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子午岭林区保护和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子午岭林区
保护和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市委发[2009]72号
【发布部门】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14
【实施日期】2009.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子午岭林区保护和发展的意见
(2009年10月14日市委发[2009]72号)
子午岭是黄土高原面积最大、植被最好的水源涵养林区和绿色屏障,横跨陕、甘两省,在我市境内面积有767万亩。
为了进一步保护好、发展好这个绿色天然宝库,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加强子午岭林区保护和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
森林是自然界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的枢纽,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子午岭林区是我市最大的水源涵养林区,森林茂密,物种繁多,区内有木本、草本植物千余种,紫斑牡丹为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油松林、侧柏林等分布广泛,形成了稳定的森林群落;有150
多种野生动物在林区栖息,其中10多种被列为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
在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相互作用下,它有力地保障了人类的生存、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
可以说,子午岭是陇东的“天然水库”,是庆阳大地的“天然屏障”,是庆阳人民的“绿色生命线”,在调节区域小气候、增加天然降水、防止水土流失、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平衡、提高人类生存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子午岭林区又是庆阳老区革命根据地的核心区域。
因此,保护和发展子午岭,不仅对建设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作用,而且对保护中国革命历史遗址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启动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子午岭水源涵养林得到重点保护。
2005年,省政府批准建立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为有效保护资源,加快林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经过多年的保护和建设,子午岭森林面积不断扩大,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日益显现,为优化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特别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子午岭国有林场在职、退休及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市财政全额供给以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经营效能,为进一步加强子午岭保护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加之投入不足,目前,林区的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时期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
因此,加快子午岭林区保护与发展,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国有林场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以保护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的需要。
全市上下一定要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子午岭林区保护、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生态文明以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生态建设的大好机遇,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思路,统筹谋划,在全面加强保护的基础
上综合开发利用好森林资源,走出一条子午岭林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子午岭林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林分质量和森林资源充分利用为核心,以促进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服务。
2、基本原则:
(1)以加强保护为前提。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和保护是前提的思想,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