队将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选定相应的专科和专家,并安排会诊时间和地点。

会诊安排通常会尽量满足患者和医生的时间安排。

3. 会诊过程会诊过程中,申请医生将会患者的病历资料和申请表提交给参与会诊的专科和专家。

会诊专家将会仔细阅读患者的资料,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会诊结果和反馈会诊专家将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会诊过程提出诊断结果、治疗建议和转诊意见。

会诊结果将会由申请医生收到,并及时反馈给患者。

三、医院间会诊转诊流程1. 跨医院会诊需求当医生在本医院内无法解决问题时,可通过医院间的合作与协商,申请跨医院的会诊和转诊。

跨医院会诊通常用于复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涉及多个专科或需要其他医院的特定设备和技术的情况。

2. 跨医院会诊申请和安排申请医生需要填写特定的跨医院会诊申请表,并提供患者的病历资料和已有的检查结果。

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 申请医院和科室的信息 - 接诊医院和科室的信息 - 患者基本信息 - 病情摘要 - 已有的检查结果 - 会诊目的和所需专科跨医院会诊安排需要双方医院协商确定会诊的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并确保会诊的顺利进行。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会转诊管理,提高会转诊质量及效率,使患者得到最佳的诊疗服务。

二、适用范围参与会诊转诊医疗活动的临床、医技及后勤人员。

三、会诊转诊管理细则(一)会诊范围1.凡遇疑难病例,科内或院内诊治困难者。

2.本科首诊他科病人或待诊病人确诊为他科疾病者。

3.本科病人合并他科疾病需协助诊治者。

4.急会诊适用于患者疾病超出本科室诊疗范围和处置能力,且经评估可能随时危及生命,需要院内其他医师立刻协助参与抢救的急、危、重病人。

(二)会诊人员要求1.急会诊由住院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先行到达会诊科室会诊,必要时通知二线医师到场完成进一步会诊处置。

2.普通会诊由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质人员承担,部分高级职称少于3人的科室,可由3年以上高年资主治医师。

3.院级多科会诊须由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质人员承担。

部分副主任医师资质少于2人(含)的科室,经科室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后,可由3年以上高年资主治医师参与。

4.上述会诊医师若不能处理会诊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到场指导会诊。

(三)会诊时限要求1.急会诊应在接到会诊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现场;东西两院区急会诊3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

2.普通会诊应在收到会诊单后24小时内完成。

东西两院区普通会诊24-48小时内完成。

(四)会诊程序1.科间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专业组组长同意后,在病程记录注明后书写请会诊申请单,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安排相关亚专业医师规定时限内前往会诊,会诊医师到达申请会诊科室后,主管医师或住院总医师须到场介绍病情并协助会诊工作的开展。

2.科间急会诊急会诊适用范围:患者病情突然变化加重,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已知患者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危重症患者抢救,需他科协助等情况。

由经治医师提出,经专业组组长或二线及以上医师同意后,电话通知相应科室急会诊,同时书写请会诊单,被邀请科室医师在接到会诊电话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请会诊科室会诊,若不能处理会诊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到场指导会诊,请会诊科室医师必须到场介绍病情并协助会诊工作的开展。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院会诊和转诊的效率与质量,规范医疗服务流程,确保患者获得及时和恰当的医疗照料,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会诊与转诊定义1.会诊:指基层医生或科室医生为了确诊、治疗或手术方案订立等目的,需要请教其他医生或专家的看法时,向医院内其他科室或外部专家寻求技术引导或诊疗方案看法的行为。

2.转诊:指基层医生或科室医生在患者病情较为多而杂或需要进一步特地检查、治疗或手术时,将患者转至其他科室或外部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

三、会诊转诊程序1.基层医生或科室医生在认定需要会诊或转诊的情况下,应填写《会诊转诊申请单》,明确患者的基本信息、初步诊断、病情描述、会诊或转诊的目的等相关信息。

2.申请单需经科室主任或当值医生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至医院的会诊转诊中心。

3.会诊转诊中心依据患者的需求和病情紧急程度,布置会诊或转诊的具体时间和地方。

4.进行会诊时,医疗机构应供应明确的会诊问题,并将会诊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方,为申请方供应合理的医疗决策依据。

5.进行转诊时,医疗机构应供应转诊看法和建议,并与转入医疗机构进行有效沟通,确保患者获得安全顺利的转诊服务。

四、会诊转诊条件1.会诊条件:a.患者病情多而杂,需要多学科联合会诊进行综合评估的情况。

b.基层医生或科室医生诊断不明确,需要其他专科医生作出诊断的情况。

c.有可能需要手术干涉的疑难病例。

d.有可能需要进一步特殊检查或治疗的病例。

2.转诊条件:a.患者病情需要更专业的医疗机构供应连续治疗或手术的情况。

b.患者需要进行特殊检查、诊断或治疗,而本医疗机构无法供应的情况。

c.需要多学科合作或有可能需要多阶段治疗的病例。

d.患者自己乐意要求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的情况。

五、会诊转诊责任与义务1.申请方(基层医生或科室医生):a.准确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检结果和诊断情况,供应完整的申请料子。

b.按规定程序填写申请单,并认真描述会诊或转诊的目的和问题。

c.搭配会诊转诊中心的布置,供应患者相应的资料和检查结果。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患者需求的增加,门诊会诊转诊制度在医疗卫生领域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门诊会诊转诊制度的定义、目的、过程和优势。

一、定义门诊会诊转诊制度是指在患者因病就诊于一个医疗机构的门诊科室后,经确诊或患者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时,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将其转诊至其他医院或科室接受会诊或进一步治疗的一种制度。

二、目的门诊会诊转诊制度的目的在于提供患者更全面和专业的医疗服务,使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正确诊断和治疗。

通过会诊转诊,医生之间可以共享病例信息和专业经验,提高诊疗水平和治疗效果。

三、过程门诊会诊转诊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就诊和初步诊断:患者最初前往医疗机构的门诊科室就诊,医生会对其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

2. 判断是否需要会诊转诊: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医生会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会诊或转诊,并向患者解释原因和利益。

3. 确定会诊医生或医院: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推荐适合的会诊医生或医院,并向患者提供相关信息。

4. 联系会诊医生或医院:医生会与被推荐的会诊医生或医院进行沟通,安排会诊的时间和地点。

5. 会诊和诊断结果:患者前往会诊医院接受专家的会诊,专家根据病情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诊断,最后给出诊断结果和治疗建议。

6. 转诊治疗:如果会诊结果显示需要进一步治疗,患者可能会被转诊至合适的科室或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四、优势门诊会诊转诊制度的实施带来了许多优势:1. 综合诊疗:患者通过门诊会诊转诊制度,可以得到不同专家的综合诊断,避免了因个人水平和经验不同而导致的误诊和漏诊。

2. 提高效率:通过会诊转诊,患者可以不用反复就诊于多个医疗机构,减少了时间和成本的浪费。

3. 优质资源分配:会诊转诊制度可以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充分利用专家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提高了整体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4. 促进学术交流:会诊转诊制度可以促进医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高了医疗技术和诊疗水平的发展。

病患转诊与会诊规范制度

病患转诊与会诊规范制度

病患转诊与会诊规范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协作与沟通,规范病患转诊与会诊流程,特订立本规范制度。

二、病患转诊的定义病患转诊是指依据临床需要,将患者从一科室转至另一科室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过程。

三、病患转诊的程序1. 转诊需求确认(1)初步评估:主治医师接收患者后,第一时间进行初步评估,并推断是否需要进行病患转诊。

(2)科室沟通:如确实需要转诊,主治医师应与接收科室的主治医师进行沟通,明确转诊目的、病情进展、转诊看法等。

(3)转诊申请书:主治医师填写转诊申请书,并在上面注明转诊目的、病情描述、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必需信息。

2. 转诊审批与布置(1)医务科审批:转诊申请书由主治医师提交医务科审批,医务科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据需要向医院管理层请示。

(2)转诊合理性评估:医务科同时负责对转诊申请进行合理性评估,推断是否符合转诊条件与规范。

(3)转诊布置:医务科负责将转诊申请及评估结果转交给布置转诊的协调人员,由其依据患者情况和科室资源进行合理的转诊布置。

3. 转诊过程管理(1)转诊确认:接收科室在接收到转诊通知后,应确认是否有充分的床位和医生资源来接纳患者。

(2)转诊接收:接收科室负责接收患者,并进行入科评估、病情确认以及治疗计划订立。

(3)转诊沟通:接收科室主治医师与转诊科室主治医师进行沟通,了解病情背景、治疗方案等,并共同订立进一步的治疗计划。

4. 转诊结果反馈(1)转诊记录:接收科室应及时将转诊记录、病情变动、治疗效果等信息填写到患者病历中,并归档保管。

(2)转诊总结:转诊科室应对转诊的目的、过程、结果进行总结,及时向主治医师供应反馈,以便于改进当前及将来的病患转诊管理。

四、会诊的定义会诊是指为了解决特定病患疾病诊治中的难题或者寻求多学科的观点和看法而组织的医疗讨论会。

五、会诊的程序1. 会诊需求确认(1)主治医师推断:主治医师在治疗过程中,如遇到病情较为多而杂或需要多学科协作的病患,可对会诊需求进行初步推断。

门诊转诊制度模板范文

门诊转诊制度模板范文

门诊转诊制度模板范文一、目的为规范我院门诊转诊工作,确保患者得到更加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案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门诊科室及涉及转诊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转诊指征1. 患者经门诊就诊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

2. 患者病情复杂,需请上级医师或专家会诊。

3. 患者需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或手术,本门诊科室无法提供相应服务。

4. 患者就诊时出现紧急情况,需立即转往相关科室或医院。

5. 患者持有其他医疗单位的会诊意见,需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四、转诊流程1. 患者首次就诊时,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查体,并根据患者病情做出初步诊断。

对于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专家会诊。

2. 上级医师会诊后,如仍无法明确诊断或治疗,首诊医师应将患者病情报告给本科室负责人,并由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制定进一步治疗方案。

3. 如患者需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或手术,首诊医师应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并由负责人协调相关科室进行转诊。

4. 患者就诊时出现紧急情况,首诊医师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通知相关科室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

5. 对于持有其他医疗单位会诊意见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认真检查患者,并在会诊单上详细记录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并由门诊办盖章后转回原单位。

五、转诊注意事项1. 转诊过程中,首诊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会诊意见及转诊原因,并归入患者病历。

2. 转诊医师应向接收科室详细介绍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 转诊过程中,应确保患者及家属充分了解转诊原因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

4. 转诊医师应关注患者在接收科室的治疗情况,如有需要,可再次进行会诊或转诊。

5. 首诊医师应对转诊后的患者进行追踪,了解患者治疗效果,不断改进医疗服务。

医院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医院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医院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1、各科门诊医师遇到疑难病例,或门诊两次得不到确诊的病人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三次以上得不到确诊者要提请本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会诊,以提高三次门诊确诊率。

2、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会诊后仍不能确诊者,可根据病情需要,提请院内课间会诊,经治医师必须为患者建立门诊病历,详细记录病人的病史、体检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要求等。

3、门诊会诊病人同样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导医或门诊护士陪同患者前往会诊科室进行会诊,必要时可邀请会诊医师来科会诊。

4、接受会诊的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并将检查结果和诊疗意见详细记载在病历上,转回原科。

若诊治结果认为确是本科专业范围,要负责处理到底。

5、凡院内会诊难以解决需转往院外治疗者,按照我院《转院制度》的要求执行。

各科对门诊会诊、转诊病人应尽量给予优先处理,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外地患者及老年患者。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患者的就医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门诊会诊转诊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全面解析门诊会诊转诊制度的意义、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一、门诊会诊转诊制度的意义门诊会诊转诊制度是指由基层医务人员向专家发起会诊请求,专家在会诊中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为患者制定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案,并在必要时将患者转诊至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

这一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 提高诊疗水平:基层医疗机构通常具有较为有限的医疗资源和专科医师,而门诊会诊转诊制度能够将患者的病情及时传递给专家,促使专家为患者提供精准、个体化的诊疗方案。

2. 减轻患者负担:通过门诊会诊转诊制度,患者可以直接在基层医疗机构获得专家的意见,减少了患者因为长途奔波、高额费用而产生的不便和经济压力。

3. 加强医患沟通:通过门诊会诊转诊制度,基层医师与专家之间实现了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有利于基层医师的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

二、门诊会诊转诊制度的流程门诊会诊转诊制度的实施涉及到基层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和患者三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门诊会诊转诊流程:1. 患者就诊于基层医疗机构:患者首先前往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初步诊疗和检查。

如果基层医师认为需要进一步的专家意见,会提出会诊请求。

2. 会诊请求发出:基层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向指定的专家发出会诊请求。

会诊请求中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临床症状、检查结果、初步诊断等。

3. 专家会诊:专家收到会诊请求后,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可能包括对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建议、检查方案等。

4. 会诊结果反馈:专家在评估完患者病情后,将会诊结果反馈给基层医师。

会诊结果中应包含专家的诊断意见、治疗建议和随访计划等。

5. 转诊决策与执行:如果专家认为患者需要进一步治疗或检查,可能会建议将患者转诊至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

基层医师可以根据专家的建议和患者的意愿决定是否进行转诊。

2024年医院转诊转科制度(二篇)

2024年医院转诊转科制度(二篇)

2024年医院转诊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____,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
(一)会诊制度
1.门诊会诊
(1)凡连续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或其他需要会诊的门诊病人,经治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专家会诊。

(2)对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有困难者,应劝其住院。

2.科间会诊
(1)凡疑有他科疾病或需他科协助诊疗者,应及时进行科间会诊。

由诊疗组或科室提出,副主诊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会诊单。

(2)除指名特邀的医师外,被邀科室应安排副主诊医师及以上医师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

会诊医师若遇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3.紧急会诊
(1)申请及会诊应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被邀请医师必须随请随到,院内紧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紧急情况下可用术所限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病例,由经管医师提出会诊要求,经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处批准备案并联系,节假日由总值班批准和联系。

紧急情况下,由医务处或总值班直接批准。

(二)转诊制度
1.经管医师提出的转科建议,应经主诊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实施;转科前应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接诊科室应落实好床位。

2.拟转院者,应经科室讨论,科主任同意后实施;参加医疗保险
的病人,还应经医院医保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3.转出前经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转诊的目的及在转送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谈话记录,在患方签字同意后方可转送。

4.同意转科或转院的病人,有关科室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安排好
医务人员护送。

护送人员应随带必要的抢救器械、药品等,并做好有关病情的交接工作,其中对(疑似)传染病人还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科室如有困难,应及时报告医务处或总值班协调解决。

5.对转诊病人,有关科室应做好登记。

门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

门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

门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
一、门诊会诊、转科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平诊会诊由经治医生提出。

若病情需转科会诊者,医生在病历上写明会诊的目的、要求及请会诊的科室,嘱病人到挂号室挂号。

(二)科间急会诊,在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请会诊,被邀科室人员,必须随请随到,立即前往。

(三)会诊必须是应邀医师亲自前往,不允许电话会诊或口头会诊。

1.要求病历记录会诊科别、会诊目的。

会诊医师要认真询问病史,仔细诊查患者,完善必要的检查,按规定记录病历。

2.除专科以外的其他科会诊,会诊医师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3.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挂错号的病人由首诊医师检查处理,并向患者说明该看的科室。

二、门诊住院
(一)门诊符合住院标准的病人,医生与病房联系,医生开住院通知书,家属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二)病人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后住院。

三、门诊转院
(一)由于我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对不能诊治的病人,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并联系转诊医院,医生需开具转院单和病历摘要交给病人,需办理转诊申请手续的到医务处办理手续。

在病历上写明转往医院及转诊目的。

(二)病员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危重病人应向家属告知途中的危险,请家属签字,必要时派医护人员护送。

病人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人转去。

(三)需转院治疗的急性传染病病人,主管医生应提前通知传染病医院联系,经对方医院同意方可转入。

1。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首诊医生会诊转诊制度
一、门诊首诊医生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发现该病人患有与本专科特长不符的疾病时,
必须介绍该病人给本院相对应的专业科室进行会诊。

二、会诊方法:
1、首诊医生首先向病人说明会诊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专科会诊的优势。

2、由首珍医生填写”会诊单”。

3、病人持会诊单由导医导引安排或由首诊医生直接介绍给相应专科的专家进行会诊。

4、专家在会诊后,必须在会诊单上注明病人最终选择的诊治情况并签字。

三、具体会诊时间由首诊医生决定。

四、会诊专家和首诊医生必须互相配合,不得干扰、抵毁对方的诊疗意见,遇交叉治
疗同步进行时,以首诊医生的治疗为主、为先。

院外会诊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对于特殊病例可以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会诊对象:1、疑难病例。

2、三天以上未能明确诊断者。

3、治疗两周以上疗效差;不满意者。

4、患者本人积极要求会诊者。

途径: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填写会诊邀请单,经医务部审核同意后,将会诊邀请单
送往上级医院医务部,由上级医院根据我院的要求选派相关专业的专家,并通知来院会诊时
间。

确定时间后,及时通知患者按约定时间来院会诊。

会诊与转诊制度

会诊与转诊制度

会诊与转诊制度一、院内会诊、转诊:1、门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

如需要转科检查,可在门诊病历上注以“请××科会诊”字样,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应优先就诊,认真做好问诊、检查及处理工作,并详细记录。

2、住院病人院内科间会诊,需填写会诊单,并经主治医师签字后再送往应邀科室(值班时不受此限),除专科特殊需要外,一般不指定专人。

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会诊责任医师,急诊应随邀随到。

一般病人不超过24小时。

3、会诊时,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

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遇疑难、危重或处理有困难者,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

4、会诊后若需转科治疗,经管医师应开出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连同病人所有临床资料同时转出,派人护送病人至新科室,并交好班,接纳科室应优先照顾,不得推诿,及时书写接科录及开出医嘱。

5、院内集体会诊:因病情需要多科集体会诊,由需会诊科主任或负责人向医务科汇报,医务科同意后,确定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医务科派人参加,并做好登记和记录。

二、院外会诊、转诊:1、请院外会诊,除紧急情况外,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填院外会诊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医务科备案,方可邀请院外医师,并需按要求上报卫生局备案。

2、请院外医师会诊时,有关临床资料要准备充分,科室要有人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要谦虚,并认真作好记录。

三、外院请会诊、转诊1、因工作需要应邀外出会诊,原则上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应邀医师所在科室应及时派出,派出人员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者。

应邀外出会诊者,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应认真仔细,极端负责地对待这项工作。

2、经我院医师会诊同意转入我院治疗的病人,要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尽早安排住院治疗。

3、外出会诊医师回院后到医务科作好登记工作。

门诊医生下转诊患者规范制度

门诊医生下转诊患者规范制度

门诊医生下转诊患者规范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范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门诊医生在转诊患者过程中的行为,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流程的顺畅性。

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科室的医生。

二、转诊定义转诊是指门诊医生将患者从门诊科室转至其他科室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疗或治疗的行为。

三、转诊条件1.患者病情需要进一步的专科诊疗或治疗,门诊医生认为无法在门诊科室内解决的。

2.通过初步诊断,门诊医生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具备肯定的了解,并能供应相应的转诊资料。

3.患者自身需要和乐意接受转诊。

四、转诊流程1.门诊医生在初步诊断后,确定患者需要转诊,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2.门诊医生填写转诊申请单,明确填写患者的个人信息、转诊建议、转诊目的科室、具体原因等内容。

3.门诊医生将转诊申请单交与医院的转诊科室。

4.转诊科室依据患者的病情和转诊需求,布置相应的科室和医生接收患者。

5.转诊科室将接收患者的相关信息反馈给门诊医生,并将具体的转诊布置告知患者。

6.患者依照转诊科室的布置进行就诊。

五、转诊申请单的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门诊医生的姓名和工号。

3.患者的初步诊断结果和病情描述。

4.转诊的目的科室和具体原因。

5.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六、转诊资料的准备1.门诊医生应确保转诊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2.转诊资料包含患者的病历、化验报告、影像学资料等相关医疗记录。

3.转诊资料应与转诊申请单一起提交给转诊科室。

七、转诊费用和费用支出1.转诊费用依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由患者自行承当。

2.转诊科室应供应转诊费用的明细和支出方式,向患者进行解释和说明。

3.患者在接受转诊前,应明确知悉转诊费用,并进行费用支出确实认。

八、转诊结果的反馈1.接诊科室应对患者的转诊结果进行及时的反馈,包含治疗方案、效果评估等。

2.接诊科室将转诊结果反馈给门诊医生,门诊医生应及时记录和跟踪患者的治疗过程和效果。

九、转诊后的追踪管理1.门诊医生应定期追踪转诊患者的情况,了解患者在接诊科室治疗的进展和效果。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一、凡就诊三次不能确诊或治疗无效者,主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会诊,病情复杂者可作为疑难病历提请讨论,并予以记录。

如不提出会诊和讨论,延误病情或发生其他意外,追究个人和科室责任。

二、病情复杂需请他科会诊,首诊医师应详细填写会诊单,注明会诊科室及目的。

危重急诊病人,应护送并口头交班。

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接诊或前往会诊。

三、病情复杂需请二科以上共同会诊时,科主任向门诊部提出,由门诊部及时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若在夜间或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四、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认真负责,全面复习全部病案记录,补充询问有关病史,亲自检查病人,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五、对持有其他医疗单位会诊介绍信的患者,接诊医师要认真检查,并在会诊单上详细记录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门诊部盖章后转回原单位。

六、严格掌握转诊制度,转外院检查治疗的病人,主诊医师应详细填写病案,注明转诊原因,经本科负责人或最高级职称医师签署意见后才能转诊,本院可进行的检查项目,原则上不转外院检查。

门诊转诊工作制度范本

门诊转诊工作制度范本

门诊转诊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转诊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合理、及时的医疗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转诊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作用,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三条门诊转诊工作应遵循自愿、合理、及时、有效的原则,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第四条门诊转诊工作由我院门诊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临床科室及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门诊转诊工作。

二、转诊条件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进行门诊转诊:(一)患者需进一步检查、治疗、康复或护理等;(二)患者病情稳定,需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三)患者需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专家会诊或特殊检查;(四)患者因特殊情况,需在特定医疗机构就诊。

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不予转诊:(一)患者病情危重,需立即进行抢救;(二)患者已在本院或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且治疗方案已明确;(三)患者不愿转诊;(四)其他不符合转诊条件的情况。

三、转诊流程第七条转诊流程分为转入和转出两个环节。

第八条转入流程:(一)患者在原就诊医疗机构就诊时,由接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二)如需转诊,接诊医师向患者说明转诊原因及目的,征得患者同意;(三)接诊医师填写《门诊转诊申请表》,注明转诊原因、拟转诊医疗机构等;(四)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提交至门诊部;(五)门诊部审核通过后,通知拟转诊医疗机构,并将患者信息发送至接收医疗机构;(六)患者携带相关资料,到接收医疗机构就诊。

第九条转出流程:(一)患者在接收医疗机构就诊后,由接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回原就诊医疗机构;(二)如需转回,接诊医师向患者说明转回原因及目的,征得患者同意;(三)接诊医师填写《门诊转诊申请表》,注明转诊原因、拟转回医疗机构等;(四)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提交至门诊部;(五)门诊部审核通过后,通知原就诊医疗机构,并将患者信息发送至原就诊医疗机构;(六)患者携带相关资料,到原就诊医疗机构就诊。

医生会诊与转诊管理制度

医生会诊与转诊管理制度

医生会诊与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生会诊与转诊的管理流程,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基本权益,订立本医生会诊与转诊管理制度。

第二章医生会诊管理第一节医生会诊的定义和范围1.医生会诊是指为患者确实诊、诊疗方案订立、病情评估等目的,由主治医生请教其他科室或专家共同参加诊疗过程的行为。

2.医生会诊涉及不同科室医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提高诊疗水平和治疗效果。

第二节医生会诊的流程1.医生会诊的发起(1)主治医生依据患者病情需要,经过书面申请或电话沟通,请相关科室或专家参加会诊。

(2)主治医生应供应患者的病历、检查结果、诊断看法等相关料子,并明确会诊目的和问题。

2.医生会诊的组织(1)医院设置会诊中心,负责协调、布置和监督医生会诊工作。

(2)会诊中心依据患者病情和需求,确保会诊专家的选择合理和及时性。

3.医生会诊的实施(1)会诊专家按需参加,依据患者病情进行相关检查、讨论和决策。

(2)会诊期间,主治医生应乐观搭配会诊专家工作,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助。

4.医生会诊的记录和汇总(1)会诊过程中,会诊专家应记录会诊结论和建议,并向主治医生供应书面报告。

(2)医院会诊中心应对会诊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通知相关医生,并在患者病历中进行记录。

第三节医生会诊的考核与管理1.医生会诊的考核(1)医院将定期对医生会诊工作进行评估,包含会诊质量、会诊效率、会诊报告等方面。

(2)对于会诊质量不合格或效率低下的医生,医院将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并进行必需的培训和辅导。

2.医生会诊的管理(1)医院将建立会诊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会诊的组织机构、责任和工作流程。

(2)会诊专家应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医生转诊管理第一节医生转诊的定义和范围1.医生转诊是指主治医生依据患者病情需要,将患者转至其他科室或医院连续诊治的行为。

2.医生转诊是为了给患者供应更全面、准确的诊疗服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适合的医疗资源。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和转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时,应及时申请上级医院医生会诊。

2、本站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

3、会诊时,主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
记录。

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4、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应及时提出转院,
根据疾病或病情及时转送上级医院。

5、病员转院,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将病历摘要及个人档案随病员
带去。

6、填写转诊记录,经常与上级医院保持联系,了解患者诊治动态
情况,为患者出院后续服务做好准备工作。

口腔门诊诊所转诊制度

口腔门诊诊所转诊制度

转诊制度在诊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应将患者转给专科医生或在这一领域中比自己更有经验的医生接受治疗,若无法判断接诊医生,则提交医疗主任安排会诊决定。

不可直接告诉患者无法医治。

若会诊结果为无法医治,才能给患者直接答复。

对无把握的病例,不可勉强操作或经患者签字后才可尽力而为。

一、转诊范围(一)院内转诊1、技术转诊:A 本人比较熟练掌握该医疗项目的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经会诊转给能解决该问题的其他医生继续诊治的过程。

B 本人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开发出自己并不擅长的医疗项目,转给对此有专长的医生进行诊治的过程。

2、援助接诊:主诊医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对新预约患者或原有患者进行诊治,经患者同意,由医院【院长或院长指定负责人】指派其他医生替代接诊的过程。

(二)院外转诊由于患者病情超出了本院的专业范围或医疗水平,经会诊转入其他医疗机构的过程。

二、转诊的管理(一)每个医生要以为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医生医疗项目准入制度,做自己擅长的项目;一旦发现医生的医疗行为超出了规定的医疗项目,将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给予严厉处罚。

(二)不准将本人有能力诊治、但可能费时较长且收费不高、或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患者以任何借口转诊。

(三)不允许以各种理由拒绝医院指派的接诊任务,违反者按《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予以处罚。

(四)转诊患者时,必须有书面介绍报告,而且还要口头通知接诊医生。

(五)由全科医生转至专科医生处时,专科医生应重新对患者进行检查询问,不能只依赖介绍医生的报告。

(六)患者有权选择接诊医生。

若患者拒绝转诊,应记录在案,并请患者签字。

(七)医生在对转诊项目诊治结束后,应将患者转回原来医生处,除非患者拒绝。

(八)由于医生自身原因如休息、病假等患者要求就诊而转给其他医生的诊疗费用不记入转诊提成中。

而是全额业绩归临时接诊医生。

(九)转诊医生应保持和接诊医生的联系,跟踪患者的诊治情况,以共同提高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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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修订)
1.凡在我院门诊连续就诊三次不能确诊或治疗无效,主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会诊。

病情复杂者可作为疑难病历申请会诊门诊。

如不提出会诊申请,延误病情或发生其他意外,追究个人和科室责任。

2.病情复杂需请他科会诊,首诊医师应详细填写会诊单,注明会诊科室及目的。

危重病人,应护送并口头交班。

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指派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前往会诊。

3.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询问有关病史,检查病人,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在会诊单上书写会诊记录并签名,如需转科、转院应详细填写。

4.严格掌握转诊制度,转外院检查治疗的病人,经治医师应详细填写病案,注明转诊原因,经本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医务处批准后才能转诊,本院可进行的检查项目,原则上不转外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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