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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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为指针,以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抓手,以创建襄州区示范性实验幼儿园为契机,以贯彻落实《3-6岁幼儿发展指南》为突破口,从我园的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新纲要精神,进一步强化园务管理,积极开展教育科研,不断提升办园理念和保教质量,建设办园特色。

二、具体措施

(一) 师德

1、争创“襄州区巾帼示范岗”,由教师自愿报名参加,填写登记表,制定个人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示范岗活动。

2、创建“襄州区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好创建的发动、氛围的营造等工作,开展活泼多样的青年文明号活动。

3、加强师德教育,建设优良的师资队伍,结合新年,开展“我是一个优秀的幼儿教师”主题沙龙活动,结合三八节,在教师中开展“我心中的榜样”征文活动、开展“我们身边的好教师”演讲活动,营造争先、开放、和谐、人文”的实幼精神,弘扬正气、树立标兵。

4、修改教职工考核细则,使其操作性更强,成为激励和鞭策教职工的一项举措。

(二) 继续教育

1、在不影响日常教学的前提下,鼓励教师职工参加本科和大专的

学习。

2、鼓励教师普通话登记考试及计算机考试。

3、争取各种外出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合理安排教师参加活动。

4、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比。

5、邀请外聘专家来园讲座。

6、根据教师制定的个人发展目标,向市教研室申报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 岗位培训

1、每周一下午3:45―5:00为全园集中学习,由园长室负责组织,并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时做好出勤记载。

2、每周三下午4:20―5:20或中午1:30-2:30分教研组进行年级组教科研活动,由各教研组长负责召集,并做好活动内容准备和出勤纪录。

3、每月开展五年内青年教师亮课活动,开展听课和评课活动。

4、每学期组织青年骨干教师外出姐妹园借班上课,加强园际间交流,锤炼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

5、每学期开展教师实践教学展示。

6、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基本功练习和过关比赛。

7、每周三晚6:00-8:00进行教师英语双大专进修学习,帮助教师提高英语能力,胜任开展英语教学。

8、利用幼儿园网站开辟“幼教天地”论坛,提供教师网上学习空间,培养教师养成网上学习的习惯。

9、利用幼儿园大厅,开辟“创意分享”展示墙,鼓励教师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抒己见,帮助教师形成关注教育问题和思考教育问题的氛围,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改善教育行为。

10、鼓励教师每学期学好一本教育教学专着。

11、开展保育员“操作大比武”活动,开展保育员岗位培训。

12、鼓励食堂工作人员订阅营养类书籍,提高餐点供应的质量。

哲洋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幼儿园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园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园正式教职工。

4、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幼儿园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园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

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园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园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园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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