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敦煌市城区基准地价的批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敦煌市城区基准

地价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04.02.24

•【字号】甘价服务[2004]42号

•【施行日期】2004.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甘肃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敦煌市城区基准地价的

批复

(甘价服务[2004]42号)

酒泉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转报金塔县、敦煌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报告的请示》(酒价商[2003]71号)收悉。经审核,现对敦煌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批复如下:

一、土地级别界线范围及面积

Ⅰ级地:东至敦煌商城、邮电巷;南至新建路、敦煌汽车站;西至红当公路、宏泰市场;北至太阳能宾馆、东街小学。面积为47.73公顷。

Ⅱ级地:东至环城北路、总干渠以西;南至敦月路;西至石油公司油库、肃州镇政府;北至环城北路、新城区规划路。面积为160.54公顷。

Ⅲ级地:东至市医院、兰州村三队;南至月影广场、市果品厂;西至游乐宫、新城区规划路;北至丝路大酒店、屠宰厂、新城区规划路。面积为177.75公顷。

Ⅳ级地:除Ⅰ、Ⅱ、Ⅲ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地段属Ⅳ级地。面积为194.73

公顷。

三、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1、估价期日为2002年3月20日

2、设定土地开发条件(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现状利用条件为:Ⅰ、Ⅱ级地七通一平(供水、排水、通路、通热、通气、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Ⅲ级地六通一平(供水、排水、通路、通热(通气、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Ⅳ级地五通一平(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

3、法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4、容积率: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为1,工业用地为0.2。

四、今后如需对上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应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物价指数,银行利率等因素及有关法规政策,对当地地价水平进行测算后提出调整意见,按规定的程序报省物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后执行。

五、经批准的基准地价是制定标定地价、出让金、出让低价的基础价格,报敦煌市人民政府公布实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