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涉及范围 两重点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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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定性风险评估
根据专家经验和历史数据,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进行定性评估 ,确定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
综合风险评估
综合考虑定量和定性评估结果,对危险化学品的整体风险进行评 估,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05
安全管理措施与建议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 安全职责,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化学品
如氰化钠、氯化汞等。
易燃易爆化学品
如汽油、甲烷等。
有毒有害化学品
如苯酚、氯乙烯等。
03
“一重大”解读
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依据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 临界量等进行辨识,确定是否存在重 大危险源。
辨识内容
3
涵盖范围
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 输等环节,以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和单位 。
02
“两重点”解读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
包括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裂解 、聚合等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
储存设施
包括涉及上述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或成品储存设施 。
危险化学品“两重 点一重大”简介
汇报人:XX 2024-01-24
目 录
• 引言 • “两重点”解读 • “一重大”解读 • 危险化学品风险分析 • 安全管理措施与建议 • 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通过实施“两重点一重大”策略,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 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
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如光气、氯甲酸三氯甲酯 等。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如何分类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解读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 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对照,一部分剧毒 化学品、(可疑)致癌化学品、遇湿产生刺激气体 (爆炸)等危险化学品未包括在上述分类当中,如: 剧(有)毒化学品:氯、硫化氢、丙烯腈、氟化氢、 氯乙烯、氰化氢、三氯化磷、硫酸二甲酯、氰化钠、 丙烯醛、苯酚、甲苯二异氰酸酯、六氯环戊二烯、 磷化氢、氯甲基甲醚、烯丙胺、异氰酸甲酯、甲基 肼等;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如何分类



(可疑)致癌化学品:如苯、丙烯腈、环氧乙烷、 氯乙烯、硝基苯、苯乙烯、环氧丙烷、硫酸二甲 酯、乙酸乙烯酯、甲苯二异氰酸酯、环氧氯丙烷、 丙酮氰醇、氯甲基甲醚、三氧化硫、三氯甲烷、 乙醛等; (遇水产生)刺激性(爆炸)化学品:二氧化硫、 三氧化硫、三氯化磷、四氯化钛、三氟化硼; 其它:原油、硝酸胺(与易燃物、可燃物混合或 急剧加热会发生爆炸)。
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首 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7月1日又公 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 置原则》,确定了60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并从 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 置原则等五个方面,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提 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要求重点监管的危险 化学品相关企业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 措施,并按照处置原则的要求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 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 安监部门要参照《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对本辖 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 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 的安全监管。

两重点一重大是指什么

两重点一重大是指什么

两重点一重大”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简称“两重点一重大”。

主要强调“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的安全理念,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009年和2013年国家分两批公布了18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第一批:包括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在内的15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

第二批:包括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在内的3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4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中常见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如:氯、氨、液化石油气、硫化氢、甲烷、天然气、原油、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氢、苯(含粗苯)、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醇、氯酸钠、硝化纤维素等。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详细说明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及其临界量、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流程。

国家对两重点一重大管理要求

国家对两重点一重大管理要求
11
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应至少满足下列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准:
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
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5
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6
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1.全面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
10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的工艺包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工艺危险性分析报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4
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两重点一重大汇总

两重点一重大汇总

“两重点一重大”汇总目录一关于“两重点一重大”工艺需要做HAZOP审查的安监总局令的规定 (2)二“两重点一重大”概念 (2)1、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包含了首批和第二批公布的) (2)2、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包含了首批和第二批公布的) (4)3、重大危险源 (5)一关于“两重点一重大”工艺需要做HAZOP审查的安监总局令的规定(1)《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装置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的工艺包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工艺危险性分析报告。

设计单位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分析,积极应用HAZOP分析等方法进行内部安全设计审查。

二“两重点一重大”概念是指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

1、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包含了首批和第二批公布的)(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加入“艺异氰酸酯的制备工艺”)(2)电解工艺(氯碱)(3)氯化工艺(加入“次氯酸、次氯酸钠或N-氯代丁二酰亚胺与胺反应制备N-氯化物工艺”、“氯化亚砜作为氯化剂制备氯化物工艺”)(4)硝化工艺(加入“硝酸胍、硝基胍的制备工艺”、“浓硝酸、亚硝酸钠和甲醇制备亚硝酸甲酯工艺”)(5)合成氨工艺(6)裂解(裂化)工艺(7)氟化工艺(加入“三氟化硼的制备工艺”)(8)加氢工艺(9)重氮化工艺(10)氧化工艺(加入“克劳斯法气体脱硫工艺”、“一氧化氮、氧气和甲(乙)醇制备亚硝酸甲(乙)酯工艺”、“以双氧水或有机过氧化物为氧化剂生产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工艺”)(11)过氧化工艺(加入“叔丁醇与双氧水制备叔丁基过氧化氢工艺”)(12)胺基化工艺(加入“氯氨法生产甲基肼工艺”)(13)磺化工艺(14)聚合工艺(涂料、粘合剂、油漆等产品的常压条件生产工艺除外)(15)烷基化工艺(16)新型煤化工工艺:煤制油(甲醇制汽油、费-托合成油)、煤制烯烃(甲醇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合成气制乙二醇)、煤制甲烷气(煤气甲烷化)、煤制甲醇、甲醇制醋酸等工艺(17)电石生产工艺(18)偶氮化工艺2、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包含了首批和第二批公布的)参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目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目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

【单选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 )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A.省级政府B.设区的市级C.县级政府正确答案:B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调查和处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

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本条例不适用于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大事故,是指造成三十多人死亡,一百多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亿元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至一百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事故;(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上死亡,十人以下死亡,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死亡人数少于3人,重伤少于10人,直接经济损失少于1000万元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事故等级分类的补充规定。

本文第一段中提到的“大于”包括数字本身,而“以下”一词不包括数字本身。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延迟,遗漏,说谎或隐瞒事故报告。

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从事实中求真,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找出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损失,找出事故的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的教训,予以总结。

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建设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独立设置化工园区,有关部门应依据上下游产业链完备性、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完善并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准确鉴定评估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7
④磺化反应: 2012年5月16日早上,江西省新干县海晨鸿华化工有限 公司磺化车间发生磺化反应釜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原因可能是磺化反应过程中因冷凝器漏水进入反应釜内, 与氯磺酸发生剧烈反应引起冲料并发生爆炸造成的
8
9
⑤烷基化反应:2008年1月1日23时左右,江西抚 州三和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五一车间7号釜发生爆炸,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3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类及自动控 制设施
第3类自动控制设施

主要措施:反应物料的配比控制联锁系 统、控制参数的报警和联锁系统、紧急联 锁切断装置、安全泄放系统、紧急冷却系 统、搅拌的稳定和联锁系统、可燃和有毒 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吸收中和(破坏)系 统、通风系统和紧急加入终止剂装置、惰 性气体保护装置。
13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共18种) 1、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15种)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2、电解工艺(氯碱) 3、氯化工艺 4、硝化工艺 5、合成氨工艺 6、裂解(裂化)工艺 7、氟化工艺 8、加氢工艺 9、重氮化工艺 10、氧化工艺 11、过氧化工艺 12、胺基化工艺 13、磺化工艺 14、聚合工艺 15、烷基化工艺
3
二、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事故案例: ①氯化反应:2006年7月28日8时45分,江苏省盐城 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1号厂 房(2400平方米,钢框架结构)发生一起爆炸事 故,死亡22人,受伤29人,其中3人重伤。事故 直接原因是操作工在发现氯化反应塔塔顶冷凝器 没通冷却水的情况下,仍向氯化反应塔通入氯气, 并开导热油阀门继续加热升温;至使氯化反应塔 发生爆炸。

国家对“两重点一重大”管理要求

国家对“两重点一重大”管理要求
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
7
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在装置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
5
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6
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1.全面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14
公布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行业目录,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配合住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城乡规划和用地控制,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准入门槛,推动重点地区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立项阶段部门联合审批制度,鼓励各地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硝?化棉等易燃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项目审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
3
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海洋、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督促地方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

国家对“两重点一重大”管理要求

国家对“两重点一重大”管理要求
5
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6
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1.全面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14
公布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行业目录,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配合住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城乡规划和用地控制,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准入门槛,推动重点地区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立项阶段部门联合审批制度,鼓励各地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硝化棉等易燃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项目审批。
11
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应至少满足下列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准:
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
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2.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将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
3.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2014年底前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系列解读之一:什么是“两重点一重大”

《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系列解读之一:什么是“两重点一重大”

《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系列解读之一:什么是“两重点一重大”2020年4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发布第3号文件《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这份长达140页、包含九个专项整治方案的条文正式拉开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序幕,其覆盖范围之广,整治力度之深,动员部门之多可谓前所未有,其总体思想就是从2020年至2022年底,以三年时间为限,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确保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进而达到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显著提高的目的。

在九个专项整治方案中,危化品的安全整治位列第一,可见官方对危化品行业的重视程度,从今天开始,我将为大家对备受关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一系列解读,将条文里的各种规定、要求和控制项等进行深入探讨,为企业、为行业,为每个需要的人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

当然这种系列解读只是基于我个人的观点表达和综述,并不具有某种权威性,更不具有官方色彩,但我会尽最大努力来保证文章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所以该系列文章的宗旨就是为大家提供尽可能明确的参考和思路,以帮助众多的企业能安全渡过这生死攸关的三年!非常抱歉的是,在我写作此系列文章的过程中,由于兼职写作,文章会不定期更新,另外可能我也会穿插写点其他话题的文章,所以还麻烦大家能容忍一下我的个性。

好了,下面就开始我们的第一篇章吧!我们在《三年行动计划》中,以及此前的一系列条文中,都能看到“两重点一重大”的影子,并且凡是带有“两重点一重大”的段子基本上都要求全文背诵的,属于重点审查事项必考题目。

这里的两重点一重大,指的就是两个重点和一个重大,两个重点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一个重大是指重大危险源。

那么哪些危险工艺和哪些危险化学品属于重点监管的呢?重大危险源又指的是什么呢?其出台的背景又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细节呢?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从13年前说起。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简介

②胺化反应: 2010年6月15日5时50分左右,在江西旺顺化 工有限公司对硝基苯胺车间,1台胺基化反应釜冷却水因循 环水泵发生故障无法移除反应热量导致反应釜内物料温度急 剧上升,失控引起反应釜爆炸,造成2人死亡 。这次事故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
③硝化反应: 2007年5月8日15时20分左右, 新干县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缩合车间反 应釜因夹套冷却水泄露,维修人员擅自关 闭冷却水阀门检修,导致反应釜冲料,发 生爆炸且引发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1 人重伤、11人轻伤,部分事故废水注入赣 江,造成部分水体污染,并对下游城市供 水造成影响。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一)为什么要发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根据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2828种,每种化学品 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 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因此有必要列出重点, 强化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 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 则,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类及自动控制设 施
第2类特点 使用的原料和生成的产品危险性相对较小, 但反应大量放热,反应迅速,放热量大,反 应不易控制,一旦失控,会发生爆炸、燃烧 等影响较大的事故,如: 硝化反应(部分) 胺基化工艺(部分) 磺化工艺 烷基化工艺 (部分) 聚合工艺(部分) 重氮 化工艺 氧化工艺(部分)
(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类及自动控 制设施
第4类自动控制设施

主要措施:物料配比控制联锁系统、重 要设备控制参数的报警和联锁系统、紧急 联锁切断装置、安全泄放系统、紧急冷却 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反 应压力与压缩机转速联锁控制、火炬燃烧 装置、锅炉的熄火保护、通风系统和惰性 气体保护装置等。

国家安监局对两重点一重大的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局对两重点一重大的管理办法
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以及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等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14
公布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行业目录,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配合住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城乡规划和用地控制,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准入门槛,推动重点地区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立项阶段部门联合审批制度,鼓励各地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硝化棉等易燃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项目审批。
3
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海洋、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督促地方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
序号
要求
来源
1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应装备安全联锁系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
2
加快推进“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新建化工企业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
12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

重大危险源涉及范围 两重点一重大

重大危险源涉及范围 两重点一重大

LD50≤40
LC50≤0.5
5< LD50 ≤50
40< LD50 ≤200
0.5< LC50 ≤2
(固体)50< LD50 ≤500 (液体)50< LD50 ≤2000
200< LD50 ≤1000
2< LC50 ≤10
2.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 3 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
类别
物质特性
临界量
典型物质举例
易燃液体
闪点<28℃ 28℃≤闪点<60℃
20 t 100 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爆炸下限≥10%
10 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20 t
氨气等
剧毒品
1 kg
氰化钠(溶液)、碳酰氯等
毒性物质* 有毒品
100 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2
Q1 , Q2 ,⋯, Qn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 3 库区(库)临界量表
类别
物质特性
临界量
典型物质举例
民用爆破 器材
起爆器材* 工业炸药 爆炸危险原材料
1 t 雷管、导爆管等 50 t 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等 250 t 硝酸铵等
烟火剂、烟
5 t 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
花爆竹
闪点<28℃ 易燃液体
28℃≤闪点<60℃
20 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100 t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爆炸下限<10%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0 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20 t 氨气等
剧毒品
1 kg 氰化钾、乙撑亚胺、碳酰氯等
毒性物质 有毒品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 )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A、省级政府
B、设区的市级
C、县级政府
答案:B
解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建设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独立设置化工园区,有关部门应依据上下游产业链完备性、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完善并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准确鉴定评估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

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
成效
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管措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安全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事 故发生率明显降低。
04
“两重点”管理策略探讨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管理
制定和完善名录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使用频率和事故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定 期更新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
强化信息报告和公开
要求相关企业及时报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情况,并向 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的认知和监督能力。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从业 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
识和操作技能。
加强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 急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
事件的能力。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 急处置措施和人员职责。
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
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器材,如消防器材 、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等。
某油库爆炸事故。事故原因主要是油品储存不当、安全管理不到位和应急处置不及时。通 过加强油品储存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措施,可以保障油库安全 运行。
案例三
某农药厂中毒事故。事故原因主要是原料质量不合格、生产工艺不完善和劳动保护措施不 到位。通过加强原料质量控制、优化生产工艺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措施,可以保障农药生产 安全并降低中毒风险。
2
4
9字
推动了危险化学品产业的结构调
系,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
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了产业的可
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
持续发展。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01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将不断

(完整版)国家对“两重点一重大”管理要求

(完整版)国家对“两重点一重大”管理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4
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15
掌握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SCL)等风险分析方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要熟悉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保护层分析(LOPA)等风险分析方法,了解安全仪表完整性管理的有关要求,了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
3
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海洋、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督促地方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
12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13

两重点一重大内容

两重点一重大内容

两重点一重大内容篇一:“两重点一重大”的督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检查监管中要特别突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督查按下列内容认真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一)涉及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企业监管重点1、是否按要求设臵重点监控工艺参数2、是否达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3、是否采用了推荐控制方式等。

(二)涉及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管重点1、是否满足安全措施一般要求2、是否满足操作安全规定3、能否满足储存安全要求4、是否满足运输安全要求5、是否配备匹配灭火器材6、泄漏处臵措施是否达到要求等。

(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企业监管重点1、是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2、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3、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4、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5、是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6、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7、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救援器材、装备和维修保养记录8、是否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9、是否报相关部门备案1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是否落实11、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应立即整改的记录12、是否在重大危险源现场明显处设臵安全警示牌、危险物质安全告知牌。

篇二:以“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监管工作的通知(穗安监[20xx]60号)穗安监?20xx?60号以“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5号)、《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臵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xx?142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以及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以“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掌握情况建立评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一)基本情况。

重大危险源涉及范围(两重点一重大)

重大危险源涉及范围(两重点一重大)

LD50≤40
LC50≤0.5
5< LD50 ≤50
40< LD50 ≤200
0.5< LC50 ≤2
(固体)50< LD50 ≤500 (液体)50< LD50 ≤2000
200< LD50 ≤1000
2< LC50 ≤10
2.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 3 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
② 贮罐区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
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1 + q2 + ⋅⋅⋅ + qn ≥ 1
Q1 Q2
Qn
式中, q1 , q2 ,⋯, qn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1 , Q2 ,⋯, Qn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1
表 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直径≥300 mm 的管道。 (2)公用管道 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 mm。 (3)工业管道 ① 输送 GB5044 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
称直径≥100 mm 的管道;
4
② 输送 GB5044 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 及 GBJ16 中规定的火 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设 计压力≥4 MPa 的管道;
5) 锅炉; 6) 压力容器;
7) 煤矿(井工开采); 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 尾矿库。
具体申报范围如下所述。 1.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 1 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 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危险化学品安全 “两重点一重大”之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安全 “两重点一重大”之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安全“两重点一重大”之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浙安监管危化〔2011〕204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提出了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设施等特殊要求,综合学习分析近来发布的规章与文件精神,对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设施有规定的文件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0号令、41号令,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

下面将相关条款予以提炼解读,供有需要的朋友学习。

1.《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第2、13、24、25、34、37条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做了规定,其中第13条规定需要注意。

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定期检查维护,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要立即整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装置。

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气防设施和器材,建立稳定可靠的消防系统,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但不能以视频监控代替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自动监控措施。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41号令第8、11、14、21、25条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做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需要注意。

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暂行规定》共6章、36条,包括总则、辨识与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及2个附件。

《暂行规定》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明确提出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估、备案和核销,登记建档、监测监控体系和安全监督检查等要求,是多年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实践经验总结和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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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50≤40
LC50≤0.5
5< LD50 ≤50
40< LD50 ≤200
0.5< LC50 ≤2
(固体)50< LD50 ≤500 (液体)50< LD50 ≤2000
200< LD50 ≤1000
2< LC50 ≤10
2.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 3 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
② 贮罐区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
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1 + q2 + ⋅⋅⋅ + qn ≥ 1
Q1 Q2
Qn
式中, q1 , q2 ,⋯, qn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1 , Q2 ,⋯, Qn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1
表 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③ 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设计压力≥4 MPa, 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5.锅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 (1)蒸汽锅炉 额定蒸汽压力大于 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 10 t/h。 (2)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 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 14 MW。
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库区(库)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
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1 + q2 + ⋅⋅⋅ + qn ≥ 1
Q1 Q2
Qn
式中, q1 , q2 ,⋯, qn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有害品
20 t
苯酚、苯肼等
*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 2。
表 2 毒性物质分级
(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分级
剧毒品 有毒品 有害品
经口半数致死量
经皮接触 24h 半数致 吸入 1h 半数致死浓
LD50(mg/kg)
死量 LD50 (mg/kg) 度 LC50 (mg/l)
LD50 ≤5
6.压力容器 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 PV≥100 MPa⋅m3 的压力容器(群)。
7.煤矿(井工开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然发火期≤6 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直径≥300 mm 的管道。 (2)公用管道 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 mm。 (3)工业管道 ① 输送 GB5044 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
称直径≥100 mm 的管道;
4
② 输送 GB5044 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 及 GBJ16 中规定的火 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 mm,设 计压力≥4 MPa 的管道;
10 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有害品
2 t 苯酚、苯肼等
*注: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4.压力管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 (1)长输管道 ①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 1.6 MPa 的管道; ②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 200 km 且管道公称
3.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使用表 4 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量达
到或超过临界量的设施或场所。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单元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品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单元内有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
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1 + q2 + ⋅⋅⋅ + qn ≥ 1
28℃≤闪点<60℃
20 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100 t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爆炸下限<10%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0 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20 t 氨气等
剧毒品
1 kg 氰化钾、乙撑亚胺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有害品
20 t 苯酚、苯肼等
*注: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5
(1)瓦斯矿井;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9.尾矿库 全库容≥100 万 m3 或者坝高≥30 m 的尾矿库。
6
Q1 Q2
Qn
式中, q1 , q2 ,⋯, qn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现存量。
3
Q1 , Q2 ,⋯, Qn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 4 生产场所临界量表
类别
物质特性
临界量
典型物质举例
民用爆破 器材
起爆器材* 工业炸药 爆炸危险原材料
0.1 t 雷管、导爆管等 5 t 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等 25 t 硝酸铵等
附件 1
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
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 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如下: 1) 贮罐区(贮罐);
2) 库区(库); 3) 生产场所;
4) 压力管道;
5) 锅炉; 6) 压力容器;
7) 煤矿(井工开采); 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 尾矿库。
具体申报范围如下所述。 1.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 1 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 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烟火剂、烟
0.5 t 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
花爆竹
闪点<28℃ 易燃液体
28℃≤闪点<60℃
2 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10 t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爆炸下限<10%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2 t 氨气等
剧毒品
100 g 氰化钾、乙撑亚胺、碳酰氯等
毒性物质 有毒品
2
Q1 , Q2 ,⋯, Qn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 3 库区(库)临界量表
类别
物质特性
临界量
典型物质举例
民用爆破 器材
起爆器材* 工业炸药 爆炸危险原材料
1 t 雷管、导爆管等 50 t 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等 250 t 硝酸铵等
烟火剂、烟
5 t 黑火药、烟火药、爆竹、烟花等
花爆竹
闪点<28℃ 易燃液体
类别
物质特性
临界量
典型物质举例
易燃液体
闪点<28℃ 28℃≤闪点<60℃
20 t 100 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爆炸下限≥10%
10 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20 t
氨气等
剧毒品
1 kg
氰化钠(溶液)、碳酰氯等
毒性物质* 有毒品
100 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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