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卷烟感官质量的对比评价方法及其应用_CN10984069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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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感官质量的对比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各评价小项 权重确立如下表所示: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感官质量的对比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中, 样品制备:按照YC/T415-2011《烟草在制品感官评价方法》、GB 5606 .4-2005《卷烟感官技术 要求》和《卷烟工艺测试与分析大纲》的要求制备样品;
式中 :xi——第i个评价小项的 总体得分 ;xy——第y个评吸人 员对第i个评价小项的打 分;
以某一小项得分的绝对值计,某一待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对比的某一小项得分0≤|x| <3时 ,认为该小项与对照样相比 感官差异不明显 ;某一小项得分为3≤|x|<5时 ,认为该小 项与对照样相比 感官略有差异 ;某一小项得分为5≤|x|<7时 ,认为该小项与对照样相比 感 官差异明显 ;总体得分为7≤|x|时 ,认为该小项与对照样相比 感官差异显著 ;除 劲头外 ,x为 正值时,样品感官质量往好的方向变化,x为负值时,样品感官质量往差的方向变化;
(10)申请公布号 CN 109840698 A (43)申请公布日 2019.06.04
权利要求书3页 说明书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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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109840698 A
权 利 要 求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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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种卷烟感官质量的对比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评价指标的确定 所述评价指标由优雅度、满足感、舒适感和轻松感构成: 所述优雅度指标分为以下小项:香气质,杂气,协调性,细腻程度; 所述满足感指标分为以下小项:香气量,浓度,成团性,劲头; 所述舒适感指标分为以下小项:刺激性,干燥感,甜度,干净程度; 所述轻松感指标分为以下小项:流畅感,透发性; (2)小项分数赋值 以对照样品为参照,待测试样品与所述对照样品相对比 ,以上除劲头外的13个小项描 述分为基本一致 、明显改 善、明显变差、显著改 善、显著变差 ,对应分数赋值为:0 ,+1 ,-1 ,+ 2,-2;劲头描述分为基本一致、明显增大、明显降低、显著增大、显著降低,对应分数赋值为: 0,+1,-1,+2,-2; (3)各评价小项权重确立 根据感官评吸 专家调查意见 ,并结合 消费 者对卷烟某一小项的 关注度 ,赋予各小项不 同的权重,其中劲头不赋予权重统计,作为评价参考项; (4)样品的准备 按照要求制备所述待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并平衡含水率; (5)评吸测试 评吸人 员对待测试样品 与对照样品对比 评吸 ,以 对照样品为参照 ,所述待测试样品的 各小项按照步骤(2)进行打分; (6)评价结果的确定 各小项的评价:按式6-1计算单项得分:
( 19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12 )发明专利申请
(21)申请号 201910056668 .0
(22)申请日 2019 .01 .22
(71)申请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 南路16号
(72)发明人 彭桂新 熊安言 李春光 丁美宙 郜海民 宋伟民 王二彬 苏东赢 张东豫 王根发 孙觅 刘向真 文秋成
(74)专利代理机构 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普通 合伙) 41104
代理人 时立新 付艳丽
(51)Int .Cl . G06Q 10/06(2012 .01) G01N 33/00(2006 .01)
( 54 )发明 名称 一 种卷 烟感官 质量的 对比 评价方法 及其应
用 ( 57 )摘要
本发明 提供一 种卷 烟感官 质量的 对比 评价 方法及其应用,确定了由优雅度、满足感、舒适感 和轻松感构成的评价指标,所述优雅度指标分为 以下小项:香气质,杂气,协调性,细腻程度;所述 满足感指标分为以下小项 :香气量 ,浓度 ,成团 性 ,劲头 ;所述舒适感指标分为以下小项 :刺激 性 ,干燥感 ,甜度 ,干净程度 ;所述轻松感指标分 为以下小项 :流畅感 ,透发性 ;对以上小项分别赋 值 和赋予权重 ,由 评吸人 员评吸打分 ,各小项加 和计算得分 后判断 卷 烟各 小项或 指标的 感官 质 量差异;整支卷烟计算总得分后判断整支卷烟的 感官 质量差异。本方法便于准 确计分 、易于直观 准确分析卷烟总体感官质量和各小项差异性,为 卷烟产品的持续优化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总体评价:某待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对比的总体得分按照6-2计算:
式中:C——某待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对比的总体得分;xi——第i个评价小项的总体得 分;qi——第i个评价小项的权重;
以 总体得分的绝对值计 ,某一待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对比的 总体得分0≤|C|<8时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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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利 要 求 书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感官质量的对比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5)中, 待测试样品不得超过3个样品。
7 .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卷烟感官质量的对比评价方法在同种卷烟产品同质化 判定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对于产品或维护不同生产线生产的同种卷烟产品评价,当同时 满足以 下两个条件时 ,认为符合同 质化要求 :(1)以 某一小项得分的绝对值计 ,某一待测试 样品与对照样品对比的 某一小项得分0≤|x|<3时 ,认为该小项与对照样相比 感官差异不 明显;(2)以总体得分的绝对值计,某一待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对比的总体得分0≤|C|<8 时,认为该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相比感官未变差或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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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该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 相比 感官未变差或变好 ;总体得分为8≤|C|<16时 ,认为该测试 样品与对照样品 相比 感官略有差异 ;总体得分为16≤|C|<25时 ,认为该测试样品与对照样 品 相比 感官有明显差异 ;总体得分为25≤|C|时 ,认为该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 相比 感官差异 显著 ;C为正值时 ,样品感官 质量往好的方向变化 ,C为负值时 ,样品感官 质量往差的方向变 化 ;劲头得分作为香气风格是否发生变化的 参考 ,结合 总体评价得分 判断 香气风格是否明 显或显著变化。
样品平衡:按照GB/T 16447—2004《烟草及烟草制品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方法平衡 样品含水率。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感官质量的对比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5)中, 评吸测试时的环境应符合YC/T 565-2018《烟草及烟草制品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 则》要求。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感官质量的对比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5)中, 评吸测试时的评价人员为7名以上的评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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