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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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兴建内字[2012]03号
签发人:欧阳晓东
关于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
根据集团2012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是集团年度重点工作项目之一,也是集团苦练内功、提升管理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保证集团及各部门、单位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前期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全体员工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工作,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认真、主动执行有关绩效考核的各项规定、要求。
二、为使绩效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可行性,要求全体员工对本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期工作计划、工作项目权重等,按照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重新进行全面思考、整理,并在4月23日前签字确认提交至集团行政人事部存档。
三、基层员工本年度第一季度的考核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按照正式发布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内容、格式实施,要求在4月25日前完成所有基层员工的绩效面谈和季度绩效评价,
并将考评资料、结果提交行政人事部备案(4月26日前)。
四、为了保证绩效考核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定以下纪律要求:
1、集团组织的绩效考核工作培训、讨论相关会议,所有被通知人员均应准时参加,如迟到,根据迟到时间分别给予100—300元的罚款;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总经理书面请假,并取得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无故缺席。
2、所有人员应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提交各考核周期的计划、总结、绩效面谈或述职材料,未及时提交的(因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视同未提交),每逾期一天罚款50元,逾期提交超过5天,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罚款5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以上罚款将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行政人事部作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严格监督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记录存在的违规现象并向相关领导汇报、确认,经确认的违规记录将记载于该违规人员的绩效档案,作为其德勤能考评的依据及职级、工资升降的参考。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湖南兴威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加强绩效考核管理通知
主送: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