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音乐院校招生专业考试问题与对策探究周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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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9No.6
2012年6月
第9卷第6期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un.2012一、前言
音乐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培养各种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目标。一直以来,所有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和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近年来,音乐院校生源数量较大幅度增长和教育公平理念日益深化,对音乐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提出新的要求。本文拟从招生专业考试视角,分析当前音乐院校招生专业考试的现状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音乐院校招生专业考试的现状
目前,国内音乐院校均开办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表演等专业,每个专业下设若干个专业方向或专业品种,学科专业以高度分化为特征,对人才选拔的要求也相差较大。因此,自行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是音乐院校选拔合格生源的主要方式,并以此来衡量考生的专业水平,决定考生能否升学。根据各专业考试要求,各位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考试。
音乐艺术人才培养具有起步早、周期长、专业素养要求高等特点,大多数考生都是在普通教育阶段(如小学阶段)就开始进行专门训练,开发音乐艺术潜质。受音乐艺术人才选拔特点要求,音乐院校招生专业考试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从考试内容来看,以音乐艺术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为标准,包含音乐知识掌握情况和音乐知识综合应用能力、音乐表演能力。如考察考生的音乐艺术知识掌握和应用情况,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方向的考生需参加基本乐科考试,如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音乐听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等科目。考查考试音乐表演能力是通过组织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各专业要求演唱或演奏若干首不同难度或风格作品,考官根据考生对作品演唱或演奏技巧、对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是主观性较强的评价手段。
(二)从考试评价方式来看,包含笔试和面试方式,考察方式多样化
考试评价是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对学生学业水平情况进行考察。传统的考试评价方式主要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方式通常用于专业基础科目考试,一类是对音乐史、艺术概论等基础科目考试包含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多种题型;另一类乐理、听写、曲式与和声等基础科目,包含音及音高、音符、音程、音阶、大小调式、曲式分析等内容。面试是音乐院校招生考试的关键方式,主要应用于音乐表演专业主科考试中,通过对规定难度作品演唱或演奏,考察学生音乐艺术表演能力。
(三)从考试组织来看,过程复杂、周期长
与其它普通院校招生考试相比,音乐院校的招生考试具有较大的特殊性,考试过程具有复杂化和个性化等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专业方向和专业品种多样化。以武汉音乐学院为例,现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5个专业,每个专业下设2至8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又包含多个专业品种。其中,附中层次含26个专业品种,普通本科层次考试含48个专业品种,成人教育层次设3个专业,研究生层次设31个专业方向;其次,考试科目复杂化。上述各专业方向(专业品种)均需专门组织专业笔试和面试考试。再次,考试组织过程精细化。“阳光招生”理念的日益深化对艺术院校招生考试组织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保障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考试安全,考试期间,我院需组织专业面试考官、摄像人员、巡视员、考场工作人员、楼层管理员、考场服务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对笔试面试各环节进行细致操作培训。近年来,我院本科、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人数呈较大幅度增长,考试周期越来越长,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越来越多。招生考试事关考试切身利益、学院形象和社会稳定,对考试组织,特别是防范考试风险能力要求高。
三、音乐院校招生专业考试的问题
(一)传统艺术人才观,导致出现“重专业和轻人文”现象长期以来,音乐院校是精英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专业设置以精细为典型,每一专业品种招生人数较少,较多采取一对一的教学方式,师生之间是建立在“传统师徒关系”基础上的师生关系,形成的重人才专业技能和知识结构考查,忽视对“弦外”技能和知识结构综合考查的传统艺术人才观,只靠能够较好演唱或演奏一定难度音乐作品,技巧运用恰当,就是具有潜质的音乐人才。在过去一段时期内,艺术考生不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只要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果该生专业(结构)成绩排名在学院该专业招生计划内,就能够就读学校。近年来,虽然艺术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高考,学院统一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资格
高等音乐院校招生专业考试问题与对策探究
周
岭,刘
干
(武汉音乐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组织专业考试是音乐院校选拔合格生源的主要方式,随着“艺考热”和教育公平理念等因素影响,音乐
院校需调整音乐艺术人才选拔观、考试组织和评价方式。
关键词:音乐院校;招生;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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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但由于艺术考生文化成绩较低,高校为了招收到一些专业较好而文化成绩较差的学生,更愿意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如按照高考文化成绩750分计算,音乐表演专业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一般为到200~300分之间,且考生文化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音乐学专业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划到250~390分之间,文化成绩按照低于50%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计入录取总分。因此,高考的指挥棒很难对中等艺术教育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大多数中等艺术学校或艺术班尽量压缩文化课课时量,尽量延长专业课课时以至于大多数音乐考生缺乏扎实文化课功底,成为畸形音乐艺术人才,不可能具备艺术创造思维、艺术创新能力。同时,为片面的追求升学率,一些学校鼓励文化成绩不好的学生加入到艺术考生行列,而家长为了让孩子跨入大学校门,也愿意积极配合,让孩子通过考前突击强化训练,获得进入大学资格证,将孩子的兴趣或意愿置之不理,更不考虑今后就业前景。
(二)缺乏各专业人才选拔考核标准,难以保证评分客观性
音乐院校是培养高级音乐艺术专业专门人才的组织。艺术人才评价是主观性较强的活动,艺术考试,特别是面试考试中,考生专业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官艺术认知水平,考官根据自己判断进行评分,完全主观个人主观意愿进行评价,难以保证考试公平与公正性。在笔试考试科目中,虽然各科目具有相对稳定的考试大纲,考试内容相对稳定,一些院校忽视题库建设,通常在考前一个或两个月间组织校内外专家命题,在组织专家们命题时,对大纲规定考试大纲内容缺乏深度的研究,在试题题型或难易度也没有具体的量化、便于操作的命题标准。
(三)考试组织手段相对落后,考试组织效率较低
近年来,随着“艺考热”的持续升温,受考生数量快速增长和考试内容复杂化等多重因素影响,考试科目也来越多,考试周期也越来越长,以武汉音乐学院为例,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持续了15天,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持续了10天。考试组织人员需专心致志投入到长达半个多月的招生考试中,对个人精力消耗极大,特别是一些院校在考试考场安排、排定面试号段、考试监督、面试评分、笔试阅卷、成绩录入等方面完全采用人工方式,给招生考试埋藏了不稳定风险,没能够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专业面试考试、阅卷等环节,提高考试组织效率。
四、音乐院校招生专业考试的对策
(一)树立专业素养与人文素养音乐艺术人才选拔观
一般来说,传统音乐艺术人才观以“重技轻艺,重技能、轻人文”为基本特征,学科专业分工过细、过早,教师和学生重视专业技术训练,忽视弦外功夫、知识和能力结构,不适应当前社会对厚基础、宽口径、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培养出的大批音乐艺术人才除具有一定程度的音乐艺术表演才能外,缺乏扎实地音乐基础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纵深发展的空间,也缩小了学生就业领域和就业空间,不能适应岗位对一专多能的人员的要求。因此,我们主张音乐院校在汲取传统艺术人才观的精华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需求,不断丰富和发展艺术人才观,一方面重视培养音乐艺术知识和实践能力考查,另一方面,注重与专业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考查,选拔人文社会基础扎实、专业功底较强的学生。
(二)建立弹性考试评价指标体系,防止考试评分过于主观化
科学的考试评价依赖于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音乐艺术人才面试考试虽然是一项主观性较强的活动,但依然有其固定的考查标准。近年来,国内音乐院校十分重视维护知识考试公平公正,采取了如在面试中拉幕、随机抽取考官、考生进场考试顺序、摄像和分派考场巡视员等形式多样的手段,但却没有抓住影响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评价的重要因素,即建立一套符合各学科专业人才选拔要求的考试评价指标体系,使得考试评价完全依赖考官现场一次性评价,容易滋生“寻租”现象。所以,应该根据各学科专业人才选拔要求,量化考试标准,考官根据评分指标及权重要求,结合考生考试情况进行评价。
(三)结合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需求,优化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
目前,国内共设有九所专业音乐高等院校,除了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3所属于精英教育办学类型外,其余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6所专业音乐学院属于大众化音乐教育办学类型为主,兼顾精英教育功能。因此,招生考试内容和科目设置应直接体现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需求,能够选拔出符合学院自身办学特点音乐艺术后备人才。然而,受到传统音乐艺术人才观制约,特别是近年来专业院校开办的新兴专业方向,如音乐编辑与制作、艺术管理、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音乐治疗学等专业方向,没有结合专业发展定位,设置考试科目和内容,难以选拔特色人才。如一些院校规定报考演艺策划与制作方向的考生“1.视唱练耳及乐理;2.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并没有考查学生任何有关演艺策划等方面知识。因此,我们认为招生专业考试内容应适时体现不同专业发展需求,根据个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考试科目和内容,突出选拔特色人才。
(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考试评分、阅卷等环节效率
近年来,学院招生考试规模逐渐增多,以武汉音乐学院为例,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入学考试共计3940人,确认人次多达6292人次,使得《乐理》、《视唱练耳》等基础科目考试的笔试科目数量将大幅度增加,提高阅卷的效率和准确性,提高成绩录入和核对的准确性日益成为突出问题。然而国内大多数专业音乐院校《乐理》、《视唱练耳》等笔试科目改卷还依然沿用人工阅卷的方式进行,工作大且效率极低,阅卷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在面试考试环节中,每考场分别安排5~12人考官采用纸质打分表进行面试评分导致面试成绩计算、录入和校对效率较低,甚至易导致成绩误差较大。故而,应进一步推进计算机阅卷、客观题机读卡、计算机算分等方面的开发与应用,提升招生考试管理效能。
总之,音乐院校招生专业考试属于国家级招生考试的主要组成部分,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性直接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学院办学形象与社会和谐稳定。音乐院校应在全面分析招生专业考试的问题上,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力度,提高招生考试水平。
(注:此论文受武汉音乐学院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11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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