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合集下载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各位教师: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教师的工作负荷,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工作量计算1、理论课程教学备课:每门课程备课时间按照课程学时数乘以 15 小时计算。

授课:课堂授课学时数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批改作业:根据课程作业量和批改难度,每门课程每学期批改作业工作量按授课学时数的 05 倍计算。

辅导答疑:每周安排的辅导答疑时间,每 2 小时折合 1 个工作量。

2、实践课程教学实验课程:准备实验每次计 2 个工作量,指导实验课按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

实习课程:指导校外实习每天计 6 个工作量,指导校内实习每天计5 个工作量。

课程设计:指导课程设计每天计 5 个工作量。

二、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1、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按照所带班级学生人数和管理难度,每学期计 10 20 个工作量。

2、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学科竞赛等课外活动,根据活动时长和效果,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三、科研工作量计算1、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10 个工作量,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5 个工作量。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50 个工作量,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计30 个工作量,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10 个工作量。

3、学术著作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计 30 个工作量,编著教材每部计 15 个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量计算1、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每次计 2 个工作量。

2、参与学校公共事务,如招生宣传、监考等,根据工作时长和任务量,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五、工作量的核算与审核1、教师应在每学期末如实填写《教师工作量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系)。

2、学院(系)成立工作量审核小组,对教师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确保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审核结果在学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非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非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项目
计算方法
备注
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制定
200课时/专业,同一专业多
个方向的每个方向计20课时。
1、制(修)订一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进 行市场调查(40课时/1个调研报告)。
2、编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包括课程标准。
3、课时计给该专业编写团队,具体由专业 带头人负责分配,课时分配方案需报教务处。
新增专业申报
学生竞赛需提前向该类竞赛主管部门申请,并报主管领导冋意后方可实施并计算评委非教学工作量。
公开课、示范 课、汇报课
4课时/次
>40分钟。
学院学报
200课时/期
指每期组稿审稿、英文摘要等课时计给学报 编委会,具体由科研处负责人分配。
科研工作量
1课时/1分
超过基本工作量的部分方可计课时,由科研
处负责统计。
教师竞赛评委
4课时/次/人
计算单位中的人指担任评委的教师。
人事工作专家
评委
4课时/次
指利用业余时间担任人才招聘、职称评审等
计给课程所在系部,由系部负责计算、整理并上 报本系部编写的课程数及各个课程专业的使用 数,系部主任负责分配。
试题库建设
每个专业的课程试题库建设按人 才培养方案规定课时量的25%计
算课时,第二个及以上专业共计5课时/课程。
三年制大专各专业每门课程均需建立试题 库,并输入教务处试题库软件系统。
指导学生技能 训练和比赛(含 体育)
15课时/学期/人,同一导师 指导多名青年教师的,第二名青 年教师计10课时/人,第三名青 年教师计5课时/人。
导师制培养期内的青年教师, 一年内每学期 考核均合格者的导师方可计课时。 计算单位中的 人指被指导的青年教师。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的总和。

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教师从事教学活动所付出的劳动量,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批改、业余辅导、考试命题、监考、阅卷、实践教学指导、学生学科小组活动指导、对外兼课、教学研究等工作量。

教师非教学工作量是指除教学活动外的其他工作量,包括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量;科研、进修、;制作教学挂图、切片、教具等实验室建设工作量;教务处及系(部)临时安排的其它活动工作量等。

一、教师工作量定额教师全年工作量定额以学院教学日历规定的教学周数计算,每周以10学时为定额标准学时,全年工作量的计算以教学周数乘以10(学时)计算。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课堂讲授等工作量):1.单门课工作量:以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同一门课程而进度不同,仍然按单门课计算。

2.多门课工作量:三门课以实际授课学时数乘以1.2系数计算。

3.合班课工作量:60人以上以授课时数乘以1.3系数计算。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1.课堂实验实习工作量:根据学期授课计划(包括实验项目、实验内容、分组等情况)。

(1) 凡配备有实验员的实验室,实习课以任课教师为主,实验员协同完成,主讲教师工作量与理论授课计算相同。

(2) 未配备实验员的实验室,若主讲教师确实不能完成者,经教务处同意,由所在系(部)派一名教师协助,协助的工作量以每节课0.5学时计算工作量。

2.指导教学、生产实习工作量:(包括制订计划,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批改实习报告等,指导教师必须每天跟班指导6小时以上)。

(1) 校内指导教学实训及毕业实习工作量:每班指导教师原则上派2人,每人每周计12.5学时,超过2人者按2人工作量计算,(特殊情况提前上报教务处,同意后按特殊情况对待)。

同时兼课的教师,其工作量除上课工作量外,指导实习工作量乘以0.7系数计算。

(2) 校外指导教学实习及毕业实习工作量(武威及其以远,包括实习组织、学生管理、实习指导、实习考核、实习鉴定):实习点学生数10~45人派指导教师1人,指导教师工作量每周计16学时,指导45人以上者,工作量每周按18学时计算。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
1.理论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理论课计划学时×(课程系数+效益系数+开新课系数)课程系数:制图1.3;其他1.1;重复班0.8
效益系数:≤50人=0;>50人,每增加1人0.005
开新课(新开课)系数:开新课0.3;新开课0.2
2.实验课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验课计划学时×(0.6+效益系数)
效益系数:≤15人=0;>15人,每增加1人0.02
3.实习
标准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工作系数+效益系数)×每周工作天数工作系数:校内1.1;市内1.2;市外1.3
效益系数:≤15人/组=0;>15人/组,每增加1人0.03
每周工作天数:市外7天;市内5天
4.课程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人数×0.6(0.8)
5.毕业论文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篇工作量×人数
指导1篇工作量:工科16;农科12
6.指导硕士研究生
标准教学工作量=指导1个硕士研究生工作量30学时×人数
7.论文答辩、监考
论文答辩标准教学工作量=天数×1
监考标准教学工作量=次数×0.5 (非本门课)
二、教学人员兼任行政工作其他工作量标准
副院长80;教研室、实验室主任50,副主任40;工会主席30;
三、教材建设
编写教材、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每2000字1标准时四、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标准课时)=实际工作小时×1/6。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在教育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是对教师工作量的量化和分配的原则、依据和方法的总称。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的相关问题。

一、工作量计算的方式教师工作量计算的方式有多种,按照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形式来计算工作量是常见的一种方式。

例如,一节课的工作量可以按照教学人数、教学时长、教学难度等因素来计算。

而对于非课堂工作,可以按照具体的任务量、所需时间和难度来计算。

此外,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教师工作量计算方式。

二、工作量计算的依据教师工作量计算的依据主要是教师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

工作任务包括教学任务、科研任务、教研任务、管理任务等。

教师的工作内容包括授课、备课、考试、评价、研究、指导、辅导等。

这些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对于教师的工作量计算都是必不可少的依据。

另外,还可以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量计算依据。

三、工作量分配的原则教师工作量分配的原则主要有公平、合理、公正和灵活。

公平是指按照教师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来分配工作量,避免出现过重或过轻的情况。

合理是指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育需求来分配工作量,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

公正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来进行工作量分配,确保教师的工作量分配公正无私。

灵活是指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和教育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工作量的分配。

四、工作量分配的依据教师工作量分配的依据主要有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发展需求。

教师的实际情况包括教龄、学历、职称、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学校的发展需求包括班额、课程设置、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需求。

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发展需求,合理进行工作量的分配,确保教师的工作量分配与学校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五、工作量分配的程序教师工作量分配的程序主要包括确定工作量分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

怀化市东晟中学教师工作量核算方案为加强学校教师管理,科学、公平、合理地量化教师工作量,有效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参照教育部及省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量核算标准。

一、教学岗位工作量:1、语文、英语、数学科任教师每周10节课满课时量。

2、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课科任教师每周12节满课时量。

3、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阅读、生命与健康、心理健康、劳动、综合实践、湖地文、主题活动等课科任教师12-14节满课时量。

二、管理岗位和非教学岗位工作量:1、校长、书记岗位工作量:折合为满课时量的3/4;2、副校长、工会主席岗位工作量:折合为满课时量的2/3;3、各处室正职岗位工作量:折合为满课时量的1/2;4、团委书记、各处室副职岗位工作量:折合为满课时量的1/3;5、教务员、政教员、卫生专干、党建专干岗位工作量:折合为满课时量的1/3;6、出纳、会计岗位工作量:折合为满课时量的1/2;7、图书阅览室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岗位工作量:折合为满课时量的1/4;8、物理实验室管理员+保健员岗位为满工作量;生物实验室管理员+化学实验管理员(含仪管员)岗位为满工作量;9、以下岗位折算为相应课时,按20元/课时标准计酬,不计入工作量。

(1)学籍管理员、后勤专干、资助专干、备课组长、办公室专干按1课时/周计酬;(2)早读按0.5课时/次计酬;(3)体育老师大课间管理按0.5课时/次计酬;(4)科技辅导员按10课时/学期计酬;三、补充说明:1、超出课时的,超出部分按20元/节计酬(按每周12节满课时量计算);课时不足的,不足部分按1.25分/节扣相应绩效分;2、一人任多重岗位的以最大工作量的岗位认定工作量,其余岗位折合课时计酬。

四、各学科工作量系数怀化市东晟中学2023年8月25日。

非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非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60%计2课时/人,合格率<60%
计-2课时/人。
指由学院、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各专业毕业设计抽查。计算单位中的人指被指导的学生。
导师指导青年教师
15课时/学期/人,同一导师指导多名青年教师的,第二名青年教师计10课时/人,第三名青年教师计5课时/人。
导师制培养期内的青年教师,一年内每学期考核均合格者的导师方可计课时。计算单位中的人指被指导的青年教师。
4课时/次/人
计算单位中的人指担任评委的教师。
辅导员
在校班课时/1.3 人次,实习
班级每月每班12课时。
考核等级为A级全额发放,B级发放90%,C级80%,D级70%;只计课酬及学生管理工作量,不计入非教学工作量。
班导师
有辅导员班级20课时/学期无辅导员班级4课时/周
注:①不在上述之列,由学院统一安排的重大项目建设与验收、专业建设、各类评估等其他工作,由牵头处室或系部制定方案(需有详细人员安排及分工)报主管院领导审批,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及计算,每天计6课时,上午、下午、晚上各计2课时(教务处、督导室核算统计)。②系部组织学生竞赛需提前向该类竞赛主管部门申请,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计算评委非教
研处负责统计。
教师竞赛评委
4课时/次/人
计算单位中的人指担任评委的教师。
人事工作专家
评委
4课时/次
指利用业余时间担任人才招聘、职称评审
等工作的专家评委。
党课
6课时/场
对教师。
6课时/场
对学生,学生数≥100人。
4课时/场
对学生,学生数<100人。
心理咨询
1课时/半天
以咨询记录为计算依据。
学生竞赛评委
系部组考的期末段考及开学初补考。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合理安排教师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完成,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的内涵1、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两部分。

2、教学工作量是指直接用于从事教学的工作量,主要由备课、实践准备、实践指导、授课、批改作业、批改实践报告、课外辅导等组成。

3、非教学工作量包含:教学法研究(观摩教学、教研活动等)、编写教材、教学资料、实验室建设、参加校内外教学与科研学术活动等。

二、教师工作量定额1、专职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0课时(每学期平均),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可按照本院的薪酬方案计发岗位工资。

原则上每周教学工作量最高为16节,确因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务处批准,周课时可超过16节。

专职教师超额定工作量计发课时津贴。

2、教学任务未满额定教学工作量者,按照其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根据本院的薪酬方案计算岗位工资。

3、因公众节假日及学院统一活动导致的停课,不计减教师工作量。

4、对在任专职教师,男满55周岁以上,女满50周岁以上,每学期补贴10课时。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1、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课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每完成一节授课按以下办法计算:(1)已开课:每节按1.0课时系数计算;(2)新开课:每节按1.3课时系数计算;同层次、同教学内容但不同班级只计算一个班为新课。

(3)单班级上课:以45人为标准班,系数为l;45人以上,每多1人加O.02,30人(不含30人)以下,每少1人减0.01,最多减0.1。

(4)合班课:以45名学生为基数,系数为l,每增加10名学生,每节课系数增加0.2。

人数系数最多为:两个班为1.6;三个班为2.2;四个班为2.8。

(5)业余时间上课:指晚上、双休日等时间,系数加O.15。

(6)教学层次系数:中专/技校1.O;高职/大专1.3;本科1.4。

中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行政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

中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行政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

中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一、工作量的组成:
行政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满工作量计10分)
二、行政工作量计算办法(按部分文件折算)
1、专职行政人员,按满工作量计算为10×0.75=7.5分
2、兼职行政人员
校级领导:0.7×10分=7分
中层正职:0.6×10分=6分
中层副职:0.5×10分=5分
年级干部:0.3×10分=3分
学科主任:0.2×10分=2分
备课组长:0.1×10分=1分
班主任:0.5×10分=5分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可分时段、分班级数分别核算,最后求和)
1.高考学科(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每周12节正课(周一至周五,早晚自习不算在此列)认定为满工作量计10分,实际课时折算计分。

2.非高考学科(体、音、美、信、通用技术、安全教育等)每周12节正课(周一至周五)认定为满工作量计10分,实际课时折算计分。

3.专业班(体、音、美)人数40人以上计10分,20-39人计8分,20人以下计5分。

四、其他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由校行政审定。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23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23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及课时系数1、公共基础课、实训课、计算机课课时系数1.02、专业基础课课时系数1.053、专业课和一体化课课时系数1.14、新开公共基础课课时系数1.05;新开专业基础课课时系数1.1;新开专业课或一体化课课时系数1.15二、实习教学工作量1、同吃同住实习班主任教学工作量按每天2课时计算(检查实习教学日志)每周按5天计算,每月按22天计算。

2、巡回检查实习班主任(1)学生集中实习的每周按2课时计算(检查实习教学日志)每周至少巡回检查1次。

(2)学生分散实习,实习点3个以下的每周按2课时计算(检查实习教学日志)每周至少巡回检查1次。

(3)学生分散实习,实习点4个以上的每周按3课时计算(检查实习教学日志)每周至少巡回检查1次。

三、兼职工作1、教研室主任、督导室成员、教务员、机房、多媒体教室管理者每周按2课时计算。

2、试验室、实训室管理者:(1)电工试验室、实训室共7间由2名教师管理,管理者每周按2课时计算。

(2)烹调实训间有实训教学任务时,按3名教师管理3个工间,管理者每周按2课时计算。

无实训教学任务时遇到检查卫生,按3名教师管理3个工间,管理者每人按2课时计算。

(3)汽修实训工间遇到检查卫生,按参加教师每人按2课时计算。

(4)钳工实训间有实训教学任务时,按管理者每周按2课时计算。

无实训教学任务时遇到检查卫生,管理者按2课时计算。

(5)棉纺实训工间遇到检查卫生,按参加教师每人按2课时计算。

3、体育课教师组织全校田径运动会和冬季越野赛等,按实际进行天数,运动会主要组织者每天4课时,次要组织者每天4课时;早操和课间操带操计1课时;体育课教师带队参加比赛,按校外同吃同住实习对待;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训练每人每次计1课时(由学生科、团委向教务科提供活动计划)。

3、监考、考试、阅卷、登分、上报成绩(1)监考、巡视、考务等每人每次计2课时。

(2)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出题每份计2课时,阅卷登分、上报成绩、试卷分析等全过程按20份以内的计2课时;30份以内的计3课时;40份以内的计4课时;50份以内的计5课时;60份以上的计6课时.(3)翻译试卷每份计4课时,阅卷、登分、上报成绩、试卷分析等全过程每班计4课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一、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摘自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新人发[2003]44号文件)
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一)数学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课目每周课时15-18节.
(二)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40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不少于6节。

(三)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二、中学教师工作量要求(摘自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新人发[2003]45号文件)
中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两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两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三)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34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3-4节。

(四)高中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放宽,其他学科的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是教育机构中用于确定教师教科研及教学工作量的一种规定,其目的是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任务,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以下是一份关于《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的1200字以上的示例。

一、总则为了科学合理地计算教师的教科研及教学工作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量分类1.教学工作量: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科研工作量:指教师依据自己的专业领域从事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1.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承担的课程数量、课程学时和教学任务的难易程度进行计算。

2.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根据实践教学任务的性质和学时要求进行计算。

3. 学生指导工作load计算:根据教师承担的学生指导工作数量和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进行计算。

四、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1.科研课题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参与的科研课题数量、课题难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计算。

2.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计算。

3. 科研指导工作load计算:根据教师承担的研究生指导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计算。

五、工作量计算细则1.教学工作量计算时,应考虑教师的教学经验、学历、职称等因素,并参照教育局的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

2.科研工作量计算时,应综合考虑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和指导研究生情况,并参照学术机构的科研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

3.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应相互协调,避免工作过度集中或偏离的情况发生。

4.工作量计算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由教务部门进行记录和管理。

六、工作量核算办法1.教师应每学年填写一份教科研及教学工作量核算表,详细记录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

2.工作量核算表应包含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的具体计算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工作量计算结果的应用1.工作量计算结果可作为教师评优评优的参考依据。

学校规章制度教学人员工作量的计算与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教学人员工作量的计算与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学人员工作量的计算与治理方法(一)关于教学人员工作量概念的界定1、教学工作总量。

指凡任课教师一个学期由学校安排的工作折合成课时计量单位的总量。

2、课时计量单位。

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5分钟/节)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含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 计算“1课时”工作量。

非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课时工作量=1个课时计量单位。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课时工作量=1.1个课时计单位。

其它工作折算成课时单位量数。

(二)教学人员工作量的计算法那么教师工作总量=正课工作量+折合工作量+自习工作量+代课工作量—违纪扣减课时数1、正课工作量=课表中正课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类别系数为1.1,其它学科学科类别系数均为1.0,李祥瑞等特指的四名实训指导课教师所上学科学科类别系数均为0.8)。

2、折合工作量=跨头增计量+治理折合量+非课表实习实训工作量【跨头增计工作量】跨头课应适当增计工作量。

跨头分为跨年级、跨学科两类,每跨一个学科或年级教学(按编写教案数,以教科室提供的教案检查结果为计算依照)每周增加1个标准课时,但不重复计算。

音、体、美、信息、写字、形体训练不计跨头。

【治理工作折合工作量】(1)行政领导(含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报账员)工作量按岗位根本工作量+课时计算。

课时计算方法与教学人员一样。

(2)班主任工作量由德育处制定法那么另外单列计算。

(3)年级部主任周工作量按2节计算。

(4)专业部主任周工作量按5、4、3节三类标准计算。

(5)教研组长周工作量按1节计算。

【非课表实习实训工作量】(1)校外实训作公差核定价额,直截了当进入学校汇总,不作工作量考核(2)校内集训按专业部报送的方案和考勤员考勤簿核定课时数。

3、自习工作量。

所有学科早晚自习每上一节, 均计1课时自习工作量。

4、代课工作量=代正课课时数+代自习课时数的一半5、违纪扣减课时数1)上课每迟到(5-10分钟)、脱岗(1-3分钟)、早退(1-3分钟)扣0.5课时,每迟到(10-15分钟)、脱岗(3-5分钟)、早退(3-5分钟)扣1课时,每迟到(15-45分钟)、脱岗(5-10分钟)、早退(5-10分钟)扣2课时,旷课1节、脱岗和早退超过10分钟扣3课时。

专职教师课时费计算办法(暂行)

专职教师课时费计算办法(暂行)

专职教师课时费计算办法(暂行)一、各岗位课时费计算办法及超定额标准课时费1、各岗位课时费计算办法(1)教学岗位额定工作量204课时,超出部分按超定额标准课时费计发。

(2)管理岗位人员从事教学工作,周课时限定为4(未乘系数),课时费按超定额标准课时费的0.6计发,因课程安排原因超过周4课时部分的课时费按0.5计发。

教研室主任、督导组长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102课时(理论课为乘完系数后),超出部分按超定额标准课时费的0.6计发。

(3)实验教师额定工作量为340课时(未乘系数),实习教师额定工作量为500课时(未乘系数)。

2、超定额标准课时费二、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课堂教学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答疑、拟卷、阅卷等全部教学环节。

1、课程类型折算系数(k1):课程类型系数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1.0体育0.82、学生人数折算系数(k2):人数系数单班上课45人以下 146人以上 1.05 两个合班65人以下 1.366人—75人 1.476人—85人 1.586人以上 1.6 三个合班且90人以上 1.7专业选修课按选课人数,参照以上各档系数执行。

3、折合课时数=实际课时数*k1*k2三、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实验教学工作量。

一个自然班由一位教师指导,系数为0.8;由两位教师指导,系数各为0.8。

按项目分批做,系数为0.6。

折合课时数=计划课时×系数或折合课时数=计划课时×系数×批次一个教学班的实验是否需要两位教师同时指导或分批进行指导,由开课单位负责人根据实验室容量和班级人数等情况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设计工作量。

课程设计含设计前准备、出题、辅导、批改作业、答辩、考核等全部教学环节。

每班单人指导每周计12课时,合班指导需乘系数,系数规定参考理论课。

3、各类实习工作量。

实习教学含准备、指导实习、管理、批改实习报告等。

折合课时数=计划课时数*0.4。

4、毕业设计工作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指导学生技能抽查
指导学生进行技能强化培训:专业未抽中,计1课时/人;专业被抽中,抽查结果为合格率≥60%计2课时/人,合格率<60%计-2课时/人。
指由学院、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各专业技能抽查。计算单位中的人指被指导的学生。
指导学生毕业设计
专业未抽中,计1课时/人;专业被抽中,抽查结果为合格率≥60%计2课时/人,合格率<60%计-2课时/人。
指由学院、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各专业毕业设计抽查。计算单位中的人指被指导的学生。
导师指导青年教师
15课时/学期/人,同一导师指导多名青年教师的,第二名青年教师计10课时/人,第三名青年教师计5课时/人。
导师制培养期内的青年教师,一年内每学期考核均合格者的导师方可计课时。计算单位中的人指被指导的青年教师。
命题组卷
10课时/门
考试课程及教务处组考课程的命题、组卷,每门课程一套试卷(含A、B、C卷、标准答案)。
监考
2课时/场
系部组考考试由系部核算统计,教务处组考考试由教务处核算统计(考查科目随堂考试监考、另发监考费的监考不再计课时)。
阅卷
0.04课时/份
结业考、段考以外的考试阅卷方可计课时。
系部组考
2课时/场次
计算单位中的人指担任评委的教师。
辅导员
在校班课时/1.3人次,实习班级每月每班12课时。
考核等级为A级全额发放,B级发放90%,C级80%,D级70%;只计课酬及学生管理工作量,不计入非教学工作量。
班导师
有辅导员班级20课时/学期
无辅导员班级4课时/周
注:①不在上述之列,由学院统一安排的重大项目建设与验收、专业建设、各类评估等其他工作,由牵头处室或系部制定方案(需有详细人员安排及分工)报主管院领导审批,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及计算,每天计6课时,上午、下午、晚上各计2课时(教务处、督导室核算统计)。②系部组织学生竞赛需提前向该类竞赛主管部门申请,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计算评委非教学工作量。
教师竞赛评委
4课时/次/人
计算单位中的人指担任评委的教师。
人事工作专家评委
4课时/次
指利用业余时间担任人才招聘、职称评审等工作的专家评委。
党课
6课时/场
对教师。
6课时/场
对学生,学生数≥100人。
4课时/场
对学生,学生数<100人。
心理咨询
1课时/半天
以咨询记录为计算依据。
学生竞赛评委
4课时/次/人
试题库建设
每个专业的课程试题库建设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时量的25%计算课时,第二个及以上专业共计5课时/课程。
三年制大专各专业每门课程均需建立试题库,并输入教务处试题库软件系统。
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和比赛(含体育)
市级(含院级)计15课时/人
省级计20课时/人
国家级计25课时/人
含市(院)、省、国家级比赛,各级比赛训练指导教师总人数均不能超过4人。计算单位中的人指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比赛的级别界定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新增专业申报
200课时/专业
课时计给该专业申报团队,具体由系部主任负责分配,课时分配方案需报教务处。
编写课程标准
40课时/课程
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核心课程标准,或由教务处指定需要编写的课程标准,经学院审核合格后,非教学工作量由该专业负责人转发给课程标准制定人。
编写课时说明
2课时/课程
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课程标准,课时计给课程所在系部,由系部负责计算、整理并上报本系部编写的课程数及各个课程专业的使用数,系部主任负责分配。
系部组考的期末段考及开学初补考。
学术讲座或专题报告
8课时/场对学生,学生数≥10人。6课时/场对学生,学生数<100人。
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
4课时/次
≥40分钟。
学院学报
200课时/期
指每期组稿审稿、英文摘要等课时计给学报编委会,具体由科研处负责人分配。
科研工作量
1课时/1分
超过基本工作量的部分方可计课时,由科研处负责统计。
附件1:
非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项目
计算方法
备注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200课时/专业,同一专业多个方向的每个方向计20课时。
1、制(修)订一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进行市场调查(40课时/1个调研报告)。
2、编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包括课程标准。
3、课时计给该专业编写团队,具体由专业带头人负责分配,课时分配方案需报教务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