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特设专户等。
几类账户相互联系,构成财政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
1.国库单一账户。
这是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主要用于财政性资金的存储、支付以及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的清算。
2.零余额账户。
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门开设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主要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以及与清算银行的清算。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主要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以及与清算银行的清算。
零余额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与清算银行清算(授权支付不得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
由于该账户无余额过夜,故称之为零余额账户。
3.财政专户。
这是用于记录、核算有关非税收入和支出的专用存款账户。
4.特设专户。
用于核算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批准,需要进行专门管理的特殊专项支出,如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中央和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和地方各级承担的新农合补助资金等。
(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管理规定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与预算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主要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该账户在管理方面有如下规定:1.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
预算单位提出设立银行账户的申请,并填写《预算单位开设(变更)银行账户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核,按程序审批后,财政部门通知代理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2.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才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3.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包括单位财务机构以外的内设职能部门,不得开设零余额账户。
独立核算的异地非法人机构等,确有需要,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也可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首先要有事前财政部门下达的用款额度,才能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5、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要求及业务流程
(五)用款计划编报要求
1、内容要准确、规范?编码要注意:预算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预算编码;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2、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必须填写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年中新 增项目无编码的与部预算执行中心联系,经与财政部国库司沟通确 定。 3、报送要及时?每年11月20日前二级预算单位报送下一年基本 支出1-5月分月用款计划。4月20日前报送基本支出6-12月分月用款 计划。二级预算单位上报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时间是:11月20日 前报送第一季度计划;2月20日前报第二季度计划;5月20日前报第 三季度计划;8月20日前报第四季度计划。各基层预算单位要根据 自己所处级次,在报送时间上相应再提前。只有保证分月用款计划 的报送时间,才能为资金额度及时下达创造条件。
五、资金支付管理
(一)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的一般程序仍然遵照:财库[2002]28号 文,即:《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 付管理办法》办理。 1、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分月用款计 划、工程项目实际进度和有关支付凭证编制直接支付申 请书; 2、财政专员办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款是否符合预算,是否超已核批的用款计划; (2)是否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资金; (3)是否根据合同条款支付资金; (4)是否按项目进度申请使用资金。
3、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划分的依据
按照目前规定(财库[2004]179号,经调财[2004]171号 )和2005年资金支付方式和范围划分原则,“2005年财政 拨款中,使用财政资金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工程 采购支出、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且单项采购支出超过80万元 (含80万元)的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能够直接支付到用 款单位的转移性支出,原则上都要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各 试点单位财政拨款中,除上述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规定暂 按原渠道支付以外的资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总流程图课件
----要点3:清算额度下达
(三)直接支付业务流程
预算单位
国库处 支付中心
用款申请录入
用款申请接收
汇总清算单打印
代理银行
清算银行
用款申请审定
申请审核上报
直接支付凭证
国库科签章后发送
划款审请
支付凭证确认
单位入账
国库科入账
支付中心入账
入账通知书
确认划款清算 清算回单发送
直接支付流程
基层 预算单位
支付申请 …. ..
国库科
支付中心
代理银行
退库通知录入 凭证打印发送
清算银行 退款清算确认
接收入账
回单登记 国库科入账
日报或回单登记
支付中心入账
回单登记 退款通知书
清算回单发送
(六)对账管理 代理银行与财政局(集中支付管理机构) 代理银行与财政局(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及预算单位 代理银行与清算银行 预算单位与财政局
职责分工
(二)计划管理业务流程
预算单位
国库处
代理银行及清算银行
计划申请
计划录入
计划终审
计划审定
汇总清算额 度通知单
计划接收 通知书接收
计划批复、发送
授权支付额 度通知单
支付管理业务流程
汇总清算额 度接收
汇总清算额 度接收
到账通知书
SUCCESS
THANK YOU
2019/9/16
----要点1:用款计划编制内容和方法
财政资金
预 算 一般预算内资金 内 资 金
政府性基金
预算外资金 其他财政资金
现行财政资金拨付流程
财政部门 拨付 主管部门 拨付
账户
资金账户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图
1、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该计划 按月编制,包括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 两部分。
3
2、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按照县财政局统一制定的《县级预 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编制。
3、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或部门预算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数) 和项目进度,科学编制用款计划。
人民银行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国库集中直接支付的具体支出围 一、人员支出。包括纳入工资统发围的人员支出和未纳入工 资统发围的人员支出(各单位自筹自支人员和临时工) 1、工资统发围的人员已实行了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2、未纳入工资统发围的人员,由于目前条件暂不成熟,建 议暂缓实行直接支付。 二、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离退休人员费用已实行了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2、生活补助费(遗属费、抚恤金、社会救济费、生活补贴 等)可以通过国库工资系统进行集中直接支付。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一次性购买单项在 2 千元(含)以上或批量在 1 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采购目录以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 办公消耗用品、公务服装、网络设备、软件等实行国库集中直接 支付。对于购买单项在 2 千元以下或批量在 1 万元以下的办公消 耗品和零星支出建议采用国库授权支付方式或采用备用金方式。 2、印刷费:在政府采购目录以印刷大宗宣传画、报表、证 件、书籍、专用票据等费用支出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零星印 刷品采用备用金报账。 3、水电费及邮电费:已实行了国库直接支付。 4、交通费:车辆保险、刷卡加油、车辆维修等实行国库集 中直接支付。对于过路、过桥、及洗车费等零星开支采用备用金
4、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 制数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待正式批复下达后,根据县财政局批复 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还应同时结合部门预算收支执行 进度编制。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一、准备工作1.组织人员:设立专门的财政集中支付部门,组建由财政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支付团队。
2.设备准备:购置必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包括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等。
3.系统安装: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安装、配置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建立账户体系:建立统一的财政账户体系,包括设立中央财政账户、地方财政账户和基金账户等。
5.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根据国家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支付管理办法以及操作规范。
二、支付工作准备1.预算编制:编制支付的预算,包括各级政府的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预测。
2.支付计划制定:根据预算编制支付计划,确定每个支付项目的金额、时间和支付方式。
3.支付凭证的准备:准备支付所需的各种凭证,包括支付申请单、支付凭证、支付指令等。
4.支付方式的选择:根据不同的支付项目,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包括电子支付、银行划款、支票等方式。
1.支付申请:支付申请由支付单位填写,包括支付单位、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信息。
2.支付凭证制作:根据支付申请,支付单位提供相关的财务凭证,包括支付凭证、报账凭证等。
4.支付凭证审批:财政部门根据支付凭证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支付,包括审核人员和审批人员的签字。
5.支付指令生成:支付凭证批准后,支付系统根据凭证信息生成相应的支付指令。
7.支付指令审批:支付指令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批准支付指令,并签署相关文件。
8.支付指令传输:支付指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传输至银行系统,由银行进行支付操作。
9.支付结果反馈:银行将支付结果反馈给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通过系统通知支付单位和财政部门。
10.支付结果核对:财政部门核对支付结果,确保支付金额和支付对象的准确性。
11.支付凭证归档:支付凭证、支付指令和支付结果等文件进行归档,作为支付的凭证和记录。
四、支付监督和检查1.支付监督:财政部门对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对支付凭证、支付指令和支付结果进行检查和抽查。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一、概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是指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将各项收入和支出资金集中收付的一种财政支付方式。
为了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各类资金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的资金支付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本性收入、预算内支出和政府性基金等。
三、资金支付流程1. 财政局或者财政部门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各级政府各类资金预算安排后,依法将资金划拨至各级国库;2. 各级国库按照拨款指令将划拨资金转入各级预算拨款单位账户;3. 预算拨款单位在收到资金后,按照预算授权和财政支付管理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四、资金支付管理1. 资金支付依据:资金支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预算、支付指令等规定,确保支出合法合规;2. 资金支付审批:资金支付应当按照权限层级进行审批,确保审批程序合规;3. 资金支付形式:资金支付可以采用电汇、支票、转账等形式,支付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支付安全规定;4. 资金支付记录:对每笔资金支付应当建立相应的支付凭证和账务记录,确保支付过程留有完整的记录;5. 资金支付监督检查:对资金支付活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资金支付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
五、资金支付风险防范1. 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支付环节资金安全;2. 资金支付风险评估:定期对资金支付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和解决支付过程中的风险问题;3. 资金支付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降低资金支付风险,可以采取资金支付凭证数字签名、支付指令双重认证等措施;4. 资金支付灾备预案: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灾备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恢复资金支付服务。
六、结语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促进财政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
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一、单位用款计划申请流程国年科指定指标填报方式→单位经办岗录入《单位用款计划市审批表》提交→单位审核岗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科室审核→国库终审并加盖电子凭证核算专用章。
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正向流程1.预算单位经办岗录入《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财政集中支付申请节(9210)》,加盖预算单位经办人章,送审至单位审核岗审核加盖预算单位法人章。
2.单位审核岗审核完成后,系统校验通过自动生成《国库集中支付凭证》(5214)、《国库集中支付明细表》(5215)加盖预算单位电子支付专用章(预算单位公章),后发送代理银行。
3.待代理银行支付,财政签收交付凭证回单后,财政根据支付凭证回单生成《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号清单》(5213),国库科审核岗加盖会计专用章发送代理银行。
4.待代理银行支付,财政签收支付凭证回单后,国库科经办岗生成《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5108)、《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5106)加盖财政局法人章,送审至国库科审核岗加盖会计专用章并发送至人民银行。
5.财政签收《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5108)、《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5106)及《直接/授权划款凭证》(2301)回单之后,生成《集中支付入账通知书》(2205)并加盖电子凭证核算专用章。
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退款流程1.代理银行退款凭证录入《集中支付退款通知书》(2216),加盖电于支付专用章,发送至财政。
2.财政签收《集中支付退款通知书》(2216)后,国库科经办岗生成《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8)、《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6),并加盖财政法人章,送审至国库科审核岗加盖会计专用章发送至人民银行。
3.人民银行签收《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8)、《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6)后,加盖业务转讫章后,回单。
4.财政根据《集中支付退款通知书》(2216)生成《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号清单》(5213),国库科审核加盖会计专用章发送代理银行。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国库集中支付的含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
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
这种制度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财政统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二是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主要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三是建立高效的预算执行机构,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我国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置为五类账户的集合: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收入和支出,并对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进行清算。
4、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转帐和小额零星支出,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5、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批准开设的专户。
由于目前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政策性支出项目还比较多,某些财政支出具有特殊意义,账户和支付的管理有特殊要求,有的需要通过政策性银行封闭运行,如粮食风险基金等。
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不同的支出类型实行不同的支付方式和程序:1、直接支付方式: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目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1、预算单位于每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业务股室报送下月用款方案,业务股室在2工作日完成审核后转县财政局国库股,国库股在2个工作日完成汇总审核后将批复结果传送到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再由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个工作日传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
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追加、追减调整变化,预算单位在收到县财政局预算调整文件后相应调整用款方案,报送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后转县财政局国库股,分别在收到单位用款方案的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复。
月度用款方案流程图
第二章:月度用款方案
月度用款方案流程说明
一、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编制?预算单位月度用款方案表?,在上报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月度用款方案数。
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在2个工作日审核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方案后,上报送县财政局国库股汇总审核。
三、县财政局国库股对业务股室转报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方案在2个工作日进展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批准的方案传达给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和预算单位。
3、月度用款方案批复后一般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预算单位应提出申请,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国库股审批按正常方案审核时间完成审核批复。
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流程图
2、预算单位月度用款方案按照县财政局统一制定的?县级预算单位月度用款方案表?编制。
3、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或部门预算控制数〕和工程进度,科学编制用款方案。
4、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月度用款方案,待正式批复下达后,根据县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方案还应同时结合部门预算收支执行进度编制。
四、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国库集中核算。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
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服务,主要用于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使用。
为了确保这一业务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一系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一、准备工作银行在接到国库的支付指令后,需要首先进行准备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1.确认业务类型和资金用途,理解客户需求和实际情况。
2.验证支付指令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虚假指令或未授权指令的出现。
3.核实客户账户资料和账户余额,以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到达目的账户。
4.检查客户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完整,维护支付交易的安全性。
二、支付操作流程银行在完成准备工作之后,需要按照下面的流程来完成支付操作:1.发起支付:银行在确认支付指令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开始进行支付操作。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银行需要对支付指令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黑客攻击。
支付金额和账户号码信息也需要进行验证和核对。
2.审核支付:银行在支付操作完成后会进行审核。
主要是检查支付金额和账户信息,核对交易凭证和签章。
此外,还需要查验国库批准的收款行和收款账户是否有效。
3.传输支付: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支付指令传输到中央银行系统进行处理。
在传输前,银行还需要进行账户余额检查,以确保支付指令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
4.清算支付:中央银行系统会进行国库资金的清算处理,将支付金额从银行账户划拨至收款行账户。
5.收款确认:收款方银行在收到支付资金后,需要及时确认收到,并向客户提供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将收款指令传输到国库系统进行确认和处理。
三、支付的后续管理支付交易完成后,银行还需要按照以下流程来进行后续管理:1.支付情况查询与调整:在支付完成之后,银行需要及时查询和调整支付资金的情况。
尤其是在发生异常情况时,银行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2.报表生成与归档:银行需要随时生成支付报表,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归档。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课件 (一)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课件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课件是学习和掌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以下是该课件的相关内容。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概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平台,实现对各级预算单位支付业务的集中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财政部门通过互联网技术提高支付效率和质量的关键措施。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包括预算单位提交支付申请、财政集中支付平台审核支付申请、财政集中支付平台处理支付申请、银行处理支付单据、银行进行支付和财政集中支付平台进行监督和管理等几个环节。
1. 预算单位提交支付申请预算单位应按照规定向上级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同时要求预算单位提供相应的支付证明和票据等。
2. 财政集中支付平台审核支付申请财政集中支付平台收到支付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核,确保支付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资金进行审查。
3. 财政集中支付平台处理支付申请财政集中支付平台审核通过支付申请后,将支付申请提交给银行,要求走特定业务流程和手续,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 银行处理支付单据银行收到支付申请后,要求预算单位账户有足够的余额,同时进行多项万一控制,以确保支付的安全和准确性。
5. 银行进行支付银行根据支付申请和银行处理的支付单据进行支付,同时要求扣除支付金额的税收和手续费等。
6. 财政集中支付平台进行监督和管理在银行支付完成后,财政集中支付平台对支付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支付流程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课件的意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课件是掌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重要工具,对加强财政集中支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支付效率和质量、减少支付风险和损失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课件的应用方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课件的应用方法主要包括通过网络学习、通过实践操作和案例教学等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第一步:准备工作1.设立支付会计科目:根据各级财政部门的资金需要和支付要求,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以便记录和核对资金流动。
2.提供资金信息:各级财政部门向国库提供资金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确定每个部门或单位需要支付的资金数额和支付时间。
第二步:支付申请1.制作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是进行支付的基础,由支付单位根据资金需求,按照规定格式填制支付凭证。
2.审核支付凭证:支付单位内部进行支付凭证的审核,确认支付凭证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支付凭证送到财政支付中心办理支付手续,包括填写支付申请表、提供相应的支付证明等。
第三步:支付审核2.支付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支付凭证,发放支付支票或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将款项划拨到指定账户上;对审核有问题的支付凭证,通知支付单位进行补充材料或纠正错误。
第四步:支付决算1.记账:支付单位收到支付支票或支付通知后,对支付凭证进行复核,确认凭证的真实性和支付数额是否一致,并进行记账处理。
2.归集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将收到的支付支票或支付通知款项归集到国库指定账户,做好资金的归集登记。
第五步:支付清算1.清算计算:财政支付中心对支付凭证进行清算计算,将各级财政部门的支付款项和收款款项进行核对,确保数额的一致性。
2.清算结算:对于有差错的支付凭证,财政支付中心与支付单位进行磋商,确定差错处理的方式和时间;对于没有差错的支付凭证,做好清算结算工作,确保支付款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步:支付报表1.编制支付报表: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向上级财政部门递交支付报表,汇总和统计各项支付数据和款项的情况。
第七步:支付监督1.审计检查:各级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对各级财政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确保支付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内部控制: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支付操作流程,加强对资金流动和支付凭证的监督和管控。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说明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说明一、用款计划报送及审批流程(一)预算单位报送用款计划1、申报时限:预算单位必需于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当月用款计划,应尽量详尽列出当月可能的用款计划,每月1-5日后除追加、返还等临时性急需支出的资金外,原则上预算单位新上报的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将并入下个月一并审批。
2、申报方式:预算单位用电子版直接申报用款计划,纸质计划表打印后送职能股室审批。
3、注意事项:1) 各单位尽量使用直接支付。
授权支付额度每个单位每个月最高5000元,少于10人的单位每个月最高3000元。
通讯误餐费可按季度单独申请授权支付。
单位到外地出差的大额费用报销和其他必须支付大额现金的可单独申请授权支付,需写详细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目前由单位基本户划转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电话费等可以申请由零余额帐户直接支付到基本户,需提供公积金中心、医保中心开具的材料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全部直接转入基本户。
其他款项都不得转入基本户。
今后有新规定另行通知。
3) 各单位的上级指标由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录入,预算股审核下达。
各单位需及时与财政局股室核对上级指标,并严格按照上级指标文件规定的用途开支,需要拨到专户的可申请直接支付到专户。
4) 各单位用款审批表上的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需用签名、不能用盖章的。
(二)财政部门审批下达用款计划1、审批下达时限(1)职能股室:每月7日前(节假日顺延),各职能股室审核单位计划审批表后,报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每月8日前(节假日顺延)审核;(3)局长: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审核并下达单位用款计划额度。
2、审批下达方式(1)职能股室:电子版与纸质均需审核,并在纸质审批表上签字;(2)分管领导:电子版审核;(3)局长:电子版与纸质均需审核,并在纸质审批表上签字。
(4)国库支付中心: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将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报送市人行、代理银行。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包括四个部分:预算指标管理、分月用款计划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资金清算管理。
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资金支付,资金支付后再与国库清算。
也就是说,首先必须要有预算指标才能申请用款计划,有了用款计划才能办理资金支付,办理支付后由代理银行申请划拨资金。
一、指标管理1、预算控制数下达部门预算正式批准下达前,为了保证县级各预算单位资金正常需要,由支出股室在11月10日前根据各预算单位当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提出下年度1—5月份部门预算控制数,预算股审核并于11月30日前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又称“金财网”),下达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国库股、支付核算局、各支出股室和预算单位,下同)。
2、预算指标录入3、预算指标审核下达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股按照预算调整程序将追加、追减的预算指标于收到预算调整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审核后下达相关部门和单位。
5、预算外资金、特设专户资金和其他资金指标比照预算指标管理办法实时录入。
二、计划管理预算单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部门预算数、部门预算调整数、非税收入缴存进度,按月编制预算单位的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用款计划。
基本支出经费原则上按照总额分月均衡拨付的原则编制;项目支出经费按项目用款进度编制。
1、用款计划申请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部门预算下达前为部门预算控制数,下同)和非税收入缴存进度申请分月用款计划。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第年报两次,每年12月1日前报送下一年度基本支付1-5月分月用款计划,5月1日前报送当年其他支出6-12月分月用款计划;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季分月编报,每年12月1日前报送下一年第一季度用款计划;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当年第二、三、四季度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
2、用款计划初审支出股室负责人根据部门预算和非税收入缴存进度在每月25日前完成初审,分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下同)提出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建议数,股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系统自动进入下一程序。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第一章: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设置一、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鄱阳县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单一帐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支活动。
二、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资金的收支活动。
三、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四、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国库集中核算帐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五、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清算备用金帐户,用于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建成以前,办理超过当天清算截止时间后实际发生授权支付的资金清算。
清算备用金帐户的额度由县财政局确定。
六、经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由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县财政或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资金活动。
月度用款计划流程图第二章:月度用款计划月度用款计划流程说明一、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编制《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在上报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月度用款计划数。
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后,上报送县财政局国库股汇总审核。
三、县财政局国库股对业务股室转报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批准的计划传达给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和预算单位。
四、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每月月底前2个工作日填制《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和《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经县财政局国库股结合国库存款加盖印章后,送人民银行鄱阳县支行和商业代理银行。
月度用款计划编制说明一、编制方法1、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该计划按月编制,包括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两部分。
2、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按照县财政局统一制定的《县级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编制。
国库集中支付培训班资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业务操作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 湖南 省 2022 年政府采购采购目录即政府采购限 额标准 〉 的通知》(湘财购 [2022]14 号) 的规定: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 品、工程和服务时,其金额达到政府采购 限额标准以上或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目录 以内的,都应实行政府采购。
直接支付 :预算单位申请用款 —— 支付局审核 (初审、复审) —— 支付局开具支付令 —— 支付 (商业银行垫付) —— 清算(人民银行); 授权支付 :单位 自行开具支付令 —— 支付(商业 银行垫付) —— 清算(人民银行)。
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要求
(一)确保系统运行和资金支付的安全 (二)确保资金支付符合预算 (三)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确保按项目进度和合同条款申请支付
2、实行付款人登记制度
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便于支付业务联系, 支付局对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实行付款人登记制 度,要求各单位支持配合,如实填写《预算单位财 政直接支付申请付款人登记表》,并报送支付局登 记备案。非经登记的经办人、审核人和财务负责人 的请款,支付局将不予受理。单位若因工作等原因, 更换了请款经办人、审核人和财务负责人的,需及 时以单位公函的形式报支付局。
(2) 经省财政厅专项批准的其他紧急支 出。
(二)规范申请直接支付
预算单位应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 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具体支付事项的通知 》(湘财办[2022]16号)要求, 办理财政直接支 付相关手续。
1、工资性支出
新进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必须要对工资账户进 行维护,经我局审核后才能申报工资性支出。工 资账户共有13个账户类型,分别为:个人与单位 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等8个账户类型,个人所得税、统发工资过渡 户、实发工资过渡户、其他账户类型、防洪. 等5个账户类型。 其中:统发工资过渡户仅用于 单位工资统发部分,其名称须含有“省财政工资 统发”字样。实发工资过渡户用于非工资统发单 位和统发单位非统发工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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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一、用款计划申报
用款计划申报的基本流程是:
??? 基层预算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批复→财政部门审核。
??? ?用款计划申报方式分为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申报内容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预算内基本支出、往来资金不需要单位申报计划,由支付中心直接形成用款计划。
预算内项目支出和预算外资金由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等申报用款计划。
纸质申报计划: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填写用款计划表,加盖单位印鉴后送交财政局相应的支出处室。
支出处室审核后将用款计划表传递至支付中心,由支付中心录入支付系统。
网上申报计划:
单位首先登陆“合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查询申报审核系统”,点击进入相应的资金账套,然后点击用款申请下面的分月用款计划,进入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功能科目和预算管理类型,录入完整的申报信息,录入完毕再输入用户密码、经办人和电话并确认提交。
单位可以点击受理反馈下面的用款计划批复,查询用款计划申报的进度。
单位申报完成以后,主管部门登陆“合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查询申报审核系统”,点击进入相应的资金账套,然后点击计划受理下面的计划批复,计划批复后财政局相应的支出处室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传递至支付中心,由支付中心导入到支付系统。
由于用款计划申报月份默认为下个月,单位需要注意计划申报的月份。
二、资金支付
1、授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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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支付是指单位经财政授权,在财政批准的资金使用额度内,自行开具银行结算凭证,通过财政为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单位的零星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每月只有10号、20号、30号下达用款额度,单位要注意计划申报的时间。
预算单位办理授权支付,首先登陆“合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查询申报审核系统”,点击进入相应的资金账套,然后点击用款申请下面的财政授权支付,进入财政授权支付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功能科目和预算管理类型,录入完整的支付信息,录入完毕再输入用户密码、经办人和电话并确认提交,待支付中心受理以后,通过“受理反馈”——“授权支付受理”栏目,查询相应的受理编号,将单位代码、账套号、受理编号填写在结算凭证指定位置,持该结算凭证到代理行办理资金支付。
2、直接支付
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单位申请,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直接支付类型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其他支出、基建支出、公务卡支出等。
预算单位办理直接支付,需在网上填写直接支付申请,提交成功后,将所提交的申请套打到“合肥市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没有打印机的单位请对照提交打印界面的内容手工填写)。
直接支付申请书上“申请书编号”栏单位不需填写。
15分钟后将盖好印鉴章的直接支付申请书送至代理银行网点。
银行将纸质申请书和网上提交的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回单联加盖受理章退回单位。
未实行网上支付的特殊业务,请填写直接支付申请书后前往支付中心大厅办理。
预算单位在网上申请并将单据送交银行网点后的次日,支付中心办理资金的实际划转,请预算单位注意付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