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与抗规

合集下载

抗规、高规、砼规对约束边缘构件设计要求

抗规、高规、砼规对约束边缘构件设计要求

抗规、高规、砼规对约束边缘构件设计的要求砼规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抗规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高规即《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一、共同点:1、都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一、二级抗震设计剪力墙的其它部位以及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肢端部均应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2、约束边缘沿墙肢的长度任何情况下不少于450㎜和1.5倍墙厚。

当有端柱、翼墙或转角墙时,尚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同时应满足下表要求:3、三规的轴压比取值相同:Hw为墙肢长度剪力墙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大轴压比5、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面积体积配筋率一、二级抗震分别不小于为1.2%和1.0%。

4、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的箍筋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箍筋直径均不应小于8㎜、箍筋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00㎜和150㎜。

这是三规中一致的。

配箍特征值λν都为0.2。

二、不同点:1、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面积体积配筋率一级抗震为1.2%,二级抗震为1%,但对纵向钢筋最小配筋量《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高于其它两个规范。

“高规”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分别不应小于6φ16和6φ14。

而“抗规”和混规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分别不应小于6φ14和6φ12。

我的理解是:如果是高层建筑结构必须满足“高规”的要求,如果是多层建筑可以按“混规”执行。

不能打擦边球。

我亲自做过一个项目,29层,短肢剪力墙结构,二级抗震,底部加强部位约束构件的配筋都是φ12。

这是严重违规的,至少6φ14。

2、“混规”对三级、四级抗震底部加强部位及其它部位的纵向钢筋、箍筋、拉筋的最小值都作了明确规定,而其它“二规”则语焉不详。

3、“混规” 11.7.14第4条要求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核心筒、筒中筒结构的内筒,一、二级抗震等级筒体角部的边缘构件应按下列要求加强: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应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且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应全部采用箍筋;底部加强部位以上的全高范围内的转角墙宜设置约束边缘构件,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仍按墙肢截面高度的1/4。

混规、抗规、高规三规范比较

混规、抗规、高规三规范比较

1.开洞剪力墙在水平荷载下的受力特点1)独立剪力墙肢不开洞、开小洞;2)连肢剪力墙(开大洞);3)规则开洞和不规则开洞(错洞墙和叠合错洞墙);4)强连梁、弱连梁。

2.关于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的界定1)高规规定;2)广东补充高规规定;3)北京细则规定7.1.6 当剪力墙或核心筒墙肢与其平面外相交的楼面梁刚接时,可沿楼面梁轴线方向设置与梁相连的剪力墙、扶壁柱或在墙内设置暗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第1、2、3、款略):4 应通过计算确定暗柱或扶壁柱的竖向钢筋(或型钢),纵向钢筋的总配筋率不宜小于表7.1.6的规定。

5.梁水平钢筋在墙(扶壁柱)内的锚固。

6.暗柱、扶壁柱箍筋配置要求。

增加暗柱、扶壁柱的竖向钢筋的总配筋率最小要求和箍筋配置要求,并强调楼面梁水平钢筋伸入墙内的锚固要求,钢筋锚固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有关规定。

7.1.7 当墙肢的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4时,宜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

1.取消原条文中小墙肢规定,将4<hw/bw≤8的剪力墙定为短肢剪力墙,将hw/bw≤4的剪力墙按柱进行截面设计。

2.与混规9.4.1一致,与抗规6.4.6条(不大于3)有区别。

7.1.8 抗震设计时,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墙;B级高度及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布置短肢剪力墙,不应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当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宜大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2.房屋适用高度应比表3.3.2-1规定的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适当降低,7、8(0.2g)和8(0.3g)度时分别不宜大于100m、80m和60m。

注:1.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墙;2.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是指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30%的剪力墙结构。

关于结构方案扭转不规则的判据的说明

关于结构方案扭转不规则的判据的说明

抗规和高规针对建筑结构的规则性都有明确说明,甚至部分条款列入强制性条文,例如:抗规3.4.1 “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抗规5.1.1-3 “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地震下的扭转作用;其他情况,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高规 3.3.1 “质量与刚度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的扭转影响;”可见正确区分结构方案的不规则程度十分重要。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规范对不规则程度的描述采用以下词汇(参抗规3.4.1条文说明P 202):“规则与不规则的区分,本规范在第3.4.2条规定了一些定量的界限,……,但是,有经验的有抗震知识素养的建筑设计人员,应该对所设计的建筑的抗震性能有所估计,要区分不规则、特别不规则和严重不规则等不规则程度,避免采用抗震性能差的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不规则——超过表3.4.2-1、2中一项及以上的不规则指标特别不规则——多项均超过表3.4.2-1、2中一项及以上的不规则指标,或某一项超过规定指标较多,具有较明显的抗震薄弱部位,将会引起不良后果者;严重不规则——体型复杂,多项不规则指标超过第3.4.2条上限值,或者某一项大大超过规定值,具有严重的抗震薄弱环节,将会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者。

结构平面不规则判别准则中,凸凹不规则、楼板不连续等都较直观,较易宏观把握。

扭转不规则,是结构平面不规则中最重要控制指标,它主要有两项结构扭转特性指标——扭转变形指标和扭转刚度指标,需做专门的分析和计算。

(参徐培福复杂高层建筑结构设计P 192)1. 位移比即采用刚性楼板假定下,端部最大位移(层间位移)与两端位移(层间位移)平均值的比值,简称位移比;对有错层、边角区楼板抽空的结构取水平位移计算,其他情况取水平层间位移计算。

表一结构平面不规则判别准则不规则类型不规则判别准则特别不规则判别准则抗规3.4.2及3.4.3位移比>1.2位移比>1.5高规4.3.5A级位移比>1.2位移比>1.5周期比>0.9 B级位移比>1.2位移比>1.4周期比>0.85可见,位移比曲线在取值为1.8处形成拐点,因此扭转不规则的强制控制的位移比指标应不大于1.8。

高规、混规、抗规关于剪力墙的要求

高规、混规、抗规关于剪力墙的要求

规范关于剪力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一、一般规定1、剪力墙结构应具有事宜的侧向刚度,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平面布置简单、规则,宜沿两个主轴方向或其他方向双向布置,两个方向侧向刚度不宜相差过大。

②宜自下到上连续布置,避免刚度突变。

③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成列布置,形成明确的墙肢和连梁。

2、剪力墙不宜过长,较长剪力墙宜设置跨高比较大的连梁将其分成长度较均匀的若干墙段,各墙段的高度与墙段长度之比不宜小于3,墙段长度不宜大于8m。

3、跨高比小于5的连梁按本章规定设计,不小于5的按框架梁设计。

4、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底部加强部位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②底部加强部位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体总高度的1/10二者较大值③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底板或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宜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5、楼面梁不宜支撑在剪力墙或核心筒的连梁上。

6、当剪力墙或核心筒墙肢与其平面外相交的楼面梁刚接时,可沿楼面梁轴线方向设置与梁想连的剪力墙、扶壁柱、暗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设置沿楼面梁轴线方向与梁相连的剪力墙时,墙的厚度不宜小于梁的截面宽度。

②设置扶壁柱时,其截面宽度不应小于梁宽,其截面高度可计入墙厚。

③墙内设暗柱时,暗柱的截面高度可取墙的厚度,暗柱的截面宽度可取梁宽加2倍墙厚。

7、楼面梁水平钢筋进入剪力墙的锚固段水平投影非抗震时不小于0.4Lab,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0.4Labe;当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将楼面梁伸出剪力墙形成梁头,梁的纵筋深入两头后弯折锚固。

8、暗柱、扶壁柱应设置箍筋,一、二、三级时不小于8mm,四级及非抗震时不应小于6mm,切均不应小于纵向钢筋直径的1/4;箍筋间距一、二、三级时不应大于150mm,四级及非抗震时不应大于200mm。

9、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4时,宜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

二、截面设计1、墙厚一、二级不应小于160mm及层高或无支高度的1/20,三、四级不应小于140mm及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5,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180mm及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宜小于180mm及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

《高规》、《抗规》、PKPM薄弱层剪重比调整区别

《高规》、《抗规》、PKPM薄弱层剪重比调整区别

《高规》、《抗规》、PKPM薄弱层剪重比调整区别
术资料(规范、注册真题、朱炳寅博客等)对调整的具体做法研究了一番,发现不同的资料做法有一定差异,现总结如下:
第一个问题:《高规》与《抗规》对薄弱层的放大系数不一样
《抗规》5.2.5条:
《抗规》5.2.5条条文说明:
条文解释的再乘让人理解不透,给人感觉是薄弱层剪力按3.4.4条乘以1.15的系数后再乘以1.15,连乘两次,个人觉得这里表述不清,应将再删掉,这点可以通过施兰青注册专题精讲《建筑抗震设计》(2013版)第五种功能第四节的例题和练习题得到验证,现给出一道练习题P152页:
综上,《抗规》的做法是先讲地震剪力标准值(调整前)按抗规3.4.2条放大1.15倍,与1.15*本层及以上楼层总重力比较大小,剪力取大值,注意:公式两边都有1.15的系数,但不能约,意义不同。

《高规》4.3.12条:。

抗规、高规、砼规对约束边缘构件设计的要求

抗规、高规、砼规对约束边缘构件设计的要求

抗规、高规、砼规对约束边缘构件设计的要求
鄂尔多斯博物馆
砼规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抗规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高规即《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
一、共同点:
1、都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一、二级抗震设计剪力墙的其它部位以及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肢端部均应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2、约束边缘沿墙肢的长度任何情况下不少于450㎜和1.5倍墙厚。

当有端柱、翼墙或转角墙时,尚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同时应满足下表要求:
3、三规的轴压比取值相同:Hw为墙肢长度
剪力墙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大轴压比
5、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面积体积配筋率一、二级抗震分别不小于为1.2%和1.0%。

4、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的箍筋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箍筋直径均不应小于8㎜、箍筋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00㎜和150㎜。

这是三规中一致的。

配箍特征值都为0.2。

二、不同点:。

对《抗规》、《高规》中规范中的三个“相关范围”的规定

对《抗规》、《高规》中规范中的三个“相关范围”的规定
注:《抗规》规定外延不大于20m。《高规》规定外扩不超过三跨。
2、裙房抗震等级同主楼的范围,从主楼周边外延3跨且不小于20m的裙房。
注:《抗规》规定从主楼周边外延3跨且不小于20m。《高规》规定外延不少于三跨。
3、地下一层抗震等级同上部结构的范围,主楼周边外延1~2跨的地下室范围。
注:《抗规》规定无外延。《高规》规定外延1~2跨。
规范关于“裙房抗震等级”、“地下室顶板作为
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的三个“相关范围”的规定
一、《抗规》规定
6.1.3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级的确定,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裙房与主楼相连,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对应的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3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条文说明】关于地下室的抗震等级。带地下室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当地下室结构的刚度和受剪承载力比上部楼层相对较大时(参见本规范第6.1.14条),地下室顶板可视作嵌固部位,在地震作用下的屈服部位将发生在地上楼层,同时将影响到地下一层。地面以下地震响应逐渐减小,规定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不能降低;而地下一层以下不要求计算地震作用,规定其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图11)。
【条文说明】第3.9.5条中“相关范围”一般指主楼周边外延1~2跨的地下室范围。
3.9.6抗震设计时,与主楼连为整体的裙房的抗震等级,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新《抗规》疑问

新《抗规》疑问

1、《抗规》表6.1.2中7度大于80米的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加强部位抗震等级为一级;而《高规》为二级,将来设计时如何取值?高规报批稿已与抗规协调一致。

2、《抗规》6.1.9-1条要求“抗震墙的两端宜设端柱或与另一方向的抗震墙相连”,目前6、7度区许多工程设转角窗(仅一端有抗震墙相连)或一字形墙,此类抗震墙按照《抗规》是否不许做?规范意思是尽量不设转角窗,但未严格规定不许。

3、《抗规》6.4.5-1条,对于“抗震墙结构,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不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及四级抗震墙,墙肢两端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有两个问题不是很明确:(1)、如果有地下室“底层墙肢底”指那一层?(2)、条文仅针对“抗震墙结构”,对于一、二、三级的框架抗震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抗震墙是否不论轴压比大小均设约束边缘构件?(1)“底层墙肢底”是指地上一层;(2)对于一、二、三级的框架抗震墙结构的规定见6.5.4条;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抗震墙的规定见6.7.2条。

4、《抗规》6.4.6条,“抗震墙的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的3倍时,应按柱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此条文的“抗震墙”是否应为“一字形抗震墙”?是指较长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3倍时。

5、《抗规》7.3.7条,“6、7度时长度大于7.2米的大房间”,是否指开间尺寸而不是进深?是开间尺寸。

6、《抗规》7.5.6-3条文“柱的纵向钢筋最小总配筋率,当钢筋的强度标准值低于400MPa 时”,现在柱纵筋一般采用HRB400级,应如何取值?再者表6.3.7-1是提倡采用高强钢筋即大于HRB400级,此条是否不合理?本条应同时对照表6.3.7-1和7.1.9条应用,其中6、7度时按7度取值,边、角柱统一按表6.3.7-1中角柱、框支柱栏取值;采用HRB400时,表中数值增加0.05。

剪力墙相关条文

剪力墙相关条文

剪力墙结构条文《高规》《抗规》一,剪力墙的最大适用高度和抗震等级《高规》表3.3.1-1(适用高度),表3.3.2(最大高宽比),表3.9.3(抗震等级)二,剪力墙设置《高规》7.1.1及条文说明,抗规6.1.9。

三,洞口布置《高规》7.1.2及条文说明,《抗规》6.1.9及条文说明。

四,梁的布置(剪力墙与平面外梁刚接时墙的配置)《高规》7.1.6及条文说明。

五,设置端柱与翼墙《抗规》6.1.9-1(宜设置端柱)《抗规》6.2.13及条文说明。

(翼墙的有效长度)《砼规》第9.4.3条规定剪力墙的翼缘计算宽度。

计算“强剪弱弯”实配钢筋的弯矩时计入两侧翼墙内纵向钢筋的翼缘范围。

六,开洞口的剪力墙的分类由于墙断开有洞口,所以剪力墙实际是一开有洞口的悬臂构件,他的受力情况将随洞口的大小,形状和位置的不同而变化。

洞口系数ρ=墙面洞口面积/墙面不计洞口的总面积X100%1)整体墙凡墙面不开洞或开洞面积较小(通常规定洞口系数小于15%),且孔洞间净距及洞边至墙边净距大于洞口长边尺寸时,可以忽略洞口的影响,作为整体墙来考虑。

2)小开口整体墙当洞口较大(洞口系数在15%~30%之间)3)双肢剪力墙如果洞口面积更大(洞口系数在30%~50%之间)4)壁式框架当洞口尺寸甚大(洞口系数大于50%时)七,延性剪力墙的分类(柱形墙肢,短肢剪力墙,一般剪力墙)悬臂实体剪力墙根据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不同可分为柱形墙肢,短肢剪力墙和一般剪力墙。

柱形墙肢《高规》7.1.7及条文说明,《砼规》9.4.1及条文说明,《抗规》6.4.6短肢剪力墙《高规》7.1.8注1,及条文说明。

《高规》7.7.2。

八,底部加强区《高规》7.1.4,《砼规》11.1.5,《抗规》6,1,10,各自条文说明说明了设置“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原因。

九,轴压比剪力墙的轴压比分两段设置1)普通剪力墙的轴压比控制2)底部加强区剪力墙的轴压比控制确定是否要设置约束边缘构件N=1.2X(恒载标准值+活载标准值X组合系数)《抗规》要求)置约束边缘构件还是构造边缘构件。

《抗规》和《高规》的几大不同点

《抗规》和《高规》的几大不同点
层为1~2层时,框支柱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底部剪力的2%,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每层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应取底部剪力的20%;当框支层为3层及3层以上时,框支柱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底部剪力的3%,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每层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应取底部剪力的30%;
因为时间和打字的问题,所以要分几次才能敲完。
1,抗规:5.2.7条8度和9度时建造在Ⅲ、Ⅳ类场地,采用刚性较好的筏基和桩箱联合基础的砼高层建筑,当结构基本自振周 期处于特征周期Tg的1.2倍至5倍范围时,水平地震力可折减。而高规无此规定。
4,高规:7.1.5条较长的剪力墙宜开设洞口采用弱连梁连接;抗规:6.1.9条1款较长的抗震墙宜开设洞口连梁的跨高比宜大于6。
5,高规7.1.9,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抗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嵌固部位以上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且不大于15m.
6,高规:7.2.2条1款一、二级抗震等级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抗规:6.4.1条不宜小于200m,砼规同抗规。
7,高规:7.2.2条6款剪力墙有地震作用组合时,验算剪压比时剪跨比λ大于2.5或不大于2.5,砼规同高规;抗规:验算剪压比时剪跨比λ大于2或不大于2。
8,高规:7.2.11条,偏心受压剪力墙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7.2.11-1,7.2.11-2)中A为剪力墙截面面积,但未说明是否包括翼缘面积;砼规:10.5.5条公式(10.5.5)中A为剪力墙的截面面积,其中翼缘的有效面积可按10.5.3条规定的翼缘计算宽度确定。
而抗规比较简单:框支柱承受的最小地震剪力,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不应小于该层地震剪力的20%;框支柱数目小于10根的时,每根柱所受的剪力不应小于该层地震剪力的2%。

薄弱层地震剪力放大与剪重比最小剪力调整谁先谁后问题的三种见解

薄弱层地震剪力放大与剪重比最小剪力调整谁先谁后问题的三种见解

薄弱层地震剪力放大与剪重比最小剪力调整谁先谁后问题的三种看法高规与抗规对薄弱层的规定不同之处在于高规规定地震剪力增大系数为1.25;而抗规为“不小于1.15”。

首先列出让大家存在理解差异的两段话:《高规》4.3.12条文说明:《抗规》5.2.5条文说明主要存在的看法及其依据如下:1认为先调整到剪重比要求的最小剪力,再按薄弱层调整。

依据是《抗规》条文说明③中“满足最小地震剪力是结构后续抗震计算的前提”以及“对于存在竖向不规则的结构,突变部位的薄弱楼层,尚应按本规范3.4.4条规定,再乘以不小于1.15的系数”这个系数指的是薄弱层地震剪力的增大系数。

有部分人认为薄弱层地震剪力增大系数与薄弱层剪重比调整剪力系数应该是相互响应的,旧《高规》薄弱层地震剪力增大系数为1.15,与《抗规》条文说明相合,新规范改为1.25后,薄弱层剪重比剪力系数未改变,不严谨。

2认为应先调整薄弱层,再判断剪重比。

依据是《高规》条文说明“……该层剪力放大1.25倍后仍需满足……”而《抗规》条文说明③中“后续抗震计算”指的是“地震倾覆力矩、内力和位移等”的计算分析。

可理解为剪重比调整是对地震剪力调整的最后一步验算,犹如出厂检验。

3 认为两个调整不分先后,各调各的,双控。

依据是《高规》条文说明可理解为满足薄弱层调整的同时也得满足剪重比的最低要求,两者均对初始地震剪力进行调整,最后谁大取谁。

而《抗规》条文说明③中理解为仅泛泛指出地震剪力调整好之后才可进行下一步计算。

《抗规》条文说明中“再乘以不小于1.15的系数”,根据上下文连续性,这个1.15应该指的是λ再乘以不小于1.15的系数,整段话均在说明λ的取值缘由。

由于规范条文说明并未明确指出调整顺序,上述三种看法可谓是公婆都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下面就结合三种调整的结果说说我的理解:1.先调整剪重比,再以调整后剪力根据薄弱层放大;这种方法对于薄弱层,无论处于中层底层,初始地震剪力不满足剪重比时,就要在规定的最小地震剪力基础上再进行放大,这种调整其最终剪力放大了较多。

高规、砼规、抗规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的处理(值得收藏)

高规、砼规、抗规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的处理(值得收藏)

高规、砼规、抗规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的处理本文中提到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简称为《砼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简称为《抗规》,《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简称为《高规》.笔者把在学习和执行新规范的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提出来,和同行一起讨论,共同提高对新规范的理解,不妥之处还望同行多多指正.1钢筋的质量要求《砼规》第4.2.2条要求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在《砼规》里列为强条,而在《抗规》第3.9.2条结构材料指标章节中就未列出此要求,《高规》第3.2节中未具体列出此条,但在第3.2.3条中笼统地要求钢筋及其性能应符合《砼规》的有关规定.因为强度标准值保证率的要求不是抗震对钢筋性能的要求,但这是对钢筋质量的基本要求,应在结构总说明中把此条写入,否则可能存在违反强条的情况.2箍筋优先选用何种钢筋三本规范对箍筋钢筋的选用原则的提法也不尽相同,《砼规》第4.2.1-3条规定箍筋宜采用HRB400,HPBF400,HPB300,HRB500,HRBF400钢筋,也可以采用HRB335,HRBF335钢筋.该条是把HRB400级钢筋摆在优选的第一位,把HRB335级钢筋放在第二位;《抗规》第3.9.3-1条规定箍筋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不低于HRB335级的热轧钢筋,也可以选用HPB300级热轧钢筋,该条是把HRB335钢筋放在选用首位;《高规》第3.2节中对箍筋的选用未作任何规定.根据国家主管单位提出的“四节一环保”的要求,提倡应用高强、高性能钢筋,限制并准备逐步淘汰HRB335级热轧带肋钢筋的应用,所以在选用箍筋时按《砼规》第4.2.1-3条执行是很合理的.笔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8~12的HRB400钢筋容易买到,且HRB400级钢筋价格每吨只比HRB335钢筋贵一百多元.当有的业主对含钢量经济性提出要求时,或对那些受力不大,主要由构造配箍控制的构件采用HRB335钢筋也是允许的,也没有违反规范.对于一些既有结构的设计或一些边远地区的工程在规范的过渡期可以允许采用HPB235级光圆钢筋.3钢筋的强度比《抗规》第3.9.2-2-2条要求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此条在《抗规》里是列为强条.《砼规》第11.2.3条完全同《抗规》第3.9.2条,但《高规》第3.2.3条内容虽同《抗规》,但不是作为强条出现,而是一般性条文.建议结构总说明中应把此条作为强条列入,从严处置,因为施工图审查抽检时,各人把握尺度不一,还是写上为好.4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当主楼地下一层与其以外地下室一层为整体时,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地下室的抗震等级,《抗规》和《高规》的提法是不一样的.《高规》3.9.5条规定,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相关范围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相关范围一般取主楼周边外延1~2跨的地下室范围.也就是说主楼以外1~2跨范围的地下一层抗震等级应按主楼结构采用.当主楼与裙房为一体时,主楼以外不小于裙房3跨范围内的地下一层应采用主楼的抗震等级.而《抗规》第6.1.3-3条中没有提到地下一层相关范围如何取值,只是笼统提到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没有提到地下一层相关范围,两者提法是有区别的.《砼规》第11.1.4-3条的提法和《抗规》是一致的.在实际工程中常常碰到主楼以外是连通的地下车库(住宅类建筑中常见),一般无上部结构,地下车库抗震等级如何定,可能会有不同的定法,笔者认为高层建筑宜执行《高规》,不属高层的按《抗规》执行,这样做是偏于安全的,当然这样做会给设计在表达上带来一些麻烦.5楼层侧向刚度比抗震设计时,三本规范对高层建筑相邻楼层的侧向刚度比的提法也不全一样,《高规》要求最严,《高规》3.5.2条提出两种侧向刚度比,即γ1和γ2,γ1是对框架结构而言,本层与上层γ1不宜小于0.7,与相邻上部三层刚度平均值γ1不宜小于0.8.γ2是对框剪、板剪、剪力墙、框筒、筒中筒等结构而言,本层与相邻上层的比值γ2不宜小于0.9;当本层层高大于相邻层高的1.5倍时,该比值γ2不宜小于1.1;对结构底部嵌固层,γ2不宜小于1.5.以上都是2010版《高规》新提出的要求.《抗规》和《砼规》未提出γ2的以上要求,而γ1对《抗规》来说是用来判断所有结构竖向不规则的指标,提法上是不同的.故高层建筑应按《高规》执行,多层可按《抗规》执行.在审查电算资料时,不要忘记查看γ2的要求(注意γ2用的是层间剪力与层间位移比刚度).6有裙房时的加强区高度《抗规》6.1.10条文说明中提到,主楼与裙房顶对应的相邻上下层需要加强,此时,加强部位的高度也可以延伸至裙房以上一层.《高规》7.1.4-2条指定底部加强部位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体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砼规》对此没有作任何规定.《抗规》(08版)6.1.10条的条文说明中提到,裙房与主楼相连时,加强范围宜高出裙房至少一层,《抗规》(10版)删除此条,改为也可以延伸至裙房以上一层,其修订背景条文说明中没有阐述.有专家提到,有裙房时,主楼加强部位的高度应至少延伸至裙房以上一层,以上规定不是很一致,执行起来不好把握,加强部位要不要高出裙房顶一层,各院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定法,这就会与审图者产生争执.笔者认为主楼层数较多,而裙房层数较少时,按《抗规》执行较合理,“较多”和“较少”由设计人员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而定.2010版SATWE在确定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高度时,总是将裙房以上一层作为加强区高度判定的一个条件,如果不需要,直接将裙房层数填为零即可.裙房层数SATWE仅用作底部加强区高度的判断,规范针对裙房的其他相关规定,程序并未考虑.7抗震墙竖向分布筋直径大小《抗规》第6.4.4-3条规定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均不宜大于墙厚的1/10且不应小于8mm;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高规》第7.2.18条规定竖筋和水平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 (无不宜小于10mm的规定).《砼规》第11.7.15条规定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竖向分布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提法与《抗规》一样.自执行新规范后,有的院执行了《抗规》,竖筋统统采用10,有的院按《高规》执行,竖筋直径仍采用8.高层住宅量大面广,开发商往往对设计院提出含钢量要求,前几年200厚的剪力墙在某高度以上水平筋及竖筋都配成φ8@200,也满足配筋率要求,施工方基本是认可的,没有提出疑义,所以笔者认为当业主对含钢量没有提出要求时,就按《抗规》执行,若业主对含钢量提出要求时,就按《高规》执行,两者都符合要求.8跨高比较小的连梁要不要加交叉钢筋《抗规》第6.4.7条规定,跨高比较小的高连梁可设水平缝形成双连梁、多连梁或采取其他加强受剪承载力的构造,何种构造没有提及.《高规》对这类连梁是采用控制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和最大配筋率的做法,《高规》第7.2.24条规定,跨高比≤0.5,抗震设计时,其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为0.20%和45ft/fy的较大值;0.5<跨高比≤1.5时,最小配筋率取0.25%和55ft/fy的较大值;跨高比>1.5时,按框架梁要求.《高规》第7.2.25条对连梁顶面及底面单侧纵筋最大配筋率也做了规定,跨高比≤1.0,最大配筋率为0.6%;1.0<跨高比≤2.0时,最大配筋率为1.2%;2.0≤跨高比≤2.5时,最大配筋率为1.5%.另外《高规》还通过7.2.22条和7.2.23条对截面平均剪应力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验算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砼规》第11.7.10条规定,对于一、二级抗震等级的连梁,当跨高比≤2.5时,除设普通箍筋外宜另配置斜向交叉钢筋(连梁截面宽度≥250时可采用交叉斜筋配筋,其宽度≥400时,可采用集中对角斜筋配筋或对角暗撑配筋).《砼规》交叉斜筋配筋是根据近年国内外试验结果及分析得出的,集中对角斜筋配筋和对角暗撑配筋是参考美国相关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国内外进行的试验结果给出的.《砼规》对跨高比较小的连梁另加配交叉斜筋的三种做法已入到国标11G101-1节76页,大家可按国标执行,审图人不会提出疑议.9抗震墙构造边缘构件阴影区范围《抗规》图6.4.5-1中转角墙阴影区每边≥400,且出墙边≥200;《砼规》图11.7.19同《抗规》;而《高规》图7.2.16的转角墙阴影部分无总宽规定,出墙边为300,翼墙出墙300.《抗规》图6.4.5-1翼墙阴影部分有总宽要求;无出墙边长度要求,《砼规》图11.7.19中翼墙总宽≥400,出墙边≥200;《高规》仅标出墙边300;三本规范标注均有所不同.参照有关资料,以上不同之处高层建筑可按《高规》执行,多层可按《抗规》执行,也可以按11G101-1节73页执行.10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是否扣除箍筋重叠部分《抗规》第6.3.9-3-1条的条文说明提到本次修改,删除89规范和01规范关于复合箍应扣除重叠部分箍筋体积的规定,因重叠部分对砼的约束情况比较复杂,如何换算有待进一步研究;《高规》第6.4.7-4条同《抗规》观点,计算复合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可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只有《砼规》第11.4.17-1条规定ρv计算中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在实际工程中大都采用《抗规》和《高规》的方法,计算起来也方便,偏于安全,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体积配箍率通常也是采用不扣除重叠部分箍筋的计算方法.11框剪结构的暗梁设置《抗规》和《高规》对此要求也不一样,《抗规》第6.5.1-2条规定,有端柱时,墙体在楼盖处宜设置暗梁,(由原来的“应”改为“宜”),暗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墙厚和400的较大值;《高规》第8.2.2-3条规定,与剪力墙重合的框架梁可保留,亦可做成宽度与墙厚相同的暗梁,暗梁截面高度可取墙厚的2倍或与该榀框架梁截面等高;《砼规》无此章节.以上可看出两本规范对设暗梁的措辞上和截面大小上是不一样的.《抗规》第6.5.1条的条文说明指出,对于有端柱的情况,不要求一定设置边框梁,有边框梁柱的抗震墙很有可能成为高宽比小的矮墙,强震作用下发生剪切破坏,同时,抗震墙给柱端产生很大剪力,使柱端剪坏,这种破坏形态对结构抗地震倒塌是非常不利的.《高规》8.2.2条的条文说明就没有作什么说明.笔者认为,可按《抗规》执行.框剪结构的明框梁或暗梁如何设置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是设明框梁好,还是不设明框梁,是仅设暗梁好,还是暗梁也不设好,这需要通过大量试验和震害的分析来定,有的文章还主张设边框柱梁,这样能约束墙在地震作用下的变形,对抗震有利,现在是各说各有理,但最终应以规范为准.12楼层剪力增大系数《抗规》第3.4.4-2条规定,平面规则而竖向不规则的建筑,刚度小的楼层的地震剪力应乘以不小于1.15的增大系数.《高规》第3.5.8规定侧向刚度变化,承载力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连续性不符合规程第3.5.2,3.5.3,3.5.4条要求的楼层,其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力应乘以1.25的增大系数.除增大系数两本规范不一样外,《抗规》对地震剪力采用什么值没有像《高规》那样明确.一般处置办法是高层建筑按《高规》执行,非高层建筑按《抗规》执行.13钢筋代换《抗规》第3.9.4条规定,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并以强条出现.《高规》第3.2节中未提及此问题.《砼规》第4.2.8条对钢筋代换提出更多的具体要求,但是以一般性条文出现,除应满足承载力和最小配筋率以外,还要满足伸长率、裂缝宽度、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抗震设计时应执行《抗规》,总说明中应写上《抗规》第3.9.4条,非抗震设计时,可按《砼规》执行.以上是笔者在审图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愚见,由于对新规范的学习和理解还不够深入,不妥之处,愿同行发表自己的观点,以便更准确地执行新规范.《抗规》和《高规》要求不一致之处10点总结1、抗规5.2.7条:8度和9度时建造在Ⅲ、Ⅳ类场地,采用刚性较好的筏基和桩箱联合基础的砼高层建筑,当结构基本自振周期处于特征周期Tg的1.2倍至5倍范围时,水平地震力可折减.而高规无此规定.2、抗规6.4.6条1款: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墙肢底截面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比小于一级0.1(9度),一级0.2(8度),二级0.3时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高规7.2.15条:一,二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3、抗规表6.4.8:抗震墙构造边缘构件有底部加强部位抗震一、二级纵向钢筋及箍筋要求;高规表7.2.17中未列出.4、高规7.1.5条:较长的剪力墙宜开设洞口采用弱连梁连接;抗规6.1.9条1款:较长的抗震墙宜开设洞口连梁的跨高比宜大于6.5、高规7.1.9: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抗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嵌固部位以上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且不大于15m.6、高规7.2.2条1款:一、二级抗震等级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抗规6.4.1条不宜小于200m,砼规同抗规.7、高规7.2.2条6款:剪力墙有地震作用组合时,验算剪压比时剪跨比λ大于2.5或不大于2.5,砼规同高规;抗规,验算剪压比时剪跨比λ大于2或不大于2.8、高规7.2.11条:偏心受压剪力墙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7.2.11-1,7.2.11-2)中A为剪力墙截面面积,但未说明是否包括翼缘面积;砼规10.5.5条:公式(10.5.5)中A为剪力墙的截面面积,其中翼缘的有效面积可按10.5.3条规定的翼缘计算宽度确定.9、高规10.2.7条:当框支层为1~2层时,框支柱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底部剪力的2%,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每层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应取底部剪力的20%;当框支层为3层及3层以上时,框支柱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底部剪力的3%,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每层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应取底部剪力的30%;而抗规比较简单:框支柱承受的最小地震剪力,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不应小于该层地震剪力的20%;框支柱数目小于10根的时,每根柱所受的剪力不应小于该层地震剪力的2%.10、抗规表6.1.1注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高规10.2.2条:底部大空间部分框支剪力墙高层建筑结构在地面以上的大空间层数,8度时不宜超过3层,7度时不宜超过5层,6度时其层数可适当增加.抗规、高规、砼规对约束边缘构件设计的要求一、共同点:1、都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一、二级抗震设计剪力墙的其它部位以及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肢端部均应设置构造边缘构件.2、约束边缘沿墙肢的长度任何情况下不少于450㎜和1.5倍墙厚.当有端柱、翼墙或转角墙时,尚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同时应满足下表要求:3、三规的轴压比取值相同:Hw为墙肢长度剪力墙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大轴压比5、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面积体积配筋率一、二级抗震分别不小于为1.2%和1.0%.4、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的箍筋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箍筋直径均不应小于8㎜、箍筋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00㎜和150㎜.这是三规中一致的.配箍特征值λν都为0.2.二、不同点:1、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面积体积配筋率一级抗震为1.2%,二级抗震为1%,但对纵向钢筋最小配筋量《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高于其它两个规范.“高规”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分别不应小于6φ16和6φ14.而“抗规”和混规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分别不应小于6φ14和6φ12.我的理解是:如果是高层建筑结构必须满足“高规”的要求,如果是多层建筑可以按“混规”执行.不能打擦边球.我亲自做过一个项目,29层,短肢剪力墙结构,二级抗震,底部加强部位约束构件的配筋都是φ12.这是严重违规的,至少6φ14.2、“混规”对三级、四级抗震底部加强部位及其它部位的纵向钢筋、箍筋、拉筋的最小值都作了明确规定,而其它“二规”则语焉不详.3、“混规”11.7.14第4条要求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核心筒、筒中筒结构的内筒,一、二级抗震等级筒体角部的边缘构件应按下列要求加强: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应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且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应全部采用箍筋;底部加强部位以上的全高范围内的转角墙宜设置约束边缘构件,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仍按墙肢截面高度的1/4.其它“二规”没有对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核心筒、筒中筒结构的内筒,一、二级抗震等级筒体角部的边缘构件作出规定.《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适用于一切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凡是混凝土结构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不管是建筑专业还是其它专业均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选用于一切建筑抗震设计,凡是建筑设计要求设防的必须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仅适用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的设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除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外还需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如果高层建筑建筑有抗震设防要求的还须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这就是“三规”之间的关系.“平法”中关于剪力约束边缘构件的构造做法不过把规范搬过来而已,并不是陈青来的独创.有些项目规模较大,业主聘请了几家设计院,设计出来钢筋含量悬殊很大,业主要求他们作出合理的解释,设计院都是“有理有据”,有的说是按此规范,而有的是按彼规范,依据的规范不同,自然计算出来的配筋就有所不同.其次是有的按规范的上线,有的是按规范的下线,反正都是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但即使是同一规范,上线与下线之间钢筋用量相差很大.有的设计过于保守,有的是算不清多配筋,没有进行必要的优化,结果造成极大的浪费;而有的设计又过于大胆,钻规范的空子,与规范打擦边球,弄得结构安全冗余度很低.过犹不及,过分的保守和过分的节约都是有害的,结构设计要体现中庸之道的理念,使结构既有很高的安全度,又不至于造成无谓的浪费.钢筋翻样经常遇到同样的结构类型,同样的层数,同样的地区,仅仅因为不同的设计师,钢筋含量天壤之别,发现钢筋经验指数参考价值不大,上下幅度太大,适用范围有限.所以不能靠钢筋指数来估算建筑钢筋用量,必须老老实实一个一个构件一根一根钢筋不厌其烦地去认真计算.定额中钢筋含量基本上也是没有多大意义,这就是钢筋算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之所在.。

抗规、高规、砼规对约束边缘构件设计的要求

抗规、高规、砼规对约束边缘构件设计的要求

砼规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抗规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高规即《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一、共同点:1、都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一、二级抗震设计剪力墙的其它部位以及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肢端部均应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2、约束边缘沿墙肢的长度任何情况下不少于450㎜和1.5倍墙厚。

当有端柱、翼墙或转角墙时,尚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同时应满足下表要求:3、三规的轴压比取值相同:Hw为墙肢长度剪力墙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大轴压比5、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面积体积配筋率一、二级抗震分别不小于为1.2%和1.0%。

4、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的箍筋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箍筋直径均不应小于8㎜、箍筋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00㎜和150㎜。

这是三规中一致的。

配箍特征值λν都为0.2。

二、不同点:1、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面积体积配筋率一级抗震为1.2%,二级抗震为1%,但对纵向钢筋最小配筋量《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高于其它两个规范。

“高规”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分别不应小于6φ16和6φ14。

而“抗规”和混规要求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分别不应小于6φ14和6φ12。

我的理解是:如果是高层建筑结构必须满足“高规”的要求,如果是多层建筑可以按“混规”执行。

不能打擦边球。

我亲自做过一个项目,29层,短肢剪力墙结构,二级抗震,底部加强部位约束构件的配筋都是φ12。

这是严重违规的,至少6φ14。

2、“混规”对三级、四级抗震底部加强部位及其它部位的纵向钢筋、箍筋、拉筋的最小值都作了明确规定,而其它“二规”则语焉不详。

3、“混规” 11.7.14第4条要求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核心筒、筒中筒结构的内筒,一、二级抗震等级筒体角部的边缘构件应按下列要求加强: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应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且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应全部采用箍筋;底部加强部位以上的全高范围内的转角墙宜设置约束边缘构件,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仍按墙肢截面高度的1/4。

砼规、抗规、高规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的处置

砼规、抗规、高规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的处置

砼规、抗规、高规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的处置1 钢筋的质量要求《砼规》第4.2.2条要求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在《砼规》里列为强条,而在《抗规》第3.9.2条结构材料指标章节中就未列出此要求,《高规》第3.2节中未具体列出此条,但在第3.2.3条中笼统地要求钢筋及其性能应符合《砼规》的有关规定。

因为强度标准值保证率的要求不是抗震对钢筋性能的要求,但这是对钢筋质量的基本要求,应在结构总说明中把此条写入,否则可能存在违反强条的情况。

2 箍筋优先选用何种钢筋三本规范对箍筋钢筋的选用原则的提法也不尽相同,《砼规》第4.2.1-3条规定箍筋宜采用HRB400,HPBF400,HPB300,HRB500,HRBF400钢筋,也可以采用HRB335,HRBF335钢筋。

该条是把HRB400级钢筋摆在优选的第一位,把HRB335级钢筋放在第二位;《抗规》第3.9.3-1条规定箍筋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不低于HRB335级的热轧钢筋,也可以选用HPB300级热轧钢筋,该条是把HRB335钢筋放在选用首位;《高规》第3.2节中对箍筋的选用未作任何规定。

根据国家主管单位提出的“四节一环保”的要求,提倡应用高强、高性能钢筋,限制并准备逐步淘汰HRB335级热轧带肋钢筋的应用,所以在选用箍筋时按《砼规》第4.2.1-3条执行是很合理的。

笔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8~ 12的HRB400钢筋容易买到,且HRB400级钢筋价格每吨只比HRB335钢筋贵一百多元。

当有的业主对含钢量经济性提出要求时,或对那些受力不大,主要由构造配箍控制的构件采用HRB335钢筋也是允许的,也没有违反规范。

对于一些既有结构的设计或一些边远地区的工程在规范的过渡期可以允许采用HPB235级光圆钢筋。

3 钢筋的强度比《抗规》第3.9.2-2-2条要求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高规、混规、抗规关于剪力墙的要求

高规、混规、抗规关于剪力墙的要求

引言概述剪力墙是建筑结构中常用的一种抗震构件,用于提供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剪力墙的要求是十分关键的,包括高规、混规和抗规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剪力墙在这三个方面的要求。

正文内容:1.高规要求1.1墙体尺寸:剪力墙的高度和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以确保其在地震荷载下的强度和刚度充足。

1.2钢筋配筋:剪力墙内的钢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置,且应满足受力要求,以提高墙体的承载能力。

1.3墙体材料:建议选择高强度混凝土,以提高剪力墙的整体强度和耐震性能。

1.4墙体连接:剪力墙与结构其他部分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确保在地震发生时整个结构能够协同工作。

2.混规要求2.1墙体砌筑:剪力墙的砌筑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墙体的垂直度和墙体砌缝的密实程度。

2.2缝隙控制:剪力墙的墙体缝隙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以防止墙体在地震荷载作用下出现开裂。

2.3砂浆性能:砂浆的胶结力和抗压强度应符合相关标准,以确保墙体的整体性能。

2.4砌筑质量检验:应对剪力墙的砌筑质量进行检验,包括墙体垂直度、横平度、墙体厚度等指标的把控。

3.抗规要求3.1剪力墙布置:剪力墙的布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其在结构中起到抗震的作用。

3.2基础支撑:剪力墙的基础应设置牢固,以支撑墙体的受力和地震作用。

3.3墙体长度宽度比:剪力墙的长度宽度比要符合设计规范,以确保墙体的稳定性。

3.4纵向钢筋设置:剪力墙纵向钢筋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以提高墙体的抗震性能。

3.5壁柱结合部位:剪力墙与柱子之间的连接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剪力墙在高规、混规和抗规方面的要求。

高规要求包括墙体尺寸、钢筋配筋、墙体材料和墙体连接等方面;混规要求涉及墙体砌筑、缝隙控制、砂浆性能和砌筑质量检验等方面;抗规要求包括剪力墙布置、基础支撑、长度宽度比、纵向钢筋设置和壁柱结合部位等方面。

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进行,以确保剪力墙的抗震能力和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抗规与砼高规不一致条文汇总

抗规与砼高规不一致条文汇总

《抗规》与《砼高规》不一致条文汇总序号项目GB50011—2010JGJ3—2010执行建议1 平面凹凸不规则凹进尺寸l与总尺寸B max之比,l/B max>0.3(表3.4.3-1)。

6、7度l/B max>0.35;8、9度l/B max>0.3(表3.4.3)。

按《砼高规》2 侧向刚度不规则(各类结构)相邻层刚度比<0.7或与相邻上三层平均刚度比<0.8(表3.4.3-2)。

1.框架结构同《抗规》;2.带剪力墙的结构:考虑相邻层的层高比后的刚度比,一般情况<0.9;相邻层高比>1.5时<1.1;底部嵌固层<1.5(3.5.2条)。

按《抗规》。

(《砼高规》带剪力墙的结构,当层高比>1.5时不合理)3 位移比上限不宜大于1.5(3.4.4—1.1)条)。

A级高层不应大于 1.5。

(3.4.5条)按《砼高规》。

当位移角小于限值的40%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大于1.6。

4 转换结构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内力放大系数根据烈度高低和水平转换构件类型、受力情况、几何尺寸等取1.25~2.0(3.4.4—2.1)条。

特一、一、二级分别取1.9、1.6、1.3(《抗规》中无特一级)(10.2.4条)。

按《砼高规》5 薄弱层地震剪力放大系数不小于1.15(3.4.4—2条) 1.25(3.5.8条)多层按《抗规》,高层按《砼高规》6 不考虑P—Δ效应条件地震作用下的重力附加弯矩≤初始弯矩的10%时,即iiiihVuGMM∙∆∙=∑a≤0.1时(3.6.3条)。

对框架结构inijji hGD/20∑=≥;对带剪力墙结构∑=≥niid GHEJ127.2(5.4.1条)。

按《砼高规》7 竖向地震作用验算范围8、9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9度时高层建筑(5.1.1—4条)。

7度(0.15g)、8度和9度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9度高层建筑(4.3.2条);另外,跨度>8m的转换结构构件(4.3.2条文说明和10.2.4条);7度(0.15g)、8度时连体结构的连接体(10.5.2条)和6度及7度(0.10g)的高位连接体宜考虑(10.5.3条);以及7度(0.15g)、8、9度时的悬挑结构也宜考虑(10.6.4—4条)。

对《抗规》、《高规》中规范中的三个“相关范围”的规定

对《抗规》、《高规》中规范中的三个“相关范围”的规定
2裙房与主楼相连,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对应的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条文说明】关于裙房的抗震等级。裙房与主楼相连,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对应的上下各一层受刚度与承载力突变影响较大,抗震构造措施需要适当加强。裙房与主楼之间设防震缝,在大震作用下可能发生碰撞,该部位也需要采取加强措施。裙房与主楼相连的相关范围,一般可从主楼周边外延3跨且不小于20m,相关范围以外的区域可按裙房自身的结构类型确定其抗震等级。裙房偏置时,其端部有较大扭转效应,也需要加强。
5.3.7高层建筑结构整体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与首层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2。
【条文说明】本条给出作为结构分析模型嵌固部位的刚度要求。计算地下室结构楼层侧向刚度时,可考虑地上结构以外的地下室相关部位的结构,“相关部位”一般指地上结构外扩不超过三跨的地下室范围。
三、总结:
1、计算地下一层与首层侧向刚度比时,取地上结构(主楼、有裙房时含裙房)外扩不超过三跨且不大于20m的地下室范围。
注:《抗规》规定外延不大于20m。《高规》规定外扩不超过三跨。
2、裙房抗震等级同主楼的范围,从主楼周边外延3跨且不小于20m的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注:《抗规》规定从主楼周边外延3跨且不小于20m。《高规》规定外延不少于三跨。
3、地下一层抗震等级同上部结构的范围,主楼周边外延1~2跨的地下室范围。
注:《抗规》规定无外延。《高规》规定外延1~2跨。
带地下室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当地下室结构的刚度和受剪承载力比上部楼层相对较大时参见本规范第6114条地下室顶板可视作嵌固部位在地震作用下的屈服部位将发生在地上楼层同时将影响到地下一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问:“高规”1.0.3.1条: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而2.0.17条中却允许在住宅底部设置不超过二层的商业网点。

请问:“高规”对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适不适用?禾6库被初原‘雪局’事孔$蒲胶央裂%抱低它壳熄。

2.问:“高规”1.0.3.1所说的“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是否仅指住宅?可不可以将小旅馆、中小学生宿舍以及单位员工宿舍、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等也涵盖进去?禾6非蒲下儿蝶(下缅八兰镇佐佳牛匀抓宾翻、迟底弄八宆恤八宆弄迟底抱攒雌。

3.问:“建规”1.0.2-1所说的“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指的是哪类居住建筑?包不包括小旅馆、大旅馆、宾馆、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禾6低它、宾翻、八宆下匀抓尊攒雌、够攒雌、宽雌、迟底弄八宆恤八宆弄迟底。

映攒审尤抱八兰廷福壳熄(回丹八兰亲告曲彼下游恥员困悩决。

4.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疏散设计能否参照《人防规范》来执行?禾6叮令。

非蒲1.0.4曝蒲宙普蒲胶下身牛二卓局为佐廷福非废24m令叉亲钉。

5.问:一、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m^2是指:1)一幢楼的首层和二层面积之和;2)一幢楼的首层和二层中每间铺面内1层和2层面积之和。

1)或2)?禾6库2%6.问:第三层的住宅和下面一、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均由一人购买,可否将第三层住宅的地板打通,通过简易楼梯下到二层的商服网点内?禾6下叮令。

7.问: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禾6廷蒲5.3.5(下闭葡。

好望事局下偏臣丘牛悉(什侍丘为佛丹费动牛悉(寸桃柜下偏葡欺。

8.问:相邻三间商服网点均由一个买主购得,为了内部管理方便,将三间铺面隔墙贯通,安装防火门将三者分隔成三个防火单元,这样做可以吗?禾6下叮令。

心陆宋入刀建。

9.问:根据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不应超过两层的要求,商业服务网点可不可以设置在地下一层?禾6下叮令。

10.问: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消火栓?禾61%寸二位局廷福组藏(唱丘昨加繁炮兼攻闭血泛灚来(似斜(归唱昨队眼够二200m^2敛刘库血泛钉购秒、卵瑞恤贯侵泛钉欣颓。

欣浓发羊泛灚来恤牙汲牛欣窝粉进叮令。

2%非局廷福抱非蒲6血泛灚来命喜涷$请100税恤䶅稳非局%11.问:商业服务网点的底层可否再向地下开设一个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禾6下叮令。

蒲胶蒲宙心陆不低它命兵仔牛悉宋入刀建。

12.问建规8.3.1条第5款规定:“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消火栓系统,但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该跃层住宅为7跃8,是否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禾6叮令下血。

‘廷蒲’1.0.2蒲宙6廷福局摘虚科6‡低它陀这丹2局䶅奖玫调局叮抱1局虚(兵仔这但玫调局令叉陀这外二2局䶅奖玫调局(库虚党局摘。

’13.问:“高规”第5.1.4条,“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同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

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割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此条中的“等”是否使用三面墙体围合,单面开场的楼梯间?禾6‘禁’身牛万队困各(卓队建敉敉建桃柜野。

14.问:五层高的学校办公楼,需要设封闭楼梯间吗?禾6叮令。

廷蒲5.3.5.09.4.8廷蒲信虫丹诵走5局玫搭孤桃(力八桃禁兵仔八兰廷福惊闭葡血级寿采桃柜野。

15.问:商业大厦,地上七层,地下两层。

地下商场总建筑面积25000m^2,防火分区间的防火墙上设甲级防火门”。

请问:是否符合要求?禾6下神各‘蒲胶’葡欺。

熄蟹供拥6‘廷蒲’票5.1.13曝票5梨蒲宙(‘归圭上唱底怍队眼够二20000m^2敛(库迭牛下建血酱础污叠玫钉灚境刀锚。

瓶运匹埔白闭尾这跑轻敛(库轧抑迭发上划拿擎足英钉灚刀锚61%上殆弄幻地禁宣夕建敉石野。

被宣夕建敉石野玫血级库缅钉棉瓶运匹埔玫灚灱舱廓命侵二守入独摆72%钉灚锚野。

被钉灚锚野玫境佐丹宝佐钉灚境(圣锚野玫瓶运匹埔刀利血级灚灱敛缅羊英共采玫帮建弄甯笔钉灚酱73)迁键诱辛。

被迁键诱辛银库神各烧英固害《亲橡钉石州瞄血虚钉灚蒲胶》GB500098玫映共蒲宙夕(兵丢侦玫境库丹宝佐钉灚境(专圣尾这跑轻壳玫境三库刀利血级灚灱敛缅羊英共采玫帮建弄甯笔钉灚酱。

16.问:“建规”5.3.15、“高规”4.1.5等多条均提到“人员密集场所”。

但在两本防火规范的术语中并无相应解释。

请问:“人员密集场所”如何定义?禾6亲告寄镇地患斜抬宽雌、难底禁隶雄地患(唱地、币地、请币、送融命衔刷亡敲患禁唱丘地患(检耀厄、彩剥铜、多怍伙、流职厄、繁否、汗泉禁八兰娜乏伐重地患(区铜、孤杨、惯僵患、幃僵嚸、儱纽铜、盛判铜禁八兰昨加地患(歧财、财碎倘财宣、派叠疵失侧耗宣、晴地倘晴厄、亲告寄镇玫牙亦功州财野叉告州镇佐宾翻。

熄蟹供拥6松拥2007.12.20八守这反市玫《个半亲橡兰命固八守这共二亲告寄镇地患功弹泛钉守入秒熄玫轻呈》个寸‘亲告寄镇地患’玫宙么。

17.问:“建规”5.4.2条第9点,“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是否意味着在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内允许使用卤代烷自动灭火系统?禾6下叮令牛。

烦俄释隆。

尼秒被曝摸晕储‘非蒲’迅杯数白圭指凹下叮令佳牛匡付烶灜灚窝粉(似年下忽周男叮令建盘匡付烶灜灚窝粉。

熄物6匡付烶展二症坎够次臭氓局玫朧情(恢固县功乳固钻烦俄箔管(熄库达宇《舒滴判少》八笑。

18.问:“建规”5.4.6-1、“高规”6.1.3A多要求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请问:可否分别按商场、住宅考虑各自的疏散要求?禾6叮令松拥钉灚蒲胶寸唱地命寸低它玫钉灚守入独摆葡欺刀利线艰吃羊玫守入独摆(似兵廷福个玫躺牙血级$使好6扎虑\喜涷禁%介库抱八廷连级。

19.问:“建规”5.4.2条第9点,“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其中所说的“灭火设施”是否可以理解为在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房内允许使用移动式的(如,手推干粉车、手提灭火器等)手动灭火系统?禾6恢虹丹6情务玫恤睡务玫灜灚血处不湖母、湖次锅災、母浡特劈受厉嘴、兄映叮湖母玫非厉特家嘴命外母建共禁牛悉玫灚灱滴炮下瓶身库。

20.“高规”5.4.4在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

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问:关于在防火分区中使用水雾式、汽雾式、蒸发式储水式等类特种防火卷帘时,应用中应注意些什么,其取水是否可以就近接自附近的消火栓系统,还有人认为可接自喷淋管网(例如,加大水泵流量)是否可行?禾6葡滴利氢忽灚灱敛(欣浓缅吟海课卵巔3.00h玫牛欣退。

1.下宛不羊喜兰牛侍欣窝粉71%跃双‘羊务喜欣灜灚窝粉血虚蒲胶’10.2.1曝‘窝粉库血火碌玫侍欣泝’玫葡欺72%灚灱廓粘敛野瓶巨走够$1h:3h%73%喜欣弹废瓶巨走够$8L/min´m^2概1L/min´m^2%7卵巔3h牛欣退徐下别俄锤72.叮令尤超拷圣吊局泛灚来碌秒三(似心陆其处䶅上曝仲61%宣兼泛钉簧欣丹帮非厉簧欣窝粉(年库圣欣沃足党欣闪喜失义削玫碍秒三拷功涂繁(令钉欣个晶忍堪塔喜闪循子72%肯宣兼泛钉簧欣丹串敛非厉簧欣窝粉(银三跳拿擎夕(尘闭偏别6A*圣俄锤泛灚来3.00h牛欣退玫削指上(句射卵巔患闭牛欣退虚党泛钉牛欣怍退7B*物二泛灚来簧欣展阀羊务簧欣窝粉(患令心陆墙血灚灱敛卵巔玫欣闪喜失缅夜羊务听务泛钉欣泝玫萤级(令迁克攻亲听务泛钉欣泝$好多野诵灚%组辅恒侍欣下课7C*物二泛钉欣泝侍欣厉劈趾趾非二卵巔喜失患闭闪匈厉劈(患令(心陆墙血钉请厉拿擎(令迁克走厉拖宫。

3.易佩轧抑6血级火碌玫侍欣窝粉。

23.问:“高规”7.4.6条、“建规”8.4.3条均规定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请问:设计时,消防电梯间前室内的消火栓是否计入建筑物整体总数之中呢?禾6下虚党。

熄蟹供拥6泛钉特柜野兼玫泛灚来为葡斜丹泛钉这针建辟轻辛命拾才䶅叶封情吐诵灚炮反务足援组与酱净处玫(不桃局兵宁这但玫泛灚来宝牛办缅下䶅群(患令(棋好廷蒲8.4.3曝玫蔽述患藏6‘泛钉特柜野削宣玫泛灚来不宣兼兵宁玫泛灚来䶅杯(攻滴植葡欺(似下虚党泛灚来怍摘兼。

’24.问:“建规”8.5.7“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5000m^2切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水炮灭火特性供我们设计时参考?禾6普曝患群玫围宙泛钉欣炣(命泛钉这针佳牛玫泛钉欣炣下吊。

兵灜灚瞄床宋入羊务匈(危6嶯柬球拼⁵反烧灚渐⁵羊务扎虑⁵灚渐宙但⁵窝粉白虹⁵炣叠踩豪⁵宙但封欣$突白废0.5m%⁵惟灜灚灱⁵蔽银虑蜘⁵怺备嶯柬。

$县蒂顾颓汌甚佐续雌烧地当储%25.问:有人对“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提法不敢苟同,您的观点如何?禾6恢九下摄苟吊。

宝佐非局廷福灚灱桑承衰霓衔数6趣省篡有玫钉烙桃柜野兼玫次沃箔管滴忶斜6另寸卓亲躺牙映判(组寸亲沃躺牙下判$松普厚回圣二躺牙玫亲沃辅恒削宣命桃柜野玫酱吊敛惠建(症坎乳次沃箔管玫担烙办缅。

26.问:一座靠山的高层住宅,当靠山坡的一侧可以直接水平进入到第9层,该楼是否可以按多层建筑考虑?禾6抱坠圭橡牛廷福钉灚蒲胶。

27.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可不可以放在坡地建筑中?答:可以。

28.问:2.0.7条所说的综合楼与2.0.8所说的商住楼有什么区别?禾6唱低桃斜粹各桃玫荧烧彝弄义䶅。

唱低葡欺容替䶅亚。

粹各桃6斜抬‘物丢省叉丢省令三牛软玫桃局箔恒玫八兰廷福’。

唱低桃6斜抬‘应这唱丘臣丘厄不低它箔恒玫非局廷福’。

29.问:05版“高规”中表3.0.1中取消了“高级住宅”,但在2.0.11条中,“高级住宅”的术语解释仍然存在。

请问:是不是在修编时忘记将“高级住宅”列入表3.0.1中?禾6斜志乳。

30.问:“高规”第2.0.1条,裙房的定义为“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请问:商住楼底部的商店部分与上部住宅“相连”可否将底部商店部分统一视为裙房、并按裙房要求设计?禾6下叮令。

抬火碌非局廷福。

31.问: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是公共建筑还是住宅?禾6斜八兰廷福。

32.问:05版“高规”对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的要求比旧“高规”严格很多(由推荐变强制),降低了设计灵活性,有必要吗?禾6映心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