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

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

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是一种规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经济往来的管理制度。

它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准确的计量,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防止超支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保护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工程计量是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的基础。

它涉及到工程量的测量、记录和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由专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测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测量结果应当得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作为后续核算和支付的依据。

核算环节是对已确认的工程量进行成本计算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总价,结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出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核算工作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双方对核算结果的认可。

支付环节是根据核算结果进行资金支付的过程。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地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支付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还应当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计量或核算争议,此时应当有明确的争议解决流程,比如设立第三方仲裁机构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为了保障工程计量核算支付制度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对工程计量、核算和支付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参与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通过有效的监督,可以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制度要求,提高整个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项目部工程计量是项目部对上计量、对下结算的重要环节,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体现项目部、公司的管理水平。

为规范各项目部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工程计量1、计量的组织、责任和权限(1)合约部是工程计量签证的归口管理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对内、对外计量签证和工程量统计台帐管理,负责各部门签证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并按月装订成册。

(2)施工员、测量员计量工作在工程部的领导下,负责测量、计量项目的收方、计算及签认,并将测量、计量成果资料交工程部复核。

(3)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合同计日工及内部零星用工的计量原始记录的签证和收集,以工程量清单项目部为基础签订劳务合同,原则上不再发生零星用工。

(4)试验室、安质部负责本期计量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评定,并提供该工程的签证及合同结算报表中有关质量、安全的验收资料。

负责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计量签证及考核工作(奖罚情况)。

(5)合约部依据工程技术部提供的计量签证资料,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内部结算计算,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2、计量的依据(1)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且已完工程的合格工程量;(2)项目部与业主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计量系统的工程量;1(3)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业主与施工单位计量系统的工程量;(4)项目部内部签定的合同协议书;(5)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变更签证单、相关照片或视频资料;(6)如有索赔,出具索赔项目报告书。

3、计量的范围凡通过合约部对外申请结算、对内办理结算的项目均属计量签证的管理范围。

主要包括:(1)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2)合同外新增、设计变更及索赔项目;(3)合同计日工签证项目;(4)各部门使用作业队、分包单位的符合合同规定的零星用工;(5)部分涉及工程材料采购及外销签证的项目;(5)其它需办理签证的项目。

计量、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计量、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计量、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部分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一、为规范计量工作的管理,使计量支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工程计量规定:二、计量日期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上报计量月报(过期视为本月无计量),由监理审核后(5日内审核完毕)报送业主审批。

三、计量要求1、所计量的分项、分部工程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所用材料无检验资料或检验不合格,不予该项工程验收计量.此项工作由监理每月计量时进行核实,业主进行抽检。

2、所计量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合格的产品不予计量。

3、隐蔽工程应有三方签认的隐蔽验收会签单,合格产品才予计量。

须要施工或监理出具记录的,必须无条件出具,记录以原始记录为准.4、属于重点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合格方可计量。

5、属于变更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合同外的工程量,须有业主、监理(或设计院)签认的书面材料,如变更、签证等。

6、主体工程单位进行计量,分项工程未全部完工(或全部合格)不予计量,待全部完工(或全部合格)后方能一次计量.7、施工单位所计量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应按实计算,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所报分项工程不予计量。

8、如需作价格调整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出具有效手续.9、每期所报计量报表一律采用计算机输入生成,除签名、审核意见外不准用手工填写。

10、报表的审核、签名必须按要求进行审核、签名,不得在所报原始数据上进行审核或在不恰当的位置上签名。

签署意见应注明签署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字.签名必须是本人签署,不得代签或冒签。

如有代签或冒签本表无效.11、每期计量报表一式伍份,业主三份,施工、监理各一份。

四、计量格式及所用表格为方便审阅及统一管理,现规定统一计量格式。

每月所报计量月报组成如下:从前到后分别为:封面、计量支付报表审批传递单、计量支付报表传递单、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合同工程清单支付报表、工程计量支付汇总表、工程量计量表、变更签证相关表格、甲共材料相关表格.以上所用表格均应为统一指定用表。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计量和支付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

三、工程计量支付管理流程1. 工程计量(1)工程计量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负责进行,工程计量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进行计算,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2)计量人员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施工进度等情况进行认真核算,并填写计量单,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2. 工程支付(1)工程支付由财务部门负责进行,支付时必须根据计量单、合同等文件进行核对,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2)支付时必须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相关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支付账户及金额。

4. 变更管理(1)如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根据变更情况进行重新计量和支付。

(2)变更支付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5. 异常处理(1)如工程项目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2)对于工程项目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必须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6. 监督和考核(1)工程计量和支付过程中必须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计量和支付情况进行监督。

(2)对工程项目的计量和支付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7. 其他(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

(2)相关部门必须定期对本制度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补充说明本制度为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为加强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计量支付及工程费用,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实现投资控制目标,确保费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如本细则与各单位合同文件约定条款发生冲突时,以原合同文件约定为准),要求*公路工程项目各从业单位遵照执行。

本细则是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计量支付及费用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补充及规范,在执行本细则时同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

第二节计量支付原则一、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是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工程变更令及指挥部、总监办的其它有关文件、指令等。

二、计量支付必须满足如下基本原则:1、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条款在计量管理的各项规定。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

3、不合格工程不得办理计量;资料不齐全,不得办理计量。

4、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计,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5、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在清单或技术规范写明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6、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完成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四、通过计量并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监办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第三节复核确认数量及计量支付台帐一、台帐建立的依据(一)合同文件(含有关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二)技术规范(三)设计图纸(四)工程量清单、补遗、澄清(五)工程变更令及其附件(六)经审批机构审批的完善设计文件和核准的工程数量;(七)每月的中期支付证书及审批的月支付报表。

工程量计量支付制度

工程量计量支付制度

工程量计量支付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及其他相关方。

3. 工程量计量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流转。

二、工程量计量
1. 工程量计量应以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为依据,由施工方提出,经监理方审核后报建设方
确认。

2. 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对于隐蔽工程或难以测量的工程量,应在施工前进行预估,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记录,
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4. 工程量的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管理程序执行,任何变更都应有相应的书面文件作为支撑。

三、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款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进行,不得无故拖延或克扣。

2. 施工方应按月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包括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应的支付申请。

3. 建设方应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 对于工程量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不得影响正常的支付流程。

四、监督管理
1. 监理方应对工程量的计量和支付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其合规性和合理性。

2. 建设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对工程量计量和支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 任何一方发现工程量计量和支付中的违规行为,都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方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公路工程项目工程中期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项目工程中期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中期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总包项目部)第一章总述1.1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总包项目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规范工程中期计量与支付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及项目合同文件,结合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工程计量的条件是指仅对合同范围内的已完合格工程办理工程计量。

超出合同范围的工程,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施工协议后方可计量。

涉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变更工程,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工程变更令》,已完工程必须通过试验、检测和质检等资料证明为合格产品,同时按照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测量、计算确定合同计量工程量后方可计量。

1.3本办法所称的支付是指总包项目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审核下属分包完成工程情况并按照约定的计量与支付条件,支付给下属分包应获得的期间费用。

主要包括:计量工程款(含工程变更等)、安全生产费、预付款、主材价格调差、计日工、废置工程费用、索赔费用、保留金和其他费用支付。

1.4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总包项目对下属分包的中期计量与支付。

第二章工程计量2.1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总包项目下属分包已完工程的数量,同时也是对总包项目下属分包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2.2计量范围(1)合同文件(含工程量清单);(2)获得总包项目批复的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漏项、缺项工程,并签订补充协议;(3)获得《工程变更令》的变更工程;(4)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

2.3计量依据(1)依据合同文件、补充协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等编制并经项目业主审批的施工图工程量设计台账(即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修正);(2)工程变更令;(3)合同条款约定;(4)现场联测时的丈量、测量资料(含隐蔽性工程联测资料);(5)工程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资料;(6)监理人颁发的中间交工证书和签署的中间交工工程量清单;(7)有关计量的补充制度(协议);(8)批准的工程索赔费用审批表(含废置工程);(9)经有权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计量支付管理,规范项目计量支付行为,强化项目成本管控力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支付是指对建设项目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支付等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计量支付”。

计量是准确考核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施工产值统计、经济核算及财务拨款的基本依据。

做好计量支付工作,对加强成本管理、优质高效完成工程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根据对象不同,计量支付可分为对上和对下两大类。

对上计量支付是指项目部对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对下计量又称验工计价,指项目部对劳务承包商、机械设备出租方等的计量支付。

第四条计量支付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务必做到先验工,后计价,坚决杜绝虚假计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项目部(公司)与建设单位、劳务分承包商(包括机械设备租赁以及需验收的临时设施)等外部经济合同关系单位的计量、结算与支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计量支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具体业务部门承办的管理模式。

公司与项目分别成立计量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级计量支付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组织机构㈠公司计量支付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董事长副组长:分管生产、成本的领导组员: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等相关部室负责人。

公司成本管理部是计量支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指导、监督、审批(核)、评价项目部的计量支付工作。

㈡项目部(公司)计量支付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总工和分管成本的副经理组员: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试验室、测量队等相关部室负责人。

项目部是计量支付的具体承办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成本管理部是本级计量支付的主管部门,各相关部室为配合部门。

第八条职责㈠公司职责负责研究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掌握行业动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负责督促、检查、指导项目部计量支付工作;督促项目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和按时上报计量支付报表;对完工项目的末次计量支付工作进行审核、控制;指导协助项目部处理对分承包队伍计量支付中存在的争议;监督协调项目计量支付负责人变更时的工作移交;负责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考核;指导、监督计量支付档案资料的归档。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为及时、准确的办理工程计量,规范合同支付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计量与合同支付的管理。

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管理2.1房建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应开展工程量清单核算工作。

在施工图纸齐全后两个月内对原投标清单进行全面核算,确定工程量支付清单;对原清单中未含工程项目进行增补,及时编制工程量增补清单,并填写《增补清单报签单》,经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2.2填写《增补清单报签单》须填写报签单位、经办人、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增补清单金额。

《增补清单报签单》中报签内容一栏须说明增补单价测算的原则和依据。

第三节工程计量管理3.1工程计量由房建项目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核、监督与指导,具体工作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3.2工程计量前,房建项目部应对工程计量支付的总体申请进行审批。

3.3房建项目部采用工程计量与工程质量相结合的原则,以分项工程为计量单位,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等级为计量前提,严格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工程计量。

第四节合同支付管理4.1 支付条件(1)合同支付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

(2)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符合规定标准。

(3)合同支付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4)在资金使用计划额度以内。

(5)未签订合同不得提前支付合同款项。

4.2施工及施工监理合同支付(1)经招标的工程项目,合同支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不执行工程计量的施工合同的支付,应按照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

4.3 征地拆迁合同支付,按征地拆迁合同条款及支付程序进行。

4.4 其他合同支付。

凡与工程建设有关,且合同价款进入工程决算的其它合同及协议书的支付,均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支付程序办理。

4.5 支付程序。

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支付程序进行合同支付。

第五节资料管理5.1 建立合同支付台帐。

项目部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计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工程计量工作,提高计量效率和质量,保障计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计量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计量程序执行、工程进度确认、工程支付等计量相关工作。

三、计量人员管理1.计量人员选拔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需要,选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经验的计量人员参与计量工作。

2.计量人员职责(1)编制工程量清单和计量程序;(2)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作;(3)对工程进度和工程款项进行确认;(4)协助工程测量及验收工作。

3.计量人员培训项目部应定期组织计量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1.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1)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编制;(2)工程量清单应准确、完整、清晰。

2.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1)收集工程设计文件并进行审核;(2)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3)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和审批。

3.工程量清单变更如有工程变更需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才能实施。

五、计量程序执行1.计量程序编制项目部应编制合理的计量程序,并按照程序执行计量工作。

2.计量程序内容计量程序应包括计量任务、计量标准、计量方法等内容,并确保执行过程可控。

3.计量程序执行计量人员应按照计量程序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工程进度确认1.工程进度确认原则(1)工程进度应按照实际情况确认;(2)工程进度确认应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2.工程进度确认程序(1)收集施工进度资料;(2)核实施工进度情况;(3)确认工程进度并填写相关台账。

3.工程进度确认记录工程进度确认记录应真实可靠,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需确认。

七、工程支付管理1.工程支付原则(1)工程支付应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2)工程支付应合理、准确、及时。

2.工程支付程序(1)核实工程量清单与计量单;(2)结合工程进度情况确定支付金额;(3)填写支付申请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内部劳务结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各项目内部劳务结算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三章及第四章内容的细化,并与《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第三条劳务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要求3.1 劳务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数量清单和价款,双方权利和责任、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必须明确质量、进度等违约处罚、清退等条款,明确劳务方全面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2)列清工程项目、地点、工期、工程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及质量要求、进度要求、材料供应、计量结算方式、变更索赔处理等方面的责、权、利,并明确管理费、检测费、质保金、税金、预付款等需明确的相关条款。

3)劳务单位应交纳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接受其他经济约束。

各项目经理部应统一为进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4)合同应附劳务方的人员、设备、检验测量仪器等进场计划和承诺、所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工艺、方案、进度计划等附件。

5)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我方对与劳务方有关联的第三方不负任何经济连带责任及义务。

3.2 劳务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劳务负责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其他人员名册。

3.3 在劳务合同或补充协议/责任书中明确劳务施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指标及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

3.4 劳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劳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2)公司发出的劳务中标书;3)劳务单位的报价书;4)标准规范、图纸、列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计量支付和结算4.1 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验收办法和劳务合同,经现场管理人员签字验收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2在劳务合同中须明确约定,收到业主的计量款后,进行相应的支付。

4.3结算项目部须按照本办法所附的结算单样表的统一格式办理内部结算,并建立支付台账。

并定期与财务、工程、材料、机械、人事等相关部门及劳务方核对,并与劳务方以备忘录的形式签字确认对账结果,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分部及劳务协作队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验工计价管理程序,根据集团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亦称工程计量或支付,下同)是将工程施工实物工作量反映在金额上的全过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直接、最基本、最大量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

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参考依据,是财务拨款的前提条件,是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经济结算的依据。

包括项目部对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和项目部内部对项目分部、架子队及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

第四条从事验工计价的工作人员应满足持证上岗及资格要求,上岗前应进行必须的培训教育,从具备条件的技术人员中选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总经济师负责,计划合同部归口管理,专人负责。

项目部、项目分部二级机构主要职责:1、项目部机构及主要职责:成立由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由计划合同部配备专门人员,归口管理验工计价业务工作。

2、各部门主要职责: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对建设单位做好季度计价、年度计价、竣工结算等报表编制、报批,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工作。

对内严格按照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操作程序核实项目部对外承包工程单价,及时对架子队及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计价。

建立有关报表台帐,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报告制度及台帐资料,及时分析反映有关情况。

工程管理部: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签证、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相关工作,核实架子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

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供、核实验工计价关于物资、设备数量和质量,及时提供物资、设备代扣款项等相关资料,安质部:负责对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监控。

财务管理部:根据合同规定、验工计价等资料对外及时收取工程款、办理竣工决算,对内合理支付计价款,收集、整理项目财务基础数据,使其系统化、表格化,以最终计算评价指标来反映项目的本质状况,为领导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工程计量款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款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计量款管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及时,保障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程计量款管理,包括工程计量款的使用、支付、监督等。

三、工程计量款管理机构市财政局设立专门的工程计量款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计量款的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审核工程项目的计量款计算及预付款申请,监督工程款的支付流程,协助项目部门解决工程款使用中的问题等。

四、工程计量款计算1、项目部门需依据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按照工程计量款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工程计量款计算表。

表内需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计量项目、计量单位、计量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2、工程计量款计算表需在每个计量周期结束后提交给工程计量款管理机构,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五、工程计量款支付1、工程计量款支付需严格按照工程款管理机构的流程进行。

支付前需进行多轮审批,确保支付款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支付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将款项直接打入施工单位的账户中。

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或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3、由于特殊情况需要现金支付的,需提前向工程款管理机构说明理由,并取得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4、所有支付记录需及时录入系统进行备案,确保支付款项的跟踪和监督能够有效进行。

六、工程计量款监督1、工程计量款的使用应受到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

监督机构应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款项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如发现工程款使用存在问题,监督机构有权要求项目部门进行整改,并对不良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七、工程计量款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调整1、工程计量款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工程计量款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调整和完善应有必要的程序和流程,确保管理制度的健康运行。

2、所有制度调整和完善需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确保全员知晓并按照新的制度进行操作。

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

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

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2.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工程款项的准确无误。

3. 所有参与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工程计量1. 工程计量是指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测量、核算的过程,它是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

2. 工程计量应由专业的计量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3. 工程量的计算应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不得虚报或低报。

4.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完成计量,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

三、工程支付1. 工程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 支付周期应根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通常按月或按阶段进行。

3. 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计量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付依据。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支付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四、变更与调整1. 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任何变更都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2. 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及时反映在工程计量中,并按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程支付计划,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五、争议解决1. 对于工程计量与支付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各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计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限制工程投资,保证项目建设顺当进行,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负责建设的各项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

进行计量的工程项目(含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必需已填写《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按程序完成开工审批,质量自检、验收合格,并有完整施工、质量检验资料的工程项目。

凡未阅历收或验收资料不真实、不完备的,质量不合格或质量有缺陷且缺陷修复尚未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均不予计量。

因承包商擅自处理而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二、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1、合同;2、技术规范;3、批准的施工图纸;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批准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三、工程计量(一)工程量计量管理1、工程量收方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公司对合格工程量、隐藏工程隐藏前必需刚好进行计量。

工程量计量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项目部相关人员、跟踪审计人员共同进行。

工程量收方经各方签字后,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月工程量上报每月承包人应对已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汇总(截止到该月底),依据实际发生的工程细目填写好计量的相关表格,在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现场总监。

并附月工程量计量报表、月工程量计量汇总表等相关基础资料,一式四份。

监理单位在接到承包人上报的计量申请后,结合上报的基础资料,对承包人所报计量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进行审核,若发觉承包人所报状况和实际不符,可干脆更改,不必退还承包人。

在确认承包人的计量数据精确无误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汇总,总监审批后报工程项目部(次月5日前完成)。

工程项目部在接到上报的计量申请之后,核对报表中的计量数据是否属实。

若发觉差错,应通知总监、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计量数据进行修正。

项目经理签字后再上报公司(次月10日前完成)。

3、公司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作最终的核定,如发觉差错,应退还项目部按前述步骤执行并重新上报。

工程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资料移交财务部付款。
2.分节点支付
(1)达到合同约定支付节点后,申请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填写支付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2)监理工程师审核是否符合支付条件,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后报公司审批。
(3)项目部造价专业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对申请表及附件进行初审后,编制合同、协议价款结算单,报项目部、合同部、财务部审核会签。
(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报表审查(根据中间计量表审核,已完成、质量合格,量、价计算正确),并提交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4)项目部造价专业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报表及付款申请表进行初审后,编制合同、协议价款结算单,交项目部、合同部、财务部审核会签。
(5)根据授权报公司领导(分管副总或总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1.申请资料真实、齐全。
2.工程(工作)进度属实,质量合格,工程(工作)量、价计算正确。
3.付款比例及金额、付款单位、账户、票据符合合同约定。
第7条支付金额核对
项目部与财务部按季度核对付款金额,确保账目数据正确,为支付审核和统计提供准确数据。
第8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9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2.根据施工计划和资金需求,季度末项目部提出下一季度资金需求计划,提交财务部准备资金。
3.施工计划调整或项目调整(增加、取消、暂停等),应及时调整资金计划。
第4条支付方式
1.按进度支付。根据每月工程(工作)进度完成情况,申请单位填报工程进度报表及支付申请,经审批后按月支付合同、协议价款。
2.分节点支付。双方约定将工程(工作)划分不同阶段,达到约定的支付节点后,申请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审批后支付支付合同、协议价款。
制度名称
工程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受控状态

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和进度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计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的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明确责任,确保工程款项的使用合理、规范、透明。

第四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应当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实行动态监管,加强风险评估,注重质量管理,构建合作共赢。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制定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第六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的任务是对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过程进行监督,保障工程款项的公平、完整、合法、及时支付。

第七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要求和程序;(二)统一安排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工作,制定计量支付计划;(三)组织对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建立和维护工程项目计量支付档案,做好资料归档与管理;(五)加强对工程项目计量支付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分为主管部门和各单位的责任,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监督,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章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程序第九条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程序包括以下内容:(一)确定计量支付方式和标准;(二)制定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计划;(三)审核工程项目计量支付报告;(四)统筹财务管理和支付工作。

第十条确定计量支付方式和标准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计量支付方式和标准。

第十一条制定工程项目计量支付计划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编制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计量是项目部对上计量、对下结算的重要环节,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体现项目部、公司的管理水平。

为规范各项目部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工程计量
1、计量的组织、责任和权限
(1)合约部是工程计量签证的归口管理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对内、对外计量签证和工程量统计台帐管理,负责各部门签证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并按月装订成册。

(2)施工员、测量员计量工作在工程部的领导下,负责测量、计量项目的收方、计算及签认,并将测量、计量成果资料交工程部复核。

(3)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合同计日工及内部零星用工的计量原始记录的签证和收集,以工程量清单项目部为基础签订劳务合同,原则上不再发生零星用工。

(4)试验室、安质部负责本期计量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评定,并提供该工程的签证及合同结算报表中有关质量、安全的验收资料。

负责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计量签证及考核工作(奖罚情况)。

(5)合约部依据工程技术部提供的计量签证资料,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内部结算计算,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2、计量的依据
(1)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且已完工程的合格工程量;
(2)项目部与业主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计量系统的工程量;
(3)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业主与施工单位计量系统的工程量;
(4)项目部内部签定的合同协议书;
(5)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变更签证单、相关照片或视频资料;
(6)如有索赔,出具索赔项目报告书。

3、计量的范围
凡通过合约部对外申请结算、对内办理结算的项目均属计量签证的管理
范围。

主要包括:
(1)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2)合同外新增、设计变更及索赔项目;
(3)合同计日工签证项目;
(4)各部门使用作业队、分包单位的符合合同规定的零星用工;
(5)部分涉及工程材料采购及外销签证的项目;
(5)其它需办理签证的项目。

4、工程计量的方法
(1)分包项目阶段完工和最终完工后,施工员按“验收合格证”桩号、部位、高程及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规则,及时进行计量签认,并将给分包商签认的工程量与业主审批清单工程量进行核对,给分包商的计量不得大于业主方给项目部的结算工程量,经分包商、工程部共同确认,计量时严格按合同约定计扣少干或多干的工程量。

(2)分包工程的计量严格按分包合同约定进行,原则上只能以分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并且不得大于业主方给项目部的结算工程量。

(3)对部分无法以清单工程量和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的项目,由工程部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进行收方计量。

收方时合约部、工程部和分包方应同时派人参加,在现场收方的基础上据实计量和签认,签认的工程量要报工程部门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实测量少于监理或业主签证量,以实测量对分包方进行计量;实测量大于监理或业主签证量,以签证量对分包方进行计量。

(4)合同外项目的计量,原则上按合同内项目的计量规则进行,给分包商的签认量不得大于业主方给项目部的结算工程量。

零星工程项目能以工程量计量的必须以实物工程量计量结算,确实无法以实物工程量计量结算的经请示项目领导和集团公司同意后可以按零星用工签认结算。

(5)对于挖机计时量时应根据其工作方式和分包合同规定统计台班数,记录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部位。

必须经现场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特殊环节下只能有一个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的计时量必须经项目经理和集团公司共同批准后同意。

5、计量的时效性
(1)计量工作是时效性要求较强的工作,计量人员必须及时对现场已施工的项目进行计量签证工作,特别是合同计日工、内部零星用工这类时效
性要求极高的项目,必须即完即签。

(2)对外、对内结算的计量签证资料按合同规定日期前完成。

6、计量签证程序
(1)对业主项目计量签证程序:工程部施工员会同监理、业主等核实本期计量形象进度工程量→合约部分解计算工程,制作报表→项目经理签证→监理公司签证→跟踪审计签证→业主签证→计量支付。

(2)对分包项目计量签证程序:分包方报工程量报表(含影像资料)→工程部施工员会同试验室和质安部核实本工程有效性,复核工程量签证、汇总→工程部、生产经理审核→移交合约部进入内部结算→项目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核实。

(3)零星用工签证程序:生产部门安排并出具任务书(用工前申请,特殊情况汇报集团公司)→现场施工员签证→工程部门签证并汇总→项目经理审核→移交合约部进入结算程序。

二、分包工程的结算和支付
1、分包工程的结算
(1)分包工程的进度结算及决算,由项目部合约部及工程部、质检部门、质安部、试验室共同负责。

质安部、试验室负责工程安全、质量鉴定、工程部负责对工程量的签证,合约部根据工程部施工员提供的工程量,依据合同进行结算。

合约部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发现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2)合同双方核对好工程量后,由项目部出具结算单,结算单必须有工程部、合约部、质安部、分包方、集团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确认后的结算单作为付款依据。

(3)将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未签订合同的外包队伍,一律不办理结算,待合同签订后再行补结。

2、分包工程款支付
(1)分包商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或决算手续,财务一律不予付款;
(2)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前,工程款最多拨付工程总造价的90%;
(3)质量保证金原则上按工程造价的5%扣留,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半年内,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或按合同约定约定办理)。

(4)财务部要严格按支付条件控制支付,各项支付必要条件由各部门分工负责,按结算程序和支付程序审查签证,把好控制关口,缺少一个条件,即不能支付。

不允许无合同或超越合同范围的结算和支付。

严格控制分包工
程的进度结算和支付,不允许超结已完工程量或实际完成的进度工程量。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不能办理结算和支付。

3、违规结算处罚
(1)没有签订分包合同办理结算的处罚。

严禁项目部对没有签订分包合同的项目办理进度结算支付或完工结算支付,若发生此类违规行为,项目部将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现一次将处以相关责任人员500~1000元罚款。

(2)超额结算分包工程价款的处罚。

分包工程应严格按分包商完成工程进度办理结算,严禁项目部相关部室对分包商超结工程价款,特别是完工结算后,发生超额结算工程价款的,公司将追究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管廊包头项目部
2018年1月3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