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本科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班级和学生。
第三条各项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评选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等5项评优工作。
第二章评选标准、比例和奖励办法第五条先进班集体(一)评选标准1.班导师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对集体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章程、有创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工作效果显著;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3.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奋发进取,班级成员踊跃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4.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全班学年总平均学分绩超过本院(系)年级平均水平;5.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在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6.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帮互助,关系融洽;7.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8.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小分队”、“优秀社团”、“文明宿舍”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学校不进行名额分配,由院(系)负责推荐,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三)授予当选班级“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三好学生(一)评选标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2.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及格,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5.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学生先进评选办法(04)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班集体建设成绩显著,全班无 群体性违纪,个人无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 2.以三好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科技活动等 第二课堂活动,班级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不及格率在 15%以下。 3.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居本系同年级前列。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5.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心理辅导,心理素质不断提高,心 理健康问题全面纳入控制状态。 6.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成绩 优良率达到50%以上。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道德思想良好。综合素质测评居全班前10名。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热心为 同学服务,任班级以上干部满一学期。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 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讲究个人 及公共卫生,身体健康,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成绩 良好以上。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品德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 人民,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热心为社会、集体和同学服务;遵守高校 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态度端 正,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善于自学;积极参加科研活动,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习、实训活动,课程平均学 分绩点3.5分以上(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依据《武汉 船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执行)(下同), 无不及格课程。 3.身体好。坚持经常性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健康的娱乐 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成绩良好 以上。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在本系同专业同年级排 名居前10名。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XX大学X学字[20XX]6号关于评选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学院: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协调发展,为广大学生树立身边的先进榜样,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生二、评选类别、评选条、评选办法参照《学生手册》“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三、评选程序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组织评选,并通过评选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院风。
2、X月9日前为班级初评阶段。
按有关规定各班审查综合素质测评表及相关材料,将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名单及材料上报学院。
3、X月16日前为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
学院根据评选办法,对各班级的评选名单进行认真评审,在参评比例要求内并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X、X月19日,各学院将参评校级、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工作科。
其中,校级提交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附电子版;院级提交名单报学生处备案,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无需上报,由学院自行组织表彰。
5、X月20日--X月23日为学生处及教务处审核阶段,拟定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名单。
6、X月24日—26日,学生处发文在全校公示。
7、X月27日学生处将评优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表彰及奖励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四、评选要求1、评优工作是我校加强学风建设、进行正面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在参评比例要求内,把真正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2、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包括一份文本稿和一份电子稿(800—1000字),且应当围绕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来撰写,要突出本班级的特点,评选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通知
2019-2020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如下评选办法:一、评选对象和评选类型1、评选对象:凡在我院正常注册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高职)学生和集体(不含大一新生)。
2、评选类型(1)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寝室文明建设先进班级”、“文明寝室”、“体育活动先进班级”(2)先进个人:“机电杰出青年”、“校园文明使者”、“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学生会、学生分会干部、班委会及寝室长。
二、评选标准(一)先进班级1、全体同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长或团支部召开思政主题班会每学期不少于3次,班级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1 —拢,递交入党申请书达1/3以上;2、班干部队伍机构建全,职责分工明确,制度建设完备,干部团结协作,辅导员主持班干部会每月不少于1次,班会不少于4次,严格按照班会流程;3、注重文化建设,班级具有班旗、班歌、班规和口号,并在日常考核或班级会议、主题教育活动中坚持使用,班级具有很强的凝聚力;4、使用成长导航系统规范,学生综合测评合格率达90%以上,处分率在0.5%以下,班级无抽游烟、酗酒、打架斗殴、盗窃、考试舞弊等行为;5、班级寝室和公共区卫生月优秀寝室率30%以上,公共卫生优秀率达90%以上,优秀寝室无差评,班级无损坏公物、晚归逃夜和校外租房和养宠物行为;6、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班内学生无参与校外代考,网络、贴吧等平台发布不正当言论或校外兼职不正当行业等,班级创新做法在官网、官微等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7、班级平时考核在本二级学院排名靠前40%,班风学风浓厚,学生学习自觉性强,一学年内课程考试不及格人数不得低于20%,英语三级、技能证书、自考本科等参与率不低于10%;8、学生平均到堂率达90%以上,平时带书、带笔到堂听课率达90%以上,学生退学流失率控制在5%以下,班级无校园抽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9、班级学生个人(3人以上)或班级集体同学在校级及以上单位或院团委、学工部组织举办的文体艺技等比赛中获得突出—2 —成绩的酌情优先考虑。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制度
05
相关附件
《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要点一
评选范围与条件
要点二
评选流程与标准
评选范围限定在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对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集体 进行评估,并设置了一系列评选条件 。
评选流程包括班级推荐、学院初审、 学校审核和公示等环节,并明确了各 个阶段的标准和要求。
要点三
奖励措施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和激励措施,如颁发奖金、授予荣誉 称号等。
加强学生工作
通过评选活动,加强学生工作,提高学生工作水平,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评选原则
1 2
公开、公平、公正
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评选标准要公平合理, 评选结果要公正客观。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在评选过程中,应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 合,全面客观地反师生普遍好评。
学生会部门
02
在组织建设、活动策划、团队协作、工作实效等方面成绩显著
,积极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学生社团
03
在活动特色、会员发展、内部管理、社会影响等方面表现优异
,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评选流程
宣传动员
自主申报
院系推荐
学校评审
结果公示
通过校内媒体、公告栏 等多种渠道,宣传评选 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评选 标准。
3
广泛参与
评选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参与,使更多 的学生受到激励和表彰。
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各学院、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正式注册的学生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首都航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8%之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10%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
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和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类选修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统考课程全部通过。
2)本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在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文艺等活动获奖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
大学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2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我校学生党建的科学化水平,设立研究生“优秀党支部”称号。
为促进我校各研究生集体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加强班风、学风建设,鼓励研究生集体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各种有益于集体建设的活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知识学习、科研实践、学术讨论等方面全面发展,设立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称号。
为大力培育选树学生先进典型,传播释放立德树人的正能量,用“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能量,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设立研究生“三好学生”称号。
为培养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满足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奖励优秀的研究生干部,设立“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为培养研究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更好实现毕业生的就业,设立“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当年度的研究生先进集体或个人(一)研究生集体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1.集体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的;2.有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或党纪处分的;3.有学生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4.申报先进集体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5.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如学术不端等。
(二)研究生个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1.当学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2.当学年有补考、重修等现象;3.当学年受到违纪处分以及尚在留校察看期内;4.其他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者。
第二章先进集体第三条研究生优秀党支部(一)评选对象:各学院研究生基层党支部(二)基本条件:1.支部班子好。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能力,总结和推广实验室管理经验,鼓励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我校将定期评选和表彰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范围1.实验室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以学校正式批准设置的实验室、实验中心为单位评选。
2.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校实验系列人员、实验教师、相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实验室(实验室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2.在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共享、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等方面有独创精神,实验教学或科研实验工作成绩显著;3.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落实,在实验室管理中,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可行性强,应急设施健全,危险源标识规范;严格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日常检查、整改记录清晰完整;危险化学品存放规范、使用记录严谨;期内未发生过任何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4.实验室队伍工作努力,作风严谨;各类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分工,团结协作,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实验室工作顺利开展;5.仪器设备操作规范、维护保养及时;实验环境文明卫生整洁,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存放整齐;6.圆满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执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2.在工作中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实验装置研制、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利用、实验室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有典型事例;积极主动完成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在开拓新的实验内容和实验技术方面成绩显著;3.实验室安全意识较强,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期内无责任事故;4.热爱实验室工作,认真负责,精心维护仪器设备,使各类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环境整洁、卫生;5.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注意节约,修旧利废,在自制、改造、开发仪器设备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6.按时搞好实验室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院或管理部门做好实验室帐、物、卡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7.圆满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XXXX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先进集体分为:(一)文明班级(二)文明宿舍第四条优秀个人分为:(一)十佳大学生(二)年度标兵(三)三好学生(四)优秀学生干部(五)优秀毕业生(注:就业处评选)(六)单项优秀个人:1.道德修养优秀个人2.学习进步优秀个人3.创新创业优秀个人4.文体活动优秀个人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文明班级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班级创建标准评定。
第六条文明宿舍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宿舍创建标准评定。
第七条十佳大学生和年度标兵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内无补考,且获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五)十佳指在爱国守法、学习勤奋、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节约、敬业奉献、创新自强、进德弘毅、博学善建、身心健康十个方面表现突出。
(六)十佳大学生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5%,年度标兵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10虬第八条三好学生条件(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无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补考,且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位于专业班级前15%,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评选先进班集体、先进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工作条例
评选先进班集体、先进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工作条例我校各项工作已经步入了有序发展的阶段,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涌现出了许多在思想、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了使先进集体、先进教师和优秀学生成为教师和学生学习的榜样,使我校的评先工作更加规范,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共青团福建省委和共青团福州市委制定的《评先工作条例》,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先工作条例(试行),具体内容如下:一、评选条件:1 、先进班集体(优秀中队):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全班体育成绩合格;班级“六项评比”成绩居学校前列,各项学校比赛成绩突出。
2 、先进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达 2 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辅导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班级(少先队)工作理论、实践水平;班级(少先队)工作成绩显著,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加省、市、区、校班级(少先队)工作的培训,具有一定的班级(少先队)工作经验;积极带领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和竞赛,成绩突出者。
3 、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爱祖国、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具有较强的想象力和创造能力。
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优秀少先队员积极参加“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和校少先队组织的各项少先队活动,且成绩突出。
4 、校单项积极分子: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爱祖国、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关于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指导意见
《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南发字〔〕号)自颁发以来,在引导学生奋发向上、全面成长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该办法已经无法适应和满足当前的实际工作需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时期人才发展需求和我校育人目标,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讨论,对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评选标准
. 根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请学院党委评选工作中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表现的考察。
学院推荐人选应首先符合以下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根据当前本科生荣誉体系实际,针对原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项,在评选工作中按照以下标准实行:
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
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综合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奖金额达到综合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中的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次的学生(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次);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届本科毕业生。
学生工作办公室
年月日。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奖励办法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第三条凡本院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和班级。
第二章分则第一节奖项设置第五条学院设立奖项如下:(一)综合奖1.三好学生标兵;2.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4.先进班集体奖。
(二)单项奖1.文明素质奖;2.技能优胜奖;3.人文艺术奖;4.体育拼搏奖;5.其他奖。
第二节评选条件第六条各项综合奖的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标兵1.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在学生中有很高的威望;2.学习成绩优秀。
各科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居班级前二名。
(二)三好学生1.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表现优良;2.学年学业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操行成绩在85分及以上。
学年总评排名在全班前8名,无不及格科目;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年体育总评成绩在80分及以上。
(三)优秀学生干部1.认真贯彻学院规定,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有关情况;2.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管理大胆,原则性强,工作成绩突出;3.谦虚、谨慎、民主、善于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4.学年学业总评成绩不低于75分,排名在全班前20名,无不及格科目。
(四)先进班集体1.具备良好的班风。
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全体同学团结向上、锐意进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荣获奖励多;班委会、。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马龙一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制度(讨论稿)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全校师生员工献身我校教育事业;为教育和鼓舞广大师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为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组织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职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活动,为做好推优工作,保证评选质量,现作如下规定:二、评选对象评选表彰对象为马龙一中全校师生员工和班集体.三、评选标准(一)优秀党员、优秀教师(职工)、优秀德育工作者1、总体要求⑴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⑵服从组织领导,服从工作分配,遵守考勤制度。
⑶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育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⑷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获得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⑸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⑹安教、乐教、善教,教师(职工)之间团结协作。
⑺热爱、尊重、了解学生,不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⑻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板书工整、美观,使用普通话教学。
⑼能圆满完成各部门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效果显著。
⑽维护学校声誉,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和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2、具体要求:⑴优秀党员①按要求积极缴纳党费,缺交一次者不能参评。
②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缺席、早退一次不参评。
③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高中部居前3名,初中部居第1名。
⑵优秀教师(职工)、先进德育工作者①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高中部居前5名,初中部居前2名.②优秀德育工作者主要在担任班主任及以上职务人员中评选。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1、总体要求(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2)热爱学校,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娱乐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和意志品格;(4)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良好的心理和意志,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实验室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实验室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实验室建设,总结先进经验,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充分调动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先进集体的评选(一)评选范围: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科研实验室以及实验室管理部门。
(二)评选条件:1、教书育人方面:(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一致、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2)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2、完成任务方面:(1)圆满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规定的基本任务,开出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全面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教学、科研任务。
(2)编写了较高水平的实验指导书、实验讲义,使实验内容不断充实、提高和更新。
(3)在完成规定的基本实验任务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开发贵重仪器设备功能,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在技术物资供应和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成绩显著。
3、管理方面:(1)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2)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完好率、利用率)较高。
(3)在实验装置的研制、开发及实验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较好成绩。
(4)实验室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工作成绩优异,无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
4、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方面:(1)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
(2)努力提高实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实验技术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实验技术业务。
(3)劳动纪律严明。
5、精神文明建设方面:(1)团结互助,服务态度端正。
(2)实验室环境卫生优良,仪器设备及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文明实验,文明操作。
(3)讲究职业道德,各项记录、报告准确真实。
二、实验室先进个人的评选(一)评选范围: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实验室管理部门的在编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时间达一年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高校大学学院评比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XX职业学院评比表彰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各类评比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评比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各类评比表彰奖励是指学院党委、行政和学院各部门对为学院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的评比表彰奖励,以及在校外获得的评比性荣誉或奖励。
第三条评比表彰奖励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公平适度、民主公开原则;(二)为学院事业发展服务的原则;(三)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注重向教学、管理、服务一线倾斜的原则;(五)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评比表彰奖励应当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比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结果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第五条评比表彰奖励工作在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开展。
第二章评比表彰奖励种类、规格、周期、数量第六条评比表彰奖励依据拟评比表彰奖励的不同范围、对象和审批权限设置种类、确定规格,总要求是有利于调动积极性,避免重复设置奖项。
第七条学院评比表彰奖励分为校级综合评比表彰奖励和校级单项评比表彰奖励两类。
(一)校级综合评比表彰奖励是指涵盖全院各部门、二级学院、各基层组织的综合性评比表彰奖励活动。
其奖项种类如下:1、党群类:一般设“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政治辅导员”五个奖项。
具体评选办法由党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学院党委批准后施行。
2、行政类:一般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两个奖项,其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一般由年度综合考核产生。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具体评选办法由组织人事处会同院长办公室共同制定,“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具体评选办法由教务处牵头制定,“优秀辅导员”的具体评选办法由学工处牵头制定,分别报学院行政批准后施行。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1先进集体评选
先进集体评选,也叫突出贡献集体评选,是指对具有特殊贡献的集体或团体进行评选,使其作出的突出贡献得以为人所见,得到赞誉和表彰,以此来激励集体和个人在思想上觉悟和行动上不断超越自我,团结一致,共同推动社会进步的思想和行动。
2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评选一般采用了“择优选拔,诚信评比”的程序,包括组织部门公示、专家评审、荣誉表彰等多项内容。
1.公示:先进集体评选要求组织部门公示参选候选集体,使其受到公众的监督,对其工作进行公正评价。
2.专家评审:先进集体评选要求集体候选者通过专家资格评审,使集体质量得到保障。
3.荣誉表彰:先进集体评选要求表彰结果需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同意,以及要落实表彰责任单位的义务,使被评为先进集体的荣誉和尊严得到真正的体现和彰显。
3先进集体的作用
先进集体通过表彰评选,能够激励社会各个群体突出自身的责任和作用,动员全体人民把握时代契机,实现自身事业和全民福祉的双赢增长。
此外,评选出的先进集体,作为全社会理想、奉献榜样,可以为他们行业及其它行业提供发展方向,拓展社会全面发展。
对提升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经过仔细实施,先进集体评选有助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担当责任使命的团队,有利于提高社会全面发展水平,推进团队文化建设,激发社会活力,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可谓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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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本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班级和学生。
第三条各项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评选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等5项评优工作。
第二章评选标准、比例和奖励办法
第五条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标准
1.班导师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对集体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章程、有创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工作效果显著;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奋发进取,班级成员踊跃参加各
种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
4.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全班学年总平均学分绩超过本院(系)年级平均水平;
5.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在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6.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帮互助,关系融洽;
7.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8.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小分队”、“优秀社团”、“文明宿舍”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学校不进行名额分配,由院(系)负责推荐,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三)授予当选班级“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2.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及格,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5.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三好学生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10%。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在学校、院系、班级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或担任学校核心学生社团的主要职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
3.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内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5.积极发挥学生干部的核心、骨干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6.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7.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5%。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300元的奖金奖励。
第八条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
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一等奖学金、准一等奖学金(奖金额达到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个人一等奖(含)以上、特别奖项、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6项奖励中的1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5次的学生方可参评(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1次)。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水平(或80分以上)。
3.本科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掌握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学业优秀生
本科期间,在完成基本学业的同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研或论文成果特别突出者(如:在国际或国家大赛中获得大奖),授予“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荣誉称号,颁发荣
誉证书。
学业优秀生与优秀毕业生两者不可兼得。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条除先进班集体以外的各项评优评审程序如下:(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和评选办法,下达评奖名额;
(二)班组评议,院系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公示初评结果;
(三)院系签署初评意见,上报初评结果;
(四)校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复核,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五)学校公布最终结果,组织召开表彰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公示和申诉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六章各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评优资格审核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十六条各款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提交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