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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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区,管委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2018年2月14日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为了指导和规范我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划定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

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水量与水质并重和突出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原则划定水功能区。

二、本次水功能区的划定范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17条主要河道、承担供水任务的21座水库。

三、从水域自然条件与开发利用现状出发,结合我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将地表水按水域功能划定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

各功能区名称含义如下:饮用水源区指满足城区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工业用水区指满足城镇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或不低于现状水质类别。

农业用水区指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要的水域,水质标准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804-2005)规定,也可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区指满足景观、娱乐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2•【字号】青政办字[2013]54号•【施行日期】2013.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3〕5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日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实施方案为确保胶州湾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湾区,建设胶州湾优质生活圈,进一步提升胶州湾景观品质,保持胶州湾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利用,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决定2013-2015年实施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坚持市级统筹、区市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严格落实《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加快实施胶州湾岸线保护整理工作,切实加强胶州湾岸线永久性保护和建设,实现胶州湾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二、总体目标利用3年时间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力争将环胶州湾区域建设成为水清岸绿的生态海湾、旅游设施完善的休闲海湾、蓝色高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发达的经济海湾、城市与海湾和谐共融的美丽海湾。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胶州湾岸线整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包括胶州湾岸线整理工程、实施退池还海、清理违法填海用海项目及陆域建设、完成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环胶州湾慢行系统(绿道)和道路系统,提升环胶州湾城市景观。

(一)编制完成胶州湾岸线整理详细规划汇总整合相关区、市岸线整理详细规划,科学编制完成胶州湾岸线整理详细规划,指导岸线整理工程。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护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的通知-青政发[1999]130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护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的通知-青政发[1999]130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护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护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的通知(青政发[1999]130号)崂山、黄岛区、胶南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但在建设中,一些滨海地段,如东海路以南、石老人滨海沙滩至仰口滨海沙滩等沿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建设的住宅、别墅、宾馆、饭店等过多,严重破坏了崂山风景区的自然景观。

为切实加强对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的保护,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对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加强保护并严格控制建设的议案》的要求,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指的保护和控制范围为国家批准的“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海岸带的陆域部分,包括崂山景区、青岛海滨景区和薛家岛、竹岔岛、琅琊台景区所属范围。

二、在保护和控制范围内严格保护自然岸线,禁止非法填海、挖沙、采石、占压礁石和砍伐风景林木、防护林等行为。

三、太平角六路至崂山王哥庄和黄岛后岔湾村至胶南琅琊台风景区的连续滨海地段,自海岸线(黄海高程系2.2米等高线)至陆域200米范围内禁止审批建设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写字楼(含办公楼)及宾馆饭店等建筑。

上述范围内尚未出让的土地,应按规划要求,确定为公共绿地,必要的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国防设施,港口,修造船,海洋科研,渔业生产等用地及非建设用地。

四、崂山、黄岛、胶南等区、市要认真组织,对保护和控制范围内的所有用地项目(含民宅)的用地情况(包括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规划建设情况及批准文件等逐一进行核查,列出明细,并将核查结果于7月底前报市土地管理局、市规划局。

岸线管理实施方案

岸线管理实施方案

岸线管理实施方案岸线管理是指对海岸线进行有效的规划、保护和管理,以保护海岸线生态环境、促进海岸线可持续发展。

为了有效实施岸线管理,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岸线管理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系列措施,以确保海岸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首先,我们需要进行岸线资源调查和评估。

通过对海岸线地理、地质、生态等方面的调查,了解海岸线的自然特征和资源分布情况,为后续的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对海岸线的利用现状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其次,制定岸线规划和管理政策。

在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岸线规划,明确海岸线的利用功能区划和管控措施。

同时,建立健全的岸线管理政策,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岸线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加强岸线生态环境保护。

海岸线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海岸线生态环境对维护整个海洋生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海岸线植被保护、控制海岸线开发建设、加强海岸线环境监测等,以保护海岸线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四,加强岸线管理的监督和执行。

制定完善的岸线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岸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整改,维护岸线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最后,加强岸线管理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岸线管理的认识和支持,提高社会对岸线保护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岸线管理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岸线管理实施方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和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对海岸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我们将按照上述方案,积极推进岸线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海岸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海岸线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海岸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做出贡献。

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完整版

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完整版

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水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口水工程等)。

其中,城区河道在防汛统一调度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适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

河道名录由市、区(市)河道主管机关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市、区(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

市政、建设、环保、海洋与渔业、国土与房屋、规划、发改、农业、林业、交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第四条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大沽河、小沽河由市河道主管机关直接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大沽河管理机构负责。

其他跨区(市)和区(市)边界河道,在市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河道所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但河道的有关规划、防汛、整治和涉及两个以上区(市)的事项,应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非跨区(市)和区(市)边界河道,由区(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或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

第五条根据河道管理需要,大沽河河道可以依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安派出所,必要时可以组织民兵警卫防守。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维护水环境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河道保护与清障第七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两岸堤防及堤脚外侧5至10米护堤地;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河道防洪规划确定的设计洪水位之间。

青岛市黄岛区规划说明书

青岛市黄岛区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概况一、自然地理位置青岛开发区位于山东半岛胶洲湾南口西海岸。

地处东经120°02´至120°18´、北纬35°52´。

东与青岛市市南区隔海相望,海上最近距离2.26海里。

南濒黄海,北、西皆与胶南接壤。

总面积275平方公里。

青岛开发区属暖温带季风气候。

空气湿润,雨量充沛,温度适中,日差变化较小,年平均气温12.5℃。

四季分明,有明显的海洋气候特点。

有春寒、夏凉、秋爽、冬暖之说,是天然的避暑胜地。

青岛开发区三面环海,海岸线长106公里,港汊众多,水道纵横,岛礁棋布。

有黄岛、竹岔岛、唐岛、牛岛等10余个大小岛屿。

薛家岛金沙滩东西长3.5公里金沙滩的姊妹滩银沙滩长2公里较大的河流有辛安前河、辛安后河、南辛安河、镰湾河、独垛子西河等11条河流。

河流总长34公里,流域面积83.2平方公里。

在青岛市五级区划分的基础上,按流域对黄岛区的水资源进行了分区,经计算,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4695万万平方米。

二、自然条件青岛开发区地处北温带季风区域内,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空气湿润,雨量充沛,温度适中,四季分明,有明显的海洋气候特点,具有春寒、夏凉、秋爽、冬暖的气候特征,是天然的避暑胜地。

年平均气温12.5°C;夏季平均气温23°;最热的7月份平均气温25°C;最冷的1月份平均气温1.3°C;平均降雨量696.6mm;年无霜期平均为200天;风速平均5.4M/S,年平均瞬时风力大于8级天数为71天。

(1)、日益紧缺的水资源青岛开发区属于严重缺水城区,年平均降水量750.7mm,平均蒸发量则为1472.6mm,地表蓄水条件很差,调蓄能力很小;地下水源由于海水倒灌受到污染,基本处于停止开发阶段,目前用水基本来源于胶南境内。

随着近几年经济的飞速发展,开发区供水量不断加大,最大日供水量目前已达16万吨。

根据区供排水总公司2000年至2004年用水量统计,开发区年供水量的平均增长率为19.05%。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沿海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沿海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沿海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15•【字号】盐政规发〔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港口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沿海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1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沿海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15日盐城市沿海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岸线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沿海港口岸线资源,促进我市沿海港口的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沿海港口岸线的规划、利用、管理及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沿海港口岸线含沿海现有港区、规划港区和其他用于港口设施建设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包括自然和人工的)。

第四条沿海港口岸线的使用应当坚持深水深用、节约高效、合理利用、有序开发的原则。

第五条市港口管理局是全市沿海港口岸线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港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沿海港口岸线的行政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港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

市发改委、盐城海事、国土资源、规划、水利、海洋与渔业、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沿海港口岸线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沿海港口岸线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盐城港总体规划》、《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和《盐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使用沿海港口岸线。

第二章沿海港口岸线使用第七条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需要使用沿海港口岸线的,项目立项前或者申请项目核准前向港口所在地沿海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沿海港口岸线的使用期限、范围、功能等事项,并按照下列规定报经批准:(一)申请使用沿海港口深水岸线(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由市港口管理局受理报市政府后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申请,并附市港口管理局初步核查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文件;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并征求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总体规划文本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二十一条教育设施用地规划,初步完成薛家岛高教区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设施布局,增加各类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机构用地。在江山路集中设职业教育区。中小学用地按照国家颁布的GB5018-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行合理布置。对现有不符合标准的学校应逐步改造达标,严禁占用教育设施用地建设其它项目。
⑶综合旅游区:位于薛家岛风景旅游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平方公里,分布人口2-3万人。规划主体功能旅游、度假、居住及海上娱乐。
⑷大型临港工业区:位于辛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平方公里,分布人口11.5万人,依托前湾港建设,规划主体功能为全区重要的工业基地、机械、电子工业区。
⑸重化工区:铁路以东,黄辛路以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3平方公里,分布人口8-10万人。规划主体功能为重化工基地、建材工业基地,对外交通枢纽。
5.前湾沿岸(船厂与电厂间)生活岸线
6.黄岛电厂西南至显浪咀前湾港及港口发展备用岸线
7.显浪咀至薛家岛安子码头工业使用岸线建港施工基地、北海船厂
8.薛家岛安子码头附近岸线客运码头扩建备用岸线
9.薛家岛安子码头至小岔湾水域造船工业岸线
10.石岔山码头至后岔湾村北生活岸线
11.窟窿山北至鱼鸣咀旅游及生活岸线,其中:
●社会事业目标
提高各类社会事业的建设水平,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科、教、文、卫、体设施建设,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事业服务网络和体系。
第三章城市规模
第十一条人口规模:规划期内全区人口总量将持续增长,考虑到城市吸引辐射能力的不断增强和重大建设基础上的引进等因素,采用系数增长,产值需求和综合平衡等多种方法预测,至2000年人口在30万人,2010年人口规模在60万人(包括城市暂住人口)。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内河干线航道岸线使用和港口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15〕56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内河干线航道岸线使用和港口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15〕56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内河干线航道岸线使用和港口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内河干线航道岸线使用和港口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15〕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强全市内河干线航道岸线使用和港口建设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15日关于加强全市内河干线航道岸线使用和港口建设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防止我市干线航道(干线航道名录及起止范围详见《盐城市内河航道网规划》中“盐城市干线航道网规划方案表”)两岸码头吊机违法随意乱建,推进我市内河港口向规模化、集中化、机械化方向发展,现就全市内河干线航道港口岸线使用和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内河干线航道港口岸线及建设管理建设内河港口项目使用港口岸线的,必须符合《盐城内河港总体规划》。

禁止违反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内河港口设施。

新建内河港口项目必须取得岸线许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一)严格岸线资源使用及审批内河港口岸线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港口规划,坚持深水深用、节约高效、合理利用、有序开发的原则。

在《盐城内河港总体规划》规划区内建设内河港口设施需要使用内河港口岸线的,应当在内河港口项目立项之前向内河港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内河港口岸线的使用期限、范围、功能等事项,同时提供航道、海事等管理机构的意见以及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资料,按照下列规定报经批准:1.申请使用内河港口深水岸线(千吨级及千吨级以上泊位),由县级内河港口管理部门完善代转报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经市级内河港口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查,再经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查并征求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意见后,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2.申请使用内河四级以上航道内港口非深水岸线的,由县级港口管理部门完善代转报市内河港口管理部门,经初审合格后报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查并征求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意见后审批;3.申请使用内河五级航道内港口岸线的,由县级内河港口管理部门完善代转报市内河港口管理部门受理,征求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意见后审批;4.申请使用内河其他航道内港口岸线的,由县级内河港口管理部门受理,征求同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意见后审批。

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2020修正)

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2020修正)

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2020修正)【发布部门】青岛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3.26【实施日期】2020.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2010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010年7月30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9月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3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1月14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河道整治第三章河道利用第四章河道保护第五章河道采砂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道功能,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城市建成区内的河道适用国家、省、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规定,但应当遵循防汛统一调度和水资源统一管理。

第三条市、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的河道主管机关。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第四条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大沽河、小沽河由市河道主管机关直接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大沽河管理机构负责。

其他跨区(市)和区(市)边界河道,在市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河道所在区(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青岛西海岸岸线整理工程监理规划

青岛西海岸岸线整理工程监理规划

第一节工程概述工程名称: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央商务区岸线整理工程工程地点:胶南市滨海大道以南、白果树河以西,山前村东侧海域。

建设规模:建设护岸长5492.272m,护岸后方回填开山土石形成陆域,形成陆域面积为203.53hm2。

自然条件:1)工程区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以南、白果树河以西,山前村东侧海域。

地理坐标为:120°05'E,35°53'N。

本工程建设地点紧临滨海大道,距离黄岛区政府约10km,距日照市约120km,距青岛流亭国际机场约55km,距青岛市区约30km。

可通过胶州湾海底隧道、胶州湾跨海大桥及胶州湾高速公路直达青岛市区,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2)气象(1)气温多年平均气温为12.5℃,年平均气温最高为13.6℃(1994年和1999年),最低为11.5℃(1976年)。

累年月平均气温夏季(6月~8月)为21.2~25.3℃,其中8月份最高,为25.3℃;累年月平均气温冬季(12月~2月)为-1.3~1.2℃,其中1月份最低,为-1.3℃;(2)降水多年月最大降水量出现在1962年的7月份,为439.2mm;多年月最小降水量仅为0mm。

分别出现在1963年2月、1973年11月、1977年1月和2月、1978年4月。

(3)风多年常风向为NNW向,其出现频率为15%。

其中,春季常风向为NNW向,出现频率为11%;夏季常风向为SE向,出现频率为13%;秋季常风向为NNW 向,出现频率为18%;冬季常风向为NNW向,出现频率为24%。

累年各月最大风速值出现在1971年3月份,风速为22m/s,风向为NNW;1971年3月份次之,为19m/s,NW向。

(4)雾多年平均有雾日数为14.7天,大多集中在春夏季的4月份至7月份,平均雾日之和为9.6天,占全年有雾日数的65%,其中4月份雾日最多,累年平均为3.1天,6、7月份次之,为2.6天。

3)设计水位本工程高程系统以国家85高程系为基准,位于青岛大港零点以上2.42m。

全国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

全国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

全国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全国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是根据国家教育部、水利部等多个部门关于河道岸线利用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项技术指导文件。

它主要涵盖了全国范围内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目标、原则、方法和实施措施等方面内容,旨在规范和引导河道岸线的开发利用,维护河流生态安全和水资源保护。

一、规划目标1.合理利用河道岸线资源,满足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文化和生态环境的需求;2.维护河流生态安全,保护和修复河道岸线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环境质量;3.保护和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促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4.改善河岸线的空间结构,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二、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原则:保护和修复河道岸线生态系统,优化生态环境质量;2.科学规划原则:根据河流水系特点和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划定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范围;3.整体谋划原则:统筹考虑河道岸线利用管理与河道治理、城市规划等相关工作,实现协调一致发展;4.公益优先原则:公共利益和社会公益的需要优先考虑,限制非法占用和破坏河道岸线的行为;5.水资源优先原则:坚持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的理念,合理利用水资源;6.可持续发展原则:推动河道岸线利用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平衡满足当代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保护后代利益的要求。

三、规划方法1.综合调研和评估:对全国范围内的河道岸线资源进行综合调研和评估,包括水文地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情况;2.规划编制和设计:根据综合调研和评估的结果,制定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各项内容,包括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划;3.参与和沟通:广泛征求各级政府、专家学者和公众对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和共同推动;4.技术支持和管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管理手段,为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四、实施措施1.建立河道岸线利用管理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河道岸线利用的情况和变化,为规划调整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2.加强河道岸线保护和修复力度,推动生态修复和恢复,提高河道生态功能;3.完善河道岸线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河道岸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4.加强河道岸线的土地利用管理,限制非法占用和破坏行为;这些都是关于全国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

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

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

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经2021年8月18日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30日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2021年8月18日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岸线保护,维护海岸线生态平衡和环境安全,防止无序开发和占用海岸线资源,防治海岸线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海岸线,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的痕迹线及其两侧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的区域。

其保护范围包括:(一)平均大潮高潮线与低潮线之间的区域;(二)平均大潮高潮线向陆一侧砂质岸线不低于150米,其他岸线不低于50米的区域;(三)与海岸线毗邻的覆盖海砂的区域。

海岸线向陆一侧的保护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规定划定,设立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岸线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建立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和联合执法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自然岸线总体保有率管控目标,确定各县(区)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任务,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考核体系,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

青岛市黄岛区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十二五综合发展规划

青岛市黄岛区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十二五综合发展规划

第一部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简况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位于胶州湾西岸,南临黄海,西与胶南市接壤,东与青岛老市区隔海相望,海上最近距离2.26海里,总面积274.1平方公里。

全区辖6个街道办事处,217个社区(农村社区176个),常住人口约60万(户籍人口32万)。

“十一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1%,实现了400亿到1000亿元的跨越,人均近2.5万美元,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成为第五个GDP、工业总产值分别超过1000亿元、3000亿元的国家级开发区,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从1/7上升到1/6。

辖内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2%,2010年突破50亿元。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累计完成1320亿元,超过从建区到“十五”末累计投资总额。

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进出口总额五项指标年均增速位居国家级开发区前五强第一。

第二部分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十一五”发展建设回顾“十一五”时期,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综合运输网络,提升交通运输保障服务水平,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实现新跨越,基本完成了交通运输“十一五”规划目标。

一、道路建设完成情况“十一五”期间,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55公里,公路密度129公里/百平方公里。

其中,国道1条5公里(高速公路),省道12条152.9公里(含高速公路25公里),县道2条10公里,乡道18条81.2公里。

按照交通“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新建道路主要有:青莱高速公路区内段、齐长城路东延段道路工程、奋进路南延北延段道路绿化工程、嘉陵江路西延段道路绿化工程、前湾港路西延段道路工程等;完成了龙岗山路、太行山路、五台山路、武夷山路等道路路面改建工程;完成了河东河西村路、高李沟村路、东西郭村路、牛齐山前村路、北上庄村支路、雷家店子村路等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全面实现了全区村村通油(水泥)路目标;共计完成道路建设45公里。

青岛西海岸新区风河两岸道路运输规划

青岛西海岸新区风河两岸道路运输规划

青岛西海岸新区风河两岸道路运输规划延伸二隧服务带动沿线发展胶州湾第二条海底隧道是新区与青岛主城区之间,第二条全天候跨海通道。

对于缓解新区与青岛主城区之间的交通压力,带动和提升新区北部区域及向西延伸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新区路网仍存在道路等级不高、路网密度低等问题。

尤其二隧衔接道路位于老黄岛片区,等级较低,集疏能力不足。

淮河路、黄河路、昆仑山路、江山路、滨海大道、大珠山路等道路,交通压力大,不足以支撑新区快速发展。

为解决新区道路系统现状存在的问题,依托二隧建设契机,区交通运输局重构新区路网体系。

规划打造新区东西向交通发展轴线,串联自贸试验区联动拓展区、海洋经济集聚发展区和董家口新港城区,支撑新区“一核三区”城市发展结构。

规划构建“承接桥隧,串联三区,区内成网”的骨干路网,完善城区高快速路网体系。

总体上,形成胶州湾大桥-沈海高速、第二条海底隧道-2号疏港高速-大珠山路-海西路、胶州湾隧道-嘉陵江路快速路-昆仑山路-开城路-海西路3条交通发展轴线。

区域间,构建东西南北快速通达的路网体系,南北方向通过昆仑山路快速路、江山路快速路、疏港高架,实现快速互联互通;东西两区间构建“两快三主”骨干道路,两快为开城路-长江路及滨海大道,同时预留小珠山隧道建设条件,三主为开城路地面路-长江路,珠江路-灵海路,薛馆路-灵山湾路,形成各功能区通达、互联的网络化快速路网体系。

集约疏港通道实现客货分离二隧西端临近前湾港区,目前港区交通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疏港交通与城市交通矛盾严重。

为有效疏解二隧交通,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区交通运输局统筹规划研究前湾港区交通布局,通过完善城区路网结构、优化货运堆场布局、建设疏港专用通道等措施,提升北部城区交通环境及交通安全。

规划对前湾港周边后方集装箱堆场,实施集中布局。

近期,将集装箱堆场集中布局在澎湖岛街-淮河路-疏港高架-汉江路区域内。

并对港区周边用地进行用地管控,上述范围外严禁新增集装箱堆场用地,范围内实施北港堆场集中优化,南港堆场提质增效。

黄岛区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10.4.7

黄岛区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10.4.7

黄岛区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中国海洋大学黄岛区农村经济发展局二零一零年三月目录目录 (I)第一章总则 (1)1.1 目的和意义 (1)1.2 规划任务和水平年 (1)1.2.1 规划任务 (1)1.2.2 规划水平年 (1)1.3 规划范围 (1)1.4 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2)1.4.1 指导思想 (2)1.4.2 规划原则 (2)1.5 规划依据 (3)第二章规划区基本概况 (5)2.1 地理概况 (5)2.1.1 地理位置 (5)2.1.2 气象 (5)2.1.3 水文 (6)2.2地质与地貌 (6)2.2.1 地质 (6)2.2.2 地貌 (6)2.3 社会与经济概况 (7)第三章河道岸线利用现状与治理对策分析 (8)3.1 南辛安河 (8)3.1.1 概况 (8)3.1.2 跨河建筑物 (8)3.1.3 河道利用现状分析与治理对策 (8)3.2 辛安前河 (9)3.2.1 概况 (9)3.2.2 跨河建筑物 (10)3.2.3 河道利用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 (10)3.3 辛安后河 (11)3.3.1 概况 (11)3.3.2 跨河建筑物 (11)3.3.3 河道利用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 (11)3.4 岔河 (12)3.4.1 概况 (12)3.4.2 跨河建筑物 (13)3.4.3 河道利用现状分析与治理对策 (13)3.5 镰湾河 (14)3.5.1 概况 (14)3.5.2 跨河建筑物 (14)3.5.3 河道利用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 (15)3.6 龙泉河 (15)3.6.1 概况 (15)3.6.2 跨河建筑物 (15)3.6.3 河道环境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 (16)3.7 九曲河 (16)3.7.1 概况 (16)3.7.2 跨河建筑物 (17)3.7.3 河道环境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 (17)3.8 小结 (17)第四章岸线利用需求预测分析 (18)4.1 岸线利用需求预测依据 (18)4.2 岸线利用近期(2007-2020)需求预测 (18)4.3 岸线利用远期(2020-2030)需求预测 (19)4.4 小结 (20)第五章河道岸线控制线划定及功能区划分 (21)5.1 河道岸线控制线划定 (21)5.1.1 河道岸线控制线划定的原则 (21)5.1.2 岸线控制线划定的依据 (21)5.1.3 岸线控制线的划定 (23)5.2 岸线功能区划分 (27)5.2.1 岸线功能区划分的原则 (27)5.2.2 岸线功能区划分的依据 (28)5.2.3 岸线功能区的划分 (28)5.3 河道岸线开发指引 (31)第六章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33)6.1 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目标 (33)6.2 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指导意见 (33)6.3 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保障措施 (40)附图 (41)(一)控制线平面布置图 (41)(二)功能区平面布置图 (42)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意义河道岸线资源是河流两侧水陆边界一定范围内的带状区域,既具有行洪、调节水流和维护河流健康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功能属性,同时在一定情况下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土地资源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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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中国海洋大学黄岛区农村经济发展局二零一零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目的和意义河道岸线资源是河流两侧水陆边界一定范围内的带状区域,既具有行洪、调节水流和维护河流健康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功能属性,同时在一定情况下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土地资源属性。

河道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河道行洪能力、维护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以及河流健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黄岛区有南辛安河、辛安前河、辛安后河、岔河、镰湾河等12条河流,总长139km,流域面积113.2km2。

随着黄岛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河流岸线利用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和个人为了取得自身的利益,也对河流岸线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沿河开发活动和临水建筑物日益增多,特别是城区的重要河段,其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土地资源紧缺,河道两侧的岸线利用程度较高。

长期以来,由于河流岸线范围不明,功能界定不清,管理缺乏依据,部分河段岸线开发无序和过渡开发严重,对河道行洪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严重地破坏了河流生态环境。

由于缺乏岸线功能区划和管理规定,在岸线利用与保护方面缺乏技术依据,也给行政许可和审批带来一定的难度。

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维护河流健康,科学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岸线资源,总结近年来岸线开发利用现状、管理经验和存在问题,对河流岸线功能进行功能分区,实现岸线资源的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任务和水平年1.2.1 规划任务从实际出发,调查分析黄岛区河道岸线资源及岸线开发利用现状;综合协调河道整治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沿河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分析岸线利用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与建设、生态环境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合理划定岸线利用控制界线和管理范围,科学规划岸线利用功能分区;研究拟定岸线开发利用条件和控制要求,提出实施岸线合理开发、有效控制和科学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加强岸线管理的保障措施。

1.2.2 规划水平年本规划以2007年为现状规划编制基准年,2020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为远期规划水平年。

规划范围根据《全国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和《青岛市流域规划工作大纲》可知,本次规划范围包括:现状开发利用程度高的河道岸线、重要城市段河道岸线、规划期内预期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河道岸线。

结合黄岛区河道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主要河道岸线为南辛安河、辛安前河、辛安后河、岔河、镰湾河、龙泉河和九曲河,共七条。

重要河道岸线规划范围统计表见表。

表重要河道岸线规划范围统计表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1.4.1 指导思想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人水和谐的理念,正确处理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及相关部门和行业间的关系、近远期的要求,通过对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在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满足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岸线资源的多种功能,实现岸线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实现岸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4.2 规划原则在充分分析和研究《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青岛市黄岛区分区规划》、《小珠山风景区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及其他各专项规划原则的基础上,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新编制的《全国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和《山东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要求,结合黄岛区河流岸线的现实需求,确定规划原则如下:(1)可持续发展与人水和谐原则。

规划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确保代际公平的保持,注重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促使河道岸线有度、有序、有节律的可持续发展。

要重视发挥岸线资源的多功能作用,既要发挥岸线在防洪、供水、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和维护河流健康,也要发挥岸线的社会服务功能等资源效用,合理开发利用岸线资源,为沿河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

对岸线资源要保护与利用并重、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将岸线资源的保护和控制利用放在突出的位置,既要考虑沿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提出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也要根据不同河段的河势特点和防洪、供水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提出有效保护和合理控制利用的对策措施,对不适当开发的区域要严格加以控制。

(3)综合协调与统筹兼顾原则。

按照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的总体要求,综合协调岸线资源利用保护与沿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发展、国土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岸线开发利用功能及控制条件;处理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以及行业之间的需求,结合不同的岸线特点和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要求,充分发挥岸线资源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实现岸线资源的合理配置。

(4)完善法制和强化管理原则。

要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研究制定和完善岸线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针对岸线利用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岸线开发利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强化岸线利用综合管理的措施,切实加强岸线利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5)坚持因地制宜与突出重点原则。

要根据河道岸线的自然条件和特点、沿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岸线开发利用程度,针对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主要矛盾,按照轻重缓急,合理确定近远期的规划目标和任务。

以岸线资源保护价值较大、利用程度较高、岸线资源紧缺、防洪影响和河势控制问题突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段等为重点,抓紧制定具有适度弹性的发展规划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落实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6)公众开放性原则。

河道岸线是公共资源,应为公众所占有和享用,规划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河道岸线向公众开放的原则,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岸线。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6)《防洪标准》(GB50201-94);(7)《堤防设计规范》(GB50286-98);(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9)《水利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10)《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11)《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2)《青岛市黄岛区分区规划》;(13)《青岛市海岸带规划》;(14)《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15)《黄岛区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16)《黄岛区岔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7)《黄岛区南辛安河(科技大学-海尔大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8)黄岛区及所属街道办相关规划及研究成果。

第二章规划区基本概况地理概况2.1.1 地理位置黄岛区位于青岛的西部、胶州湾西岸,东与市南区隔海相望,南濒黄海,西北与胶南市接壤,总面积274km2。

黄岛区现辖辛安、薛家岛、柳花泊、长江路、黄岛和红石崖六个街道办事处,共162个农村社区(见图),2007年总人口为万人。

图黄岛区地理位置图2.1.2 气象黄岛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有明显的海洋气候特点。

全年无酷暑严寒,主要风向为东南季风,年平均气温12.5℃,年平均降水量736.2mm,年平均日照数为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年平均蒸发量为1472.6mm。

据水文观测资料,黄岛区多年平均年降水量740.3mm,属于过渡带;其西南临区胶南市的白马河、吉利河流域多年平均年降水量在800mm以上,属湿润带。

黄岛区降水特征是:降雨年内分配平均,年降水量的70%集中在汛期的6~9月份;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年均最大降水量1226.9mm(1964年),是最小降水量383.2mm(1981年)的倍。

2.1.3 水文黄岛区河流属东南沿海水系,均属于季节性河流,主要包括南辛安河、辛安前河、辛安后河、岔河、龙泉河、九曲河、镰湾河等12条河流,形成源短流急、单独入海的特点,全区河流全长139km。

径流量的季节变化较为明显,雨季水位暴涨、流量激增、枯季流量骤减,甚至干枯断流。

黄岛区水系分布图见。

图黄岛区水系分布图地质与地貌2.2.1 地质黄岛区除大面积的第四系地层以外,中生代之后,随着胶莱断陷盆地的不断沉降,在前震旦系古老的片麻岩基底之上,沉积了一层火山岩系、火山碎屑岩和沉积碎屑岩系。

主要出露有:太古界、远古界、侏罗系、白垩系和第四系5个时代单位的地层。

区境西部的龙雀山、窝洛子、老君塔山一带出露有较纯的大理岩、角闪石片麻岩,系变质岩,属太古界胶东群的地层。

2.2.2 地貌黄岛区属鲁东丘陵区,是由于断裂抬升和岩侵喷发形成的穹状低山丘陵。

境内山岭起伏,沟壑纵横。

西部是小珠山山脉,陡峻挺拔,绵延数十里,向东、向北延伸,与西侧胶南县形成了自然分界线。

其主峰海拔724.9m,北部有老君山、龙雀山、抓马山。

东面濒海,海岸线蜿蜒曲折,长达102.6km,岛屿众多,港汊遍布。

东南面薛家岛为一半岛,与青岛市太平角相对,把胶州湾与黄海分开。

中部为一海积平原,整个地形呈西高东低之势。

社会与经济概况黄岛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区位条件,随着青岛市重大发展战略的调整,前湾港和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带动了青岛市经济重心跨越胶州湾发展战略的实施。

黄岛区经济得到了高速的增长,经济总量也达到了相当的规模,据统计数据显示黄岛区经济总量由2002年的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亿元,2007年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为万元,在青岛市属于综合实力最强的市区,并发展势头良好。

在全国54个国家级开发区中保持第六位,已形成了以轻工、化纤、纺织、机械、石油、储存加工、电子、房地产和其他第三产业为主导的工业。

国民经济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第三章河道岸线利用现状与治理对策分析南辛安河3.1.1 概况南辛安河位于辛安街道办事处,发源于小珠山北侧大箍顶山区。

自西向东经上庄、北下庄、南下庄、下庄、科技大学、澳柯玛工业园、蜊汊泊、台头、港头臧,最后入镰湾河,全长12km,流域面积20.2km2,干流坡降为%,其特点是上游源短流急,侧向切割严重,系季节性主要防洪河道。

保护村庄12个、人口万人、耕地万亩、主要公路5条。

在60年代,曾对河道进行过疏挖治理;1979年在上游建上庄水库(小㈡型),属半拉子工程;1991年在河道下游港头陈河段修建了黄岛区第一处截流坝(橡胶坝),现由于年久失修已不能使用;1997年在台头又建一处小型截流坝;1999年在西南辛安河段建一处小型截流坝;2006年黄岛区政府组织完成了《黄岛区南辛安河综合治理工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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