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透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通用工艺规定了承压设备表面渗透探伤的人员资格、一般要求、器材要求、探伤操作、后处理、质量评定、安全及资料存档等要求。
本通用工艺适用于承压设备表面的缺陷检查,也适用于其它工业用途的非多孔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开口缺陷的检查。
2 引用标准
JB/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要求
JB/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JB/T 9213—1999 无损检测渗透检查A型对比试块
JB/T 6064—1992 渗透探伤用镀铬试块技术条件
3 渗透检测人员
渗透检测人员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资格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签发报告者必须持有渗透检测Ⅱ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渗透检测人员的未经矫正或经矫正的近距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小数记录值为,不得有色盲。
4 一般要求
探伤前应预先考虑到被检物表面可能产生缺陷的种类及大小、被检物的用途、材质、数量、规格、表面状况、热处理状态及焊接方法等。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承压设备和在用承压设备焊接接头及其它部件检验前应对形状尺寸和外观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渗透探伤检验。对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焊接完成至少24小时后才能进行渗透探伤。
对奥氏体不锈钢和钛及钛合金材料,一定量渗透检测剂蒸发后残渣中的氯、氟元素含量的重量比不得超过1%。如有更高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对于镍基合金材料,一定量渗透检测剂蒸发后残渣中的硫元素含量的重量比不得超过1%。如有更高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5 使用器材的要求
渗透探伤液
5.1.1 必须符合检测要求。
5.1.2 渗透检测剂应根据承压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对同一检测工件,不能混用不同类型的渗透检测剂。
5.1.3 当确认使用某种渗透探伤液后,至少应确定以下内容:
5.1.3.1 渗透探伤液(包括渗透剂、清洗剂、显像剂)的牌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
5.1.3.2 生产厂家。
5.1.4 在某些特殊要求的场合,例如对氯、氟、硫等含量需要加以限制时,按标准规定要求控制。如有更高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对比试块
5.2.1 采用的对比试块必须符合JB/T9213的要求。
5.2.2 试块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5.2.2.1 生产厂家;
5.2.2.2 材质;试块标记号;
5.2.2.3 试块名称。
5.2.3 试块使用后要用丙酮进行彻底清洗。清洗后,再将试块放入装有丙酮和无水酒精的混合液体(体积混合比为1:1)的密闭容器中保存,或用其他有效方法保存。
5.2.4 若使用新牌号的渗透探伤液,除应符合5。1条外,还应使用对比试块按原渗透探伤工艺。
过程操作,以确认新牌号的渗透液是否符合探伤灵敏度使用要求。
6 渗透操作
前处理
6.1.1 工件被检表面不得有影响渗透检测的铁锈、氧化皮、焊接飞溅、铁屑、毛刺以及各种防护层。
6.1.2 被检工件机加工表面粗糙度Ra≤μm;被检工件非机加工表面的粗糙度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影响检验结果。
6.1.3 局部检测时,准备工作范围应从检测部位四周向外扩展25mm。
6.1.4 不允许采用喷砂等可能堵塞缺陷开口的方法。
6.1.5 应将前处理过程中的杂物清除干净,并应使被检区表面清理过程中残留的溶剂、清洗剂和水分充分干燥。(应自然干燥或用布擦拭,不得加热干燥)
渗透
6.2.1 渗透剂的施加
渗透剂的施加应根据被检物的大小、形状、数量和检测部位来选择。可采用浸渍、喷洒和涂刷等方法。采用喷洒法时,应将渗透剂均匀地施加于被检区域表面,喷嘴与工件表面成大约30°夹角,喷嘴距被检区表面为20~30mm,若需探测细小缺陷,可将工件予热到40~50℃然后进行渗透。
6.2.2 施加渗透剂时应注意:
6.2.2.1 小尺寸数量多的零件常可一起施加渗透剂。
6.2.2.2 大尺寸几何形状复杂的零件可采用涂刷或喷洒的方法施加。
6.2.2.3 应尽量使渗透剂控制在被检区域内,并在整个渗透时间内保持润湿状态。
6.2.2.4 一次施加渗透剂的区域不可太大,否则易造成渗透时间差异太大。
6.2.3 渗透时间
取决于渗透剂种类、被检物材质、预测缺陷的种类和大小、以及被检物和现时的温度。一般渗透温度在10℃~50℃条件下,渗透时间不应少于10min。当需要显示更细小的开口缺陷时,渗透时间可再延长,并在规定时间内,应保证渗透剂均匀地润湿受检表面,例如夏季在通风场所或野外、高空,可能要多次施加渗透剂。
清洗
应避免过度清洗,清洗的持续时间决定于渗透剂所固有的清洗特性、被检物的表面状况来确定,最恰当的清洗时间应不能去除不足或去除过度而造成对缺陷显示识别困难。
6.3.1 水洗型可用水去除。冲洗时,水射束与被检面的夹角以30度为宜,水温为10℃~40℃,如无特殊规定,冲洗装置喷嘴处的水压应不超过。在无冲洗装置时,可采用干净不脱毛的抹布蘸水依次擦洗。
6.3.2 溶剂去除型渗透剂用清洗剂去除。除特别难清洗的地方外,一般应先用干燥、洁净不脱毛的布依次擦拭,直至大部分多余渗透剂被去除后,再用蘸有清洗剂的干净不脱毛布或纸进行擦拭,直至将被检面上多余的渗透剂全部擦净。但应注意,不得往复擦拭,不得用清洗剂直接在被检面上冲洗。
显像
6.4.1 显像剂的施加
在被检表面干燥(自然干燥)后,应立即施加显像剂。采用溶剂悬浮显像剂,将显像剂喷罐倾斜后摇晃1~2分钟,然后将喷罐顺放,将显像剂均匀地喷洒在被检工件表面上,喷洒时只允许朝一个方向进行,不得在同一部位往复喷洒,喷嘴离被检面距离为300mm~400mm,喷涂方向与被检面夹角为30°~40°。禁止在被检面上倾倒湿式显像剂,以免冲洗掉渗入缺陷内的渗透剂。
6.4.2 显像时间
显像时间取决于显像剂的种类、需要检测缺陷的大小和类型、以及被检物的温度,在气温或工件表面温度在10℃~50℃时,显像时间不应少于7分钟,显像时间过短,会使缺陷显示不充分,甚至漏检,显像时间过长,则造成轮廓放大、模糊甚至难以辨认,最佳显像时间是以缺陷充分显示而轮廓清楚的这一段时间,必要时应通过实验加以确定。
观察
观察显示应在显像剂施加后7min~60min内进行。如显示的大小不发生变化,也可超过上述时间。对于溶剂悬浮显像剂应遵照说明书的要求或试验结果进行观察。
6.5.1 着色法——用肉眼在自然光或白炽灯光照明下进行,白光照度应大于或等于1000L x,当现场采用便携式设备检测,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满足时,可见光照度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500lx。为便于对细微裂纹的观察,应选择最清晰的观察显示痕迹的方向。
6.5.2 辨认细小显示时可用5~10倍放大镜进行观察。必要时应重新进行处理和渗透检测。
7 后处理
工件检测完毕应进行后清洗,以去除对以后使用或对材料有害的残留物。可采用刷洗、水洗、擦拭等方法清除残留的探伤剂。
8 质量评定
不允许任何裂纹和白点,紧固件和轴类零件不允许任何横向缺陷显示。
焊接接头和坡口的质量分级按表二进行。
表2 焊接接头和坡口的质量分级
其他部件的质量分级评定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