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管理办法
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14•【字号】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已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14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决定(2024年9月27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2024年9月12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设置第三章急救服务第四章社会公众参与急救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及其保障监督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指由承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机构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将急危重症患者送达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服务活动。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院前急救和院内抢救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
为了确保院前急救和院内抢救工作的有效衔接,建立了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关系院前急救是指事故、急病等突发情况下,急诊护理人员到达患者现场,在不影响患者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进行生命体征稳定、初步诊断、预处理等工作。
而院内抢救是指急诊医生对重症抢救的一种行动,需要对患者进行复杂的治疗,包括内科、外科、麻醉等多方面的技术应用。
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院前急救可以抢救患者的生命,帮助患者在院内抢救时获取更长的时间和更好的治疗效果。
同时,院前急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是院内抢救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二、建立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的原则1.人性化原则:尊重患者和家属的选择和权益,保护其隐私和人权。
2.规范化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标准化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环节具有规律性和可操作性。
3.科学化原则:利用现代医疗技术,提升急救、抢救的效率和安全性,保证医疗质量。
4.整合化原则:整合急救、抢救资源,建立相对完备的配套体系和保障机制,综合应对各种医疗需求和人性化服务。
5.协同化原则:医护人员要协同工作,相互配合,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患者伤亡。
三、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流程1.院前急救:发生急救事件,急救人员迅速出发,到达现场,实施初步处理,稳定患者病情。
同时,针对患者情况,采取合适的医疗手段,给予医疗护理。
2.院内抢救:急救人员将患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评估,指导急救队员提供必要的护理和处理。
同时,根据患者病情和急救手段不同,组织相应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资源。
3.医院管理:医院应及时分析各种急救和抢救情况,总结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医院管理方还可以加强与院前急救人员和急救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的提升。
急救医疗院前院内无缝衔接
案例一
某大型城市急救中心与多家医院建立联动机制,通 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院前院内实时信息共享,缩短救 治时间,提高患者生存率。
案例二
某乡村地区通过普及急救知识,培训乡村医生,加 强与县级以上医院的合作,实现了乡村急救医疗的 无缝衔接,降低了农村地区的急救死亡率。
效果评估与数据分析
数据统计
根据多地实践案例的数据统计,实施无缝衔接后,救治时间平均缩短了20%,患 者30天生存率提高了10%。
电子病历共享
通过电子病历系统,院前急救人员能够迅速获取患者的既往病史和 用药情况,为院内救治提供重要参考。
远程会诊
在复杂或疑难病例中,通讯技术可实现院前急救人员与院内专家的远 程会诊,共同制定救治方案。
标准化操作流程
统一救治流程
制定院前院内一体化救治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范 ,确保患者在不同救治阶段的顺利转接。
救治时间节点管理
设定明确的救治时间节点,如患者转运时间、初步诊断时间等,以 确保救治过程的高效和及时。
救治质量监控
建立院前院内救治质量监控机制,定期评估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和救 治效果,持续改进和优化流程。
人员培训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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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训
定期组织院前急救人员与院内医疗团队的联合培 训,提高双方在救治技术和协作能力方面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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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医疗院前院内无缝衔接
汇报人: 2023-11-22
目录
• 急救医疗体系概述 • 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无缝衔接策略 • 无缝衔接的实践案例与效果评估 • 未来展望与技术创新
01
急救医疗体系概述
Chapter
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定义与重要性
院前急救:是指在病患发生意外或突发疾病时,由专业医疗人员在到达医院前,在现场或转 运过程中进行的紧急医疗救护。院前急救能够有效稳定病患病情,防止病情恶化,为后续院 内救治赢得宝贵时间。
院前急救及院内急救
通过及时的院前急救,能够为患者 争取到最佳的救治时机,提高患者 的生存质量。
院前急救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院前急救起源于古代的战场救治,随 着医学和科技的进步,逐渐发展成为 现代的紧急医疗救助体系。
发展趋势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健 康需求的提高,院前急救将朝着更加 专业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
重症监护与后续治疗
重症监护
01
对于危重患者,应将其转入重症监护室进行密切监测和治疗。
后续治疗
02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制定后续治疗方案,如康复治疗
、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心理支持
03
对于因疾病或治疗产生心理问题的患者,应及时给予心理支持
和辅导。
05
院前与院内急救的衔接
信息传递与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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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共享与协调
建立急救资源共享平台
通过建立急救资源共享平台,实现院前与院内急救资源的共享和 协调使用。
统一调度指挥
建立统一的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对院前和院内急救资源进行统一调 度和指挥,提高急救效率。
加强跨部门协作
加强院前与院内急救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配 置和高效利用。
救治流程的优化与改进
减轻病痛
快速缓解患者症状,减轻 患者痛苦,提高生存质量 。
促进康复
为患者后续治疗和康复奠 定基础,提高治愈率。
院内急救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院内急救起源于古代,随 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 对急救认识的提高,逐渐 发展成熟。
发展趋势
向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信息化方向发展,提高救 治成功率。
技术创新
不断涌现的急救技术和设 备创新,为院内急救提供 了更多可能性。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为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之间“绿色通道”的有效衔接,根据卫生部有关文献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前急救:1、调度室在接到求救信息后迅速发出调度指令(1分钟内),院前急救组(120救护车的医、护、驾)人员接到指令后应快速出诊(小于5分钟),院前急救应规范施行一系列必要的尽力、合理救治解决措施。
2、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的搬运过程严密监护、积极急救和解决,急危重病人在转运至医院的途中应向伤病者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3、转运过程中应事先将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急诊科内值班医护人员应提前做好抢救相应准备工作;如因病情危重、涉及多专业学科的伤病情、伤病者涉及多人等情况需其他专业学科协助解决或须进行紧急手术的,转运途中应及时告知相应科室做好协助抢救及紧急手术准备;院前急救组时刻与急诊科及相应专业学科保持紧密联系与病人交接,积极协同抢救。
二、院前院内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无缝连接1、保证院前急救与院内专业学科间的信息互通:及时通报急救病人病情信息:调度室——院前急救组——急诊科及医院内各相关专业学科“三方通话”。
2、病人转送与安顿:危重病人病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规定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接诊护士、护工、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教护车返回院内,做到抢救室的他救设备已启动,需要会诊的相关医师到位,医统各相关多门做好了必要在备。
3、医疗机构阁信息畅通: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感者时,应提前与危诊科或通度联系并通过120院前急数组转运感者;会诊科与调变室随时保持信息畅通。
调度室在初步了解毫者伤痛情、相关专业来位情况拟定允许接纹后,立邮告知完前急数细选行老者转运工作:院前急教组在接受此类患省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装,如目前病售与特运患者途中的车内监护、急救、解决清能等情况,同到做好登记。
4、院内通通的通畅保证:涉及急诊科急救绿色通道。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秩序,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急救站(点)按照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对急危重症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坚持以拯救生命为原则,坚持救死扶伤,为人民健康服务。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保证急救工作高效、及时。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院前医疗急救财政投入和增长机制,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红十字、广播电视、通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
第二章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第六条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包括:(一)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机构;(二)急救站(点);(三)专业性或群众性救护组织。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布局、区域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分布情况、接诊能力等因素,编制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急救网络管理;(二)检查、督促急救站(点)的急救工作;(三)设立“120”急救电话,二十四小时接受呼救处理和储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四)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专业培训和社会培训,医疗急救知识的科普宣传,急救医学的科研、学术交流和新技术推广;(五)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保证其正常运作。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一、引言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有效衔接是提高急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的关键。
为了规范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衔接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有效衔接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衔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级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衔接工作。
2. 信息共享、无缝衔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信息共享,确保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信息的实时更新,为院内抢救提供准确、及时的病情资料。
3. 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简化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交接程序,明确各自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急救工作效率。
4.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加强对院前急救人员与院内抢救人员的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协同作战能力。
5. 质量监控、持续改进: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衔接工作的质量监控机制,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急救质量。
三、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的有效衔接流程1. 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评估和急救处理,并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初步救治方案。
2. 院前急救人员应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患者的病情信息及时反馈给院内抢救部门,并请求院内抢救人员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 院内抢救部门接到院前急救人员的通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人员、药品、设备等资源,做好接收患者的准备。
4. 院前急救人员将患者转运至院内抢救部门时,应与院内抢救人员进行详细的病情交接,确保院内抢救人员了解患者病情和救治方案。
5. 院内抢救人员应按照院前急救人员提供的病情信息和救治方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救治方案。
6. 院内抢救结束后,应将患者的救治情况和结果反馈给院前急救人员,以便院前急救人员进行后续跟进和跟踪。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Ⅰ 目的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流程、挽救患者生命。
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医师、护士。
Ⅰ 制度一、急诊绿色通道的定义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为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流程、挽救患者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患者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急诊绿色通道工作程序(一)院前急救急诊科调度室工作人员接到院前急救电话后,急诊科接电话后立即(2分钟内)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医务人员初步判断病情,给予现场急救。
转运开始后(2分钟内)接诊医师应先与急诊科调度室电话联系,做好绿色通道启动准备工作。
(二)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病房的衔接院前急救患者或患者自行入急诊科,急诊科应坚持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询问病史、查体,初步判断患者病情,转入相应专科治疗。
凡遇涉及多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专科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首诊医师有权裁决,任何临床科室不得推诿或拒收。
收住困难时报医疗总值班或医务科协调解决。
三、急诊绿色通道协调机制及要求(一)各相关临床科室1.接到会诊通知后,会诊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2.会诊医师提出本专业内检查、诊断、治疗建议,做好专科处置,提出急诊手术或择期手术建议并实施。
3.患者收住本科室时,如有其他专业疾病,接诊医师负责请相关专科会诊、处置或转科治疗。
4.如遇重大抢救或需急诊手术等情况,值班医师及时向医疗总值班汇报,由当天医疗总值班负责总协调。
(二)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1.患者到达放射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医学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输血科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转运是指在急诊情况下,将患者从现场转运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的过程。
由于时间和条件限制,院前急救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
为了提高院前急救转运效率和质量,同时确保院内的衔接工作无缝衔接,制定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一、院前急救转运过程管理1.人员配备:院前急救转运工作由医护人员、司机和调度员组成。
医护人员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有相关急救经验;司机要求熟悉交通路线,掌握急救车辆的操作技能;调度员要求了解医院科室情况,能够根据急诊情况合理调度,保证及时运送患者。
2.急救车辆管理:急救车应配备急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呼吸机、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以应对不同急诊情况。
同时,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3.通信设备:急救车与医院之间要配备通信设备,以便随时与医院沟通,了解接诊情况并及时调整转运的方案。
4.急救转运过程:在急救现场,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紧急处理,并在确定急救方案后将患者转运到急诊室。
转运过程中,要注意对患者的监护,保持通畅的呼吸道和稳定的生命体征。
5.转运报告:急救车到达医院后,医护人员需要及时向接诊医生报告患者的状况和所进行的急救处理,以便医院的院内工作能更好地与之衔接。
二、院内衔接工作管理1.科室准备:医院各科室要根据转运报告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安排好接诊医生、护士,准备好相关的设备和药品,以便及时进行进一步的诊疗。
2.急诊预检登记:急诊科要设立专门的登记窗口,及时对转运患者进行登记,获取患者的基本信息,并记录相关病史和转运前急救处理情况。
3.快速诊断:医院应保证转运患者能够快速进行初步诊断,例如进行体格检查、常规化验、影像学检查等,以便尽快制定治疗方案。
4.医护配备:医院要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及时安排医生和护士对患者进行诊治,确保急诊科的医护人员配备足够。
5.信息通报:医院要保持与急救现场的及时沟通,了解患者的状况和转运过程中进行的急救处理,以便进一步的诊疗能够顺利进行。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规范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是指在医疗机构外,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患者进行的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医疗监护等医疗活动。
为了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急救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规范。
一、组织管理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领导,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急救站(点)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完备、运行规范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2.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正常运行。
3. 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急救员等,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服务流程1.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流程,明确急救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接警、出动、现场救治、转运、交接等,并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衔接。
2.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健全急救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健全急救药品和物资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物资的充足和有效。
三、质量控制与评价1.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制度,定期对急救服务进行质量控制与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果评价制度,对急救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价,不断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 急救中心(站)应当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信息管理1.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服务系统,实现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的统一管理和服务。
2.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3. 急救中心(站)应当对院前医疗急救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改进和决策提供依据。
五、法律法规与伦理1. 急救中心(站)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相关规定。
急诊就诊转运管理流程
急诊科就诊流程操作者准备:着装规范、洗手、戴口罩 评估:病情、病人的依从性、心理状况解释、问二便核对医嘱:医生开转科医嘱、通知家属抢救箱、简易呼吸囊、氧气袋、玻璃接头、 脸CT 片医生停长期医嘱护士核对医嘱并录入一次性用品书写转科护理记录,并有组长或护长签名检查体温单,长期、临时医嘱单及其它医疗文 件CVP 监测管道并封管运送途中应密切观察: 1、生命体征变化 2、意识状态 、气道分泌物4、管道是否通畅 交病人病情,用药、用物、医疗文件 病人的皮肤情况运送完病人后,所有ICU 用物带回科室并归消毒清洁床单位 铺好备用床,准备迎接新病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的工作流程危急重症病人生命往往系于分秒之间,必须确保其抢救“绿色通道”院前与院内连续畅通,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努力提高救治成功率,为此,特规定工作程序如下:一、院前急救转运和急救出诊的人员、设备、车辆必须随时处于应急状态,接到传呼后,120急救队医务人员及救护车必须在五分钟内出动.二、120急救队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实施急救后,根据病情确认须启动绿色通道(卡),填写基本信息,通过电话或车载移动院前急救网络系统通知急诊科,汇报病情。
三、急诊科准备抢救器械及药品,安排好抢救人员。
四、病人到院后院前急救人员向院内急救人员交接病人、病情、已进行的抢救治疗措施(包括输液药品)以及绿色通道卡.五、急诊科按绿色通道流程继续处理病人。
急诊与病房流程规范急诊科首诊医师在接诊患者后,经初步诊断,认为可在观察室接受治疗的,不应收入病房应但观察时间一般不能超过3天;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收入相应专业病房,如患者病情复杂,接诊医师一时难以界定收治,须立刻请示急诊科主任(白班)或院总值班(中午及夜间)指定收治病房。
对于危重患者,应待病情许可后再转入病房治疗。
对于患有高危疾病或有急诊手术指征的病人,应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应尽快联系手术室以及手术医生,并做好相关的检查,做好备皮,办好入院手续,直接送入相应病房或手术室进行治疗或手术,以尽最大可能抢救患者生命。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相应机构和人员在医疗机构外,对急、危、重伤病员现场实施紧急必要救护和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的过程。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院前医疗急救遵循统一受理、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及时救治、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置急救网络医院,承担相应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情况等指定急救中心(站)承担相应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任务;根据需要,将符合条件的医院纳入急救网络,承担相应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第六条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范围开展工作,由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指挥。
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和调度机构之间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建设,保证其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急诊急救能力和专科建设,提高其综合急救、转运和危重症救治能力。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区域人口每X万人口配置X辆救护车,并根据区域地理特点、人口分布和交通状况等因素,适当增加或者减少配置数量,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急救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保障体系。
急诊就诊转运管理流程
急诊科就诊流程操作者准备:着装规范、洗手、戴口罩 评估:病情、病人的依从性、心理状况解释、问二便核对医嘱:医生开转科医嘱、通知家属抢救箱、简易呼吸囊、氧气袋、玻璃接头、 脸CT 片医生停长期医嘱护士核对医嘱并录入一次性用品书写转科护理记录,并有组长或护长签名检查体温单,长期、临时医嘱单及其它医疗文 件CVP 监测管道并封管运送途中应密切观察: 1、生命体征变化 2、意识状态 、气道分泌物4、管道是否通畅 交病人病情,用药、用物、医疗文件 病人的皮肤情况运送完病人后,所有ICU 用物带回科室并归消毒清洁床单位 铺好备用床,准备迎接新病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的工作流程危急重症病人生命往往系于分秒之间,必须确保其抢救“绿色通道”院前与院内连续畅通,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努力提高救治成功率,为此,特规定工作程序如下:一、院前急救转运和急救出诊的人员、设备、车辆必须随时处于应急状态,接到传呼后,120急救队医务人员及救护车必须在五分钟内出动。
二、120急救队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实施急救后,根据病情确认须启动绿色通道(卡),填写基本信息,通过电话或车载移动院前急救网络系统通知急诊科,汇报病情。
三、急诊科准备抢救器械及药品,安排好抢救人员。
四、病人到院后院前急救人员向院内急救人员交接病人、病情、已进行的抢救治疗措施(包括输液药品)以及绿色通道卡。
五、急诊科按绿色通道流程继续处理病人。
急诊与病房流程规范急诊科首诊医师在接诊患者后,经初步诊断,认为可在观察室接受治疗的,不应收入病房应但观察时间一般不能超过3天;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收入相应专业病房,如患者病情复杂,接诊医师一时难以界定收治,须立刻请示急诊科主任(白班)或院总值班(中午及夜间)指定收治病房。
对于危重患者,应待病情许可后再转入病房治疗。
对于患有高危疾病或有急诊手术指征的病人,应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应尽快联系手术室以及手术医生,并做好相关的检查,做好备皮,办好入院手续,直接送入相应病房或手术室进行治疗或手术,以尽最大可能抢救患者生命。
急救转运工作制度范本
急救转运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急救转运工作,提高急救转运效率,确保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急救转运工作应遵循迅速、安全、准确、温馨的原则,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全面提高急救转运服务质量。
第三条急救转运工作范围包括医院内部转运和院外转运,涵盖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临床科室。
第四条所有从事急救转运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急救转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成立急救转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急救转运工作政策、规划和发展战略,解决急救转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急救转运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急救转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急救转运管理办公室设在急诊科。
第七条各临床科室应设立急救转运小组,负责本科室的急救转运工作。
急救转运小组成员应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急救转运流程第八条院外转运1. 接收急救电话后,急诊科立即指派救护车前往现场。
2. 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现场评估,制定初步救治方案。
3. 医护人员与家属或现场负责人沟通,了解患者病史和过敏史等。
4. 患者被抬上救护车后,医护人员继续进行途中救治,确保患者生命体征稳定。
5. 救护车返回医院后,医护人员将患者送至急诊科或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救治。
第九条医院内部转运1.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需要转运。
2. 医生填写《急救转运申请单》,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史、过敏史等信息。
3. 护士根据申请单准备急救物品和设备,并与医生沟通确认。
4. 医护人员共同将患者抬上急救车,确保患者安全。
5. 急救车到达目的地后,医护人员将患者抬入病房或手术室,继续进行救治。
四、急救转运要求第十条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范
1.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指医院在为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流程、拯救患者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2.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救治范围各种急危重症需即将抢救患者; “三无”人员(患者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患者指在短期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期 (<6 小时)内危及患者生命。
分类如下。
(1)创伤急救绿色通道: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重度休克、急性颅脑损伤等。
(2)心脑血管绿色通道: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各种昏迷等。
(3)妇产科绿色通道:意外紧急产程、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4)其他危及患者生命的绿色通道: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等。
3.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工作程序(1)院前急救:急诊科工作人员接到院前急救电话后,问询患者数量及病情,如为成批患者,立刻报告急诊科主任协调全科力量做好抢救准备,力量不足时汇报医务处或者医院总值班,启动成批患者抢救预案。
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现场急救,具备转运条件后转医院院内处理。
转运前应先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做好“绿色通道”启动准备工作。
(2)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
①急诊科与“120”患者转接流程:急诊科接市 120 急救中心电话后做好接诊准备→双方交接(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受伤经过、诊断、处置情况、目前病情)并签字→交接完毕;②如为患者自行入急诊科,接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需启动“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时,上报所在专业二线班及急诊科主任,如为工伤需同时上报医务处(非正常工作时间报总值班) ;③接诊科室遇成批患者时,应即将汇报医务处(或者医院总值班)、主管院长,动员全院力量抢救,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指挥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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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内容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将患者送至院内急诊指定区域,与值班医生、 护士交接病情与治疗情况,双方签署院前院内患者交接单,并 将其列入病历管理
“三无”的急危重患者的交接
对于“三无”的急危重患者,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医疗机构应 当先行救治,不得因费用等问题拒绝救治。院前医疗急救机构 和医疗机构实施救治后,可以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疾病 应急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 金等申请经费补助。
院前院内衔接管理考核
依托×××市院前医疗急救质控数据,将院前院内 衔接管理纳入医疗机构绩效管理,依据院前院内 交接危重症急救患者过程院前救护车滞留时间超 过10分钟的次数、因各种原因不能接诊危重症急 救患者的次数进行累计扣分,定期通报
未按规定处理交接的行政处理
医疗机构不按照规定与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交接急危重患者信息或者拒不接收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转 运的急危重患者的,由市或者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院内急诊科室至少保证急救周转备用平车1个,不得用于非危 重症急救患者
(四)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禁止推诿患者及未经联系的危重症急 救转诊行为
—PART02—
交接规范
交接一般要求
• 医疗机构接到院前救护车转运的患者后,应尽快转移到备用平车,不 占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急救设施设备
• 危重症急救患者滞留在院前救护车担架上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
概念
院前与院内急救衔接是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 在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过程中,按照调度 机构的调度,与院内医疗急救部门进行信息 交换和患者交接的过程
服务对象
本办法所指服务对象为一般急、危、重患者,及突发公共事件、传染性疾病、高危孕产妇、新生 儿、“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无经济来源)等特殊患者
目录
CONTENTS
一
机构及职责
二
交接规范
三
监督管理
—PART01—
机构及职责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 内 衔 接 工 作 的 监 督 管 理 ; 负 责 建 立 与 管 理 ××× 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平台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 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严格落实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及家属意愿的转运 原则,将患者及时转运至具有相应急诊抢救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对患者及 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其树立科学合理的就诊观念
(二)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对患者病情进行充分评估并初步 分级,第一时间向医疗机构传递急危重患者信息、病情等数据,其中胸痛、 卒中、创伤、孕产妇、新生儿等五类患者依托相关流程,通过院前急救调 度信息平台,或通过急诊专用绿色通道APP、即时沟通工具等方式与院内沟 通,并及时提供患者信息
(三)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将患者转送至院内医疗急救部门,双方进行规范 交接并签署院前院内患者交接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医疗机构职责:
(一)着力提升急危重患者的接诊能力,改善服务质量,通过急诊 预检分诊分级,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 有效救治
(二)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原则及流程,对急危重症患者按照“先及 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 抢救工作
—PART03—
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 院内衔接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质量评估, 指导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 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 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一般急危重患者交接
院前 医疗
调度 机构
院内 医疗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根据急危重 患者现场情况将患者信息上报 至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平台
调度机构根据患者信息和院内 急救能力,确定转送医疗机构 并与院内沟通
院内医疗急救部门及时接收患 者诊疗信息,做好接诊准备, 根据患者情况必要时与院前医 疗急救人员沟通
特殊患者交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院前院内急救衔 接工作通报制度,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 院前院内急救衔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 予相应罚款、行政处分,并通报;构成犯 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调度机构职责
(一)根据患者病情和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能力,确定患 者转送医院,告知院内医疗急救部门做好接诊准备
(二)启动院前与院内信息沟通渠道
(三)定期分析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情况为院前医疗急救监 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四)建立院前、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推动医疗急救、 急诊信息数据开放融合、共建共享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职责
院前 医疗
调度 机构
院内 医疗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 确认为突发公共事件、传染性疾 病、高危孕产妇、新生儿、“三 无”等特殊患者的,院前医疗急 救人员搜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调 度机构,并将患者信息上传至院 前医疗急救信息平台
调度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转 诊医疗机构
向院内医疗急救部门告知特殊 患者的具体情况,院内做好接 诊准备
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 工作管理办法
前言
为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 内急救衔接工作,保证急危重患者 医疗急救服务的顺利开展,依据 《×××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适用医疗机构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院 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衔接工作 过程中涉及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