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
山西大同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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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讨论稿)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考核结果是衡量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结课后都要按照方案中的要求进行考核,课程考核的形式有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等方式。
第一部分组织保障1.教务处负责课程考核的总体安排。
2.学校成立考核巡视组,对全校的考核工作进行全面巡查。
3.课程考核较为集中的阶段(如期末考试),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院各级党政干部参加的考务组,负责学院课程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
4.考务组一般下设考务小组、督察小组和巡视小组等,各成员要责任明确,分工具体,保障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5.考试前,学院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宣读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安排与考试相关的工作。
第二部分考试时间1.课程考核按学校统一组织和学院自行安排分类进行。
由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在学期末的考试周进行,一般是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其它课程由学院做好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后由学院自行组织。
学期中间结束的课程,学院报请教务处批准后,可按照期末考试要求组织考试。
2.每门课程的考核时间原则上应为120分钟,个别课程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减。
3.有关课程的缓考、补考、重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部分考试命题一、命题组织1.命题工作应在考试周的前一个月开始安排。
2.命题由学院负责组织,一般由主讲教师命题,教研室主任或经系主任指定的有关教师审题,系主任把关。
3.审核通过后的试题由系主任签字,密封后交学院考务组专人保管,考试时由学院领导随机抽取。
4.相同培养层次的同专业同年级,原则上应由教研室或课程小组统一命题,考试时使用同一份试卷。
5.若试题出现问题由命题教师与审题教师负责,系主任负领导责任。
二、命题原则1.主讲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掌握好试题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全面准确地考核学生的学习程度。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d8a1c0f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47.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第三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计量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体学生实行统一的学分制度,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二)弹性灵活原则:根据学生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质量保障原则: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分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学分制度,使其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二章学分制度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的计量单位,每门课程均设定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学分分为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一)必修课学分: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
(二)选修课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学习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要,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
(三)实践环节学分: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通过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
第七条学分计算方法:(一)课程学分:以课程学时为依据,每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环节学分:根据实践活动的内容、时间、成果等因素,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第八条学分绩点:(一)学分绩点是指学生在某一学期或某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所获得的绩点。
(二)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之和。
第三章学分要求第九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条本科生毕业学分要求:(一)总学分要求: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本科生毕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50学分。
(二)课程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80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50学分。
大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大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0384458856a561252d36fd4.png)
大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请假(附有关证明)。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思想品德、高考成绩、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对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体检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一周内办理手续,回原籍或原单位治疗。
离校治疗的学生,不享受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并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开学两周后未办暂缓注册或请假手续的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校不予注册,取消其学籍。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五条学生注册工作由学籍管理部门和各院(系)共同完成。
各院(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对学生的报到情况、学费缴纳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各院(系)要认真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由学籍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学校统一研究处理。
山西大同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大同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ef508b3731126edb6f1a105b.png)
山西大同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逐步建立起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具有激励和竞争机制的教学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
一、学分结构与计算第一条学分制的内容包括学时学分和学分绩点。
学时学分是衡量学生所完成课程学习的数量,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课程学习的质量,作为授予学士学位和对学生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学时学分由理论课学分、实验课学分和实践课学分三部分组成;理论课、实验课每18学时记1学分,实践类课程每周记1学分;学生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该课程所规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分绩点为课程学分与其质量绩点的乘积,质量绩点分为5级:90分以上(优秀)绩点为480~90分(良好)绩点为370~79分(中等)绩点为260~69分(及格)绩点为160分以下(不及格)绩点为0第四条学生在某段学习期间内,所修读的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即为该生在该段学习期间内的总学分绩点叫学分绩点除以同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即为该生在该段时期的平均学分绩点。
二、课程设置第五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所修课程分为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六条公共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基础、军训及劳动课;公共选修课主要为素质教育类课程和跨学科选修课。
第七条学科基础课为按学科门类设置的基础必修课,一般由各学院或直属系(部)根据其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来确定。
第八条专业课分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
专业必修课为本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课;专业限选课是指按专业方向或人才分流培养原则开设的课程组(模块);专业任选课一般应为介绍新思想、新方法及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的研究性课程。
第九条本科专业总学分一般分为180~20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0学分左右,公共选修课约12学分,专业必修课60~80学分、专业限选课约16学分,专业任选课约20学分,教学实践8~12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12学分。
山西省大同大学2012年选课安排
![山西省大同大学2012年选课安排](https://img.taocdn.com/s3/m/59a9b717a216147917112899.png)
7107 牙齿疾病与保健 刘斌钰 六12 综合楼0228
5519 节目主持艺术赏析 刘晶 六78 综合楼0230
6133 心理访谈赏析 张利钧 日910 综合楼0204
5102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指导及语音训练乔丽萍 三78 多媒体102
6116 大学生人生规划与就业成功指导 贺腾飞 三78 综合楼0130
6117 当代社会问题 彭喜保 三78 多媒体302
5506 外国经典名著影视赏析 张安娜 三78 多媒体203
5122 电视散文欣赏与写作 徐建国 三78 综合楼0115
5125 英国经典名著影视赏析与讲解 董爱兰 三78 综合楼0218
6128 山西旅游 朱丽 三78 综合楼0220
5130 国学经典 张香红 三78 多媒体301
7110 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应用 张景安 三78 综合楼0120
6140 健身街舞 徐波 三78 东区体育学院体操室
6143 中国遗产旅游 赵海荣 三78 综合楼0128
5106 宗教文化讲座 廉慧斌 三910 综合楼0123
5505 基本乐理与视唱 伍聪 二78 多媒体203
6119 《道德观察》案例集锦 李娟 二78 综合楼0204
5514 经典影片鉴赏(外国) 王广飞 二78 实验楼东阶梯
6135 爵士舞 刘瑛 二78 体育馆东体操室
6137 人力资源管理 王菲 二78 多媒体301
5518 色彩搭配学 孟金花 二78 综合楼0223
6141 乒坛风云 袁辉 李亚娇 一910 体育馆乒乓球室
5136 中西文化比较 智银澜 一910 综合楼0228
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53723ec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ab.png)
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自主发展,根据、XX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及学习质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标准,授予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教学管理制度。
我院从XXXX级新生起实行学分制。
第三条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各系(部)、学科应科学地按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制定适应社会需要的,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课程分类第四条课程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和各类教育环节。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第五条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等。
第六条选修课是指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学生可以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选择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分为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种。
限制性选修课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了选择范围和必须达到的要求的课程。
学生选修时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修。
任意选修课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只规定了学生必须达到的学分要求,学生可以在所属学历层次(如本科生应在本科层次)本校开出的课程中自主选择修读的课程。
三、学分与计算第七条学分结构学分制由学时学分和学分绩点两个部分组成。
第八条学分计算1.理论课按16学时计1学分。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按每周计1学分。
3.军训、实习、课程设计、专用周、毕业设计(论文)等按每周计1学分。
4.入学教育(安排入专业认识实践教学)计0.5学分。
5.毕业教育(含毕业典礼与离校)计1学分。
6.实行课程改的,按课程大纲规定的学分计算学分。
7.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教育、实践教育学分按《XX 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育学分实施规范》执行。
学院学分制教育教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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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分制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分和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质的计量单位,以学生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的基本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一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以自治区《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依据,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多规格、多样化的需求;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两方面积极性、创造性,以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为核心,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公民与道德教育、人文与科学素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二章学制与学期第四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标准学制为3年,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2~5年。
第五条标准学制每学年2个学期,3个学年总计6个学期。
第1学期全程18周,课程教学17周、考试1周;第2学期全程20周,课程教学19周、考试1周;第3学期全程19周,课程教学18周、考试1周;第4学期全程20周,课程教学19周、考试1周;第5学期全程19周,课程教学18周、考试1周;第6学期全程17周,课程教学16周,毕业教育1周。
课程教学周数内包含以周为单位的实践教学课程(如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劳动、实习实训、设计、毕业教育等)的周数,第1、3、5学期的课程教学周数内不含“十一”长假。
第三章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第六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一)必修课。
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公共平台必修课、专业群平台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学分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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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学分制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分制管理制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分制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办学活力,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潜能,实施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进一步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学校决定,继续全面推行以学分制、选课制和学习指导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制度,普通专科生从20xx级开始,实行新的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严格有序,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校情,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学制和学习年限第三条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
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准予毕业。
第四条实行弹性学制。
1、弹性学制年限为2—6年,学生学有余力,超前选学有关课程,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提前毕业。
2、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两年(即提前毕业)。
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可中途停学创业或半工半读),具有学籍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年,在校累计修业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年。
在5年内达不到毕业要求者,根据其完成学业情况,分别作肄业或结业处理。
第二部分学习专业的选择第五条学生在校所学专业原则上为入学录取通知书所确定的专业。
学生主修专业中设有多个专业方向。
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特长、兴趣等,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进行学习。
第六条允许少数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转专业(主修专业)。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308fb82ddccda38366baf0b.png)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自主性,按照“高素质、三创型(创新、创业、创造)、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与学分制 1.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基本内容是: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学分计算以课程为单位,把每门课程的各种教学形式所需的课内外时间合并计算,折算为学分。
2.学校实行学期标准周制。
每学期理论教学周数为16周,课程按每16学时计1学分,少于16学时但达8学时以上计0.5学分,少于8学时的不计学分;体育课、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少于32学时但达24学时以上计1学分,少于24学时但达12学时以上计0.5学分,少于12学时的不计学分;实践性课程环节累计每周计1学分,少于一周但达半周以上计0.5学分,少于半周的不计学分。
3.学生须按要求修满最低毕业学分数。
按综合培养计划规定,原则上理、工科类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为177学分,经、管、文、法、体、艺类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为166学分,医学类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为260学分。
二、综合培养计划、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1.综合培养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指导学生修读课程的基本依据,学生必须根据综合培养计划要求完成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综合培养计划的基本学制为4年(部分专业为5年),学生在校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为所在专业基本学制加2年。
提前修完规定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未如期完成规定学分的学生可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最长修读年限。
综合培养计划主要内容有:(1)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
学生必须修读并获得必修课程的学分数,并修够所要求的选修课程学分数,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理工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理工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807dfc4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f2.png)
理工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本科教学管理水平,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教师教学创造性,根据《XX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XX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年限。
第三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除另有规定外,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普通本科专业为8年,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为6年。
第二章学分第四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单位。
各类课程学分计算标准如下:1.理论课程:16学时计1学分。
2.体育课:36学时计1学分。
3.独立开设的实验课:32学时计1学分。
4.集中安排的军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原则上一周计1学分。
第五条学分的确定,取小数点后1位数。
第六条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一般不低于160学分,不超过180学分。
专科起点本科毕业总学分一般不低于80学分,不超过90学分。
第三章学分修读第七条学生应修读并取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
第八条学生可按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表安排学分修读时间。
第九条辅修专业学分修读要求,由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具体规定。
第十条转专业学生的学分修读要求,由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学生修读以下课程的,经本人申请并由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免听:(一)与必修课程修读时间冲突的重新学习课程;(二)经批准的缓考课程;(三)经学校遴选程序派出的国(境)外交流学生的必修课程。
申请免听者应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与绩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学习,不得再次申请免听该门课程。
第十二条学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免修相应学分:(一)在校期间因病不能修读体育和军训、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等实践性课程的,经本人申请并由教务处批准,可以免修相应学分,免修学分须以其他学分替代,以保证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总学分。
(二)参加XX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相应语种的计算机课程。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177ce4e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6c.png)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具体办法按照《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
长学制专业的本科教学阶段适用于本规定。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学时与学分。
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整体安排确定。
学生必须完成选课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课程对应学分。
第七条专业学分要求。
各专业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学分认定。
转专业、转学前所修课程和学分,由学生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由该学院认定。
校际交流学分由学院认定。
第九条创新奖励学分。
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所获得的创新奖励学分,由学生申请经学院报本科生院认定,可以置换相应课程学分。
学分认定及置换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十条学分制收费实行“两部制”计费方式,学生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
第十一条学生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预存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方可选课。
大同大学通识必(选)修科目及学分
![大同大学通识必(选)修科目及学分](https://img.taocdn.com/s3/m/da159396ba0d4a7303763a5e.png)
大同大學通識必(選)修科目及學分
97.01更新
◎通識必(選)修總學分計18學分。
大同大學共同(含外語)必修學分
大同大學校訂共同必修科目及學分90~94學年入學適用
共同及通識合計30學分30學分
※註1:90學年度起,人文科學概論大一更名為「希臘羅馬名人傳選讀」,大二為「國富論」,大三為「現代經營學」及「法律與生活」。
註2:90學年度起,藝術賞析為選修課程。
註3:91學年度起,憲法為選修課程。
註:96學年度起,國富論、現代經營學、希臘羅馬名人傳等取消必修規定,改為兩學分選修,故通識共同必修課程至少選修10學分,(說明:「五大領域」併為「四大領域」;「至少選修7學分」改為「每領域學門至少選修2學分」,合計至少共10學分。
)。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54f6be15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5e.png)
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形成合理的智能结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院实行学分制的对象是全体在校大中专学生。
第三条我院学分制的基本内容:1.各系室根据所属专业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2.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3.对同一课程提出不同的难度要求;4.允许学生从不同途径取得学习成绩,给予有标准要求基础上的成绩互认;5.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学分制实施性专业课程设置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系室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第五条我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划分为公共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拓展学习领域及实习实训领域四类,并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又分为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两种课型。
(一)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规格,对同一起点、同一学制、同一类型的学生要求修习的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必修课占学分:三年制(约20—30%);专业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从事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是一个职业群体所共同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
专业必修课占学分的30%左右。
(二)选修课1.限选课限选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教学内容是从事一定专业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根据社会的需要,在一个专业内一般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向,一个专门化方向的限选课一般由5—6门专业课(含技能课)组成,也可2—3门课捆绑进行。
限选课应尽量综合化,形成小模块组合,并以培养技能为主,限选课占学分15%左右。
2.任选课任选课是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
山西大同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分实施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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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创新实践和课外活动学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特设立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配合《山西大同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学分制管理规定》的实施课程体系,并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的认定工作。
第二条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按规定所获得的学分。
分为两部分,一是创新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专利、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活动、开放实验、科研训练等;二是课外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校园新闻报道、社会调查、资格证书、自愿服务、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的管理,制定了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以后再确定)多少学分以上者为合格,低于多少学分者,成绩记为“不合格”。
第二章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的组织管理和学分认定第四条科技成果以获奖证书为准;专利发明以专利发明证书为准。
SC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以科技处的检索为准;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正式刊物或收到录用通知书为准;会议论文以会议论文集或证书为准。
各类竞赛获奖等级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证书和论文由学院审核确认。
第五条科技创新活动主要指在省级以上或学校有关部门立项的科技活动,包含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活动、辅助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在教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制,项目可以是教师科研课题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学生自拟的课题,但必须聘请指导教师。
第六条学校和学院聘请校内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听报告的学生在《山西大同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实践活动(学术讲座)申请单》上盖章确认。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90e2f248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08.png)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大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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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请假(附有关证明)。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思想品德、高考成绩、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对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体检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一周内办理手续,回原籍或原单位治疗。
离校治疗的学生,不享受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并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开学两周后未办暂缓注册或请假手续的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校不予注册,取消其学籍。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五条学生注册工作由学籍管理部门和各院(系)共同完成。
各院(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对学生的报到情况、学费缴纳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各院(系)要认真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由学籍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学校统一研究处理。
山西大同大学规章制度
![山西大同大学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67fe26f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5f.png)
山西大同大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同大学校内秩序,保障师生权益,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校内师生员工,包括承担管理、教学、科研等职责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大同大学制定规章制度,遵循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民主参与的原则,坚持以师生成长为中心,以服务教学科研为宗旨,建设和谐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所有校内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校内安全,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师德操守,积极参与课堂学习和科研活动,发扬勤奋好学的精神,尊重师长,关心他人,团结同学,互相帮助。
第六条教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落实教学科研任务,带头遵守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七条师生员工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学校规定予以处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学校造成损害。
第八条学校鼓励师生员工监督和举报违法违纪行为,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积极参加课堂教学和校园活动。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内卫生,维护宿舍安全,遵循宿舍管理规则。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偷窃、打架斗殴、吸烟酗酒、传播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者予以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内活动期间,应当尊重环境,不得乱扔垃圾,不得破坏校园设施,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良好的学生形象。
第十四条学生如有自学主动、刻苦钻研、积极上进等优秀表现,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第十五条学生如有因病原因无法参加课堂教学,应当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校园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和教学设备,不得擅自搬动或破坏校园物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尊重师生员工,不得造谣传谣,不得人身攻击他人,不得侮辱他人人格,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理。
山西大同大学学生手册
![山西大同大学学生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b482801b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9b.png)
山西大同大学学生手册
目录
上级规章制度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
校级规章制度
思想教育
关于在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意见学生基础文明要求
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的实施意见
教学管理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学生管理
院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学生违纪处分细则(试行)
学生申诉处理工作条例
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大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附:节假日和双休日学生管理细则
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请销假制度
奖勤助贷
奖学金评比发放办法(试行)
勤工助学章程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细则(试行)
公寓管理
学生公寓及宿舍管理规定
附1、大学生文明宿舍标准
附2、关于大学生在宿舍内安置使用计算机等大件物品的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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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逐步建立起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具有激励和竞争机制的教学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
一、学分结构与计算
第一条学分制的内容包括学时学分和学分绩点。
学时学分是衡量学生所完成课程学习的数量,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课程学习的质量,作为授予学士学位和对学生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学时学分由理论课学分、实验课学分和实践课学分三部分组成;理论课、实验课每18学时记1学分,实践类课程每周记1学分;学生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该课程所规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分绩点为课程学分与其质量绩点的乘积,质量绩点分为5级:
90分以上(优秀)绩点为4
80~89分(良好)绩点为3
70~79分(中等)绩点为2
60~69分(及格)绩点为1
60分以下(不及格)绩点为0
第四条学生在某段学习期间内,所修读的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即为该生在该段学习期间内的总学分绩点。
总学分绩点除以同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即为该生在该段时期的平均学分绩点。
二、课程设置
第五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所修课程分为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六条公共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基础、军训及劳动课;师范类专业公共必修课还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公共选修课主要为素质教育类课程和跨学科选修课。
第七条学科基础课为按学科门类设置的基础必修课,一般由各学院根据其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来确定。
第八条专业课分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
专业必修课为本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课;专业限选课是指按专业方向或人才分流培养原则开设的课程组(模块);专业任选课一般应为介绍新思想、新方法及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的研究性课程。
第九条本科专业总学分一般为160~18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0
学分左右,公共选修课约8学分,专业必修课60~70学分、专业限选课约15学分左右,专业任选课约10学分,教学实践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20学分。
专科生毕业学分一般为135~150学分(部分高职高专类专业可按照当年招生入学时的教学计划执行)。
第十条人才培养方案由学院负责组织制定,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培养目标、规格要求、课程设置及其相应的学分、教学进度及课时分配表、考核方法、学制、学位授予、主要课程介绍等内容。
三、选课程序
第十一条各学院、教学系要对学生的选课进行指导。
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只能按人才教养方案修读规定的课程;从第二学期开始可按要求进行选课,有严格先后关系的课程,要按顺序修读,选定一组专业限选课之后必须把组内的全部课程修完,各课程组(模块)之间的课程不能互相代替。
第十二条各学院、教学系在每学期的第十四周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拟开课程,学生可通过校园网进行选课。
选课人数不足20人时,原则上不开课,选课人数超过开课能力时,按抽签方式确定选课学生名单。
因故学生不能按自己意愿选课时,由学院、教学系通知学生在第十六周内改选其它课程。
第十三条教务处及各学院汇总学生选课情况后,要及时调整选课并预排课,在第十七周公布选课学生名单及开课时间和地点,并将授课通知书和选课学生名单下发任课教师。
学生选课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改选时,要在开学二周内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第十四条各学院要增加开课门数和合理安排开课时间,积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课机会,学生跨专业选课时应征得有关院、教学系的同意。
课程结束后,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选课名单安排考试并及时将考试成绩报教务处。
四、学籍管理
第十五条我校本科专业学制为四~五年,专科、高职高专业类专业学制为二~三年。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在学制规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取得毕业所需的学分(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
的学分不可以用其它课程的学分替代),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间内,未能取得毕业所需的学分,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同意,可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但最多不超过两年。
延长期按学分收取学费。
若本人不愿延长学习时间,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十七条提前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的优秀学生,经学院和学校批准,可提前获得毕业资格。
如本人愿意,学校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推荐其提前进入人才市场。
第十八条学生累计有五门以上(含五门)必修课未能取得学分或一学年内所获学分不足所修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时,不得重修,作退学处理;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但未修够毕业所需学分或在修业期间考试作弊两次以上(含两次)者,按结业处理。
第十九条取得毕业资格,学分平均绩点达到2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山西大同大学关于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因成绩原因、修业年限超过该专业学制年限者,或不符合我校有关学位授予规定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学生考试不及格可以补考一次,补考及格后可以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
学生重修需向开课学院、所属学院提交重修申请,经开课学院、所属学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开课学院、所属学院安排其重修。
重修课程的考试在下学年相应学期随下一年级统一进行,不得另外开考。
重修课程考试合格后,可以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其它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正式发文之日开始执行(08届毕业生仍执行《山西大同大学(筹)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
山西大同大学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