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价建函[2014]33号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超高增加费子目解释的函
湘建价建函〔2014〕33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有关单位请求对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中超高增加费檐高120m以外子目适用范围作解释。为了合理使用该子目,经研究函告如下:
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超高增加费檐高120m以外子目适用于檐高超过120m且在150m及以下的情形。檐高超过150m的工程,其超高增加费原则上可根据实际施工方案计算,执行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的工程如未办理结算,亦可参照2014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的消耗量计价。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