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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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号监督注册号
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档案
2016版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监督机构: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监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目录
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
序号档案内容份数备注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 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向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7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9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10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11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12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13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14 工程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报告
15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综合)表
16 工程竣工报告
17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8 工程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19 工程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20 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
21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3 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报告(结构、电梯、节能、沉降观测等)
24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25 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工程有关文件
2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监督人员:
科长(分局局长):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监督注册号: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监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
单位(公章)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通讯地址
项目
负责人
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话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层数
地上层
地下层
建筑高度
结构类型基础类型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审
批
意
见
公章
局长:
年月日
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
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资质等级专业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电话号码
勘察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
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资质等级专业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电话号码
监理单位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
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资质等级专业证书编号
项目总监证书编号电话号码
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
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专业证书编号
质量部门负
责人及电话
技术部门
及电话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电话由监督科(分局)监督。
局负责人: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需提供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
份数
审核意见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4
2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1
4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
6 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向项
目负责人授权书
1
7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1
8 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关键
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各1份
10
11
12
13
核查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式样)
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
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姓名身份证号
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式样)
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工程名称:
监督注册号:
监督人员: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对该工程的监督工作作如下计划: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1 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1.1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
(1) 施工前,按规定委托监理,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
(2)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3) 涉及有涉及强制性条文和相关规定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
(4) 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5) 支持、鼓励、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标准化管理;
(6) 法律规定的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1.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4) 法律规定的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行为。
1.3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质量员、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应符合要求并配备到位。
(2)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并依法落实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