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公共设施建设标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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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搬迁调查分析—基于陕南移民搬迁调查报告

移民搬迁调查分析—基于陕南移民搬迁调查报告

移民搬迁调查分析—基于陕南移民搬迁调查报告张国栋谭静池李玲内容摘要:陕南移民搬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实施的最大规模的移民搬迁工程,搬迁移民240万人,比三峡移民多100万人。

移民搬迁是集地质灾害移民、洪涝灾害移民、生态建设移民、扶贫移民、工程移民为一体,对推进城镇化建设、改善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陕南移民搬迁规划十年完成,目前已开展两年有余。

认真总结移民搬迁的工作成效,分析政策执行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的举措,对促进小康社会建设、发展民生经济,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移民搬迁; 百姓致富; 配套措施中團分类号:C9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794(2013)10"0025-03陕南移民搬迁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这一战略决策将为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3市64万农户、240万人口,走出环境恶劣的深山区、开启富足安全的新生活揭开历史新篇章,对推进陕南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进下,近年来陕南移民搬迁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总结和解决。

为此,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査总队就移民搬迁工作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了调查和研究。

一、移民搬迁有序推进,惠民实效^步显现1.移民搬迁目标明确。

陕南移民搬迁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指导方针,紧密结合城镇化建设,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分别有向城镇迁移、向移民新村迁移、小村并大村迁移、自主分散迁移4种移民方式,既有建好的安置房供移民户选择,也有划拨好的宅基地供移民自建。

2.移民搬迁与地方经济建设统筹。

陕南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三国”文化闻名遐迩,秦巴山区丰富的山林资源和"氧吧”美誉,以及"一江清水送北京",都促使陕南经济地位提升。

但是由于平原少、山地多,地理环境复杂,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居住在山区的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整体提升。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20•【字号】汉政发〔2015〕23号•【施行日期】2015.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意见汉政发〔2015〕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移民搬迁综合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汉发〔2013〕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完善提高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规划水平(一)科学编制规划。

坚持民生优先,将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四位一体”统筹推进;抓好移民搬迁规划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融合衔接,统筹编制好移民搬迁布点规划和安置点建设规划。

(二)优化集中安置点布局。

按照“精美县城支撑、特色小镇容纳、新型社区承载、美丽乡村衬托”的目标,继续靠城、靠镇、靠园(景)区布局集中安置点。

积极利用闲置低效的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集中安置点,严禁削山填河、破坏生态环境。

(三)强化规划刚性约束。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好移民搬迁布点规划。

各县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机构负责牵头做好布点规划编制工作,由规划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县(区)政府审批,并报省移民办备案;移民安置点建设规划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好编制、审批工作,并报市移民办备案。

同时,依据年度实施计划,认真做好土地调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前期工作。

二、提高精准搬迁质量(一)严格界定搬迁范围。

将移民搬迁对象严格限定在《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的六类范围之内,不得随意变更或扩大。

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陕南地区是中国西部地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的贫困地区之一。

为了改善陕南地区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水平,政府制定了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旨在帮助当地居民实现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搬迁范围。

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首要任务是确定搬迁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政府将重点关注陕南地区的贫困县市,如汉中、安康、商洛等地。

在确定搬迁范围的同时,政府还将充分考虑当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确保搬迁后的居住地能够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二、搬迁对象。

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将重点关注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和特困群体。

政府将根据居民的家庭情况和生活状况,确定搬迁对象,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政府还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自愿参与搬迁,积极支持他们在新的居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搬迁方式。

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将采取多种搬迁方式,包括集中搬迁和分散搬迁。

对于集中搬迁的居民,政府将提供相应的安置点和基础设施,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环境。

对于分散搬迁的居民,政府将提供相应的搬迁补助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在新的居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搬迁保障。

为了确保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政府将提供全方位的搬迁保障。

这包括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政府还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搬迁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搬迁过程的公平公正。

五、搬迁效果。

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搬迁效果。

政府将通过搬迁,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搬迁后的居民的帮扶和扶持,确保他们能够在新的生活环境中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在陕南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指导下,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陕南地区的扶贫力度,帮助当地居民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推动陕南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陕南大规模移民搬迁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陕南大规模移民搬迁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陕南大规模移民搬迁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冯明放;彭洁【摘要】在分析陕南移民搬迁具有搬迁规模宏大、移民类型多样、搬迁周期长和所需投资大等特点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视角对陕南移民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指出解决的思路,即提供搬迁资金援助、完善搬迁用地供求、多种模式的就业带动等.%Based on analyzing characteristics of peasant migration in southern of Shaanxi, such as large of scale, diversity oi migrants, long-cycle of migration and great investment of demands, the main problems were discussed from perspective of economics, several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namely providing fund aid, improving land supply and multi-pattern of employment.【期刊名称】《安徽农业科学》【年(卷),期】2012(000)031【总页数】3页(P15482-15484)【关键词】移民搬迁;问题;经济学分析;陕南【作者】冯明放;彭洁【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陕西汉中723001;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陕西汉中7230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9陕南位于105°30'~110°1'E,31°42'~34°24'N,因地处陕西南部而称为陕南。

东西最长525 km,南北最宽约300 km,面积69 950 km2,占陕西省总面积的34.01%。

区域内包括汉中、安康和商洛3市、31个区(县)约920万人,人口约占陕西省总人口的24%。

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推动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创新发展

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推动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创新发展

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推动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创新发展作者:吴仕良来源:《理论导刊》 2016年第11期吴仕良(中共安康市委党校,陕西安康 725000)摘要:陕南移民搬迁实施五年来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目前也面临土地资源紧缺、配套资金缺口巨大、移民创收困难、相关政策不健全等诸多制约因素。

要破解这些难题,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来统领移民搬迁工作,系统化推进,精准化实施,创造性完善,不断推动陕南移民搬迁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五大发展理念”;陕南移民搬迁;扶贫攻坚中图分类号:F327�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6)11-0091-03作者简介:吴仕良(1959-),男,陕西旬阳人,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副教授,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陕南经济社会发展落后问题,2011年5月,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要用10年时间,把居住在中高山地质灾害易发区的240万山区群众搬迁转移到安全、宜居、易业的浅丘或川道地带。

经过五年的实践,移民搬迁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已使近百万人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得以改善,使陕南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在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精准扶贫、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多方面产生了一系列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当前,要持续推动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健康发展,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系统化推进,精准化实施,创造性规范,推动移民搬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取得初步成效经过五年艰苦不懈的努力,陕南移民搬迁在减灾扶贫、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保护生态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1�抗灾能力提升。

通过搬迁,陕南山区群众避开山梁陡坡、险滩沟壑,选择安全地带建设居住社区,对“隔山为邻、十里同村”的偏远山区群众集中安置,原来的土墙房、石墙房、木头房变成砖混结构的社区楼房,使群众彻底远离了灾害源,打破了山区有史以来“遭灾—救灾—重建—再遭灾”的恶性循环。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于2011年7月4日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陕政办发〔2011〕67号印发。

该《办法》分总则、搬迁安置、政策保障、职责分工、考核奖惩5章36条,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中文名: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类别:实施办法发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年份:2011政府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6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七月四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改善陕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陕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五)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第四条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传承特色”的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省政府依据《规划》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陕政办发[2016]66号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陕政办发[2016]66号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以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为主,避灾、生态及其他各类搬迁统筹推进的全省移民搬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体思路。

着眼“四化同步”、城乡一体,把移民搬迁作为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关键性的生态工程。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推进,实现移民搬迁、城乡治理、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治理一举多赢、协同推进,加快我省追赶超越步伐。

第三条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35.5万户125万人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及同步实施的避灾、生态和其他类型搬迁安置任务。

陕南地区2016年基本完成避灾搬迁任务,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搬迁任务;其他地区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和避灾搬迁任务。

第二章搬迁对象第四条对象类型。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共建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分类享受相关政策,区别标准组织考核验收”的原则,统筹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

(一)扶贫搬迁。

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易地搬迁的农村人口。

(二)避灾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工程措施难以有效消除灾害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频发和采煤塌陷区农村人口(以下简称:地灾户、洪灾户、采煤塌陷户)。

(三)生态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人口,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两类。

(四)其他搬迁。

主要指国家及省级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搬迁群众;以及城镇化和镇村综合改革等涉及的需搬迁农村人口。

第五条对象识别。

扶贫搬迁对象由省扶贫办提供精准到户名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汉中、安康、商洛市国土资源局、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7月12日附件: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的立项、实施、检查、验收和专项资金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确保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陕南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批复的、列入2011至2020年各年度计划建设的、有统一规划的、3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立项论证、设计审查、质量(经费)检查、竣工验收等业务活动须聘请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及技术经济监审专家参与。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项目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省国土资源厅与陕南三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根据集中安置点的建设规模分级负责承担项目的建设任务。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自建住房技术规范Relocation selfbuilding hous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ShannanImmigration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1年09月26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自建住房技术规范》编制组2011年9月7日前言为贯彻《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根据陕南移民搬迁指挥部要求,受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由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和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选址;3.建筑;4.结构;5.给水排水;6.电气;7.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中联西北设计研究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劳动路81号,邮编:710082,电话:029-84696657,邮箱:kjscb@)。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本规范参编单位: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汉中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梁晓光、梁晓农、金贵实、柳成辉、张芮、刘东顺、张江涛、孙建华、王巧莉、石燕、王猛、刘华伟、张平顺、何志宽、张海涛、高彦党、王伟东、任全宏、李光玉、潘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李建广、李鹏、田策、曾凡生、贺志坚、邓军、陈旭、王双林、史军社、王毅红、党礼长、王怀斌、余成林、李树文、李学文目次1 总则 (1)2 选址 (2)3 建筑 (3)3.1 一般规定 (3)3.2 卧室、起居室(厅) (3)3.3 厨房、卫生间 (3)3.4 阳台 (4)3.5 过道、贮藏空间和室内楼梯 (4)3.6 门窗 (4)3.7 日照、采光、通风和节能 (5)3.8 防火 (5)4 结构 (6)4.1 一般规定 (6)4.2 场地、地基和基础 (6)4.3 结构布置 (7)4.4 结构构件设计 (8)4.5 抗震构造 (8)5给水排水 (10)6电气 (11)6.1 供配电系统 (11)6.2 电气设备 (11)6.3 照明系统 (11)6.4 防雷、接地及其它 (11)7施工与验收 (13)7.1 施工 (13)7.2 验收 (11)本规范用词说明 (16)1 总则1.0.1 为了使陕南地区移民搬迁自建住房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关于陕南三市移民搬迁的政策建议

关于陕南三市移民搬迁的政策建议
先 后 出 现 了 多 次 大 范 围 降 雨 ,部 分 地 区 出 现 百 年

安 置 地 需 要 建 设 必 要 的 水 、电 、路 、信 等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需 要 发 展 必要 的 科 、教 、文 、体 、卫 等 社 会 事 业 。参 照 近 年来 陕 南 农 村 新 社 区建 设 实 践 ,公 共
迁 工 程 的 进 程 , 甚 至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 因此 , 县 区 政 府 需 要 制 定 必 不 可 少 的 政 策 ,提 高 部 门 服 务 效 率 和 质 量 , 降 低 相 关 行 政 收 费 标 准 ,降 低 农 民 搬
1 、倾 斜 省 级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建 议 全 省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适 度 向陕 南 三 市 调 剂 , 以保 障 居 民搬 迁 工 程
搬 迁 ,人 口搬 迁 走 向是 :绝 大 部 分 到 安 康 的浅 山和
川 道 ,部分人搬迁 到安 康境外 、甚至陕西境外 。因 I
此 ,需要 国家出 台有利 于秦 巴人 口迁徒 落户 的鼓励
政 策。
有利于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县 区政府要 明确涉及移民
搬迁 规划 相关 内容 的一 系列 意见 。 2 提 供 高 质 、 高 效 、 低 价 的 公 共 服 务 。 宏 、
1. 86 亿元 、安康 l . 32 亿元 、商 洛1 .1 2O 亿元 )。
3 、加 大 移 民 建 房 补 助 投 资 规 模 。 目前 仍 然 居 住 在 地 质 灾 害 带 、 生 态 脆 弱 地 、边 远 中 高 山 的 农 民 ,长 期 在 “ 年 九 灾 ” 当 中煎 熬 ,多 数 是 扶 贫 攻 十
该 地 山体 多 为 板 岩 、 片 岩 、 页 岩 等 岩 性 松 散 的 岩 石 ,地 形 陡 峻 、相 对 高 差 较 大 ,受 “ .2 地 震 影 51” 响 ,在 强 降 雨 的 作 用 下 ,很 容 易 发 生 多 点 域 、突 发 性 、毁 灭 性 的 地 质 灾 害 。 2 1 年 7 , 陕 南 地 区 00 月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7•【字号】汉政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步伐,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按照“建设小城镇、发展现代农业和避灾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的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消除隐患、脱贫致富、修复生态为目标,2011年至2020年,全市实施移民搬迁安置23.99万户85.25万人,其中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2.2万户8.8万人。

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灾害易发区及贫困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存发展问题,切实改善民生,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二、移民搬迁对象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居民。

2.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和危房的居民。

3.居住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重大工程项目区范围内的居民。

移民搬迁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的群众,户籍及户籍人口的认定时间为2011年6月1日前。

三、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

移民搬迁坚持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以县区内搬迁为主,控制跨县区搬迁,由符合条件的本市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和建房形式,按程序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2.县区负总责与乡镇为主体的原则。

县区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

乡镇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建设主体。

2024年领导在移民搬迁安置会上讲话(二篇)

2024年领导在移民搬迁安置会上讲话(二篇)

2024年领导在移民搬迁安置会上讲话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齐心协力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一会儿吴书记、郑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中省市领导重视程度、国内外媒体关注热度都是空前的,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从战略高度,用发展眼光充分认识实施移民搬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移民搬迁安置的各项决策部署,迎难奋进,创新实干,将这一民生工程组织好、实施好。

实施移民搬迁是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治本之策。

移民搬迁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居住在地质结构复杂、边远偏僻、基础设施落后的高山深沟地区,土地贫瘠,条件恶劣,防灾抗灾能力弱,严重制约着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广种薄收,效益低下,一直以来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从多年来高成本、低效益的扶贫开发实践和长远发展趋向来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地区农民的安居和致富问题,必须实施由危险地段向安全地段、高山地区向川道地区搬迁,彻底改善他们的居住和发展环境,通过搬迁聚集,促使农民群众观念转变,提高自身发展能力,转产转业,达到减少农民,富裕农民,激活生产要素的目的,实现产业集约发展、农民增收、生态受保护、经济发展的多赢。

实施移民搬迁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

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揽,涵盖全,涉及广,是一项庞杂的系统性工程。

而对于这样一个资源匮乏、工业落后、交通闭塞、基础薄弱的山区农业县来说,远没达到工业反哺,城镇带动的阶段,必须开辟一条新的统筹发展路径。

当前,立足县情实际,创新思路,破题城乡统筹发展,破解资金等难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紧迫而全新的课题。

在这样一个关键节点,陕南移民搬迁的实施,无疑为我县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0•【字号】陕政办发[2012]116号•【施行日期】201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16号)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延安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陕北移民搬迁安置若干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确保移民搬迁的集中安置比例(一)移民搬迁工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灾后重建等工作统筹规划实施。

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的比例以市为单位计算,集中安置不得低于年度移民搬迁安置计划户数的80%。

(二)统规统建形式修建多层(四层以上且一户一层)普通住宅单元化安置的搬迁户,省财政给每户增加建房补助资金5000元,其建设项目和建房户数由各市于当年计划下达后三个月内,分别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备案,在移民年度计划完成考核前由各市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分别报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三)省、市、县(区)建房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移民搬迁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分散安置户数超过全市年度计划任务20%的部分,不计入年度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省级有关部门不予拨付移民搬迁建房补助资金。

陕南移民搬迁补偿标准

陕南移民搬迁补偿标准

陕南移民搬迁补偿标准
陕南地区是我国的贫困地区之一,为了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政府实施了
一系列的移民搬迁政策。

针对陕南移民搬迁补偿标准,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旨在为相关移民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一、搬迁对象范围。

陕南移民搬迁补偿标准适用于因生态环境恶劣、资源枯竭、自然灾害等原因需
要搬迁的居民。

主要包括农村居民、部分行政村居民以及相关的农田、房屋和其他财产。

二、补偿标准。

1. 农田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农田,按照土地征收政策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补
助费等。

具体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地块面积、农作物种植情况等因素确定。

2. 房屋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偿,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款、。

关于我县实施陕南移民搬迁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县实施陕南移民搬迁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县实施陕南移民搬迁的思考与建议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是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的宏伟而艰巨的民生工程,也是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今年5月,省政府在安康召开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之后,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群策群力,迅速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县年度重大民生项目之一,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加快实施,从人、财、物等力量上给予重点保障,努力克服任务、时间和资金上的巨大压力,按计划完成了年度任务,移民搬迁工程取得积极进展。

一、全县陕南移民搬迁工作主要情况(一)搬迁任务。

按照《规划》,我县未来10年要整合运用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洪涝灾害避险移民、扶贫移民、生态移民四种搬迁安置方式,以县城和重点集镇为中心规划布局集中移民点,以减灾减贫为目的确定移民搬迁类型和对象,以集中安置、上楼安置为手段,完成移民搬迁安置10352户40467人,每年实施规划总量10%的移民搬迁安置任务,10年全县规划建设50个10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社区,集中安置8800户,分散安置1552户,分年度组织实施,实现“搬一批人,建一个社区,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群众”。

(二)搬迁目的。

移民搬迁是手段,脱贫致富是目的。

陕南移民搬迁就是着力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或养不旺一方人的问题,破解扶贫—脱贫—返贫—再扶贫恶性循环怪圈,从根本上解决山区群众安全隐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共享社会各类公共资源,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速脱贫致富,为加快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创造条件、提供动力。

结合我县实际,移民搬迁主要瞄准五类人群,即:受滑坡体、泥石流、尾矿库威胁区域的农户;长期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农户;居住在高寒边远山区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脱贫致富奔小康无望的农村贫困人口或低收入人口;对历史文化遗址、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和潜在威胁区域内的农户;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户,(三)规划选址。

陕南大移民——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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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移民2019-10-24在陕西,饱受⾃然灾害之威胁的地区主要在陕南。

地处秦巴腹地的安康、汉中、商洛,⼏乎每两三年就要经受⼀次洪涝地质灾害的侵袭。

把⾝处偏远⼭区、饱受⾃然灾害侵袭、⽣活贫困的279万⼈(其中,陕南240万⼈)彻底搬迁出来并安置好,这是陕西“⼗⼆五”开局之年开始启动的最⼤民⽣⼯程,也是中国搬迁移民史上规模最为庞⼤的⼀次。

240万避灾式移民2010年“7·18”特⼤暴⾬泥⽯流灾害致使⼤⽵园镇七堰村道路、通讯、电⼒、供⽔全部中断,该村⼀组发⽣40多万⽴⽅的泥⽯流,造成全组22户78间房屋全部冲毁,12⼈死亡、17⼈失踪,⽔电路等基础设施全部损毁瘫痪……在七堰村遭受灾害重创的同时,安康、汉中、商洛三市的28个县(区)中,有24个县(区)遭受强降⾬侵袭,177万⼈受灾,因灾死亡73⼈、失踪121⼈,三市倒塌房屋13298户、42016间,损坏房屋46860户、140315间……频发的⾃然灾害,严重威胁着陕南⼈民的⽣产⽣活和发展⼤计。

早在七堰村⼀线详查灾情、指挥救灾⼯作时,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和省长赵正永已下定决⼼:“要让⽣活在危险边缘的群众彻底摆脱⾃然灾害的困扰。

”这才是最⼤的民⽣。

本刊记者实地采访发现,陕南地区灾害多发、频发的原因,正是由于恶劣的地质条件,致使⼭体稳定性脆弱,易发⼭洪、滑坡、泥⽯流。

⽽且陕南28个县(区)中,有21个属于国家或省级贫困县,⾄今还有⼤约400多万⼈⽣活在距离公路5公⾥以上的⼭区,像七堰村这样直接受到⾃然灾害威胁的群众就有200多万。

“这⾥已经不适合原地重建,政府要在保证群众承包地等利益的基础上对受灾群众进⾏异地重建!”这是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在七堰救灾⼀线的要求。

“⼈类的活动必须遵循⾃然规律,不宜⼈类⽣存的地区,就应该搬离!”这是陕西省长赵正永在介绍“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程时的感⾔。

在进⾏科学的综合论证后,陕西省政府在2010年12⽉7⽇提出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从2011年⾄2020年的10年间,陕南汉中、安康和商洛的28县搬迁240万⼈,超过3个地区总⼈⼝的1/4,投资总规模超过1100亿。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切实巩固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充分发挥移民搬迁的综合效益,经省政府同意,制订本意见。

一、完善搬迁规划,优化集中安置点布局1 完善移民搬迁规划。

各县(市、区)要按照民生优先和移民搬迁与城镇化建设、农业产业发展“三位一体”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移民搬迁布局规划和安置规划,做好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

各县(市、区)移民搬迁规划由本级政府审定,报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优化集中安置点布局。

坚持靠城、靠镇、靠园区布局、利用闲置低效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集中安置点。

严禁削山填河、破坏生态环境。

3 积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规划一次性确定所有集中安置点,分年度制订实施计划。

认真做好征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前期工作,以规划统领移民搬迁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定移民对象,优先搬迁危困群众4 严格界定搬迁范围。

各县(市、区)要将搬迁范围严格限定在《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规定的六种范围之内,不得随意扩大。

5 严格搬迁对象审定程序。

按照搬迁户申请、村民评议、镇村初审、相关部门审定、县(市、区)政府批准的程序,坚持村、镇、县(市、区)三级公示制度,精准确定搬迁对象。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发布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及建筑设计技术导则》的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发布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及建筑设计技术导则》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 年 3 月 17 日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发布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陕西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民(脱贫) 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及建筑设计技术导则》的通知
陕建发〔2017〕89 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 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 乡建设局:
由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陕西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 筑设计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规划及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已经我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编号 为:DBJ61/T129-2017,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陕西省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陕西省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陕西省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规范和加强我省移民搬迁工作,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所称移民搬迁,是指因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或地方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扶贫因灾后恢复重建等原因,经批准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迁出原居住地,安置到其他地方生产生活并重建家园的专项工作。

3、移民搬迁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移民的意愿,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移民搬迁工作。

二、搬迁安置1、移民搬迁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安置、土地置换等多种方式进行。

2、移民搬迁计划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3、移民搬迁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搬迁的范围、对象、数量;(2)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3)生产生活安置用地安排;(4)搬迁所需经费及来源;(5)其他应当纳入计划的事项。

4、移民搬迁计划应当在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并依法组织实施。

5、移民搬迁应当按照就地就近、方便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安置。

6、移民搬迁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

7、移民搬迁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地、房屋等征收、补偿和安置问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8、移民搬迁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后期扶持工作,帮助移民尽快适应新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监督检查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监察部门应当对移民搬迁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3、审计部门应当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移民搬迁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

桥梁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桥梁监理工作是确保桥梁建设质量、安全和效益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桥梁监理工作的实施,本文将详细阐述桥梁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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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D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公共设施建设标准Relocation of public facilities constructionstandard for south of Shaanxi province(试行)(报批稿)《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编制组2012。

01.06前言为了贯彻《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根据陕南移民搬迁指挥部要求,受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由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共同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认真研究政府对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公共设施建设的要求,结合陕南地区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选址、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

本标准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8号,邮政编码:710032).本标准主编单位: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史怀昱、樊尚新、金贵实、辛蓉、谢秉宏、杨虎、赵华、黄利彬、林颖、杨晓娟、柳学伟、郝旭、王伟东、刘伯全、李秋娥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梁晓农、权东计、李鹏、余凤翔、顾梅、谭旭东、李慧民、王社平、郭宗华、刘建军、王志远、刘乃齐、刘伟、李郁冬、沈松林、柳晓林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选址 (4)4 服务设施 (5)4.1 项目配置 (5)4.2 用地指标 (6)4。

3 规模控制 (7)5 基础设施 (8)5.1 道路 (8)5.2 给水 (9)5。

3 排水 (10)5。

4 电力 (11)5.5 电信 (11)5。

6 燃气 (11)5.7 环卫 (11)5。

8 防灾 (12)本标准用词说明 (14)引用标准名录 (15)1 总则1。

0.1为指导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公共设施建设,规范建设内容及规模,制定本标准。

1.0。

2本标准适用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点(以下简称安置点)的公共设施建设。

1。

0。

3本标准公共设施分为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两部分.服务设施包含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卫生、商业金融、社会福利等;基础设施包含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卫、防灾等。

1。

0.4 安置点规模按居住人口数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级,见表1.0.4。

表1.0。

4安置点规模分级(单位:人)1.0。

5人口规模600人以下的安置点公共设施建设宜参照《村庄规划技术规范》DBJ 61—51执行,5000人以上的安置点宜参照《镇规划标准》GB 50188执行。

1.0.6公共设施建设应符合安置点相关上位规划的要求,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

7 公共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

1公共设施public facilities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2。

0.2 道路road供各种车辆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

2。

0.3 红线宽度width of road property line,redlining width道路路幅边界线之间的宽度。

2.0。

4 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由取水、输水、水质处理和配水等设施所组成的总体。

2.0。

5 排水系统sewer system收集、输送、处理、再生和处置污水和雨水设施以一定方式合成的总体。

2.0.6 化粪池septic tank将生活污水分格沉淀,对污泥进行厌氧消化的小型处理构筑物。

2.0。

7 生活污水domestic wastewater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

主要是厕所、洗涤和洗澡产生的污水.2.0.8 供电系统electrical power supply system由电源系统和输配电系统组成的产生电能并供应和输送给用电设备的系统.2.0.9 变电所substation区域网中起变换电压,并起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作用的供电设施。

2.0.10 电信服务点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 points提供通信、广电业务服务的场所。

2.0。

11 通信机房communications room放置各类服务器、网络等设备为各通信部门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专用房间。

2.0。

12 邮政服务点post service points提供邮政业务服务的场所。

2。

0。

1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

0。

14 商业用气gas for commercial use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2.0.15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LPG stored and delivered station兼有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和灌装站两者全部功能的站场.2。

0.16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bottled LPG delivered station经营和储存液化石油气气瓶的场所.2。

0.17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LPG vaporizing station配置储存和气化装置,将液态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油气,并向用户供气的生产设施。

2。

0.18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LNG vaporizing station具有将槽车或槽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气、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站场。

2.0。

19 垃圾收集点refuse collecting station按规定配置的收集垃圾的地点。

2。

0.20 垃圾收集站refuse colleting and distributing center在较小的收集范围内,将分散收集的垃圾集中后由较大运输工具清运出去的小型垃圾收集的中间收集设施。

2。

0.21 消防水池fire protection/control cistern指公用消防水池、可供给移民搬迁安置点使用的建筑物消防水池以及兼有消防供水功能的各种人工水池(水体).2.0。

22 避难疏散场地seismic refuges for evacuation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灾害发生时,居民从灾害威胁程度高的场所出发,沿避难疏散道路,疏散到更安全的地震避难所。

3 选址3。

0。

1公共设施选址应符合上位规划,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3。

0.2 公共设施选址应避开有山洪、风口、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的地段;应避开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开采区和地下采空区;宜避开地下文物埋藏区和自然保护区.3.0.3 公共设施选址应避免受到噪声、有害物质和电磁辐射等不利影响。

3。

0.4服务设施选址应结合安置点的规模、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

3。

0。

5 服务设施选址应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生活环境。

3。

0。

6 基础设施选址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宜选择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4 服务设施4.1 项目配置4.1。

1 服务设施宜按其服务半径集中配置。

4。

1.2 服务设施应考虑与相邻村庄或安置点服务设施的共享.4.1.3 服务设施应结合安置点规模等实际情况,按照表4。

1。

3分析比较选定。

表4。

1.3 服务设施项目配置注:1 ●为必须配置,○为应配置,―为不设置,★为政府直接投资;2 表列项目视不同安置点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3 表中的同类设施中,配置了上一层级的可不设下一层级。

4。

2 用地指标4。

2。

1 行政管理设施宜配置在交通便利地段,可与其它服务设施集中配置。

4。

2.2 文体科技设施应结合其他服务设施集中配置,且宜布局于安置点的中心地段,并应紧邻安置点的主要交通联系干线.4。

2。

3 医疗卫生设施应配置在方便使用和避开人流和车流量大的地段,并应满足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要求,可结合其他服务设施集中配置。

4。

2.4 商业金融设施应结合其他服务设施集中配置,且同类型项目应均匀分布,满足安置点内居民的使用。

4.2。

5 社会福利设施宜选择环境安静、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条件和市政条件良好的地段。

4.2.6 服务设施用地占安置点规划建设用地比例(%)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

2.6 服务设施规划用地指标4。

3 规模控制4。

3。

1 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4。

3.1的规定。

表4。

3。

1 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指标5 基础设施5。

1 道路5。

1.1 根据用地规模及居民的出行方式,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

5。

1.2道路建设应有利于安置点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5.1.3 道路应选择合理的横断面形式,便于行人、汽车以及农用机动车辆的通行,保证行人及骑车人的安全便利,同时也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5。

1.4安置点在建设中宜考虑汽车及农用车辆的停车场地等其他交通设施。

5.1.5 安置点内道路技术等级分为主路、支路、宅间小路三级.道路系统配置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表5。

1。

5 道路系统配置注:●为必须配置,○为应配置。

5。

1。

6 安置点内主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支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3m.5。

1.7 安置点内主路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至少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5.1.8 安置点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

1。

8的规定。

表5.1.8 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m)注:小区的边缘指小区建筑红线;支路、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侧带边线。

当道路设有人行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人行道路缘石边线。

5.1。

9 道路排水应按安置点排水规划进行,可采用管、渠、边沟或涵洞等形式.5。

1。

10 安置点内停车场应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农用机具)停车场、停车库,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人均停车面积不宜小于(0.5~0。

8)m2,应留有发展余地。

居民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应小于20%。

安置点应考虑自行车停放的位置及车位数。

5.1.11 安置点与周边城镇联系宜采用公共交通的形式,应在主路之外设置公共交通停靠站。

停靠站设置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的有关规定。

5。

1.12 加油站的选址应符合《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5。

2 给水5。

2。

1 给水系统应满足安置点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宜按(120~260)L/人·d取值.5.2.2 安置点临近城镇时,水源宜引自城镇给水管网;远离城镇时,应自建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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