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6.0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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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A6.0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1 of 4 版本:A0

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

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版本:A0版

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

文件编号: COP-005

生效日期:

2 of 4 版本:A0

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

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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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版本:A0

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

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1 .目的

1.1防止在聘用、培训、晋级、工资报酬、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对员工歧视;1.2防止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保安及其他人员对员工进行骚扰及虐待。

1.3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非法或不人道的惩戒性措施,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 .范围

公司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 .权责

3.1 公司及外界人员,社会团体均有权对公司行为进行监督或投诉.

3.2 人事行政部作为公司内部职能机构对歧视、惩罚、性骚扰及虐待行为进行监督及受理投诉.

4 .程序

4.1 反歧视

1)公司在聘用、培训、工资报酬、晋级、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

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年龄、具体能力、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2)公司不可干涉员工尊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

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力.

3)凡有歧视行为的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保安人员),一经查实,均将受到

公司处分。

4)公司在女工任用、晋级不得歧视;

5)公司不得对工会人员、员工代表或投诉的员工歧视或打击报复。

6)公司不得强迫工人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如乙肝等)

4.2反惩罚、体罚及虐待

制定本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虐待和语言上的凌辱。

1)各部门不准因员工工作或生活上的失误或差错而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惩罚、虐

待或当众语言上的凌辱、诅咒等。

2)严禁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也不得骚扰、侮

反强迫劳动管理制度

反强迫劳动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反强迫劳动管理制度 1、公司制定并维持《反强迫劳动管理制度》,确保在招聘录用、劳动管理、行动自由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2、公司尊重工人自由权利,包括受聘自由、辞职自由、加班及行动自由等。 3、公司禁止采用任何限制劳动自由的行为,如扣押身份证件、收取押金或抵押财物、扣押工人工资、强迫搜身、限制工人出入工厂和强迫加班等。 4、公司不使用也不支持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契约劳动、抵债劳动、奴役劳动、以惩罚或恐吓手段的、被强迫的、或者非自愿的劳动。 5、各级人员,包括保安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强迫搜身、强迫加班、限制员工行动自由或恐吓打骂员工。保安人员只负责维持公司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车辆的出入以及防止偷窃、打斗事件的发生;保护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公司不使用保安人员对员工执行纪律处罚。 6、公司绝对不使用囚工(监狱劳工)。 7、公司建立申诉渠道(员工代表、意见箱等),让员工有机会反映其在工作上的意见或建议。 8、若发现有使用任何强迫劳动或强迫劳工,应及时通知管理者代表或行政部;要求停止强迫劳动或强迫劳工的使用并采取必要的支持行动。 9、公司保证控制加班时数, 员工有自由加班的权利。 10、公司不会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可以拒绝非正常加班,公司不会因此理由扣发员工工资,更不会以此理由解雇员工。 11、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明确雇佣条件,确保工人清楚明白,招工时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性的、不合理的条件。只要员工有正当的、合理的理由,各级管理员不得通过劳动合同不合理地限制工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12、在生产过程中,因员工生产不合格产品而返工返修时,禁止管理人员强迫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返修或者打骂、虐待员工行为。 13、公司处罚措施均书面通知违纪本人。处罚规定见《员工手册》中的“奖惩制度”。决定处罚时必须由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员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本人申辩。发现有不正当的处罚行为,可以直接向员工代表、部门主管甚至总经理投诉。详见《投诉与受理程序》。 14、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不当惩罚行为,包括体罚、恐吓、辱骂、虐待员工的行为或扣减工资行为。 编制:批准:生效日期: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BSCI程序文件39(禁止强迫和强制性劳动控制程序 )

1.0目的 为保障员工人身自由,确保本公司所雇用之员工均属自愿受雇和人道待遇。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劳动管理。 3.0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制定劳动人事相关制度,并负责传达、实施、监督执行。 3.2各生产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劳动人事相关制度,确保员工自愿从事劳动,防止强迫劳动行 为发生。 3.3总经理负责确保本公司劳动人事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劳动人事主管部门以及 客户要求;负责批准并确保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0 工作程序 4.1自由选择职业 4.1.1在公司《员工招聘管理程序》等相关文件中声明自由选择职业的政策。行政部负责对 员工进行入职教育时应向员工宣传公司就业政策和人事管理制度,并保留培训记录。 4.1.2所有员工都需受到人道待遇并自愿被雇用,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被迫、强制监禁、受 契约约束或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拐卖或奴役的劳工。 4.1.3公司禁止向劳动者收取就业介绍费等任何手续费及保证金,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向 进厂员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任何分包商/承包商/代理商、劳务 中介公司禁止向员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4.1.4若员工离职遵循正常途径(即提前30天书面申请),公司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惩 罚。 4.2身份证件的使用和保管 4.2.1公司禁止扣留或者抵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个人数 据的原件,例如:护照、工作签证/许可证、国籍、住所、身份证、社会保障/保险 卡/证明文件、出生证、银行证明文件等。 4.2.2公司不保管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或个人证明文件原件,确需人事管理需要时,公司可以 向劳动者征求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反骚扰程序

1.1公司的政策是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公平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致力于阻止任何骚扰侮辱事件的发生。骚扰侮辱除了令被骚扰者、被侮辱者的法律权利受到侵犯外,也可能令公司及涉及该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1.2 骚扰和侮辱行为可以是公开或是暗里实施的,某些在社交场合被视为恰当的行为并不一定适用于工作环境中。公司不会容忍任何员工涉及骚扰侮辱事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反骚扰侮辱政策的规定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生产区域或其他场合包括出外公干时构成骚扰侮辱行为。任何员工如有违反该政策的行径,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停职或解雇,视乎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 2.1禁止辱骂、折磨、体罚、侮辱。 2.2员工的言行应谦让谨慎,同时应该和睦相处,并保持高度的合作。 2.3下属应尊重上级,服从其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工作任务。 2.4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员工出现问题时,应与员工作双向沟通,聆听他们的问题和意见,并以鼓励方式处理。 2.5切勿对员工大声呼喝,更不得以粗言秽语辱骂员工或对他们进行辱骂、折磨、体罚、侮辱。 2.6公司鼓励:有效沟通、员工激励、团队协作精神。 3.1任何员工对有关骚扰侮辱或其他形式辱骂、讥笑、贬低或体罚的申诉或反映可向他/她的直属上司报告,或者向有关部门的代表投诉。员工有义务就所有上述事件作出申诉,即使他/她不是受害者。公司在接受申诉后,会在最短时间和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对有关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然后对其作出回应,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采取补救和纠正措施。 3.2如果申诉涉及到经理或督导人员,申诉人必须直接向更高的管理层或有关部门的负

禁止体罚及骚扰虐待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每个员工不被体罚或实施任何形式的肉体或精神的骚扰,虐待或折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员工。 3.职责: 3.1负责工厂纪律 4.工作程序: 4.1 本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等人员禁止对员工进行体罚和武力威迫,以及任何口头上的伤害。 4.2 本公司不应容许有人作出任何恫吓的行为,例如令人产生惊恐、感到受辱或受欺的动作、粗暴言词、 身体接触,均属不可接受的行为。 4.3 员工有犯错误时应按正常的管理规程对员工进行沟通教育、口头警告或书面面警告等纪律措施,任何 人不得使用保安向工人采取压迫性事件;本公司现指派杜小雨负责执行整个公司纪律,如果对此有重大事情发生可以召开员工代表大会,并在员工代表会议上作出处理方案。 5.主要规定: 禁止对员工进行任何导致身体或精神伤害的身体接触,特别是男性管理人员不应在培训中同女工发生身体接触。 禁止对员工进行任何有损身体或精神健康的口头威胁。 禁止类似体罚的纪律处分措施 禁止对员工进行威胁或诋毁 禁止主管人员对员工进行任何有性骚扰倾向的身体接触 禁止调戏辱骂员工,避免引起员工的敌对情绪 禁止以提供福利待遇或工作机会为交换条件对工人进行性骚扰 6、良好的管理实务: 工厂制定并实施了递进式的纪律处罚制度,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及辞退等纪律处罚方法。 工厂保存了所有有关纪律处罚的记录和文件

工厂禁止对工人实行体罚和虐待形式的纪律处分 工厂制定了书面的纪律处分制度,并在制度中详细说明了各类违纪行为及其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工厂制定了沟通机制或为工人设立了意见箱,威胁工人向工厂反映主管人员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厂为新录用的管理人员及工人提供有关禁止骚扰或虐待的讲座,并坚持在员工中展开培训 工厂保存了所有纪律处分的文件记录。纪律处分文件中应包含员工的确认书,以确认员工了解他们所接受的纪律处分及再次发生违纪行为的后果。 工厂制定禁止骚扰的书面制度,概要说明工厂禁止的各类骚扰行为。 7.0相关记录、文件 7.1《员工奖惩记录表》

禁止强迫劳动和使用囚工管理程序

禁止强迫劳动和使用囚工管理程序 (SA8000/ICTI/EICC/BSCI) 1、目的 制订政策和程序,禁止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强迫劳工,确保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工作或劳动。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管理、实务以及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定义 3.1 强迫劳动:即是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2囚工:也叫奴工,是指失去人身自由的工人。 4、职责 4.1 行政/人事部:制定并执行本管理程序,并监督工厂内的用工情况,防止强迫劳动和使用囚工的事件发生。 5、作业内容 5.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契约式劳工、体罚、监禁、暴力威胁。 5.2 公司招工时须以公正、公平、公开、自愿为原则,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 a) 招工时以及员工入厂工作后,不得扣押员工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b) 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员工入厂不需要担保或订立契约;

c) 任何人不得向员工索取介绍费或以其它理由收取费用; d) 行政部招工人员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尤其是有关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 e) 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5.3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训练,管理人员须详细地为员工介绍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合理安排生产(适当劳动时间及适当的劳动强度): a) 在未完成上述要求而指示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进行惩罚; b) 确实因生产需要而需加班加点的,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并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且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c) 工厂遵循加班自愿的原则。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生产,员工如不参加预计的加班工作,需提前通知本部门主管,不参加预计加班的员工,不用写请假单; d) 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强迫员工实行具有显著安全卫生风险的作业或违章作业; e) 员工上班工作期间允许有合理理由时离位(如上卫生间、喝水等)。 5.4 下班休息时间员工可以自由进出厂门: a) 出于管理和安全考虑,深夜零时至凌晨6时,员工出入工厂时必须自觉在保安处登记; b) 员工可以在厂区自由活动,不受管理人员或保安的干涉。 5.5 员工身体不适应时需请假就医,凭医生出具的证明可以请假休息。 5.6 员工要辞工离开公司的,可以按要求提前申请离厂(具体参照劳动合同)。

禁止强迫劳工政策及程序

禁止强迫劳工政策 1.0目的: 保证员工的自由权益和人格不爱侵犯,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客户之要求,特制订此程序。 2.0适用范围: 从员工的招聘开始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为止的全过程。 3.0名词解释: 强迫劳工:指企业在招聘及使用劳工的时候违反《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工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迫使用劳工。 4.0作业流程: 4.1工厂在以下几方面作出相应承诺: 4.1.1工司所有被聘用之员工必须以自愿为原则,绝不允许任何强迫性行为,不得以欺骗手段,引诱工人来工厂工作。 4.1.2凡办理手续的人员,严格遵守招工规则,不得向新员工索取任何入厂介绍 费,同时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一律不准收取押金,保证金,不扣押身份证明,证件或者其它法定之证明文件。 4.1.3不雇用服役中的囚犯及不发包产品给监狱生产。 4.1.4公司按月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并直接将工资支付给员工。 4.1.5工作时间内,车间及通道不上锁和不关闭,并保证在员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加班工作,不允许管理人员和保安员使用刁难/威胁/体罚等暴力手段强迫员工工作或超时工作。 4.1.6在一切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需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详细地为面工介绍 产品工艺流程和产品质量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在未清楚上述内容而要求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无偿返工或打骂,体罚员工。 4.1.7工作时在合理的情况下允许员工在向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后,给予请假及在

厂房内自由走动。 4.1.8员工生病如需请假时在出示医院证明的情况下,公司应给准假,如无此证 明者,公司将作为一般事假处理。 4.1.9员工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可取用清洁卫生之安全用水。 4.1.10下班时间,员工下班后即可离办厂。 4.1.11员工按照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时间,可以提前申请离厂,工厂辞退员工 应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之提前时间通知员工 4.1.12规范保安人员日常行为,明确保安员的设置只是维护工厂正常治安秩序和确保工厂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不是监察/强迫员工劳动。 4.2.对违反使用强迫劳工的处置: 4.2.1对人事部在招聘员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介绍费或者扣压任何的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厂规作出相应处理。 4.2.2对于工厂各级管理人员,如果发现在工作和生活中使用刁难/威胁/体罚等暴力手段强迫员工工作或者提出类似非法之要求的,将依据厂规厂纪对相应管理人员进行通报处罚,对员工精神造成损害的,管理人员必须向受害人员进行道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送公安相关进行处理。 4.2.3针对员工受到强迫劳动的申述程序: 4.2.3.1如果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受到工厂管理人员(包括保安人员)的强迫劳动,可以通过意见箱用书面的方式向工厂主管部门进行申或者向工人委员会组织反映寻求解决,或者直接向工厂高层领导进行直接的口头反映以寻求解决; 4.2.3.2如果以上措施均得不到正确满意的处理意见,工人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检举举报。 5.0附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禁止强迫劳工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禁止强迫劳工管理制度 1.目的:编号:AD-3-016版次/修改号:A批准日期:2013-05-31生效日期:2013-06-01为保障员工人身自由,确保本公司所雇用之员工均属自愿受雇。 2.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員工。 3.职责: 人力资源行政部制定此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4.定义 4.1标准禁止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监狱劳动、契约劳动、抵债劳动、奴役劳动、以惩罚为恐吓 手段的、被强迫的、或者非自愿的劳动。 4.2监狱劳动(Prisoner Labor)或者劳改犯的劳动是最典型的强迫劳动。监狱工厂的囚犯出于违反法律而接受国家的惩罚,他们的劳动是非自愿的劳动。在中国,使用拘留所、收容所或劳教场所的在押人员的劳动也是强迫劳动。 4.3契约劳动是指工人的行动自由被严格限制,而且往往得不到劳动报酬,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雇主 往往禁止契约劳动工人自由离开,或者契约劳动工人不能自由选择结束雇佣关系。 4.4抵债劳动往往是由于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欠下他人债务而不得不为他人工作以抵消债务,如"父债子还",抵债劳动工作的目的在于还债而不是取得劳动报酬。 5.工作程序

5.1所有员工都需自愿被雇用,不得使用监狱劳动、契约劳动、抵债劳动等。 5.2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向进厂员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它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5.3员工入厂及离职不须缴纳任何押金或培训费用,所有证件交人事部复印留底即可,原件返还给员 工。 5.4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对员工进行体罚、殴打、搜身和侮辱,以及锁闭工作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來限制员工人身自由。 5.5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 5.6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可自由出入宿舍及厂区外,保安仅为防止未经许可的人或车辆进入工厂范围内 并防止有人盗窃工厂财物,不得限制員工行動自由。 5.7保安岗位是为维护工厂正常安全生产,生活秩序而设置;工厂不会使用保安对工厂员工进行恐吓,殴打等强迫性劳动;保安重要职责是维护本厂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伤害。 5.8生产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均不得派专人进行强制劳动、监禁劳动。 5.9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有饮水及去洗手间的自由,但不得成群离岗或以此方式故意怠工。 5.7公司应根据劳动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雇佣条件,确保工人清楚明白,招工时不得附带任 何限制性的、不合理的条件。

安全行为管理

安全行为管理综述 行为安全管理(BBS)是一个管理程序流程,通过这个程序,作业员工能够分辨、度量和改变他们的行为。该过程依据的是前因-行为-后果(ABC)行为模型原理。它假设所有的行为都有一个或者多个行为前因来激发该行为,而且有一个或者多个行为后果来激励或者阻止(不鼓励)该行为的再次发生。 要想使BBS 在一个组织内完全有效,该组织需要承诺并完全做好所有事故控制措施。从这个角度看,企业员工们应该将BBS 视作是对已有的良好的安全计划的补充,而不是取而代之。如果企业员工把BBS 看作是企业用来推卸事故责任的一种方法,BBS 是不会有效的。BBS 的根本目的是解决人的行为问题,而不是去一味地责备。企业不应该依赖BBS 去解决一切安全问题———它不是万能的。 美国杜邦公司通过对意外事件的统计分析发现,在伤害事故原因中,不安全状态只占4%,不安全行为占96%。据统计,我国的伤害事故原因中,不安全行为所占比例约为85%。因此,绝大多数伤害事故都是由于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 那么,当企业有了规范的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其他的安全管理措施,员工为什么不能按照上述规定去做?他们为什么还有不安全行为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呢?高勤安全的咨询顾问研究出一套有效的行为安全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矫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行为安全管理的关键是通过现状调研和评估,分析不良表现原因和对策,建立员工行为安全模型,掌握如何消除或减少作业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作业伤害及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绩效。 我们采用的行为管理方法有: ——杜邦的STOP管理 ——行为观察法 ——无惩戒纪律措施 1 杜邦的STOP管理: 作为行为安全管理的工具之一,杜邦的stop管理法基本步骤为:决定、停止、观察、采取行动及报告。 STOP卡是美国杜邦公司在HSE管理中提出新的管理方式。STOP是由以下四个单词所组成(SAFETY, TRAINING, OBSERVATION, PROGRAMME。既安全、培训、观察程序),已经被世界大部分石油公司和钻井承包商所采用。鼓励并倡导现场全体作业人员使用STOP卡,运用STOP卡纠正不安全行为,肯定和加强安全行为,以达到防止不安全行为的再发生和强化安全行为的目的。 1.1关于STOP卡的主要理论: 1.1.1 所有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安全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1.1.2 STOP是一种观察程序,通过观察人的行为,并且和雇员交谈关于如何安全工作的方法,以达到防止不安全行为的再发生和强化安全行为的目的。 1.1.3 因为安全或不安全行为总是由人引起的,而不是机器,所以STOP卡将注意力集中在观察人和人的行为上。 1.1.4 STOP是基于对以往事故发生原因的统计分析结果,其中:人的反应(RECATION OF PEOPLE)占14% ;劳保用品(PPE)占12%;人的位置(POSITION OF PEOPLE)占30% ;设备和工具(TOOLS AND EQUIPMENTS)占28% ;程序和整

反骚扰虐待程序

反骚扰虐待程序 公司尊重每位员工的尊严,保护每位员工的合法权利,确保为员工营造一个没有骚扰 和虐待的工作生活环境。 一、虐待的形式 1、身体方面的:使用或威胁使用体罚。以下行为均属身体方面的虐待: a) 打耳光,推人或其他形式的恶意身体接触。 b) 罚站。 c) 将跑步或打扫卫生作为纪律惩罚措施。 2、言语方面的:对员工尖声斥责、威胁或使用贬低性词语。以下行为均属言语方面的虐待: a) 对员工大声叫喊、吼叫。 b) 用粗鲁的字眼,使用威胁或低级的语言,以侮辱性的绰号叫喊员工。 3、心理方面的:利用言语或行动试图降低员工自尊。譬如让员工穿戴特别的衣物或帽子以 表明其为:“表现最差的工人”。 4、其他形式的虐待行为: a) 拒绝提供休息,不准或限制使用供水设备、厕所、医疗护理、就诊和其它基本必需 设施。 b) 在非工作时间无理地限制员工行动。 例如:用餐时间内,工作休息时,限制员工上厕所、喝水或去看病。 c) 禁止员工参加工会,对工会会员有打击报复行为。 二、骚扰的形式 1、一般视以下的行为为性骚扰的表现形式: a) 向员工提出性要求。 b) 不受欢迎的性评论、看法或要求,或具有性要求性质的身体行为。 c) 对性别不加考虑的安全措施。 d) 以性挑逗的语言、行为或其他不适当方式评论员工。 e) 向员工展示色情物品等。 f) 其它对异性有性羞辱倾向的言语和行为。 2、一般骚扰

搜身或搜查员工的个人物品。 三、投诉方式 如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有如上任一行为的,员工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投诉: 1、向员工意见箱投递投诉信。 2、通过公司工会代表或员工代表进行投诉。 3、向上级主管投诉或向人事科投诉。 4、直接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投诉。 四、保密和非报复政策 为了保护员工的隐私和防止员工因报告骚扰虐待事件而被报复,对于投诉骚扰和虐待的所有事件,事件的第一受理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事件内容,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人事部主管,由其负责进行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调查参与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除了当事人之外,不向他人透露调查的事件及内容。 五、纪律处分 1、经调查确认有骚扰、虐待或歧视行为者,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处以立即解雇、停职、 调换工作岗位、书面警告或口头警告。 2、被处以停职的事件责任人应签署一份说明,承认自己了解情况;若在处分30 天内有任何 形式骚扰或虐待言语或行为的,公司将会立即解雇该员工。 3、骚扰、虐待事件责任人必须向有关员工道歉。 4、对于骚扰、虐待事件责任人,公司以说教或培训等各种方式帮助其纠正态度或行为。 5、如果法律要求,则骚扰、虐待或歧视事件责任人必须被报告并移交给当地执法机关。 六、措施及承诺 1、及时处理员工的相关投诉。 2、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反骚扰、虐待政策和投诉程序的培训。 3、管理层必须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

RBA6.0防止强迫劳工及禁用工管理程序

防止强迫劳工及禁用工管理程序 版本:A0版 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 文件编号: COP-001 生效日期:

修订记录 版本改版者日期改版原因 改版内容说明

1.目的 制订政策和程序,禁止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强迫劳工及囚工,包括发外给监狱工劳工。确保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工作或劳动。 2.范围 公司管理、实务以及可能对供应商/承包商及其它利益相关方的要求。 3.程序 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方,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强迫、劳役或契约式劳工及体罚、监禁、暴力威胁。 3.2 公司招工时须以公正自愿为原则,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 3.2.1 招工时以及员工入厂工作后,不得扣押员工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2.2 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员工入厂不需要担保或订立契约。 3.2.3 任何人不得向员工索取介绍费或以其他理由收取费用。 3.2.4 人事部招工人员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 定,尤其是有关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 3.2.5 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3.3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训练,管理人员须详细地为员工介绍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合理安排生产(适当劳动时间及适当的劳动强度)。 3.3.1 在未完成上述要求而指示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 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进行惩罚。 3.3.2 确实因生产需要而需加班加点的,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并经当地 劳动部门批准,且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3.3.3 工厂遵循加班自愿的原则。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生产,员工如不参加 预计的加班工作,需提前通知本部门主管。 3.3.4 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强迫员工实行具有显著安全卫生风险的作业或 违章作业,员工有权利拒绝操作任何有风险工序或机械设备。 3.3.5 员工上班工作期间允许有合理理由时离位(如上卫生间、饮水等) 3.4 下班休息时间员工可以自由进出宿舍和厂门。 3.4.1 出于管理和安全考虑,工厂深夜零时到凌晨6时关闭,此间一般情况

禁止惩戒性处罚管理守则.doc

禁止惩戒性处罚管理制度1 文件名称:禁止惩戒性处罚管理制度修改状态:0 页码:1 / 3 禁止惩戒性处罚管理制度 1.目的 制定政策和程序,明确厂纪和处罚办法,禁止对员工实行非法或不人道的惩戒性措施,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处罚管理,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定义 惩戒性处罚:包括任何精神、肉体虐待或言语侮辱性行为。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相关法规和行业社会道德要求制定公司纪律常规及处罚措施,并利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宣传;对违纪员工作出正确的处罚;监督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行为是否恰当并予以纠正,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罚。 4.2各部门:遵守本规定,配合人力资源部运用正确的方法对违纪员工作出处罚。

5.内容 5.1公司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尊严,采用公开公正的、旨在教育的处罚方式。严禁任何人员以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对员工作出任何精神、肉体虐待或言语侮辱性行为。 5.2公司编制《员工手册》,制定厂规厂纪政策和处罚程序,并以培训等方式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5.3对员工处罚的同时应辅以适当的教育培训,旨在让其认识与改正错误行为,公司处罚措施包括: 5.3.1口头警告:是对员工较轻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 5.3.2书面警告:是对员工一般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 5.3.3严重警告:是对员工较重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 5.3.4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员工严重的违规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危害公司声誉、产 文件名称:禁止惩戒性处罚管理制度修改状态:0 页码:2 / 3 品、财产或其它个人安全及利益行为的处罚方式。 5.3.5经济赔偿:因员工过错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应提 前书面通知且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额。 5.4各部门严禁因员工过错而对其进行精神上、肉体上的惩

工厂反骚扰虐待强迫歧视政策

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企业禁止招用童工规定 禁止强迫劳工政策 反歧视书面政策 保护员工自由参加合法组织政策

目录 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3) 企业禁止招用童工规定 (5) 禁止强迫劳工政策 (7) 反歧视书面政策 (8) 保护员工自由参加合法组织政策 (9)

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一、公司对于该政策的态度 公司的政策是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公平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致力于阻止任何滋扰虐待事件的发生。滋扰虐待除了令被滋扰者、被虐待者的法律权利受到侵犯外,也可能令公司及涉及该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滋扰和虐待行为可以是公开或是暗里实施的,某些在社交场合被视为恰当的行为并不一定适用于工作环境中。公司不会容忍任何员工涉及滋扰虐待事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反滋扰虐待政策的规定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生产区域或其他场合包括出外公干时构成滋扰虐待行为。任何员工如有违反该政策的行径,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停职或解雇,视乎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 二、反滋扰虐待政策的实施 1、禁止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2、员工的言行应谦让谨慎,同时应该和睦相处,并保持高度的合作。 3、下属应尊重上级,服从其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工作任务。 4、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员工出现问题时,应与员工作双向沟通,聆听他们的问题和意见,并以鼓励方式处理。 5、切勿对员工大声呼喝,更不得以粗言秽语辱骂员工或对他们进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6、公司鼓励:有效沟通、员工激励、团队协作精神。 三、滋扰虐待申诉程序 1、任何员工对有关滋扰虐待或其他形式辱骂、讥笑、贬低或体罚的申诉或反映可向他/她的直属上司报告,或者向有关部门的代表投诉。员工有义务就所有上述事件做出申诉,即使他/她不是受害者。公司在接受申诉后,会在最短时间和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对有关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然后对其做出回应,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采取补救和纠正措施。

反歧视反骚扰反虐待的培训教材A

反歧视反骚扰反虐待的培训教材A XXXX有限公司培訓教材培訓講師:SANYxiong 反歧視、反騷擾、反虐待 一、培訓的目的: 為了使所有的職員工熟悉並掌握人權中“反歧視、反騷擾、反虐待”的定義、表現形式,切實做到在工作、生活的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 二、歧視、騷擾、虐待的定義: 1、歧視:從工廠狹義的來說,就是指我們在我們招聘、薪酬、福利、晉升、獎 懲、解聘的方面不能存在有种族、膚色、社会地位、国籍、宗教、、遺傳、残废、性别:人妖:、年齡、性取向、员工代表委员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倾向等的歧视行为。歧视是对他人的一种伤害,是一种恶。它能导致矛盾冲突、仇恨、暴力、不公正的待遇等等一系列人间罪恶。 2、騷擾:意指擾亂他人,使之不得安寧,是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的注意力, 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從工廠的狹義來說,通过滥用权力或其它方式,在工作场所、生活場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的一種行為,是歧视的一种形式,通常通過口頭: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 述个人的性经历或色情文艺内容:、行動:故意触摸碰撞异性身体敏感部位:、設置環境 :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三種方式來表現。 3、虐待:虐待是一個人以脅迫的方式控制另一個人的一種行為模式。虐待是一 種行為,這種行為造成身體上的傷害和心理上的恐懼,它使別人不能做她想做

的事,或強迫她以不情願的方去做事。虐待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脅和恐嚇、情感虐待和經濟剝奪。 三、歧視、騷擾、虐待結合工廠情況的表現形式: 1、歧視的表現形式: 第 1 頁,共 3 頁 XXXX有限公司培訓教材培訓講師:SANYxiong 3.1.1不论在招聘工作或生产劳动过程以及晋升,任何部门的管理人员对所有员工 必须一视同仁,应基于与岗位相关的资质与能力,不得有同针对性的歧视行为,包括招工广告、工种描述、表现评估等方面。 3.1.2男女同工同酬,凡由于生产或工作需要符合招工条件的妇女,享有男女平等 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能以性别为理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对员工的婚姻状况作任何歧视。 3.1.3公司禁止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员工做怀孕或童贞测试,不得对结婚或怀孕的女员 工进行威协或惩罚,包括解聘、扣除年薪、扣减薪资等。 3.1.4不得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作出对该员工不利的聘用决定,包括招聘、解聘、 晋升、岗位安排,除非该决定是基于对该岗位的特性要求或出于对该员工或其他员工的保护考虑。 2、騷擾的表現形式: 3.2.1騷擾發生的個體:上級對下級、平級對平級、下級對上級。 3.2.2公司制定的所有安保措施必须是在同性间进行,而且不带任何侵犯性质的;不

2.禁止强迫劳动程序

XXXXXXXXX公司发文编号﹕MS-WI-02 禁止强迫劳动程序发文日期﹕2012年08月31日一.目的 为保障员工人身自由,确保本公司所雇用之员工均属自愿受雇。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政部制定此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四.工作程序 1.所有员工都需自愿被雇用,不得使用囚工、监狱工、抵债工等。 2.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向进厂员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它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3.员工入厂及离职不须缴纳任何押金或培训费用,所有证件交人事部复印留底即可,原件返还给员工。 4.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对员工进行体罚、殴打、搜身和侮辱,以及锁闭工作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限制员工人身自由。 5.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 6.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可自由出入宿舍及厂区外,保安仅为防止未经许可的人或车辆进入厂区范围内并防止有人盗窃工厂财物。 7.保安岗位是为维护工厂正常安全生产,生活秩序而设置;工厂不会使用保安对工厂员工进行恐吓,殴打等强迫性劳动;保安的一个重要职责是维护本厂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伤害。 8.生产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均不得派专人进行强制劳动、监禁劳动。 9.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有饮水及去洗手间的自由,只需口头向组长报告,但不得成群离岗或 以此方式故意怠工。 10.若员工离职遵循正常途径(即提前30天书面申请),工厂不会以任可方式惩罚; 制表:批准:

XXXXXXXXX公司常平发文编号﹕MS-WI-02 禁止强迫劳动程序发文日期﹕2012年08月31日11.本公司不容许有人做出任何恫吓的行为,例如令人产生惊恐、感到受辱或受欺的动作,粗暴言词、身体接触,均属不可接受的行为。 12.员工有犯错误时应按正常的管理规程对员工进行沟通教育、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等纪律措施,任何人不得使用保安向工人采取压迫性事件。 13.若员工感到有受到强迫劳动,可将事情反映给部门主管、员工代表或者书面形式投至“意见箱”中,由行政主任追查处理。如果对此有重大事情发生可以召开员工代表大会,并在员工代表会议上作出处理方案。 14. 凡与本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供应商都应遵守本公司的《禁止强迫劳动程序》规定; 制表:批准:

SA8000:2014防止惩戒性管理程序

SAP024防止惩戒性管理程序 l目的 制定政策和程序,明确厂纪和惩戒办法,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非法或不人道的惩戒性措施,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范围 公司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程序 3. 1制定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所有人员予于尊严及尊重;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也不得以粗暴、非人道的方式对待工人。 3.2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结合木公司实际,制订相应的《公司管理制度》。 3.3按《公司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以精神上的鼓励和批评教育为主,辅之以奖惩3.4各部门不准因员工工作或生活上的失误或差错而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惩罚或当众语言上的凌辱。严禁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也不得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员工,违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厂 3.5公司不应使用保安人员向员工采取纪律措施,保安人员只能维持工厂里的正常秩序,不能使用武力威 胁员工. 3.6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或者蓄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送交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3.7公司不应当反对或压制员工对管理层的不满,员工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向行政部、总经理投诉或将投诉书投递到意见箱,也可通过工人代表参与实行惩戒程序。.公司行政部将在一周内对员工意见或投诉进行调查,做出答复厂。 3.8本程序及惩戒措施对工人公开,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等方式教育工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尽快纠正不良行为 3.9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修订。 4.0参考文件 4.1《劳动合同法》 5支持文件 5.1《公司管理制度》

禁止强迫劳动管理程序

上海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COSCO SHIPPING Heavy Industry(Shanghai)Co.,Ltd. 禁止强迫劳动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SHGZ-C(M)-13 版本及修改号: 1.0 批准日期:2020年09月03日 生效日期:2020年09月03日 编写审核批准赵明超浦洪彬浦洪彬

修改记录

1 目的 为保障员工人身自由,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国家法规和SA8000标准的要求。 2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 3 责任部门 3.1行政保卫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禁止强迫劳动的政策,公司工会定期调查评估政策的效果。 3.2各部门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无强制劳动。 3.3物资管理部在购买原材料、配件时,应确保生产厂商无强迫劳动。 3.4管理者代表负责受强迫事件的调查和分析,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3.5公司严格禁止雇佣监狱囚犯作为劳工或将产品、工程外发给狱工。 4 职责 4.1生产过程的任一环节中均不得使用强制劳动,监禁劳动,以契约约束的劳动,或者奴役劳动。 4.1.1员工不能是“管教所雇佣计划”的参与者,也不能是当地或省级公安机关分配给工厂的“劳教”人员或获徒刑的人员。 4.2雇佣员工不得以偿还对第三方或对雇主的债务为约束条件。 4.2.1员工的劳动直接以现金报酬。 4.2.2不得以员工的家庭成员,亲戚或朋友为中介雇佣员工,以免其家庭成员、亲戚和朋友连续地从雇主那里得到报酬、补偿或其它回报。 4.2.3物资采购过程中必须谨慎防止购买强制劳动力生产的任何配件。 4.3所有的员工都有权利自由开始和终止雇佣关系。 4.3.1雇佣条款必须是员工自愿同意的。 4.3.2合同制员工在合同期满后离开,除有特殊培训签订培训协议的,不必负担培训费。 4.3.3试用期内员工可随时提出离职,公司应即时审批,并计算发放工资。 4.3.4公司不能扣留个人证件来保证员工不离职,特别是对外来工。

工厂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工厂反骚扰及虐待政策 第一节公司对于该政策的态度 公司的政策是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公平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致力于阻止任何滋扰虐待事件的发生。滋扰虐待除了令被滋扰者、被虐待者的法律权利受到侵犯外,也可能令公司及涉及该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滋扰和虐待行为可以是公开或是暗里实施的,某些在社交场合被视为恰当的行为并不一定适用于工作环境中。公司不会容忍任何员工涉及滋扰虐待事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反滋扰虐待政策的规定并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生产区域或其他场合包括出外公干时构成滋扰虐待行为。任何员工如有违反该政策的行径,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停职或解雇,视乎所犯过失的严重程度。 第二节反滋扰虐待政策的实施 禁止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员工的言行应谦让谨慎,同时应该和睦相处,并保持高度的合作。 下属应尊重上级,服从其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工作任务。 公司的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员工出现问题时,应与员工作双向沟通,聆听他们的问题和意见,并以鼓励方式处理。 切勿对员工大声呼喝,更不得以粗言秽语辱骂员工或对他们进辱骂、折磨、体罚、虐待。 公司鼓励:有效沟通、员工激励、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节滋扰虐待申诉程序 任何员工对有关滋扰虐待或其他形式辱骂、讥笑、贬低或体罚的申诉或反映可向他/她的直属上司报告,或者向有关部门的代表投诉。员工有义务就所有上述事件作出申诉,即使他/她不是受害者。公司在接受申诉后,会在最短时间和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对有关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然后对其作出回应,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采取补救和纠正措施。 如果申诉涉及到经理或督导人员,申诉人必须直接向更高的管理层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作出投诉。在接

禁止强迫强制控制劳动程序

文件编号RBA-QP-A 01 版本 1.0 禁止强迫和强制性劳动控制程序页码第2页共4页 制订日期2018-5-30 1.0目的 为保障员工人身自由,确保本公司所雇用之员工均属自愿受雇和人道待遇。 1.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劳动管理。 1.0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制定劳动人事相关制度,并负责传达、实施、监督执行。 3.2各生产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劳动人事相关制度,确保员工自愿从事劳动,防止强迫和前置劳动行为发生。 3.3总经理负责确保本公司劳动人事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劳动人事主管部门以及客户要求;负责批准并确保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0工作程序 4.1自由选择职业 4.1.1应在公司《员工招聘管理程序》等相关文件中声明自由选择职业的政策。行政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入职教育时应向员工宣传公司就业政策和人事管理制度,并保留培训记录。 4.1.2所有员工都需受到人道待遇并自愿被雁用,不得使用囚工、监狱工、抵债工等。 4.1.3公司禁止向劳动者收取就业介绍费等任何手续费及保证金,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向进厂员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4.1.4招工时以及员工入厂工作后,不得扣押员工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1.5行政部招工人员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尤其是有关工 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4.1.6若员工离职遵循正常途径(即提前30天书面申请),公司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惩罚。 4.2身份证件的使用和保管 4.2.1公司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它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例如:护照、工作签证/许可证、国籍、住所、身份证、社会保障/保险卡/证明文件、出生证、 银行证明文件等。 4.2.2公司不保管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或个人证明文件原件,确需人事管理需要时,公司可以向 劳动者征求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2.3员工应如实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禁止任何方式的伪造或损伤。如发现隐瞒伪造、故意损坏、篡改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明文件时,公司不予录用,情节严重时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4.2.4当公司因劳动人事部门要求,确需使用员工身份证明原件时,如劳动者提出返还要求时,

RBA6.0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1 of 4 版本:A0 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 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版本:A0版 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 文件编号: COP-005 生效日期:

2 of 4 版本:A0 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 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修订记录 版本改版者日期改版原因 改版内容说明

3 of 4 版本:A0 更新日期:20200505 文件编号:COP-005 文件名称:防止歧视、惩罚、虐待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1 .目的 1.1防止在聘用、培训、晋级、工资报酬、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对员工歧视;1.2防止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保安及其他人员对员工进行骚扰及虐待。 1.3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非法或不人道的惩戒性措施,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 .范围 公司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 .权责 3.1 公司及外界人员,社会团体均有权对公司行为进行监督或投诉. 3.2 人事行政部作为公司内部职能机构对歧视、惩罚、性骚扰及虐待行为进行监督及受理投诉. 4 .程序 4.1 反歧视 1)公司在聘用、培训、工资报酬、晋级、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 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年龄、具体能力、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2)公司不可干涉员工尊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 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力. 3)凡有歧视行为的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保安人员),一经查实,均将受到 公司处分。 4)公司在女工任用、晋级不得歧视; 5)公司不得对工会人员、员工代表或投诉的员工歧视或打击报复。 6)公司不得强迫工人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如乙肝等) 4.2反惩罚、体罚及虐待 制定本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虐待和语言上的凌辱。 1)各部门不准因员工工作或生活上的失误或差错而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惩罚、虐 待或当众语言上的凌辱、诅咒等。 2)严禁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也不得骚扰、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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