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大纲 - 给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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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专项技能等级证书

工信部专项技能等级证书

工信部专项技能等级证书工信部专项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技能证书”)是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颁发的一项权威性证明,用于评价人员在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能力水平。

技能证书的发放将对提高我国技术人才水平、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技能证书的目的与意义技能证书是以评价技能为核心的认证机制,旨在认可技能人员在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能力水平。

技能证书的发放体系完善和实施,将有助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1. 提高技能人才的专业素质。

技能证书将促使技能人才注重技能培训和终身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发展。

2. 推动行业创新升级。

技能证书的发放和实施将有助于行业内外技术人员的技能提升,进而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发展。

3. 提高人才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

技能证书的标准化和统一认证将使用人单位更加容易识别和选择具备相应技能水平的人才,从而优化经济社会人才配置,提高人才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

二、技能证书的评价体系技能证书的评价体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学历和工作经验。

技能证书评价系统将根据不同技术领域的要求,对申请人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进行评估,以验证其拥有相关技术领域的基本知识和实践经验。

2. 考试和实践操作。

技能证书评价系统将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全面考察申请人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掌握程度和实践操作能力。

理论考试将注重基础概念和理论知识,实践操作则着重于技术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综合评估和认证。

技能证书评价系统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和认证。

评估结果将分为不同等级,反映申请人在该技术领域的专业能力水平。

三、技能证书的使用与发展技能证书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应用和发展:1. 就业和职业发展。

技能证书可以作为评价个人技能和能力的权威证明,有助于技能人才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中具备竞争力,提高个人的专业素质和就业机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4.07.14•【文号】工信部通[2014]302号•【施行日期】2014.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通〔2014〕3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为了加强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提高评标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我部组织制订了《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信息产业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信部规〔2001〕632号)同时废止。

附件:通信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7月14日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提高评标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的管理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的规章制度;(二)统一组建、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三)审核评标专家的入库申请;(四)建立评标专家的个人档案,维护、管理评标专家信息;(五)监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依法受理投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学院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及近类证书汇总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学院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及近类证书汇总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建筑工程管理
高级计算机辅助设计绘 图员(建筑类)
高级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类)
建筑施工技术员(省职业技能鉴定)
建筑施工技术员(省职业技能鉴定)
测量放线工(中级)
建筑工程与环境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
“造价员”上岗证书
“土建预算师”培训证书+中级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类)
高级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类)
金蝶K/3ERP财务管理师
经济学院
会计电算化
会计证(专业技术资格初级)
会计从业资格证
全国信息化工程师ERP应用资格认证
金蝶K/3ERP财务管理师
经济学院
国际商务
助理电子商务师
国际贸易跟单员
高级营销员
国际商务单证员
项目管理师
经济学院
法律事务
高级营销员
营销员(中级)
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
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B类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工
电工(中级)
自动化系统操作工(待批)
Festo授权认证证书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液压气动控制工
液压气动控制工(中级)
电工(高级)
Festo授权认证证书
电工(中级)
经济学院
金融与证券
银行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
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全国信息化工程师ERP应用资格认证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高级营销员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中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高级
营销员(中级)
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工信部公告批准12项通信行业标准

工信部公告批准12项通信行业标准
7
YD5188-2010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2010-10-01
8
YD5123-2010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YD/T5123-2005
2010-10-01
9
YD5189-2010
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2010-10-01
10
YD/T5186-2010
通信系统用室外机柜安装设计规定
工信部公告批准12项通信行业标准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图集》、《移动通信网直放站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等12项通信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2项通信行业标准目录
12项通信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废止
2010-10-01
11
YD/T5185-2010
IP多媒体子系统(IMS)核心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2010-10-01
12
YD5183-2010
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2010-10-01
(信息来源:中国质检网)
实施日期
1
YD5054-2010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5054-2005
2010-10-01
2
YD5060-2010
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图集
YD5060-98
2010-10-01
3
YD5190-2010
移动通信网直放站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2010-10-014YD5102-2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02-2005 YD5137-2005YD5025-2005

工信部人才岗位能力证书申请指南

工信部人才岗位能力证书申请指南

工信部人才岗位能力证书申请指南工信部人才岗位能力证书申请指南引言:工信部人才岗位能力证书是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一项重要认证,旨在评估个人在特定岗位上的能力和技能水平。

本文将提供工信部人才岗位能力证书的申请指南,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并分享对这个认证的观点和理解。

一、申请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人至少具有符合国家学位证书要求的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

2. 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人需具备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要求不同岗位会有所差异。

3. 具备能力:申请人需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

二、申请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唯一识别信息明文件(唯一识别信息、护照等)- 学历证明文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 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工作证明、合同等)- 技能证书或培训证明(相关专业培训证书等)- 其他支持材料(推荐信、项目成果等)2. 在工信部人才岗位能力证书官方网站上注册账号,并填写在线申请表。

3. 递交材料:在注册账号后,按照指引递交相关材料,包括扫描件或电子版文件。

4. 缴纳费用:申请人需支付一定的评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在官方网站上查询。

5. 审核与评估:申请提交后,工信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能力评估。

6. 颁发证书:若申请成功,工信部将颁发相应的人才岗位能力证书。

三、注意事项:1.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要求,如有虚假信息将导致申请被驳回。

2. 不同岗位对相关能力和技能有不同要求,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岗位。

3. 申请人可以通过工信部官方网站查询不同岗位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说明,以便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

4. 申请人可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或考前辅导,以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技能水平。

5. 申请人应密切关注官方网站上的通知和更新,以获取最新的申请信息和政策。

四、对工信部人才岗位能力证书的观点和理解:工信部人才岗位能力证书是一项重要的认证,它为个人提供了在特定岗位上证明自己能力和技能的机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56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56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5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现将《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预防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的发生,保障通信网络运行稳定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电信监管部门)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工作和由于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电信网络运行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等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是指为通信局(站)内各种通信设备负荷、保证建筑负荷、一般建筑负荷等提供用电的柴油发电机组、高低压配电设备、直流配电设备、蓄电池组、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等设备组成的供电系统。

第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各级机构是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本办法和通信局(站)供电系统总技术要求及其他技术规范,加强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维护监督制度,完善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条件,确保通信网络运行稳定可靠。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
(四)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五)建设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规〔2008〕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我部制定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08.06.13•【文号】•【施行日期】2008.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我部制定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工信部规【2008】110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工信部规【2008】110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的事故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报告人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时作出书面记录。
版权所有
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2 .2 .3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
4 .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 织救护、抢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立 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 5 .对重伤及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 物体、痕迹、状态。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未 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现场。

2 .1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并根据不同的专业向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
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配备消防设施。员工不得在宿舍擅自安装电源线和使用违规电器。

2 .4 .3
临时宿舍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0.9m ,每间宿舍居
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宿舍内应设置单人铺,床铺宜高出地面0.3m ,面积不小
于1.9 XO.9m ,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 ,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 层。
版权所有

2.5 .3 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超速。车辆行驶时,乘坐
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他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 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2 .5 .4
工程项目施工时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汀《 租车协议》 ,明

工信部发布-信息通信项目工程定额

工信部发布-信息通信项目工程定额

增值税相关定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 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销项税额: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税额,此谓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 税税额。
➢应纳税额: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数额。
第 35 页
增值税模式下费用组成
第 36 页
五、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 37 页
通信电源设备册
专业册
主要修编内容
新增定额子 修改定额子 子目
目数量
目数量 总数
1.新增室外一体化开关电源、机房 降噪、机房空调安装和动环监控等 通信电源设 定额子目; 备册 2.修改电源设备、供电系统、电池 组安装等定额子目; 3.重新核算定额子目的消耗量。
129条
372 235条

第 39 页
无线通信设备册
专业册
主要修编内容
新增定额子 修改定额子 子目
目数量
目数量 总数
1.新增移动通信铁塔安装工程、新型
天线、新型基站设备的安装调测等定
无线通信 设备册
额子目; 2.修改安装基站附属设备、安装设备 板件、安装射频拉远单元、敷设馈线、
250条
基站系统调测等定额子目;
第6页
预算定额
通 信 定 额
费用定额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通信线路工程 通信管道工程
第7页
定额权威性
《通信建设工程定额》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 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 451号)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要求及核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2017〕32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要求及核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2017〕32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要求及核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要求及核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2017〕3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为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对无线电频率使用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我部制定《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要求及核查管理暂行规定》。

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12月15日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要求及核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利用,明确各类无线电业务的频率使用率要求及核查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时,应当按照本规定提出频率使用率要求,并开展频率使用率核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无线电频率使用率采用频段占用度、年时间占用度、区域覆盖率以及用户承载率(用户规模)等指标进行评价。

频段占用度是指实际使用频率范围与行政许可批准的使用频率范围之比。

年时间占用度是指一年中实际使用频率的天数(或小时)与全年天数(或小时)之比。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采用日、月时间占用度,或结合用户和无线电业务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区域覆盖率是指取得许可的频率开展无线电业务的实际使用地域(以平方千米为单位)与行政许可批准的频率使用地域的面积之比。

用户承载率是指取得许可的频率开展无线电业务实际承载的用户数量与经专家评估论证应能承载的用户数量之比。

国家工信部NTC职业技能水平证书

国家工信部NTC职业技能水平证书
15
移动通信机务员
16
数据通信机务员
17
数据信息服务机务员
18
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
19
计算机控制技术(机电一体、自动控制、数控技术)
20
软件开发(软件开发、java软件开发、php Web开发、数据库开发、软件构架)
21
软件测试
22
嵌入式软件工程师
23
Linux工程师
24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net软件开发java软件开发phpweb开发数据库开发软件构架21软件测试22嵌入式软件工程师23linux工程师24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25管理类it项目管理师26erp管理师27电子商务师28电子政务师29物流信息化管理师30首席信息管理师cio31物联网报名提交材料
国家工信部NTC职业技能水平证书
25



IT项目管理师
-
26
ERP管理师
-
27
电子商务师
-
28
电子政务师
-
29
物流信息化管理师
-
30
首席信息管理师(CIO)
-
31
物联网
-
报名提交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考证费用。
资格认证:
考核通过后,颁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职业技能水平证书”,可作为企事业单位选拔和聘用专用专业人才的任职依据。
序号
专业类别
课程
职业技能水平证书
初级
中级
高级
1



信息化办公
2
计算机组装与维修
3
模具设计
4
计算机辅助设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工信部通[2014]4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工信部通[2014]4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行政审批事项的
通知
正文: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通〔201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我部已取消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事项。

为做好通信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我部决定自2014年一季度起,将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工作交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承担。

相关工作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进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月27日
——结束——。

最新《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精选

最新《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精选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信部通信〔 〕 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信部通信〔 〕 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国家工信部专项技能认证证书

国家工信部专项技能认证证书

国家工信部专项技能认证证书
国家工信部专项技能认证证书是由中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一种证书,主要用于证明个人在特定技能领域具有专业技能和专项知识。

该证书通常通过考试方式取得,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只有通过相关考试并达到一定标准的人才才能获得该证书,证书的颁发是对个人专业技能水平的认可和肯定。

国家工信部专项技能认证证书在招聘、职业发展、职称评定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持有该证书的人才在就业市场上通常能够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并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该证书的具体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通信、信息技术、机械制造、汽车、航空航天、化工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持有该证书的人员通常在相关行业从业,并能够在工程项目、产品研发、技术服务、维护与操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工信部专项技能认证证书是一种职业技能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所不同。

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在进入职场时,仍然需要根据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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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
认证教学大纲
《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
认证教学大纲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
通信工程勘察与设计技能是通信勘察设计工程师、通信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工程督导、资料员、网络维护工程师等岗位必备的一项基本技能,通过《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培训认证考试,培养学员具备通信工程勘察、设计的基本技能,为学员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是学员求职和升职加薪的重要手段。

一、发证和培训机构
《通信勘察设计专项技能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授权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培训和考试。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CAD设计软件研发与推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广州市重点软件企业、国际CAD联盟ITC在中国大陆的首位核心成员,目前在全球已拥有18万多用户。

二、培训参考教材
1.《中望CAD2010标准教程》,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管理与实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
监中心编著,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2011年3月
3.《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五册:(第一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通信线路工程;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信息化部发布,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2009年3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YD/T-5015-2007 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年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分五个模块进行:
●模块一中望CAD软件基本操作
●模块二电信工程制图规范及工程识图
●模块三通信工程勘察
●模块四通信工程制图
●模块五通信工程概预算编制
(二)每个模块具体的培训内容见下表: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内容包括中望CAD基础知识、通信工程勘察和设计规范、概预算基础知识;实际操作含通信工程勘察及制图、概预算编制两个模块。

(二)考核方式
1.理论考试和实作部分分值各为100分,单独计分;
2.理论考试和实作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能视为合格。

3.考试没有通过者,两年内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

(三)理论内容比例:
1.中望CAD软件理论知识,占30%
2.通信工程勘察和设计规范,占40%
3.概预算理论知识,占30%
(四)实作内容比例
1.勘察及制图模块,占50%
2. 概预算编制模块,占50%。

五、证书样本
封面
正面
背面
六、证书查询
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可进行证书查询,在主页下-证书查询-专项技术资格,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即可进行证书查询。

网址为:
/xinxichanyebu/a_query.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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