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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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本合同条款参照建设部GF-97-1010《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日照市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日照市图书馆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日照市万平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日
照市图书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大型公益场馆
座落位置:济南路以北,菏泽路以西
占地面积: 34468 平方米
建筑面积: 52000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甲
乙方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委托管理事项
日照市图书馆楼内外卫生保洁、水电维修、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电梯
维修维护、中央空调设备维修维护、网络设备维修维护、安全保卫及秩序
维护服务。
三、委托管理期限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自2016年3月1日0时起至 2017年2月28日24时止。服务期届满,经双方同意,报市财政局核准后,可按规定续
签合同。
四、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8.如图书馆的设施设备因使用人原因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9.承担工程及设施设备质保到期后的维护维修所产生的费用;
10.采购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在物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物业设施需要维修、保养的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4.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每个月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
部档案资料;
8.采购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半年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50%款项待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及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制度,违约金从合同款中相应扣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须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 1662711 元/年(大写:壹佰陆拾陆万贰仟柒佰壹拾壹元整)。
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甲乙双方根据服务的工作内容另行约定。
第八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根据年度测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
同。若合同金额变动幅度在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可拟续签合同,其合同金额由双方协商签订;若合同金额变动幅度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时,则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业主重新采购。
第九条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
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七、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乙方的物业管理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
格政审,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
第十二条如有工作需要,乙方的物业管理人员要听从甲方合理的
调动指挥。
八、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违反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
标失误,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