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正式版)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设备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不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4.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5.未按照规定备齐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公平公正、严肃有效。
第二章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处罚第五条对于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罚款;4.停产整顿;5.吊销安全生产证;6.行政拘留;7.刑事责任。
第六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1.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但后果较为轻微的;2.对作业场所安全违规行为有较为明显情节和主观恶意的。
第七条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处以罚款。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后果严重的,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停产整顿,并在整顿期间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对拥有安全生产证的单位,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判定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可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证。
第十条如果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涉及违反刑法的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处罚第十一条对于设备违规使用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性等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罚款;3.吊销安全生产证;4.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如果设备违规使用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可以责令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资格审查。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5篇)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____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____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____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
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六条禁止到池塘、河流、航道中游泳、洗澡,违者,给予罚款____元/人.次,并作退场违纪处理。
第七条禁止从设有禁行标志的便道、边坡、管道等危险处通行,违者罚款____元/人.次。
第八条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禁止强行进入禁止施工控制区。
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____元/人.次。
第九条禁止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或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罚款100~____元/人.次。
第二章高处作业第十条下列情况均属于高处作业范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施工人员佩挂、使用防坠落防护用品:1、坠落高度在两米和两米以上的;2、临边部位无防护栏,或防护栏低于80cm的;3、坡度大于____度、滚落高度大于____米的。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章人员处以警告、教育,或____元罚款。
高危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绳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绳,罚款____元/人.次。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佩挂安全带(安全绳);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部领导已要求张挂水平、垂直安全网,必须规范张挂。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维护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处罚种类第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等。
第三章管辖规定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管辖。
第六条对跨地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涉及多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定管辖。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五章简易程序第九条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较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十条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有关情况,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制作处罚决定书。
第六章一般程序第十一条对于需要立案调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等步骤。
第七章听证程序第十三条当事人在接到处罚告知书后,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就案件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核实。
第八章处罚适用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适用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态度、改正措施等因素,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正式版)
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3 职责3。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3。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
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
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3.4 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3.1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4 程序与规定4。
1 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4.1.1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
行为违章——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管理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4.1.2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的处罚对象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违章违规处罚原则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患未然”。
第五条处罚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书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处罚的程序从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计算,自查自纠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安全责任不到位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二)未制定、未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落实制度落地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三)安全生产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职工未参加过安全培训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罚款2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七)违规操作、使用违法违规的设备、工具的;罚款1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或演练效果不理想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范文(3篇)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力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依据: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b. 电力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c.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违章违规行为与处罚1. 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a. 未经授权擅自操作、维修或改变电力设施;b. 未按规定检查、维护设备,导致设备运行不正常;c. 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防护设备;d. 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定;e. 故意损坏或篡改安全设施、警示标志;f. 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或不履行安全职责;g.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2. 处罚措施分为以下三个级别:a. 警告:对于违章违规行为影响较小的,首次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b. 罚款:对于违章违规行为影响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c. 决定停职、罢工或辞退:对于严重违章违规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采取暂停工作、罢工或解雇等措施。
四、违规行为处理程序1. 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后,应立即对当事人进行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 调查结果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3. 处罚决定应由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4. 处罚决定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加强对被处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监督和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记录,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违规行为统计和处罚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汇报。
六、奖惩与激励1.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上表现突出、取得重大成绩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如下:
1. 违章行为: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要求进行安全评价、安全检测、安全许可等安全管理活动的;未经安全检验、鉴定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继续使用安全设备、安全器材的;未按照法定标准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情节,对单位处以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生产、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警告、责令停职、撤职、开除等处分。
2. 违章行为: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向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履行安全生产约定的;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未按照规定报告、调查、处理事故。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对单位处以罚款、暂扣执照、暂停生产、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警告、责令停职、撤职等处分。
3. 违章行为:制造、销售假冒、伪造、非法使用安全标志或者伪造、重用或者超范围使用检测结果、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骗取、逃避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管理。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单位处以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警告、责令停职、撤职等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处罚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安全生产。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处罚办法(3篇)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处罚办法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办法,一般根据不同的违规情况和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罚办法:1. 警告:对于轻微或初犯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并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2. 处分:对于较为严重或多次违规的行为,可以给予员工相应的处分,如扣除绩效奖金、限制晋升机会等。
3. 罚款:对于直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较大损失的违规行为,可以对责任人进行经济罚款,以作为惩罚和警示。
4. 停职调查:对于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停职调查的措施,暂停员工的工作职责,并进行适当的调查和处理。
5. 解聘: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隐患的行为,可以予以解聘,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办法可能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处理。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处罚办法(2)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办法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罚办法:1. 警告:一般是以口头形式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警告,提醒其注意安全,并将警告记录在案。
2. 罚款: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处以罚款。
罚款数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而定。
3. 责令停产停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单位,可以责令暂时停止生产或营业,直至问题解决并通过相关部门重新审核后方可恢复。
4. 撤销许可证或执照: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或单位,可以撤销其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执照,使其无法继续开展相关业务。
5. 监管整改: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一般性问题的个人或单位,相关部门可以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6. 行政拘留: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且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以确保其停止违规行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具体的处罚办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具体规定和执行。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 号,经2022 年11 月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合用本办法。
全文共六章六十八条。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第三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一节简易程序第四章行政处罚的合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第六章附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 号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22 年11 月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3 年5 月19 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 年4 月27 日发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李毅中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 (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合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5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____元,工班长每次____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____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____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____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____元,搭乘人员____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____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____元。
11、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____元,罚施工单位____元。
1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____元,罚施工单位____元。
二、施工机械13、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____元,违章指挥者,罚款____元。
14、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____元,罚主管领导____元。
15、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____元,罚施工单位____元。
16、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____元。
17、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____元。
18、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____元,罚搭乘人员____元。
19、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____元。
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20、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____元,非电工操作罚款____元。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违章处罚,减少“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仅适用于项目部及其全体。
第二章违章处罚程序第三条项目经理对职能科室、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违章处罚程序是: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安环科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科室、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执行罚款决定。
第四条项目部安环科对施工队、班组及队长、班长、作业人员的违章处罚程序是:安环科提出处罚意见,经项目部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施工队、班组及队长、班长、作业人员执行罚款决定。
第五条违章处罚以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的形式进行。
第三章违章处罚金用途第六条项目部组织检查和安全监督人员日常检查作出的处罚决定,由项目部安环科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直接在责任人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或使用现金直接上交项目部财务科,用于本单位安全奖励。
第四章处罚细则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项目经理按情节轻重对职能科室、部门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罚款100-1000元。
1、不按规定组织召开HSE会议。
2、对全年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含能源管理、分包方管理)无计划、无安排。
3、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交底、不落实,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未明确危险点源、重点要害部位及防控措施。
4、安排无证的(含分包方)特种作业人员单独顶岗作业。
5、不按公司《HSE检查》规定的内容、频次、层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6、未组织编制“两书一表”、风险评价报告、风险削减措施、应急预案等作业文件;没有对以上作业文件进行或交底。
7、未进行应急演练。
8、未按规定保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内部审核不符合项超过5项,外审不符合项超过一项。
9、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所需资源落实不到位,有造成事故的可能。
10、袒护、包庇责任者,不按规定对责任者(含分包方责任者)进行处罚或扣减作业层安全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实施处罚。
具体的违章行为及其处罚规定如下:1. 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超越工程设计能力进行施工的,责令停工施工,限期改正,不得参与同类型施工活动,处罚款金额不少于违规图纸造价1%且不超过违规图纸造价的5%。
4. 未依法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6. 未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报告或未按规定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公示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7. 未进行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处10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仅为常见的违章处罚规定,具体的罚则还需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违章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具体执行。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二)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1. 处罚种类: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种类包括罚款、责令停工停产、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执照等。
2. 违章行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未按规定购买安全设备、未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等。
3. 罚款标准: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罚款金额会有不同。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罚款金额可能较高。
4. 处罚程序:一般情况下,处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等环节。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申辩和申诉。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施工现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安全生产是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并避免使用分段语句。
一、一般违章违规处罚1. 未佩戴安全帽:对于未佩戴安全帽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或停工处理。
首次违规警告,罚款100元,再次违规罚款200元,并停工处理。
2.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对于违规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扣押物品等处罚。
情节较轻者罚款500元,并扣押物品,情节较重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蓄意损坏安全设施:对于蓄意损坏安全设施的人员,给予停工处理,并根据损坏设施情况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 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对于未经培训和持证上岗,或违规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工处理或解聘处罚。
首次违规警告,并罚款500元,再次违规罚款1000元,并停工处理。
5. 无证上岗:对于未经培训和持证上岗的人员,以及因证件过期、未参加安全培训等原因未能合格参加上岗的人员,依法给予罚款、停工处理、解聘处罚。
罚款金额为500元,停工处理时间根据情节轻重决定。
二、高危违章违规处罚1. 高空作业违规:对于高空作业中未使用安全带、无保护设施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停工处理、警示教育等处罚。
首次违规罚款1000元,并停工处理;再次违规罚款2000元,并停工处理。
2. 施工机械设备未经定期检查: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定期检查的违规行为,根据设备情况,给予罚款、停工处理或责令整改等处罚。
处罚金额根据设备情况决定,停工处理时间根据情节轻重决定。
3. 擅自更改施工工艺:对于擅自更改施工工艺的违规行为,给予停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电缆线搭接错误:对于电缆线搭接错误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停工处理或责令整改等处罚。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处罚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涵盖了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项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和管理。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员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四、处罚制度1. 轻微违规违章行为:对轻微违规违章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员工立即改正。
2. 中度违规违章行为:对中度违规违章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同时,将违规违章行为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3. 严重违规违章行为:对严重违规违章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罚款、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和影响大小确定,最低5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4. 对于故意违规违章行为,将加重处罚力度,并纳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其再次进入公司或参与公司相关业务。
5. 对于多次违规违章的员工,将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并加强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五、执行与监督1. 处罚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人力资源部门协助。
2. 安全管理部门在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3. 公司领导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整改。
4. 员工有权举报其他员工的违规违章行为,公司应给予举报员工一定的奖励和保护措施。
5. 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六、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相关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5篇)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目标管理: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严格把关落实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奖惩制度:1、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保障和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实行奖励先进、惩罚违章。
2、实行各责任领导、班组、个人,对安全生产与月工资挂钩,基本工资占____%,安全占____%,全月遵章守纪,考核达标,无安全事故,按工资____%核发,对安全生产有违章现象的,打分从工资中扣除。
3、对安全员、守护人员、库管员全年达到安全责任目标,分别嘉奖300?____元,对安全责任目标除与当月工资挂钩外,发生安全事故____次以上的除书面检讨外,根据情节罚款100?____元,全年____次以上辞退。
4、保管员、货物配送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保管员应保持库内干净整齐、无杂物、产品堆码规范,否则按照现场管理处罚条例分类处罚,从工资中扣除。
5、对成绩显著的班组、个人实行季度评比和年终总结积分的办法,在职工大会上表彰和物质奖励。
6、对违章操作者,按其情节轻重和次数多少分别通报批评,罚款、停工、办学习班、辞退等办法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伤亡事故者上报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确保安全生产是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增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责任感。
本文将对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违章处罚类别及金额范围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可以被划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和重大违章三个类别,并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不同类别的违章行为进行不同金额的处罚。
具体的类别和金额范围如下:1. 轻微违章轻微违章是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般要求违反程度较轻的行为,属于一般违章行为的轻微范畴。
对轻微违章行为的处罚金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2. 一般违章一般违章是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般要求违反程度一般的行为,属于一般违章行为的一般范畴。
对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罚金额一般为5000元至2万元。
3. 重大违章重大违章是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般要求违反程度较重的行为,属于一般违章行为的重大范畴。
对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罚金额一般为2万元至10万元。
二、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的具体内容1. 轻微违章处罚轻微违章一般采取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对于轻微违章行为,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是否给予警告或者整改指导,以使企业及时改正违章行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 一般违章处罚一般违章一般采取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一般为5000元至2万元。
此外,一般违章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吊销或者暂扣许可证、责令停工停产等处罚措施。
对于造成一定后果的一般违章行为,有关部门还可以要求其进行责任认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重大违章处罚重大违章一般采取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一般为2万元至10万元。
此外,重大违章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吊销或者暂扣许可证、责令停工停产等处罚措施。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违章行为,有关部门还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82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精品制度范本编号:YTO-FS-PD2822 / 2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20元/每人每次。
二、穿拖鞋者进入工地罚款20元/每人每次。
二、酒后作业罚款50元/每次。
三、违章操作机械罚款50元/每次。
四、私自乱接电源罚款50元/每次。
五、在工地打架斗殴处罚双方各根据情况而议。
六、偷盗工地财物根据情况而议。
七、上班时间管理人员、班组长不在岗罚款50元/每次(请假除外)。
注:以上如工人拖欠,在班组长工程工资款中扣除。
湖南省开源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城·戎苑商住楼项目部二OO 七年五月五日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2024年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一、安全员做到上班前开好班前会,违者一人次处罚款____元。
二、安全员必须做到上班在前、下班在后,搞好当班期间现场管理,交接班清楚。
交接班不清楚的,一次处当班安全员罚款____元。
三、当班安全员作业面,支护不合格。
检查发现一次,处安全员罚款____元。
四、巷道危石、悬石未清理干净,发现一次,处当班安全员罚款____元。
五、当班安全员必须搞好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做好瓦检原始记录,发现一次未做到的处罚款____元。
六、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技术质量标准施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必须责令返工,确保安全基础工作。
在当班安全员未检查到位、把关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一次处当班安全员罚款____元。
并追究其损失赔偿责任。
七、认真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自觉参加矿里每月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一人次处罚款____元。
八,现场及时查处并整改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处罚款____元。
2024年安全员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规范安全员进行处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各类生产单位的安全员对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工作。
第三条安全员是指由企业聘用或特别委派的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安全员对于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应当依法、公正、公平,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进行恰当的处罚。
第五条安全员在处罚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尊重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并在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其申诉和救济的途径。
第六条安全员可以依据本实施细则对违章行为采取停产停工、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措施,并建议企业对有严重违章行为的人员进行处分。
第二章违章行为认定和处罚措施第七条安全员在认定违章行为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制度进行认定;(二)依据事实证据,进行客观、全面的调查,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三)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进行综合判断;(四)在认定违章行为时,实行罚当其罪、控制风险、教育改正的原则。
安全处罚制度范本
安全处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一)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二)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三)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五)未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或者未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的;(六)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八)未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和处置进行管理的;(九)未对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振动、辐射、温度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等进行监测,或者未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环境的;(十)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评审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许可的;(三)未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五)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六)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七)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八)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的;(九)未按照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的;(十)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
安全⽣产违章处罚制度安全⽣产处罚制度为了加强施⼯现场的安全⽣产管理,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产⽅针,严格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上级各项安全⽣产规章制度,强化项⽬部安全⽣产管理职责履⾏,建⽴良好的约束机制,创建⼀个安全、⽂明、和谐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安全⽣产奖罚办法》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实现安全⽣产,结合项⽬部的实际情况,特制本安全⽣产检查处罚制度。
本处罚制度在施⼯过程中的贯彻,带有执法和守法的性质,是⾮常严肃的法制⾏为.处罚不是管理⽬的,只是⼀种必要的管理⼿段,⽽且是建⽴良好约束机制的必要⼿段。
请项⽬相关单位和⼈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消除各种违章⾏为,营造安全⽂明的施⼯⽣产氛围,确保本项⽬安全⽣产⽬标得以实施。
具体规定如下:⼀、专业分包单位、施⼯班组的安全管理1、专业分包单位、施⼯班组因管理不善,受到上级⾏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5000~20000元以上的罚款;2、专业分包单位、施⼯班组对上级⾏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部所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三定”原则进⾏整改到位,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1000~10000元罚款,并停⽌分部分项⼯程施⼯及验收;3、上级⾏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部等⼈员到现场检查,专业分包单位、施⼯班组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情况恶劣的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4、上级⾏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项⽬部组织的开会、检查等活动,不请假⽆故缺席的每次罚款500元(累计三次以上加倍处罚);5、专业分包单位、施⼯班组的安全管理资料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给予200元的罚款,多次催要仍未上报的(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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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3 职责3.1 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3.2 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
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
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3 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
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3.4 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3.1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4 程序与规定4.1 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4.1.1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
行为违章——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4.1.2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严重违章——指严重违反规程规定,极可能直接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较严重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一般性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有可能引发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4.2 违章分类4.2.1 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本规定重点对行为违章进行分类和细化。
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分别对应为Ⅰ类违章、Ⅱ类违章和Ⅲ类违章。
4.2.2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违章(Ⅰ类违章):1)无工作票作业,罚款200元;无施工作业票作业,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2)工作票已许可并开工、工作负责人未签名。
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3)工作票或施工作业票填写不完整、有涂改现象。
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4)不安使用规程使用电动工具。
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使用人员5)不按规定进行验电和挂设接地,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监护人及相关人员。
6)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7) 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8)更换杆塔拉线时,不打临时拉线;组立杆塔时,在永久拉线未全部装好的情况下拆除临时拉线。
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9)作业、施工现场主要安全措施与工作票(作业指导书)或现场实际严重不符,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10)工作票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运行设备视事故严重程度罚款50-10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11)酒后驾驶或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驾驶员。
12)个人保安线或其他工器具遗忘在导线或配电柜母线上及其他开关上时,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
罚款对象责任人。
4.2.3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较严重违章(Ⅱ类违章):1)工作现场查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全(在施工现场未采取补救措施),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勘察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
2)擅自更改工作票或作业指导书中的主要安全措施,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3)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包括搭票工作),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4)开工前不进行“三交”(交任务、技术、安全),三列队(开工前,未填写安全交底票,并履行确认手续),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规程规定必须指定专人监护的作业或操作,在现场作业或操作时无专人监护,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监护人。
6)人员未撤离、现场未清理,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
7)携带器材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移位,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8)在铁塔或钢管塔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失去双重保护,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攀登树枝砍伐树木失去保护,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起吊重物时在起吊件下逗留、行走或从事其他工作,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立、拆杆时,除必须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远离1.2倍杆高的距离,罚款2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绞磨拉电缆时,拉尾绳人坐或站在放线架内。
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13)施工过程临时拉线或架线施工跨越公路、铁路及河流未双向设置警示标志,未派专人看管,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4)放、紧线作业人员站在线圈或线弯的内侧,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5)放、紧线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静接地措施,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6)工作人员将安全带(绳)挂在移动或不牢靠固的物件上(包括避雷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支持件),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电气装置误接线,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8)在一级动火的场所不经审批进行明火作业,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9)在易燃易爆场所或规定禁烟区域吸烟,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在拆除旧线路时,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1)在绞磨时,牵引线在卷筒上不足5圈,利用树木或电杆代替地锚,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较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4.2.4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一般性违章(Ⅲ类违章):1)在上下班途中,摩托车,电瓶车未佩带安全帽,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3)现场安全措施(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安全距离等措施)错误或不全,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4)执行工作票时未按规定办理间断、转移、终结手续,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装、拆接地线顺序错误和接地棒埋深不够者,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6)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7)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罚款1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8)电容性试验品试验前后放电方法错误或不彻底,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不戴绝缘手套,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工作时,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及金属外壳的电动工具外壳未按规定接地或接地不良,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工作中使用人字梯时,梯子未装保护绳;梯脚未做防滑措施及无人看管,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罚款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4)登杆前,不对脚扣或登高板进行承力检查,罚款2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5)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或其他设备配件、材料,罚款2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6)打钎时,打锤人带手套,扶钎人站在打钎人的正面,罚款2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开挖基坑、电缆沟道,未设置好围栏、盖板,夜间未挂红灯警示,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8)高处作业移位时,失去安全带或后备保护绳的保护,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9)进入生产区域,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或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起重吊装区域、施工拆除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栏,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1)在线路工作时,个人保安线未按规定带至工作现场,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工程竣工资料和试验报告在通电验收时被查出问题的,罚款5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3)杆子、拉盘回填土不足,埋深不足,新建线路无临时编号,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24)临时电源线在交叉跨越道路、公路等有损于电源线绝缘保护层时,未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
罚款5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5)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一般性违章的罚款20-200元。
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6)在施工过程中,班组一旦发现安全事故不上报安全部的,如事后上级领导获悉,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
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