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修改刑诉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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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修改刑诉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最近几天关于新修改刑诉法的事情受到大家广泛的关注,你的学习心得是什么呢?你的理解是什么呢?2018新修改刑诉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一起参考!
刑事诉讼法每一次的修改,都是检察官天大的事。这不,首席大检察官说了“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有任何变通,不能打任何折扣”,咱谨遵教诲,通读一二遍,做笔记一遍,感觉纸上得来终觉不够些,再写一遍心得体会,确保牢记之,实践中还要边学边悟边用,好不容易当个员额检察官,可不能丢了吃饭的碗筷。
刑事诉讼法,是公民诉讼权利的小宪法,是刑事司法权限边界的小宪法。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光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行使检察权,更有着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的诉讼监督职能,所以,刑事诉讼法一有修改,检察官就要深深地读懂、精精地适用。
2018年10月26日开始施行的新修改刑诉法,从条款数目上概括是双18条款,新增18条、新修改或补充18条款,合计36条款新增、修改或补充。从实质内容看,分别有:认罪认罚、刑事速裁、监察衔接、缺席审判等方面的刑事制度入刑诉法。本文作些梳理,仅是一己孔见。
累垮检察官的法条:刑事速裁办案期限。
第172条第一款(修改后的,下同)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天啦撸,10天!时光如白驹过隙,眼睛一睁一闭就是一天,本来已经忙得那啥似的检察官,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一个月缩短成十天,越想越是恐怖。而且,刑事诉讼法所有的日,都是含节假日在内的,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一天就是一天,可没说不计节假日的哦,如果是国庆节前、春节前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那么,检察官,你就发疯地加班再加班吧,可不能去亲友团聚、外出旅游了。
难为检察官的法条:提前提出精确的量刑建议。
第174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第176条: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在审查起诉程序中,就得完成量刑建议。检察官总不能当着辩护人与嫌疑人的面,做一份与法庭上出具的不一致的《量刑建议书》,那要失信的哦!而且,我一直没搞明白一方面排除机器人量刑,一方面最高法和省高法又有常见案件量刑指导意见。特别是量刑指导意见,那是综合了刑法学、社会学、数学等多门学问的东东,我至今一直怀疑自己无能学懂弄通哪位法官大人出的这些烧脑意见,如果没有分歧理解,那就让机器人来使用呗!
我就是挑不来海蟹的,只有煮熟了吃到嘴里、肚里,方知海蟹好孬。有人教我,可以用手掂掂判断海蟹质量。哎,说者容易学者难。我琢磨着是左右手同时掂两海蟹,还是前后手不同时掂两海蟹?爱情向左、婚姻往右,两手无两心,何来周伯通双手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