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所要求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呢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2013-3-8)1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审查要点
Zhejiang Titan Design & Engineering5 Co.,Ltd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二、《导则》编制原则
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专篇导则为基础进行修改:
强化细化条款,注意法规的延续性; 保持导则的先进引领性,加强可操作性; 夯实基础,稳步推进,不断提升。
《导则试行版》
3.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 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 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臵、用地面 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 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 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臵 (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臵 的关系。 3.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 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3.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臵(设备)和设 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 主要特种设备。
作为2012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配套文件,调整相关条款,在适用范围 等原则条款上与45号令保持一致性; 根据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两重点一重大”项目管理 的思路,以及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的要求,补充相关内 容; 针对五年来专篇编制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既要考虑 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和方法,也要照顾到国内中小设计院的可实施性, 以及地方安监管理部门水平的差异。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导则试行版》
编制内容
无“设计依据”章节,附件4.7要求列出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国家现行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 目录”。
【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和审查要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和审查要点本文根据2022年6月10日国家四部委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整理。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求审查流程1. 项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应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2.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总图、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方面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审查,工艺较为简单的建设项目,例如工业气体、油漆、涂料等建设项目,专家不少于3人,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
3. 已经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若安全设施设计发生改变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在施工期间重新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等重大设计变更事项,应当进行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审查。
4. 建设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出现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重新审查情形的局部变更,且变更不影响项目整体工艺技术方案和风险水平,设计单位应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说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后的合规性分析。
审查要点1.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2. 化工建设项目是否由具备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是否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4. 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与安全条件审查环节的变化情况,以及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落实情况。
6.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开展HAZOP分析及结果落实情况。
[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全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全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20XX-3-8)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1504-5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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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25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说明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适用范围本目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目录(125条)
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号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
10、《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3号
7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GB30000.30-2013;
74、《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 75、《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 76、《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77、《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78、《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 7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80、《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 81、《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646-2011; 82、《气体纯化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724-2011; 83、《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 3021-2008; 84、《涂料与辅助材料使用安全通则》AQ 5216-2013; 8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86、《氯气捕消器技术要求》AQ3015-2008; 87、《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8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89、《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90、《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91、《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AQ3027-2008; 9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93、《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条件》AQ5203-2008; 94、《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13-2008; 95、《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要求》AQT3043-2013; 96、《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HG23010-1997; 97、《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 618-2004; 98、《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2004; 99、《瓶装气体分类》GBT16163-2012; 100、《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要求》GJB 6219-2008;
【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试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试行)编写提纲1.设计依据1.1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
1.2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3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1.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
1.5其它有关文件或资料。
2.建设项目概况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性质、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设计内容(子项)、工厂用地面积、工程总投资、工厂定员和操作班制。
改扩建项目应对现有生产规模等情况作简要概述。
2.2项目技术路线、工艺流程简述。
2.3主要原辅材料和中间产品、产品(含副产品)的名称和用量或产量及储存方式、储存规模。
2.4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3.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3.1简述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有害程度3.1.1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1.2生产工艺过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1.3主要设备、装置、特种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1.4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1.5重大危险源概述(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
3.2简述自然条件和周边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4.1对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应作对应的充分描述说明;4.2对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的应作充分论证说明(说明理由、相关依据和对策措施)5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5.1总图布置和建筑设计xx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运输、装卸、道路设计、消防通道等措施;建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及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防爆等措施。
5.2工艺、设备和自控xx各生产单元过程针对各类危险、有害因素所采用工艺的安全措施,设备选型、设备布置的安全措施;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主要特种设备设计安全措施;生产过程的控制水平及重要部位的参数的测量、报警、自动联锁保护,事故状态下的紧急停车的安全控制措施;工艺和装置中安全设施的配备,如:选用的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监控、检测、检验设施,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配备等,操作控制室的安全防护。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一、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安全和环境。
本导则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提供指导,确保设计专篇的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二、编制目的1. 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要求。
2. 指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提高设计专篇的质量和完整性。
3. 帮助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了解和掌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和程序。
4. 促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
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5.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四、编制内容1. 封面和目录2. 设计依据3. 建设项目概况4. 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危险源分析5.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目标6. 安全设施设计方案7. 安全设施施工和验收要求8. 安全设施运行和维护要求9. 安全设施投资估算10.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11. 附图和附表五、编制要求1. 设计依据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要求,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2. 建设项目概况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艺流程、产品品种和产量等。
3. 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危险源分析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特性、储存方式、运输方式、使用方式等,以及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分析。
4.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目标应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应遵循的原则,以及设计目标和安全指标。
5. 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应包括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布局、规格、技术参数等,以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衔接和协调。
6. 安全设施施工和验收要求应包括安全设施的施工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关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的相关问题
关于设计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存在的问题一、强化安全法律、规章的学习和理解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是对《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的贯彻执行。
结合公司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安全专篇编制人员对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还存在“理解不透彻、有偏差”等问题。
急需加强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系统性学习,加深对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理解。
二、加强危险、风险识别和分析等安全专业知识的学习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 号)的要求,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
由于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质量参差不齐,直接导致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质量受到影响;且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人员应对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定性定量分析、TNT当量计算、预危险性分析(PHA、火灾爆炸风险指数、重大危险源辨识等进行复核。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求编制人员具备安全专业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定性定量分析的能力等。
因此,公司应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增强编制人员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实时更新由于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出台、更新了大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这就要求设计人员需要掌握大量安全相关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在设计过程中贯彻执行。
同时,安全监管部门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时特别重视对现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引用与执行情况。
结合目前工作的现实情况,我们对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更新工作并不理想,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过程中存在使用了作废标准规范(尤其是安全方面、,以及未引用最新法律、法规的情况;还存在对于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对于安全设施设计的最新要求“如重大危险源应采取视频监控全覆盖”等没有及时学习、采用的情况。
编写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常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1995年12月27日施行)(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5月12日施行)(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日施行)(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2011年1月1日施行)(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施行)(1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13日施行)(1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11月1日施行)(1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2011年版,2011年6月1日施行)(1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2004年5月17日施行)(即将实施的新版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1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6年3月1日施行)(1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8号令,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18)《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6]124号)(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原化工部第10号令,1994年10月8日施行)(2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年7月1日施行)(2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2002]第35号令,2002年11月15日施行)(2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2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令,2005年7月1日施行)(找不到此《办法》,和下面的是同一个文号)(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2005年7月1日施行;修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2011年7月1日施行)(2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准则》(DB32/1253-2009)(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3月18日实施)(2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6号令,1990年4月10日施行)(28)《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0]16号,1990年6月1日施行)(已废止,见安监总政法〔2010〕135号)(29)《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1995年1月22日施行)(30)《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1996]140号,1996年7月1日施行)(3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32)《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3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6月1日施行)(34)《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1997年1月1日施行)(35)《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1994年5月1日施行)(3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劳人护[1987]36号)(37)《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269号,1999年12月29日施行)(38)《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39)《江苏省消防条例》(2011年5月1日施行)(40)《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版,2004年5月1日施行)(41)《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苏安监[2007]196号)(42)《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导则》(2006年5月15日施行)(43)《江苏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苏安办[2006]56号,2006年7月21日施行)(44)《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9年6月1日施行)(45)《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6]161号)(46)《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01]3号,2001年2月7日施行)(47)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6]177号)(48)《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环保厅,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4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50)《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苏安监[2008]14号)(5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52)《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8]209号)(53)《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5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55)《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苏安[2010]11号)(56)《连云港市中小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用版)(5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58)《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0]34号)(5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2006]第3号)(6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2007]第16号)(61)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二、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一、前言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这是依据国务院关于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国设备和技术水平,对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编写。
本专篇重要涉及了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防爆措施、泄漏掌控、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关键安全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旨在提高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专篇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也适用于现有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改造和升级。
三、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则(一)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和品种,订立安全设施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二)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的设计要符合当前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必需充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三)严格依照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安全设施,并且要坚持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的原则。
(四)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并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达到预期的使用寿命。
(五)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因素,并选择合适的材料和设施。
四、设计要求(一)防爆措施1、设施设置依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防爆措施。
对于可燃气体、蒸汽、液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纳防爆型电气设备、非火源操作工具,同时使用带有防爆措施的橙色亮标标志指示警示。
2、电气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标准要求,并依照防爆级别选择合适的防爆型号。
在设备的安装和接线时,应依照施工规范、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确保电气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同样需贴有橙色亮标标志指示警示。
3、气体检测设置气体检测仪,进行气体浓度实时监测,并实行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二)泄漏掌控1、实行隔离和分别措施,削减泄漏危害范围。
2、液体容器单独存放,堆放有序。
3、设置铺垫,设施底部与周边设施平齐,避开泄漏扩散。
(三)消防设施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要包括消防水的引入,维护、消防排水等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保障。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最新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臵(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臵(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臵(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臵(设施)相同,但生产装臵(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安监总厅管三〔〕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厅管三〔〕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范围本导则适⽤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产、储存的建设项⽬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建设项⽬(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以下统称建设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于下列建设项⽬: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产经营活动中⽤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新建项⽬:1)新设⽴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改建项⽬: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化学品⽣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有下列情形之⼀的项⽬为扩建项⽬: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造成伤亡、影响⼈的⾝体健康甚⾄导致疾病的因素。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概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指在中国境内,建设、改建、扩建、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建设项目。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必须合理规划、精心设计、严格实施有关安全设施的工作。
本文档旨在提供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专篇编制导则,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以下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化企业安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环境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批发企业安全规范》以上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详细阐述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所需考虑的问题,包括安全距离、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防爆设备、防火设施、排放设备、监控设备等。
设计标准和要求在编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导则时,需要注意以下设计标准和要求:安全距离根据危险化学品储罐容积大小和储存物品,安全距离应不少于以下数值:•毒性气体:200m•毒性液体:100m•挥发性液体:50m•常温存储的酸、碱物品:30m安全通道应布置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主要通道和工作区域的周边,以保证人员撤离的迅速安全。
该通道应满足以下要求:•宽度不小于5m•两旁布置应急灯具和火警按钮•布置响亮且清晰的喇叭•安装应急扶梯和绳索等附带设备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出口数量应按工作员人数、地理位置和建筑物面积进行合理布局•需避开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位置•门窗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防爆设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防爆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储罐内、输送管道内应安装防静电设备•管道、阀门、输送泵等设备应有可靠接地装置•环氧树脂、聚氯乙烯等易燃材料应采用不易引燃的材料防火设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防火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和喷雾熄灭设备•在关键设备附近设置半自动和手动控制灭火装置•封闭和隔热装置必须采用耐火材料排放设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排放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废气排放口应设置在建筑物外侧,进入大气中的气体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废水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预处理和处理,在中和池之后进行处理•废渣应储存于室外罐区,不能进行大面积堆放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控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安装可靠的泄漏报警器和防火、防爆仪器•安装可变色烟雾检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探测设备•配备热图监控系统和可见光监控系统以及其他必要的监测设备总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编制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提供依据,以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通用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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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
1.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549号)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397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5]第190号)
(8)《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
(9)《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
(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 (国家安监总局厅危化[2007]62号文)
(1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监局安监危化学[2004]43号文)
(1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14)《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15)《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1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号)
(17)《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18)《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等八部委公告[2003]第2号)
(19)《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学[2003]196号)
(20)《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工部令[1996]第11号)
(21)《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1998]第1号)
(2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
(23)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24)《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
急通知》(国家安监总局、环保总局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执行的主要标准、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08年版)
(3)《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7)《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l2801-91)
(8)《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9)《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
(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
(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2010年版)
(1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3)《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1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l2158-1990)
(1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17)《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2008
(18)《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1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
(20)《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l7916-1999
(21)《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l3690-2009
(22)《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l5603-1995
(23)《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
(24)《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2005
(2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26)《安全色》GB2893-2008
(27)《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28)《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 1-2003
(29)《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30)《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31)《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32)《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33)《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34)《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
说明:本附录列出的为安全设施设计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在实际使用中,各项目应根据本工程的情况作补充或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