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奖学金评选量化考核标准规定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200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宝钢环境奖是中华环境爱护基金会设置的社会性奖励,是中国环境爱护领域的最高奖项。
第二条为做好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工作,保证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评选质量,按照《中华环境爱护基金会章程》,制定本评选与奖励方法。
第三条中华宝钢环境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在环境治理、城乡环境爱护、企业环境爱护、生态爱护、环保宣传教育等领域做出重大奉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者个人。
第四条中华宝钢环境奖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评选实行公布、公平和公平的原则,鼓舞社会和公众的广泛参与。
第五条中华宝钢环境奖每年评选颁发一次。
第六条中华宝钢环境奖在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并同意环境爱护部的业务治理。
第二章奖项、奖励金额与评选标准第七条中华宝钢环境奖设“环境治理奖”、“城镇环境奖”、“企业环保奖”、“生态爱护奖”、“环保宣教奖”五类奖。
每类奖项设一个中华宝钢环境奖,奖金50万;设4个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每个奖金5万。
中华宝钢环境奖实行分类申报、分类授奖。
第八条申报中华宝钢环境奖应当同时符合:所开展的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所开展的工作能够使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相结合,实现可连续进展;在中国境内开展的项目与活动。
各奖项具体评选标准如下:一、环境治理奖环境治理类奖项,要紧奖励在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在进行经济建设中取得明显成就,使该地区或该领域的经济进展与环境爱护同步,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区、领域的组织或带头人。
(一)在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榜样地执行环境爱护法律法规,对改善区域或领域的环境质量做出重大奉献且成绩明显,其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环境质量应有明显改善;(二)在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取得的环保成就,得到政府和宽敞公众的认可;(三)在所治理的区域或领域内取得的环保成就,对其他地区或领域的环境治理和治理具有主动的示范作用。
二、城镇环境奖城镇环境类奖项,要紧奖励在都市(县、区、镇)的建设中,努力实践环保先行的战略措施,不仅使该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在全国名列前茅,同时环境改善专门明显,是国内经济进展与环境爱护的典范都市(镇)。
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07年9月制定)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的公益事业。
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两个学生奖项,每年评颁一次。
一、评奖对象:厦门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为: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学校可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择优评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奖励金额: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5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10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1、申报者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及评奖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审核;2、申报者所在单位将申报表格及评奖材料送交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核;3、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送交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由秘书组提交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定;4、学校把评定的名额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确定获奖名单。
五、评选原则:评选中要注重申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并在此基础上,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在评审表的主要事迹栏中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六、本评选办法由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负责解释。
七、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模板】

**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为鼓励台湾、港澳学生来内地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决定从2010年起特设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并在我校试行。
一、评奖对象**大学“台湾学生宝钢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研究生。
“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科生、研究生。
新生均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评选办法宝钢教育奖关于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的评奖具体参考《* *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四、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五、评选程序1.申报者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及评奖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审核;2.申报者所在单位将申报表格及评奖材料送交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审核;3. 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审核通过后送交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由秘书组提交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定;4.学校将评定的名额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确定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对于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向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报告: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动;2.参加非法社团组织;3.违反校规、校纪。
五、本评选办法由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负责解释。
六、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宝钢教育奖评颁细则

宝钢教育奖评颁细则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的公益事业。
为了做好宝钢教育奖的评颁工作,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章程》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
第二条宝钢教育奖在以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为主的全国部分高等院校(以下简称评审学校)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中国冶金教育学会(以下简称评审单位)设立一定数量的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
第三条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管理。
第四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委任;委员由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出任。
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
宝钢教育基金会名誉会长、名誉理事长、顾问可以自愿参加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应相应成立本学校、本单位的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本单位宝钢教育奖的宣传、申报、评审和颁奖工作,并在本学校、本单位内指定一个部门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口联系、开展工作。
第六条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优秀学生奖中增设了台湾地区学生奖和港澳地区学生奖,并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试行。
第二章奖项、奖励名额和金额第七条宝钢教育奖奖励金额和奖励名额: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500名左右(其中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学生60名左右);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2万元/人,每年25名;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270名左右;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金额为10万元/人,每年10名;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金额为3万元/人,每年名额不定。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
为了做好宝钢教育奖的评颁工作,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章程》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
第二条宝钢教育奖在以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为主的全国部分高等院校(以下简称评审学校)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中国冶金教育学会(以下简称评审单位)设立一定数量的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奖励名额。
第三条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管理。
第四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委任;委员主要由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出任。
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
宝钢教育基金会的顾问同时也是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顾问,他们可以自愿参加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应相应成立本学校、本单位的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本单位宝钢教育奖的宣传、申报、评审和颁奖工作,并在本学校、本单位内指定一个部门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口联系、开展工作。
第六条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特在宝钢优秀学生奖中增设了台湾地区学生奖和港澳地区学生奖,并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试行。
第二章奖励金额和名额第七条宝钢教育奖奖励金额和奖励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含台湾地区、港澳地区):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500名左右(其中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学生100名左右);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2万元/人,每年25名;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270名左右;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金额为10万元/人,每年10名;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金额为3万元/人,每年名额不定。
关于评选2011年度宝钢奖学金,CACS奖学金的通知

中共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重委学…2011‟54号关于评选201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CASC奖学金”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秘书处《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审通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建设合作协议书》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 CASC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范围宝钢奖学金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研究生中共设10名优秀学生奖,其中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
各学院(不含网络学院、继教学院)各推荐一名学生(含虎溪校区学生)参加学校评选,获奖名单由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最终确定。
CASC公益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学专业为理工科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今年CASC公益奖学金全校共评选24名学生(研究生14名、本科生10名),本科生为三、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11名、三等奖10名。
该奖学金获奖等级由学校组织评定。
参评学院及推荐名额为:光电学院、动力学院、电气学院、化工学院、材料学院、通信学院、自动化学院、资环学院、生物学院、土木学院、建筑学院、城环学院、建管学院、数学学院各推荐1名研究生;机械学院、通信学院、光电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经管学院、贸行学院(经济学专业)、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农学院各推荐1名本科生。
二、奖励金额宝钢优秀学生奖,其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获得者的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CASC公益奖学金奖金额为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5000元/人/年、三等奖3000元/人/年。
三、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工作突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实施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宝钢优秀学生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
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工作,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2009年5月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修订),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评选范围为二年级、三年级在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二、评选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二)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已修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研究生学位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日语、俄语通过国家四级并达到80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见附录)。
(三)综合素质良好,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及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同等条件下在其他领域如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各种竞赛等取得突出成绩者,予以优先。
三、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选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原则上每年推选一名。
四、评选名额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每年评选3名(如有名额变动,另行通知)。
奖项名额不分配到各院系,院系报材料后由研究生院统一择优评选。
五、评选程序(一)院系初评。
院系将评选通知公告全体研究生,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参评材料。
初评结果及排名在院系内公示,初评异议解释由院系负责。
(二)研究生院复评。
院系将初评结果汇总,附参评材料盖公章后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完成材料复审及评选工作。
(三)评选结果公示。
复审及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在校园信息门户及研究生院网页公示。
六、评选材料提交(一)参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下载区”网页下载填写相关《申报表》一式二份,《科研情况简表》一份。
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

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摘要:一、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设立背景二、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过程三、获奖学生的优秀表现及奖励措施四、宝钢优秀学生奖对我国教育事业的积极影响正文:宝钢作为中国钢铁行业的佼佼者,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每年都会设立优秀学生奖,对成绩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
本文将重点介绍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有关情况。
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过程分为初选、复选和终选三个阶段。
在初选阶段,各高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选拔,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复选阶段,宝钢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在终选阶段,宝钢对获奖学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整个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了宝钢对教育事业的尊重和支持。
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获奖学生均表现出极高的优秀品质。
他们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充分展示了我国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为鼓励这些优秀学生继续努力,宝钢为他们提供了丰厚的奖学金,同时还邀请他们参加宝钢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实践活动,以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设立对我国教育事业的积极影响不言而喻。
首先,这一奖项的设立有力地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更加努力地追求卓越。
其次,获奖学生的优秀表现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最后,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和奖励,也是对我国教育事业的一种有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宝钢作为优秀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总之,2021 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充分展示了我国当代大学生的优秀品质和进取精神,对我国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名额及额度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7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
其中特别优秀者经我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奖励金额2万元/人。
二、申报条件本科生: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学习成绩专业前10%,参加过省级以上竞赛并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个人学术论文。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研究生: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硕士研究生必须是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博士研究生必须是A等奖学金获得者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曾以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以上竞赛奖项的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审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要侧重对学生“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关于评选2011年度“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通知

关于评选2011年度“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的通知各班级:根据宝钢基金会《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评选2011年度“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金额及名额1、宝钢优秀学生奖:2011年,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名额为9人,其中本专科学生8名,研究生1名。
奖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人。
2、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学校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者中择优提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推荐候选人1名,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
奖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人。
二、参评对象:海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2、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10-2011学年度期间,各门课程成绩85分以上(或各门课程绩点大于3.5)。
5、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要求参评学生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6、2010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海航慈航奖学金获得者不列入此次参评范围。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评选程序遵循自下而上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班级提名、学院筛选推荐、学校审查拟定的办法来确定候选人,最后报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审定。
1、班级提名各专业班级推荐1名人选提交学院,学院在班级推选的基础上产生上报学校的推荐人选。
2、学院推荐(1)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精神与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推荐时注重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通过全面衡量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来择优推荐。
中国人民大学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

中国人民大学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一条宝钢奖学金是宝钢教育基金会于1994年在我校设立的,旨在奖励我校脱产读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该奖项的宗旨是:奖励优秀人才,力行尊师重教,推动产学合作,支持教育发展。
第二条奖励对象:参评对象为全校范围内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第三条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宝钢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0元,宝钢特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0元。
我校每年评选6名学生,并推荐一名同学参评宝钢特等奖学金。
第四条评审条件:参评宝钢奖学金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自觉执行法律和学校纪律,愿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2、本科生要求成绩优秀,学分绩位于班级前10%。
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的各类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研究生要求能牢固掌握理论知识、有优良学风,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并产生积极效果;3、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第五条评奖程序1、各学院根据评审条件推选候选人,推荐人选需经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通过,参评的研究生还需要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审查通过,并在本院范围内(学院公告栏、网站、橱窗等)广泛公布,确定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向全院学生做出解释;2、各学院将公示后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按规定时间报学生处,学生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受处分情况、缴费注册情况等);3、学生处将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校园网、橱窗等)进行公示,确定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并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按照“学生奖励名单公示异议处理流程”进行处理;4、公示期满后,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评选,甄选出一名学生参选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学校评选结果报宝钢教育基金会;5、宝钢教育基金会委员审定获奖名单;6、公布获奖名单。
第六条奖学金管理和发放:学校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基金会统一打卡发放。
宝钢奖学金申请条件

宝钢奖学金申请条件宝钢奖学金申请条件导语:宝钢奖学金作为一项为高校学生提供经济资助的计划,为那些优秀、有才华且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申请宝钢奖学金是许多学生梦寐以求的机会,但想要成功获得这个奖学金并不容易。
本文将从申请条件、申请过程以及我个人对宝钢奖学金的理解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宝钢奖学金申请条件申请宝钢奖学金,首先需要了解其申请条件。
从宝钢集团官网发布的信息来看,申请宝钢奖学金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成绩优异: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宝钢奖学金旨在奖励那些在学业上表现出色的学生。
2. 经济困难:宝钢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的经济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
3. 素质全面:除了学习成绩,宝钢奖学金还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
申请者需要在各方面表现出色,如学生干部、社团活动、科研竞赛等。
以上就是宝钢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然而,对于如何满足这些条件,我有一些个人理解与观点。
二、我的观点和理解在我的理解中,宝钢奖学金背后蕴含着多重价值和意义。
宝钢奖学金是对学生非凡努力和优秀表现的肯定和奖励,激励学生在学术和综合素质上不断进步。
宝钢奖学金作为一种经济资助计划,帮助那些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实现他们的教育梦想,推动教育公平。
宝钢奖学金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展示了宝钢集团对于教育的重视。
对于如何满足宝钢奖学金的条件,我认为以下几点是关键:学习进步和优秀成绩是获得宝钢奖学金的重要因素。
作为申请者,我们应该坚持学业,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并主动寻求各种学习资源和机会,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
积极参与校内外社团活动和组织,展示自己的领导才能和团队合作能力。
作为申请宝钢奖学金的候选人,我们应该大胆尝试,担当起一些有挑战性的角色,通过参与社团活动,培养自己的组织与协作能力。
科研竞赛和学术研究也是宝钢奖学金评选中的重要因素。
我们可以选择参与一些科研项目,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竞赛,提升自己的科研水平,从而增加获奖的机会。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研究生学术科研奖的通知各院系:我校2006—2007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评选范围为二年级、三年级在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
(二)受过任何形式处分者;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不良者不得参评所有项目。
二、评选项目及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学风严谨,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综合素质良好,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及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具体项目条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1.已修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通过六级或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日语、俄语通过国家四级并达到80分。
2.硕士生在校期间独立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学术论文3篇以上;博士生独立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学术论文4篇以上。
3.在专业或其他领域(如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各种竞赛等)取得突出成绩者,予以优先。
(2)优秀研究生奖1.已修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通过六级或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日语、俄语通过国家四级并达到80分。
2.硕士生在校期间独立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学术论文2篇以上;博士生独立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学术论文3篇以上。
3.在专业或其他领域(如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各种竞赛等)取得突出成绩者,予以优先。
(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1.2006-2007学年担任研究生会、党支部、团支部、班委等研究生干部且任职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已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登记的研究生干部。
3.任职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热心为研究生服务。
4.组织能力强,工作具有创新性,能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效果良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量化考核标准
(2017年6月修订)
1.外语等级考试:过英语六级(专业外语四级) +1分。
2.获得奖学金情况: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3分;国家励志奖学金 +2分;社会捐赠奖学金 +2分;2015-2016学年获得一等优秀奖学金二次 +2分、一次 +1分。
3.科研类:
(1)SRP项目:主持 +3分/项;参与 +1分/项;
(2)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主持 +5分/项;参与 +1分/项;(3)获得国家专利证书: +5分/项;
(4)课题:主持校级课题 +3分/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5分/项;
参与校级课题 +1分/项;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1分/项;(5)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省级及以上刊物 +2分/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4分/篇。
(发表文章必须为第一作者)
4.各类竞赛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1分 +0.7分 +0.5分;
各类竞赛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3分 +2分 +1.5分;
各类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5分 +4分 +3分。
5.获校级各类表彰 +1分;省(部)级各类表彰 +3分;获国家级各类表彰 +5分。
6.组织各类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校级 +0.5分;省(部)级及以上 +1分。
注:
加分标准中2至6项,同类别(奖项、表彰、活动)只记最高分,不同类别(奖项、表彰、活动)累积加分,每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