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范院前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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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1. 前言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被送到医院之前的急救工作,即在现场提供紧急救治措施,以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是医院制定的具体操作程序,旨在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流程,提高救治效率,确保患者能够尽快获得有效的治疗。

本文将介绍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方案的一般内容和要求。

2. 院前急救工作流程2.1 呼救与指挥中心通告一旦接到院前急救的呼叫,呼救者将尽快联系急救指挥中心,向其提供详细情况和所在位置。

急救指挥中心应严格按照预定流程响应呼救,并根据患者病情紧急程度进行分类。

2.2 紧急出诊急救指挥中心根据患者情况分配具备急救能力的专业医务人员进行院前急救出诊。

医务人员应尽快赶到现场,同时与急救指挥中心保持紧密联系,以了解最新情况并获得指导。

2.3 现场评估与初步治疗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进行现场评估,确定患者病情和应急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通过查看患者症状、询问相关情况、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参数,进行初步判断和诊断。

基于评估结果,医务人员将尽快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止血、心肺复苏、骨折固定等。

同时,医务人员应注意收集患者相关信息,如过敏史、病史、药物使用等,以便后续救治。

2.4 医院运送与转诊在完成初步急救后,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需要立即转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如果需要转送,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稳定地运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科,并尽快通知接诊医生,提供详细信息。

2.5 医院接诊与后续救治患者到达医院急诊科后,接诊医生应及时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救治方案。

医院应派遣专业医务人员为患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抢救。

同时,医院应及时向急救指挥中心反馈患者到达信息,以便做好统计和分析工作。

3. 院前急救工作要求3.1 专业认证与培训医务人员参与院前急救工作前,应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并接受必要的急救培训。

医院应定期组织急救培训课程,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技能和应变能力。

3.2 便捷通信设备医务人员在院前急救过程中需要与急救指挥中心和医院保持密切联系。

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

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

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指在患者出现急危重症状或遭受意外伤害后,为其提供紧急医疗救治的服务。

为了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提高抢救效率和救治质量,以下是一个实施方案的建议: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设施建设1. 增加急救车辆数量:根据服务范围和需求,适当增加急救车辆的数量,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和救治患者。

2. 完善急救车辆设备: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在急救过程中能够提供准确的诊断和及时的救治。

3. 建立院前急救站:在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区域,建立院前急救站,为周边居民提供急救服务。

二、加强急救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1. 加强急救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急救人员的技能水平,使其能够熟练应对各种急危重症状和意外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 增加急救人员数量:合理配置急救人员,确保在急救站和急救车辆上都有足够的人员,能够及时响应和救治患者。

3. 建立急救人员队伍:成立院前医疗急救队,组织急救人员进行定期训练和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治能力。

三、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建设1. 建立院前急救服务中心:在地方政府指导下建立院前急救服务中心,通过中心统一协调急救资源和指挥急救行动,提高急救效率。

2. 建立院前急救服务网络:将急救车辆、院前急救站和急救人员纳入院前急救服务网络,实现资源的整合和统一调度。

3.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动:建立院前急救服务与医疗机构的良好衔接和合作机制,实现院前急救和医院急诊的无缝对接。

四、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宣传和教育1. 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知识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宣传院前医疗急救知识,提高公众对急救的认知和应急能力。

2. 开展院前急救培训课程:面向社区居民和单位职工等人群,开展院前急救培训课程,提高大众的急救能力。

3. 提供院前急救服务热线:设立院前急救服务热线,方便公众咨询急救问题和求助。

综上所述,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要加强急救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服务网络,同时进行宣传和教育工作。

院前急救工作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工作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工作管理规定
为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高效和安全,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急救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1. 设立院前急救队伍,成立专业团队负责急救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 必须对急救队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3. 对急救队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培训。

二、急救装备和设施的管理
1. 配备必要的急救装备和器材,包括急救箱、呼吸器、自动体外除颤器等。

2. 对急救装备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 设立急救站点,分布合理,方便急救人员实施急救工作。

三、急救流程和规范
1. 制定详细的院前急救流程,包括急救人员出诊、急救装备使用、急救措施等。

2. 针对不同的急救情况,制定相应的急救规范和操作指南。

3. 建立急救病历记录制度,及时记录急救过程和相关信息。

四、急救培训和宣传
1. 定期开展急救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急救队员的专业水平和
应急能力。

2. 加强急救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急救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五、协调与合作
1. 与相关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确保院前
急救工作的协调进行。

2. 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急救工作的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六、安全保障和风险控制
1.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急救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2. 对急救工作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
处理能力。

以上为院前急救工作的管理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即刻执行。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是指在病人到达医院之前,由非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的紧急救援措施。

院前急救的实施对于病人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因此需要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进行。

下面将介绍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

首先,当发现有人需要院前急救时,第一时间需要拨打急救电话,如120。


拨打电话的同时,要尽量保持冷静,清晰地告知病人的症状、病情和具体位置,以便急救人员能够快速到达现场。

其次,进行院前急救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急救措施。

比如,如果
病人出现呼吸困难,需要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如果出现大出血,需要进行止血处理;如果出现意识丧失,需要保持呼吸道通畅,保持体温等。

在进行急救时,要注意保护好病人,避免二次伤害。

另外,院前急救的实施还需要注意现场的安全。

在进行急救时,要确保自己和
病人的安全,避免受到外界的干扰和伤害。

比如,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患,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急救,避免二次伤害。

最后,进行院前急救时,需要与急救人员配合。

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及
时将病人的情况告知给急救人员,配合他们进行后续的急救处理。

同时,要根据急救人员的指示,积极配合他们进行急救工作,确保病人能够及时得到专业的治疗。

总的来说,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需要在发现急救情况后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急救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并与急救人员进行有效的配合。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

希望大家都能够掌握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做好急救准备,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院前急救 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 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实施方案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抵达医院之前对其进行紧急救治的一系列措施。

正确的院前急救可以有效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康复率,因此,建立科学的院前急救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院前急救人员的要求非常高。

院前急救人员需要接受系统的急救培训和考核,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急救经验。

他们需要具备判断病情的能力,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处理决策,并且在紧急情况下能保持冷静、果断。

此外,院前急救人员还需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院内部的急救团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配合。

其次,院前急救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各类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

例如,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的使用方法对于心脏骤停患者的急救至关重要。

院前急救人员需要熟练掌握AED的使用技巧,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患者进行心肺复苏。

另外,急救车内的各类急救药品和器械也需要得到充分的准备和熟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使用。

再次,院前急救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各类急救流程和操作规范。

例如,对于不同类型的急救情况,院前急救人员需要按照标准的流程进行操作,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在急救过程中,需要及时、准确地向医院内部的急救团队传递患者的情况和处理措施,以便医院内部能够提前做好准备。

最后,院前急救实施方案需要注重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保障。

在进行院前急救时,院前急救人员需要时刻注意自身的安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和伤害。

同时,需要保障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避免因操作不当而给患者带来二次伤害。

总之,科学的院前急救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康复率至关重要。

通过对院前急救人员的要求、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急救流程和操作规范以及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保障等方面的严格要求,可以有效提高院前急救的效率和质量,为患者的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各个医疗机构能够重视院前急救工作,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实施方案,为患者的急救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

院前急救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实施方案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到达医疗机构之前,由急救人员对患者进行的紧急救治措施。

在紧急情况下,正确的院前急救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减轻病情,为后续的治疗争取宝贵的时间。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院前急救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对院前急救人员的要求非常高。

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急救知识和临床经验,能够迅速判断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

因此,急救人员需要接受系统的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的熟练和更新。

其次,院前急救实施方案需要包括对各类急症的处理流程和方法。

比如,心脏骤停时需要进行心肺复苏,出血性休克时需要进行止血包扎,窒息时需要进行人工呼吸等。

针对不同的急症情况,急救人员需要掌握相应的处理技巧和方法,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另外,院前急救实施方案还需要考虑到现场急救条件的限制。

比如,在交通事故现场或者野外急救时,急救人员可能面临着条件简陋、资源匮乏的情况。

因此,他们需要学会在有限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周围的资源和环境,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此外,对于院前急救实施方案来说,及时的通讯和联络也是非常重要的。

急救人员需要与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报告患者的情况和病情变化,以便医疗机构能够提前做好准备,为患者接收做好准备。

最后,院前急救实施方案的建立还需要考虑到法律和伦理的规范。

急救人员在执行院前急救任务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人身安全,不得擅自决定患者的治疗方案和转院安排。

总之,建立科学、规范的院前急救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能够不断完善院前急救实施方案,提高急救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更多急救患者带来希望和生机。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29•【字号】闽政办〔2015〕114 号•【施行日期】2015.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14 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9日福建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基础规范1.5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省级部门协调机制2.2卫计系统协调机制2.2.1 领导指挥机构2.2.2 专家组2.2.3 紧急医学救援机构3 信息管理3.1 信息收集3.2 信息报送3.3 信息发布3.4 信息保障4 应急响应4.1 I级响应4.2 Ⅱ级响应4.3 Ⅲ级响应4.4 Ⅳ级响应5 应急处置5.1 现场指挥和协调5.2 现场处置与救援5.2.1 先期处置5.2.2 现场抢救5.2.3 伤病员转送5.2.4 伤病员接收与后送5.3 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5.4 社会动员6 应急结束与后期处理6.1 响应终止6.2 后期处理6.3 总结与区域交流7 应急保障7.1 队伍保障7.2 资金保障7.3 物资保障7.4 机构保障7.5 血液保障7.6 交通保障7.7 其他保障8 监督管理8.1 预案演练8.2 宣教培训8.3 责任与奖惩9 附则9.1 名词术语9.2 预案制定与修订9.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紧急医学(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计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学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是指在医院之外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的紧急救治和转运工作。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就近、就急、尊重患者意愿的原则,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应由具备急救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应建立健全急救调度机制、急救质量控制体系和急救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急救服务水平。

二、急救调度机制第六条急救调度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急救资源的调配和急救任务的下达。

第七条急救调度中心应设立24小时急救热线,保证急救电话的畅通和及时响应。

第八条急救调度中心应建立健全急救预案,制定急救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急救调度中心应建立健全急救质量控制制度,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急救服务质量。

三、急救人员职责第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的服务意识。

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严格执行急救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急救措施的及时、准确、有效。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应认真填写急救记录,及时报告急救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积极参加急救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水平。

四、急救设备和药品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证急救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药品的充足供应。

第十五条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急救设备的完好率和药品的有效性。

五、急救质量控制体系第十六条急救质量控制体系应包括急救质量管理、急救质量监督和急救质量改进等方面。

第十七条急救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急救质量标准和急救工作流程,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急救质量监督应加强对急救工作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急救质量改进应根据急救质量监督和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

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的急救措施,它对于患者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正确的院前急救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的病情恶化,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并掌握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急救。

首先,当遇到急救情况时,我们需要保持镇定。

镇定的态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
地应对紧急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接下来,我们需要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报告患者的情况和所在位置。

在等待急救人员到达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开始进行院前急救措施。

针对不同的急救情况,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比如,对于心脏骤停的
患者,我们需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而对于外伤患者,我们需要进行止血、包扎等处理。

在进行急救措施时,我们需要注意保护好患者,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

在进行院前急救时,我们还需要留意患者的生命体征。

包括患者的呼吸、心率、意识等情况。

及时观察和记录这些生命体征,可以帮助急救人员更好地了解患者的情况,为后续的治疗提供参考。

除了对患者进行急救处理外,我们还需要做好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

比如,在
交通事故现场,我们需要设置警示标志,保护好现场,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

在进行院前急救时,我们需要做好自我保护,避免自身受伤。

总的来说,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包括保持镇定、拨打急救电话、进行急救措施、观察生命体征和做好现场安全保障等几个方面。

只有我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正确地进行急救,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掌握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院前急救建设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建设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建设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在医疗服务中,院前急救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乎着人们生命安全和健康。

因此,加强院前急救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急救效率,救治患者,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体系。

这包括建立院前急救指挥中心,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

建立院前急救指挥中心,可以实现急救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管理,提高急救的快速响应能力。

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可以保障急救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提高急救成功率。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院前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院前急救人员是急救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死。

因此,加强院前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举办急救培训班、开展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院前急救人员的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院前急救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院前急救设备是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保障,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救治效果。

因此,加强院前急救设备的更新和维护非常重要。

可以通过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设备,确保院前急救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院前急救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院前急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急救意识和技能,增强公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院前急救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效果。

综上所述,加强院前急救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急救效率,救治患者,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强院前急救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加强院前急救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提高院前急救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院前急救建设,切实加强院前急救工作,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院前急救建设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建设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

院前急救作为救治急危重症患者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抢救效率、降低病死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设和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制定实施方案,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1. 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网络,实现全覆盖;2. 提高院前急救的急救及时性和有效性;3. 增强社会公众的急救意识和技能;4. 降低急救事故的发生率。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院前急救站点。

在城市和乡村地区,建立院前急救站点,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和必备的急救设备,实现全覆盖。

同时,加强站点之间的协作和联动,确保院前急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完善院前急救设施。

在重点场所和区域,完善院前急救设施,包括设置急救箱、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等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以保证设施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3. 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

加大对院前急救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院前急救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急救意识和技能。

4. 宣传教育急救知识。

开展院前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人们面对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时的应急能力。

5. 强化院前急救管理。

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加强对院前急救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院前急救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更新;2. 完善院前急救医疗保险制度,降低患者的急救费用负担;3. 加强院前急救队伍的培训和待遇保障,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五、结语。

院前急救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社会公众的急救意识和技能,提高院前急救的急救及时性和有效性,降低急救事故的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体系,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03•【字号】闽政办〔2023〕33号•【施行日期】2023.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3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3日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强化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床位数分别达到8.1人、6.1张,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防病治病、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到2035年,全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高质量供给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能力现代化、体系整合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人才强卫”工程1.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

深化医教协同,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

推进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等医药类“双一流”主干学科建设,推动厦门大学等建设一流医学院,依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强临床教学基地。

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重要窗口"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平战结合、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大力推进全省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机制健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合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省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长足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逐渐浓厚。

具体指标:——各地级市和县(市)及有条件的区应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站)。

直属站点和网络医院共同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地市级至少设2个直属站点,县级至少设1个直属站点。

——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3.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乡村地区服务半径8-10公里或建制乡镇至少建1个急救站(点),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

设区市主城区根据实际需要建成3-5个配备洗消区的急救站(点),县级至少建成1个配备洗消区的急救站(点)。

——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

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

——全省统一使用”120"急救电话,"省里办”院前医疗急救一键呼叫开通率达100%。

3分钟出车率达到98%以上,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以上。

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

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院前急救是指在病患被送往医院之前,由急救人员进行的紧急救治措施。

院前急救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于病患的生存和康复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院前急救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需要明确指出急救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做出判断和采取措施。

他们应该清楚自己在急救过程中的职责范围,以免出现责任不清、行动不当的情况。

其次,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需要包括对各类急救设备的规范使用。

急救箱、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设备的使用方法应该得到明确说明,急救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这些设备的正确使用技巧,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急救。

另外,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还应包括对常见急救情况的处理流程。

比如心脏骤停、溺水、中暑等急症情况的处理方法都需要有清晰的操作流程,以便急救人员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措施。

此外,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还应包括对于急救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急救人员需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急救,因此需要有相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和装备。

比如在进行心肺复苏时需要佩戴口罩,避免呼吸道传染;在处理化学品中毒时需要佩戴防护服等。

最后,院前急救的实施方案还应包括对于急救后续处置的规范。

急救人员需要在急救结束后将病患转交给医院医护人员,并向医院提供详细的急救过程记录,以便医院医护人员能够更好地进行后续治疗。

总之,建立科学、规范的院前急救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急救效率、提升急救成功率至关重要。

只有在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技术要求下,急救人员才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冷静、迅速做出正确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病患的伤亡和并发症发生。

因此,各地急救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实施方案,并不断进行演练和完善,以提高院前急救的整体水平和效率。

厦门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细则

厦门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细则

厦门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管理、实施。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第四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急救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共同实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七条急救中心(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设区的市设立一个急救中心。

因地域或者交通原因,设区的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县级市),可以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

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急救中心(站)并提供业务指导。

第九条急救中心(站)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情况等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急救网络医院名单向社会公告。

福建省规范院前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规范院前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福建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为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

二、实施时间2014-2015年。

三、主要内容(一)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活动内容1. 加强建设,严格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

(1)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2)急救中心(站)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3)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急救中心(站)和配置救护车,省及设区市设立急救中心,设区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市)依托县级医院或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救护车的配置达到《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

(4)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

医疗机构内不得擅自使用急救中心名称。

2. 多措并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发展。

(1)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专业人员在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待遇等方面有倾斜政策,保证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稳定。

(2)积极协调物价部门,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相适应,并建立相应调整机制。

(3)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

(5)建立规范的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的有效衔接流程,病人送达医院后,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接受病人。

(6)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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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
为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

二、实施时间
2014-2015年。

三、主要内容
(一)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活动内容
1. 加强建设,严格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

(1)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2)急救中心(站)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3)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急救中心(站)和配置救护车,省及设区市设立急救中心,设区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市)依托县级医院或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救护车的配置达到《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


(4)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

医疗机构内不得擅自使用急救中心名称。

2. 多措并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发展。

(1)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专业人员在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待遇等方面有倾斜政策,保证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稳定。

(2)积极协调物价部门,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相适应,并建立相应调整机制。

(3)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

(5)建立规范的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的有效衔接流程,病人送达医院后,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接受病人。

(6)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3. 加强监督,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

(1)除“120”以外不得开设其他承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电话号码。

(2)制定全省的救护车辆统一标识,并向社会公示和宣传。

(3)主动定期会同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黑救护车”进行清理整顿。

(4)对院前医疗急救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加强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未履行职责的,责令其纠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

(二)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活动内容.
1. 加强指挥调度工作。

(1)急救中心(站)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和指挥中心,通讯系统功能符合要求。

(2)配备专人24小时受理“120”呼叫,呼叫受理人员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急救中心培训合格。

(3)接到“120”呼叫后,根据需要迅速派出救护车和专业人员。

不得因指挥调度原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得调派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及车辆承担出诊任务,不得泄露呼救信息。

(4)急救网络医院按照急救中心(站)指挥和调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5)开展指挥调度质量控制,对调度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将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情况定期在内部公示。

2. 加强救护车的管理和使用。

(1)救护车符合卫生行业标准,其外观、标识、灯具、警报器及设备配置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定期检修和消毒。

(2)救护车购置应向核准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凭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执行公安部门关于特种车辆号牌、年检及报废的规定,参加机动车辆强制保险。

无手续不全、带有故障隐患、超期服役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运行。

(3)医疗机构的车管部门定期组织安全驾驶和业务技术培训。

(4)救护车由当地急救中心(站)统一调派。

行政区划不清或交界地带,由首次接听急救电话的急救中心(站)负责调派车辆并做好转接工作。

(5)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使用警笛警灯。

(6)救护车必须用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含转运急重伤病员)。

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3. 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1)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并做好“120”呼叫受理、指挥调度、现场抢救、监护运送、途中救治和医院接收等记录及保管工作。

(2)有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

(3)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疗救护员,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医疗救护员从事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不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4)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着装标识统一,统一标注急救中心(站)名称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

(5)转运流程符合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

(6)建立接诊定期公示制度,按月公布各车组出诊次数、接诊人数,并纳入考核内容。

(7)加强本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处理等。

4. 加强收费管理。

(1)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

(2)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服务的情况。

5. 加强公众科普宣传。

向公众提供急救知识和技能的科普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步骤
月)7年2014(一)工作部署(.
省级卫生计生委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时间安排。

(二)组织实施(2014年8月-2015年10月)
1. 自查改进。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根据我委的工作安排,认真梳理问题,落实《办法》相关要求。

2. 检查指导。

各设区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内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9月前分别将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报我委医政处。

我委将分别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9月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分别于2014年11月和2015年10月将全省活动开展情况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

3. 迎接抽查。

督促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做好迎接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抽查督导。

(三)总结交流(2015年11-12月)
省卫生计生委对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是规范服务、加强管理、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提高院前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工作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要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着手,重点规范服务和收费,着力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呼叫反应和指挥调度问题,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三)加强督导,注重宣传。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工作督导,奖惩并举,认真督促整改,落实责任。

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并加强对工作本身的宣传,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以改促建,建立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院前医疗急救作为加强整体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规范管理、加强建设,促进院前医疗急救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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