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特设专户等。
几类账户相互联系,构成财政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
1.国库单一账户。
这是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主要用于财政性资金的存储、支付以及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的清算。
2.零余额账户。
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门开设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主要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以及与清算银行的清算。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主要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以及与清算银行的清算。
零余额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与清算银行清算(授权支付不得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
由于该账户无余额过夜,故称之为零余额账户。
3.财政专户。
这是用于记录、核算有关非税收入和支出的专用存款账户。
4.特设专户。
用于核算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批准,需要进行专门管理的特殊专项支出,如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中央和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和地方各级承担的新农合补助资金等。
(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管理规定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与预算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主要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该账户在管理方面有如下规定:1.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
预算单位提出设立银行账户的申请,并填写《预算单位开设(变更)银行账户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核,按程序审批后,财政部门通知代理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2.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才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3.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包括单位财务机构以外的内设职能部门,不得开设零余额账户。
独立核算的异地非法人机构等,确有需要,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也可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首先要有事前财政部门下达的用款额度,才能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国库集中支付程序
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帐户和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编辑本段运作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帐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帐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
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银行间的清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进行的,因而财政支付专户和预算单位的帐户在每天清算结束后都应当是零余额帐户,财政资金的日常结余都保留在国库单一帐户中。
编辑本段运作基本条件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的实现,在财政系统必须建立连接财政业务部门、央行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预算单位和经办银行的财政支付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向有关各方提供实时的预算指标信息和支付指令信息;在银行系统必须建立连接央行国库、财政集中支付专户经办银行和所有预算单位经办银行的银行间清算系统,该系统在预算单位发生支付时能实时提供央行国库与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的资金清算。
另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还涉及到现行的预算管理、国库管理、银行结算等方面的有关法规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保证此项改革的合法实施与规范运作。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图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图1、直接支付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说明: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编制直接支付申请书,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基层预算单位的已审批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为基层预算单位代编直接支付申请主管部门对基层预算单位上报和本部门为预算单位代编的直接支付申请进行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国库支付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主管部门提交的直接支付汇总申请,并提交分管局长审批分管局长审批通过后,由支付中心根据直接支付汇总申请单的内容编制直接支付凭证,并上报国库科进行审核国库科对支付中心上报的直接支付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审批支付中心根据分管局长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凭证汇总生成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并提交国库银行确认分管局长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凭证直接提交代理银行进行支付确认代理银行支付完成后,将直接支付凭证回执交支付中心,并编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由财政逐级下发到基层单位基层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的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后,编制直接支付的记账凭证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直接支付凭证汇总编制申请划退款清单、申请划退款汇总清单和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直接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财政支付中心和国库科根据收到的直接支付结算清单分别编制支付中心凭证和总会计凭证2、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说明: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批通过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编制、审核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同时编制、审核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其中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提交国库银行进行确认;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送代理银行进行确认代理银行对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进行确认后,编制、审核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并将审核过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经主管部门送达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后,分别作记账凭证基层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编制、审核授权支付凭证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为基层预算编制授权支付凭证基层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编制、审核过的授权支付凭证根据财政需要,可以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完成的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进行支付确认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直接支付凭证汇总编制申请划退款清单、申请划退款汇总清单和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授权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代理银行支付过的授权支付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政国库科和支付中心根据代理银行审核国的授权支付结算清单编制总会计凭证和支付中心凭证3、支付更正(资金退回)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说明:财政支付中心根据支付过的直接支付凭证和退款业务需要编制直接支付更正通知书,并将通知书提交国库科审核,国库科审核通过后,交分管局长进行审批财政部门审批通过的直接支付更正通知书由支付中心递送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进行更正或退款的确认处理代理银行对单据进行处理后,将单据回执送财政国库科,再由国库科逐级送达基层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国库科根据收到的已处理状态的直接支付更正通知书分别记账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直接支付更正通知书编制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直接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4、权支付更正(资金退回)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说明:基层预算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支付过的授权支付凭证和退款业务需要编制、审核授权支付更正通知书,根据财政业务的要求,可将通知书提交支付中心、国库科审核,国库科审核通过后,交分管局长进行审批通过了全部审核过程的授权支付更正通知书提交代理银行进行更正或退款的确认处理代理银行对单据进行处理后,将单据回执送财政国库科,再由国库科逐级送达基层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国库科根据收到的已处理状态的授权支付更正通知书分别记账代理银行对支付过的授权支付更正通知书编制申请划退款凭证,并提交国库行进行清算确认代理银行根据国库银行清算国的申请划退款凭证编制授权支付结算清单,并递送国库支付中心和财政国库科5、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年终结余处理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说明: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已批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进行结余计算,得到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对需要结转的计划编制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财政支付中心也可代预算单位编制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对不需要结转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由支付中心进行注销编制完成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送财政国库科进行审核,国库科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进行审批财政支付中心在分管局长对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申请表审批通过后,编制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批复单,并对该批复单据进行结转处理在支付中心对直接支付用款计划进行结转完成后,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支付中心和国库科分别对结转的资金进行账务处理结转成功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转后,成为下年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可直接用款控制直接支付申请等业务资金的分配使用6、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年终结余处理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说明:1)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已批复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进行结余计算,得到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2) 支付中心根据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结余资金对需要结转的计划编制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结转核定表,并逐级上报国库科和分管局长进行审批;对不需要结转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由支付中心进行注销 3)局长审批通过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结转核定表交由支付中心进行结转处理4)支付中心进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结转,并编制授权支付额度注销通知单交代理银行确认5)代理银行根据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注销通知单编制授权支付额度注销到账通知单,并由财政国库科逐级下发到基层预算单位6)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支付中心和国库科分别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注销到账通知单编制各自的记账凭证 7) 结转成功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结转后,成为下年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支付中心根据已结转到新年度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金额编制授权支付额度结转通知单,并送代理银行8)代理银行对支付中心送达的授权支付额度结转通知单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授权支付额度结转通知单编制授权支付额度结转到账通知单,并由财政国库科逐级下发到基层预算单位9) 基层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支付中心和国库科分别根据代理银行递送的授权支付额度结转到账通知单编制各自的记账凭证。
国库集中支付总流程图课件
----要点3:清算额度下达
(三)直接支付业务流程
预算单位
国库处 支付中心
用款申请录入
用款申请接收
汇总清算单打印
代理银行
清算银行
用款申请审定
申请审核上报
直接支付凭证
国库科签章后发送
划款审请
支付凭证确认
单位入账
国库科入账
支付中心入账
入账通知书
确认划款清算 清算回单发送
直接支付流程
基层 预算单位
支付申请 …. ..
国库科
支付中心
代理银行
退库通知录入 凭证打印发送
清算银行 退款清算确认
接收入账
回单登记 国库科入账
日报或回单登记
支付中心入账
回单登记 退款通知书
清算回单发送
(六)对账管理 代理银行与财政局(集中支付管理机构) 代理银行与财政局(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及预算单位 代理银行与清算银行 预算单位与财政局
职责分工
(二)计划管理业务流程
预算单位
国库处
代理银行及清算银行
计划申请
计划录入
计划终审
计划审定
汇总清算额 度通知单
计划接收 通知书接收
计划批复、发送
授权支付额 度通知单
支付管理业务流程
汇总清算额 度接收
汇总清算额 度接收
到账通知书
SUCCESS
THANK YOU
2019/9/16
----要点1:用款计划编制内容和方法
财政资金
预 算 一般预算内资金 内 资 金
政府性基金
预算外资金 其他财政资金
现行财政资金拨付流程
财政部门 拨付 主管部门 拨付
账户
资金账户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图
1、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该计划 按月编制,包括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 两部分。
3
2、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按照县财政局统一制定的《县级预 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编制。
3、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或部门预算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数) 和项目进度,科学编制用款计划。
人民银行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国库集中直接支付的具体支出围 一、人员支出。包括纳入工资统发围的人员支出和未纳入工 资统发围的人员支出(各单位自筹自支人员和临时工) 1、工资统发围的人员已实行了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2、未纳入工资统发围的人员,由于目前条件暂不成熟,建 议暂缓实行直接支付。 二、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离退休人员费用已实行了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2、生活补助费(遗属费、抚恤金、社会救济费、生活补贴 等)可以通过国库工资系统进行集中直接支付。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一次性购买单项在 2 千元(含)以上或批量在 1 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采购目录以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 办公消耗用品、公务服装、网络设备、软件等实行国库集中直接 支付。对于购买单项在 2 千元以下或批量在 1 万元以下的办公消 耗品和零星支出建议采用国库授权支付方式或采用备用金方式。 2、印刷费:在政府采购目录以印刷大宗宣传画、报表、证 件、书籍、专用票据等费用支出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零星印 刷品采用备用金报账。 3、水电费及邮电费:已实行了国库直接支付。 4、交通费:车辆保险、刷卡加油、车辆维修等实行国库集 中直接支付。对于过路、过桥、及洗车费等零星开支采用备用金
4、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 制数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待正式批复下达后,根据县财政局批复 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还应同时结合部门预算收支执行 进度编制。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一、准备工作1.组织人员:设立专门的财政集中支付部门,组建由财政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支付团队。
2.设备准备:购置必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包括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等。
3.系统安装: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安装、配置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建立账户体系:建立统一的财政账户体系,包括设立中央财政账户、地方财政账户和基金账户等。
5.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根据国家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支付管理办法以及操作规范。
二、支付工作准备1.预算编制:编制支付的预算,包括各级政府的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预测。
2.支付计划制定:根据预算编制支付计划,确定每个支付项目的金额、时间和支付方式。
3.支付凭证的准备:准备支付所需的各种凭证,包括支付申请单、支付凭证、支付指令等。
4.支付方式的选择:根据不同的支付项目,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包括电子支付、银行划款、支票等方式。
1.支付申请:支付申请由支付单位填写,包括支付单位、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信息。
2.支付凭证制作:根据支付申请,支付单位提供相关的财务凭证,包括支付凭证、报账凭证等。
4.支付凭证审批:财政部门根据支付凭证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支付,包括审核人员和审批人员的签字。
5.支付指令生成:支付凭证批准后,支付系统根据凭证信息生成相应的支付指令。
7.支付指令审批:支付指令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批准支付指令,并签署相关文件。
8.支付指令传输:支付指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传输至银行系统,由银行进行支付操作。
9.支付结果反馈:银行将支付结果反馈给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通过系统通知支付单位和财政部门。
10.支付结果核对:财政部门核对支付结果,确保支付金额和支付对象的准确性。
11.支付凭证归档:支付凭证、支付指令和支付结果等文件进行归档,作为支付的凭证和记录。
四、支付监督和检查1.支付监督:财政部门对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对支付凭证、支付指令和支付结果进行检查和抽查。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一、概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是指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将各项收入和支出资金集中收付的一种财政支付方式。
为了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各类资金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的资金支付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本性收入、预算内支出和政府性基金等。
三、资金支付流程1. 财政局或者财政部门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各级政府各类资金预算安排后,依法将资金划拨至各级国库;2. 各级国库按照拨款指令将划拨资金转入各级预算拨款单位账户;3. 预算拨款单位在收到资金后,按照预算授权和财政支付管理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四、资金支付管理1. 资金支付依据:资金支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预算、支付指令等规定,确保支出合法合规;2. 资金支付审批:资金支付应当按照权限层级进行审批,确保审批程序合规;3. 资金支付形式:资金支付可以采用电汇、支票、转账等形式,支付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支付安全规定;4. 资金支付记录:对每笔资金支付应当建立相应的支付凭证和账务记录,确保支付过程留有完整的记录;5. 资金支付监督检查:对资金支付活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资金支付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
五、资金支付风险防范1. 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支付环节资金安全;2. 资金支付风险评估:定期对资金支付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和解决支付过程中的风险问题;3. 资金支付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降低资金支付风险,可以采取资金支付凭证数字签名、支付指令双重认证等措施;4. 资金支付灾备预案: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灾备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恢复资金支付服务。
六、结语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促进财政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第一章: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设置
一、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鄱阳县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单一帐 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 府性基金的收支活动。
二、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用于 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资金的收支活动。
三、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记录、 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财政直接支付程序说明 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和 集中采购的购买支出,转移支出以及其他应该实行直接支付的业 务。 一、需要支付时由预算单位填写《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 请书》,报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二、支付申请经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 《财政资金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 通过财政零余额帐户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和用款单位。代理银行 在完成支付后,开具《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交预算单 位入帐。 三、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在开具支付令后填写《财政直 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并送县财政指定的代理银行,代理 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与代理银行填制 的《申请划款凭证》按日或实时核对,经确认无误后进行清算。
4、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 制数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待正式批复下达后,根据县财政局批复 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还应同时结合部门预算收支执行 进度编制。
二、报送、批复时间 1、预算单位于每月 20 日前向县财政局业务股室报送下月用 款计划,业务股室在 2 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转县财政局国库股, 国库股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审核后将批复结果传送到国库集 中支付核算中心,再由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2 个工作日内传 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 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追加、追减调整变化,预算单位 在收到县财政局预算调整文件后相应调整用款计划,报送县财政 局业务股室后转县财政局国库股,分别在收到单位用款计划的 2 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复。 3、月度用款计划批复后一般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 的预算单位应提出申请,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国库股审批按正常 计划审核时间完成审核批复。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图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二、资金流程图预算内清算预算外清算往来资金清算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9预算内清算流程说明:一、流程A-C为用款计划与额度批复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初拨款控制数或预算指标,分月编制本单位用(二)资金支付程序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财政国库股批复直接支付额度并通知支付中心和预算单位。
二、流程1-9为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发生工资、工程和物品及服务采购支出或其他特定用途支出时,在其直接支付额度内,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录入直接支付申请。
支付中心对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和相关原始凭证审核确认后,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信息和预留印鉴核对一致后,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先予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将付款回单送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据以通知预算单位入账。
每日银行营业终了前,财政国库股汇总当日清算额度,通知人行国库和代理银行财政专户办理资金清算;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将垫付的预算内资金从人行国库、垫付的预算外和往来资金从财政专户划转到财政零余额账户,结平该账户余额为零。
财政授权支付流程图6清算流程说明:一、流程A-C为用款计划与额度批复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初拨款控制数或预算指标,分月编制本单位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财政国库股批复授权支付额度并通知支付中心、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
二、流程1-6为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发生未纳入直接支付的工资支出、零星购买支出及特别紧急支出时,在其授权支付额度内,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交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信息和预留印鉴核对一致后,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先予支付给收款人。
每日银行营业终了前,财政国库股汇总当日清算额度,通知人行国库办理资金清算;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将垫付资金从人行国库划转到单位零余额账户,结平该账户余额为零。
财政局专项资金拨款流程
财政局专项资金拨款流程
一、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
1、申报用款计划
财政局业务科、国库科在三个工作人员内进行审核并下达用款计划,预算单位即可办理直接支付业务。
2、申报直接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下达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申报直接支付,对专项资金的支付需提交相关的合同、发票、评审报告等资料
3、实施资金支付
非政府采购的资金支付经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实施支付
4、资金清算
每个工作日营业终了后,代理银行打印《直接支付划款凭证》交清算银行进行清算。
二、财政资金拨付一般预算支出
我国财政资金拨付一般是根据从中央到地方,按照层级进行拨付的。
当然,大多数时候,是下级机构提交财政申请表,然后上级机构审核通过,统一上报中央。
中央将相关资金打入到各级税务机关,统一发放相关财政资金。
对于财政金拨付管理都是有严格限制的:
1、严格控制新增财政资金专户,除了国务院决定或经部领导批准开设财政资金专户外,各司(局)不得自行开设新的财政资金专户。
2、专款专用,拨付资金不得挪作他途。
3、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行过程中,财政国库部门
应当会同相关财政业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做好相关财政资金专户的管理、归并工作。
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
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服务,主要用于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使用。
为了确保这一业务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一系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一、准备工作银行在接到国库的支付指令后,需要首先进行准备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1.确认业务类型和资金用途,理解客户需求和实际情况。
2.验证支付指令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虚假指令或未授权指令的出现。
3.核实客户账户资料和账户余额,以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到达目的账户。
4.检查客户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完整,维护支付交易的安全性。
二、支付操作流程银行在完成准备工作之后,需要按照下面的流程来完成支付操作:1.发起支付:银行在确认支付指令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开始进行支付操作。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银行需要对支付指令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黑客攻击。
支付金额和账户号码信息也需要进行验证和核对。
2.审核支付:银行在支付操作完成后会进行审核。
主要是检查支付金额和账户信息,核对交易凭证和签章。
此外,还需要查验国库批准的收款行和收款账户是否有效。
3.传输支付: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支付指令传输到中央银行系统进行处理。
在传输前,银行还需要进行账户余额检查,以确保支付指令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
4.清算支付:中央银行系统会进行国库资金的清算处理,将支付金额从银行账户划拨至收款行账户。
5.收款确认:收款方银行在收到支付资金后,需要及时确认收到,并向客户提供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将收款指令传输到国库系统进行确认和处理。
三、支付的后续管理支付交易完成后,银行还需要按照以下流程来进行后续管理:1.支付情况查询与调整:在支付完成之后,银行需要及时查询和调整支付资金的情况。
尤其是在发生异常情况时,银行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2.报表生成与归档:银行需要随时生成支付报表,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归档。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
1、财政直接支付流程
直接支付是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支
付申请,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中工资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和项目支出。
除财政专户、政府平台公司和部分企业实施的项目资金外一律支付到最终收款方,严禁直接支付到预算单位账户、核算中心账户。
直接支付转拨支出用于未取得对方原始发票而需直接支付的资金,包括转拨财政专户、政府投融资公司、企业主管部门委托企业实施的项目资金、合作组织管理部门委托合作社实施的项目资金方可转拨。
非预算单位采取先审核用款计划再直接支付转拨该单位基本账户的方式来控制经
济分类科目的规范使用(由预算代报非预算单位用款计划)。
企业拨款指标一律下达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直接支付转拨企业基本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
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财政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等。
3、财政实拨
实拨支出方式主要用于驻外预算单位、投融资平台公司、上下级财政国库、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等单位,实拨资金必须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分笔拨付。
其他单位除政策特别规定外,严禁将资金实拨到预算单位、财政专户和原会计核算中心账户。
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操作及核算流程
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征求意见稿)前言:本操作流程,根据《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责的前提下,为适应我局教育核算中心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根据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财务业务实际,特对我局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作如下说明:一、预算内收支(一)预算内收支核算---财政直接支付包括财政统发教师工资、预算内政府采购款、专用资金(如基建、大型修缮、设备购置等)等等。
适用总账科目:财政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支出(内)、专款支出。
1、账务核算(1)、汇总记账员依据有关文件报表请示财政对口股室下达用款计划,通过网上向县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交直接支付用款电子申请(见“操作流程”),并报送纸质(统发工资不报)《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根据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按财政及上级有关标准原则,对上述各项资金进行分解,并编制“县教育经费分解表”,分解表按单位(列)及科目(行)进行明细分类,并按报账单位向各记账员下达“内部收付记账通知单”,按下述核算方式录制记账凭证(中心总账),并做相关明细核算,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为原始凭证。
借记事业支出(内)(专款支出等)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拨入专款等)(2)、各记账员凭汇总记账员下达“内部拨款记账通知单”做各校分账,按上述核算方式录制记账凭证,并对单位下达“集中收付通知单”,依据“核算中心实施细则”核算,政府采购由各校报账员出具采购文件,专项支出由各报账员出具专项支出相关文件资料(下同)。
(3)、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的,各报账员必须出具相关的原始证明材料,记账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中心总账不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2、操作流程(1)财政统发工资:进入出纳岗位→点击直接支付→进入录入→点击计划→双击计划→填写收款人名称(县财政局)、账号(财政提供的代发账号)、银行(工资代发银行)、金额→提交→选择凭证→送审→完成。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第一步:准备工作1.设立支付会计科目:根据各级财政部门的资金需要和支付要求,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以便记录和核对资金流动。
2.提供资金信息:各级财政部门向国库提供资金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确定每个部门或单位需要支付的资金数额和支付时间。
第二步:支付申请1.制作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是进行支付的基础,由支付单位根据资金需求,按照规定格式填制支付凭证。
2.审核支付凭证:支付单位内部进行支付凭证的审核,确认支付凭证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支付凭证送到财政支付中心办理支付手续,包括填写支付申请表、提供相应的支付证明等。
第三步:支付审核2.支付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支付凭证,发放支付支票或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将款项划拨到指定账户上;对审核有问题的支付凭证,通知支付单位进行补充材料或纠正错误。
第四步:支付决算1.记账:支付单位收到支付支票或支付通知后,对支付凭证进行复核,确认凭证的真实性和支付数额是否一致,并进行记账处理。
2.归集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将收到的支付支票或支付通知款项归集到国库指定账户,做好资金的归集登记。
第五步:支付清算1.清算计算:财政支付中心对支付凭证进行清算计算,将各级财政部门的支付款项和收款款项进行核对,确保数额的一致性。
2.清算结算:对于有差错的支付凭证,财政支付中心与支付单位进行磋商,确定差错处理的方式和时间;对于没有差错的支付凭证,做好清算结算工作,确保支付款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步:支付报表1.编制支付报表: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向上级财政部门递交支付报表,汇总和统计各项支付数据和款项的情况。
第七步:支付监督1.审计检查:各级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对各级财政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确保支付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内部控制: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支付操作流程,加强对资金流动和支付凭证的监督和管控。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说明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说明一、用款计划报送及审批流程(一)预算单位报送用款计划1、申报时限:预算单位必需于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当月用款计划,应尽量详尽列出当月可能的用款计划,每月1-5日后除追加、返还等临时性急需支出的资金外,原则上预算单位新上报的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将并入下个月一并审批。
2、申报方式:预算单位用电子版直接申报用款计划,纸质计划表打印后送职能股室审批。
3、注意事项:1) 各单位尽量使用直接支付。
授权支付额度每个单位每个月最高5000元,少于10人的单位每个月最高3000元。
通讯误餐费可按季度单独申请授权支付。
单位到外地出差的大额费用报销和其他必须支付大额现金的可单独申请授权支付,需写详细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目前由单位基本户划转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电话费等可以申请由零余额帐户直接支付到基本户,需提供公积金中心、医保中心开具的材料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全部直接转入基本户。
其他款项都不得转入基本户。
今后有新规定另行通知。
3) 各单位的上级指标由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录入,预算股审核下达。
各单位需及时与财政局股室核对上级指标,并严格按照上级指标文件规定的用途开支,需要拨到专户的可申请直接支付到专户。
4) 各单位用款审批表上的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需用签名、不能用盖章的。
(二)财政部门审批下达用款计划1、审批下达时限(1)职能股室:每月7日前(节假日顺延),各职能股室审核单位计划审批表后,报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每月8日前(节假日顺延)审核;(3)局长: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审核并下达单位用款计划额度。
2、审批下达方式(1)职能股室:电子版与纸质均需审核,并在纸质审批表上签字;(2)分管领导:电子版审核;(3)局长:电子版与纸质均需审核,并在纸质审批表上签字。
(4)国库支付中心: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将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报送市人行、代理银行。
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的工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流程1. 概述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是指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实时、全面的监控,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和合规性。
本文将详细描述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的工作流程,包括步骤和流程。
2. 工作流程2.1 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是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的第一步,主要目的是从各个支付渠道获取相关交易数据,并将其整合到一个统一的数据平台上。
具体步骤如下:2.1.1 确定数据源根据需要监控的支付渠道,确定数据源。
常见的数据源包括银行系统、电子支付平台等。
2.1.2 制定数据采集规范制定数据采集规范,包括需要采集的字段、采集频率等。
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1.3 配置数据采集工具根据数据采集规范,配置相应的数据采集工具,用于从各个数据源获取交易数据。
2.1.4 数据清洗和整合对采集到的交易数据进行清洗和整合,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2 数据分析数据分析是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的核心环节,通过对采集到的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具体步骤如下:2.2.1 制定监控指标根据支付业务特点和监管要求,制定相应的监控指标。
常见的监控指标包括交易金额、交易频率、交易时间等。
2.2.2 设计异常检测算法根据监控指标,设计异常检测算法,用于自动识别异常交易。
常见的异常检测算法包括基于规则的检测、基于模型的检测等。
2.2.3 实时监控和预警将设计好的异常检测算法应用到实际数据中,对每一笔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2.3 异常处理当发现异常情况时,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和合规性。
具体步骤如下:2.3.1 确认异常情况对触发预警信号的交易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2.3.2 分类处理根据异常情况的严重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人工审核、拦截交易、冻结账户等。
2.3.3 记录和报告对异常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后续跟踪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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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第一章: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设置一、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鄱阳县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单一帐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支活动。
二、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资金的收支活动。
三、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四、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国库集中核算帐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五、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清算备用金帐户,用于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建成以前,办理超过当天清算截止时间后实际发生授权支付的资金清算。
清算备用金帐户的额度由县财政局确定。
六、经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由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县财政或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资金活动。
.月度用款计划流程图(1)报月度用款计划预算单位财政局业务股室)报月度用款计划汇总审财政局国库)打印计“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第二章:月度用款计划月度用款计划流程说明一、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编制《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在上报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月度用款计划数。
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后,上报送县财政局国库股汇总审核。
三、县财政局国库股对业务股室转报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批准的计划传达给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和预算单位。
四、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每月月底前2个工作日填制《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和《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经县财政局国库股结合国库存款加盖印章后,送人民银行鄱阳县支行和商业代理银行。
月度用款计划编制说明一、编制方法1、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该计划按月编制,包括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两部分。
、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按照县财政局统一制定的《县级预2.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编制。
3、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或部门预算控制数)和项目进度,科学编制用款计划。
4、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待正式批复下达后,根据县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还应同时结合部门预算收支执行进度编制。
二、报送、批复时间1、预算单位于每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业务股室报送下月用款计划,业务股室在2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转县财政局国库股,国库股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审核后将批复结果传送到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再由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个工作日内传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
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追加、追减调整变化,预算单位在收到县财政局预算调整文件后相应调整用款计划,报送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后转县财政局国库股,分别在收到单位用款计划的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复。
3、月度用款计划批复后一般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预算单位应提出申请,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国库股审批按正常计划审核时间完成审核批复。
.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流程图(4)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代理银收款人或用款单)清)付人民银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国库集中直接支付的具体支出范围一、人员支出。
包括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支出和未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支出(各单位自筹自支人员和临时工)1、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已实行了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2、未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由于目前条件暂不成熟,建议暂缓实行直接支付。
二、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离退休人员费用已实行了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2、生活补助费(遗属费、抚恤金、社会救济费、生活补贴等)可以通过国库工资系统进行集中直接支付。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办公费:一次性购买单项在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在1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办公消耗用品、公务服装、网络设备、软件等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对于购买单项在2千元以下或批量在1万元以下的办公消耗品和零星支出建议采用国库授权支付方式或采用备用金方式。
2、印刷费:在政府采购目录以内印刷大宗宣传画、报表、证件、书籍、专用票据等费用支出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零星印刷品采用备用金报账。
3、水电费及邮电费:已实行了国库直接支付。
4、交通费:车辆保险、刷卡加油、车辆维修等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对于过路、过桥、及洗车费等零星开支采用备用金.报账。
5、差旅费:由于各单位的公务卡推行不统一,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难度较大,建议在部门预算指标控制范围内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或采用备用金报账。
6、会议费:单位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地点召开的大型综合性会议,发生的费用超过1万元的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对于1万元以下的小型会议暂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7、培训费:经县级人民政府(含)以上批准的,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或各单位自行组织的5人以上,金额超过0.5万元的学习考察、培训支出采取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对于零星的个人或金额在0.5万元以下的培训费用可采用授权支付或备用金报账。
8、招待费:对部门预算指标范围内的招待费用一律采用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指标范围外的不与支付。
9、其他支出:①上缴上级支出,首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市级(含)或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几个单位联合下发的上缴支出的规范性文件,再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相关上级部门。
②专款支出,依据资金使用性质及相关合同,专款专用支付到供货商。
四、上级专项资金及固定资产购建支出1、上级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水利建设资金、交通建设资金、扶贫资金、义教资金、民政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农村文化专项资金等)一律严格按照各项资金的规范程序进行操作,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2、固定资产购建及维护:对各单位统一建设的办公用房,公益设施;统一组织的房屋修缮、装修环保、绿化工程;统一购置的大型专用设备(储备物资、文教科卫器械设备、消防警用设备、交通监控设备、环保设备及器械、专用汽车、信息网络系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支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照合同及政府采购预算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或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财政直接支付程序说明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和集中采购的购买支出,转移支出以及其他应该实行直接支付的业务。
一、需要支付时由预算单位填写《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二、支付申请经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资金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财政零余额帐户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和用款单位。
代理银行在完成支付后,开具《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交预算单位入帐。
三、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在开具支付令后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并送县财政指定的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与代理银行填制的《申请划款凭证》按日或实时核对,经确认无误后进行清算。
四、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凭证》回联和代理银行盖章后的《申请划款凭证》,结合《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的回单进行审核后入帐;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或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做好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图(6预算单位月报)通知到国库集中预算单)支用授权额第四章: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程序说明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预算单位零星支出和分散采购支出。
一、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根据县财政局国库股批准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每月月底前2个工作日填制《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和《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经县财政局国库股结合国库存款加盖印章后,由财政局国库股送人民银行鄱阳县中心支行和商业代理银行。
《明细单》作为《通知书》的附件同时使用。
二、代理银行在收到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各预算单位的额度通知其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各级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帐通知书》。
三、预算单位支用授权支付额度时,填制《财政授权支付申请表》件并附支出原始凭证交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审核(未进入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单位自行办理授权支付业务),审核确认后由预算单位打印支付令,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加盖印鉴后去代理银行办理转帐、现金支付业务。
四、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每日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支出日报表》进行审核对帐后填制《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交财政局国库股作为入帐依据。
五、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完成支付后,按日将每日实际发生的支付业务填制划款申请凭证,人民银行根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确定的累计.余额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结算,并将确认后的申请划款凭证返回给市财政局国库股、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入帐。
六、预算单位每月额度可累加使用。
年度终了,代理行和预算单位对截止12月31日零点财政授权额度的计划数、支用数、余额等情况进行对帐。
代理银行将单位零余额帐户额度余额全部注销,银行对帐签证单作为预算单位年终余额注销的记帐凭证。
代理银行要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注销的明细及汇总情况在下一个年度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报送财政局和预算单位。
下年度开始后,对上年度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县财政局及时恢复下达,由预算单位按规定使用。
七、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需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的,代理银行在按到水、电、电话等公用企业提供的收费通知后,通知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或预算单位开具支付令后办理支付手续。
八、代理银行受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按规定收取的汇划手续费,由县财政局按每年度统一与代理银行结算,不能向预算单位收取。
九、代理银行定期将日、旬(月)报表按时送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同时向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报送财政支出月报表。
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日、旬(月)报表,按日列报财政支出,并向县财政局国库股报送分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类、款、项的日、旬(月)报表;代理银行在每月开始后2个工作日向预算单位提供上月支出对帐单,对集中核算的单位,个工作日内向预算单位提供《预算2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在.单位月报表》;每月10日前,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按《财政支出旬(月)报表》格式汇总所属各级预算单位上月支出情况并进行帐务核对。
十、为了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准确地运行,各单位、部门都应建立全面的对帐制度,县财政局国库股、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人民银行鄱阳县中心支行国库(股)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都必须按日、旬(月)、按相关科目对当月支出数进行全面对帐,确保有关帐务一致,保证帐帐、帐证、帐表相符,维护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