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QS食品产品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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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过程,包括接受委托、生产过程掌控、出厂检验等环节。

三、责任分工1. 委托方的责任:(1)供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委托合同,并明确产品种类、质量、数量、交货时间等要求。

(2)明确加工要求和标准,包括工艺流程、原材料配方、加工设备的要求等。

(3)常常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2. 加工方的责任:(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

(2)明确产品加工的流程和规范,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和合理。

(3)加强人员培训,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4)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检验体系、管理文件、记录表,并依照要求进行填写、保存,追溯检验,发觉问题适时整改。

四、委托过程掌控1.加工方应当具备经营资质,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设施检修、人员培训等常规管理工作。

2.加工方应当依照委托方认真的加工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制造,严格掌控原材料、添加剂使用,确保生产符合安全、质量标准。

3.生产过程中的紧要环节和掌控点,加工方应当依据委托方的要求订立流程掌控方案,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4.加工方应当建立本品种追踪台账,将原材料购进记录,配料记录、加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全部信息记录在册,维护2年以上。

五、产品检验1.加工方应当对产品实行严格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货检验,保证产品符合委托方要求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委托方能够放心地推销和使用。

2.加工方应当建立和完善基本检验规范,适时把握和了解产品质量的各项指标,努力探求产品在环保、卫生、安全和经济方面的最佳效益。

六、安全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方应当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订立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操作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争取实现健康欢乐的工作环境。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和品质,维护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过程中所有的环节和操作。

2. 委托加工的要求2.1 委托方的要求委托方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关资质,并确保其提交的食品生产合同及其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2.2 被委托方的要求被委托方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确保其生产和加工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被委托方还应当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可控、稳定。

3. 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过程3.1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沟通在委托加工食品生产前,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加工工艺等要求。

3.2 原材料采购被委托方应当确保原材料采购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原材料需要经过严格的采购检验和质量评估后方可使用。

3.3 生产加工被委托方应当确保生产加工过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3.4 产品检验被委托方应当制定完善的产品检验规程,对委托加工的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5 产品包装和出库被委托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加工完成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包装标准和要求。

同时,产品应当经过严格的入库、出库管理,并妥善保管。

4. 委托加工的监管和责任4.1 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被委托方的监管,确保其生产加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

4.2 责任委托方应当对自己委托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被委托方应当对自己加工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 后续处理5.1 不合格品处理如果产品不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被委托方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和处理,并通知委托方。

2024年食品委托生产管理规定

2024年食品委托生产管理规定

____年食品委托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品委托生产是指食品生产商将食品加工、生产任务委托给其他食品生产企业或个人进行生产。

第三条食品委托生产应当遵循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

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四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依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和要求从事委托生产活动。

第五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检验检测等环节,确保委托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

第六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与委托方签订明确的委托生产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食品质量要求、责任承担等事项。

第七条委托方有权对委托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委托生产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委托方与委托生产企业之间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委托生产信息。

第二章食品委托生产的程序和要求第十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相应的生产设施和设备,并符合食品生产的卫生要求。

(二)具备相应的从业人员,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

(三)依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取得许可证书。

(四)具备与委托方签订委托生产协议或合同的能力。

第十一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要求,对委托的食品进行生产加工。

第十二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材料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并建立相应的原材料追溯制度。

第十三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和合规。

第十四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检测,确保委托生产的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委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档案,对委托生产的食品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可追溯性和可溯源性。

委托加工食品安全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以及从事委托加工食品生产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质量负责,对消费者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本制度;(二)组织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四)负责食品原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等采购、检验、使用和废弃管理;(五)负责食品生产过程、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六)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处理;(八)负责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本制度;(二)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三章食品原料与包装材料管理第九条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包装材料采购制度,确保原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原料、包装材料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二)有稳定的原料、包装材料来源;(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四)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食品原料、包装材料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1. 引言1.1 目的和范围本文档旨在规范委托加工食品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并保护消费者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委托方与加工方之间的委托加工食品业务。

1.2 定义•委托方:指需求方,将食品加工委托给加工方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加工方:指承接食品加工业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委托加工食品: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生产配方,并委托加工方进行食品加工的产品。

1.3 文档结构本文档包括以下内容:1.引言2.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3.加工方的责任与义务4.原材料采购与管理5.食品加工流程控制6.产品质量检验与管理7.食品安全风险控制8.技术支持与协作9.相关法规和政策遵守2. 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2.1 产品生产配方提供委托方应向加工方提供详细的产品生产配方,包括原材料清单、用量、加工工艺等信息,并确保提供的配方真实、准确、合法。

2.2 原材料选择与供应委托方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材料,并与加工方共同确认原材料的采购来源及供应商,并提供相关合格证或检验证明。

2.3 合同签订委托方应与加工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分担,并约定委托加工的产品质量标准和交货期限。

2.4 质量监督委托方应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对加工方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加工过程符合标准和要求。

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终止合作。

3. 加工方的责任与义务3.1 加工质量保证加工方应按照委托方提供的产品生产配方和工艺要求进行加工,保证加工过程质量可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

3.2 设备和场所要求加工方应具备适用的加工设备和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并进行定期的设备维护和清洁保养,以确保加工环境与设备无污染。

3.3 加工记录和追溯加工方应做好加工记录,包括原材料使用记录、加工工艺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并确保能够对产品的来源和加工过程进行追溯。

3.4 质量检验与控制加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制度,对委托加工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并保留检验样品和记录,以便委托方监督和验证产品质量。

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委托加工行为,保障食品加工安全和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加工行为,涉及所有委托加工主体及委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

第三条委托方在委托前应当对受托方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符合食品加工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条受托方应当在受托前对委托方提供的食品生产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食品加工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委托加工程序第六条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食品生产相关资质证明、委托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受托方在接到委托方的委托后,应当积极组织生产,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第八条受托方应当按照委托方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保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九条受托方应当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生产出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委托方在受到受托方送交的委托产品后,应当对委托产品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当在接收到验收报告后及时对委托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包装和销售等后续流程。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在食品生产委托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受托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没有杂质、异物等污染因素。

第十四条受托方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设备的运行正常和生产的安全。

第十五条受托方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制度,保证委托产品能够进行追溯,并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进行迅速反应和应对。

第十六条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受托方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并保留相关资料至少五年以上。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委托加工食品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委托加工食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包装、贴标等活动的食品。

第三条委托加工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委托加工食品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委托加工食品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委托加工食品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委托方的义务第五条委托方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具有与委托加工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委托方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并对其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委托方应当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委托加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内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用。

第八条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

第九条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指导受托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

第十条委托方应当对委托加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委托方不得委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托方进行加工。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委托加工食品进行召回。

第三章受托方的义务第十二条受托方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具有与委托加工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三条受托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包装、贴标等活动,并对其质量安全负责。

第十四条受托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委托加工食品的管理,确保委托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生产的所有食品。

三、职责分工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委托加工食品的全程监控,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

2. 采购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委托加工企业,并与之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3. 销售部门负责监督委托加工食品的销售情况,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反馈意见。

4.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委托加工食品的成本和费用。

四、委托加工企业的选择1. 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食品生产企业作为委托加工企业。

2. 采购部门应要求委托加工企业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已通过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关文件;(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资信状况、行业地位、人力资源、产品、服务等;(4)产品标准、双方认可的检测方法;(5)研发能力;(6)服务水平;(7)主要原材料;(8)工艺流程图;(9)供方调查表。

3. 采购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综合评价。

4. 采购部门应与委托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原料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选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2. 采购部门应与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原料的规格、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3. 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料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供应情况、质量评价等信息。

六、生产过程管理1. 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监督生产过程,确保生产环境、设备、工艺流程等符合要求。

3. 质量管理部门应要求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信息。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委托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加工的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对委托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负总责,确保所加工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公司质量要求。

第四条公司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委托加工,并与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选择与评估第五条销售部负责收集、筛选潜在的食品加工企业,并对候选企业进行初步评估。

第六条质量部对销售部提供的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其资质、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体系等,并进行综合评估。

第七条销售部根据质量部的评估结果,选择符合要求的食品加工企业,并与之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三、生产与加工第八条质量部应根据公司产品标准,制定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并提供给加工企业。

第九条加工企业应按照质量部提供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进行生产加工,并定期向质量部提供生产记录和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条质量部应定期对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进行生产加工。

第十一条加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数量和质量要求,完成食品的生产加工。

四、包装与标识第十二条质量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产品标准,制定委托加工食品的包装要求和标识规定。

第十三条加工企业应按照质量部制定的包装要求和标识规定,对加工完成的食品进行包装和标识。

第十四条包装后的食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包装和标识的要求,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食品的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五、储存与运输第十五条加工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产品标准,对加工完成的食品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加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对储存和运输过程进行监控,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过程,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加工食品企业。

3. 委托加工食品的定义委托加工食品,是指食品企业不具备一定加工能力或工艺设备,将所需食品委托加工企业完成加工,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标示或包装并销售。

4. 生产许可要求委托加工企业应当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存备查。

5. 委托加工前的审核委托方在选择委托加工企业时,应当对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设备、原材料、加工工艺、生产管理、卫生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并在审核合格后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6. 生产过程控制委托加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料表、操作规程等文件,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7. 委托产品的标示委托加工产品的标示应当包括委托方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等信息。

8. 人员培训委托加工企业应当对生产操作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等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9. 不合格品的处理委托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应当立即停产,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并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并进行处理。

10. 管理文件保存委托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生产工艺流程、配料表、操作规程、质量记录等,并保存备查。

11. 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2. 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需修改,应当经过管理人员协商并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重庆xxx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为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委托生产是指公司通过合同约定,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为公司代为生产食品的行为。

委托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书》约定开展委托生产活动。

二、受托方应当为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范围应当涵盖受委托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三、公司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四、公司与受托方应当接受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委托加工方式1、公司提供原、辅料和加工产品样品,以及加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等,受托方负责组织生产加工。

2、产品包装由公司按实提供,受托方将产品包装后发货。

受托方保证在使用制作过程中不浪费包材材料,保证提供的内、外包装应满足国家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

3、未经公司事先书面确认,受托方严禁将生产加工进行转包、分包,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的责任。

六、加工数量、交货时限及验收1、受托方按公司书面下达的采购订单组织生产,交货期原则上控制在每单7日内(自甲方下单之日起算或双方协商为准)。

公司对未经同意而超过订单约定交货期限的产品将不予收货并验收,且公司也不负有保管义务。

2、公司应按订单提前3日供应受托方原辅料及包装。

3、原辅料及产品在受托方库房办理验收、交接。

验收时,双方共同按该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实物感官品质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查验。

不合格产品,不予办理验收手续。

4、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以产品实际保质期为准,如受托方产品因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索赔而导致公司承担的实际经济损失,由受托方向公司及消费者赔偿,产品在保质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由受托方承担一切损失(如腐烂变质、漏气、胀袋、发臭、杂质等)。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委托加工食品的操作流程,保障委托方的权益,保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方与加工方共同参与的委托加工食品项目。

三、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1. 提供合格的食品原料供给加工方使用,原料配送中要求使用冷链运输,并提供原料检测报告。

2. 提供合理的生产计划,遵循加工方的生产线和工艺流程。

3. 对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如果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4. 对加工方提供的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达标,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5. 配合加工方进行生产现场检查和卫生管理,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四、加工方的义务和责任1. 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检测,确保原料的质量达标。

3. 设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意识培训。

4. 加强生产现场的卫生管理,确保生产环境安全与整洁。

5. 配合委托方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6. 对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五、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1. 委托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2. 加工方应设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方的标准。

3. 加工方应对产品进行全程追溯管理,确保产品的安全。

六、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1. 加工方应加强原料的检验,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加工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3. 加工方应定期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卫生清洁。

4. 委托方应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意识的培训,确保员工的操作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

七、食品生产备案与监管1. 加工方应依法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保生产的合法合规。

2. 委托方应做好对加工方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管理制度范文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委托加工企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的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委托加工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将自己的产品生产任务交由其他食品企业完成。

第四条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的委托方应与加工方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委托加工协议的订立第六条委托加工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加工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二)委托加工的期限;(三)委托加工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四)委托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五)委托加工方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六)委托加工期间的保密责任;(七)委托加工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委托加工协议应由双方在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并保留在双方档案中。

第八条委托加工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三章委托加工方的管理要求第九条委托加工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二)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力;(三)拥有符合要求的食品生产场所;(四)配备有合格的食品生产操作人员;(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委托加工方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备有维护记录。

第十一条委托加工方应建立食品原料及成品的检验和检测体系,并有相应的检验和检测记录。

第十二条委托加工方应遵守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场所和设备清洁和消毒,并有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委托加工方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操作规范和卫生要求的落实。

第十四条委托加工方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五条委托加工方应保存生产、质量、检验和检测等相关记录,并按规定保存一定期限。

第四章委托加工的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委托加工方的生产活动应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委托方有权派员对加工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并有权查看相关记录。

委托加工和委托服务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和委托服务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和委托服务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规范委托加工和委托服务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开展委托加工和委托服务时遵守本制度。

三、职责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委托加工和委托服务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委托加工委托服务的监督。

四、要求1.委托加工1.1委托加工的生产要求,包括生产用原料及半成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包装规格、加工期限及到货日期,以及提供委托加工食品的执行标准、生产工艺规程及操作规程。

1.2食品管理人员对委托加工品各个工序的生产过程、原料、半成品交接、储运进行监控。

1.3本企业化验人员按照委托加工品的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4委托加工的评估1.4.1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资质证书齐备。

1.4.2采用现场调研方式对生产设施、设备及食品生产许可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达成协议。

1.4.3委托加工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协定书。

委托加工甲、乙双方正式友好协商后签订正式的合同协定书,协定书必须明确规定双方保证委托加工品食品安全的职责、责任和义务。

1.5委托加工办法1.5.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生产工艺规程及生产操作食品生产许可组织生产,生产记录由乙方填写。

1.5.2委托加工品甲方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单及放行单。

1.5.3乙方按乙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程进行管理及生产调度。

甲方派出食品员,遵守乙方生产现场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生产工艺规程、操作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指控要求进行监控,填写监控记录。

有不同意见双方车间食品员协商解决。

重大歧见及时向甲、乙双方食品安全负责任报告。

甲、乙双方食品负责人应及时协商并在书面报告上签署处理意见及措施。

1.5.4委托加工交接、储运管理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食品运输规定执行。

1.6食品安全分析会1.6.1双方食品员每月联合召开一次食品分析会,双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主管每季度联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分析会,双方食品负责人每半年联合召开一次食品分析会;目的是检查、交流相关食品生产申请及生产食品管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与委托加工方之间的食品加工行为,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和卫生,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与委托加工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到食品加工的所有环节,包括委托加工食品范围、委托加工方的选择和国内外货源的采购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的相关部门起草,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在内部公示,最后向员工、委托加工方等相关方面宣传和执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 《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2. 公司相关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等规定;3. 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4. 《行政管理法》等相关行政法规。

五、制度内容1. 委托加工食品范围:明确公司与委托加工方所涉及的食品种类、数量、质量标准等;2. 委托加工方的选择: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的规定选择符合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委托加工方;3. 国内外货源的采购:采购委托加工所需的原材料、食品包装材料等,要求供货商提供质量安全保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产品检验报告;4. 委托加工方的管理:建立委托加工方档案,记录委托加工方的资质、生产能力、生产设备、员工培训等情况,制定委托加工方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5. 委托加工食品的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和损坏,委托加工方需提供运输保障计划;6. 合同签订和食品安全意识培训:公司与委托加工方需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意识培训,促进食品安全和卫生保障;7. 质量控制和监测:确保委托加工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和公司质量要求,设立质量监督员监督食品加工过程。

六、责任主体1. 公司负责人:对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监督,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2. 相关部门:负责各项制度的起草、修改、实施等工作,并对食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3. 委托加工方: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委托加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食品代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代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代加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食品代加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食品代加工行为。

三、责任部门
食品代加工管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四、食品代加工要求
1.代加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2.选择正规、合法的食品代加工厂商,遵守代加工合同约定,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流程。

3.对代加工食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4.监督代加工食品的生产过程,并定期进行食品加工环境检查。

五、食品代加工风险管理
1.针对代加工过程中的风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代加工食品质量。

2.对代加工食品的原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标准。

3.加强代加工环境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加工场所的清洁。

4.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代加工食品质量问题。

六、监督检查
1.公司应定期对代加工食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食品质量。

2.对代加工食品的生产过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七、处罚措施
对违反食品代加工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停止代加工业务、降低代加工数量等。

八、附则
公司应加强与代加工厂商的沟通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以上为食品代加工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部门严格遵守,确保食品安全,同时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相关产品委托加工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实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委托加工备案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备案行为规范、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80号)第四十五条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局令7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加工备案是指委托加工实施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企业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

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经营范围应经营范围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二)被委托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企业申请委托加工备案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二)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不须办理代码证的除外)复印件各三份;(三)委托企业(委托企业为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时)和被委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四)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三份;(五)委托加工产品标注式样三份/套。

被委托企业应提供复印件的原件以便确认,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提交的全部材料应使用A4纸。

第五条企业双方应签订有效的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委托的产品应明确到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第六条委托加工合同须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该期限应当在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之内。

第七条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第八条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已纳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产品的,委托双方生产前必须分别到所在地省级(食品相关产品)、市级(食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备案。

第九条申请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委托加工食品的生产流程,确保委托加工食品的质量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委托加工食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及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1. 委托方1.1 委托合作的选择对于采购委托加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首先要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合法性、信誉度等方面的考察,并签订正式的委托合作协议。

1.2 委托管理委托方需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加工中使用的原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报告。

2. 委托加工企业2.1 设施设备要求委托加工企业应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和良好状态,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清洗消毒,确保设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2.2 人员资质要求委托加工企业应求数控技术员、工段长、工人等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产品生产规程,做好检查、记录、处置产品不良事件等工作,提高食品质量。

2.3 原料存放委托加工企业应将来料进行验收检查,并按照原料质量合格标准进行妥善隔离存放,避免因原料污染等影响产品质量。

2.4 生产加工委托加工企业应制定加工流程,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体系,依据生产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过程中的参数,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2.5 包装、运输委托加工企业应制定包装和运输规范,避免因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影响产品质量,依据运输距离及送达时间采用相应措施,确保产品运输期间的质量安全。

3. 检测机构对于委托加工产品进行检测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对检测结果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

四、相关法规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五、制度执行本制度由经营者制定,制度执行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应当积极向经营者报告,及时处理。

食品QS食品产品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QS食品产品委托加工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加强对公司产品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加工行为,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所指产品委外加工,是指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加工品、冻品等产品或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负责生产的行为,2.2公司产品的委外加工加工厂商的管理,均可适用本制度。

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处理。

3.权责单位3.1总裁办公会议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裁办公会议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第二章产品委外加工的管理及合作方式5.公司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年度产品供应计划和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结合确定的产品委外加工范围,拟定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

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参与重大产品委外加工的决策。

重大产品委外加工方案应当提交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6.公司产品委外加工关注的风险6.1委外加工的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委外加工厂商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6.2产品委外加工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产品委外加工的优势。

6.3产品委外加工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7.产品委外加工管理措施7.1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委外加工价格,严格控制产品委外加工成本,切实做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7.2公司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方式,择优选择委外加工业务的厂商。

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委外加工厂商的,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7.3公司及相关人员在选择委外加工厂商的过程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委外加工厂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7.4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候选委外加工厂商中确定最终委外加工厂商,并签订产品委外加工合同。

食品QS食品产品委托加工管理规定

食品QS食品产品委托加工管理规定

食品Q S食品产品委托加工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加强对公司产品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加工行为,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产品委外加工,是指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加工品、冻品等产品或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负责生产的行为,公司产品的委外加工加工厂商的管理,均可适用本制度。

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处理。

3.权责单位总裁办公会议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裁办公会议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第二章产品委外加工的管理及合作方式5.公司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年度产品供应计划和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结合确定的产品委外加工范围,拟定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

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参与重大产品委外加工的决策。

重大产品委外加工方案应当提交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6.公司产品委外加工关注的风险委外加工的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委外加工厂商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产品委外加工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产品委外加工的优势。

产品委外加工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7.产品委外加工管理措施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委外加工价格,严格控制产品委外加工成本,切实做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方式,择优选择委外加工业务的厂商。

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委外加工厂商的,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选择委外加工厂商的过程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委外加工厂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候选委外加工厂商中确定最终委外加工厂商,并签订产品委外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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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加强对公司产品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加工行为,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所指产品委外加工,是指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加工品、冻品等产品或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负责生产的行为,2.2公司产品的委外加工加工厂商的管理,均可适用本制度。

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处理。

3.权责单位3.1总裁办公会议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裁办公会议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第二章产品委外加工的管理及合作方式5.公司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年度产品供应计划和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结合确定的产品委外加工范围,拟定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

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参与重大产品委外加工的决策。

重大产品委外加工方案应当提交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6.公司产品委外加工关注的风险6.1委外加工的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委外加工厂商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6.2产品委外加工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产品委外加工的优势。

6.3产品委外加工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7.产品委外加工管理措施7.1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委外加工价格,严格控制产品委外加工成本,切实做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7.2公司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方式,择优选择委外加工业务的厂商。

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委外加工厂商的,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7.3公司及相关人员在选择委外加工厂商的过程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委外加工厂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7.4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候选委外加工厂商中确定最终委外加工厂商,并签订产品委外加工合同。

7.5公司委外加工业务需要保密的,应当在产品委外加工合同或者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委外加工厂商的保密义务和责任,要求委外加工厂商向其从业人员提示保密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

8.产品委外加工的决定时机在决定是否委托加工时,应考虑以下因素:8.1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

8.2须利用本公司所没有的设备、技术时。

8.3特殊的零件及产品无法购得,又不能自行加工时。

8.4委外加工的品质更好时。

8.5委外加工的成本更低时。

8.6认为委外加工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

9.产品委外加工业务的战略合作模式9.1合资模式:通过资金入股或投资(租赁)设备等方式进行战略合作。

9.2挂牌模式:通过要求委外加工厂挂公司的牌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或专属生产基地。

9.3购销模式:通过产品委外加工合同进行权利义务的约束,以采购订货的供销方式进行合作。

10.产品委外加工的加工合作方式:10.1贴牌加工:我司提供品牌、包装材料,其余由委外加工厂商提供,如配方、工艺及产品加工等,按成品采购结算。

10.2不带原料定制:我司提供品牌、包装材料、辅料、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委外加工厂商提供原料及产品加工,按原料采购及加工费方式结算。

10.3全供应定制:我司提供品牌、包装、原料、辅料、包装、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委外加工厂商只负责产品加工,按加工费方式结算。

第三章产品委外加工管理体系及职责11.产品委外加工方案的制定、审批及实施11.1计划管理部根据产品年度供应计划,结合自有工厂产能及委外加工生产厂的供应情况,制定产品委外加工规划方案。

11.2产品委外加工方案经供应链分管副总裁审批后,报采购委员会进行审批通过后,由计划管理部负责牵头实施及督办。

12产品委外加工管理部门及主要职责12.1计划管理部12.1.1负责制定年度产品委外加工方案,提报分管副总裁及采购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督办实施。

12.1.2负责牵头、协调、督办产品委外加工厂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

12.1.3协助制造管理部完成产品委外加工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审批。

12.1.4协助制造管理部对产品委外加工的按期付款对账、结算等。

12.1.5负责产品委外加工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12.2制造管理部12.2.1配合委外加工厂开发工作,负责收集、调查委外加工厂信息及相关资料,提报候选厂商联系表,参与新委外加工厂的考察、评估、议价、定价及合同洽谈等。

12.2.2按计划管理部签发的产品供应计划,负责执行委外加工订货及跟踪到货、协调验收入库等业务,确保供应及时、到位。

12.2.3负责委外加工厂的日常管理,通过驻厂人员进行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工艺、配方及产品质量符合研发部确定的相关指标。

12.2.4负责与品控部对委外加工厂的现场卫生及质量管控进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达标。

12.2.5负责按合同约定进行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等。

12.2.6做好与委外加工厂的对接工作,加强与其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委外加工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密切关注委外加工厂商的履约能力,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避免产品委外加工供应不足或其他异常。

12.3研发部12.3.1根据营销部产品销售渠道规划及计划管理部的供应计划,拟定加工品开发计划(确定选用委外加工厂配方、改良委外加工厂的配方或者自主研发新配方)。

12.3.2参与委外加工厂的开发工作,负责对委外加工厂的产能、设备及产品小样进行确认,评估是否满足公司的需求。

12.3.3与候选的委外加工厂签署试样协议并安排试制小样,若导入自主研发的产品配方、工艺书等需签署保密协议。

12.3.4负责委外加工厂的前期加工培训,针对产品的工艺、配方及设备优化进行培训和考核。

12.4营销部12.4.1参与制定产品委外加工方案,提供产品类型及销售渠道规划,并对针对各类产品提供销售量需求、成本要求及毛利率需求。

12.4.2参与委外加工厂的开发工作,负责对委外加工厂试制的产品样品进行确认,评估期市场接受度及相关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12.4.1牵头对委外加工生产的产品进行终端销售定价,并测算成本核算及毛利贡献。

12.4.2负责对委外加工的产品进行包装设计,需研发部、品控部及供应链相关部门配合的,由营销部进行牵头与协调。

12.5品控部12.5.1参与委外加工的开发工作,负责针对委外加工厂的现场设施、设备的卫生及安全进行评估,同时对相关质量及卫生标准体系(如QS、HACCP、GMP等)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完毕。

12.5.2负责日常的委外加工产品进行质量确认及验收把关,并出具相关验收证明,验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2.5.3牵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通过例行的月度、半年或年度考核,或通过不定期的飞行检查,结合供应商的生产现场管理、食品卫生管控及产品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及评分。

作为委外加工厂合作及汰换的依据。

12.6财务部12.6.1参与委外加工的开发工作,负责对委外加工厂的财务状况进审核,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

同时协助制造管理部确定委外加工的结算账期及付款方式。

12.6.2负责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委外加工业务的核算与监督,做好产品委外加工费用结算与付款配合。

12.7法务部12.7.1参与委外加工的开发工作,负责委外加工厂的法律资质审核,对合作预期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协助制造管理部对委托加工合同及相关协议进行把关。

12.7.2负责对委外加工厂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有确凿证据表明委外加工厂商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导致产品委外加工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

委外加工厂商违约并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应当按照合同对委外加工厂商进行索赔,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12.8供应链副总裁:负责委外加工业务的整体统筹,并对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负领导责任。

12.9采购委员会:负责对产品委外加工方案进行评估、审批,同时对委外加工厂的开发、合同签订等进行评估与签批。

第四章产品委外加工的运作程序及实施13.产品委外加工的运作程序13.1委外加工开发程序13.1.1提出委外加工需求(1)委外加工需求的提报、变更或中止:由计划管理部会同营销部提报委外加工方案,注明品名、规格、计划数量、成本核算及预算等详细信息,以书面方式呈报供应链副总裁及采购委员会审批。

(2)经审批完成后,有合作目录中的委外加工厂的,计划管理部签发给制造管理部实施。

如需开发新委外加工厂配合的,由计划管理部进行委外加工厂开发立项,并牵头成立项目开发小组。

13.1.2委外加工厂的开发与考评(1)由计划管理部牵头,成立委外加工厂项目开发小组,由计划管理部、制造管理部、研发部、品控部、营销部、财务部、法务部等组成。

分管副总裁为项目小组负责人,项目开发小组主要职责:详见“第三章产品委外加工管理体系及职责”。

(2)项目小组对潜在委外加工厂进行综合考评(书面调查《委外加工厂信息调查表》与实地考察《委外加工厂实地考察表》相结合):从硬件指标及软件指标两方面考核,硬件指标包括生产产品所需配备的必要设备、设施、用具等。

软件指标主要从生产产能、人力资源配置、GMP、HACCP、QS认证要求、供应质量体系等方面进行考评。

(3)经综合考评合格后,可将委外加工厂商列入备选厂商名列,并通过项目小组会议确定与之的合作模式,同时安排样品测试。

13.1.3样品试制及确认(见《样品测试报告》)(1)研发部制定委外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配方表,并制定研发小样测试,小样测试合格后,研发部与委外加工厂签署相关试样协议。

(2)研发部与委外加工厂共同完成样品的生产中试,并将中试样品提供给营销部等相关部门确认。

(3)中试样品经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确认,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送品控部备案。

13.1.4议价与成本核算(1)针对合格的厂商,制造管理部代表项目小组与厂商进行议价。

(2)同一产品的厂商应开发三家以上,以便询价、比价及紧急订单需要。

(3)制造部、营销部、研发部根据议价情况,针对产品原辅包配方及生产工艺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结果作为产品定价依据。

13.1.5委外加工厂开发报告:(1)开发报告审批流程:制造管理部拟定,计划管理部、研发部、品控部等项目开发小组成员会签,分管副总裁及采购委员会审批。

(2)供应商开发报告编制要点:——针对《委外加工厂信息调查表》《委外加工厂实地考察表》《样品测试报告》及议价、定价方案等进行比较。

——针对企业规模、产品技术、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结算账期、交货要求、委外加工总成本等进行系统比较、评估。

13.1.5委外加工协议的签订由制造管理部代表公司与委外加工厂商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必要约定,并细化责任与义务,有追溯机制及追偿条款:(1)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对产品工艺、配方及添加剂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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