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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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城市风貌专项规划

XX城市风貌专项规划
反对的声音
——学界出于规划体系统一完善和规范城市设计运行机制的需要,也曾出现了反对的 (郑正,1998,不主张增加新名词)以及主张融入(郭恩章,1998,应该统一称为总体 城市设计为宜)的声音。 但可能出于理解方便的需要(风貌一词的文化学渊源),风貌特色规划这一称谓一直沿 用至今(1996年河北省推行城市设计,就是以城市风貌规划的名义)。
建立适合寒冷气候的城市生态绿化体系 寒地城市应当注重培育本土品种,采用针叶 与落叶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合理规 划城市外围防护林带,提高城市全年,尤其 是冬季城市绿量(东季采暖污染),并重视 加强小规模的绿地建设。
4.2中观层面 加强城市住区户外物理环境设计 满足日照要求,控制建筑阴影影响面积, 重视“风屏蔽”,合理规划户外活动场地。
分层次
即是从宏观、中观与微观不同层次有侧重地对城市风貌特色加以维 护、塑造与强化;
分系统
选取影响城市风貌物质形态景观的关键系统,进行结构、特征分析, 充分发掘和利用各要素集合的内在联系,从城市整体的角度对景观
要素合集做出布局安排,提出建设控制要求,提升城市形象;分 区块
以城市功能、建造年代、环境特征、行政区划等为依据对城市地区 进行风貌特征进行空间划分,以便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控制通则与 导则,落实系统控制,指导后续的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
落实——编制导则、突出重点/专项
即是在系统架构的基础上,以通则或者导则的形式提出设计要求, 寻求与法定规划结合,或选取重点地段或专项规划深入设计达到示 范作用;
风貌概念/规划演变/比较研究/体系剖析
技术路线
规划方法
关注内容
方法剖析
方法剖析——具体多采用分层、系统、分区三种方法为主 的规划控制手段;
风貌概念/规划演变/比较研究/体系剖析

池州市城市风貌专项规划文本

池州市城市风貌专项规划文本

池州市城市风貌专项规划文本第一章规划的目标与原则1-1 城市风貌是城市的景观特征、神韵气质及经济文化水平的综合表达。

为保持与延续池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特征,形成良好的城市外在物质形象特征,突出池州地方特色,特制定本规划。

池州市城市风貌专项规划是池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在城市景观和风貌方面进行的深化与细化。

1-2 池州市城市风貌专项规划的目标为“山水池州、特色池州、文化池州”。

“山水池州”——强化池州自然景观特征,突显山水城市格局,将山、水、绿、城融为一体,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园林城市。

“特色池州”——完善城市公共空间系统景观建设,合理保护城市历史景观,发展城市现代景观,焕发城市生机与活力。

“文化池州”——通过城市历史地段保护、特色街道整治与文化设施建设展现池州人文景观神韵,保护、继承与发展池州文化传统特色与文脉。

1-3 池州市城市风貌专项规划的原则:(1)保育自然风景,尊重环境特征规划应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过程和格局的完整性,突显山水城市风貌特征。

尊重和利用地形地貌、植被等自然生态要素,使得自然形态和人工建设在空间上达到和谐组合并相互衬托。

(2)保护历史风貌,延续城市文脉保护池州历史城区的历史遗存和整体格局,按照划定的范围和相应的保护措施与控制要求对历史风貌加以保护。

在城市建设中,延续历史文脉的同时,提倡建筑设计的创新,体现城市景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3)体现以人为本和景观可持续性按照人的活动规律合理规划,致力于建设一个舒适的城市。

协调现实与标准的矛盾,使城市居民能够最大可能地实现满足完成自我的要求。

注重景观的永续使用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规划的层面与结构2-1 根据池州城市的基本条件、发展需求和建设问题,池州市城市风貌专项规划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对城市景观与风貌加以控制。

2-2 宏观层面的城市风貌规划包括城市风貌特色的提炼总结,城市空间格局规划和城市色彩规划。

在对城市整体山水环境与景观特色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景观分区和景观结构规划,确定合理的城市高度分区,对城市主色调和色彩分区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风貌规划导则稿1-最终

风貌规划导则稿1-最终

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1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规范四川省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镇人居环境建设水平,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导则(试行)。

1.2 本导则所称城镇风貌规划,是指城市、县城或建制镇依据城镇总体规划或建设规划单独编制的空间景观专项规划。

乡集镇和村庄的风貌规划可参照本导则的要求,在相应建设规划中以专章的形式编制。

1.3 城镇风貌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对城镇的历史文脉和相应的空间要素进行梳理、组织,并对其物质空间及其承载的风貌、特征和景观环境进行整体安排。

1.4 编制城镇风貌规划除满足本导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要求2.1 城市(县城)风貌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在充分研究城市历史、城市文化和区域自然环境特色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城市空间的总体形象特征,提出改善城市景观形象和空间环境质量的目标,并在构建城市空间景观格局、组织各类景观要素、安排特征性人文活动场所,以及对城市空间景观建设提出控制要求等方面完成相应的规划编制工作。

2.2 编制城市(县城)风貌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中心,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并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将历史文化保护与现代化建设、景观风貌特征打造与城市功能完善结合起来,确保规划具有较强的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2.3 城市(县城)风貌规划的年限应当与所依据的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其近期、远期应分别按5年和20年考虑,并与历史文化保护、绿地系统等其他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

2.4 城市(县城)风貌规划的编制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确定任务当地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明确编制规划的具体要求,包括规划范围、规划时限、规划重点等。

2、调查和收集资料规划编制单位应收集编制规划所必需的当地历史文化、民俗传统、城镇发展、自然环境、园林绿化,以及相关社会经济背景和其他现状资料,掌握城市总体划和其他相关专业规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所辖7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所辖7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所辖7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26•【字号】闽政文〔2024〕191号•【施行日期】2024.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所辖7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漳浦县等七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漳政〔2024〕4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漳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诏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东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平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南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华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统称《规划》)。

《规划》是县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你市指导所辖县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要使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进一步推动漳浦县打造漳州市域副中心城市、滨海工业城市、绿色生态石化基地,推动云霄县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滨海生态城市,推动诏安县打造闽粤边界区域性节点城市、工贸港口城市,推动东山县打造漳州市域副中心城市、生态旅游岛,推动平和县打造“土楼经济圈”、山水田园城市,推动南靖县打造“土楼经济圈”、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产业示范,推动华安县打造“土楼经济圈”、山水园林城市。

住建部门重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住建部门重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住建部门重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住建部门重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按照全县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安排,现将住建局各项指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县域城镇化率。

2015年我县确定的城镇化率目标为43%,城镇人口为12.5万人。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研判,目前我县已基本完成既定目标。

(二)园林“三绿”指标。

2015年我县建成区绿地率39.09%,绿化覆盖率43.76%,人均公园面积12.59平方米。

目前我县“三绿”指标均已超过沧州市下达我县的任务目标。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东湖开发及公园建设工程。

目前东湖开发地块正在积极招商,之后土地招拍挂;东湖公园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财政评审、立项、环评、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

待开发地块完成土地出让后一并实施建设。

(二)城区集中供热扩面工程。

目前30余个单位和小区正在进行内外网对接施工,工程完工后将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实现城区总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

10月底前完成管网铺设及对接,11月5日打压试水,15日前确保全面供暖。

(三)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

目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按照创园标准完成了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的申报工作,10月底前省专家组将莅临我县对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一次通过验收。

(四)商贸城、精品小区建设。

目前银湖天街工程中百货商场、生活广场及商业楼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银泰国际、万宏豪庭共计27栋楼已全部主体封顶,正在室内外装修。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抓紧施工,尽快完成建设。

(五)杂技特色街区建设。

聘请石家庄德龙规划设计院对我县黄河路、104国道城区段进行杂技特色街区设计,初稿已完成审定,正在进一步修订。

新建工程全部做到工程方案和杂技元素设计方案同步审批、同步验收。

下一阶段,我们将督促设计单位尽快拿出成果报批。

(六)数字化城市建设。

数字化城管、数字规划工程均已完成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已上报县政府,待研究批准后,尽快实施。

诏安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

诏安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

诏安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诏安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中远景设想的主城区范围一致,具体为:东至桥东镇东大门,西至沿324国道至汾水关,北至高铁站,南至西溪,规划范围面积约为80平方公里。

控制范围:包含县城周边山脊线及宫口湾、梅岭镇界,控制范围面积约为295.7平方公里。

研究范围:以县城周边山脊线及乡镇边界为界,向海延伸,研究范围面积约为385.4平方公里。

2、三个层次的城市风貌定位诏安县域范围内的风貌特色定位:闪耀闽粤门户的魅力之都。

是指要打造综合雄厚生态产业实力、优美生态环境及深厚文化积淀的滨海魅力之都;研究范围内的风貌特色定位:依山傍海的环东山湾休闲花园。

是指要打造依山傍海,与自然和谐共生、与人文交相辉映的滨海城市,构筑宜居宜业的环东山岛滨海休闲花园;诏安县城风貌特色定位:山环水抱、儒雅诏安。

其中“山环水抱”强调要尊重自然山水禀赋,强化自然格局,“儒雅诏安”指要突出城市气质与传统文化精神韵味。

3、风貌总体架构县域风貌总体架构:依据《诏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规划整体诏安县域形成“一心两核,三带四区”的城市风貌总体构架。

一心:丹诏古城文化核心;两核:乌山生态核心和宫口湿地生态核心;三带:绿色经济发展带、红色经济发展带和蓝色经济发展带;四区:山区风貌片区、平原风貌片区、金都风貌片区和滨海风貌片区。

山区风貌片区:主要以特色商贸和特色高优农业观光和农产品加工、温泉养生、特色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主;平原风貌片区:主要以农副产品、粮食为主的现代物流、商业服务、旅游休闲度假功能为主;金都风貌片区:主要以海洋生物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水产品加工产业、光电产业、现代农业观光为主;滨海风貌片区:主要以滨海旅游、产业船舶维修制造、港口物流、能源产业、水产品加工等功能为主。

研究范围风貌总体架构:在尊重自然的理念指导下,结合诏安向海发展的城市发展路线,规划诏安形成“两轴、三区、多组团”的城市风貌总体构架。

诏安县发展旅游业总体规划纲

诏安县发展旅游业总体规划纲

诏安县发展旅游业总体规划纲要诏安县旅游局2011.10诏安,地处闽粤交界,是福建南大门,区位优势明显,旅游资源丰富,集山海于一体,融人文于一炉,其旅游资源组合奇妙,别具一格,具有多层次的旅游开发格局。

当前,各地都把发展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来抓,把旅游业列为国民经济重点发展的行业。

诏安周边的县市,如东山、平和早就致力于发展旅游业,现已形成规模,并产生良好的效益。

东山县去年创建优秀旅游县成功,平和县旅游收入撑起该县财政的半壁江山;与诏安毗邻的广东省南澳、汕头、潮州等县市的旅游业成为增加外汇收入,促进经济持久发展的支柱产业。

相比之下,诏安的旅游业发展较为缓慢。

近几年来,我县对发展旅游业虽然逐步引起重视,但由于基础薄弱,目前还处于刚刚起步的初级阶段。

然而,凭借良好的区位、独特的饮食文化和“中国书画艺术之乡”、“中国青梅之乡”等优势,诏安的旅游业发展前景可以看好,一定会成为詔安经济发展的一大主要产业。

一、旅游业发展现状诏安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可以用“萌芽”两个字来概括。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形势的发展,诏安这块神奇的热土凭其独特的风韵,吸引许多海内外人士前来探亲访友、旅游观光、投资贸易,促使旅游业的初步发展。

2009年,全县接待游客26.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7890万元,而且每年呈递增势头。

(一)旅游资源状况旅游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旅游资源的丰富与否,直接影响旅游业发展规模。

诏安以依山傍海和濒临省际的地理位置及山海为主的自然景观,以古文化、古建筑、民俗风情、书画艺术和饮食文化为主的人文景观形成较为丰富的旅游体系。

1.自然旅游资源。

主要以山、海、湖、洞为主体,较为著名的有乌山、九侯山、点灯山、果老山、斗山、亚湖、港口湖、乌石龙洞、陈吊洞以及城州岛等。

九侯山景区面积17平方公里、层恋迭翠、怪石嶙峋,是闽南著名风景和佛教胜地,1998年被评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乌山面积900平方公里,类似闽东太姥山,石资源十分丰富。

理论与实践 规矩与创新——《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及获奖案例解读

理论与实践 规矩与创新——《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及获奖案例解读

理论与实践规矩与创新——《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导则》及获奖案例解读
郑颖
【期刊名称】《福建建筑》
【年(卷),期】2016(000)008
【摘要】2013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作为保护山水格局、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的关键环节在全省抓落实,并发布《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指导全省专规编制.文章以两个获奖项目为案例,总结了本轮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中的六大要点,重点探讨了《导则》理论如何进行项目落实,《导则》框架与项目个性的关系等问题,最后总结其实施阶段的三大成效.
【总页数】5页(P42-46)
【作者】郑颖
【作者单位】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福州35000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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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

诏安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

诏安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诏安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中远景设想的主城区范围一致,具体为:东至桥东镇东大门,西至沿324国道至汾水关,北至高铁站,南至西溪,规划范围面积约为80平方公里。

控制范围:包含县城周边山脊线及宫口湾、梅岭镇界,控制范围面积约为295.7平方公里。

研究范围:以县城周边山脊线及乡镇边界为界,向海延伸,研究范围面积约为385.4平方公里。

2、三个层次的城市风貌定位诏安县域范围内的风貌特色定位:闪耀闽粤门户的魅力之都。

是指要打造综合雄厚生态产业实力、优美生态环境及深厚文化积淀的滨海魅力之都;研究范围内的风貌特色定位:依山傍海的环东山湾休闲花园。

是指要打造依山傍海,与自然和谐共生、与人文交相辉映的滨海城市,构筑宜居宜业的环东山岛滨海休闲花园;诏安县城风貌特色定位:山环水抱、儒雅诏安。

其中“山环水抱”强调要尊重自然山水禀赋,强化自然格局,“儒雅诏安”指要突出城市气质与传统文化精神韵味。

3、风貌总体架构县域风貌总体架构:依据《诏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规划整体诏安县域形成“一心两核,三带四区”的城市风貌总体构架。

一心:丹诏古城文化核心;两核:乌山生态核心和宫口湿地生态核心;三带:绿色经济发展带、红色经济发展带和蓝色经济发展带;四区:山区风貌片区、平原风貌片区、金都风貌片区和滨海风貌片区。

山区风貌片区:主要以特色商贸和特色高优农业观光和农产品加工、温泉养生、特色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主;平原风貌片区:主要以农副产品、粮食为主的现代物流、商业服务、旅游休闲度假功能为主;金都风貌片区:主要以海洋生物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水产品加工产业、光电产业、现代农业观光为主;滨海风貌片区:主要以滨海旅游、产业船舶维修制造、港口物流、能源产业、水产品加工等功能为主。

研究范围风貌总体架构:在尊重自然的理念指导下,结合诏安向海发展的城市发展路线,规划诏安形成“两轴、三区、多组团”的城市风貌总体构架。

县城风貌控制及建筑外观改造实施方案

县城风貌控制及建筑外观改造实施方案

晴隆县城区县城风貌控制及建筑外观改造实施方案为提升县城立体观瞻效果,美化县城形象,推进县城美化建设,规范晴隆县县城风貌控制及建筑外观的内容、标准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黔西南州县城风貌控制及建筑外观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城区街道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改造。

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结合《晴隆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关于黔西南州县城风貌控制及建筑外观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我县特殊的区位优势,以县城精细化管理为主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政府组织、业主落实、社会共享”的原则,以提升县城品位、打造抗战历史文化县城特色为目标,以布依族苗族建筑风格为设计方向,以沿街建筑物屋面改造及立面清洗、粉刷、装饰装修、美化、亮化、绿化为重点,动员社会参与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改造,改变城区主街道两旁建筑物观瞻效果不佳、外观陈旧、缺乏色彩等状况,使之协调统一,丰富多彩,提升县城档次和城市品位。

二、改造范围、原则和内容1.改造范围县城规划区内主次干道两侧,优先改造中心街-南街、内环路、北背街-东街、东环路、街道两侧进深50米范围。

2.改造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

从人的角度出发,适应人的各种生理和心理需求,进行人性化改造。

赋予环境景观亲切宜人的艺术感召力,通过优化县城生活环境,体现县城文化,促进人际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提倡公共参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改造。

(2)可持续性发展原则。

保护现存的良好县城生态环境,改善不良县城环境。

将生态、环保、节能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

保护不可再生资源,节水、节能,节材,提高物质的循环使用率。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

使道路景观和县城区域的整体发展相协调。

(3)地域性原则。

体现晴隆县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抗战文化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充分利用本地材料和传统建筑符号,融合社会、文化,展现地方自然风貌和风土人情,实现建筑外观改造多元化的高度统一,(4)整体协调统一的原则,对县城景观空间构成要素进行统筹安排,与县城自然景色、历史文物有机联系在一起,把街道道路与自然环境作为一个景观整体做出一体化的设计。

城镇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方案

城镇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方案

城镇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方案1. 引言城镇是人们生活与工作的重要场所,城镇的特色风貌不仅体现了城市的文化底蕴,也对城市形象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制定城镇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方案,对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城市品质至关重要。

本规划旨在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政策和措施,加强城镇特色风貌保护与建设,提升城镇整体形象,为市民创造美好生活环境。

2. 规划目标- 保护和传承城镇特色风貌;- 提升城镇形象和品质;- 促进地方文化与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 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3. 规划原则-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 保护优先,合理开发;- 尊重历史、融入现代;- 多元共享,注重社会参与。

4. 规划内容4.1 建立风貌体系- 制定城镇特色风貌保护和建设指引,明确定义城区风貌特色,划定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并制定不同区域的保护措施。

- 修缮历史建筑,恢复传统街巷布局,保护传统建筑风貌和文化遗产。

- 结合当地特色,设立城市雕塑和公共艺术品,丰富城市景观。

4.2 优化道路布局- 规划合理的道路交通网络,提升交通效率的同时注重道路美观与文化内涵。

- 设计人行道、广场和公园,提供休憩和活动空间,鼓励市民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减少机动车数量。

4.3 创建绿色生态环境- 通过植树绿化、绿色屋顶和生态湿地建设,增加绿色空间比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 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 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确保城市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4.4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支持文化机构的设立和运营,举办文艺活动和展览,提高城市的文化氛围。

- 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培育本地文化特色品牌,推动文化与经济有机结合。

4.5 加强社会参与- 鼓励市民参与城镇特色风貌保护与建设,开展志愿者活动,增加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

- 加强与社区居民、文化机构等的沟通与合作,集思广益,形成共治共享的局面。

5. 实施措施5.1 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 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明确保护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县城规划管理规定(3篇)

县城规划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城规划管理,保障县城规划的实施,促进县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县城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县城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提高县城居民生活质量;(二)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三)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县城综合竞争力;(四)历史传承与现代发展相结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五)科学规划,民主决策,依法行政。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负责县城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设立县城规划委员会,负责县城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等工作。

第五条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县城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县城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六条县城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次。

第七条县城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县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战略布局;(二)县城人口、规模、布局、产业结构和功能分区;(三)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四)县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五)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六)县城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八条县城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具体地块的用地性质、使用要求、建设规模和建筑高度;(二)公共设施、交通设施、绿地系统、排水系统、防洪设施等配套设施布局;(三)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四)其他需要详细规划的内容。

第九条县城规划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二)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征求公众意见,进行公示;(三)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将规划草案报送县城规划委员会审议;(四)县城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县城规划经批准后,由县城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规划审批第十一条县城规划审批分为以下几种:(一)总体规划审批;(二)详细规划审批;(三)专项规划审批。

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试行)

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试行)

前期研究
规划编制单位对收集的资料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系 统分析整理、综合评价,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 作为确定规划总体思路、编制重点的依据。
成果编制
规划编制单位按照本导则要求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和成果编制。在规划过程中,应进行公示,采取 问卷调查、展示、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成果审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突出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可识别性,塑造城市整体形象和地方特 色,规范全省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 福建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它具备条件镇)景 观风貌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工作,其它镇可参照执行。 1.3 规划类型 本导则所称景观风貌是指城市自然环境和当地历史文化的综合特征。城 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是指我省城市依据总体规划单独编制的、在总体层面 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构建城市空间景观格局的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城市设 计专篇的细化深化,可作为单项城市设计的上位规划。 1.4 主要任务 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对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环 境及重要空间环境等景观风貌特色资源进行梳理、组织,对当地有代表性的 风貌特色元素进行提炼创新,并对承载其风貌特征的空间环境进行整体安排, 从而引导富有个性魅力的城市整体形象。规划核心内容是延续历史文脉、保 护城市大山大水空间格局、强化城市与山水环境的有机联系,塑造城市特色, 包含景观风貌特色定位、景观风貌特别控制区及景观廊道的控制引导。 1.5 编制原则 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应坚持“立足资源、特色为先、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的原则。本省各地城市风貌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应找出符合自身 特色的城市风貌定位,避免雷同,注重从地域特征、文化传承、风貌类型、 主题形象、建筑风貌、建筑高度等多方面引导城市整体形象和地方特色的塑 造,从空间形态控制和城市设计指引等两方面细化落实,并强调实施环节的 可行性。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桥东镇林家村商业街规划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桥东镇林家村商业街规划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桥东镇林家村商业街规划在进行商业街景观规划时,考虑到福x省漳x市诏x县桥x镇林x村街区环境地形变化所形成的竖向关系,地面铺装考虑材料规格、表面肌理、防滑性与耐久性,了解场地积水情况,考虑材料的渗水性、耐腐性、铺装方式、给排水口或排水沟的设置,坡度较大的地段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避免道路和场地积水,造成游人行进障碍和步行安全。

步行街的采光廊和中庭的采光天棚:步行街的采光廊考虑广告装饰物的安装,预留一定数量的吊挂件,中庭的吊挂件预留4~6个,采光廊按每跨预留一处吊挂件,宜考虑电动提升装置。

中庭的采光天棚及步行街的采光廊进行节能设计,设置电动遮阳装置。

铺装模数是指在铺地时采用相同或不同规格的材料拼合成的地面肌理、色彩和图案。

在场地地面铺装时,往往为追求地面的视觉效果而忽略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容易出现砖石铺砌高低不平、留缝过大、使用材料表面过于光洁等问题。

对地面平整铺装情况下,砖石之间高低相差不得大于3mm。

对于铺砌大理石或花岗石板的地面,采用火烧、打毛、剔槽等方法进行表面处理,避免造成步行中跌滑的不良后果。

中庭设置的位置:一般中庭设在步行街的转折处、入口处;中庭的平面尺度:两个中庭要分主次,大的500~700平米(开洞面积),小的300~400平方米(开洞面积);中庭的间距:80~100米。

地面铺装的拼图不仅有美化作用,同时具有一定的引导与指向作用,它可以为行进中的人们作街区范围和重点区域的方向引导,并在不同高差地段的梯步上,采用色彩的对比进行视觉提示,使步行街区更具安全性。

此外,在进入商业步行街区的人群中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他们需要更多社会的关怀,因此,街区地面设计专门为残疾人准备特殊的行进道路和导向提示。

对于有场地高差关系的地面梯道旁设置残疾人通道,盲道设置有明确的导向提示,并切忌景观物摆设,避免形成障碍。

步行街中庭观光电梯数量和位置是否适宜并满足使用,且与中厅面积匹配(椭圆型中庭,其位置在短边所在弧边上为宜),观光梯在中庭设置,以2~3部为一组,观光梯轿厢要做成玻璃通透,井道为钢结构。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县城环境规划(修编)》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县城环境规划(修编)》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县城环境规划(修编)》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3.07
•【字号】漳政[2003]综35号
•【施行日期】2003.03.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县城环境规划(修编)》的批

(漳政〔2003〕综35号)
诏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诏政〔2003〕综5号文悉。

经研究,同意《诏安县县城环境规划(修编)》,请予公布实施。

实施中应注意与你县县城总体规划、社会发展计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要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为重点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规划的宣传教育,确保县城环境规划的有效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三月七日。

福建省诏安乌山旅游区总体规划景观生态方法浅析

福建省诏安乌山旅游区总体规划景观生态方法浅析

福建省诏安乌山旅游区总体规划景观生态方法浅析
沈员萍;黄萌
【期刊名称】《福建建筑》
【年(卷),期】2006(102)006
【摘要】以福建诏安乌山旅游区总体规划为例,以基于适宜性评价的景观生态规划理论为指导,通过对其生态因子的分析,初步探讨了最适宜的景观利用方式和协调保护环境资源与兼顾旅游开发利益两者之间的关系.
【总页数】3页(P26-28)
【作者】沈员萍;黄萌
【作者单位】福建工程学院,350007;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35000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8
【相关文献】
1.城郊大遗址旅游区总体规划编制方法探讨——以湖北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为例 [J], 温全平
2.校园总体规划与生态化景观绿化设计——以西安文理学院总体规划与生态化景观绿化设计为例 [J], 张建锋
3.诏安县乌山森林公园生态旅游的开发与保护 [J], 陈乌定
4.诏安县乌山森林公园生态旅游的开发与保护 [J], 陈乌定
5.诏安县乌山森林公园生态旅游的开发与保护 [J], 陈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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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城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简本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诏安县城总体规划修编()》中远景设想的主城区范围一致,具体为:东至桥东镇东大门,西至沿国道至汾水关,北至高铁站,南至西溪,规划范围面积约为平方公里。

控制范围:包含县城周边山脊线及宫口湾、梅岭镇界,控制范围面积约为平方公里。

研究范围:以县城周边山脊线及乡镇边界为界,向海延伸,研究范围面积约为平方公里。

、三个层次的城市风貌定位
诏安县域范围内的风貌特色定位:闪耀闽粤门户的魅力之都。

是指要打造综合雄厚生态产业实力、优美生态环境及深厚文化积淀的滨海魅力之都;
研究范围内的风貌特色定位:依山傍海的环东山湾休闲花园。

是指要打造依山傍海,与自然和谐共生、与人文交相辉映的滨海城市,构筑宜居宜业的环东山岛滨海休闲花园;
诏安县城风貌特色定位:山环水抱、儒雅诏安。

其中“山环水抱”强调要尊重自然山水禀赋,强化自然格局,“儒雅诏安”指要突出城市气质与传统文化精神韵味。

、风貌总体架构
县域风貌总体架构:
依据《诏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规划整体诏安县域形成“一心两核,三带四区”的城市风貌总体构架。

一心:丹诏古城文化核心;
两核:乌山生态核心和宫口湿地生态核心;
三带:绿色经济发展带、红色经济发展带和蓝色经济发展带;
四区:山区风貌片区、平原风貌片区、金都风貌片区和滨海风貌片区。

山区风貌片区:主要以特色商贸和特色高优农业观光和农产品加工、温泉养生、特色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主;平原风貌片区:主要以农副产品、粮食为主的现代物流、商业服务、旅游休闲度假功能为主;金都风貌片区:主要以海洋生物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水产品加工产业、光电产业、现代农业观光为主;滨海风貌片区:主要以滨海旅游、产业船舶维修制造、港口物流、能源产业、水产品加工等功能为主。

研究范围风貌总体架构:
在尊重自然的理念指导下,结合诏安向海发展的城市发展路线,规划诏安形成“两轴、三区、多组团”的城市风貌总体构架。

两轴:分别是沿国道、北环城路、连站大道南环城路,自西向东的都市经济发展轴;由斗山沿东溪两岸至诏安湾,自西北向东南的连山通海的都市风貌发展轴;
三区:包括诏安县城发展区、梅岭旅游发展区和金都产业发展区;
多组团:包括诏安县城发展区内的行政服务组团、南湖居住组团、北湖文化组团、诏安工业组团、桥东居住组团以及高铁组团;梅岭旅游发展区内的古城旅游组团及其他旅游组团;金都产业发展区内的金都产业组团、林头产业组团及配套生活组团。

县城城市风貌架构:
诏安县景观风貌结构为“一湾、三山、两溪、四轴、六区”。

一湾:指宫口湾;
三山:指西姑山、西安山、良峰山;
两溪:指西溪、东溪;
四轴:指连站大道南环城路轴线、北环城路轴线、国道轴线和江滨大道轴线;
六区:指高铁片区、北湖片区、南湖片区、工业片区、老城片区和桥东片区。

、景观风貌构建要素指引
()保护山水格局
规划依据诏安县城现状山体景观资源的情况,分为外围山体和中部山体两种类型,利用自然山体系统形成城市绿色基底,在明确山体的范围和主导功能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景观风貌指引。

依据现状滨水岸线调研情况,在总规的基础上对滨水景观廊道进一步细化,分为生态型、文化型、商业型、生活型、产业型等五类,保证溪滨景观向城市内部的渗透。

规划重点控制两类景观视廊:山山对望廊道;城山对望廊道。

控制九条山山对望廊道:规划确定条重要山山视线走廊:斗山—南山、良峰山—南山、良峰山—西姑山、良峰山—西安山、西姑山—西安山、西安山—南山,和条次要山山对望廊道:良峰山—凤山、良峰山—祥麟塔、斗山—西姑山,建立起诏安县山山互望的景观框架。

控制六条城山对望廊道:确定条城山视线走廊:南湖—南山、北湖—西姑山、北湖—凤山、浒溪湿地公园—斗山、南湖—西安山、县政府前广场—南山,建立起诏安县城山互望的景观框架。

()延续历史脉络
规划将历史遗存保存较为完好、风貌较有特色的街区划入历史文化遗存风貌区并进行指引,以更好的保护与传承文化内涵。

对诏安传统民居群(包括零星布局于各村庄内的古厝)进行保护修缮和功能转变,可开发特色民宿、民俗博物馆、传统艺术中心和旅游休闲设施等,以激活历史建筑的魅力,延续地方民俗文化。

并对重点村落景观风貌指引,山河村、东门村、田厝村、大梧村在交通区位、村落环境、建筑风貌等方面优势明显,村落总体价值较高,规划对其村落景观风貌进行控制与指引。

结合城市发展脉络推进风景道建设,重点打造生态游憩线路、滨水游憩线路、文化游憩线路,串联城市主要公共空间、绿色生态休闲空间及城区附近的郊野公园、旅游景点,供市民休憩、游客观光,向市民及游客展示诏安富有特色的整体形象。

生态游憩线路:展示诏安山、川、泽、海的优美自然环境的风景线,从北至南串联斗山、站前广场、南湖公园、西溪、南山、宫口湾湿地公园、祥麟塔等。

滨水游憩线路:游览不同主题特色的滨河风景线,沿东溪两岸从北至南串联西姑山公园、画派山公园、江滨公园、北湖公园、怀恩公园、龟山湿地等。

文化游憩线路:体验诏安文化内涵与风土人情的风景线,从西至东串联汾水关功覃闽粤坊、文体中心、西安山公园、良峰公园、中山公园、牌坊街、报国寺、凤山生态园等。

()构筑城乡意向
控制四条重要道路的景观视廊,制造视觉标志点,形成景观界面景观,强化城市印象。

主要包括:滨水型景观路——江滨大道;文化型景观路——国道;生态型景观路——连站大道、南环城路;产业型景观路——北环城路。

并结合诏安独特的山、川、泽、海资源,规划将城市公园系统分为山体绿地、滨水绿地和社区公园个类型,形成“千米见园、百米见绿”的城市绿地系统格局。

其中,山体绿地:主要依托城市内部山地与低丘形成的山体公园,包括西姑山、西安山、良峰山等。

滨水绿地:沿滨水地区建成带状公园,与周边地块形成大疏大密的关系,包括东溪、西溪、浒溪、三姑娘渠等。

社区公园:形成社区公园网络,包括画派山公园、怀恩公园、中山公园、桥东溪公园、桥园社区公园、深桥溪公园、工业园社区公园等。

建筑风格与色彩方面,建筑需根据所处的区域和环境特点,选择相适应的建筑风格与色彩,建筑需在建筑的细节或结构屋顶等形式上反映闽南地域特色或诏安当地南洋风格特色的建筑文化,高层建筑可在色彩或建筑细部上体现当地建筑地域符号。

须有建筑风格符合分区建筑风貌控制要求。

并以保护山山、城山对望廊道以及滨水景观廊道为基础,控制基准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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