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职改办334号新闻专业记者(编辑)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渝职改办2010-88号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88号一、评审范围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
对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时间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2010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三、申报程序坚持程序控制,严格按照《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㈠本人申报。
在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现行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如实提交申报材料,认真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并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㈡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同时,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集体研究、择优推荐。
对拟推荐人员的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和《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见附件7)应在本单位公众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加盖部门印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推荐上报。
推荐单位应按行政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自治县)职改部门。
中央在渝单位如需委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高级资格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签章后送相应专业高级评委会挂靠部门受理;中级资格直接送相应专业中级评委会挂靠部门受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按属地化原则向各区县(自治县)职改部门申报(市工商联的会员单位直接向市工商联申报),经审核后委托相应专业高、中级评委会评审。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9•【字号】渝职改办〔2021〕133号•【施行日期】2021.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激励专家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奉献的八项措施》以及《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渝人社发〔2017〕202号)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和对象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员,各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援外援藏的专业技术人才,参与新冠疫情防控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经济专业等国家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重庆市无评审权限、实行指标总量控制的以及新增设的职称系列(专业)不纳入评定范围。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不得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中国共产党员受到党员纪律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
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暂缓申报。
市属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已全部下放,各高校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含所在高校具有教育系统研究专业职称评审权的申报研究系列职称),不再送市“绿色通道”评委会评审,应分别按本校“绿色通道”评定办法,由所在学校自主评审。
中国新闻社新闻专业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新闻社新闻专业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我社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外语能力要求(一)具体标准参评新闻专业技术职称应参加职称外语综合类考试。
1、申报中级职称,需参加C级水平考试达到45分以上;2、申报副高职称,需参加B级水平考试达到45分以上;3、申报正高职称,需参加A级水平考试达到45分以上;若当年全国通用标准低于45分则参照全国通用标准。
京外人员职称外语成绩合格标准参照当地职改部门文件要求。
(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就近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考试要求参照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具体通知。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试外语:1、至申报年度6月30日以前,工龄满30 年或累计从事新闻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的;2、取得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3、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级(B 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通过高级(A 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参加TOEFL(托福)考试、IELTS(雅思)考试或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取得分数超过该考试满分50%以上;6、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并经2位在职译审审定或经国家级外文翻译机构认定具有较高翻译水平;7、申报正高职称参加职称外语综合B级水平考试达到60分以上的;8、申报初级职称的;9、转评新闻专业同级职称的。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一)模块要求1、申报中级职称,需取得三个模块合格证(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任选三);2、申报副高级职称,需取得四个模块合格证(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3、45周岁以上申报正高职称需取得四个模块合格证(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45周岁以下申报正高职称需取得六个模块合格证(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owerPoint,⑥Access或Photoshop);其中申报上一级别所考模块合格证申报下一级别时继续有效。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园林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园林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渝职改办[2011]19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园林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9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现将《重庆市园林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园林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园林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造就一支思想高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实绩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更好地推进“森林重庆”、“宜居重庆”、“健康重庆”建设,根据国家颁发《建设工程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人职发【1995】9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园林行业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园林科研、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含土建施工、安装等)、园林监理(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定额制订等)、园林养护以及苗圃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申报条件(一)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字号】渝职改办[2013]12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3〕12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现将《重庆市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翻译及其教学研究工作,申报副译审、译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一、政治思想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1.申报副译审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翻译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翻译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3)获得本科学历,取得翻译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4)获得大专学历,取得翻译专业技术资格6年以上。
2.申报译审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译审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按照《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规定执行。
重庆市2024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2024职称评审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重庆市2024职称评审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称评审成为衡量一个人在某一领域专业水平的重要方式。
在中国,职称评审系统已经建立起来,并且不断完善和更新。
作为西部地区的一个特大城市,重庆市的职称评审条件也在不断优化和调整。
2024年的重庆市职称评审条件将会有哪些变化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学历要求的提升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会对学历要求进行相应地提升。
对于初级职称的评审者,可能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中级职称的评审者,则可能会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而对于高级职称的评审者,则可能会要求博士学位。
二、工作经验的要求除了学历要求外,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还可能会对工作经验进行一定的调整。
可能会规定初级职称的评审者需具有一定年限的从业经验,中级职称的评审者需具有更多的从业经验,而高级职称的评审者则需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
三、科研成果的影响力在评审职称时,科研成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会更加注重评审者在其领域内的科研成果的数量和影响力。
这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被引用的次数、获得的科研项目等方面。
四、社会服务能力除了学历、工作经验和科研成果外,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还会对评审者的社会服务能力进行评定。
社会服务能力是指评审者在其专业领域内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影响,包括参与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活动,为社会作出的一定贡献。
五、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在评审职称时,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还会对评审者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进行一定的评估。
这包括评审者在其专业领域内的专业技能和技术水平,以及在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创新和能力。
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可能会更加注重评审者的整体综合素质和能力。
评审者需要在学历、工作经验、科研成果、社会服务能力、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上都具有一定的水平和突出的表现,才能够获得更高级别的职称评定。
重庆市2024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2024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2024年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申报中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对于特殊行业或专业,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但不得低于大专学历。
2. 工作年限: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应具备至少5年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应具备至少10年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3. 技术能力:申报人员应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够独立处理本专业技术问题,并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4. 业绩成果:申报人员需提供近5年内完成的代表性工程业绩、获奖情况、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5. 职业道德:申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请注意,具体的评审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专业和行业有所差异。
建议在评审之前仔细阅读相关的评审文件和要求,确保满足所有条件。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渝职改办〔2011〕128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渝职改办〔2010〕83号)、《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时间安排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时间按《2011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进行;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时间由各区县职改办、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对外公布。
三、程序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申报和评审工作:(一)本人申报。
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4),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兼职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向各区县(自治县)职改部门提交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和申报(市工商联的会员单位直接向市工商联申报、档案挂靠市人才中心的通过市人才中心申报)。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着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和打印;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进行认证;3.学术论文(着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㈡初定仅适用于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㈢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初定。
㈣初定的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㈤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报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㈠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转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㈡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㈢在国家或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前,经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在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外地职改部门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
2023年度重庆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
2023年度重庆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一、申报材料的重要性申报高级职称是每位有志于新闻行业发展的专业人士的重要环节。
为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和公正性,本次评审将严格执行申报材料的填报、装订及送审规定。
二、申报材料的内容与要求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获奖情况等。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突出个人在新闻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填报要求1. 申报人应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2. 申报材料中的时间应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3. 申报材料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不得遗漏。
四、装订要求1. 申报材料应以A4纸打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申报表、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技术总结、其他材料等。
2. 装订时,应使用专门的高档胶装线,确保装订牢固,不易散页。
3. 申报材料应按照规定的份数进行装订,不得少报或多报。
五、送审要求1. 申报人应将装订好的申报材料送至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 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如有不妥之处,应及时提出并协助申报人修改完善。
3. 所在单位应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县(自治县)新闻出版局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新闻出版局进行复审。
4. 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评审。
六、其他注意事项1. 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被取消已取得的职称。
2. 评审结果公布后,申报人应按照要求领取证书,并妥善保管。
3. 如对本次评审有任何疑问,可向所在单位或市新闻出版局咨询。
总之,本次重庆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对申报材料的填报、装订及送审有严格的要求,各位申报人应认真阅读本说明,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和公正性。
祝愿所有申报人能够顺利通过评审,取得高级职称!。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2•【字号】渝职改办〔2023〕212号•【施行日期】2023.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23年9月12日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一、申报范围(一)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队干部。
自主择业的军队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凭据。
(三)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四)市属高等学校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含有权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员高校教师系列(有研究系列评审权的,含研究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
(五)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1998〕50号)有关规定,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未取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符合相应职称正常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渝职改办[2011]10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03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为细化我市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推进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职改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重庆市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渝职改〔2010〕212号)规定,制定了《重庆市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重庆市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特殊人才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应重在对品德、能力、业绩、贡献的考察和评价,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第三条特殊人才须具有较高的能力和素质,在所申报的专业领域方向知名度高,取得创造性成果,或业绩、能力、贡献突出,得到业内和社会认可。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凡符合“特殊人才认定办法”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资格,不纳入认定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特殊人才申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识才、选才标准,强化诚信承诺。
对缺乏职业道德、不讲科研诚信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认定结果(任职资格),给予通报并记入诚信档案,且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
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1号)、《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重庆市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办法》(渝人社发〔2017〕74号)、《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1-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和《转发〈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29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时间安排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2017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组织开展;中、初级申报评审由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日程安排并对外公布。
三、有关程序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其中,教育系统实行网络申报评审的,按市教委职改办规定执行;市属高等学校授权学科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3)非公单位人员(含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存档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送;(4)在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其在渝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挂靠部门;(5)破格申报的人员需按程序审核签章。
重庆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重庆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一、申报条件材料包括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材料、科研业绩和优先条件六大类,所有复印材料均须验原件后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申报高级职称的需彩色扫描上传)。
其中:1.师德师风、学历学位、论文(著作)、资历经历。
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师德师风。
需审验师德师风获奖证书原件以及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
申报人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
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
(3)论文(著作)。
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复印件。
(4)资历经历。
须由所在单位负责核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历须所在单位和现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2.破格材料。
须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送破格审批表等材料(附件5),应按程序经职改部门或有关部门审批后上报。
二、高、中级应报材料。
各送评单位须报送下列材料纸质件:1.《重庆市XXX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中小学和中职教师系列高级由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XXX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一式一份,中小学和中职教师系列高级由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3.《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一式1份,附件1)。
印证材料分为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材料、科研业绩和优先条件六大类。
六类材料分六本装订并分别打印封面、目录,一并装入个人的档案袋,并将附件1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附件:1.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2.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竞聘)公示证明书3.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20XX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4.XX区20XX年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指标申请表5.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6.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组重庆市XX区教育委员会20XX年X月X日附件1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附件2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竞聘)公示证明书XX区教育委员会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相关岗位管理办法,按本单位职称评聘方案,已将20XX 年拟推荐上报人员的相关申报评审或竞聘材料在校内公开场合公示5个工作日(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225号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225号)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6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促进民办教育科学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民办学校是指经我市各级教育或人力社保部门批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是指与我市民办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在本市各级人事关系代理机构(或学校)的教师。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者不得参加申报评审(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并按有关文件规定由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除外)。
二、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和确认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规定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和确认。
(一)初定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满相应年限,可通过初定首次认定非考试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1.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2011年度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2011年度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公布日期】2011.07.25•【字号】渝文广职改[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2011年度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渝文广职改〔2011〕1号)各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局属各单位,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级有关部门,社会单位:为保证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评审质量,经研究并报市职改办同意,定于2011年9月起开展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播音、广播电视艺术(中初级)、新闻(中初级)、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申报及评审工作。
请认真研读市职改办《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文件,严格按照该文件的程序要求、有关事项、纪律要求等新的规定执行。
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报送的材料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办理,有关单位对送审材料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意见。
(一)《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需打印并用A3纸复印(高级18份,中初级15份)。
“著作及论文”栏须填写本人申报材料中的著作或论文,如未发表需注明未发表;所有时间填写“x年x月”;“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要求内容真实具体、观点明晰、字迹工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左上角的“填表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不得报送复印件)。
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如实填写公示时间,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加盖部门印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陈文盛等64人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陈文盛等64人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1•【字号】渝职改办〔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陈文盛等64人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2〕34号有关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经重庆市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1年12月27日评审通过,市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示、核准,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一、高级记者涪陵区:陈文盛;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张永才、颜安、丁香乐;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刘美麟、廖洋益、刘静、李雨村、李伟、陈迈、许玥华。
二、高级编辑江北区:廖治娟;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彭德术、高树川、钟世萍、戴佳毅;重庆市总工会:李爱辉;重庆三峡学院:章权。
三、主任记者万州区:冉孟军;九龙坡区:周芮;北碚区:李军燕;巴南区:董志冬;丰都县:张建华;忠县:赵军、王波;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颜明华;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李珩、郭晓静、张锦辉、张莎、仇峥、熊明、罗斌、李析力、牟勇;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吴春春、聂莹、方向、赖力力、卿一学、王彬、黎巧、梁春、吴霜、吴怡岚、何亮、郭鹃、吴俊卿。
四、主任编辑万州区:沈理;璧山区:王世萍、周春雷;荣昌区:张成杰;开州区:徐彬;市政协办公厅:余茜;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朱丹、韩锐、卢志民、陈丹、江前兵;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熊进、丁楠、王志瑛、邓金浩然、尹力。
以上人员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22年1月21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程序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渝职改办[2007]1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7.01.12
【实施日期】2007.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程序
的通知
(渝职改办[2007]12号)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简化内部办事程序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6]15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下放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和建筑(路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简化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程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权限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
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规定的申报材料直接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受理。
各挂靠部门在申报材料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渝职改办334号新闻专业记者(编辑)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2006〕334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以实践作为衡量人才的唯一标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客观公正地评价新闻专业人员的学术水平,根据国家颁发《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特制定《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现将《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
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附件:1.《重庆市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2.《重庆市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3.《重庆市新闻专业记者(编辑)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附件1:重庆市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类期刊和新闻类网站或媒体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申报基本要求㈠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满3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满5年。
㈢外语条件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一门外文资料,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㈣计算机条件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运用计算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㈤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100学时。
第三条破格申报要求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2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㈠获得“长江韬奋奖”称号的人员(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㈡采编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㈢采编作品获得“全国省级党报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㈣采编作品获得市(省)级“新闻奖”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及以上。
㈤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新闻专业类著作或供高等院校新闻专业使用的教材(独著或本人撰稿25万字以上)。
㈥在国家一级或SCI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及其以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0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四条评价标准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用于指导新闻工作的实践和新闻理论研究,并有较深的造诣,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创新,采编及策划组织的重要报道、节目等质量高、社会影响大,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独立或为主采写、编发过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可起示范作用的重点稿件或节目。
2.直接策划、组织过3个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或直接指挥实施过3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成绩显著,有较大的社会影响(须提供有关策划或组织的材料)。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策划、创办报纸、杂志或品牌、专版、节目、栏目的打造。
4.在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重大疑难问题,在某一方面有创新(须提供有关资料)。
5.参与编写过3万字以上的新闻专业教材或讲稿,并具体指导过中级以上采编人员。
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采编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等级奖(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2.采编作品获得“全国省级党报奖”或市(省)级“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级奖2项及以上。
3.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重大疑难问题或某一方面有创新,业绩显著,在全市新闻界有较高威信(须提供有关资料)㈢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5万字以上)。
2.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下同)。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
4.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和在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以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为准,下同)。
5.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和在全国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3篇以上。
在新闻特殊岗位上,业绩十分突出,获奖级别高、获奖项目多的,论文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附则㈠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认可的相近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㈢本条件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重庆市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类期刊和新闻类网站或媒体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申报基本要求㈠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记者(编辑)资格满1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记者(编辑)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记者(编辑)资格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记者(编辑)资格满6年。
㈢外语条件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一门外文资料,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㈣计算机条件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运用计算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㈤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
第三条破格申报要求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记者(编辑)资格2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㈠获得“长江韬奋奖”称号的人员(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㈡采编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等级奖。
㈢采编作品获得“全国省级党报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㈣采编作品获得市(省)级“新闻奖”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及以上。
㈤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新闻专业类著作或供高等院校新闻专业使用的教材(独著或本人撰稿20万字以上)。
㈥在国家一级或SCI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及其以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四条评价标准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用于指导新闻工作的实践和新闻理论研究,并有较深的造诣,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创新,采编及策划组织的重要报道、节目等质量高、社会影响大,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记者(编辑)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独立或为主采编过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点稿件或节目。
2.承担过3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成绩显著。
3.参与策划和组织过3个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或担任若干专题报道的主要编审任务,所编审的稿件、节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须提供有关策划或组织的材料)。
4.作为骨干参与策划、创办报纸、杂志或品牌、专版、节目、栏目的打造。
5.在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疑难问题,在某一方面有创新(须提供有关材料)。
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采编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等级奖(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2.采编作品获得市(省)级“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级奖2项及以上。
3.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重大疑难问题或某一方面有创新,业绩显著,在全市新闻界有较高威信(须提供有关资料)㈢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2万字以上)。
2.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下同)。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4.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和在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以上(以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为准,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