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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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 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 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020
增值税征税范围
202007
目录
一般 规定
特殊 行为
不征税 项目
1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 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 例缴纳增值税。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 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特例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 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 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 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 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兼营
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 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兼营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 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4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特殊销售方式
01.折扣销售
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 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的,以折扣后的价款 为销售额。
03.销售折让
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折让额。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4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兼营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 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4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
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进口货物
4
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2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货物
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货物
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 对象的除外;
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 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 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不征税项目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 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 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 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兼营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 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 高适用税率。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4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 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销售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进口货物
一般规定
境内
1
提供的应税劳务发 生在境内。
2
3
所销售或者租赁的 不动产在境内。
4
5
销售货物的起 运地或者所在 地在境内。
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 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 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 者购买方在境内 。
所销售自然资源 使用权的自然资 源在境内 。
折扣销售 销售折扣 来自百度文库售折让 以旧换新
02.销售折扣
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 别注明价款和折扣额, 以价款为销售额,不 得扣减折扣额。
04.以旧换新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 确定销售额,不得扣 减旧货收购价格(金
银首饰除外)。
其他方式:还本销售、以物易物销售、销售退回等。
3
不征税项目
不征税项目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 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混合销售
特例一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 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 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 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 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 率。
一般规定
销售货物
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
1
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包括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
3
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及有偿转让
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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