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制度-执行类制度

名称茂名石化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JMMSH-B04050-1-

M3.05.021

制度

文号/

制度版本1主办

部门机动部

所属业务类别生产经营管理/设备管理

/设备专业管理会签

部门

生产监测中心、物资供

应中心

监督检查者机动部审核

部门

法律事务部

企业管理部

解释权归属机动部签发

日期2011年04月28日

废止说明/生效

日期2011年05月01日

制定目的对设备、管线的绝热进行有效的管理,减少能量损失,

保证装置的节能降耗及正常运行。

制定依据规范公司绝热管理的实际需要。

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

约束对象公司设备及管道绝热管理

涉及的相关制度茂名石化承包商安全管

理规定业务

类别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

安全监督管理

所属

层级企业制度-执行类

1 基本要求

本规定所称绝热管理范围包括公司的设备及管道、建构筑物等绝热。

对设备、管线、建构筑物等的绝热进行有效的管理,减少能量损失,保证装置的节能降耗及正常运行。对绝热实行全过程管理是指绝热工程从规划、设计、选材、安装、使用、监测、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过程管理。

2 职责

机动部

2.1.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总部的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负责公司的设备及管道绝热日常管理,组织制(修)订本公司的绝热管理规定,并依照《茂名石化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1.2 参与新、改、扩建公司关键设备绝热技术协议的签订、设计图纸审查及竣工验收。

2.1.3 参与公司关键设备绝热的改造方案、检修方案的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2.1.4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经验、新成果技术。

生产设备监测中心

负责进厂的绝热材料检测。

物资供应中心

2.3.1 负责组织绝热材料采购技术协议的签订。

2.3.2 负责绝热材料的采购和到货验收、发放、保管。

二级单位

2.4.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总部、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负责本单位的设备及管道绝热管理,制(修)订本单位的绝热管理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4.2 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设备与管道绝热计划。

2.4.3 负责本单位设备与管道的绝热材料选用,签订技术协议。

2.4.4 负责审批本单位设备、管线绝热的各类方案。

2.4.5 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线实施绝热工程的监督和质量验收。

2.4.6 建立位设备、管线的绝热档案、数据等基础资料。

2.4.7 组织本单位的设备、管道绝热效果测评。

工程管理部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绝热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按规定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绝热方案设计

3.1.1 绝热方案应根据生产装置的工艺条件并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主要执行《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SH 3010、《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

导则》(GB/T 8175)。

3.1.2 绝热方案完成后应征求所在车间的意见并经二级单位同意。

3.1.3 绝热设计选材应符合材料来源广、经济、施工方便的基本原则。

施工管理和质量验收

3.2.1 绝热工程施工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并符合《茂名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3.2.2 绝热工程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写,经二级单位审批。

3.2.3 绝热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标准、施工技术规范,符合《石油化工隔热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 3522)、《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要求。

3.2.4 绝热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工程所在车间和二级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3.2.5 绝热材料施工前必须进行抽查、检测。

3.2.6 施工现场的绝热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在雷雨季节必须采取防雨措施。因保管不善而引起性能下降的绝热材料,禁止使用。

3.2.7 利旧的绝热材料应严格挑选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使用超过7年的绝热材料不得利用。

3.2.8 必要时,绝热工程可组织中间验收。

3.2.9 绝热工程完工后,由二级单位组织工程所在车间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共同验收。

3.2.10 绝热工程正常投用后60天内应按《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GB /T 6422)及《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 8174)进行绝热性能的测评。测评合格的,测评费用从施工费用列支;测评不合格的,测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测评不合格的绝热工程必须返工至合格为止,所发生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日常管理

3.3.1 设备、管道的档案资料应有相应的绝热数据,各二级单位应不断完善相应的记录。

3.3.2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设备、管道绝热状况,发现破损、裸露或热(冷)损失异常部位应做记录,安排整改。

3.3.3 设备、管道绝热层因检修施工而损坏的,检修施工后应恢复原状。

3.3.4 加强设备、管道绝热效果测评管理。开展定期的绝热效果测评,设备、管道绝热效果测评每7年为一个周期,发现绝热性能下降的部位应安排整改。

3.3.5 各单位应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推广绝热新材料、新结构。

4 检查与考核

二级单位须建立定期绝热检查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绝热检查可与岗位经济责任制检查、“三基”工作检查或集团公司设备安全大检查等工作结合进行。检查结果与经济责任考核挂钩。

机动部根据总部《中国石化炼化企业设备检查细则》、《茂名石化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本规定对二级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 相关记录

无相关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