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本科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班级和学生。
第三条各项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评选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等5项评优工作。
第二章评选标准、比例和奖励办法第五条先进班集体(一)评选标准1.班导师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对集体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章程、有创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工作效果显著;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3.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奋发进取,班级成员踊跃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4.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全班学年总平均学分绩超过本院(系)年级平均水平;5.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在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6.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帮互助,关系融洽;7.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8.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小分队”、“优秀社团”、“文明宿舍”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学校不进行名额分配,由院(系)负责推荐,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三)授予当选班级“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三好学生(一)评选标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2.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及格,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5.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学生先进评选办法(04)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班集体建设成绩显著,全班无 群体性违纪,个人无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 2.以三好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科技活动等 第二课堂活动,班级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不及格率在 15%以下。 3.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居本系同年级前列。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5.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心理辅导,心理素质不断提高,心 理健康问题全面纳入控制状态。 6.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成绩 优良率达到50%以上。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道德思想良好。综合素质测评居全班前10名。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热心为 同学服务,任班级以上干部满一学期。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 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讲究个人 及公共卫生,身体健康,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成绩 良好以上。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品德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 人民,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热心为社会、集体和同学服务;遵守高校 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态度端 正,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善于自学;积极参加科研活动,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习、实训活动,课程平均学 分绩点3.5分以上(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依据《武汉 船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执行)(下同), 无不及格课程。 3.身体好。坚持经常性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健康的娱乐 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成绩良好 以上。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在本系同专业同年级排 名居前10名。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

关于评选XX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先进班集体评选XX大学X学字[20XX]6号关于评选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学院: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协调发展,为广大学生树立身边的先进榜样,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生二、评选类别、评选条、评选办法参照《学生手册》“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三、评选程序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组织评选,并通过评选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院风。
2、X月9日前为班级初评阶段。
按有关规定各班审查综合素质测评表及相关材料,将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名单及材料上报学院。
3、X月16日前为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
学院根据评选办法,对各班级的评选名单进行认真评审,在参评比例要求内并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X、X月19日,各学院将参评校级、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工作科。
其中,校级提交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附电子版;院级提交名单报学生处备案,推荐表、成绩单及事迹材料无需上报,由学院自行组织表彰。
5、X月20日--X月23日为学生处及教务处审核阶段,拟定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名单。
6、X月24日—26日,学生处发文在全校公示。
7、X月27日学生处将评优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表彰及奖励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四、评选要求1、评优工作是我校加强学风建设、进行正面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在参评比例要求内,把真正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2、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包括一份文本稿和一份电子稿(800—1000字),且应当围绕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来撰写,要突出本班级的特点,评选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通知

2019-2020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如下评选办法:一、评选对象和评选类型1、评选对象:凡在我院正常注册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高职)学生和集体(不含大一新生)。
2、评选类型(1)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寝室文明建设先进班级”、“文明寝室”、“体育活动先进班级”(2)先进个人:“机电杰出青年”、“校园文明使者”、“学习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学生会、学生分会干部、班委会及寝室长。
二、评选标准(一)先进班级1、全体同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长或团支部召开思政主题班会每学期不少于3次,班级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1 —拢,递交入党申请书达1/3以上;2、班干部队伍机构建全,职责分工明确,制度建设完备,干部团结协作,辅导员主持班干部会每月不少于1次,班会不少于4次,严格按照班会流程;3、注重文化建设,班级具有班旗、班歌、班规和口号,并在日常考核或班级会议、主题教育活动中坚持使用,班级具有很强的凝聚力;4、使用成长导航系统规范,学生综合测评合格率达90%以上,处分率在0.5%以下,班级无抽游烟、酗酒、打架斗殴、盗窃、考试舞弊等行为;5、班级寝室和公共区卫生月优秀寝室率30%以上,公共卫生优秀率达90%以上,优秀寝室无差评,班级无损坏公物、晚归逃夜和校外租房和养宠物行为;6、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班内学生无参与校外代考,网络、贴吧等平台发布不正当言论或校外兼职不正当行业等,班级创新做法在官网、官微等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7、班级平时考核在本二级学院排名靠前40%,班风学风浓厚,学生学习自觉性强,一学年内课程考试不及格人数不得低于20%,英语三级、技能证书、自考本科等参与率不低于10%;8、学生平均到堂率达90%以上,平时带书、带笔到堂听课率达90%以上,学生退学流失率控制在5%以下,班级无校园抽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9、班级学生个人(3人以上)或班级集体同学在校级及以上单位或院团委、学工部组织举办的文体艺技等比赛中获得突出—2 —成绩的酌情优先考虑。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制度

05
相关附件
《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要点一
评选范围与条件
要点二
评选流程与标准
评选范围限定在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对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集体 进行评估,并设置了一系列评选条件 。
评选流程包括班级推荐、学院初审、 学校审核和公示等环节,并明确了各 个阶段的标准和要求。
要点三
奖励措施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和激励措施,如颁发奖金、授予荣誉 称号等。
加强学生工作
通过评选活动,加强学生工作,提高学生工作水平,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评选原则
1 2
公开、公平、公正
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评选标准要公平合理, 评选结果要公正客观。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在评选过程中,应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 合,全面客观地反师生普遍好评。
学生会部门
02
在组织建设、活动策划、团队协作、工作实效等方面成绩显著
,积极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学生社团
03
在活动特色、会员发展、内部管理、社会影响等方面表现优异
,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评选流程
宣传动员
自主申报
院系推荐
学校评审
结果公示
通过校内媒体、公告栏 等多种渠道,宣传评选 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评选 标准。
3
广泛参与
评选活动应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参与,使更多 的学生受到激励和表彰。
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各学院、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正式注册的学生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首都航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8%之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10%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
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和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类选修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统考课程全部通过。
2)本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在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文艺等活动获奖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
大学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2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我校学生党建的科学化水平,设立研究生“优秀党支部”称号。
为促进我校各研究生集体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加强班风、学风建设,鼓励研究生集体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各种有益于集体建设的活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知识学习、科研实践、学术讨论等方面全面发展,设立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称号。
为大力培育选树学生先进典型,传播释放立德树人的正能量,用“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能量,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设立研究生“三好学生”称号。
为培养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满足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奖励优秀的研究生干部,设立“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为培养研究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更好实现毕业生的就业,设立“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当年度的研究生先进集体或个人(一)研究生集体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1.集体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的;2.有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或党纪处分的;3.有学生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4.申报先进集体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5.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如学术不端等。
(二)研究生个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1.当学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2.当学年有补考、重修等现象;3.当学年受到违纪处分以及尚在留校察看期内;4.其他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者。
第二章先进集体第三条研究生优秀党支部(一)评选对象:各学院研究生基层党支部(二)基本条件:1.支部班子好。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提高实验人员的业务能力,总结和推广实验室管理经验,鼓励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我校将定期评选和表彰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范围1.实验室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以学校正式批准设置的实验室、实验中心为单位评选。
2.实验室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校实验系列人员、实验教师、相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实验室(实验室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2.在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共享、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等方面有独创精神,实验教学或科研实验工作成绩显著;3.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落实,在实验室管理中,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可行性强,应急设施健全,危险源标识规范;严格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日常检查、整改记录清晰完整;危险化学品存放规范、使用记录严谨;期内未发生过任何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4.实验室队伍工作努力,作风严谨;各类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分工,团结协作,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实验室工作顺利开展;5.仪器设备操作规范、维护保养及时;实验环境文明卫生整洁,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存放整齐;6.圆满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执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2.在工作中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实验装置研制、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利用、实验室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有典型事例;积极主动完成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在开拓新的实验内容和实验技术方面成绩显著;3.实验室安全意识较强,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期内无责任事故;4.热爱实验室工作,认真负责,精心维护仪器设备,使各类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环境整洁、卫生;5.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注意节约,修旧利废,在自制、改造、开发仪器设备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6.按时搞好实验室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院或管理部门做好实验室帐、物、卡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7.圆满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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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本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班级和学生。
第三条各项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评选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等5项评优工作。
第二章评选标准、比例和奖励办法
第五条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标准
1.班导师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对集体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章程、有创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工作效果显著;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奋发进取,班级成员踊跃参加各
种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
4.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全班学年总平均学分绩超过本院(系)年级平均水平;
5.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在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6.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帮互助,关系融洽;
7.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8.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小分队”、“优秀社团”、“文明宿舍”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学校不进行名额分配,由院(系)负责推荐,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三)授予当选班级“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2.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及格,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5.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三好学生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10%。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在学校、院系、班级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或担任学校核心学生社团的主要职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
3.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内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5.积极发挥学生干部的核心、骨干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6.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7.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5%。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300元的奖金奖励。
第八条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
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一等奖学金、准一等奖学金(奖金额达到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个人一等奖(含)以上、特别奖项、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6项奖励中的1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5次的学生方可参评(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1次)。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水平(或80分以上)。
3.本科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掌握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学业优秀生
本科期间,在完成基本学业的同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研或论文成果特别突出者(如:在国际或国家大赛中获得大奖),授予“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荣誉称号,颁发荣
誉证书。
学业优秀生与优秀毕业生两者不可兼得。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条除先进班集体以外的各项评优评审程序如下:(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和评选办法,下达评奖名额;
(二)班组评议,院系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公示初评结果;
(三)院系签署初评意见,上报初评结果;
(四)校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复核,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五)学校公布最终结果,组织召开表彰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公示和申诉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六章各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评优资格审核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十六条各款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提交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