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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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材料
(一)社会考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不在海南,人事档案在海南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需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图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15年1月4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图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2
建设银行
3
工商银行
4
平安银行
5
民生银行
6
兴业银行
7
农业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9
北京银行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考区
海南师范大学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104室(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65888773
幼儿园类别,接受所有考生报名;
其它类别,只接受大三以上(含大三)本校学生报名。
琼州学院三亚校区考区
琼州学院三亚校区行政楼416房(三亚市育才路1号)
88651874
幼儿园类别,接受所有符合海南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四)具体操作步骤: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注册用户。
2.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考查管理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考查管理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考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考查)是高校教学管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测量学生知识与能力、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对改进教学、促进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具有导向作用。

为实现课程考试(考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我校近年来进行课程考试(考查)管理和改革的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的课程考试(考查)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全面负责,制订有关规定,对课程考试(考查)的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的管理。

各学院的课程考试(考查)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教学院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确定监考教师,检查考场执行考试纪律的情况,做好教考分离、评卷、成绩登记及公布、试卷保管、考试质量分析及总结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学生考试(考查)资格的确认第三条凡参加正常课程教学活动,并遵守《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手册》规定的在籍学生(含已办相关手续的重修、跨年级、跨专业选课的学生)或经学校同意,办理了进修、旁听手续的人员,均可参加课程考试(考查)。

第四条每学期的第十七周,由教务处统一制作本学期学生的准考证,各学生所在学院认真核对学生交费注册情况,于十八周前给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发放准考证。

从第十八周起,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准考证”参加期末考试(考查)。

第五条重修生、缓考生必须按“海南师范大学课程重修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缓考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准考证”和“重修证”或“缓考申请”参加期末考试(考查)。

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期末考试前三周)办理报名手续的,一律没有参加考试(考查)的资格。

跨年级、跨专业修读课程的学生凭跨年级、跨专业修读申请表参加期末考试。

结业返校修读生凭财务处开出的重修课程的收费凭据参加考试。

第六条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如凡缺课时间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在考试前二周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将应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注明原因)送学院办公室;经教学院长审定后由学院办公室于考试前一周通知学生;主讲教师则要在该生的成绩报告单上注明“取消考试资格”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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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函〔2016〕号关于2015年和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检查结果的通报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和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海师教函〔2016〕98号),教务处于2016年12月组织校外专家,依据《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2015年和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

现将结果通报如下:一、检查结果(一)中期检查:本次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共96项,其中有3项校级项目因学生自主原因做终止处理,其余项目全部通过验收(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本次参加检查的项目共31项,其中国家级6项,省级10项,校级15项。

经过专家组的综合评议,有6项项目因提交成果证明材料不足作为延期处理。

另外,有9项项目因学生自主原因延期至2017年上半年答辩,还有2项项目因无法提交材料作为终止处理。

其余全部通过验收(详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本次检查发现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部分学院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指导和监督不到位,部分学院不能按时提交检查材料。

(二)部分学生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够重视,不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答辩。

(三)部分学生未能按照立项申请书中的结果提交相关材料证明,答辩学生对项目的参与程度低。

三、改进意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培养学生科研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渠道,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举措。

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目的管理:(一) 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务必指定专人负责。

学院负责审查材料时应检查各项目的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缺漏、规范和完整,填写不合格或不规范的项目应及时责令其整改。

(二)各学院要加大创新实验平台、创业平台等资源的开放共享力度,给学生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训练氛围。

课程教学档案建立规范与管理办法

课程教学档案建立规范与管理办法

评建字[2007]7号海南师范学院迎评促建办公室、教务处关于下发《海南师范学院教学档案建设规范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相关指标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档案建设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下发《海南师范学院教学档案建设规范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望各单位严格遵守及实行。

迎评促建办公室海南师范学院教务处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海南师范学院教学档案建设规范与管理办法(暂行)教学档案既是课程教学活动的记载,也是评价与考核任课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

为了加强教学档案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学校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并为今后考核、评估教学档案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一、建档原则教学档案的建立必须坚持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原则。

1.完整性:即所有关于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全部归档;2.真实性:即课程的教学档案应是该学期真实教学情况的记载;3.准确性:即教学内容及相关信息应准确无误。

二、建档范围1.课程档案2.考试档案3.实习档案4.毕业论文(设计)档案5.教师业务档案三、建档项目、内容及要求(一)课程档案项目及内容1.课程建设规划。

2.主讲教师情况一览表。

3.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

4.教案及其他媒体材料:包括有关录音、录像、光盘、CAI课件、网上教学交互材料(如:教师网上教学活动、与学生的个别指导交流、电子邮件、BBS讨论、网上讨论等网页记录)等。

5.课程考核材料:(1)试题库、试卷库或考试样卷(A/B卷并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2)试卷档案(单列)。

6.所用教材、辅导材料等的封面、目录复印件。

7.课程建设相关材料:(1)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方案或总结材料;(2)教学研究论文复印件,教研课题立项等材料;(3)课程评估,教学检查、评价等材料。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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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务[2011]21号关于做好院级“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学院:学校《“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海师办[2010]93号)业已颁发。

请各学院根据该规划的主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院“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应在学校要求的总体框架下,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目标与任务,并按年度分解。

二、列入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的自编教材及其主编的遴选,应在学院内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征集、确定,并明确相关责任与权益;主编与编写教师应符合有关资格要求。

三、凡拟申请本年度学校立项建设的自编教材,主编应填写《“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2011年度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同时提供完整的书稿或样书,以便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四、申请立项建设的自编教材,一经通过专家评审与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学校即与主编、学院签订三方协议,就教材质量、经费资助等相关事宜做出明确约定。

各学院“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汇总表(附件2)及《“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2011年度立项申报书》(含电子文本),请于3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综合科。

逾期不侯。

特此通知。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2011年度立项申报书附件2 海南师范大学“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申报汇总表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主题词:院级教材建设规划通知抄送:学校领导,各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2011年3月11日印发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2011年度立项申报书教材名称:主编姓名:申报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制二○一一年三月一、申报教材基本情况。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依托单位:起止年限: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制2018年3月填写说明一、本任务书系海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材料,项目负责人实事求是填写。

二、本任务书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三、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任务书中的相关内容开展科研活动,不得随意变更。

一、主要研究内容(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二、项目的考核指标(包括:①主要技术指标: 如专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等;②项目实施中产生的慕课、精品视频公开课、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课件等;③其它相应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要方便将来验收考核,技术指标要具体、有针对性,成果要量化,如果成果形式是论文的要详细写出论文的级别和篇数(避免使用“高水平”等模糊词汇),鼓励多出版高质量论文、著作等。

鼓励成果形式丰富多样。

三、项目负责人承诺本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严格执行《海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接受学校教务处的中期检查和年度检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如果达不到预期目标,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为保证教改顺利完成,本人对以下考核指标做出承诺:1、主持承担教改项目期间,按计划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下达部门核定的各项预期成果;2、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项目,其研究报告必须提交有关部门认定;3、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必须标注“海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如不标注不能作为本项目的成果。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四、项目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五、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六、参加人员及分工序号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工作单位分工七、项目的经费预算(万元)经费投入预算经费支出预算科目预算数科目金额省教育厅拨款(一)直接经费依托单位配套 1.设备费其他(1)购置设备费(2)试制设备费(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2.材料费3.测试化验加工费4.燃料动力费5.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7.劳务费8.专家咨询费9.其他支出(二)间接费用合计合计八、审核(一)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二)学校意见(盖章)年月日。

关于2010年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2010年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海师团联字[2010]03号关于举办海南师范大学2010年大学生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各学院: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我校全面育人目标,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强化职业意识,增强就业竞争力,展现青年学生职业风采,树立良好校风、学风,校团委、教务处、校学生会决定于11—12月联合举办海南师范大学2010年大学生教师技能大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及推荐方式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推荐1个参赛团队参加学校的比赛,每团队3—4人。

二、大赛日程(一)宣传动员、学院初赛阶段(11月10日—12月5日)下发文件、比赛评分细则等相关材料。

各学院要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活动氛围,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并进行学院初赛,选拔产生学院代表队,做好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校决赛阶段(12月7日—18日)1.板书技能比赛(12月7日)比赛采用现场板书的形式进行,每支代表队选派一名选手参赛。

参赛选手提前十分钟抽题,根据抽到的教学内容设计板书,并在15分钟内,按教学板书的规范,以粉笔字的形式书写在黑板上,最后选手用5分钟向评委说明板书设计的思路。

书写要求规范、科学、准确、美观。

2.模拟课堂教学比赛、CAI课件制作比赛(12月11日)两项比赛同时进行,评委分别根据赛前对教案、课件的审阅和现场选手结合课件进行模拟教学的表现进行评分。

模拟课堂教学比赛中,每位选手需按照一个标准课时(45分钟)来设计教学内容及撰写教案。

每支参赛队现场比赛时间为20分钟。

比赛时,选手须用约5分钟的时间,简要说明该节课的教学思路(教学设计)、教学的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 并用约15分钟的时间讲授该节课中的某个教学重点或难点内容。

CAI课件展示环节采用现场多媒体教学的形式,与模拟课堂教学环节同时进行。

选手结合所讲内容,展示并讲解制作的CAI课件。

要求这两个环节的比赛内容紧密相联,教学思想与教学内容要达到一致。

(2)实验室日志填报说明

(2)实验室日志填报说明

关于《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日志》的填写说明《实验室工作日志》是记录我校实验室发展、运行状况的一个重要数据,也是教务处实验室教学检查的一个重点内容,请各实验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对不认真填写的单位教务处将通报批评,现将有关填报的数据说明如下:
1、《实验室工作日志》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共同填写,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志的分发和
存档;
2、实验类型:按代码填写:1.演示性;2.验证性;3.综合性;4.设计研究;5.其它;
3、实验类别:按代码填写:1.基础;2. 专业基础;3. 专业;4. 其它;
4、实验学时:指完成本实验项目的实际学时数,不包括实验准备时间;
5、每组人数:指教学实验项目在每套仪器设备上同时完成本实验项目的人数;
6、开学初填写《开学初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7、期末填写《期末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务[2012]80号关于2011-2012学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验收结果的通报各单位:根据《2011-2012学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的通知》(海师教务[2012]40号),教务处于2012年10月下旬组织校内专家依据《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对2011-2012学年度开放实验室项目进行了结项验收。

现将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1-2012学年度开放实验室项目共52项,其中提交结项材料的有51项,1项未提交任何材料。

专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各项目立项任务书,在认真审阅项目负责人所提供材料的基础上,经充分评议确定:50项开放实验室项目通过结项验收,1项开放实验室项目未通过验收,1项开放实验室项目暂缓结题。

(评审结果详见附件(《海南师范大学开放实验室项目结项验收情况一览表》)。

二、检查情况分析主要成果: 28篇论文, 8份科研报告,16份实验报告,其它还有连个网站(含源代码及数据)、1部著作、一部教学录像等。

本次结项验收,从总体上看,大多数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立项要求,指导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并提供了结项材料。

特别是刘海燕老师主持的《师范类的大学生自我效能感与抗挫能力的实验研究》、张颖、叶绵源老师主持的《(园林专业)结构素描练习册》、陆娜老师主持的《团购网站现状的网络调研》等项目材料齐全规范,有实验预约、实验室开放回执、实验原始记录、实验报告,学生具体的任务分工等,能把课内教学理论和实验紧密结合,特别是和该专业的一些国内外竞赛结合得到了专家们的一致好评。

但在验收过程中,专家们发现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些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重视不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较少,对学生的指导较少,而且没有注意收集学生进行实验的过程材料,以致难以提交可以通过结项验收的相关材料;各项目在立项时任务设计难度悬殊较大,虽然经费投入相同但成果迥异;还有些项目学生的参与度不够。

致2012级全体师范生的一封信

致2012级全体师范生的一封信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致2012级全体师范生的一封信海南师范大学2012级全体师范生同学:你们好!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间,大家马上进入大三了。

学校时刻都在牵挂着大家,关心着大家,这里请允许我们道一声:同学们辛苦了!同学们,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确定海南省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省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1号)的要求,海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2〕84号),文件明确规定:“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文件要求,大家今年下半年就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积极准备,考出好成绩,我们介绍一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情况,并就学校帮助大家应考的举措作说明。

一、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基本情况(一)执行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标准教师资格考试执行教育部制定并颁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命题,建立试题库,为各省试点提供试题。

(二)考试内容与方式1.考试内容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的能力。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务[2011]92号关于第五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结果的通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对第五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海师教务[2011]76号),教务处于2011年11月底组织校内专家依据《海南师范大学教改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海师办[2007] 82号文),对第五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了结项验收。

现将结果通报如下:一、结项验收情况第五批校级教改项目共40项,其中申请结项且提交材料的27项,10项申请延期,3项放弃;申请此次验收的还有第四批延期结项的教改项目7项。

专家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各项目立项任务书,在认真审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结项材料的基础上,对每个项目都作出了结项意见,并以小组投票表决的形式通过验收结果。

最后结果为:27项第五批校级教改项目和7项第四批延期结项的教改项目全部结项。

(评审结果详见附件:《第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情况一览表》。

二、结项情况分析1.本次结项验收,从总体上看,大多数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立项要求开展研究,提供了完整的结项材料,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但有项目提交的成果还不够完整,结项材料的整理还不尽规范;很多项目虽已通过结项,但成果转化为实际教学效果、推进教改进程等成效并不明显。

2.本批次教改项目延期结项和放弃的项目共计13项,占立项总数的将近1/3,反映了有些教改项目负责人对研究重视不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较少,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与成效。

三、改进措施1.继续完善教改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项验收评价体系。

特别在立项之初,要组织专家不仅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还要对项目的任务书进行严格把关,真正确立对教学改革有实效的项目,淘汰那些无实质意义的项目。

2.凡申请延期结项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所负责的项目研究,认真履行任务书的承诺,组织协调好项目组成员,有效推进研究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果。

附件:《第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情况一览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题词: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通报抄送:学校领导,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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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函〔〕号关于做好级学生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各培养大类同学:为做好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号),现就做好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专业分流的对象专业分流的对象是指级大学一年级实行按类培养的五大类学生,学生登录学校专业分流系统,在所属培养大类内选择专业进行专业分流,主要涉及的培养类别有:地理生物化学类、数学物理信息类、教育学类、管理类、文史法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类与设计学类属学院内大类培养,学生不用登录专业分流系统。

具体分流工作由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自主安排,时间安排与学校五大类的系统分流工作同步。

以下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1.按专业招生按专业培养的学生。

涉及的专业(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班)、日语、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2.定向培养的学生。

主要指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项目招收的学生。

.转学、复学、留级、已经转专业等已确定专业的学生。

此类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但占用专业分流计划名额。

二、专业分流的原则(一)高考保底,择优分流。

按照高考已录取专业或专业类优先的原则,学生对高考录取的专业或专业类有优先选择权,以确保高考的公平性。

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尊重学生的意愿,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择优分流。

(二)合理调控,高效利用。

根据现有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学校对各专业分流人数实行控制;分流学生数少的专业予以预警,直至撤销。

三、专业分流的依据分流依据规则:学生第一学年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绩点。

公式表达:,注:为第门课程学分,为第门课程绩点,,为修读的课程门数。

文字表述:加权平均绩点说明:.修读课程是指学生在第一学年已修读的所有课程(学科专业导论课程除外);.在专业分流过程中,当加权平均绩点相同时,则按各大类提出的某门学科基础课程的学分绩点作为次要条件,进行择优分流。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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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函〔2015〕165号关于开展2014年和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3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14年和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中期检查(一)检查对象:2015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提交材料:1、项目中期检查表:在本文附件1中,填好后,按A4纸规格打印,一式三份;2、中期成果:按项目立项书准备好相关材料;3、各阶段的原始记录材料:如实验日志、实验报告等。

(三)检查要求:由各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立项书中的工作进度目标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1、专家组成员必须是相关学科的副教授职称以上(含)或博士以上学位的教师,专家人数必须达到 3 人及3 人以上。

2、中期检查务必在2015 年12 月3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须提前报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备案,以便教务处随机派员抽查。

3、中期检查要严格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结果要及时向项目组成员反馈,并将一份签字加盖公章的中期检查表提交到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备案存档,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划拨经费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结题验收(一)检查对象:拟于本学期结题的项目。

(二)提交材料:1、项目结题验收表:在本文附件2 中,填好后,按A4 纸规格打印,一式三份;2、项目总结报告: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信箱sj@ ,文件名为“学院名称- 负责人姓名- 结题验收”);3、项目成果:项目立项书中列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设计、产品实物、软件、专利等成果及其支撑材料;4、经费使用明细表;5、各阶段的原始记录材料:如实验日志、实验报告等。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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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务[2012]39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实践教学工作检查评价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2011-2012学年度的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评价内容各专业培养计划(2006版、2009版)中实践课程的开展情况。

依据《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一)对各学院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和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评价,并请财务处同志对各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检查评价时间本学期第16周(6月4日—6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三、检查评价程序1.专家组按检查表中列出的时间到各个学院查阅本年度实践课程开设情况的原始材料,逐项评议;2.专家组当场向院负责人反馈评价情况;3.各学院将本单位2011-2012年度的实践教学活动经费使用明细表,包括经费使用的相关原始票据(如住宿发票、实(见)习单位指导费和个人补贴的签收表等)送到办公楼108室备查;4.学校下发检查评价情况的通报文件。

四、检查评价要求1.各单位根据学校有关实践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照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做好实践课程材料的归档工作,并认真总结分析,填写好2011-2012年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自评结论定性分析表(见附件二),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本次评价结果除了为2012年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提供参考数据外,还将作为2011-2012学年度实习工作表彰的主要依据,凡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资格,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减半(即为实习生总人数的2.5%)。

五、实习工作总结表彰为了鼓励和表彰在2011-2012学年度实习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各学院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实习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详见2007年印发的《海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制度》第345-350页)中的评选条件,开展“实习先进单位”、“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活动。

2011年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文件

2011年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文件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务[2011]79号关于组织申报评选2011年“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激励学生崇德尚学,奋发向上,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优秀人才,更好地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香港吴多泰基金会每年出资20万港元在我校设立“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学生在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现将奖学金申报和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创新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项、奖励名额及金额“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分团体和个人两大类别,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四个等级。

1.特等奖:每年奖励创新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1个学生团队,奖励10000元;2个学生个人,各奖励5000元;2.一等奖:每年奖励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3个学生团队,各奖励6000元;16个学生个人,各奖励2000元;3.二等奖:每年奖励在创新方面表现优秀的5个学生团队,各奖励4000元;32个学生个人,各奖励1500元;4.三等奖:每年奖励在创新方面表现良好的10个学生团队,各奖励2000元;42个学生个人,各奖励1000元。

三、奖励范围“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将奖励在以下方面有创新或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特等奖须在以下竞赛项目中评选: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者;3.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奖者;4.主持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入选教育部创新论坛;5.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获奖者;6.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获奖者;7. 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获奖者;8. 全国高校文科类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奖者;9. 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第一作者。

一、二、三等奖须在以下竞赛项目中评选:1.上述特等奖评选竞赛项目;2. 在普通本科院校学报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3.发明创造及申请专利者;4.经校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地区、全国性或国际性学科竞赛或专业竞赛中的获奖者。

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doc

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doc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务[2014] 40号关于组织做好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的精神,我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后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申请者必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对创新研究、创业训练与实践兴趣浓厚,学有余力且能够于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创新训练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4人)。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1.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选题、文献调研,提出设计研究和实验过程,填写申报书。

申报中应切实贯彻学生兴趣驱动和自主选题设计的原则,要求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同时要有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的可行性分析。

2.项目负责人不能超过2人。

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已经被资助过的项目,不予重复立项资助。

3.校级项目立项采用学院审核和学校评审两级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依靠专家、科学评议、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4.国家级、省级项目立项是在当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报送到海南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负责评审而确立的。

三、工作流程安排1、填写申报书(详见附表1、2,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于4月15日前将申报书交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2、4月16日—18日,项目办公室对学生的申报课题进行初选,并向专家组提交通过名单。

3、4月19日—20日,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选的学生和团队进行课题申请答辩及评审,按评审分数的高低进行排序,从而确定出校级项目名单,并对项目作出评审意见及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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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师教函〔2018〕074号关于对蒲俊媚等47名学生考试违纪情况的通报
在2018年4月21-22日进行的大四学年的体质测试和2014及毕业生的补考测试过程中,各项目老师在测试前,进行严格的身份证核实,发现蒲俊媚等47位学生找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因老师严格检查,在考试前制止了以上47位学生的违纪行为,
依据《海南师范大学考试违纪处理实施细则》(海师办〔2014〕52号)第三条第9款的规定,蒲俊媚等47名学生的行为已构成考试违纪,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各学生所在学院,应对涉及到的学生进行约谈。

教务处同时将考试作弊的材料转送学生处,建议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报。

附件:大四学年的体质测试和2014及毕业生的补考替考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大四学年的体质测试和2014及毕业生的补考替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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