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亡事故程度分类
工伤事故分为几类
一、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1、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伤害后果不太严重的事故。
2、重伤事故,是指职工伤亡事故中负伤严重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劳动中致死的重大伤亡事故。
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
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
另外我们除了要知道工伤事故分类,还要了解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1、工伤认定程序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者要提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者提出工伤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劳动部门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
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最终认定为工伤了,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和事故等级划分2019-01-22 16:34故的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分类原则,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主要是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
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
一、按安全事故类别分类: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
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
二、按安全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根据<企业职工事故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61-86)规定,按伤害程度分类为: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作日;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作日,这是根据中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三、按安全事故受伤性质分类:受伤性质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从医学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办法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办法
事故调查分析及评价过程中另一必不可少的内容是明确事故的严重程度。
我国过去一直主要根据事故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将事故划分为:
1.轻伤事故:导致受伤害者损失一个或一个以上工作日而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事故。
2.重任事故:使操作者脑、眼、四肢、躯干等部位受到严重伤害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事故。
3.死亡事故:造成受害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其后的抢救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还因一次事故中死亡人数多寡之别而被定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1~2人)和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3人)。
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人们发现,仅用“轻伤”、“重伤”、“死亡”来衡量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过于笼统而含糊,难以明确而清楚地反映出各种伤害事故、尤其是重伤事故到底使受害者遭受何种损害、伤愈后劳动能力的恢复程度如何等等。
故GB6441—86《工伤事故分类标准》中采用了按伤害后果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事故分类的办法。
(1)死亡:任何由工作伤害导致的死亡,无论其伤、死亡间的时间有多长。
(2)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非死、但使受伤害者永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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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一、总则工伤安全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为确保职工的工作安全,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和损失,制定本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二、工伤事故的分类根据工伤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轻微伤: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不重要的伤害或疾病。
2.一般伤: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较为严重的伤害或疾病。
3.重伤: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严重伤害或疾病,但不危及生命或造成严重残疾。
4.特重伤:指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造成生命威胁或重大残疾的伤害或疾病。
三、工伤事故的责任与义务为了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对于工伤事故的各方作出以下规定:1.雇主责任:雇主应负有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的责任,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并提供职工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同时,雇主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职工责任: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保护个人防护装备,协助雇主落实安全措施,并及时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
3.政府责任: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推动安全生产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加强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为受伤职工提供必要的救治和赔偿。
四、工伤事故的管理措施为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和损失,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安全生产培训: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自救和互救能力。
2.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安全标识、疏散通道等,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4.安全纪律执行:建立严格的安全纪律,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督促职工遵守规章制度。
5.工伤事件报告与处理: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责任并提供相应赔偿。
六、工伤事故应急措施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1.伤者救治:确保伤者及时得到救治,尽可能减少伤害程度。
工伤事故的类别
工伤事故的类别
工伤事故的类别主要分为人身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两大类。
1. 人身伤害事故:
人身伤害事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人受伤、致残甚至死亡的事故。
根据伤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分为以下几类:
a. 轻微伤事故:指工人轻微受伤,通常为皮肤划伤、擦伤、
烧伤等。
b. 轻伤事故:指工人受伤较为严重,但不会导致严重后果,
如骨折、扭伤等。
c. 重伤事故:指工人受伤严重,可能导致肢体残疾、脊柱损
伤等长期伤害。
d. 重大伤亡事故:指造成工人死亡或者多人受伤的严重事故,如火灾、爆炸等。
2. 财产损失事故:
财产损失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企业资产遭受损失、设备损坏等的事故。
根据损失程度和原因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分为以下几类:
a. 简单事故:指财产损失较小的事故,如产品破损、设备故
障等。
b. 一般事故:指财产损失较为严重,如生产线停工、设备报
废等。
c. 重大事故:指财产损失严重,可能导致企业破产甚至经济
危机的事故,如火灾、爆炸等。
工伤事故的类别不仅仅是对事故本身进行分类,还可以根据行业、工种等进行更加详细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工伤事故类别,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以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怎么划分事故标准的
If others treat you well, you must be able to repay you in the future. If others treat you badly, you must strive to be able to raise your eyebrows one da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怎么划分事故标准的《最新企业职工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的划分标准是重大事故指导致员工重伤,但是没有死亡的工伤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1~2人以上死亡的,如果死亡人数超过三个人以上的属于特大伤亡事故。
情节严重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是怎么划分事故标准的?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重大伤亡事故指1到2人死亡的事故。
4、特大伤亡事故指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二、工亡待遇有哪些?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工作认定的程序是什么?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
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烫08火灾09高处坠落010坍塌011冒顶片帮012透水013放炮014火药爆炸015瓦斯爆炸016锅炉爆炸017容器爆炸018其它爆炸019中毒和窒息020其它伤害3.伤害分析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死亡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5.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5.3死亡事故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 ̄2人的事故。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本标准定义了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暂时性失能伤害、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和永久性全失能伤害等术语。
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
伤害分析包括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方面。
受伤部位和受伤性质的确定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多处受伤的情况下,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
伤害程度分类包括轻伤、重伤和死亡。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包括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人数超过3人(包括3人)。
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包括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和伤害平均严重率等。
千人死亡率表示某一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伤亡事故死亡的人数,其计算公式为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千人重伤率表示某一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其计算公式为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伤害频率表示某一时期内,每百万工时的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其计算公式为百万工时伤害率A=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6.伤害严重率表示某一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其计算公式为伤害严重率B=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6.伤害平均严重率表示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其计算公式为N=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为了准确、完整地统计工伤事故,国务院于1984年公布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这一标准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定义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对人造成伤、亡、残、丧失劳动能力和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意外事件。
该标准具体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为以下五大类: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车辆、电器设备所引起的伤害。
2、机械伤害:指被机械设备、工具等运动部件所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3、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被起重物(包括吊具、索具)打击造成的人身伤害。
4、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灼烫伤:包括烧烫伤。
除了这五大类,其他造成职工生理机能或组织器官不可逆的损伤,或者因此而引起死亡、残废、丧失劳动能力或影响职工正常工作能力的意外事件,也都视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为了更好地执行这一标准,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同时,针对这些事故分类,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此外,对于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也有明确的规定。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应立即报告工伤事故,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总的来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标准来统计和处理工伤事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_GB202486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频率和影响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处理这些事故,我国制定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标准的制定背景、分类方法以及实施效果,以期提高大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件。
这些事故不仅给企业和员工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声誉。
工伤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一旦发生工伤伤亡事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报告,并尽快采取紧急措施。
处理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 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流程
处理流程包括调查、认定、赔偿、追责等环节,确保事故得到妥 善处理。
工伤伤亡事故的赔偿标准和程序
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赔 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 、误工费等,具体标准根据伤情和地 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程序
赔偿程序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 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等环节,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 规定程序进行申请。
工伤保险制度及其作用
工伤保险制度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的,对因 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
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 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 康复,维护社会稳定。
电气事故
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问题导致 的触电、电击等事故。
火灾和爆炸事故
由于火源、易燃易爆物品引发 的火灾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或财产损失。
化学事故
由于化学物质泄漏、化学反应 等引发的中毒、烧伤等事故。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01
02
03
04
轻微事故
造成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较小 的事故。
一般事故
造成人员重伤或较大财产损失 的事故。
家庭事故
发生在家庭环境中,如使用家用电器、燃气 等不当引发的伤亡事故。
03
工伤伤亡事故的预防措施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确保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 理措施和危险源识别方法。
宣传安全文化
1-10级工伤鉴定标准
1-10级工伤鉴定标准1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轻微伤害,如轻微烫伤、划伤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小于3%。
2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较重伤害,如中度烧伤、骨折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在3%至8%之间。
3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一般伤害,如中度烧伤、严重扭伤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在8%至15%之间。
4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较重伤害,如严重烧伤、严重骨折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在15%至25%之间。
5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重伤害,如重度烧伤、截肢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在25%至35%之间。
6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严重伤害,如重度烧伤、重度创伤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在35%至45%之间。
7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特重伤害,如特重度烧伤、特重度创伤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在45%至55%之间。
8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特重伤害,如特重度烧伤、特重度创伤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在55%至65%之间。
9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特重伤害,如特重度烧伤、特重度创伤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在65%至75%之间。
10级工伤,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特重伤害,如特重度烧伤、特重度创伤等。
经治疗后,伤残程度在75%以上。
工伤鉴定标准的确定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雇主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同时,对于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应及时进行伤情鉴定,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工伤鉴定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和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共同推动我国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企业安全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切实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1、轻伤事故。
凡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负伤后需治疗,损失工作日在4-105天或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工伤事故。
2、重伤事故。
凡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负伤后需治疗,损失工作日超过105天或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6级以上伤残或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为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凡在工作期间发生因工伤害导致员工生命终止或因工重伤30日以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为工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和生产异常、设备障碍四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1)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及以上;(2)电解系列供电中断6小时及以上,中频炉、混合炉、熔炼炉部位供电中断48小时及以上;(3)企业由于机械、工艺、电气设备、自管供电线路被雷击等故障造成整个生产系统停电或停产48小时及以上;(4)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设备等爆炸的,造成主要设备损坏的;(6)储罐(柜、槽、炉)、管道等储存装置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大量煤气、有毒性及刺激性物质泄露的;(7)铝液倾倒外泄或电解槽泄漏超过2吨以上的;(8)事故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上级单位认为应由上级单位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2)电解系列供电中断4小时及以上6小时以下,中频炉、混合炉、熔炼炉部位供电中断24小时及以上48小时以下;(3)企业由于机械、工艺、电气设备、自管供电线路被雷击等故障造成整个生产系统停电或停产24小时及以上48小时以下;(4)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损失在2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5)铝液倾倒外泄或电解槽泄漏超过1吨及以上2吨以下的;(6)车间行车运行中造成被吊物件脱钩坠落;(7)施工地点龙门吊、厂区正常运输的汽车、叉车、吊车翻车的;(8)上级公司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工伤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工伤伤残等级是指因工伤造成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通常由医疗鉴定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分类及工伤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有相应的赔偿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伤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1-10的具体鉴定标准如下:等级1:指适用于2.7%-10%之间的一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部分失去工作能力、劳动收入减少,但不影响正常生活自理,无需外人帮助。
等级2:指适用于10.1%-15%之间的二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部分失去工作能力,劳动收入减少,但不影响正常生活自理,无需外人帮助。
等级3:指适用于15.1%-20%之间的三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部分失去工作能力,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影响,需要部分依赖外人帮助。
等级的鉴定标准是:部分失去工作能力,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有影响,需要较多依赖外人帮助。
等级5:指适用于25.1%-30%之间的五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有较大程度的损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明显受损,需要较大程度的外人帮助。
等级6:指适用于30.1%-35%之间的六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基本丧失,需要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等级7:指适用于35.1%-40%之间的七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基本丧失,需要完全依赖他人帮助,并出现较严重的并发症。
等级8:指适用于40.1%-45%之间的八级工伤伤残等级的伤残。
该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需要全面依赖他人帮助,并出现严重的并发症。
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需要全面依赖他人帮助,并出现非常严重的并发症。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为规范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现制定以下办法:一、工伤事故定义所谓工伤事故,是指在职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原因、岗位职责所致,造成人员伤亡或损失的事件。
其中,伤亡包括身体伤害、疾病或死亡;损失包括物资损毁或丢失等。
二、工伤事故分类根据受害者的身份、伤亡程度和损失性质,可将工伤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一般工伤事故:受害者经医院诊断为工伤后能够恢复正常工作及生活能力。
2. 严重工伤事故:受害者经医院诊断为工伤后无法恢复原有工作或生活能力,或者造成器官损坏或四肢残废的。
3. 死亡工伤事故:受害者经医院诊断为工伤后死亡的。
4. 物资损失:因工作失误或职务疏忽导致企业财产损失。
三、工伤事故预防1.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2. 对企业设施设备及劳动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操作无隐患。
3. 做好职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设置必要的劳防设施,做好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标识、保护和处置。
4. 严格执行岗位分配,确保岗位精细化管理,杜绝错误操作和随意更改岗位的现象。
5. 加强对临时工、外来人员等特殊工种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其作业安全和行为规范。
四、工伤事故应急处理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保护现场证据,妥善处理伤亡人员,进行事故原因追查和处理。
1. 尽快拨打急救电话或呼叫现场急救人员,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企业领导、指挥中心等。
2. 立即停止事故现场的工程操作,并在必要时紧急撤离人员。
3. 由企业安全保卫干部或指挥中心派人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情况。
4. 在确保现场安全的情况下,保护现场证据,对事故原因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工伤事故处理和赔偿1. 企业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工伤事故,按规定报送事故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后续安全风险。
2. 对于因工伤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企业及时进行救治,并为其提供合理的经济赔偿和生活保障。
《工伤保险》之事故类别划分
事故类别划分我国现行国家标准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成20项。
同50年代颁布的标准相比,它将原标准中的第12项“倒塌”和第13项“土石倒塌”合并为今天的第10项“坍塌”。
具体说来,这20项分类包括: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所造成的伤害。
如林区伐木作业的“回头棒”、“挂枝”伤害,打桩作业锤击等,都属于此类伤害。
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适用于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以及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车辆运输挂钩事故,跑车事故。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如载重汽车、倾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电瓶车、如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拖拉机,如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式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有轨车类,如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械缠压住等。
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适用各种起重作业。
包括:桥式类型起重机,如龙门起重机、缆索起重机等;臂架式类型起重机,如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和轮胎起重机等;升降机,如电梯、升船机、货物升降机等;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滑车葫芦(手动、气动、电动)等作业。
例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绞入钢丝绳或滑车等伤害。
同时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a.触电;b.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c.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工伤事故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分类标准是怎样的工伤事故主要有哪些类型一、工伤事故主要有哪些类型(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
(二)根据伤害程度,工伤事故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关于重伤事故,按照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试行)》([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的1、3以上。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
(6)手部伤害。
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肉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
脚趾轧断3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8)内部伤害。
内障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审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事故考核标准
工伤事故考核标准进入2013年,随着公司二期工程的即将投入生产,我单位将面临新设备、新工艺、新职工等这些危及安全的不安全因素,尤其是总结2012年的生产,我们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有鉴于此,为扭转当前这种被动局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同时也是为保证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经厂部研究决定:在原有安全考核标准的前提下,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新的工伤事故考核标准,加大工伤考核力度,以警醒广大职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管理人员的责任素质。
具体实施内容如下:一、名词、术语伤亡事故: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2、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3、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4、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二、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2、中毒和窒息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 6、灼烫 7、火灾 8、高处坠落 9、放炮 10、锅炉爆炸 11、容器爆炸 12、其它爆炸 13、其它伤害三、伤害分析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3、确定原则: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
4、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
5、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
6、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
7、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
8、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四、伤害程度分类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五、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工伤事故分类
工伤事故分类
工伤事故也是安全事故,执行安全事故分类规定。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
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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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亡伤害程度分类
一、发生事故后,按照职工所受的伤害程度分类:
(1)死亡
指生命终止。
(2)重伤
指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的界定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确定的标准:
①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了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梁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拆)、严重脑
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
a.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b.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
c.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残废可能的;
⑦脚部伤害:
a.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b.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⑧局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
点。
凡有上列情况之一者,均为重伤。
(3)轻伤
指肢体伤残,或某一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
二、除按以上的工伤伤害程度分类标准外,还规定了另外一种工伤伤害程度分类标准,即按受伤而引起的“损失工作日”(损失工作日是指伤者失能的工作时间)多少来确定伤害程度:
●轻伤: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为轻伤;
●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为重伤。
注:这里的“损失工作日”不是因伤实际歇工的天数,而是按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和功能损伤在GB6441-86的《损失工作日计算表》(见附表)中查得的。
附表:损失工作日计算表
1、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伤害定6000日。
2、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按表B1、表B2、表B3计算。
3、对于永久性失能伤害不管其歇工天数多少,损失工作日均按下列各表中规定的数值计算。
4、各伤害部位累计数值超过6000日者,仍按6000日计算。
表B1 截肢或安全失去机能部位损失工作日换算表
表B2 骨折损失工作日换算表
表B3 功能损伤损失工作日换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