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指令相关内容

合集下载

电池指令rohs测试项目

电池指令rohs测试项目

电池指令rohs测试项目
ROHS(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是欧盟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的有害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等。

ROHS测试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铅(Pb),ROHS指令规定铅的含量不得超过0.1%。

2. 汞(Hg),ROHS指令规定汞的含量不得超过0.1%。

3. 镉(Cd),ROHS指令规定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1%。

4. 六价铬(Cr6+),ROHS指令规定六价铬的含量不得超过0.1%。

5. 多溴联苯(PBB),ROHS指令规定多溴联苯的含量不得超过0.1%。

6. 多溴二苯醚(PBDE),ROHS指令规定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0.1%。

ROHS测试项目主要是通过化学分析、光谱分析等方法,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除了上述有害物质的测试项目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物质的检测项目,具体测试项目会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而有所不同。

同时,ROHS测试项目也需要考虑产品的材料、工艺等因素,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ROHS测试项目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测试结果符合法规要求。

ROHS测试项目是保障电子电气产品环保性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保障。

2006-66-EC电池指令_中文

2006-66-EC电池指令_中文

(10) 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是指密封的、普通人能轻易携带的、既不是自动式也不是工业用的电池及蓄 电池,包括干电池(如 AA 和 AAA 电池),用于移动电话、便携式电脑、无线电动工具、玩具及家用 器具(如电动牙刷、刮胡刀、手持式吸尘器)的电池及蓄电池,以及任何消费者用于一般家用器具的电 池及蓄电池。 (11) 欧盟委员会应根据现有科学技术的发展评估修改本指令的必要。尤其是,欧盟委员会应评议用于 无线电动工具的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的镉豁免条例。无线电动工具是指用于旋转、研磨、打磨、碾碎、 锯、切、剪、钻、打洞、冲击、锤打、铆接、螺旋、抛光或在木材、金属和其他材料上进行相似的过程 的工具,还有割草、挖掘等其他园艺活动用工具。 (12) 欧盟委员会还应监控提高电池及蓄电池生命周期环境表现的科技发展,包括通过参与欧洲共同体 生态管理及审查计划(EMAS),成员国也应鼓励上述行为。 (13) 为了保护环境,废弃电池及蓄电池应被回收。对于便携式电池及蓄电池应该建立高回收率的回收 计划。这意味着应该制定这样回收计划以至最终用户可以方便、免费的丢弃所有的废旧电池及蓄电池。 不同的回收计划和资金安排适用于不同的电池及蓄电池。 (14) 成员国达到废弃电池及蓄电池的高回收率是有利的,这样可以使整个欧洲共同体达到高水平的环 境保护和材料循环再利用。因此本指令应为成员国设置最低的回收及循环再利用目标。基于前一年的年 度平均销售额来计算回收率是可行的,这样可以在所有成员国之间根据电池及蓄电池消费比例形成可以 比较的目标。 (15) 针对含镉和含铅电池及蓄电池应建立特殊的循环再利用要求,目的是使整个欧洲共同体达到高水 平的材料循环再利用,并防止各成员国之间形成差异。 (16) 所有利益相关方都应能参与回收、处理及循环再利用计划。这些计划在制定时应避免对进口电池 及蓄电池、电池贸易造成歧视或形成不平等竞争。 (17) 回收及循环再利用计划应达到最优化,特别是为了将费用及运输过程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减到 最少。处理及循环再利用计划应使用最佳的技术,如 1996 年 9 月 24 日第 96/61/EC 号关于综合污染防 止和控制指令所述。循环再利用的定义应排除能量回收。能量回收的概念在别的欧洲共同体规则中已经 定义了。 (18) 电池及蓄电池应能通过国家电池回收计划或者与废弃电子电气设备一起通过基于第 2002/96/EC 号 指令建立的国家回收计划被单独回收。对于后种情形,作为一个强制性的最低处理要求,回收时电池及 蓄电池必须跟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分开。跟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分开后,电池及蓄电池必须满足本指令的要 求,特别是它们要满足回收目标和循环再利用要求。 (19)废弃电池及蓄电池管理资金的基本原则应建立在欧洲共同体水平。资金计划应帮助达到高回收率和 循环再利用率,并应使生产者责任的原则生效。本指令定义的所有的生产者应该注册。生产者应对回收、 处理及循环再利用所有回收的电池及蓄电池这个过程付费,当然还要减去出售再利用材料所得的费用。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应用于小的生产者的上述规则应能被证明是正当的。 (20) 为了成功回收,分别回收的好处、可取的回收计划和最终用户在废弃电池及蓄电池管理中的作用 等信息和规定必须提供给最终用户。应对标识系统进行这样的细节安排,以使之提供给最终用户透明、 可靠、清晰的关于电池及蓄电池的信息,包括它们含有哪些重金属。 (21) 为了要达到本指令的目的,尤其是要达到高的分别回收率及循环再利用率,成员国如果使用了经 济手段,例如采用微分税率,他们应该相应的知会欧盟委员会。 (22) 关于电池及蓄电池投放市场、回收及循环再利用的数量,这些可靠的和可比较的数据必须要监控, 以查明本指令的目的是否达到。 (23) 成员国应设置适用于违反本指令规定的关于处罚的规则,以确保规定被贯彻。这些处罚措施必须

各国电池指令

各国电池指令

电池指令电池指令电池由于含铅、镉、汞、酸、碱等污染物质,当其任意丢弃在环境中,随着时间推移外层金属的锈蚀,有害物质就会慢慢地从电池中溢出,进入环境,并通过生物链作用,直接或间接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长期蓄积难以排出,从而损害神经、造血功能、免疫能力下降、肾脏和骨骼受害等。

因此,对废旧电池的收集与处置非常重要,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目前,电池潜在的污染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世界上各国对电池产品采取的态度,除控制有害物质浓度外,主要以回收为主。

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行动起来,制定和实施电池有害物质限制、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以及再生利用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欧盟电池指令在欧洲,为达到更高的环保水平,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C)引用了数项安全指令,加强控制在不同产品中的化学物质含量。

1991年3月18日,欧盟第91/157/EEC号《含有某些危险物质之电池和蓄电池》指令制定完成。

之后,欧盟委员会又于1999年1月5日公布了第98/101/EC号指令,该指令为第91/157/EEC号指令之修订版。

最近,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9月26日正式公告第2006/66/EC号《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指令。

规定欧盟各国于2008年9月26日前将本指令转化为各国法律,并自2008年9月26日开始实施并同时废止原有的电池指令(91/157/EEC)及其修订条文(93/86/EEC和98/101/EEC),由单一项指令取代。

2006/66/EC是欧盟将推行一项与电池及蓄电池有关的新指令。

该指令旨在减少有害电池及蓄电池的产量,提高旧电池及蓄电池的回收、处理及循环再造率,以及向消费者提供资讯,鼓励他们购买较长寿和环保的电池。

电池指令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甚为相似,规定生产商须在有关部门登记,分销商有责任回收旧电池,以及每节电池或蓄电池须达到很高的循环再造率等。

此外,该指令要求电器的设计应能令电池易于拆除,以便消费者随时把旧电池交到回收点。

欧盟关于电池相关指令汇集——中英文

欧盟关于电池相关指令汇集——中英文
鉴于求助于经济的手段例如一个存放系统的设置可以鼓励分开收集和循环使用用尽的电池和蓄电池
Whereas provision should be made for consumer information in this field;
鉴于确定对于在告知消费者分开收集和循环使用的信息的规定。
Whereas provision should be made for appropriate procedures to implement the provisions of this Directive, particularly the making system, and to ensure that the Directive can be easily adapted to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progress; whereas the committee referred to in Article 18 of Directive 75/442/EEC should be instructed to assist the Commission in these tasks,
欧盟电池指令(91/157/EC)
Council Directive 91/157/EEC of 18 March 1991 on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 containing certain dangerous substances
1991年3月18日委员会《关于电池和蓄电池含某些危险物质的指令(91/157/EEC)》
whereas the Commission should be informed of these programmes and of the specific measures taken;

reach标准和电池指令

reach标准和电池指令

reach标准和电池指令电池指令Reach1.电池指令介绍。

2008年9月26日起,欧盟新《电池指令》(*2006/66/EC 号指令)将取代以往的电池法规,并就欧盟区内电池及蓄电池的设计和处置确立*严格的规定。

a.监管范畴《电池指令》监管所有电池及蓄电池的销售事宜,但用于保安或军事设备或发放至太空的电池及蓄电池则例外。

旧指令只适用于含汞、铅或镉的电池,并不管制钮型电池,可见新指令扩大了旧法规的范畴。

b.禁售产品《电池指令》禁止销售下列产品:(1)所有按重量计含汞量*过0.0005%的电池及蓄电池,不论是否装置于电器内(钮扣型电池除外,其含汞量按重量计不得*过2%);(2)所有按重量计含镉量*过0.002%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包括装置于电器内的同类产品(用于应急及警报系统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除外,包括紧急照明、医疗设备及无线电动工具)。

c.便携电池的回收《电池指令》旨在增加回收及循环再造,以免电池及蓄电池较终被弃置,同时规定:(1)所有电池的回收规定及便携电池的回收目标;(2)禁令禁止把汽车及工业电池丢弃于堆填区或焚化(3)回收电池的循环再造规定及较低循环再造率。

到2012年9月26日,已耗用的便携电池的总回收率应达25%,2016年9月26日应达45%。

根据回收规定,工业电池生产商有责任向较终用户收回已耗用的电池。

为达致回收目标,欧盟成员国可采用经济手段鼓励回收电池及蓄电池,并确保这些产品不会成为未经分类的废弃物。

成员国可决定由零售商、电池或设备供应商回收便携电池,或推行守规计划。

d.生产商注册及出资规定所有电池生产商均须于销售电池的每个欧盟成员国注册。

生产商指以*形式*向成员国境内的三方供应电池或蓄电池(包括装置于电器或汽车内的同类产品)的任何人士。

欧委会的答问文件就何谓生产商列举了若干例子。

《电池指令》就全国电池回收及循环再造计划订立较低规定,其中包括生产商对该等计划的出资规定。

欧盟电池新指令 -回复

欧盟电池新指令 -回复

欧盟电池新指令-回复关于欧盟电池新指令引言:欧盟一直致力于推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随着电动汽车和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电池已经成为欧盟重要的能源储存和使用方式。

然而,电池的生产和处理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和健康问题。

为了规范电池的生产、回收和处理过程,欧盟在2019年颁布了一项新的电池指令。

本文将就欧盟电池新指令进行一步一步的解析。

第一部分:指令背景和目标1.1 指令的背景和原因电池作为一种常用的能源储存设备,在欧盟各成员国有着广泛的应用。

然而,电池的生产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了潜在威胁。

此外,电池的原材料有限,提高电池的可持续性也成为了当务之急。

1.2 指令的目标和意义欧盟电池新指令的目标在于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并提高电池的可持续性。

通过对电池的生产、回收和处理过程进行规范,欧盟希望减少电池相关的污染,并促进电池材料的回收和再利用。

第二部分:关键要点和规范内容2.1 电池生产环节的规范欧盟电池新指令从电池生产的角度对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例如,指令对电池中有害物质的使用进行限制,如铅、汞、镉等。

此外,指令还要求生产商在产品上标识重金属的含量,并提供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

2.2 电池回收和处理规范电池回收和处理是欧盟电池新指令的重要内容之一。

指令要求成员国建立电池回收系统和处理中心,并制定相应的回收和处理标准。

此外,生产商也有责任参与电池的回收和处理,并为此支付相关费用。

2.3 电池可持续性的提升为了提高电池的可持续性,欧盟电池新指令还对电池材料的再利用和资源回收进行了规范。

指令鼓励电池制造商使用可再生材料,并要求对回收的电池材料进行再利用。

此外,指令还要求成员国制定相应的循环经济政策,促进电池材料的再循环利用。

第三部分:指令的实施和挑战3.1 指令的实施进展自2019年发布以来,欧盟成员国已经开始着手落实电池新指令。

一些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电池回收和处理系统,并对电池生产商进行了相关审查和监管。

欧盟电池新指令 -回复

欧盟电池新指令 -回复

欧盟电池新指令-回复欧盟电池新指令: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能源存储解决方案引言:电池作为能源存储的关键技术在当今社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欧洲联盟(EU)制定了一项新的电池指令。

这一指令为电池行业提供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和要求,旨在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

本文将从可持续能源的重要性、电池产业现状、欧盟电池新指令的背景和内容,以及影响和挑战等方面逐步展开,来详细探讨这一重要的话题。

第一部分:可持续能源的重要性在人类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能源存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可再生能源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如太阳能和风能等。

然而,由于可再生能源的间断性和不可控性,电池等储能技术变得至关重要。

这也是为什么推动可持续发展以及开展电池产业研究和发展变得至关重要的原因。

第二部分:电池产业现状目前,电池市场正在快速增长。

锂离子电池是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主导技术。

尽管这些电池在可再生能源存储中具有巨大的潜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电池的使用寿命短、资源消耗多、回收困难等。

这些问题需要得到解决,以推动电池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部分:欧盟电池新指令的背景和内容为了解决电池产业面临的挑战并推进可持续发展,欧盟制定了一项新的电池指令。

这一指令旨在确保电池的生命周期内可追踪和可持续的生产、使用和回收。

指令要求电池制造商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材料来源、生产过程和能量效率等。

此外,该指令还将规范回收利用率、环境标签、产品标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电池的可持续性和消费者权益。

第四部分:影响和挑战欧盟电池新指令的实施将对电池产业和相关领域产生广泛的影响。

首先,电池制造商需要全面改进其生产和供应链流程,以满足指令中的要求。

这可能需要额外的投资和技术改革。

其次,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的要求将提高回收产业的需求。

这将刺激相关的产业发展,并为欧洲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然而,这也将面临监管和技术挑战,包括如何确保电池的有效回收和安全处理。

电池指令

电池指令

根据欧盟废旧电气电子回收指令2002/96/EC(WEEE)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指令 , 凡是于 2005年 8月 13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开始要求使用回收图标:打叉的有轮垃圾箱,下有一横条。

图标的设计要求第二条中第 2款提到的辅助图标应由以下内容组成,高度为 h、宽度为 1.2a的实芯条,高度 h与宽度的关系应为 0.3a或 1mm;实芯条应与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图形联用;实芯条内不能有任何文字或信息。

实芯条与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图形的相互关系应符合上图规定。

一.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电气电子设备,有关设计和使用图标的 EN标准 prEN50419将电气电子设备定义为如下产品:指设计用于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 1000V交流或 1500V直流的、依靠电流或电磁场正常工作的设备,或产生、转换、测量这类电流和电磁场的设备。

WEEE指令 2002/96/EC中附录IA列出了这类设备。

该标准还定义了生产者,即:指任何从事以下活动的人。

定义的生产者还包括只是出售所用的技术,包括按照欧盟议会于 1997年 5月 20日颁布的有关远程(电子)合同保护消费者指令 97/7/EC指令以远程通信方式出售技术的:a.以自己的品牌制造和销售电气电子产品设备;b.销售由其他供应商制造的、但是标以自己商标的销售商;如果产品上出现的是生产者的商标,则该销售商不能被认为是生产者。

c.在专业领域进口或出口电气电子设备到各成员国。

2006/66/EC电池和蓄电池及电池和蓄电池废弃物指令检测-Battery电池指令检测欧盟(RoHS)已於2006年9月26日正式公告2006/66/EC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 and Waste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 Directive)「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指令,并自2008年9月26日起废止现行之第91/157/EEC号「含有某些危险物质之电池和蓄电池」指令。

欧盟电池新指令 -回复

欧盟电池新指令 -回复

欧盟电池新指令-回复什么是欧盟电池新指令?欧盟电池新指令是指欧洲联盟在2020年通过的一项立法,旨在统一和规范欧盟成员国内的电池市场,并提高欧盟范围内电池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和环保性能。

这一指令将取代之前的欧盟电池指令,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电动汽车和可再生能源行业。

为什么需要电池新指令?随着电动汽车的迅速发展和可再生能源的推广,电池产品在欧盟市场中的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各个成员国对电池的规定和标准存在差异,导致电池市场的不规范和不公平竞争现象。

此外,一些低质量和不安全的电池产品的存在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因此,欧盟电池新指令的出台旨在解决这些问题,并提供一个更加规范和安全的电池市场。

欧盟电池新指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欧盟电池新指令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池的分类:新指令将电池分为可重复充电电池和一次性电池两类,根据其不同的特性和用途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2. 材料和制造要求:电池制造商必须符合一系列的材料和制造要求,确保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标签和包装要求:电池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清楚地显示其类型、容量、能量密度等相关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准确选择和使用。

4. 回收与再利用:为了促进电池的可持续发展,新指令要求电池制造商设立回收和再利用机制,确保废弃电池的安全处理和资源回收。

5. 进口和市场监管:新指令强调了对进口电池产品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市场上的电池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欧盟电池新指令的实施对谁有影响?欧盟电池新指令的实施对相关行业和利益相关者有重要的影响。

1. 电池制造商:欧盟电池新指令将会给电池制造商带来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要求,需要他们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满足欧盟市场的需求。

2. 消费者:欧盟电池新指令的实施将保证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符合标准和安全要求的电池产品,增加他们对电池产品的信心。

3. 环境保护:通过强调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欧盟电池新指令有助于减少废弃电池对环境的污染,并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电池指令 新规

电池指令 新规

电池指令新规摘要:一、电池指令新规简介1.电池指令的背景和目的2.新规的主要内容二、我国对电池指令新规的应对措施1.我国对电池指令的重视程度2.我国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3.我国电池产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三、电池指令新规对我国电池产业的影响1.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2.企业应对策略及建议四、结论1.电池指令新规对我国电池产业的意义2.我国电池产业未来的展望正文:电池指令新规【提纲】一、电池指令新规简介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池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电池的不当处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为了加强对电池的监管,欧盟在2006 年颁布了电池指令(Battery Directive),对电池的回收、处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近年来,欧盟对电池指令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规定,简称电池指令新规。

电池指令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提高了电池生产商的回收责任,要求生产商确保废旧电池的回收率达到80% 以上;2.限制了有害物质的含量,如铅、汞、镉等,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3.对电池的标识、包装、运输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以便于追溯和管理;4.明确了电池回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要求,鼓励电池生产商、经销商、回收商等共同参与回收网络的建设。

二、我国对电池指令新规的应对措施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电池指令新规对我国电池产业的影响,积极采取措施应对:1.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如《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再利用等活动进行规范;2.加大对电池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电池产品的环保性能;3.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参与国际电池环保法规的制定,提高我国在国际电池环保领域的地位和话语权。

三、电池指令新规对我国电池产业的影响电池指令新规对我国电池产业带来了机遇与挑战:1.机遇:电池指令新规将促使我国电池产业走向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提高电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2.挑战:电池指令新规对电池生产企业的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加大投入以满足新规的要求。

电池和蓄电池及废电池和蓄电池指令

电池和蓄电池及废电池和蓄电池指令

2.为使所提供方案与第 1 节中所列标准相对应,成员国可: (a)要求生产商建立此方案 (b)要求其他电子操作者参与到此方案来 (c)保持推出新方案 3.成员国应确保工业电池和蓄电池生产商或其第三方利益代表 不会拒绝从最终使用者回收废弃工业电池和蓄电池,不管由 什么化学成分和原料组成。独立的第三方也可回收工业电池 和蓄电池。 4.成员国应确保自动电池和蓄电池生产商或其代表建立一个从 最终使用者或一个易达到的并还未按2000/53/EC指令第 5 (1)章节实施收集的邻近收集点收集废弃自动电池和 蓄电 池的收集方案。在自动电池和蓄电池用于私人用途而非商业 机车用途的情况下,方案不应要求使用者在丢弃废电池或蓄 电池时交纳相关费用,也没义务购买新电池或蓄电池。
相关链接:WEEE指令第5条(2)
对于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成员国应确保在2005年8月13日前: (a)建立允许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这些废弃物免费送回的系统。成员国 应特别考虑人口密度确保必要的收集设施的可用性和可达性。 (b)销售商在供应新产品时,应有责任确保这些废弃物能在一对一的基础 上免费返回其手中,只要设备属于同一型号和具有所提供设备的相同功。成员国 可以执行要求它们确保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回收不对最后拥有者造成更大困难和这 些系统对最后拥有者免费和条款。使用这一条款的成员国应通知欧盟委员会。 (c)在不损害条款(a)和(b)的情况下,允许生产者建立和运行独立的 和/或者联合的回收来自私人家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系统,只要此系统符合 本指令目标。 (d)考虑到各成员国和共同体的健康和安全标准,因污染而对人员的健康 和安全具有危险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在根据(a)和(b)款返还时可以被拒绝。 成员国应对这些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制定专门规定。 对于根据(a)和(b)款送回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如果这些设备中不含 有基本成分或这些设备含有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之外的废弃物,成员国制定特殊规 定。

电池指令(2006_66_EC)

电池指令(2006_66_EC)

a). 镍镉电池及蓄电池(nickel-cadmium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应达成 75﹪(按平均重量计)。 b). 铅酸电池及蓄电池 (lead-acid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 应达成 65﹪。 c). 其它废电池及蓄电池 (other waste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 应达成 50﹪。
b). 成员国应确保所有电池及蓄电池自 2009 年 9 月 26 日起提供易于辨识的「容量」标示。 c). 镉含量超过 0.002﹪, 铅含量超过 0.004﹪及汞含量超过 0.0005﹪的电池, 蓄电池及钮扣电池应标示重金属的 化学符号:Cd, Pb or Hg。化学符号应印刷于画叉垃圾桶标签下方, 见下图 B。
此指令主要目的为调和各成员国关于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的措施,减少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 废蓄电池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冲击,因而促进地球环境的维护。为了达成上述目标,此指令提出禁止销售某些含 有危害物质电池的措施,同时也规定成员国应制定回收体系以达成电池回收目标的最高标准。
另外,此指令也规定生产者有关电池标示以及电池易于拆除的设计…等责任。 欧盟各成员国必须于 2008 年 9 月 26 日以前将此指令转化为其国内法令。
2. 生效日期 此指令 2006/66/EC 自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2006 年 9 月 26 日)之日起正式生效。
3. 指令的主要内容 3.1 目的 规范并禁止含有危害物质的电池及蓄电池置于市场销售,并具体订定收集、处理、回收及处置废电池及废蓄电 池的相关规范,进而提高废电池及蓄电池的回收及再利用率。
3.6 处理与回收 成员国应确保于 2009 年 9 月 26 日的前,生产者或第三者应以保护人类健康及地球环境为前提,建立废电池及 废蓄电池的「处理与回收」(Treatment and Recycling)体系。另外,依照电池分类而言,成员国应于 2010 年 9 月 26 日的前达成下列各种类电池的「最小回收率」(minimum recycling efficiencies):

电池寿命指令库

电池寿命指令库

电池寿命指令库
电池寿命指令库是一个集合,提供了多种用于检测和评估电池寿命的指令和工具。

这些指令可以在不同的操作系统和设备上运行,帮助用户了解电池的健康状况和性能。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电池寿命指令和工具:
1.**Battery Health for Mac**:这是一个Mac应用程序,可以提供电池健康状况检查,包括电池的充电次数、当前电量、剩余使用时间等。

它还可以提供电池的循环次数和使用情况统计数据。

2.**Windows PowerShell**:在Windows操作系统上,可以使用PowerShell来运行一些电池相关的指令。

例如,可以使用“Get-BatteryInfo”指令获取电池的信息,或者使用“Measure-Battery”指令来测量电池的电量。

3.**AppleScript**:对于Mac用户,AppleScript是一个强大的自动化工具,可以用来编写脚本来控制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

通过AppleScript,可以编写脚本来获取电池信息,例如电池的电量和使用时间。

4.**Battery Meter**:这是一个简单的Mac应用程序,可以显示电池的电量和使用时间。

它还可以提供电池的充电次数和使用情况统计数据。

5.**命令行工具**:在某些操作系统上,可以使用命令行工具来获取电池信息。

例如,在Linux操作系统上,可以使用
“upower”命令来获取电池的状态和电量信息。

这些指令和工具可以帮助用户了解电池的健康状况和性能,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欧盟电池新指令

欧盟电池新指令

欧盟电池新指令2022年6月15日,欧盟发布了新的电池指令,旨在推动欧洲电动汽车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提高电池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能。

这一指令对于全球电池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中国电池企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新指令要求电池的可充电性能、安全性、环保性等方面都要达到更高的标准。

首先,电池必须具备更高的能量密度和更长的续航里程,以满足市场对电动汽车的需求。

同时,电池的安全性要得到更好的保障,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此外,电池的材料必须尽量避免使用有害物质,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且要实现高效的回收利用。

为了实现这些要求,欧盟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首先,欧盟将加大对电池研发和生产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

同时,欧盟还将加强对电池行业的监管,加强对电池产品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此外,欧盟还将建立电池回收体系,推动电池的资源循环利用。

这一新指令对中国电池企业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池生产国,拥有丰富的电池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

新指令的发布将为中国电池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需求和研发合作的机会,助力企业向高端产业链迈进。

然而,新指令提出的更高标准也对中国电池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产品和生产工艺的质量水平,以适应欧盟市场的需求。

中国电池企业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响应新指令,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企业需要加强技术研发,提高电池的能量密度和续航里程,以满足市场对电动汽车的需求。

同时,企业还需加大环保投入,探索绿色、可再生的电池材料,并建立高效的回收体系,实现电池资源的循环利用。

总之,欧盟的新电池指令为全球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国电池企业应积极应对,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开展国际合作,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

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球电池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欧盟汽车动力电池指令及相关要求

欧盟汽车动力电池指令及相关要求

欧盟汽车动力电池指令及相关要求对于电池的监管,欧盟设立了电池指令、ROHS指令、WEEE指令、REACH法规等多重技术性贸易壁垒。

3.1. 电池指令2006/66/EC欧盟新电池和蓄电池指令2006/66/EC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电池指令(91/157/EEC)及其修订条文(98/101/EC和93/86/EEC,并要求各成员国必须于2008年9月26日前将新电池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例。

该指令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池和蓄电池,不管其形状、容量、质量、组成材料或使用的情况是怎样均在新电池指令的规定范围之中。

当然,指令不适用于与保护成员国特殊安全利益有关的设备,武器、军需品、战争用品等设备中的电池和预计要送入太空的设备中的电池。

对于并非特定用于军事的设备中电池不算在豁免清单里面。

3.1.1 电池分类管理在新的电池指令中,电池被分为了四类:便携式电池(Portable batteries)、钮扣电池(button battery)、工业电池(Industrial battery)和汽车电池(Automotive battery)。

工业电池(Industrial battery)是指仅用于工业或专业用途或用于任何类型的电动车辆的电池或蓄电池,如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锂离子电池。

汽车电池(Automotive battery)是指任何用于汽车的启动器、照明或点火电源的电池或蓄电池;如用于启动、照明和汽车点火的铅-酸电池。

该指令明确了电池组、便携电池、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等的要求。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修改对电池中汞和镉使用限制的规定;▪提出电池标签的新要求,为消费者的选购和回收提供明确提示;▪修改铅、汞和镉含量的标签标识;▪废弃便携电池的回收率目标;▪禁止对工业用和汽车用废弃电池进行掩埋和焚化;▪增加“生产商责任”的规定;▪电池必须可以从宿主产品上取除(由于安全、性能、医疗或数据完整性原因必须永久连接电池的除外);▪从2009年9月26日起,便携式、汽车电池应在标签上注明容量。

电池指令 新规

电池指令 新规

电池指令新规
一、电池生产要求
电池指令新规对电池的生产过程提出了明确要求,以确保电池的安全、环保和能效性能。

这些要求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原材料选择、工艺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二、电池回收与处理
电池指令新规强调了电池回收与处理的重要性,要求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负责回收和处理废旧电池。

同时,也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电池回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电池中有害物质限制
电池指令新规限制了电池中某些有害物质的含量,如铅、汞、镉等。

这些物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因此需要严格控制其含量,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四、电池能效要求
电池指令新规对电池的能效提出了要求,以提高电池的使用效率。

这有助于减少能源浪费,降低碳排放,并提高电池的寿命。

五、电池标签要求
电池指令新规规定了电池标签的要求,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地了解电池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回收方式等信息。

标签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六、电池安全性能
电池指令新规对电池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确保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事故。

这包括对电池的结构设计、电气性能等方面的规定。

七、电池生产者责任
电池指令新规明确了电池生产者的责任,要求他们对电池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包括生产、销售、回收和处理等环节。

生产者应积极参与废旧电池的回收和
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八、电池监管与处罚
为了确保电池指令新规的有效实施,政府将对电池的生产、销售、回收和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管。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与欧洲电池指令对应的英国法规

与欧洲电池指令对应的英国法规

与欧洲电池指令对应的英国法规英国法规:电池和蓄电池指令引言:欧洲电池指令(Battery Directive)于2006年通过,旨在减少电池和蓄电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作为欧盟成员国,英国在实施欧洲电池指令的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即电池和蓄电池指令(Battery and Accumulator Regulations)。

本文将重点介绍这些规定,并解释其对英国市场和消费者的影响。

一、指令概述电池和蓄电池指令是为了控制电池和蓄电池在生产、销售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而制定的。

它要求生产商和销售商在产品上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正确使用和处置电池和蓄电池。

二、指令内容1. 标识要求根据电池和蓄电池指令,生产商和销售商需要在电池和蓄电池上标识相关信息,包括化学成分、重金属含量、容量、生产日期等。

这些信息旨在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特性和环境影响,并正确使用和处置电池和蓄电池。

2. 回收要求电池和蓄电池指令要求生产商和销售商提供回收和处理电池和蓄电池的机制。

他们需要建立回收网络,确保消费者能够方便地回收废旧电池和蓄电池,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限制重金属含量电池和蓄电池指令限制了电池和蓄电池中重金属的含量,如汞、铅和镉等。

这是为了减少这些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生产商和销售商需要确保其产品符合这些限制要求。

4. 生产商责任电池和蓄电池指令规定了生产商的责任。

他们需要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提供正确的标识、信息和回收机制。

如果产品未符合要求或引发环境问题,生产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英国市场和消费者的影响1. 产品合规性电池和蓄电池指令对生产商和销售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限制要求。

这有助于提高市场中电池和蓄电池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消费者权益保护电池和蓄电池指令要求在产品上提供详细的标识和信息,使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特性、性能和环境影响。

电池指令中文版

电池指令中文版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9月26日发布新的电池和蓄电池指令2006/66/EC ,该指令将取代原电池指令91/157/EEC和98/101/EC。

该指令将于2008年9月26 日执行限制。

指令适用范围包括电池组、便携式电池、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等。

新指令的主要内容:电池及电池组的定义;修改了电池中汞和镉的使用限量;电池的标签要求,对消费者的选购和回收提供帮助;修改了铅、汞和镉含量的标签要求;确定了废弃便携电池的回收率目标;禁止对工业用和汽车用废弃电池进行掩埋或焚化;增加“生产商责任”的规定;电池必须可以从产品上移除(由于安全、性能、医疗或数据完整性原因必须永久连接电池的除外);从2009年9月26日起,便携和汽车电池应在标签上注明容量。

欧盟委员会正在制定有关容量标签体系的规定;生产商(包括销售带电池和蓄电池的产品的生产商)需要在每个成员国家进行注册。

2006/66/EC对电池、电池组和便携式电池的定义:电池(battery)是指任何由一个或多个初级电池(primary battery cells,不可再充电)组成的将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装置;蓄电池(accumulato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次级电池(secondary battery cells,可再充电)组成的将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装置。

电池组(battery pack)是指由多个电池或蓄电池互相连接和/或压缩于外壳中形成的完整单元,并且此单元在最终使用时无需分离或打开。

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portable battery or accumulator)是指同时符合如下三个条件的任何电池(battery)、钮扣电池(button cell)、电池组(battery pack)和蓄电池(accumulator):1,被封装的;2,可以用手携带的;3,既不是工业电池或蓄电池,也不是汽车电池或蓄电池。

电池寿命指令库

电池寿命指令库

电池寿命指令库(原创实用版)目录1.电池寿命指令库的定义和作用2.电池寿命指令库的主要内容3.电池寿命指令库的应用领域4.电池寿命指令库的发展前景正文一、电池寿命指令库的定义和作用电池寿命指令库,顾名思义,是一个关于电池寿命的指令集合。

它主要用于预测和评估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变化,为电池的维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电池寿命指令库对于电池制造商、电池使用者以及相关研究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电池寿命指令库的主要内容电池寿命指令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电池的基本参数:包括电池的容量、电压、内阻等,这些参数是评估电池性能的基础。

2.电池的充放电特性:通过研究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的电压、电流变化,可以了解电池的充放电效率和速度。

3.电池的循环寿命:电池在经过一定次数的充放电循环后,其容量会逐渐减少。

电池寿命指令库中包含了电池在不同循环次数下的容量变化规律。

4.电池的老化特性:电池在长时间使用后,其性能会逐渐下降。

电池寿命指令库中记录了电池在老化过程中的性能变化规律。

5.电池的故障诊断: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过充、过放、过温等问题,电池寿命指令库中提供了针对这些问题的诊断方法和解决方案。

三、电池寿命指令库的应用领域电池寿命指令库在以下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1.消费电子产品: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设备中的电池,都需要根据电池寿命指令库进行性能评估和寿命预测。

2.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和充电速度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电池寿命指令库在这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3.储能系统: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中,电池储能系统是关键环节。

电池寿命指令库有助于提高储能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电池研发与制造:电池寿命指令库为电池制造商提供了宝贵的数据支持,有助于优化电池设计和生产工艺。

四、电池寿命指令库的发展前景随着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型电池的不断涌现,电池寿命指令库将不断完善和丰富。

未来,电池寿命指令库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1.提高预测精度:通过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电池寿命预测的准确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
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9月26日发布新的电池和蓄电池指令 2006/66/EC ,该指令将取代原电池指令91/157/EEC和98/101/EC。

该指令将于2008年9月26日执行限制。

指令适用范围包括电池组、便携式电池、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等。

新指令的主要内容:
z电池及电池组的定义;
z修改了电池中汞和镉的使用限量;
z电池的标签要求,对消费者的选购和回收提供帮助;
z修改了铅、汞和镉含量的标签要求;
z确定了废弃便携电池的回收率目标;
z禁止对工业用和汽车用废弃电池进行掩埋或焚化;
z增加“生产商责任”的规定;
z电池必须可以从产品上移除(由于安全、性能、医疗或数据完整性原因必须永久连接电池的除外);
z从2009年9月26日起,便携和汽车电池应在标签上注明容量。

欧盟委员会正在制定有关容量标签体系的规定;
z生产商(包括销售带电池和蓄电池的产品的生产商)需要在每个成员国家进行注册。

2006/66/EC对电池、电池组和便携式电池的定义:
电池(battery)是指任何由一个或多个初级电池(primary battery cells,不可再充电)组成的将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装置;蓄电池(accumulato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次级电池(secondary battery cells,可再充电)组成的将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装置。

电池组(battery pack)是指由多个电池或蓄电池互相连接和/或压缩于外壳中形成的完整单元,并且此单元在最终使用时无需分离或打开。

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portable battery or accumulator)是指同时符合如下三个条件的任何电池(battery)、钮扣电池(button cell)、电池组(battery pack)和蓄电池(accumulator):1,被封装的;2,可以用手携带的;3,既不是工业电池或蓄电池,也不是汽车电池或蓄电池。

2006/66/EC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1. 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超过0.0005%(重量比,即5ppm)的电池或蓄
电池(豁免产品:钮扣电池的汞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 2%);
2. 禁止生产和销售镉含量超过重量0.002%的便携电池或蓄电(豁免产品:无线电动工 具、医疗设备、紧急照明设备、紧急和报警系统)。

2006/66/EC对电池标签的要求:
6 所有电池、蓄电池和钮扣电池应带有划叉的带轮垃圾箱标志。

6 如果电池中汞(Hg)含量超过0.0005%(5ppm),或者镉(Cd)含量超过0.002%(20ppm),或者铅(Pb)含量超过0.004%(40ppm),则划叉的带轮垃圾箱标志下应附加超过限量的那种金属的化学符号,并且化学符号所占的面积至少为划叉的带轮垃圾箱标志的四分之一。

6 如果电池或蓄电池含有超过一种以上的上述金属,则需要分别附加相应的化学符号。

例如,一种电池含有超过0.004%的铅(Pb)和超过0.0005%的汞(Hg),则应该附加Pb和Hg两种符号。

Hg Cd Pb (如果 Hg 、Cd 和 Pb 都低于限值) (如果汞含量 > 0.0005%) (如果镉含量 >0.002%) (如果铅含量 > 0.004) 6 符号应覆盖电池、蓄电池或电池组最大一侧面积的3%,但不得大于
5cmx5 cm;
6 如果电池为圆柱型,则符号应覆盖电池或蓄电池表面面积的1.5%,并
且不大于5cmx 5cm;
6 如果因面积所限,符号的尺寸可能小于0.5cmx 0.5cm,则电池、蓄电
池或电池组本身无需标注,但包装上应印刷面积不小于1cm x 1cm的相关符号;
6 符号应清晰可见、无法擦除。

备注:
汞和镉的标注限值与法规的含量限值相同。

因此 Hg 符号实际上只
适用于钮扣电池,Cd 符号只适用于受到豁免的电池和蓄电池,而汞和/或镉含量超过限值的其它类型的电池和蓄电池是禁止生产和销售的。

2008年9月26日前投放市场的电池可以继续销售,没有时间限制。

该日
期后在市场上销售的电池应符合新指令的要求。

根据新的镉限值,镍-镉电池不能再使用(豁免产品除外),所以只能用
镍氢(NiMH)电池或锂离子(Li-ion)电池作为替代。

消费者还应被告知这些物质的潜在影响,正确的处置方法,回收和循环利用计划详细内容,以及符号的含意。

原电池指令要求:
原电池指令为91/157/EEC及补充指令98/101/EC、2002/525/EC。

其核心内容为:
①2001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汞含量超过0.0005%(5ppm)的电池和蓄电
池,包括与用电器具配套的电池和蓄电池;钮扣电池中汞含量可豁免至2%(20000ppm);
② 重金属含量超过一定水平(Hg>25mg/cell、Cd>0.025%、Pb>0.4%)
(w%)的电池或蓄电池应标注特别符号以表明需要单独回收;
③ 欧盟第93/86/EEC指令要求电池和蓄电池应在电池标签上标注重金属
含量、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的标志;
④ 欧盟第2002/525/EC号指令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不得出售用于电
动汽车的含金属镉的电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