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Query选择器的工作原理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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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uery选择器的工作原理和优化

至于有那些选择器,在帮助手册中都有,自己去看,这篇主要是分析他的工作原理,而优化我们写的选择器,尤其在页面内容很多的情况下,更应该需要优化。下边就言归正传。

每次申明一个jQuery对象的时候,返回的是

jQuery.prototype.init 对象,很多人就会不明白,init明明是jQuery.fn的方法啊,实际上这里不是方法,而是init的构造函数,因为js的prototype对象可以实现继承,加上js的对象只是引用不会是拷贝,new jQuery,new jQuery.fn和new jQuery.fn.init的子对象是一样的,只是有没有执行到init的不同,这里就不讲原因了,等下一篇再讲为什么会是这样。

当我们使用选择器的时候$(selector,content),就会执行

init(selectot,content),我们看看inti中是怎样执行的:

if ( typeof selector == "string" ) {

//正则匹配,看是不是HTML代码或者是#id

var match = quickExpr.exec( selector );

//没有作为待查找的 DOM 元素集、文档或 jQuery 对象。

//selector是#id的形式

if ( match && (match[1] || !context) ) {

// HANDLE: $(html) -> $(array)

//HTML代码,调用clean补全HTML

代码

if ( match[1] ){

selector =

jQuery.clean( [ match[1] ], context );

}

// 是: $("#id")

else {

//判断id的Dom是不是加载完成

var elem =

document.getElementById( match[3] );

if ( elem ){

if ( elem.id != match[3] )

return jQuery().find( selector );

return

jQuery( elem );//执行完毕return

}

selector = [];

}

//非id的形式.在context中或者是全文查找

} else{

return

jQuery( context ).find( selector );

}

}

这里就说明只有选择器写成$(‘#id’)的时候最快,相当于执行了一次 getElementById,后边的程序就不用再执行了。当然往往我们需要的选择器并不是这么简单,比如我们需要id下的CSS为className,有这样的写法$(‘#id.className’)和

$(‘#id’).find(‘.className’);这两种写法的执行结果都是一样的,比如

class=”className”>

,返回的肯定都是,但是执行的效率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分析一下上边的代码,如果不是$(‘#id’)这样的简单选择器的话,都会执行find函数,那我们再看看find到底是做用的:

find: function( selector ) {

//在当前的对象中查找

var elems = jQuery.map(this, function(elem){

return jQuery.find( selector, elem );

});

//下边的代码可以忽略,只是做一些处理

//这里应用了js的正则对象的静态方法test

//indexOf("..")需要了解一下xpath的语法,就是判断selector中包含父节点的写法

//本意就是过滤数组的重复元素

return this.pushStack( /[^+>]

[^+>]/.test( selector ) || selector.indexOf("..") > -1 ?

jQuery.unique( elems ) :

elems );

}

如果这样写$(‘#id .className’),就会执行到扩展的

find(‘#id .className’,document),因为当前的this是document 的jQuery数组,那我们在看看扩展的find他的实现,代码比较多,就不列出来,总之就是从第二个参数传递进行的dom第一个子节点开始找,遇见#比对id,遇见.比对ClassName,还有:<+-等处理。那我们要优化,是不是就要想办法让第二个参数context的范围最小,那样遍历是不是就很少了?

如果我们这样写$(‘#id’).find(‘.className’),那程序只这样执行的,第一次init的时候执行一步getElementById,就return了,接着执行find(‘.className’,divDocument),divDocument就是我们第一次选择的是div标签,如果document下有很多dom对象的时候,这次只遍历divDocument是不是少了很多次,而且在第一次选择id的速度也要比遍历快的多。

现在大家应该是明白了吧。就是说第一层选择最好是ID,而是简单选择器,目的就是定义范围,提高速度,这次就说这些,选择写法的优化,其他的优化,下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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