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区政府发〔2018〕62号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正文:----------------------------------------------------------------------------------------------------------------------------------------------------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区政府发〔2018〕6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西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23日西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根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庆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困人员是指户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本办法所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是指依照国家和本办法规定,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障、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殡葬服务等方面的保障。
第三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城乡统筹,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托底供养、适度保障,严格规范、高效便民,公开公平、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领导,将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将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区民政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区社会救助、发改、财政、人社、卫生计生、教体和住建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工作。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庆政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已经四届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4日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零基预算是指年度预算编制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式。
为在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持续提高财政理财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照《甘肃省省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通过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引导部门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申报编制预算,促进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切实增强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指向性,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正常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必需的基本开支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一、引言社会救助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的重要路径,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则是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探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本质、功能、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分享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本质和功能1.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本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是指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负责协调社会救助工作并推动政府在社会救助领域的立法、政策和规划。
其本质是实现跨部门合作,形成合力打造社会救助体系的过程。
2.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1)制定政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有助于各部门形成共识,制定政策来解决社会救助问题,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2)整合资源:联席会议能够有效整合各部门的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救助对象能够得到全面、及时的帮助。
(3)信息共享:通过联席会议,各部门能够共享信息,及时获得救助对象的情况和需求,从而更加精准地开展救助工作。
三、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特点1. 跨部门合作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如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等,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能够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协同工作,使各部门能够相互配合、互相支持,提高救助工作的效果。
2. 统筹兼顾联席会议能够统筹规划社会救助工作,兼顾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需求,确保资源分配的公平和合理。
通过制度化的联席会议,可以避免救助工作中的重复和重叠,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
3. 高效运作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能够提高决策的效率,减少决策层级,加快信息的传递和问题的解决。
各部门的代表在联席会议中直接面对问题,通过合作与协商迅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从而提高救助行动的效率。
四、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1. 职责不清部门间职责的重叠和模糊,导致在联席会议中各单位的角色和责任不明确,影响了工作的推进和问题的解决。
2. 参与部门不全某些有关社会救助的部门尚未纳入联席会议范围,导致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无法得到全面考虑和协调,影响了救助对象的利益。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汇报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汇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是在国家大力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背景下,为促进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相关行业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一种重要机制。
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各方可以及时交流信息、协商解决问题,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高效运行和持续发展。
在我单位的工作中,我们积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效益。
首先,我们高度重视联席会议的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我们定期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确保各方能够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会议内容包括工作汇报、交流分享、研究解决方案等。
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们重视会议记录的撰写和保管,确保相关工作信息的传递和留存。
其次,我们注重联席会议的议题设置。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我们合理设置会议议题,确保会议内容与各方关注的问题紧密相关。
会议议题涵盖社会救助政策、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效果评估等方面,旨在加强信息共享和问题解决的广度和深度。
会议前,相关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准备,以确保会议的高效和有益。
第三,我们重视联席会议的成果转化。
通过会议的交流和讨论,我们努力形成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行动计划。
相关责任单位需要对会议确定的任务和要求进行落实和跟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同时,我们鼓励各方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以便对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会议成果同时需要及时通报到上级部门和相关利益方,以增加透明度和推动力度。
最后,我们注重联席会议的效果评估和改进。
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机制,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工作方式和流程,提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效果。
我们鼓励与会人员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以实现会议的持续改善和优化。
综上所述,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组织和合作机制。
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各方可以共同协作、解决问题,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和改进。
我单位将继续贯彻落实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效益,为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旨在协调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安排。
该制度规定,各相关政府部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社会救助政策、资金筹措、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措施落实等方面的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在联席会议上,各政府部门代表将就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交流和沟通,分享经验和信息,并就救助政策、资金分配、救助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同时,联席会议还将关注社会救助工作的薄弱环节,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此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还强调了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通过联席会议这一平台,各政府部门可以相互了解、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这种协作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劳动。
总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协调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政府部门可以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0•【字号】庆政办发〔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综合规定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庆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五届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0日庆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2〕23号)和《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医疗保障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民生改善更可持续。
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促进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发力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统一救助对象类别。
医疗救助制度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救助对象包含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下同);过渡期内不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已脱贫人口(以下简称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七类对象。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3•【字号】庆政办发〔2016〕88号•【施行日期】2016.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3日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0号),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细化工作措施。
力争2017年底前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更大成效,着力解决办证多、办事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26•【字号】庆政发〔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庆政发〔2016〕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13号)精神,切实解决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强化制度设计,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健全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主要内容(一)补贴对象。
“两项补贴”受益人为具有庆阳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逐步扩大到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其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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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
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5]32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8
【实施日期】2015.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周继军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贺立峰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赵明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马海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讲师团团长杨宁瑞市编办副主任
白常身市发改委副主任、项目办主任
王金昌市工信委副主任
闫斐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志锋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刘志杰市司法局副局长
付怀情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玲珍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军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永宁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茂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田志雄市农牧局副局长
程同心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崇峰市审计局副局长
鲁军虎市统计局副局长
尚小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予峰市粮食局副局长
宋弘市信访局副局长
孙晓明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张乃丹庆阳市青联主席
刘宪刚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姜小红市妇联副主席
吕绒琴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学东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王维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平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副队长
吴蔚蓝人行庆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秦健庆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段亚民农村信用联社庆阳稽核审计中心主任助理
胡长富西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全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民政局局长赵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的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和实施办法;统筹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协调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二)按照会议总召集人要求,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准备会议,形成会议决定事项初审意见后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的汇报或工作情况通报;
(四)负责督促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
(五)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
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配合相关部门,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监督社会救助工作。
市编委办:负责加强社会救助机构队伍建设。
配合民政部门指导县(区)明确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统筹衔接社会救助规划工作,在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编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等工作中纳入社会救助相关内容。
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对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分析预警,适时提出调整救助标准的建议,加强社会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