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关于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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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关于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院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三名”战略,加快实施人才强院、科技兴院战略,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环节,努力开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的新局面,为医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引进范围
(一)博士研究生,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市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
(三)引进高职称人才;
(四)全日制国家“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
(五)客座专家。
三、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卫生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年龄在40岁以下。
2、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
3、引进高级职称人才,正高级年龄40岁以下,副高级年龄35岁以下。
5、医院聘请的客座专家,须具备正高级职称,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年龄不限。在医院聘期内,指导协助科室完成科研、教学、带教等任务。
6、在职人员报考统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在医院工作的硕士研究生须满二年,本科满四年,专科满六年。三、相关待遇
(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次性安家费12万元,三年内享受生活补助每月2000元。引进的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次性补助8万元,三年内享受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
(二)引进省级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一次性补助10万元,三年内享受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引进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一次性补助5万元,三年内享受生活补助每月500元。
(三)引进的全日制国家“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四)引进正高级职称人才一次性补助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