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期保健管理
孕产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规范
孕产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规范一、引言孕产期保健是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保障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组织管理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本辖区内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2.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承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培训和评价等工作。
3.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确保母婴安全。
三、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1. 孕前保健:提供孕前咨询、生育指导、婚前医学检查等服务,促进健康生育。
2. 孕期保健:开展孕期定期检查、胎儿监护、孕期营养指导、孕期心理辅导等服务,确保母婴健康。
3. 分娩期保健:提供安全、科学的分娩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4. 产后保健:开展产后访视、产后康复、母乳喂养指导等服务,促进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
四、孕产期保健工作流程1. 孕前咨询:对准备怀孕的夫妇进行健康状况评估、生育指导、遗传咨询等。
2. 孕期管理:建立孕产妇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3. 分娩期管理:制定分娩计划,提供分娩服务,确保母婴安全。
4. 产后访视: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访视,评估产后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产后康复和育儿指导。
五、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规范要求,制定本辖区内孕产期保健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2.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孕产期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4. 孕产期保健服务提供者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孕产妇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六、质量控制与监督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控制与监督体系,定期对孕产期保健服务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价。
2.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加强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孕产期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卫生部关于印发《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适应新形势下孕产期保健管理要求与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孕产期保健应当以保障母婴安全为目的,遵循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制订相关的工作规范和技术指南,建立孕产期保健工作信息系统,对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一)落实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考核;(二)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孕产妇危重症急救网络,确定承担孕产妇危重症抢救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确保辖区内至少有一所承担抢救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三)组建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负责孕产期保健的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第七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受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孕产期保健技术管理的具体组织和信息处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组织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评价;(二)组织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三)具体实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有条件的可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四)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和上报。
孕晚期保健要点
孕晚期保健要点孕晚期保健要点l、产前检查:28--36周每两星期1次,36周后每周1次。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去医院检查。
2、坐立要注意姿势,背要直,腰部收紧。
提取东西时,不可弯腰,应压膝取物。
3、要有充足的睡眠,每天8--9小时,采用左侧卧位,以增加子宫、胎盘的血流量,有利于胎儿生长发育。
起床时,先侧身,再用手帮助用力支起上身。
4、注意个人卫生,勤换衣裤,勤洗澡,避免盆浴。
5、禁忌性生活,以免发生早产和感染。
6、每天定时测好胎动。
如有下列症状,请立即去医院检查。
不能消除的严重头痛出现视力模糊严重而持续的胃痛阴道出血严重、频繁的呕吐体温38°C以上胎动减少或消失胎动的计数胎动是胎儿在母体内安危的重要标志孕30周开始白天晚上6--10点之间数胎动1小时,每小时胎动次数≥3次为正常若每小时胎动次数<3次或胎动数比平时减少一半,以及胎动突然频繁,应继续再数1小时。
如仍未好转,应送去医院。
"妊娠不是病、妊娠要防病",为了保障母婴安全,请主动配合医生,做好孕期保健。
胎儿是依靠母体得以生长发育的,母体的健康及营养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密切相关。
所以只有通过对孕妇的保健才能达到胎儿健康成长的目的。
孕期保健应注意以下几点:1、营养与生活:因为母体情况会直接影响胎儿,因此,应为孕妇创造较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饮食除主要的营养外,应摄取一定量的维生素、蔬菜、水果等。
工作不可过劳,要适当休息、有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情绪。
如孕妇营养不良,可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和营养不良,发生先天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
孕妇过于劳累或情绪激动,可引起流产或早产。
2、预防胎儿畸形或发育不全:孕妇应尽量避免放射线照射及口服放射性药物,可引起胎儿死亡和发生畸形。
孕妇还应避免急性感染,如风疹、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梅毒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智力低下、先天性心脏病,也可影响胎儿正常发育。
3、预防化学物质中毒:如铅、汞、苯类慢性中毒;慎重用药,因某些药物如环磷酰胺可引起流产和先天性畸形,其他如奎宁、抗生素、激素等也应慎用。
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孕产期保健服务是指在孕期和产后提供的一系列健康服务,旨在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这些服务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孕期营养、产前检查、分娩方式选择、产后恢复等内容。
首先,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孕期营养指导。
孕妇在怀孕期间需要更加关注自身的营养摄入,以保证胎儿的健康发育。
专业的孕期营养指导可以帮助孕妇合理搭配饮食,确保摄入足够的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
其次,产前检查也是孕产期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孕妇需要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以确保母婴的健康状况。
这些检查包括血压监测、血糖检测、B超检查等,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保障母婴的安全。
另外,孕产期保健服务还包括分娩方式选择的指导。
对于孕妇来说,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至关重要。
专业的保健服务可以提供关于自然分娩和剖宫产的相关知识,帮助孕妇做出符合自身情况的选择。
此外,产后恢复也是孕产期保健服务的重要环节。
产后恢复涉及到产后营养、身体康复、心理调适等多个方面。
通过专业的产后恢复指导,可以帮助产妇更好地适应新角色,促进身体的康复和健康。
总的来说,孕产期保健服务是一项综合性的服务,旨在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通过提供孕期营养指导、产前检查、分娩方式选择指导、产后恢复等服务内容,可以有效地保障母婴的健康,促进家庭的幸福和和谐。
因此,孕产期保健服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
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孕产期保健应当以保障母婴安全为目的,遵循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制订相关的工作规范和技术指南,建立孕产期保健工作信息系统,对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一)落实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考核;(二)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孕产妇危重症急救网络,确定承担孕产妇危重症抢救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确保辖区内至少有一所承担抢救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三)组建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负责孕产期保健的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第七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受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孕产期保健技术管理的具体组织和信息处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组织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评价;(二)组织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三)具体实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有条件的可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四)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和上报.第八条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按要求配合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女性分娩期卫生保健
女性分娩期卫生保健(一)分娩前夕莫紧张有些孕妇分娩前之所以较紧张是因为怕疼,担心出现不测。
其实完全没必要紧张。
现在城市女性分娩一般都在医院,医疗条件较好,应付各种突然情况的措施得力,所以不必担心出现不测。
分娩时因子宫收缩而引起的阵痛有利胎儿出生,所以也不必紧张。
分娩前的紧张可引起分娩时血压升高。
克服分娩前紧张心理,家庭成员责无旁贷。
欲让产妇不紧张,家庭成员尤其要做到遇事不慌,对分娩时可能出现的情况,事先多做几手准备,以防到时候手忙脚乱。
(二)注意防止受风受寒分娩时由于疼痛、用力等原因,产妇早已汗流浃背,加上长期的妊娠,抵抗力明显下降,所以产后要严防受风受寒,患病感冒。
民间有“坐月子受风寒易落下病根”的说法,看来不无道理。
(三)加强产后护理经过阵痛的折腾,分娩过后,产妇相当疲劳,急需卧床补充睡眠。
分娩过程中,产妇所消耗的体力、能量是相当可观的。
产后应适当补充必要的营养。
分娩后最初的一段时间,产妇的分泌物明显增多,须注意天天进行清洗。
(四)谨防产妇患产褥热产褥热是产妇产后生殖器官发炎得的病,亦称产褥感染。
产妇在产褥期由于身体抵抗力下降,生殖器官由于生育所受创伤(例如会阴切开)尚未完全恢复,一旦感染,很可能留下病根。
患产褥热时,产妇常感到周身不适、头痛、发烧、下腹疼胀、恶露有臭味。
严重时,四肢发凉、脉虚、血压下降、口唇发紫。
产妇一旦患产褥热,应立即去医院就诊,丝毫耽误不得。
患者要多休息,增加营养,讲究卫生,坚持用温开水洗外阴部,勤换卫生护垫、卫生巾和内裤。
产妇便后和更换卫生护垫、卫生巾后要洗手,防止病菌感染乳房和婴儿。
产褥热应坚持预防为主。
分娩前和产褥期,严禁性生活,产妇所用物品都必须严格消毒。
值得一提的是,产妇所用卫生纸应选用有生产许可厂家所生产的,而不能随便购买卫生不达标的。
《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及孕产期保健规范》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文体卫办公室,高新区、北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妇幼保健站:现将卫生部此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滨州市卫生局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卫妇社发〔20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适应新形势下孕产期保健管理要求与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孕产期保健应当以保障母婴安全为目的,遵循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制订相关的工作规范和技术指南,建立孕产期保健工作信息系统,对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一)落实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考核;(二)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孕产妇危重症急救网络,确定承担孕产妇危重症抢救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确保辖区内至少有一所承担抢救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三)组建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负责孕产期保健的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第七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受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孕产期保健技术管理的具体组织和信息处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组织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评价;(二)组织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三)具体实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有条件的可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四)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和上报。
孕产妇保健管理标准
孕产妇保健管理标准围生期围生期是指围绕分娩前后的一段时间,即新生儿出生前后的时期。
这一时期妇女要经历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等一列系的生理变化过程。
是影响母婴安康的关键时期。
是在近代围产医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的现代孕产期保健。
怀孕前、怀孕期、产时、产褥期、新生儿期。
孕母和胎婴儿的健康所进行的一系列保健措施。
围生期范围的界定及标准观点界定标准围生期Ⅰ从妊娠28周或胎儿体重≥1000g开始至新生儿出生后7天围生期Ⅱ从妊娠20周或胎儿体重≥500g开始至新生儿出生后28天围生期Ⅲ从妊娠28周或胎儿体重≥1000g开始至新生儿出生后28天围生期Ⅳ从受精卵着床和胚胎形成至新生儿出生后7天围生保健围生保健是运用围生医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开展并充实孕产妇系统保健的内容,在分娩前后对孕产妇和胎婴儿提供一系列的优质保健服务,以保护母婴平安,提高人口素质。
应包括妊娠前、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哺乳期、胎儿期及婴儿期等各期围生保健管理保健内容我国的围生保健实行分级管理、普遍保健和重点管理,根据城乡的不同开展程度,对各级保健机构进展分级指导和科学的管理,并对妊娠各阶段的保健提出了详细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是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并制定一整套科学的妇女保健和产科工作的常规制度。
围生保健范围保护和促进母婴健康的预防保健学防治孕产妇及胎婴儿疾病的临床产科学,新生儿学.预防早期发现胎儿疾病的胚胎学遗传学社会心理因素的保健及疾病的防治孕产妇系统保健内容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诊断。
2、为确诊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纳入孕产妇保健管理系统。
3、对孕妇开展首次产前检查,并进行早孕期的卫生保健指导,包括防止接触各种有害物质,预防胎儿畸形。
及早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警惕宫外孕和正确处理自然流产。
4、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病症的孕妇及时诊查、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管理系统,重点监护。
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
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孕产期的保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在孕产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保障和辅助作用。
下面是我对孕产期保健工作的一些规范,希望能提供您一些参考。
一、孕妇的饮食保健1.合理搭配膳食,保证营养的摄入。
应多食用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食物,如鱼、瘦肉、奶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等。
2.避免生食、半生食品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摄入,如生肉、生鱼片、生蛋黄等。
3.控制食盐的摄入量,避免高盐饮食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
4.饮食宜清淡,少油糖和辛辣刺激的食物。
二、孕妇的休息保健1.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2.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紧张。
3.多进行适当的运动,如散步、瑜伽等,有助于锻炼肌肉和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三、孕妇的心理保健1.鼓励孕妇与家人、朋友进行交流,分享自己的感受和情绪。
2.提供积极的心理支持和安慰,保持乐观的态度。
3.避免情绪波动和压力过大的情况,保持平和的心态。
四、孕妇的体检保健1.每月进行一次孕妇体检,及时了解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
2.定期进行妇产科检查,包括血压、体重、尿常规等的检查。
3.注意孕期的风险因素和并发症的预防,如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等。
五、孕妇的环境保健1.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二手烟和有害气体的污染。
2.远离有辐射、噪音和震动的环境。
3.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有害化学品、重金属等。
六、孕妇的药物保健1.在孕妇需要使用药物时,应咨询医生并按医嘱使用。
2.避免自行购买和使用药物,避免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我对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建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孕妇的健康对胎儿的发育和双方的幸福都有重要影响,希望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管理条例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第三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是指从妊娠开始到分娩后42天;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管理..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对象为所有孕产妇;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和新生儿..第四条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五条孕期保健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进行孕期检查..孕早期检查一次、孕中期每4周检查一次;孕28周以后每2-4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根据病情酌情增加检查次数..一孕早期孕12周前服务重点:及时发现孕妇;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在孕12周之前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根据孕妇意愿选择分娩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应同时建立产前检查记录单..1.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仔细询问既往史、家族史、孕产史、计算预产期以及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测量基础血压与体重;辅助检查: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落实到有条件的机构进行血型、心电图、肝肾功能检查;告知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两对半、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检查;必要时进行1次B超检查;确定孕周;排除异位妊娠;发现高危因素;进行高危评分、专案管理..重度高危孕妇应及时上报辖区内高危孕妇管理中心..2.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孕7~13周知情选择到有资质的产前筛查或诊断技术机构进行18-三体综合征和21-三体综合征筛查;孕妇遇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经治医师应当催促该孕妇进行产前筛查诊断..3. 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4. 填写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合并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5. 医疗保健机构对患有严重疾病、妊娠可能危及孕妇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建议..二孕中期孕13-28周服务重点: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发现高危孕妇及时管理;并转诊有条件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动员产前筛查、诊断..1.通过询问、观察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常规产前检查: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听胎心;绘制妊娠图;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行骨盆外测量;以及常规实验室检查含孕24~28周糖尿病筛查等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识别发现高危因素;进行评分及专案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高危孕妇均应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前检查;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应立即护送转诊;并跟踪随访转诊结果..2.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孕15~20+6周知情选择到有资质的产前筛查或诊断机构进行18-三体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筛查;孕16~24周B超筛查胎儿畸形;孕妇遇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经治医师应当催促该孕妇进行产前筛查诊断..3. 无助产技术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落实孕妇在孕20周后到助产技术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4. 进行孕期卫生、营养、自我监护方法及心理卫生指导;预防胎儿生长受限或巨大儿..三孕晚期孕28周后服务重点:加强胎儿宫内监测;所有孕妇应在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所有高危孕妇应在二级及以上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1. 常规产前检查;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防治各种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2. 辅助检查:复查血、尿常规、肝功、肾功等;B超了解胎儿宫内生长发育情况;开展胎儿监护..3. 及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进行评分及专案管理;及时转诊..4. 进行家庭自我监护数胎动指导;宣传分娩知识及母乳喂养知识;将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意义、要求及程序作为产前保健、宣传的重要内容;指导孕产妇及其家庭拟起新生婴儿的姓名;主动、及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第六条产时保健服务重点:产程进展应把握五防;即防滞产、防出血、防窒息、防产伤、防感染..1. 严密观察产程、正确使用并绘制产程图;及早发现和处理难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早护送转诊..2. 正确处理产程;严格无菌操作;保护会阴;避免产伤;预防新生儿窒息;确保每个新生儿出生现场都有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3. 严格掌握产前使用宫缩剂的适应证和禁忌证..4. 提倡自然分娩;掌握剖宫产、阴道助产和会阴切开指征..5. 预防产后出血;准确测量、记录出血量;产后应在产房观察2小时..6. 严格执行产科危急重症抢救常规、流程及抢救制度..7. 指导母乳喂养;坚持“三早”早开奶、早接触、早吸吮;产后半小时内开奶..第七条产褥期保健服务重点:产妇出院后;助产技术机构及时将孕管卡填写完整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得到转来孕管卡后;妇幼保健人员或乡村医生应于出院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加强产褥期保健管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1. 在助产技术机构按规定时间对新生儿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动员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2. 产后访视及产褥期保健管理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测血压、体温;检查乳房、子宫复旧、恶露量及性状、会阴或腹部伤口等情况;发现产妇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治疗;并追踪随访..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包括测体温、体重;观察新生儿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声、吸吮和大小便等情况;注意有无畸形、黄疸、脐部感染等;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就诊..注意进行产褥期母乳喂养、卫生、营养、心理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3. 产后42天健康检查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正常产妇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应嘱异常产妇到原住院分娩的医疗保健机构检查;并在2周内随访检查结果..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并对产妇康复情况进行评估..3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等知识指导..第八条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1.医疗保健机构发现高危孕妇应评分、登记和专案管理..2. 高危妊娠应在孕管卡上作出高危标志;每次产前检查应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并预约复查时间..3.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高危妊娠登记簿”;并上墙管理;定期检查高危孕妇诊疗情况..发现未按预约时间复诊的应电话追访;通知孕产妇所在地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踪随访..4. 对需要转诊的高危孕产妇应填写“高危妊娠转诊卡”;交接诊的医疗保健机构..第九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信息收集内容及使用1.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医疗保健机构发现首次产检的孕妇应填写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一;对未建卡的孕妇应督促到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卡;定期将收集的孕妇信息反馈到基层医疗机构建卡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孕妇应及时建卡、填写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二;将每次检查的信息按要求记录;了解掌握本辖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情况..2.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卡:孕妇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免费建卡;孕妇携孕管卡进行产前检查;检查单位认真记录;住院分娩时孕妇将孕管卡交助产技术机构记录分娩情况;出院后;由助产技术机构将孕管卡由妇幼保健机构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孕管卡的运转程序..3. 产前检查记录单:由孕妇自愿选择的助产技术机构建立;每次产前检查医生记录检查情况;分娩前由产科门诊保管;分娩时转入产科病房作为病历归档..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孕妇应及时建立健康档案;每次应将产前检查情况及时填写;做好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检查填写及存档..5. 高危妊娠登记簿:接受产前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高危妊娠孕妇应进行登记..6. 高危妊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危孕妇需转诊应填写交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对失访的高危孕妇转基层追访..7. 高危孕产妇追访记录本:对未按预约时间就诊的高危孕妇;接受产前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根据不同的高危因素进行记录、追访..第三章分级管理和职责第十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1. 负责统筹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与协调..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与本规范的衔接;制定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保证孕产妇系统保健流程正常运转..2.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负责辖区内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准入、校验..3. 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抓好医疗机构的产科规范化建设..4. 健全围产保健协作组;组织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和疑难病例的围产儿死亡评审..5. 督促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依法上报住院分娩的活产数、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及终止妊娠等相关信息..第十一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1. 负责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与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每年应组织漏报调查与质量控制..2.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围产保健协作组活动与助产技术检查..3. 妇幼保健机构每季度召开妇幼保健工作例会;组织业务学习;部署工作..4.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辖区内高危孕妇管理中心;应协调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本地区重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工作;掌握重度高危孕产妇治疗、监护、转归结局..5. 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第十二条各级各类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职责1. 执行本省和辖区的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2. 建立健全本院孕产妇系统保健信息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各种信息的收集及运转;产科门诊按要求建立并记录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产前检查记录单及高危孕妇管理表簿卡;记录孕管卡;督促未建孕管卡的孕妇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接受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助产技术机构应完整记录孕管卡的分娩情况..3. 成立产科急救小组;由院妇产科、内科、外科、医技等有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负责院内外重症孕产妇的抢救..4. 参加围产保健协作组活动;协助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助产技术执法检查..5.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6.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妇幼保健知识..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职责1. 承担辖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免费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42天检查服务..2. 加强与村妇联和计生等部门联系;尽早发现孕妇;免费建立孕管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建立、记录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督促孕妇定期产前检查..负责高危筛查、评分、追踪管理及转诊;建立、记录高危孕妇管理表簿卡..3. 负责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各种信息的回收、核实、结案、统计;定期总结、上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情况;将新生儿访视个案信息转入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孕产妇自愿在各级各类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有偿产前检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了解、掌握孕产妇保健的相关信息..4. 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工作评估;定期参加县级例会;每季度召开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人员例会..5.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妇幼保健知识;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第十四条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1. 流动人口孕产妇应与居住地有户籍的孕产妇享有同等的医疗保健服务..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人员应定期与计生服务站、流动人口办公室联系;尽早发现流动人口孕妇;督促建卡、定期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并做好产后访视..3.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发现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应动员其到暂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孕管卡;并及时纳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追踪观察第四章服务要求第十六条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条件..第十七条从事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产前产中产后个环节的管理措施
产前产中产后个环节的管理措施一、产前管理措施产前管理是指在孕妇怀孕期间,通过一系列的健康管理措施,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产前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和早期发现孕期并发症,提高孕妇和胎儿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1. 孕妇体检:孕妇在孕期开始前进行全面体检,包括妇科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压等项目,以了解孕妇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潜在疾病并进行治疗。
2. 营养指导:孕妇在孕期需要增加营养摄入,医生会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确保孕妇获得足够的营养素,如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以促进胎儿的正常发育。
3. 疫苗接种:孕妇在孕期需要接种一些特定的疫苗,如流感疫苗、百白破疫苗等,以预防某些传染病对胎儿的影响。
4. 体育锻炼:适度的体育锻炼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非常重要,可以增加孕妇的体力和抵抗力,促进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
但要避免剧烈运动和高风险运动,如激烈的球类运动、攀岩等。
二、产中管理措施产中管理是指在孕妇分娩过程中的一系列护理和监护措施,以确保母婴的安全和顺利分娩。
1. 监测胎儿心率:通过胎心监护仪监测胎儿的心率,了解胎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胎儿窘迫等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产妇疼痛管理: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可能会感到疼痛,医生会根据产妇的疼痛程度和健康状况,给予相应的镇痛措施,如吸氧、腰麻等,以减轻产妇的疼痛感。
3. 分娩方式选择:根据孕妇和胎儿的具体情况,医生会选择最适合的分娩方式,如顺产、剖宫产等,以确保母婴的安全。
4. 产程监测和指导:医生会监测产程的进展情况,及时指导产妇进行正确的呼吸、用力和姿势,以促进分娩的顺利进行。
5. 新生儿护理:医生会对新生儿进行常规护理,包括体温测量、清洁护理、喂养等,确保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
三、产后管理措施产后管理是指在产妇分娩后的一段时间内,通过一系列的护理和指导措施,促进产妇身体恢复和适应新生儿抚养。
1. 产后观察:医生会观察产妇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如子宫收缩情况、伤口愈合情况、乳房充盈程度等,及时发现并处理产后并发症。
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哪些内容孕产期保健服务是指在女性怀孕期间和产后提供的一系列健康服务,旨在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安全。
这些服务内容涵盖了孕期、分娩和产后的各个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孕前保健。
孕前保健是指在怀孕之前,女性需要进行的一系列健康检查和调理。
这包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遗传疾病筛查、营养指导、生活习惯的调整等。
通过孕前保健,可以有效预防一些孕期并发症的发生,为健康的怀孕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是孕妇在怀孕期间需要接受的一系列健康服务。
这包括定期产检、孕期营养指导、孕期体育锻炼、心理健康指导等。
通过孕期保健,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并发症,保障母婴的健康。
3. 分娩服务。
分娩服务是指在产程中为孕妇提供的一系列医疗服务。
这包括分娩准备、分娩过程的监护和指导、分娩后的护理等。
通过分娩服务,可以确保母婴在分娩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
4. 产后保健。
产后保健是指产后女性和新生儿需要接受的一系列健康服务。
这包括产后恢复指导、产后护理、母乳喂养指导、新生儿护理等。
通过产后保健,可以帮助产妇尽快恢复身体健康,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成长。
5. 产后康复。
产后康复是指产后女性需要进行的身体恢复和功能锻炼。
这包括产后体态恢复、盆底肌康复、产后形体管理等。
通过产后康复,可以帮助产妇重建自信和身体健康。
总的来说,孕产期保健服务是一项综合性的健康服务,涵盖了孕前、孕期、分娩和产后的各个阶段。
通过这些服务内容的提供,可以有效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安全,促进母婴的健康发展。
因此,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非常丰富,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的指导和服务。
希望每一位准妈妈都能够得到良好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健康地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孕产妇的健康权益,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孕产妇保健服务活动,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和产后的保健服务。
第三条孕产妇保健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以保健为中心,以提高孕产妇生命质量为目的,全面实施孕产妇保健服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孕产妇保健工作的领导,将孕产妇保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孕产妇保健工作的经费投入。
第二章孕产妇保健服务第五条孕产妇保健服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孕前保健:提供孕前健康指导、生育咨询、遗传病筛查等服务。
(二)孕期保健:提供产前筛查、孕期保健指导、孕期健康管理等服务。
(三)分娩期保健:提供安全、科学的分娩服务,确保母婴安全。
(四)产后保健:提供产后康复、母乳喂养指导、产后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
第六条孕产妇保健服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孕产妇保健服务应遵循自愿、知情、同意的原则,尊重孕产妇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章孕产妇保健管理第八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孕产妇保健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二)对孕产妇保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组织孕产妇保健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四)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孕产妇保健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孕产妇进行访视,了解孕产妇的健康状况,提供相应的保健指导和服务。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保健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章孕产妇保健服务人员第十二条孕产妇保健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孕产期保健的概念
孕产期保健的概念
孕产期保健是指为了维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全面关注孕期和分娩期的保健措施和管理。
这种保健概念强调了预防和促进孕妇和胎儿健康的重要性,并提供了全面的医疗和非医疗支持。
它包括以下方面:
1. 孕前保健:指在怀孕前进行的体检和健康评估,以确保女性身体状况适合怀孕并减少孕产期风险。
2. 孕期保健:孕期监护是孕妇和胎儿健康的关键。
这包括定期产检、血液和尿液检查、孕期疫苗接种、保持适当的饮食和体重、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等。
3. 心理健康:妊娠会带来许多生理和心理变化,因此重视护理孕妇的心理健康非常重要。
提供咨询和支持,帮助孕妇应对困难和情绪波动。
4. 营养:提供正确的饮食建议,确保孕妇获得所需的营养物质,如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
这对于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孕妇的健康至关重要。
5. 手术分娩:对于需要手术分娩的情况,如剖腹产或产钳助产等,进行必要的术前和术后医疗护理,确保母婴的安全。
总的来说,孕产期保健旨在促进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降低并发症和风险,提供全面的医疗和心理支持,确保一个健康的妊娠和顺利的分娩。
孕产妇中医保健指导
孕产妇中医保健指导孕产妇中医保健指导一、孕期保健1.1 规律作息孕妇应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每天保证充足的睡眠,并适当安排休息时间。
1.2 膳食调理孕妇应注意均衡饮食,摄取足够的营养,如优质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避免食用过多油腻、辛辣及刺激性食物。
1.3 心理调节孕妇应积极参与积极的心理调节活动,如听音乐、阅读书籍等,保持愉快的心情。
1.4 预防感染孕妇应注意预防感染,勤洗手,避免与患感染性疾病的人密切接触,并定期接种疫苗。
二、孕妇四季保健2.1 春季保健春季气温逐渐回暖,孕妇应注意防止感冒,保持适当的穿衣,避免受凉,保持室内通风。
2.2 夏季保健夏季炎热,孕妇应注意防暑降温,保持室内凉爽通风。
同时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用生冷食物和油腻食物。
2.3 秋季保健秋季气温逐渐凉爽,孕妇应注意防寒保暖,适当增加衣物。
此外,还应注意保持室内通风,避免感染上呼吸道疾病。
2.4 冬季保健冬季寒冷,孕妇应注意保暖,避免长时间待在户外。
室内可适当开启暖气,但要注意适度,避免过热。
三、孕期中医调养3.1 脾胃调养孕妇应注意调养脾胃,避免食用过冷或过热的食物,合理饮食结构,加强对消化系统的保护。
3.2 失眠调理孕妇在孕期容易出现失眠情况,可采取中医调理的方式来改善,如按摩、足浴等。
3.3 血气调理孕妇应保持血气平衡,根据个体情况适量补充补补品和药物,以维持身体的正常运转。
四、附件本文档附有相关的调养食谱、运动指导和按摩方法,供孕产妇参考。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孕产妇:指妇女在怀孕和分娩过程中需要特殊保健和护理的人群。
5.2 中医调理:指中医药学中通过运用中医理论与疗法对身体进行细致调养的方法。
5.3 膳食调理:指通过合理的饮食结构和食物选择来调节身体机能和维持健康的方法。
妇产快报︱分娩期保健七大保健要点,你知道吗
妇产快报︱分娩期保健七大保健要点,你知道吗分娩期保健(intrapartum health care)是指从临产开始到胎儿胎盘娩出期间的保健和处理,是围产期保健中的关键环节。
分娩期孕产妇的生理、心理负担重,体力消耗大,容易出现母胎并发症,产科医护人员必须重视分娩期保健的重要性,做好分娩期保健,以确保母婴安全,顺利度过分娩期。
分娩期保健新模式近年来,由于医疗技术迅速发展,分娩期保健的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明显下降。
但目前分娩期保健存在过度医学化的趋势,医务人员占据主体地位,孕产妇自身的主动性得不到充分体现,忽略了多数妊娠与分娩是人类繁衍的自然过程,只有因各种不良因素影响出现病理状态时才需要进行医学“干预”;并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模式的需求发生了变化,从单纯的生理健康需求到需要生理、心理和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全方面支持。
目前提倡社会心理模式与医学模式并举,充分发挥孕产妇自身的主动性,形成以孕产妇参与为主,医疗干预为辅的分娩期保健新模式。
(一)医学模式在整个产程的观察和处理中,重点将“六防、一加强”落实。
六防:第一产程的保健重点是防滞产和防胎儿窘迫,第二产程的保健重点是防新生儿窒息、防产伤、防出血及防感染,第三产程的保健重点是预防产后出血。
一加强:各产程中均需加强监护和处理。
在临床工作中,医务人员重点观察宫缩频率、强度,宫口扩张程度、速度,先露下降和胎心率变化情况。
1.防滞产总产程大于24小时称为滞产(prolongedlabor)。
决定分娩的因素为产力、产道、胎儿及精神心理因素。
子宫收缩力是临产后的主要产力,贯穿于分娩全过程。
但子宫收缩力是一个可变力,任何因素异常都会影响子宫收缩力引起滞产,如胎儿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导致的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产妇精神过于紧张、子宫肌纤维被过度伸展等。
这要求产科医务人员能及时发现异常,采取恰当处理,使产力恢复正常。
常用的方法有:①合理应用镇静剂:如孕产妇精神过度紧张导致不能正常休息引起的不协调性宫缩乏力或由某种原因导致潜伏期延长时使用镇静剂,可将不协调性宫缩变为协调性宫缩,缩短产程;②合理应用催产素:出现宫缩乏力者,可给予小剂量缩宫素静滴加强宫缩,使产程顺利进展;③人工破膜:进入活跃期后若羊膜囊张力大或胎心减速,在排除头盆不称和隐性脐带脱垂后可行人工破膜,可加速产程及观察羊水性状,了解胎儿宫内状况。
孕产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规范
孕产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规范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孕妇的健康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孕产期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母婴的生命安全,建立合理的孕产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二、孕产期保健管理(一)孕妇个人保健1. 合理饮食:孕妇应保证充足的营养摄入,均衡饮食。
多食用新鲜蔬菜、水果,适度摄入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
2. 维持适量活动:适度的运动可以提高孕妇的身体素质,促进胎儿和母体的健康发展。
但需要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遵循医生的指导。
3. 充足休息:孕妇应确保充分的睡眠和休息,尽量避免长时间站立,减轻腰椎和腿部的压力。
4. 避免有害物质:避免接触尼古丁、酒精、放射线、化学物质等对胎儿有害的物质。
(二)孕产期定期检查1. 孕妇应按时前往医院进行产前定期检查,包括妊娠高血压疾病筛查、糖尿病筛查、产前超声、产前检验等项目。
2. 定期检查有助于早期诊断和干预高风险妊娠,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3. 孕妇应密切配合医生的治疗和建议,定期进行产检,以及进行孕期防御接种。
(三)孕妇心理疏导1. 建立稳定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提供良好的情感支持。
2. 孕妇应定期参加心理疏导课程,学会应对孕产期的情绪波动和压力。
3. 孕期应尽量避免大的心理冲突和生理紧张,营造轻松愉快的环境。
三、工作规范(一)孕妇工作安排1. 孕妇工作时间应合理安排,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保证充足的休息。
2. 孕妇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长时间站立、剧烈运动等工作应特别注意,避免过度劳累。
(二)工作环境保障1. 孕妇工作场所应保持安静、整洁、通风良好,避免暴露在有害物质环境中。
2. 公司应提供符合孕妇需求的工作环境,配备合适的办公设施和座椅。
(三)产假安排1. 孕产期产假的安排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
2. 公司应提供良好的产假政策和机制,帮助孕妇顺利产假,减少产前和产后的工作压力。
四、总结孕产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规范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
合理的饮食、定期的孕期检查、心理疏导等都能够提高孕妇的健康水平,确保胎儿的良好发展。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标准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是指从妊娠开始到分娩后42 天,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管理。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对象为本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和胎婴儿。
第四条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容第五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的容:一、孕期保健(一)孕前期孕前期保健是预防后代发生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避免环境中有害因素对生殖细胞及其功能的损害、提高人口素质的关键。
保健重点:有计划受孕,选择适当年龄和季节,最佳怀孕时间应选择在7-9 月、年龄在24—29岁;孕前3个月至孕后3 个月口服叶酸片0.4mg每日1次预防胎儿畸形。
(二)孕早期(孕13 周前)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进行定期孕期检查。
孕早期检查一次,孕中期每4周检查一次,孕28 周以后每2—4周检查一次,孕36 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根据病情增加检查次数。
1、及时发现孕妇,建立《市孕产妇保健档案手册》(以下简称《孕保册》),仔细询问病史、孕产史,计算预产期,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妇科检查),测量基础血压与体重。
2、辅助检查:(1)常规检查项目:血、尿、白带常规,肝功(ALT ASF,乙肝表面抗原(HBSAg,梅毒血清试验(RPR, B超。
(2)建议检查:ABO Rh血型、乙肝五项、心电图;(3)知情同意下常规行艾滋病抗体筛查。
3、发现高危因素,进行高危评分、专案管理。
发现妊娠合并症, 及时治疗。
对患严重疾病, 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4、告知孕妇在孕8—20 周时知情选择进行21 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筛查,5、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提供咨询、指导和随访等,知情同意选择妊娠结局。
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标准
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为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制订辖区内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辖区内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体系和高危孕产妇转诊、会诊网络,明确各级职责,实行统一管理。
(三)组织建立由妇幼保健、妇产科、儿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
负责对孕产期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
(四)建立健全辖区孕产期保健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孕产期保健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五)组织管理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六)组织制订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及相关制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价。
(七)协调同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进行监督,处罚违法行为。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一)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对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
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
(二)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进行监测、报告、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有条件的可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孕产期保健业务培训,推广适宜技术,组织对专业人员的考核。
(五)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孕产期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开发适宜健康教育材料。
(六)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质控、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定期总结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情况,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并向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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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保健服务技术内容
健康指导: 根据一般情况了解和孕前医学检查结果对孕前保 健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遵循普遍性指 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怀孕的夫 妇进行怀孕前、孕早期及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等 。主要内容包括:
孕前保健服务技术内容
1.有准备、有计划的怀孕,避免大龄生育;
Hale Waihona Puke 孕前保健服务过程中应给与关注几点
慢性病:主要指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结核 病以及生殖道疾病。怀孕本身就会使孕妇血压升高, 出现孕期高血压综合征,而患高血压的妇女怀孕后则 会影响胎儿的发育。患高血压的妇女如果准备怀孕, 需先对高血压进行治疗,将血压控制在正常水平。患 糖尿病的妇女会使胎儿各系统的发育受到影响。甲状 腺疾病本身就是体内激素分泌异常所致,患者怀孕后 易造成胎儿发育不正常。结核是一种传染性疾病,患 者怀孕后会将此病传染给胎儿。生殖道感染以及性传 播性疾病会影响胎儿发育。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夫妻, 应先接受相应治疗。
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基本内容
复诊:第五次:(孕37-40周)检查内容: -询问孕妇健康状况; -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 绘制妊娠图; 实验室检查:复查血红蛋白、尿蛋白; 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的方法、母乳喂养宣教、 高位筛查,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自 费); 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 -将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孕产 妇保健手册》的复诊记录上。
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基本内容
初诊:第一次检查(安徽省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内容) -建孕产妇保健手册 -询问病史:既往史、月经史、孕产史、家族史、 本次妊娠史、遗传史; -体格检查:发育、营养、体重、血压、巩膜、 甲状腺、乳房、心、肺、肝、脾、浮肿、妇科检查; -实验室检查:尿常规、血常规、乙肝表抗、肝 功能、肾功能、血型; -筛查高危 -将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填写在 《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初诊记录上。
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基本内容
复诊:第二次(孕16-24周检查) 产科检查 -询问孕妇健康状况; -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位、胎心、显露、浮肿; -重点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 告知;筛查高危,积极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位异常、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过期妊娠等并发症和合并症; -实验室检查:尿蛋白、血红蛋白、 -绘制妊娠图,使用妊娠图指导产前检查。(20周) -将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孕产 妇保健手册》的复诊记录上。
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医护人员和乡镇级医疗保健机构中承担 高危妊娠监测和分娩医院的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如下急诊急救技 术:心脑肺复苏,休克、心力衰竭、呼吸衰竭、子痫、水电解质和 酸碱平衡失调、DIC、羊水栓塞等抢救技术。
助产相关技术
1、产前检查:及时筛查高危孕妇和胎儿,给予保健指导,及时转 诊; 2、产程中母婴监测技术:提供全程护理、监测产程进展、正确绘 制产程图、母婴生命体征检查、胎心听诊、羊水异常的识别等; 3、正常分娩四个产程及新生儿处理; 4、常用助产技术:包括催产素的使用、常规阴道分娩接生、人工 破膜、人工剥离胎盘术、胎盘残留刮宫术、会阴侧切和简单裂伤缝 合、胎头吸引术等; 5、产妇及胎(婴)儿危险因素识别,紧急处理及转诊; 6、难产的识别、紧急处理及转诊; 7、产科出血的预防、诊断、鉴别诊断、正确测量及估计出血量的 方法,以及处理与转诊; 8、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及转诊; 9、正确的消毒和隔离技术; 10、母乳喂养适宜技术; 11、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技术。
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基本内容
复诊:第四次:(孕28-36周) 产科检查: -询问孕妇健康状况; -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 绘制妊娠图; 初产妇与有难产史的经产妇骨盆外测量; 实验室检查:尿蛋白; 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的方法、母乳喂养宣教、 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自费); -将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孕产 妇保健手册》的复诊记录上。
孕前保健在国外
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在发达国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他 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1.接种风疹疫苗; 2.面粉强化叶酸策略。即法律强行规定面粉生产中必 须加入叶酸; 3.妇女怀孕前调离危险岗位; 4.控烟控酒; 5.药物监控。哪些药物对胎儿没有影响,哪些影响轻 微,哪些影响严重,相关部门会把这些药物的名单通知到 各医疗机构的医生。医生对此完全把握,并负责为孕妇选 用。 6.对新生儿不利的环境或职业因素,一经发现立即向 全社会公布。
孕前保健
时间:应在计划受孕前4~6个月进行 内容:健康教育、咨询 重点: -计划受孕 -排除环境方面的不利因素 -创造优良的小环境 -调整避孕方法
早孕期保健
时间:怀孕开始到12周前 内容: -健康教育:保持心情舒畅,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 质,忌烟、酒。 -生活指导:起居饮食、个人卫生、性生活、衣着。 -生育指导:对不宜继续妊娠的高危孕妇,劝其终止 妊娠。 重点: -尽早发现孕妇,初筛高危,落实产前检查单位,进 行首次产前检查,确定能否承受妊娠。
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基本内容
复诊:第三次:(孕24-27周) 产科检查: -询问孕妇健康状况; -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 浮肿、绘制妊娠图; 实验室检查:尿蛋白; 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高危筛查,建议进行妊娠 期糖尿病筛查(自费项目); -将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 《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复诊记录上。
中孕期保健
时间:妊娠13周至27周末 内容: -了解孕妇营养状况 -产前筛查、检查 重点: -定期产前检查、营养指导、绘制妊娠图观察胎儿 宫内发育情况、B超检查。
晚孕期保健
时间:妊娠28周至分娩 内容: -帮助孕妇做好母乳喂养的身心准备,介绍临产症状 及去医院时机 -教会自我监护方法,如数胎动、听胎心 -预防早产 重点: -定期产前检查,孕妇自我监护,早期识别妊娠危 险症状及孕期常见并发症的防治,预测分娩方式,决 定分娩地点。
2.合理营养,控制饮食,增补叶酸、碘、铁、钙等营养素及微量元 素; 3.接种风疹、乙肝、流感等疫苗;及时对病毒及传染性疾病已感染 情况采取措施; 4.积极预防、筛查和治疗慢性疾病和传染病; 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 铅、汞、苯、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7.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如吸烟、饮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 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 问题的发生 ; 9.合理选择运动方式; 10.对于有高遗传风险的夫妇,指导其做好相关准备、提示孕期检查 及产前检查中可能发生的情况。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定义:孕产妇系统保健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 天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 指导。 中心:提高产科质量 重点:筛选高危孕妇 目的:通过建立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明确 职责,实行分级分工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达到减少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的 发病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 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孕前保健服务技术内容
孕前保健是婚前保健的延续,是孕产期保健的前移。孕前保健的 观点是:想要生个健康的宝宝,一定要从怀孕前开始抓起,从怀孕时 才开始采取措施就已经晚了。因为胚胎各个器官的发育在怀孕后的十 二周内就已基本完成,新生儿身体主要系统的雏形已经形成。这就是 说,未来出生的宝宝是否有先天性疾病,早在怀孕期的前三个月就有 了定论。如果胚胎在此时发育不好而出现各种先天性疾病,以后的措 施是无法弥补的。所以,防范工作要从考虑精子和卵子的质量以及孕 育胎儿的母体环境开始。 健康教育与咨询: 热情接待夫妻双方,讲解孕前保健的重要性,介绍孕前保健服务内容 及流程。通过询问、讲座及健康资料的发放等,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 供健康教育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有关生理和心理保健知识;有关生育 的基本知识(如生命的孕育过程等);生活方式、孕前及孕期运动方 式、饮食营养和环境因素等对生育的影响;出生缺陷及遗传性疾病的 防治等。
孕前保健服务过程中应给与关注几点
有毒有害物质:较强的放射线、农药、苯、铅、芳香环烃 等。常见可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如喷漆、有机溶剂、电池、 皮革加工、劣质的建筑材料,尤其是家装材料。(其中的 胶水含有苯、甲醛、芳香环烃) 抗生素:对胎儿有严重影响的抗生素种类。(药典)特 别需要指出的是,准备怀孕的夫妻千万别有病不治,尤其 是对急性传染病,更不可自行去药店买药,即使是中药, 有些也会含有重金属———看病时需对医生说明准备怀孕 或已怀孕,让医生对用药做出选择。
孕前保健服务技术内容
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 或尿糖、肝功能、生殖道分泌物、心电图、胸部X 线及妇科B超等。必要时进行激素检查和精液检查 。 专项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可能引起胎儿 感染的传染病及性传播疾病,如乙型肝炎、结核 病;弓形体、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 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等感染;精神疾 病;其他影响妊娠的疾病,如高血压病和心脏病 、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
孕前保健服务过程中应给与关注几点
烟酒:吸烟对胎儿的智力、心血管系统的发育会产生不 良影响,所以准备怀孕的夫妻,最好在孕前6个月就戒烟 。已有研究证实,酒精可引起胎儿酒精中毒综合征,症状 为小头、智力低下、发育迟缓等。所以准备婚后就要孩子 的夫妻,需从准备结婚时起戒洒,可少量地喝点红酒,白 酒则绝对不要喝。 女性工作环境:过去常把发生于白领 孕妇的流产或新生儿出生缺陷归罪于电脑。实际上,电脑 本身的危害,远不如工作中的不良环境和久坐不动的工作 方式对女性的伤害大。现在办公条件改善,多封闭办公, 通风差,空气不好,加之许多女性长时间坐着工作,活动 少,影响血液循环,骨盆受压迫更使子宫血液循环不畅, 会使胚胎赖以发育的环境———母体受到影响。高龄:妇 女怀孕最好别晚于35岁,因为超过35岁的高龄怀孕发生胎 儿染色体异常几率是正常年龄怀孕的50-2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