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永公综…2009‟11号

关于表彰二○○八年度全县公安机关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森林分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

2008年,永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全、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遵守《内务条令》夺标竞赛活动、大练兵活动、作风整顿活动和争创“无违纪基层单位”活动,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防范和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公安队伍的整体素

质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赢得了上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全县广大公安民警恪尽职守、顽强拼搏,忠实履行了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人民的神圣职责,历尽了各种艰辛,为建设“平安永春”、“和谐永春”做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和《福建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县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下列12个单位集体嘉奖和78人个人嘉奖,具体单位和人员名单如下:

一、集体嘉奖12个:

永春县公安局政工科

永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永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永春县公安局户政股

永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永春县公安局监督室

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

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

永春县公安局东平派出所

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

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派出所

永春县公安局蓬壶派出所

二、个人嘉奖78人:

1、局机关34人:林贤钦、陈竞敏、陈志勋、张剑书、林子彬、李文华、颜建全、林纲芽、苏国防、黄增金、李镇成、颜志泽、王海宏、叶水浪、颜荣艺、洪金花、姚启泽、李德福、邱友填、林要强、颜小平、黄桢枝、郑金象、康金得、颜志峰、颜明政、周江华、颜伟国、林伟程、吕贞建、林金吉、陈春海、陈志春、陈春安

2、派出所23人:吴良首、梁世鹏、徐一鸣、许立荣、钟声宏、方添艺、许志伟、王述强、余密、邹鹏德、刘永南、李燕然、洪福明、颜佳坤、苏钦树、张周城、刘小亮、辜志培、柯档城、林剑平、陈可凡、杨国有、刘少伟

3、森林分局4人:庄如山、王金缘、林志强、张民发

4、武警中队10人:林知卫、黄绍平、李健、夏阳、刘文海、孟金杰、刘清华、岳心远、张与荣、任杰

5、消防大队3人:雒东、张凯强、王金彪

6、信息报送先进个人4人:王淙晓、郑统照、郑永松、洪源顺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以先进

为榜样,寻找差距,迎头赶上。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努力拼搏,开拓进取,为永春的和谐发展平安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公安表彰先进典型决定

抄送:市公安局,县委政法委,本局领导。

永春县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