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C1Z102角钢塔下料工序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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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钢塔下料工序作业指导书7.5C1Z102-2006
注:剪板机的允许剪切厚度是指材料抗拉强度为500 N/mm²以下的板材厚度。剪切时,若材料抗拉强度超出
500 N/mm²,可进行换算(Q235为375-460 N/mm²,Q345为470-630 N/mm²)。
3.4 下料质量要求
3.4.1钢材切断后,其断口上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 mm的边缘缺棱,切断处切割面平面度为0.05 t(t为厚度)且不大于2.0mm,割纹深度不大于0.3 mm,局部缺口深度允许偏差1 .0mm(引自GB/T 2694—2003)。
3.4.2切断的允许偏差见下表2。
表2 切断的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3.5火焰切割
3.5.1火焰切割是一种热切割工艺。首先应根据零件形状和材料厚度选择设备(工具),确定是采用半自动切割机、数控切割机还是割炬(手工切割用)。
3.5.2 切割前,将被切割的原材料平稳地放置在支架上,下面留有50~100mm的间隙,并将欲切割线两边20mm范围内的铁锈、油污等清除干净。检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5.3 根据所割工件的厚度选择合适的割嘴和工艺参数。确保割炬与割嘴接头内部螺纹不能漏气。对于手工气割还要选择合适的割炬。选择时可按表3、表4、表5、表6。
表4 手工切割规范
表5 C0MCUT数控切割机(液化石油气-丙烷气体)106割嘴切割规范
表6 C0MCUT数控切割机(乙炔气体)G02割嘴切割规范
在使用数控切割机割嘴前,先检查30º锥面是否碰伤以防漏气。
3.5.4气体压力的调整。将氧气和可燃气调节到所需压力。
3.5.5划线、号形;数控切割时进行编程或输入程序。完毕进行套料并检查是否正确。
3.5.6根据钢板的厚度预留割缝间隙。可参考表7.
表7 推荐割缝间隙
3.5.7点火和火焰调整。完全打开预热氧气阀,稍微打开可燃气阀,让未燃的混合气流动几秒钟,然后点燃并调成中性焰。检查切割氧射流情况,它必须以笔直的圆柱形从割嘴射出,并且不得摆动。预热火焰必须集中地围绕切割氧射流。
3.5.8选择穿孔位置和切割方向,进行切割和穿孔。切割前应进行试切割。切割时,先进行预热,待工件金属呈亮红色时,慢慢开启切割氧阀进行切割。在切割过程中割炬运行始终要均匀,割嘴离工件距离要保持不变,约为10~15mm。切割完毕,应迅速关闭切割氧气阀,再关闭可燃气阀,最后关闭预热氧气阀。
3.5.9坡口切割时需根据坡口角度的要求调节割嘴角度。按角钢塔开坡口工序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切割。
3.5.10切割结束,清除割缝熔渣及飞溅物。检查气割面质量,超差的用角磨机修磨直至合格。
3.5.11万一发生回火,应立刻关闭割炬上的可燃气阀、预热氧气阀、切割氧气阀,然后让割炬冷却下来并修理故障。排除故障后再进行切割。
4 标识
4.1零件应按工程代号(必要时)、厂标(必要时)、塔型或产品代号、零件号或工令号(铁件)、材料批次号(主材、塔脚)的顺序,以钢字模压印作标识。顾客有要求时按顾客要求。
4.2标识的钢印应排列整齐,字形不得有缺陷。字体高度为8 mm ~18 mm,钢印深度为0.5~1.0mm。钢印附近的钢材表面不得产生凹、凸面缺陷,并不得在边缘有裂纹或缺口。
(引自GB/T 2694—2003)
4.3 钢印不能打在冲孔、钻孔的位置上,焊接部件的钢印不得被覆盖。
4.4 钢印排列位置应在零部件的端部。钢印顺序如下图所示。
5 移交
加工完毕,将样杆、样板整理移交下工序或送放样中心,•并按规定完成部件的自检和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