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2024年卫生院请假制度
五、加强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局长离广出差、休假,事前应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和分管书记、市长报告,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一并报告。
卫生院请假制度3
第一条 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6)、外来人员;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二)凡请假1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并到办公室登记方能休假,假满后向准假人销假或续假。不办请假手续或不续假的按旷工论处,不销假按请假对待,不到办公室登记者按旷工论处。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休假行为,合理调度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医院正式聘用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请假休假管理。
第四条请假休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认真做好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是医院良好人际关系、积极工作态度和诚信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
第六条医院将确保员工休假权益,保障员工合法休假,合理安排员工请假休假事宜。
第二章请假休假的种类及条件第七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公假和年假。
第八条病假是指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休息的假期,凭医院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才能批准。
第九条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人原因无法工作的假期,必须提前3天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审批方可批准。
第十条公假是指员工因公务需要请假的假期,必须提前5天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审批方可批准。
第十一条年假是指员工年度内享有的带薪休假,年假的申请应提前15天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审批方可批准。
第十二条请假时,员工应提前告知所属科室领导,申请表经领导签字后,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请长期请假(超过7天)的员工,应提前30天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请假休假的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需经过以下流程:1.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
2.请假申请表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
3.员工将请假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告知员工是否批准请假,以及具体请假时间。
5.员工请假结束后,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
6.完成请假手续后,员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返回岗位工作,如需延期须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员工请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与工作有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请假期间的工资、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良好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休假应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和审批程序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类型。
第五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无需审批,但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休息治疗,可申请病假。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需提供医生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产假最长为98天,需提供生育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丧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死亡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年休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工龄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最长为5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探亲假:员工因家庭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探亲假。
探亲假最长不超过7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请假审批程序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
第十三条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根据请假申请单,对请假情况进行审批,并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审批通过后,需将请假申请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所在科室或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六条员工休假期间,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医院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一、请假类型及要求:1.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病假证明无效等情况,需要提前3天以上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病假:如实填写病假事由及病症,需提供疾病证明。
连续请假超过3天的,要提供院外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按时更新病情。
3.调休:根据岗位需要,员工须提前1个月递交调休计划,经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调休。
二、请假程序:1.请假申请:员工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上级主管确认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审批流程:上级主管应在24小时内审核请假申请,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
3.请假期间的工作交接:请假人员在离岗前要做好本岗位工作的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三、请假批准原则:1.合理性原则:对于请事假、病假等正当理由的申请,应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予以批准。
2.公平性原则:请假申请应平等对待,不得以性别、种族、年龄等为由拒绝或有其他不当歧视行为。
3.紧急情况原则:如遇紧急情况,员工可先请假,然后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原因和预计请假时间。
四、请假期限:1.病假:根据具体病情,员工可请假1天至7天不等,超过7天的需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和医生证明,并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
2.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具体请假天数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员工提交请假申请时,应提前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
五、请假管理限制:1.员工不得无故缺岗,请提前申请请假。
2.员工须严格按时返岗,如需延期请假,应向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
六、请假政策奖惩:1.按规定请假的员工,不影响年假、节假日等福利待遇。
2.违反请假制度的员工,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会解除劳动合同。
七、请假制度改进建议:1.员工可通过内部反馈渠道反映请假制度的不足,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2.医院可视情况而定,对请假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员工需求和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行为,提高医院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依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员工,请假类型包含病假、事假、产假、丧假、婚假等。
第三条请假申请流程1.员工请假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填写请假申请表并交给上级主管审批。
2.上级主管依据员工的工作布置、请假原因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请假申请表上签字审批。
3.员工请假申请表需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在请假记录中登记备案。
4.员工请假期间,需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备请假期限、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条请假类别和天数1.病假:员工因身体疾病需请假时,应供应相关医疗证明。
病假不得超出5天,如需连续请假,应向所在部门供应医院或医生的书面证明,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连续请假。
2.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予以合理解释。
事假一般不得超出3天,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说明情况,并征得其同意。
3.产假:女性员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4.丧假:员工因近亲属失去,依照国家规定享受丧假,丧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婚假:员工结婚,享受婚假,婚假时间依据医院福利制度执行。
第五条请假审批的原则1.请假审批原则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员工的请假权利。
2.上级主管在审批请假申请时,应依照工作需求、员工职务级别、请假原因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请假期间,员工应确保工作布置不受严重影响,并提前布置好工作交接事宜。
第六条员工弥补1.员工病假、事假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产假、丧假、婚假等特殊假期的工资和相关福利依照医院福利制度或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违纪处理1.员工擅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不按规定请假且未供应有效证明料子的,将视情况取消其请假资格。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请假、休假管理,保障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分类医院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等。
三、请假程序(一)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如需连续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要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如需继续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续假证明。
(三)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年假,具体年假天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年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产假、陪产假女员工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享受陪产假15天。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员工享受婚假3天,丧假3天,哺乳假每天1小时,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休假管理(一)休假时间员工休假时间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休假期间工作交接员工休假期间,应将工作交接给同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三)休假期间工资待遇员工休假期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请假、休假纪律(一)员工请假、休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二)员工请假、休假期间,不得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医院事假病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请假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病假管理第四条病假是指员工因疾病或身体不适需要休息的情况。
第五条员工申请病假需提供以下材料:1. 医院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包括病情描述、休息时间等);2. 员工填写《病假申请表》。
第六条病假申请程序:1. 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病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3. 经批准后,员工方可休病假。
第七条病假期间待遇:1. 病假期间,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2. 病假期间,医院根据员工病假天数及岗位性质,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
第八条病假期限及续假:1. 病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2. 如需续假,员工需提供新的病假证明,经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续假。
第三章事假管理第九条事假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情况。
第十条事假申请程序:1. 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事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3. 经批准后,员工方可休事假。
第十一条事假期间待遇:1. 事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2. 事假期间,医院根据员工事假天数及岗位性质,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
第十二条事假期限及续假:1. 事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天;2. 如需续假,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经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续假。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请假、请假后未按时销假或伪造病假证明的,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因病假、事假给医院工作造成损失的,医院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民营医院请假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请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维护患者权益,同时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请假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请假流程、审批权限及相应管理规定,以促进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员工。
三、请假类别及审批程序1. 事假(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时间等。
(2)事假审批程序:① 员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
② 员工请事假超过一天,但不超过三天,由直接上级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③ 员工请事假超过三天,由直接上级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再由人力资源部报院长审批。
2. 病假(1)员工因病需要请假,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病假审批程序:① 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
② 员工请病假超过一天,但不超过三天,由直接上级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③ 员工请病假超过三天,由直接上级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再由人力资源部报院长审批。
3. 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1)员工请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上述请假类别审批程序:① 员工请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由直接上级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② 员工请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③ 员工请婚假、丧假,根据实际情况,由直接上级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四、请假期间待遇1.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员工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按照旷工处理。
3. 员工请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请假纪律1. 员工请事假、病假等,应遵守请假审批程序,不得擅自离岗。
2. 员工请事假、病假等,应提前通知直接上级,确保工作交接顺畅。
3. 员工请事假、病假等,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拖延。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员工请销假行为,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请销假程序,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第四条员工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等。
第五条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治疗,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应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条年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条件,可享受年休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期条件,可享受相应假期。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护理假:员工有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病重或需护理,可申请护理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条科室负责人对员工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请假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拒绝批准。
第三章请销假手续及时间要求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详细填写请假原因、时间等信息。
第十二条请假手续:(一)病假: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请假时间要求:(一)病假:病假期间,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二)事假:事假期间,员工应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销假手续及要求第十四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篇)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篇)为了加强医院的管理,规范员工请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请假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临床、医技、护理、行政、后勤等各科室。
二、请假类型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
三、请假程序1. 事假(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2)科室主任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
(3)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联系得上。
2. 病假(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2)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科室主任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
(3)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和病假证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联系得上。
3. 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2)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联系得上。
四、请假审批1. 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审批权在科室主任。
2. 科室主任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
3. 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请假时长1. 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2. 员工每年享有年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确定。
六、请假工资待遇1. 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员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请假时长和工资比例确定。
七、请假纪律1. 员工应严格遵守请假程序,提前提出申请,不得无故缺勤。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规定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规定一、背景介绍医院职工作为医疗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劳动纪律和请假休假制度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医疗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的规定,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二、总则2.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2.2 定义•请假: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必须经过批准。
•休假:职工享受法定假期或其他有薪假期的情况。
2.3 原则•请假要事先申请并经批准,确保各科室工作不受影响。
•休假应合理安排,保证职工休息与医院工作需要的平衡。
三、请假制度3.1 请假分类根据请假原因和时长的不同,可分为短期请假和长期请假两类。
3.1.1 短期请假短期请假是指请假时间不超过三天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病假:职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产生的请假。
- 事假:职工因临时个人事务无法提早打卡时产生的请假。
- 探亲假:职工探望亲人的请假。
3.1.2 长期请假长期请假是指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产假:女职工因孕期和分娩需要请假的情况。
- 陪产假:男职工因陪伴配偶分娩需要请假的情况。
- 婚假:职工因举办婚礼需要请假的情况。
- 矿工假:职工在经国家批准、进入矿区工作的条件下离开本岗位到矿区务工的请假。
3.2 请假流程职工在需要请假前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请假手续:1.提前申请:职工应提前一天以上向所在科室主管或行政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2.请假审批:所在科室主管或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请假申请,并及时告知职工申请是否获批。
3.请假登记:单位在职工档案中登记请假期间及请假类型。
3.3 请假规定3.3.1 请假时间限制•短期请假:每人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长期请假: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具体请假时间另行协商。
3.3.2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病假:提供带薪病假,工资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假、探亲假:提供带薪假期,工资待遇按正常工资支付。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规范请假手续,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理请假的原则,不得无故拖延、隐瞒或伪造请假理由。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流程第四条请假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2. 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3. 假期: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4. 事出有因假:因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第五条请假审批流程:1. 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将请假申请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4. 人力资源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5. 请假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
第三章请假期限及休假工资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2. 病假:根据病假天数及病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 假期: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假期规定执行。
第七条休假工资:1. 事假:按照国家规定扣除相应工资;2. 病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政策;3. 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假期工资政策。
第四章请假手续及注意事项第八条请假手续:1.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结婚证等);3.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批签字。
第九条注意事项:1.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及时汇报;2. 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3. 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报告;4.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尽量安排同事代为处理,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1. 无故拖延、隐瞒或伪造请假理由;2. 请假期间未按时报到,擅自离岗;3. 请假期间,未按要求处理工作事宜,影响工作进度。
公立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请销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请假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探亲访友等;2. 病假: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就医;3.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4. 陪护假:因家庭成员病重需要陪护;5. 假期:法定节假日、年假、调休假等。
第五条请假程序1. 职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审批表》;2. 科室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签字同意;3. 请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部门审批;4. 人事部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予以批准,并通知科室负责人。
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期限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人事部门审批;2.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经医院批准,可按医院规定享受病假待遇;3.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4. 陪护假:根据实际情况,经医院批准,可按医院规定享受陪护假待遇;5. 假期:按国家规定享受假期待遇。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七条销假程序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销假情况;2. 科室负责人对销假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销假申请签字同意;3. 销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销假期限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销假;2. 超过规定时间未销假的,视为无故旷工,按医院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医院上下班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上下班请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三条请假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 因公请假:指因医院工作需要,需外出办事或参加会议等;2. 因私请假:指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等需要请假;3. 事假:指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上班,需请假处理的事务;4. 病假:指因员工本人患病,需休息治疗而请假。
第四章请假程序第五条请假流程如下:1. 员工因公或因私请假,需提前填写《医院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去向等信息;2. 请假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对请假单进行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审批;4. 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将《医院请假单》及请假人相关信息反馈给所在部门负责人;5. 部门负责人将《医院请假单》及请假人相关信息反馈给请假人。
第五章请假时间第六条请假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1. 因公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需提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2. 因私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需提前两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3. 事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需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4.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与请假人协商确定。
第七章请假待遇第八条请假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1. 因公请假:不影响工资及奖金;2. 因私请假:按照国家规定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3. 事假:按照国家规定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4. 病假:按照国家规定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员工未按本制度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连续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五天,予以警告;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连续五天或一个月内累计十天,予以记过;4.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连续十天或一个月内累计十五天,予以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医院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医院工作不受影响。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请假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
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养的请假。
3.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的请假。
4.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请假。
5. 产假:女员工生育的请假。
6. 陪产假:男员工陪护妻子生育的请假。
7. 调休假:因工作需要调换岗位或地区工作的请假。
8. 培训假:因工作需要参加培训的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五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请假类型,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请假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
第八条请假批准后,员工应按时提交请假手续,包括请假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第九条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医院工作动态,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沟通。
第四章请假期限及待遇第十条请假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请假天数如下: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累计不超过6个月。
2.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6个月。
3. 婚假:一般不超过3天。
4. 丧假:一般不超过3天。
5. 产假:一般不少于98天。
6. 陪产假:一般不少于30天。
7. 调休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3个月。
8. 培训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十一条请假期间,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员工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请假后未按时提交相关手续的,视为违规。
第十三条违规请假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在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1]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本规定是为规范医院员工请假行为,提高请假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医院正常运转,确保员工的健康权益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节请假类型及限制1.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如病历、诊断证明等),请事假不得超过连续三天,如需继续请假,须由医院指定医生出具请假证明。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假不得超过连续五天,如需继续请假,应在每次假期结束前再次申请。
第三节请假的申请和批准1.请假申请流程–员工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书面提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和休假时间。
–上级主管应在提交申请的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书面回复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理的请假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突然请假,员工应在请假事由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书面提交请假申请,并在请假期满后48小时内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2.请假批准原则–请假事由合理、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假申请应得到批准。
–对于长期的病假申请,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进行评估,经医院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后进行批准。
第四节请假补充规定1.请假统计和管理–医院将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每季度向各科室及员工反馈请假次数和时间,以便科室管理者了解员工的请假情况,并对高频次或长时间请假的员工进行跟进。
–医院将保护员工的隐私,不对外公开员工请假原因和具体请假事由。
2.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病假期满后,如未能恢复工作能力,将根据医院的规定进行调整。
–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带薪工资。
3.假期遗失及补偿–员工如病假期限内未能及时提供医疗证明,视为自动放弃病假,不予补偿。
–事假期限内如未能提供请假申请书,视为自动放弃事假,不予补偿。
第五节请假的监督与考核1.监督–上级主管应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及时审批,并保证审批程序的公正性,不得出现滥用职权的行为。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三、请假类别1.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上班的请假,如处理私事、照顾家人等。
2.病假:因生病或受伤无法上班的请假。
3.年假:员工按照工作年限享有的带薪休假。
4.婚假:员工结婚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5.产假:女员工生育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6.陪产假:男员工配偶生育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享有的带薪休假。
8.计划生育假: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享有的带薪休假。
9.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根据国家规定享有的带薪休假。
四、请假程序1.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地点等。
2.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医院和科室的紧急通知。
4.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假时间规定1.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且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5天。
2.病假:根据病假条和医生证明,最长不超过15天。
3.年假: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两年后,每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
4.婚假:最长不超过3天。
5.产假:女员工享受98天带薪产假;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
6.陪产假:最长不超过7天。
7.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享受3天带薪丧假。
8.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9.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根据国家规定享受。
六、请假待遇1.事假:无工资待遇。
2.病假:根据病假条和医生证明,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3.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享受全额工资待遇。
4.计划生育假、哺乳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七、违反请假制度的处理1.未提前申请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请假期间,不服从医院和科室安排,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进行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二、请假和休假的类型1.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请假,并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材料,病假可根据疾病情况的轻重而给予相应的批准时间。
2.事假:员工因私人原因需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请假,事假时间不得超过2天。
3.年假:员工在入职满1年后即享有年假,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人事部门申请年假,并提前协商好休假时间。
三、请假和休假的流程1.员工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递交请假申请,申请时需明确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请假时间段。
2.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请假申请。
病假需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后,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将请假申请表写明申请时间和批准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员工保存。
4.请假结束后,员工需向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提交请假报告,报告中需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四、请假和休假的注意事项2.员工在请假期间,应尽量不参与体力劳动和高风险工作,确保休息和康复。
3.员工需按照医院规定的请假时间进行请假,不得随意延长或提前结束请假时间。
4.员工请假期间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工作,违者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请假和休假的权益保障1.员工请假享有合法合规的权益保障,医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员工请假时应提前与所在科室主任或人事部门做好沟通,确保请假的合理性和符合规定。
六、制度的执行和违约处理1.医院将依法依规对请假和休假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不按规定请假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相应的工资和津贴。
2.对于虚假请假的员工,医院将严肃处理,包括开除员工、追究法律责任等。
七、附则。
医院休假制度
医院休假制度医院休假制度是指医院为员工提供的休假政策和规定,旨在保障员工的歇息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下面是对医院休假制度的详细描述。
一、休假类型和时长1. 年假: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年假的具体时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而定,普通为10天至30天不等。
2.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的时长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确定,普通为3天至30天不等。
超过30天的病假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3. 事假:员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
事假的时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普通为1天至7天不等。
4. 婚假/丧假:员工结婚或者家庭成员去世时,可以申请婚假或者丧假。
具体时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而定。
5. 节假日: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休假的权益,具体休假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安排而定。
二、休假申请和批准流程1. 员工在需要休假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提交书面休假申请,说明休假类型、时长和原因。
2. 主管在收到休假申请后,会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部门的需求来评估是否批准休假。
3. 如果休假申请获得批准,主管会将批准结果通知员工,并记录在员工的休假记录中。
4. 如果休假申请未获得批准,主管会与员工进行沟通,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建议。
三、休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1. 带薪休假:员工在休假期间,会继续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即便是病假或者事假。
2. 加班费:如果员工在休假期间需要加班,医院会按照像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3. 福利待遇:员工在休假期间,仍然享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
四、休假记录和统计1. 医院会建立员工休假记录,包括休假类型、时长和频次等信息,用于统计和管理。
2. 员工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查询自己的休假记录和剩余假期。
3. 医院会定期统计员工的休假情况,用于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福利待遇。
五、休假制度的相关规定1. 员工在休假期间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活动。
医院关于规范请休假通知
医院关于规范请休假通知
为加强医院管理,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请休假管理制度,特制定并重申员工的请休假制度如下:
一、请假:
1、①、3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报备分管院长;
②、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同意后,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同意。
批准同意后,请假人员持《请假条》到院办公室备档,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2、请假条应规范填写,字迹清晰,写明请假原因、时间;
3、特殊原因无法事先请假,应请代理人代为请假,并在假后说明原因,第一时间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4、请假期扣除当日工资,医院不予承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未请假旷工者,按双倍工资扣除,请假未批准私自休假按工资3倍罚款。
二、休假:
1、实行每周休息一天半,具体休息时间由科室负责人安排调休,各科室负责人每周星期五将下一周排班情况以纸质版形式交予院办公室存档备查;
2、各科室需严格按排班表班次上班,若有调休、请假、补休等变动,请提前告知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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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因事、婚、丧、探亲等必须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呈递请假申请(病、产假需指定预防保健医生开具证明),说明请假理由,逐级审批。
第二条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后,在科室考勤员处备案方可休假。
第三条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科主任或护士长、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院长、院长分别签署意见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备案,方可休假。
第四条请假人接到准假通知后,必须将工作交代妥当,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满后必须按期返院,到科室销假,对超假或未销假者,均以无故旷工论处。
第五条各科考勤员要及时登记请假人员及日期,月终报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各类休假规定∶
(1)探亲假。
①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指3月底以前转正的)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异地探望配偶每两年一次,假期30天,本市境内不享受探望配偶假。
②异地探望配偶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
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20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③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
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
④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
⑤病事假超过规定假期者,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
(2)病假。
①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
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病、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
③凡探亲、事假、工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取病假条并办理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不给予报销医药费。
④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出具证明并经医教部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
但复工后,不能胜任工作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事假。
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
因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3天以上
由主管领导批。
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知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
除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
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
一年内病事假批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除工龄一年。
(4)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
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均按相关部门"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由预防保健部同意,计生办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查。
(5)丧假。
工作人员父母(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超过3天按事假对待。
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时间不计在丧假之内。
(6)工伤。
职工因工负伤,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经技术委员会讨论鉴定。
确认为工伤后,写出书面材料,按有关工伤规定享受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考勤规定。
(1)各科主任、科长、护士长及考勤员必须掌握并检查科室每日出勤情况,考勤员在科负责人直接领导下,作好考勤记录工作。
(2)考勤员要坚持原则,必须熟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
考勤要及时、准确,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等情况,必须一丝不苟地在考勤簿上进行登记,逐项填写清楚(如
外出学习、进修、借调、年修假、产假、事假、病假等),注明科室。
对请病假事假者要将诊断书或事假准假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3)上报职工考勤、临时工考勤等各项报表,必须经本科室领导审核签字后生效。
考勤员在每月末到下月的5日前将本科室考勤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年终将全年考勤簿保管好备查。
(4)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院职工考勤,并要进行经常检查,核实各科室的考勤情况,年终将考勤情况记人工作人员档案,供今后对职工培养、使用、晋级、提职等参考。
(5)院内因工作需要临时借出人员,由借用科室考勤员负责考勤,每月将出勤情况转给借出科室。
(6)院内职工调动,原科室考勤员必须在考勤月报表上填写调出时间,被转人的科室填写好调入时间。
(7)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迟到超过1小时,作缺勤处理。
早退超过半小时,作缺勤处理。
(8)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与考勤表一同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第八条请假程序。
(1)医院中层干部(包括业务、行政和后勤)外出,离开本地区,必须事先报告院办公室,并同时报告给院长,待院长批准后方可离开。
(2)院长请假需报医院主管部门批准。
(3)副院长请假报院长批准,并告知院办公室。
(4)员工请假按管理权限及请假长短分别报科主任、人力资源部、院长批准。
(5)请假需提前办理相应手续。
(6)员工假条的签批,先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再交主管职能科室签字,最后交人力资源部统一上交院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