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网点人力资源配置意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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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营业网点人力资源配置意见1
******营业网点人力资源配置意见
第一部分 ******营业网点人力资源配置意见
第一章总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优化网点流程的要求,明确营业网点的功能定位,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职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支持网点功能实现,提升营业网点贡献率,促进营业网点做大做强。
二、基本原则
(一)以网点分类管理为依托,以绩效优先为导向,对辖内营业网点设置标准化规范化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型。以量化管理为手段,实现对辖内营业网点人力资源配置的动态调整;通过数量模型的建立及使用,实现同一区域内营业网点的人员配置标准、动态调整方向及激励约束考核的"三统一"。
(二)设置营销和销售标准,充实配置专业化销售人员。支持营业网点由交易操作向销售服
务和全功能转型,设置营销和销售能力标准,充实专业化销售人员和大堂管理人员,提高营业网点销售人员和销售时间占比。
(三)结合网点分类结果,按需超前配置人员。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战略投入方向,对有发展潜力的网点实施按需超前配置人员。通过人力资源的超前投入与配置,充分发挥网点销售功能,促进网点转型。
(四)强化营业网点专业序列队伍建设。立足营业网点特性,完善以专业序列为核心的人才分类培养机制,推进专业序列向营业网点延伸。统一绩效评价标准,明确薪酬等级与价值贡献、准入退出的匹配关系,拓宽网点员工的发展通道。
(五)加强投入产出分析和后评价机制,动态调整人力资源配置。引导营业网点提升利润贡献,加强人力资源的投入产出分析并进行动态评价和调整;对在一定绩效期限内未能按计划实现预定产出目标的网点,将对网点人员乃至网点本身提出调整要求。
第二章定位
三、营业网点的功能定位
营业网点在我行整体规划中主要包括四项功能:营销功能(面向客户)、销售功能(面向产品)、运营服务功能、渠道布局功能。
(一)客户营销功能:由网点正职、营销类的网点副职、网点客户经理、账户经理、理财经理、大堂经理等营销队伍承担营销职责。营销队伍的专业培养由公司、个金两大板块板块分别牵头负责。(关于谁负责培养,我认为不是配置意见的内容,如果要写,也不合适在网点的功能定位中讲)
(二)产品销售功能:由网点柜面(包括开放式和封闭式)、销售队伍、管理人员在内的网点所有人员在各有侧重的前提下,承担网点销售的职责。
(三)运营服务功能:由负责网点运营服务的柜员、派驻业务经理承担该项职责。运营服务人员的专业培养由运营板块牵头负责。
(四)渠道布局功能:营业网点作为综合性渠道的一部分,应与自助设备渠道、电子渠道、营销队伍等资源一并统筹使用;同时,营业网点作为所在区域内的一个综合性窗口,必须起到所
在区域的客户关系维护、产品销售、运营服务的职能。
第三章人员
四、营业网点职位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模型
根据营业网点的功能定位,结合目前我行营业网点业务规模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对营业网点职位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模型采取"X+N"的配置模式。具体释义如下:
(一)"X+N"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型中,"X"为营业网点基本的综合性职位设置,是营业网点人员配置的逻辑起点;"N"为伴随网点的各项业务规模(客户数量、产品销售总量(包括存、贷款、中间业务等产品))和渠道布局、运营服务要求的提高,逐步形成的专业化职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二)鉴于目前蓝图上线、流程优化改造在即的实际情况,对"X+N"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型,"X"确定为"9"或"10","9"或"10"的基数内含派驻业务经理2名。"9"或"10"的确定取决于网点分类结果,"交易服务类"和"销售服务类"网点分别对应的人力资源基数分别为"9"和"10"。
(三)待蓝图上线、派驻业务经理配置模式明朗化后,则实行"8+N"/"9+N"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即"交易服务类"和"销售服务类"网点分别对应的人力资源基数分别为"8"和"9",每个营业网点派驻业务经理基本配置为1名。(此处有否依据?因为不明朗,所以无法确定将来是8、9,还是9、10,这时候将将来的X定下来,感觉与不明朗有点矛盾)
五、营业网点职位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模型明细
(一)营业网点的职位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初始化起点模式
在符合内控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营业网点职位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的起点,将以综合性职位起步,柜员为综合柜员,客户经理和网点负责人则同时负责公司、个金营销职责。
1、交易服务类(9人):
(1)网点正职1名;
(2)派驻业务经理2名;
(3)综合柜员4名(封闭式柜台的基本设置为2个封闭式柜台,3名柜员;结合我行营业网点多数进行标准化改造的实际情况,应将对公
柜台迁移至对公服务区,因此,我行柜员基础设置较省行设置多1名);
(4)大堂管理人员1名;
(5)助理综合客户经理1名。
2、销售服务类(10人):
(1)网点正职1名;
(2)派驻业务经理2名;
(3)综合柜员5名(增设VIP窗口);
(4)大堂管理人员1名;
(5)助理综合客户经理1名。
(二)营业网点专业化职位配置标准
营业网点产品销售规模、维护客户数量、不可分流的日常业务操作类达到一定规模后,作为网点职位设置和人员配置起点的综合职位可逐步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增配相应的人员,最终形成"X+N"的网点人员配置总量。
1、基础运营类职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网点基础运营类职位包括综合柜员、开放式柜员、派驻业务经理等。(交易笔数按月平均日增?)
(1)综合柜员:封闭式柜台按零售业务操作量进行设置,在保持ATM自助渠道柜台业务迁
移率(一般应达到85%以上)的基础上,零售业务笔数每新增200笔,可增加1名柜员;对全功能性支行,对公日均业务量达到250笔以上,对私业务达到200笔以上时,可分设对公柜员、对私柜员。
(2)开放式柜员:开放式柜台负责网点非现金交易业务办理,同时也是网点实施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开放式柜员是网点的综合交易销售人员,初始化阶段我行基本配置中均包括1名开放式柜员,后续人员配置可按照营业网点零售准VIP客户(资产在5万-50万元)数量及当年经营目标进行测算,按每750户增设一个开放式柜员。网点可根据实际业务办理情况,报经上级行或条线管理部门同意后,对开放式柜员和封闭式柜员进行统筹安排,确保网点运营效率。
(3)派驻业务经理:按照上级行关于做实业务经理派驻制的有关要求执行。
(4)其他人员:对于清算(RTS就是清算的渠道)、国际结算等业务应尽可能集中。对于距离较远,日均清算业务笔数超过250笔的网点可进行适当业务授权,与各项业务配套的经办、复核人员由上级行单独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