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期限(公安立案侦查)图表
法律刑事案件办案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切身利益。
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和高效,我国法律规定了一套完整的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本文将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详细阐述我国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二、立案1. 立案条件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决定予以立案的行为。
立案条件如下:(1)有犯罪事实发生;(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侦查机关管辖。
2. 立案程序(1)报案:被害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2)审查:侦查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立案。
(3)通知:侦查机关决定立案后,应当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首人。
三、侦查1. 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
2. 侦查措施(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被害人;(3)勘验、检查;(4)侦查实验;(5)搜查;(6)扣押物证、书证;(7)鉴定;(8)通缉。
3. 侦查期限侦查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
一般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期限为六个月。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
四、起诉1. 起诉机关起诉机关包括检察机关和自诉人。
2. 起诉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 起诉程序(1)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时,决定起诉。
(2)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自诉:被害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五、审判1. 审判机关审判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
2. 审判程序(1)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
(2)第二审程序:上诉人、自诉人、被告人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警察抓人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警察抓人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二、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三、破案:经过侦查,以及上级批准、可以宣布破案,并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虽然近年来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但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数量还是居高不下,究其原因,一是多数人受到的法律知识教育不全面,二是一些刑事犯罪的发生往往是因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而起。
看到新闻报道中发生的刑事犯罪,那么你有想过▲警察▲抓人办案流程有哪些吗?为你做如下介绍。
▲一、立案1、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的;(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3)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
公安机关严禁超越案件管辖范围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2、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人。
3、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二、侦查1、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2、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
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3、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需要行政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撒消案件。
4、在侦查过程中,侦查部门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撤消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的流程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共分为9个阶段:第一阶段:报案;第二阶段:公安初查。
第三阶段:立案,案件进入侦查。
第四阶段:采取强制措施。
第五阶段:公安机关呈请逮捕。
第六阶段: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
第七阶段: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
第八阶段:审查起诉。
第九阶段: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
第一阶段:报案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了。
对于控告人、被害人而言,他们的工作包括整理案件事实、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文书《控告书》、向公安机关报案、递交报案材料。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和公安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公安机关正式受理此案。
此种请款中,公安机关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标志。
当然很多案件,没有人报案,属于公安机关自己的布控侦查所得线索。
第二阶段:公安初查公安机关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以决定是否立案。
本阶段阶段的工作,以公安机关查实基本犯罪事实为标志。
第三阶段: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在公安机关初查结束后,被害人和律师要根据初查结果,与公安机关侦查、法制等部门充分沟通,配合公安机关将案件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破工作。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如果控告人不服,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申请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办理刑事案件流程
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刑事案件是指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办理刑事案件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其程序和流程十分严谨。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
一、立案。
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步是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者发现犯罪线索后,经审查核实,认为有立案条件的,依法依规定立案。
在立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害人通知案件立案情况,并告知其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二、侦查。
立案后,公安机关将对案件进行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依法告知其权利义务。
三、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移送案件材料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四、审判。
经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案件将移交给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严格依法审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执行判决。
经过审判后,如有判决宣告,执行程序将进入最后阶段。
执行判决是指依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就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各个司法机关都应当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司法公正。
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的意见3、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进行审判。
近来来,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案件的复杂程度也是日益增大。
既然是办案,那么就是有法律规定的流程的,一切按照程序办事,才不会出错,案件才能顺利的解决。
在本文主要为您介绍▲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帮您了解基本办案常识。
▲一、刑事办案程序▲1、立案。
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公案机关的立案。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制作笔录及《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同时,根据控告人的反映,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此公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
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
(2)检察院的立案。
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
检察院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
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形式变相羁押。
公安立案侦查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立案侦查后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安立案侦查后的程序一般是侦查→逮捕→审查→判决,对于公安机关的职员而言,其最大的任务就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进行侦查的工作,力求在侦查时,收集齐全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证据的证据,并且此类活动必须验证既定的流程进行。
一、公安立案侦查后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安立案侦查后的程序一般是侦查→逮捕→审查→判决,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根据我国一般程序,下一步是展开对案件的侦查,取得犯罪证据后会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
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认为建议正确的,应当立即提请批准逮捕;认为建议不正确的,应当将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通知人民检察院。
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回执在3日以内送达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期限公安立案侦查图表
法院
人民
法院
一审
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案件
重新计算
刑诉168条
检察
机关
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
上诉
抗诉
上诉、抗诉案件
不服判决
10
刑诉183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察机关
不服裁定
5
执行
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时限
(日)
依据
批准
机关
人民
法院
二审
审理上诉、抗诉案件
一般情况
一个月
刑诉196条
人民
法院
至迟
一个半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第122条)
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未规定次数。(第166条)
机关
公安
机关
补侦
第一次补充侦查
一个月
刑诉140条
检察
机关
检察
机关
审查
起诉
第一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
一般情况
一个月
延长期限
半个月
公安
机关
补侦
第二次补充侦查
一个月
检察
机关
审查
起诉
第二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
一般情况
一个月
延长期限
半个月
人民法院
一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20
刑诉178条
人民
法院
审查公诉案件
一般情况
查明计算
公安
机关
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检报批延期审理
无期限
刑诉125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刑事案件处理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侦查、审判和执行刑罚的一系列程序。
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行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刑事案件处理的流程。
一、立案登记。
刑事案件处理的第一步是接到报案后进行立案登记。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要对案件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案件性质和立案条件,然后进行立案登记。
同时,要及时通知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知案件的立案情况。
二、侦查取证。
立案登记后,公安机关将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
侦查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证据、调查取证、审讯犯罪嫌疑人等。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或监视居住,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提请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侦查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要对案件的证据、犯罪事实进行认真审查,依法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认为有立案条件,就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
四、开庭审理。
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后,人民法院将组织庭审活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审查证据,调查事实,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
五、宣判执行。
在庭审结束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对案件进行宣判。
宣判时,法院将根据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对于被判有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将依法作出相应的刑罚决定,并组织刑罚执行工作。
六、刑罚执行。
刑罚执行是刑事案件处理的最后阶段。
刑罚执行机关将对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罚的执行工作,包括监狱服刑、缓刑、假释等。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刑罚执行机关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改造,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以上就是刑事案件处理的流程。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各个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开、公平。
同时,要加强司法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期限(公安立案侦查)图表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 法院收到案件之日 检察机关 补侦 人民法院延期审理、退回 检察机关的案件
重新计算 刑诉166 条 人民法院
一个月
检察机关
补侦
人民法院延期审理、退回 检察机关的案件 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 送人民法院的案件
一个月
刑诉166 条 人民法院 刑诉168 条 犯罪嫌疑人 刑诉183 、被告人、 条 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
一审
重新计算
检察机关、法 上诉、抗 上诉、抗诉 定代理人、当 诉 案件 事人
不服判决 不服裁定
10 5
执行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审理上诉、 抗诉案件 一般情况 至迟
时限(日) 一个月 一个半个月
依据
批准机关 人民法院
二审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 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 刑诉196 省、自治区 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 条 再延长一个月 、直辖市法 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 院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 的重大复杂案件
人民法院
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 案件,从收到案件之日起 死刑复核 死刑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 法院按审判 监督程序重 新审判的案 件 在作出提审 、再审决定 之日起
重新计算 无期限 7
刑诉194 条 刑诉200 条 刑诉211 条
二审法院
最高法院
审判
一般情况
三个月 刑诉207 条
监督
延长期限
六个月
说明: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第58条);2、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 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第92条);3、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 计入办案期限。(第122条);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未规定次数。(第166条)
公安刑事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Being hurt by a friend is the same as being hurt by a stranger. Don't doubt friendship, people don't owe you, but beware of those who betray you.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公安刑事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导读:公安刑事办案流程是先进行接受案件,再者就是进行审查,从而再确定此案件是否立案,最后就可以进行侦查,只要条件符合的话那么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从而直接移送给检察院。
一、公安刑事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1、接受案件:面对控告、自首、报案、扭送、其他,应接受案件。
2、审查:可以选择移送有关机关、立案或不予立案。
3、立案:选择侦查或送往检察机关。
4、侦查5、破案6、采取强制措施7、继续侦查完善证据8、侦查终结:销案或移送审查起诉。
9、移送审查起诉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主要程序是怎么样的?(一)职权《刑事诉讼法》(下同)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管辖第18条第1款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强制措施 1、传唤、拘传 2、刑事拘留 3、逮捕 4、取保候审 5、监视居住 6、期限(四)侦查1、立案2、侦查(1)一般规定第113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勘验、检查。
第114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刑事案件流程图完整版
中国刑事诉讼流程图
报案
自首
扭送
其它
发 现 刑 事 案 件
审查
不立案
没有犯罪事实
立案
理由
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开
庭审理
抗诉案件
死刑案件
被告人认为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宣 判
死刑案件
判决生效
再审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不核准,
发回重审或改判
执行
特别程序
告诉才处理
有证据证明有轻微刑事案件
专门调查手段
其它侦查手段
强制措施
侦 查 终 结
撤销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起诉
起 诉
法 院 受 理
简 易 程 序
普 通 程 序
开始普通庭审
证据调查
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辩论
被告人陈述
评议、判决
不上诉
生效
刑罚执行
上 诉 二 审 法 院
上诉全面、重新审理
不开庭审理
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是怎样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和侦查,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和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由法院负责审理,最后由监狱负责执行。
热门城市:富蕴县律师珙县律师海拉尔区律师东台市律师屏山县律师市中区律师顺庆区律师华蓥市律师在大家的印象中,刑事案件往往都会比较严重,办案程序会很复杂,那么▲刑事案公安办案程序到底是什么样的,需要多长时间,大家恐怕还说不清楚,对于刑事案的立案标准也是不甚了解,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公安办理刑事案件流程一、刑事拘留阶段----10至37天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二、批准逮捕阶段-----两个月至五个月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三、审查起诉阶段----30至45天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四、补充侦查-----30天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五、提起公诉-----一至五个月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六、审判------一审-----30至45天最后是到法院。
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
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
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
审判和执行的一系列程序。
首先,一旦发现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
展开侦查工作。
侦查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证据、调查取证、审讯犯罪
嫌疑人等。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
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接着,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侦查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对侦查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立案条件,就向人
民法院提起公诉。
而如果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就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旦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就进入了审判阶段。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将组织庭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法庭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并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由
上级法院进行再审。
最后,一旦判决生效,案件将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机关将依法
对判决进行执行,对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和教育。
同时,执行机关还将对赔偿金、没收财产等进行执行,保障被害人的
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四个阶段。
在整个流程中,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通过不懈努力,能够有效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刑警队立案办案流程
刑警队立案办案流程刑警队立案办案流程如下: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扩展资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第八章,立案、破案、销案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六十五条,对疑难、复杂、重大、特别重大案件决定立案侦查的,应当拟定侦查工作方案。
侦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判断,包括对线索来源可靠程度和涉嫌范围的测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为查明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
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所必须遵循的制度和规定;如属预谋犯罪案件,还应当提出制止现行破坏和防止造成损失的措施。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办案的具体流程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办案的具体流程⽣活中,遇到市民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进⾏⽴案,然后侦查。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呢?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的流程主要是受理⽴案——侦查——侦查阶段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这⼏个步骤,店铺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1、受理⽴案。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政处理的,依法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案报告书》。
2、公安机关对已经⽴案的刑事案件,进⾏侦查。
要收集、调取证据;讯问犯罪嫌疑⼈;询问证⼈;进⾏勘验、检查;进⾏进⾏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
3、侦查阶段可以采⽤强制措施。
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被告⼈,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民检察院和⼈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被告⼈,为防⽌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或者交纳保证⾦,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民法院、⼈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为加以监视、限制其⼈⾝⾃由的⼀种强制措施。
拘留:扣留,拘禁。
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依法暂时扣押;⾏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般不超过⼗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
⾏政拘留是最严厉的⾏政处罚。
被处罚⼈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
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被告⼈在⼀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的全部流程是什么
如果从被害人控告、报案开始算,细分而言,总共可以分为九个阶段,分别为:第一阶段:报案;第二阶段:公安初查;第三阶段: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第四阶段:采取强制措施;第五阶段:公安机关呈请逮捕;第五阶段:公安机关呈请逮捕;第六阶段: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第七阶段: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第八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第九阶段: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阶段。
第一阶段:报案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了。
对于控告人、被害人而言,他们的工作包括整理案件事实、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文书《控告书》、向公安机关报案、递交报案材料。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和公安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公安机关正式受理此案。
此种请款中,公安机关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标志。
当然很多案件,没有人报案,属于公安机关自己的布控侦查所得线索。
第二阶段:公安初查公安机关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以决定是否立案。
本阶段阶段的工作,以公安机关查实基本犯罪事实为标志。
第三阶段: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在公安机关初查结束后,被害人和律师要根据初查结果,与公安机关侦查、法制等部门充分沟通,配合公安机关将案件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破工作。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如果控告人不服,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申请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后,案件可谓是正式启动了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
刑事案件的流程
刑事案件的流程一、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重要阶段,通常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负责。
在这个阶段,调查人员会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并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
1.1 立案在侦查阶段,首先需要确认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如果符合,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会启动立案程序。
1.2 侦查行为在立案后,调查人员会采取一系列侦查行为,如询问证人、搜查、扣押等,以收集证据。
1.3 初步审查在侦查行为结束后,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会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二、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由检察机关负责的阶段,主要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决定是否将案件起诉到法院。
2.1 审查证据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会对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确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2.2 评估诉讼风险检察机关还会对案件的诉讼风险进行评估,包括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可能的判决结果等。
2.3 决定是否起诉根据审查和评估的结果,检察机关会决定是否将案件起诉到法院。
如果决定起诉,检察机关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刑事案件的最终裁决阶段,由法院负责。
在这个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3.1 庭审前准备在庭审前,法院会安排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庭审时间、地点等。
3.2 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法院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证据和指控进行审理,并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3.3 判决在审理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审理结果做出判决,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和刑罚。
四、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指对被判刑人的执行刑罚的阶段。
在执行阶段,被判刑人需要在监狱或其他监管场所接受刑罚。
4.1 刑罚执行根据判决结果,被判刑人需要在监狱或其他监管场所接受刑罚。
刑罚的执行方式可能因判决结果而异,如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
4.2 改造与教育在刑罚执行期间,被判刑人需要接受改造和教育。
改造的目的是帮助被判刑人重新适应社会生活,改过自新;教育的目的是帮助被判刑人认识自己的罪行,提高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侦查阶段办案流程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 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不得进行连续的传 唤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 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或者监视居住。
这个期限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时起第2日开始计算,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时止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因此,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两个月 内侦查完毕;
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 1个月
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后,30天内应将案件的初查情况及是否立案等结果回告报案人。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部门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 当撤消案件1、)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3、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依法不追
拘留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 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
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 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期限(公安立案侦查)图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时间】 2012.03.14
【生效时间】 2013.01.01
【时效性】已修正
说明: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
过6个月。
(第77条)
2、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
(刑诉法117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115条)
3、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147条)
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未规定次数。
(第17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