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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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2012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2012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海关总署4月22日对外公布了2012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案例一:杭州海关查获假冒“GOLDEN”胶粘带案一、案件基本情况2012年4月7日,防城港市某贸易公司向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小商品至埃及。

经查验,共发现涉嫌侵犯“GOLDEN”商标权的胶粘带224640卷,案值96768元。

2012年11月8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刑事判决,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两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二、推荐理由该案是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效衔接,综合治理的典型案例。

该案中,权利人广州宏昌胶粘带厂为国内知名企业,其生产的“GOLDEN”牌胶粘带屡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

该案的查办,成功保护了国内自主知名品牌。

案例二:厦门海关依风险分析连查417万元服装侵权案一、案件基本情况2012年8月17日,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关员根据法规处服装类产品风险预警提示,在对石狮华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34920件男式开襟衫(品牌:“Leones”)实施放行后布控查验。

发现了隐藏在集装箱里面的 Columbia开襟衫8064件及UNDER ARMOUR开襟衫54000件,合计62064件。

经联系Columbia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货物均为假冒产品。

2013年3月该关再次查获涉嫌侵犯UNDER ARMOUR图形商标专用权的女T恤等服装88320件,申报货值达人民币205万元。

货物扣留后,厦门海关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此案立案侦查。

二、推荐理由该案是海关执法关员通过风险分析手段成功连续查获侵权货物的典型案例。

该案当事人采用申报未备案的品牌逃避海关监控,后起案件则在标有未备案文字商标的同时使用并不为人所熟知的图形商标,手法新颖,隐蔽性强,查获难度大,反映了出口假冒货物的新动向。

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年度典型案例

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年度典型案例

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年度典型案例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年度典型案例一、案例背景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纠纷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指导年度典型案例,对于指导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此主题展开探讨。

二、案例分析年度典型案例2019年7月,我国纺织集团在意大利米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法庭上的胜诉,成为当年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

该案件中,我国纺织集团成功捍卫了其在意大利市场上的专利权和商标权。

该案例成为了我国企业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典型代表,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指导。

案例价值这一典型案例的价值在于,它不仅是我国企业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成功实践,更是在处理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的指导性典型。

通过认真分析该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纺织集团在国际市场上的专利和商标保护经验,以及其成功的法律策略和实际操作。

这对于其他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三、结论典型案例的总结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年度典型案例对于引导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深入分析和总结案例,我们可以获取更多关于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经验和有效策略,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避免知识产权风险提供有益的借鉴。

个人观点我认为,在国际市场中,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通过学习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年度典型案例,可以更好地提高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风险应对能力。

四、参考资料1.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XXX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 《2019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分析报告》,XXX编,我国商业出版社。

以上即是本文对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年度典型案例的深度和广度探讨,希望对您理解该主题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24)

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24)

引言概述: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以期通过这些案例的分析和总结,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正文内容:一、商标权保护案例1.1坚果商标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坚果公司针对淘宝网上销售侵权商品提起了起诉。

坚果公司成功地证明了其在商标注册之前就在该行业内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而被告方在销售商品时使用了坚果商标。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责令其停止继续侵权。

1.2商标权纠纷案这个案例涉及到商标的权益保护。

公司发现一家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与其商标近似的图案和名称进行商业活动。

公司及时采取了法律行动,要求被告停止使用侵权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了公司的损失。

二、专利权保护案例2.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这个案例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掌握着一项在通信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专利。

某外国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起诉对方侵犯其专利权。

经过长时间的诉讼,法庭最终判决了对方侵权,并给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一定的赔偿。

2.2博朗公司专利侵权案这个案例涉及到博朗公司的一个关键专利。

某家公司在市场上销售了与博朗公司专利相近的产品,博朗公司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

在法庭审理期间,博朗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其专利的有效性和侵权方的恶意行为。

最终,法庭判决侵权方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博朗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三、著作权保护案例3.1音乐作品侵权案这个案例中,一位音乐家发现有人未经他的授权,在网络上发布了他的音乐作品。

该音乐家将侵权方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法庭判决被告方赔偿了音乐家的损失,并下令其删除和停止传播侵权作品。

3.2文学作品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一位作家发现有人抄袭了他的作品并出版发行,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4.05.25•【文号】海关总署令第114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发布日期:2009年3月3日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经2004年4月22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54号)同时废止。

署长牟新生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或者向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境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境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委托其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

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前款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规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代理人(以下统称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根据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有关货物涉嫌侵犯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举报,并根据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统称收发货人)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了解其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案例
以下是中国知识产权案例的一些例子:
1. 吴英案:吴英是中国一位富豪,被指控涉嫌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吴英经营着一家医疗美容机构,涉嫌使用其他公司的商标和产品名称,引发了一场广泛关注的知识产权案件。

2. 淘宝侵权案: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曾多次被指控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例如,一家服装公司指控淘宝网上有商家销售侵犯其商标权的假冒产品,引发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3. 美国高通反垄断案:美国芯片制造商高通曾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展开了长达数年的知识产权纠纷。

NDRC指控高通滥用其在移动通信领域的专利权,采取了反垄断调查和处罚措施。

4. 娃哈哈和翠竹案:中国食品和饮料公司娃哈哈曾和湖南翠竹公司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娃哈哈控告翠竹侵犯其商标权,抢注了与娃哈哈旗下产品相似的商标。

此案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最终娃哈哈胜诉并获得了赔偿。

这些案例展示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努力,以及日益加强的法律环境和执法力度。

中国政府正在加大力度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成果和权益。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法律制度及完善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法律制度及完善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法律制度及完善□张永亮,徐金锋(浙江林学院,浙江临安311300)摘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用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的跨国交易进行规制,目的在于将侵权货物阻止在海关边境外,不让其进入一国或一单独关税区的商业流通,以免破坏正常的经济贸易秩序。

我国已建立起相对完备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但在具体制度方面存在不合理的方面,不利于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本文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对其不足进行探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完善措施。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保护模式;完善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08)07-0119-03收稿日期:2008-05-05作者简介:张永亮(1975—),男,河南方城人,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系讲师;徐金锋(1979—),男,浙江诸暨人,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系讲师。

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我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也是《TRIPS协议》对成员国的要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经贸对于一个国家越来越重要,而货物进出境也越来越成为国际商贸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在这一环节上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一、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后,自1994年起海关开始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后,经过10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成为我国海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这10多年里,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和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从执法实践到理论研究,都日渐丰富。

1992年1月17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概念在我国开始使用,中美在华盛顿签署《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这是在有关双边协定中,中国政府首次承诺在进口环节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1994年7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宣布侵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保护的货物禁止进出境。

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这可真是个重要的事儿啊!你想想看,要是有人随随便便就把别人辛苦创造出来的东西拿去用了,那创造者得多委屈啊!就好比你精心种了一棵果树,好不容易结出了甜美的果子,结果被别人不声不响地摘走了,你气不气?咱先说说那个著名的盗版书案例。

正版书多不容易啊,作者绞尽脑汁写出来,出版社精心编辑排版,结果盗版书一出来,质量差不说,还抢了正版书的市场。

这就好像有人模仿你的穿着打扮,还到处宣扬那是他自己的风格,多让人哭笑不得呀!还有那个商标侵权的事儿。

一个好好的品牌,经过多年的打拼有了名气,结果被别人冒用了,消费者都分不清真假了。

这不就像是有人冒名顶替你去领奖,享受本该属于你的荣誉吗?再看看那个专利被侵犯的例子。

人家研发了一项新技术,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结果被别人轻松拿去用了,还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这和你好不容易做出了一道超级美味的菜,被别人原样照搬去开餐厅有啥区别?这些案例都在提醒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太重要啦!要是没有保护,谁还愿意去创新啊?大家都等着抄别人的不就得了。

那我们的社会还怎么进步呢?我们的生活还怎么变得更美好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火种,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这个意识,不买盗版,尊重别人的商标和专利。

如果发现有侵权行为,咱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勇敢地站出来说“不”!大家想想,如果我们都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那以后还有谁愿意花费精力去搞创作、去搞研发呢?我们难道就只能生活在一个充满抄袭和模仿的世界里吗?那多无趣啊!所以啊,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知识产权保护出一份力吧!让那些有才华、有创意的人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让我们的世界因为创新而变得更加精彩!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好好保护知识产权吗?。

2024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

2024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

2024年是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一年,全国各级法院围绕知识产权领域进行了大量的诉讼审理工作。

下面将介绍其中的50件典型案例,以展示中国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态度和有效措施。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此案中,原告是一家国内著名的饮料生产企业,被告是一家涉嫌侵犯其商标权的竞争对手。

法院及时采取了司法保全措施,并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巨额赔偿金。

2.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发明专利侵权案件原告是一家外资企业,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原告的发明专利。

法院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审理,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原告是一家软件公司,被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原告的软件。

法院通过技术鉴定等手段,确认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赔偿原告一定的经济损失。

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商标撤销行政诉讼案件此案中,原告是一家国内服装品牌公司,被告是一家国外服装品牌公司。

原告认为被告的商标与其已注册商标相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商标的注册。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请求。

5.成都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网络侵权案件原告是一家互联网技术公司,被告是一家在线教育平台。

原告指控被告在其平台上发布了侵犯其版权的教育课程。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并责令删除相关侵权内容。

这些案例只是50件典型案例中的一部分,但展示了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重要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果。

通过积极采取司法保全措施、科学制定鉴定程序、依法判决赔偿等手段,中国法院有效地维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推动了创新和发展。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中国法院还推进了案件审理速度、规范了裁判文书、提高了法官素质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努力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良好的司法环境。

同时,中国法院也积极引入国际经验和法律规定,与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进行合作,取得了广泛认可。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介绍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介绍

2.依职权保护流程
依职权保护,也称主动保护,是指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应当立即书 面通知权利人,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担保的 ,海关依法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并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 调查、认定、作出有关行政裁决。
3. 海关执法过程中发现:
2022年3月,南通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N海关申报出口被套、床盖三件套。经 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有286条被套使用了“MICKEY MOUSE”“DISNEY”“Mickey Mouse device” “MANCHESTER UNITED及图形”标识和“MY LITTLE PONY(“小马宝 莉”)”“Supreme标识”,涉嫌侵犯迪士尼企业公司、曼彻斯特联合有限公司在 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权和孩之宝有限公司、章节四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著作权, 涉案货值7078.66元。该批被套包装简陋、质量粗糙,且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的授 权文书,存在较大的侵权嫌疑。经联系权利人确权,4家权利人均依照《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采取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担保,N海关依法对该批侵权嫌疑被套予 以扣留。经调查,N海关对该批侵权被套作出认定侵权的结论,并依法作出没收并 处罚款人民币35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备案是海关采取依职权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备案,海关就无法对涉嫌侵权的货物进行调
查处理。目前备案不收费。)
四、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方法
企业如何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企业可以自行办理备案申请,也 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境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委托境内的企 业办理。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 ) 关法律制 度 的 问题 一 海
极 大 的损 害 了企业 的 自身 市场 竞争 力 。同 时知识 产权 的权 利人
从我 国知识产 权海 关保护 的法律 制度 的立法 层面来 看 , 然 普 遍没 有成立 专 门的知识 产权 保护机 构 , 虽 也缺 乏专 职的 知识产权 现行 的海关 管理制 度在制 度上 逐步 的完善 , 经过 了几次科 学 的修 保 护人 员 , 旦 发生侵 权行 为 , 能依 赖海 关执 法人 员进 行的大 一 只
确立 法保 护 范围 , 范知 识产 权海 关保 护 审批程 序 , 高海关 执 规 提
包装 装潢 权 。 关执 法者 要 充分调 查 , 海 合理 界定 。明确 铍保护 个 法工 作 的针对 性 。 体 的所属 范 围, 样 才能 形成 有效 的保 护 和监督 体 系, 这 自觉 打击 ( ) 高海 关执 法队伍 素质 , 二 提 建立 海关执 法管理和 监察 制度
L g l y t m n o it e a s e A dS cey S
{占 } 轧会 ; J
21年 月 下 00 9 ( )
我 国知 识产 权 海 关 保 护 法 律 制度 存 在 的 问题 与 完善
开放 的程度 不断深入 , 别是 中国加入 世 贸组 织以来 , 国的 知识 产权 海 关保 护 法律 制度 引起 了各 特 我
侵权 违法 行 为和犯 罪 , 能对 这些 权利 都 J 以保 护和 利用 , 能 才 J u 才 针 对海 关执 法部 门和工 作人 员在 执法 实 践中 出现 的 问题 要 为 合法 商人 创造 公平 的竞 争环 境 。 科 学纠 正 , 执法 人员 要进 行业 务培 训和 考核 , 对 同时 建立海 关执 同时 , 识产 权权 利人 申请 海关 保护 的成 本过 高 , 知 权利 人 行 法 管理 和监 察制 度 , 以防 止出现 滥用 海 关权 力 的腐败现 象 。

海关总署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收费规定-

海关总署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收费规定-

海关总署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收费规定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收费规定(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国务院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海关总署向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以下简称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收取备案费。

备案费收费标准为每件备案人民币1000元。

本条所称“每件”系指申请人递交并经海关总署认可的每份申请。

二、申请人提交备案申请后,海关总署经审查,决定准予备案的,即发出缴款通知,申请人应根据海关总署发出的书面通知,通过银行将备案费转入海关总署的指定帐号,并将银行转帐单复印件寄送或传真至海关总署。

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备案号。

三、海关总署收到备案费后应向申请人出具收据。

海关总署不接受申请人通过邮局汇付或以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缴纳备案费。

四、海关总署准予备案后,申请人放弃备案或其备案被海关总署注销的,已缴纳的备案费不予退还。

申请人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备案续展或变更,不需另行缴费;申请人在备案失效后重新提出备案申请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缴纳备案费。

五、凡1997年3月1日前已提出备案申请或备案已获海关总署批准的,申请人应于1997年4月30日前根据本规定缴纳备案费;逾期未缴的,海关总署可注销其备案。

六、本规定自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结束——。

中国海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初探

中国海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初探

中国海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初探
江列平
【期刊名称】《国际经贸探索》
【年(卷),期】1995(11)5
【摘要】为了把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当务之急是加强海关立法,尽快制定《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条例》及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强化海关监管,制止侵权产品进出境,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总页数】3页(P65-67)
【关键词】海关;知识产权;产权保护;中国;对外贸易
【作者】江列平
【作者单位】广州海关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52.5
【相关文献】
1.中国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与WTO知识产权协议的比较及发展方向 [J], 陈丽
2.金融危机情况下中国海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J], 李炎;刘颖
3.保护私权,还是维护公共利益?——对中国海关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中角色定位的法律分析 [J], 曹艳华;
4.2018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 [J],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1]
5.中国海关在进出境环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J], 王桦;迟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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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综述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综述

被动保护
—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货物,向进出境地 申请扣留; —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 —海关在扣留货物后20个工作日内受到法院要求 协助执行禁令的通知,应当予以协助。
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的区别
1、知识产权备案:
主动保护:YES 被动保护:NO
2、海关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
主动保护: YES 被动保护: NO
证据
行政执法
(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立法
我国立法体系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规定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主动保护(依职权保护)程序
知识产权备案
中止放行货物 权利人
收发货人
海关扣留货物 海关调查
海关作出认定
海关不能认定 法院保全或诉前禁令 海关协助法院扣押
侵权 没收及罚款
不侵权
放行货物
放行货物
被动保护(依申请保护)程序
申请扣留货物 权利人
收发货人
海关扣留货物
向法院申请扣押
海关协助法院扣押
放行货物
依申请保护程序(专利反担保放行)
海关向公安机关通报涉嫌犯罪案件线索 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的,海关应当向公安机 关移交有关货物或者物品 对社会危害巨大、社会反映强烈、涉案价值较大、 涉及跨国跨境犯罪团伙开展联合打击 联合组织宣传、与权利人的合作和国际执法合作 活动
功能3:对其他救济的支持
刑事制裁 民事诉讼
协商解决

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我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在当今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拥有庞大市场和创新型企业的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更好保护,我国法院选取了50件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例进行总结和回顾,并在这些案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这50件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探讨,并共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1.案例一:XXXX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在这一案例中,XXXX公司被指控侵犯了某个公司的专利权。

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最终确定了侵权事实,并判决XXXX公司支付巨额赔偿。

这个案例给了我们一个非常直观的案例,告诉我们要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2.案例二:XXXX公司侵犯商标权案在这一案例中,XXXX公司在产品包装上盗用了另一家企业的商标,导致了严重的商标侵权。

法院审理后判定XXXX公司必须停止使用该商标,并支付巨额赔偿。

这件案例告诉我们,商标的合法使用至关重要,任何侵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过这些案例的总结和回顾,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非常严格,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这也提醒了我们,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这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为我们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法治典范,为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明了方向。

希望我们能够认真总结这些案例,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3. 案例三:XXXX公司侵犯专利权案这起案件涉及到XXXX公司侵犯了另一家企业的专利权,制造、销售了专利产品,但却未经授权。

在法院的审理中,被告公司不仅被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还被判定支付了相当巨额的赔偿金。

这个案例进一步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着企业们要遵守专利法规,以免陷入侵权之争。

4. 案例四:XXXX公司商标申请被驳回案在这个案例中,XXXX公司申请了某个商标,但却遭到了驳回。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 ppt课件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  ppt课件

ppt课件
17
过境货物,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 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入境地
出境地
ppt课件
18
转运货物,指由境外启运、在中国境内设 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 陆路运输的,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入境地
出境地
ppt课件
19
通运货物,指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 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装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 物。
征税
监管
统计
缉私
知识产权
贸易管制
口岸管理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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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7年海关执法统计
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4487批 查获侵权货物3亿5千多万件 侵权货物价值5亿3千多万元
其中: 商标: 专利: 货物种类: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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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外国知名品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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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外国知名品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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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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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授课内容)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三、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怎样向海关寻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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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功能 (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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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规定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行政规章
海关总署令和公告

2020051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出口货物未经授权印有奥运五环标志会被如何处罚

2020051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出口货物未经授权印有奥运五环标志会被如何处罚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贸公司,工作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疏忽,向客户出口了一批印有奥运会五环标志的货物,现被海关查获,请问会受到何种处罚?答: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

根据《海关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贵司的行为违反上述法律规范,应当会被海关处罚。

典型案例:当事人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向Y海关申报出口的货物(报关单号:29212018021889XXXX)中,经Y海关查验,发现标有“奥运五环”标志的老花镜1800副。

当事人不能提供授权文书或正规购买证明。

“奥运五环”标志权利人认为上述标有“奥运五环”标志的货物侵犯了其标志专用权,并于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提出了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并提供了担保。

Y海关于2019年1月9日扣留该批侵权货物。

Y海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老花镜上使用的标志,与标志权利人注册的“奥运五环”标志相同,且事先未经标志权利人许可,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标志专用权的货物,货物价值人民币18000元。

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标志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报关单》(编号:29212018021889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权利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问笔录、交易单据等证据为证。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分析与合规指引:进出口企业从事商业活动过程中,使用奥运五环等特殊标志蕴含着极大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风险,需要企业的合规、法务等部门特别留意。

结合案例,分析作为跨境电商卖家,在遇到上述“知产流氓”

结合案例,分析作为跨境电商卖家,在遇到上述“知产流氓”

结合案例,分析作为跨境电商卖家,在遇到上述“知产流氓”2022年4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线上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21)》。

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实现新突破,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持续提升。

报告还呼吁电商行业要联合加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规范,引导跨境电商平台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尤其是自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跨境电商行业整体遭受到了冲击比较典型的例子,因涉嫌违反亚马逊平台规则,深圳超级大卖有棵树2021年度已新增被封或冻结站点数约340个,占2021年1-5月亚马逊平台有销售收入的站点数约30%。

此次封号涉嫌冻结的资金约为1.3亿元,预计2020年上半年整体营收将下降40%-60%。

与此同时,跨境电商行业相应知识产权问题和风险也引发了更多关注,辛苦运营的知名商标被不法分子用来使用甚至被敲诈、著作权专利也面临侵权的新闻屡见不鲜。

数据也显示,中国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国的知识产权支出每年也都在上涨。

本文就从跨境电商行业知识产权现状出发,结合具体案例来分析跨境电商行业知识产权风险类型,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跨境电商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跨境零售电商,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达成交易、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交易过程。

广义指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及零售中的应用,包括:进出口跨境电商以及供应链、物流、海外仓、支付、金融等服务商。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2月,我国第六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布,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了13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同时由于疫情期间,线上的跨境电商也成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及货物的重要渠道。

据官方数据报道,2021年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较上一年增长13.6%,达到了14.2万亿元,占我国2021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36.32%。

海关法案例汇总

海关法案例汇总

海关法案例汇总案例12006年10月4日,在巴黎举行的世界制药原料展览会上,来自中国的3家参展药企的6名医药代表遭到法国警方扣押,被巴黎预审法官控以冒牌制造医药等4宗罪,可能要面临5年的监禁。

据悉,这些来自中国的医药代表在展会上以邮购方式向观众出售一种名叫Rimonabant减肥药的原料药。

而该减肥药的专利拥有者则是参展商之一——欧洲第一大、全球第三大制药公司“赛诺菲—安万特”集团。

“赛诺菲—安万特”集团指控中国3家参展企业展览、交易的原料药产品侵犯了其原研药物的专利权。

法国警方据此扣押了6名中国医药代表。

据广州一位参展商回忆,当时中国参展团的几位药商分别接到一些自称是“国外客户”打来的电话,声称对他们的参展品十分有兴趣,中国参展商将自己产品的信息和盘托出。

随后,这些“客户”到他们所居住的宾馆表明身份,要求参展商配合他们接受调查。

当时共有7人被扣押,其中一人后来证明与此无关获释。

随后,中国商务部、驻法大使馆经商处、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均介入此案。

来自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的主任官宁云表示,企业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

问题:本案中,你认为中国应该如何维权,可采取哪些措施?案例分析:在国外,如果企业认为其知识产权遭到侵犯,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来发动突袭,维护其自身权益:一是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其迅速做出临时禁令,然后请求海关根据该裁决采取突袭行动。

另一种是在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主张权利的企业可以直接到相关州检察院,由检察官直接通知海关罚没相关产品。

主张权利的企业要求发起突袭,须满足以下条件:1、证明被指控的企业违反了专利法或其它知识产权方面立法;2、相关法院或检察院有管辖权;3、证据充分;4、情况紧急。

对于通过法院请求查抄的情况,中国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一、事先防御:如果中国企业得知或担心某国或其他企业会请求法院发出临时禁令,查抄其参展摊位,可以事先向法院提交保护诉状,请求法院做出临时裁决,裁定该中国公司的某产品不属于侵权产品,这是最有效的防御手段。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与边境措施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与边境措施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与边境措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假冒和盗版商品的泛滥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导致了巨额损失。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海关保护措施和边境措施,用以阻止非法知识产权商品的流入和出口。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和边境措施的意义,以及一些国际上常见的做法。

一、海关保护的意义知识产权是创新者和创造者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工业设计等。

这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鼓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海关保护措施是指国家通过海关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监管和检查,以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流入市场。

海关保护的意义在于:1.1 防止假冒商品进入市场假冒商品会对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造成直接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权益。

海关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地查扣假冒商品,阻止其进入市场,保护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1.2 维护国内市场秩序管制假冒商品不仅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对国内市场秩序的维护。

假冒商品的存在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正常竞争,影响各类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海关保护可以整顿市场秩序,促进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

1.3 提升国际形象对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是国家对外展示法治形象、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重要手段。

只有保护好知识产权,国家才能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走向更加开放和创新的道路。

二、海关保护的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各国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海关保护措施和边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知识产权申报制度知识产权申报制度要求进出口商在海关申报过程中提供与商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资料,以证明其合法性。

海关根据申报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核实,对无疑侵权的商品进行扣押和查处。

这种制度可以阻止侵权商品的流入和出口。

2.2 网络监测与打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侵权盗版问题日益突出。

海关机构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监测,对涉嫌侵权的商标、专利、版权商品进行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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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公布2019年中国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都做了哪些努力典型案例奉上,侵权商品涉及知名品牌衣物、鞋帽、手表、眼镜、手表、药品、摩托车、砂轮片、柴油机等等,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

No.1 江门、天津、长沙、乌鲁木齐、石家庄海关查获企图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侵权货物系列案江门海关持续加强对通过中欧班列输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的关注度。

通过风险分析布控,查获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至土耳其,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JIALING”商标专用权的跨骑式摩托车387辆,案值153.2万元。

天津海关积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辖区企业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保驾护航。

2019年4月,天津海关从权利人天津世纪五矿贸易有限公司了解到,孟加拉国市场出现侵权砂轮片,影响公司品牌声誉,侵占公司市场份额。

经分析研判,迅速启动区域联动执法协作机制,会同宁波海关查获浙江省诸暨市某公司申报出口的假冒“TJWELD”商标砂轮片共计280箱77750个,价值人民币6.6万元。

长沙海关在关注中欧班列的同时,也关注通过海运渠道输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侵权高风险货物。

通过布控,查获以市场采购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至孟加拉国,涉嫌侵犯欧科蕾、雷朋、阿迪达斯、耐克、阿玛尼等15个知名品牌的眼镜29630副、衣物640件。

乌鲁木齐海关通过重点布控,多次在输往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的货物中,查获夹藏的侵犯华为、小米、潍柴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的耳机、手机壳、汽车配件等侵权货物82批次,涉案货物数量79494件。

石家庄海关通过风险分析发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出口的大量货物,普遍申报为无品牌商品,侵权风险较高,并据此开展风险布控,连续查获4起货物出口至越南、菲律宾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侵权案件,查获侵权货物共2380件。

No.2 郑州、福州、沈阳、大连海关寄递渠道查获侵权邮包系列案郑州海关强化对关区寄递渠道整体态势进行认真细致的综合分析研判,根据侵权邮包不同流向的特征及案件当事人无法查清且高频率寄递侵权物品的情事,探索通过集中并案模式办理寄递渠道侵权案件10起,涉及查获的侵权邮包2385批次。

福州海关结合关区寄递渠道物品进出口情况,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专项风险分析研判,共查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2320批次,查获侵犯“NIKE”“ADIDAS”“LV”“APPLE”等30多个品牌运动鞋、无线耳机、保温杯等物品5.18万件。

沈阳海关针对寄递渠道侵权货物“口岸漂移”的特点,结合“双十一”网络购物节时间节点,确定高风险商品精准施策,对进出境重点邮包实施100%查验,共查获侵权邮包2047批次、侵权物品2113件。

大连海关严格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机检图像+人工查验”相结合方式,一举查获该关近年来最大一起出境邮包侵权系列案,查获侵权邮包1206批次,涉及大量运动鞋、箱包、手表等侵权物品。

No.3 汕头、青岛、厦门、南宁海关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汕头海关与深圳海关加强跨关区执法合作,在收到深圳海关通报的侵权违法线索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即决式布控,查获侵犯“Colgate”商标专用权的牙膏232128支。

青岛海关根据权利人提供的情报线索,结合货物的时效性、季节性等特点,对辖区出口重点商品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锁定部分高风险企业并密切关注相关商品出口动态,连续查获侵犯“SHIELD”商标专用权案件4起,涉案侵权篷布137722千克,并依法将上述案件移送青岛市公安局。

厦门海关针对企业拆单申报的侵权手法,建立“风险线索关联处置机制”,关联收发货人、品名、航线、物流信息、申报手法等要素,筛选同船高风险侵权货物进行延展性风险处置。

共查获9个企业拆单申报的系列案件共计20起,查扣涉嫌侵犯“NIKE”、“adidas”等外商投资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共计65万余件/双,案值达人民币260万元。

南宁海关依托“高风险黑名单企业侵权特征模型”,针对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加强风险布控,先后查获侵犯“CHANEL”商标专用权的手提包192个、侵犯“ADIDAS”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60双、侵犯“NIKE”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493双。

No.4 宁波、南京海关查获侵犯著作权货物系列案2019年1月宁波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一批印有“Peppa Pig, George Pig, Daddy Pig,Mommy Pig”(简称“小猪佩奇”)标识的拼图,数量共有10箱3200张,按正品价值计算约10万元。

经权利人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确认,上述货物为侵权产品,宁波海关依法予以扣留。

宁波海关开展“龙腾行动2019”,坚持“严保护”政策导向,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案件。

全年共查获侵犯著作权案件23起,查获侵权商品数量 59218件,按正品价值计算约400万元,涉及的著作权包括“小猪佩奇”“汽车总动员”“小黄人”等。

2019年9月30日,义乌某公司向杭州海关所属义乌海关申报化纤腰包和塑料行李箱等货物一批。

经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现场查验,该批货物使用了“Supreme”标识,涉嫌侵犯权利人章节四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Supreme”著作权。

经现场清点,实际扣留塑料行李箱20个,化纤腰包3102个,涉案货物价值约2.3万元。

No.5 上海海关“两法衔接”打击制售假冒药品团伙案2019年1月5日,上海海关所属外港海关在内蒙古某公司申报的拼箱货物中,查获氨苄西林40桶,价值25500美元。

该批货物装箱杂乱,外包装印有的“NCPC”标识制作粗糙,具有重大侵权嫌疑。

后经权利人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上述氨苄西林系侵权货物。

上海海关在扣留侵权货物后,为了进一步扩大打击制售假药的战果,突破以往常规侵权案件办理模式,在初步查明涉嫌侵权货物制造、运输、对外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基本证据后,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通报公安机关,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启动刑事侦查。

2019年11月26日,上海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No.6 深圳、拱北海关加强粤港澳海关跨境合作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深圳、拱北海关把加强与港澳海关合作、联合打击粤港澳三地跨境侵权行为作为关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不断当好供港澳物流生命线的守护者。

2019年,根据广东分署的统一部署,共开展3次粤港澳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全年累计查获往来香港、澳门的侵权货物436批,涉及侵权货物55.8万件,案值1436万元。

2019年1月1日,深圳海关查获输往香港的涉嫌侵犯“荣耀”商标专用权手机3040台,案值343万元;2019年1月7日,拱北关查获输往香港最终目的地为牙买加的涉嫌侵犯“COBRA”商标专用权节能灯11万只,案值29.9万元。

No.7 杭州海关查获大批量侵权香烟案2019年8月13日,杭州海关所属钱江海关在寄递渠道查获一票申报名为袜子、浴巾的邮包,经查验发现,该邮包内实为使用了“Marlboro”标识的香烟6条,共1200支。

查验关员敏锐地意识到,该邮包未如实申报,且流向异常,侵权假冒的风险极高,于是提取该邮包的重要风险点信息再次组织集中布控。

截至2019年8月30日,共查获类似邮包191个,内有同版万宝路香烟1146条,总计22.92万支。

经权利人鉴定,确认上述香烟为侵权商品。

杭州海关依托与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先期数据分析,基本锁定案件落地地区,并将案件线索通报给当地公安机关,并与其组成专案组,协同配合推进该案侦办。

No.8 黄埔、海口海关与国内执法机关合作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2019年8月,黄埔海关通过对侵权举报线索的风险查证,判断一批已进入海关监管区域的香皂存在较大的侵权嫌疑。

在对该批货物所在的货柜进行严密监控一段时间后发现,上述货物长期滞库,无人向海关申报,黄埔海关向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线索通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接海关线索后,指派广州市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协同海关办理案件。

经现场联合执法,一举查获侵犯“Dettol”商标专用权的香皂1.44万块。

2019年12月,海口海关通过申报前风险研判,发现一批超细纤维玻璃清洁布存在一定风险。

后通过海关与航空公司货运安检部门合作,发现该批货物实为香烟,且外包装粗糙,存在较大侵权嫌疑。

海关联合烟草专卖局开展现场联合执法,共查获侵犯“Marlboro”商标专用权的卷烟49万支。

经检验,上述香烟均为侵权香烟。

No.9 南京、合肥海关整顿行业进出口秩序查获侵权柴油机系列案2019年5月28日盐城某公司向南京海关所属南通海关申报柴油机一批,申报总价32500美元。

经查验,发现该企业申报的96台柴油机,在空气滤清器及油箱上使用了“JD及图形”标识,涉嫌侵犯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

次日,南通海关再次查获该公司申报的另一批柴油机,货值48960美元。

经查验,发现192台柴油机使用了“CHANG FAN”标识,涉嫌侵犯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CHANGFA及图形”商标专用权。

2019年11月,马鞍山某公司向合肥海关所属马鞍山海关申报一批柴油机为“无品牌”,货值127680美元。

经风险布控,海关查验发现该批192台柴油机使用了“CHENGCHEL”标示,涉嫌侵犯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CHANGCHAI及图形”商标专用权。

No.10 厦门、太原海关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能力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2019年5月23日,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在对福建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申报的一个集装箱的卫生巾进行查验时,发现使用了“aIvvays”标识的卫生巾137.5万片。

上述货物包装品牌标识明显,报关时却申报为“无品牌”;货物品牌标识首字母小写而第二个字母大写,大小写组合与惯例不符。

查验关员初步判断上述货物涉嫌侵犯宝洁公司(美国)在海关总署备案的“always”注册商标专用权。

该关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后,海关调查人员通过证据开示、现场质证等多种方式,围绕是否构成近似商标、是否属于定牌加工等争议焦点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最终作出侵权认定。

2019年5月15日,太原海关所属太原机场海关在邮包中查获了侵犯“NIKE”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31双,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无异议。

这是太原海关2012年以来查获的首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该关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主动邀请海关总署讲师团赴太原巡讲,同时在寄递渠道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集中调训,强化进出境物品风险联合分析研判。

该关全年在寄递渠道共查扣侵犯“NIKE”“adidas”“LOCASTE”(鳄鱼)等25个知名品牌的服装、运动鞋、钱包、手提包等货物48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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