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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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 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南开大学 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应用法学院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专业年级班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

政治
面貌
职务
本学期







科目
平均
成绩
成绩



科目
平均
成绩
成绩
年级平均成绩名次:年级综合测评名次:(年级总人数:人)






所受
奖励
情况
年级意见
年月日
院(系、部)评优领导小组意见
学院意见
年月日
注:1、先进个人(空格上填写奖项名称);2、本表中内容(学习成绩、主要事迹和获奖情况等)一律以组织名义填写,用A4纸单面打印上报,字数应严格控制在表格要求范围内;3、须将本学年度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后;4、此表一式两份。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南发字〔2008〕54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各院(系)、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学生规章制度 本科生 奖学金 办法 通知(共印65份) 南开大学办公室 2008年9月1日印制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各项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奖学金评审机构第四条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终审工作,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院(系)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工作。

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颁奖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汇总以及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汇报等工作。

校财务处负责奖学金的统一发放。

(一)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及院(系)负责人组成,学校主管副校长(副书记)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二)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由院(系)主管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年级主任、班导师、辅导员等组成,组长由院(系)主管领导担任。

第三章 奖学金种类第五条 学校面向本科学生个人和集体分别设立以下四类奖(助)学金:(一)新生奖学金;(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基础学科奖学金(专为基础学科设置);(三)专项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和其他种类专项奖;(四)国防奖学金;(五)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本科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班级和学生。

第三条各项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评选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等5项评优工作。

第二章评选标准、比例和奖励办法第五条先进班集体(一)评选标准1.班导师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对集体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章程、有创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工作效果显著;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3.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奋发进取,班级成员踊跃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4.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全班学年总平均学分绩超过本院(系)年级平均水平;5.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在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6.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帮互助,关系融洽;7.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8.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小分队”、“优秀社团”、“文明宿舍”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学校不进行名额分配,由院(系)负责推荐,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三)授予当选班级“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三好学生(一)评选标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2.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及格,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5.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津教委德[2009]50号【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11.18【实施日期】2009.1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德〔2009〕50号)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多年来,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部门和各高校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学厅函〔2009〕26号)精神,通过学校推荐和初选,市级评选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评选出了一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决定授予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等10个集体“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南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刘月波等61名同志“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市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继续努力,力争开创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10所)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南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南开大学 研究生 优秀奖学金章程

南开大学 研究生 优秀奖学金章程

南发字〔2014〕47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经2014年7月19日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开大学2014年9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具有“公能”素质的拔尖创新人才,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为做好优秀奖学金评审和管理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优秀奖学金由学校统筹中央财政拨款、学校专项资金、单位或个人捐赠设立,用于奖励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学校建立专项账户列支,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具体管理。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三条优秀奖学金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公能”兼备,全面发展。

第四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得参加当年优秀奖学金的评审: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参评学年在科研或实验中违反工作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4.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6.其他被认定不得参评的。

第三章奖学金管理原则第五条优秀奖学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管理,遵循安全、守法、高效原则,保证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条优秀奖学金的会计资料应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章评审机构第七条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由教务处、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由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及各专业学院主要负责人任委员。

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1、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典型人物的牵动和示范作用,在全国大学生范围内掀起争优创优的良好氛围。 2、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青少 年中蔚然成风。 3、为我国庞大的大学生群体开辟一个属于其自身领域内的、表达其独特个性与视角的人物评比舞台。
获得“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是: 裴济洋北京大学 蔡开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茅艳雯(女)上海交通大学 李潇(回族)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 王灵光河南农业大学 黄碧海武汉大学 刘路中南大学 何平(女)湖南科技大学 苏炳添暨南大学 杜双庆兰州大学
雷声北京大学 杨帆(女)清华大学 郭鑫(藏族)南开大学 唐建哲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吴大伟辽宁科技大学 赵政复旦大学 李博亚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陈晨(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赵云龙武汉理工大学 吾提库尔·艾尔肯(维吾尔族)新疆大学
获得“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是(按姓氏笔画):复旦大学学生邓贝西、北京大学学生王启宁、天津 大学学生王荃、新疆大学学生王燕娜(女)、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李菊(女,羌族)、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何晓波、 刘峰、清华大学学生胡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袁复栋、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蒙祖海(水族)、湖北职 业技术学院学生谭之平(女,土家族)。勇斗歹徒、壮烈牺牲的云南农业大学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杨继斌获“2008中国大学生年 度人物”特别奖 。
获得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是: 12次代表中国夺得世界重大棋赛冠军,史上最年轻的“三冠棋后”北京大学学生侯逸凡; 在计算机视觉顶级会议CVPR上发表两篇文章、被邀请为论文审稿人的清华大学学生吴佳俊; 放弃保研赴贵州山区支教,用微薄的支教补助资助5名贫困学生的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安玥琦; 扎根农村创业、带动农民致富的山西农业大学学生江利斌; 致力科研,发表SCI学术论文43篇,已获6项专利授权的复旦大学学生仰志斌; 捐助16名贫困学生,热心公益的当代大学生楷模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徐萌; 自立自强打工,加倍努力求学的新疆职业大学学生热汗古丽·依米尔; 带着继父求学的道德模范天津农学院学生刘伟; 斩获德国IF国际设计大奖、全球设计界公认最高奖项德国“红点设计大奖”等诸多设计大奖的湖南大学学生 范石钟;

南开大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模板】

南开大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模板】

附件:
**大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评选年度:2013年
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

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

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

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递交照片要求
所有申报学生递交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反映受助学生事迹和精神风貌的近期学习、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照片2-3张(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99号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99号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99号)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经单位推荐和专家组综合评议,市教委决定对在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天津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等46个先进集体和孟少卿等77名同志进行表彰(名单附后),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2012年12月31日附件: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先进集体46个:天津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南开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河北工业大学网络管理中心中国民航大学信息网络中心天津师范大学信息化办公室天津工业大学信息化中心网络科天津理工大学信息技术研究所天津医科大学教学研究与信息中心天津科技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天津商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天津财经大学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资源管理与建设处天津市职业大学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信息管理中心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心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管中心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团队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天津市河西区闽侯路小学天津市红桥区教育技术应用研究室天津市河东区教育中心信息技术室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天津市咸水沽第一中学天津市东丽区电化教育中心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天津市武清区电化教育中心天津市蓟县第一小学天津市宁河县芦台第一中学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管中心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天津市电化教育馆天津市新华中学天津市瑞景中学天津市第一中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天津市实验中学信息中心天津市天津中学信息中心天津市实验小学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管理中心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先进个人77名:孟少卿天津大学刘振昌南开大学翟利强河北工业大学刘帆中国民航大学党光天津师范大学魏昕天津工业大学王法玉天津理工大学何琳天津医科大学司占军天津科技大学杨晨天津商业大学刘勍杨天津财经大学张建勋天津中医药大学张永哲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张志钢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杨波天津外国语大学刘光明天津农学院张蕾天津体育学院王荣天津音乐学院罗砚会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张建立天津市职业大学齐惠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钱灵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杨海艳天津天狮学院宁书林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王茂明天津青年职业学院牛景辉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于一民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刘健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李毅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姚嵩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魏文忠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卢勤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刘紫萍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井俊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郝明举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宋梦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庞海军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李连群天津市和平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温晓川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宁东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韩云学天津市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杜永刚天津市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王国顺天津市河东区教育中心徐青天津市南开区二十五中学康磊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王海江天津市东丽区电化教育中心苗芊天津市北辰区华辰学校刘文革天津市北辰区模范小学张世彪天津市静海县实验小学XXX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XXX 天津市蓟县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刘桂华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马连成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陆祖盛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教育中心张勇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教师进修学校郑连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教师进修学校高文龙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杜鹏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局吴洪林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王庆利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苗玲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白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赵小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高淑印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周蓉天津市电化教育馆王南迪天津市新华中学李鑫刚天津市瑞景中学张凤岐天津市第一中学魏长童天津市南开中学张英群天津市实验中学罗杰锋天津市天津中学李钢天津市实验小学董彦斌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关义钟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郭福生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管理中心于乐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翟德顺天津市工读学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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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

(本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班级和学生。

第三条各项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评选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等5项评优工作。

第二章评选标准、比例和奖励办法
第五条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标准
1.班导师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对集体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章程、有创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工作效果显著;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奋发进取,班级成员踊跃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
4.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全班学年总平均学分绩超过本院(系)年级平均水平;
5.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在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6.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帮互助,关系融洽;
7.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8.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小分队”、“优秀社团”、“文明宿舍”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学校不进行名额分配,由院(系)负责推荐,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三)授予当选班级“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2.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及格,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5.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三好学生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10%。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在学校、院系、班级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或担任学校核心学生社团的主要职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
3.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内A、
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A、B、
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5.积极发挥学生干部的核心、骨干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6.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7.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5%。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300元的奖金奖励。

第八条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

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一等奖学金、准一等奖学金(奖金额达到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个人一等奖(含)以上、特别奖项、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6项奖励中的1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5次的学生方可参评(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1次)。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水平(或80分以上)。

3.本科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掌握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学业优秀生
本科期间,在完成基本学业的同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研或论文成果特别突出者(如:在国际或国家大赛中获得大奖),授予“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学业优秀生与优秀毕业生两者不可兼得。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条除先进班集体以外的各项评优评审程序如下:(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和评选办法,下达评奖名额;(二)班组评议,院系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公示初评结果;
(三)院系签署初评意见,上报初评结果;
(四)校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复核,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五)学校公布最终结果,组织召开表彰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公示和申诉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六章各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评优资格审核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十六条各款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提交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xx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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