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制度的兴起和衰落
法国欧洲庄园制度
法国欧洲庄园制度是法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欧洲庄园制度的一个代表性范例。
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法国的庄园制度对法国社会经济和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庄园制度的特点以及影响等方面来探讨法国欧洲庄园制度。
一、历史背景法国欧洲庄园制度起源于中世纪。
在中世纪初期,法国的土地主要被贵族和教会所拥有,而农民则是庄园主的务工人员。
庄园主拥有土地,而农民则依附于庄园主,以劳动和交纳租金的形式换取土地的使用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庄园制度逐渐演变成一种封建体系。
贵族和教会主导着庄园制度,他们通过控制土地来获取利益。
在这一体系下,农民成为了庄园主的附庸,他们需要向庄园主支付租金、劳动或其他形式的贡税。
同时,庄园主对农民享有一定的统治权力,包括审判权等。
二、庄园制度的特点1.土地所有权集中:法国欧洲庄园制度下,土地主要由贵族和教会所拥有。
他们通过租赁和控制土地来获得利益。
2.农民的附庸地位:农民是庄园主的附庸,依附于庄园主。
他们需要向庄园主支付租金、劳动或其他贡税形式。
同时,庄园主对其享有一定的统治权力。
3.庄园领地的封建特性:庄园被视为封建领地,庄园主在其领地内享有一定的统治权力。
他们拥有对庄园内事务的控制权,如审判权等。
4.庄园经济的自给自足性:庄园经济主要以自给自足为基础,农民在庄园内务工,为庄园主提供农业、手工业等服务。
庄园内的农产品和手工产品主要用于满足庄园内部的需求。
三、法国欧洲庄园制度的影响法国欧洲庄园制度对法国社会经济和政治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
1.社会等级制度的巩固:庄园制度使得法国社会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贵族和教会成为社会的支配阶级,而农民则是庄园主的附庸。
2.封建体系的巩固:庄园制度使得封建体系在法国得以维系并强化。
贵族和教会通过控制土地和庄园来获取利益,巩固了封建体系的地位。
3.农民的剥削:庄园主对农民享有一定的统治权力,可以要求农民支付租金和劳动等贡税形式。
这使得农民长期以来处于被剥削的状态。
英国庄园制度
英国庄园制度庄园制度是英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社会制度,它已经演变了几个世纪,其影响仍然存在于今天的英国社会中。
庄园制度根植于公元9世纪末的维京,那时英国王室授权地主拥有大量土地,作为回报,他们必须支付税金并向王室提供军事和宗教服务。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地主制度逐渐成为英国的特性,其中包括庄园,这是地主深入农村社区的实体,为他们提供居住、劳动和安全支持。
庄园制度逐渐形成,用地主的土地和权力在村落中实行封建,贵族和高级官员派遣英国的乡村,用他们的家族主持地方集会,这样的制度控制了英国的乡村生活,对当时英国的地方政府形成了重大影响。
由贵族和高级官员负责管理地方,在他们控制下,地方政府才有可能建立,如今,可以在英国的立法机构中看到其影响。
此外,庄园制度还影响了英国社会的阶级观念,以及民族集体的特性,尤其是英格兰的庄园领地,为英国社会保留了严谨而贵族的礼仪。
庄园制度除了在英国的实质性影响外,也影响了英国的文化和社会生活。
英国的世俗文化和宗教精神都在庄园制度中形成,庄园是英国宗教活动的中心,主要是教堂和庄园家庭,他们担负着培养未来领袖和官员的重任,比如贝肯,牛津和剑桥这些世界著名的大学更是出身于庄园家庭几代人的精神贡献。
而庄园家庭也是英国文化、礼仪、传统、仪容精神等重要文化遗产的传承者,也是英国乃至欧洲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介。
庄园制度虽然已不存在,但它在英国的影响依然存在,英国的司法、行政、社会体制等制度都受到庄园制度的影响,英国的文化也是由庄园制度塑造的,同样,也有很多英国的贵族家庭仍然保持着庄园的传统和礼仪。
庄园制度是英国历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制度,它影响了英国的行政秩序、社会分层和文化传承,而今天它依然存在于英国社会之中,成为英国文化的一部分。
庄园制度的兴起和衰落
失衡与新的制度均衡3
历史条件:14世纪,饥荒和瘟疫,人口减少,财产闲置。
东欧(强权) 西欧(降低租金,减少奴化义务,终生租约)新的制度均衡3
终生租约是庄园主仅为了一代佃户就放弃习俗权利的方式而保持习俗权 利的最后一搏。但是由于瘟疫组织了人口增长,这些协议本身获得习俗 的力量,佃户最终因为习惯的做法而获得继承权。
庄园经济学--制度均衡1
领主:保护(海盗,穆斯林)—剥削 农奴:地租—劳动力市场 人口增加,U型成本曲线→庄园的规模限制
产品市场不完善(数量、风险、相似的资源)
劳动力交易市场(初步)→劳役形式的契约关系
庄园主和农奴之间的谈判成本可能非常高,因为他们要谈判的 不仅包括支付水平和农民希望的消费的消费组合的性质,还包 括农民用替代品支付时的交换比率。 缺乏有组织的产品市场,但是投入分成的谈判因为不必对消费 组合进行谈判,所以谈判成本相对较低。由于劳动力竞争已经 创造了初步的劳动力市场,从而限制了农奴必须为 公共物品支 付的代价。
局限性
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 诺斯将制度功能化为实现经济表现 的工具, 从而使制度成为经济学分析的一部分。
诺斯将制度的功能狭义地定义为提高经济效率, 没有说明制度 变迁的过程, 也无法解释历史上的长期不良经济绩效。他们因 此招致许多批评。鉴于此, 诺斯在其1981年出版的《经济史的 结构与变迁》一, 并对无效制度长期存在的 原因进行了分析。此后, 其观点变为“ 制度是重要的, 但并不 总是有效的”。
西欧庄园制度
西欧庄园制度引言西欧庄园制度是中世纪欧洲社会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庄园制度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西欧庄园制度的起源、特点及其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西欧庄园制度的起源西欧庄园制度起源于罗马帝国晚期的农奴制度。
在这一制度的基础上,中世纪的庄园制度逐渐形成。
庄园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单位,通常由领主拥有并管理。
领主将土地分配给农奴,农奴以劳动和税收的形式,向领主交纳所需的粮食、物资和劳动力。
庄园制度的基本关系是领主与农奴之间的封建关系。
西欧庄园制度的特点1.封建制度:庄园制度是封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领主与农奴之间的封建关系是庄园制度的基础。
领主提供农奴保护和土地,而农奴则向领主支付租金和服劳役。
2.自给自足经济:庄园是一个独立的农业经济单位,主要以农业为主。
农奴在庄园中从事农业劳动,生产所需的粮食、物资和劳动力。
庄园通过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满足自身和领主的需求。
3.土地集中:庄园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归领主所有。
领主通过土地所有权来控制农奴的劳动和生产。
土地集中在少数富有的领主手中,这导致了社会财富的不平等分配。
4.劳动力阶层分化:庄园制度中,农奴的社会地位低下,处于经济和社会的底层。
他们没有个人财产和自由,完全依赖领主的保护和支配。
与此相对,领主则拥有土地和财富,享受特权地位。
5.社会稳定和秩序:庄园制度为社会提供了稳定和秩序。
农奴的劳动为庄园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领主的统治确保了社会的秩序和安全,从而实现了社会的稳定。
西欧庄园制度的影响1.社会等级固化:庄园制度导致了社会的等级固化和阶级分化。
农奴的社会地位是固定的,他们的财富和社会地位无法改变。
这导致了社会上的贫富差距和阶级冲突。
2.经济发展受阻:庄园制度的自给自足经济模式限制了经济的发展和创新。
领主对土地的垄断和农奴的劳动剥削使得农业生产无法提高效率和产量。
这阻碍了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3.封建体制衰落:庄园制度的压迫和剥削导致了社会不满和反抗。
中世纪欧洲的庄园制度与农民生活
中世纪欧洲的庄园制度与农民生活在中世纪欧洲,庄园制度被广泛运用于农业生产和土地所有权的组织。
庄园是一个由庄主拥有并控制的领地,包含了一片土地以及在上面生活和工作的农民。
本文将探讨中世纪欧洲的庄园制度与农民的生活情况。
一、庄园制度的起源与特点中世纪欧洲的庄园制度最早起源于罗马帝国时期的拉丁庄园制度。
庄园制度的基础是农业生产,庄主拥有并控制庄园内的土地,农民则在庄园内进行农活劳作。
庄园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庄园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产物。
在封建社会中,农民与庄主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封建关系,农民必须遵守庄主的指令和要求,向庄主交纳租税,以及提供劳动和军事义务。
其次,庄园制度是农奴制度的一种形式。
在庄园制度下,农民与土地紧密相连,不能离开庄园,也不能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农民需要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向庄主交纳租金和劳动。
再次,庄园制度实行了领主的专制统治。
庄主在庄园内享有完全的权力,可以决定农民的生活方式和劳动强度。
农民没有言论自由和权利保障,完全受制于庄主的支配。
最后,庄园制度具有农业自给自足的特点。
庄园内通常包含农田、牧场、渔场等各种生产设施,农民需要在庄主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农业生产任务,以满足庄园内的食物和生活需求。
二、农民的生活现状1. 经济生活在庄园制度下,农民的经济生活主要依靠农业生产。
农民耕种庄园内的土地,种植谷物、蔬菜和水果等农作物。
他们需要按照庄主的要求,完成相应的耕种任务,并向庄主交纳租金和税收。
同时,庄园内还有牧场和渔场,农民可以从中获得一部分收益。
在牧场工作的农民负责养殖家畜,提供奶酪、肉类和毛皮等产品。
在渔场工作的农民则负责捕鱼,为庄园提供海产品。
2. 社会地位与庄主相比,农民的社会地位较低,常常被视为庄园社会中最底层的人群。
他们没有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份和境遇。
农民们的社会地位主要通过出生和继承来确定,社会流动性极低。
3. 生活条件由于庄园制度的限制,农民的生活条件相对较为艰苦。
西欧庄园制度
西欧庄园制度
西欧庄园制度是中世纪欧洲社会最为典型的制度。
在这种制度中,拥有大量土地的实质上拥有了地位和权力,形成了一个贵族阶层。
整个贵族阶层的范围涵盖了欧洲的许多国家,但他们之间的权力和影响大不相同。
庄园制度发源于中世纪,当时的欧洲政治地理格局以国家为主,其中以拥有最多的大片土地的贵族有着最重要的地位。
这些大片土地统称为“庄园”,并且这些庄园主要分布在欧洲中部的地区拥有庄园
者被称之为“贵族”。
贵族受到很多特权,他们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政治特权等。
然而,贵族们在当时有着明确的义务。
他们无时无刻不守卫自己的领地,其中一些贵族甚至拥有大规模军队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他们还负责收取庄园内的租金、实施附属村庄的政治治理,以及提供对统治者的忠诚和支持。
此外,贵族还被认为具有一定的道德责任,他们负责在自己的庄园内发展文化和宗教活动,如建立教堂和设立学校等。
同时,他们还负责支持穷人,例如提供粮食和服装。
西欧庄园制度在整个中世纪一直繁荣发展,但至17世纪时已有
衰落迹象,由于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发展的原因,以及宗教改革等因素。
尽管大多数欧洲国家都改变了庄园制度,但在某些地区,西欧庄园制度仍然在使用例如,意大利的甘尼维尔庄园和俄罗斯的塔拉索夫庄园。
当今,西欧庄园制度虽然失去了其原有形态,但这种制度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它促进了欧洲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它也给我们留下了重要的历史遗产,让我们有机会去参观和品尝。
因此,西欧庄园制度是影响欧洲近代历史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重要的历史遗产。
部编版九年级历史(上)《第8课西欧庄园》说课稿
部编版九年级历史(上)《第8课西欧庄园》说课稿一. 教材分析部编版九年级历史(上)第8课《西欧庄园》是本册教材中的重要内容。
本节课主要介绍了西欧庄园制度的历史背景、形成过程以及庄园生活的各个方面。
通过学习本节课,学生可以了解西欧庄园制度的基本情况,掌握庄园生活的特点,以及庄园制度对西欧社会的影响。
二. 学情分析九年级的学生已经具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基础,对于古代社会制度有一定的了解。
但庄园制度作为中古欧洲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可能较为陌生。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注重引导学生了解庄园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庄园制度对中古欧洲社会的影响。
三. 说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了解西欧庄园制度的历史背景、形成过程以及庄园生活的各个方面。
2.过程与方法:通过自主学习、合作探讨的方式,掌握庄园制度的基本情况,提高历史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认识庄园制度对西欧社会的影响,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
四. 说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西欧庄园制度的历史背景、形成过程以及庄园生活的各个方面。
2.教学难点:庄园制度对西欧社会的影响。
五. 说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采用自主学习、合作探讨、讲授法等教学方法。
2.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历史图片、地图等。
六. 说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教师通过展示一幅中古欧洲的庄园地图,引导学生关注庄园制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自主学习学生自主阅读教材,了解西欧庄园制度的历史背景、形成过程以及庄园生活的各个方面。
3.合作探讨学生分组讨论,分享各自的学习心得,共同探讨庄园制度对西欧社会的影响。
教师针对学生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讲解,重点阐述庄园制度对西欧社会的影响。
5.案例分析教师展示有关庄园生活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庄园制度的特点,加深学生对庄园生活的认识。
6.课堂小结教师引导学生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巩固学生对西欧庄园制度的了解。
7.课后作业学生课后撰写一篇关于西欧庄园制度的研究报告,提高学生的 research 能力。
第14课 庄园和城市
一、中世纪庄园
1、庄园:封建制度在经济上的表现形式 • 生产、生活设施齐备,体现出森严的等级界限 • 庄园基本满足了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
一、中世纪庄园
2、庄园的特点:
• 西欧中世纪农村基本经济和社会组织 • 自己自足的封闭式经济实体 • 庄园领主:国王、教会贵族和世俗贵族—— 享有政治和司法特权 • 庄园耕地:领主自营地、农奴份地和自由农 民份地 • 最初普遍采用劳役地租(后来出现货币报酬) • 农奴与领主间的人身依附关系非常明显 • 轮作制
将下列当时著名的城市和特征连起来:
巴黎和伦敦 对外贸易繁荣 威尼斯和热那亚 手工业发达 佛罗伦萨 政治、经济和贸易中心
二、城市的复兴与自治
2、城市的自治
• 与封建领主之间的争斗
– 原因:维护自身利益,营造有利于商品 经济发展的环境 – 主要政治目的:争取自治
• 司法权 • 行政权
从国王或封 建主那里取 得特许状, 从而拥有自 治权
形成西欧城市特点的原因:
1、西欧政治分裂,法律不统一,大小封建主割 据独立,各封建主都是拥有行政司法职能的独 立实体,城市援引此例,就象某一领地取得特 许权一样。这种状况不会在大一统的帝国结构 中出现,所以,它既不会出现在东方,也不会 出现在罗马帝国时期。 2、城市往往与王权结盟,取得特许状,以对付 当地封建主。 3、农村公社的传统,市民也组成公社,成为团 结斗争的现成组织形式。 *4、古希腊、罗马城市文明的遗产:城市公民群 体和公民权的观念,公民大会制度和市议会制 度。
三、等级君主制
1、背景:
• 12世纪以后,随着城市的复兴和商品经济的 活跃,英、法等国王权呈加强之势 • 以国王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势力和新兴的市民 阶层在共同利益驱使下,力图携手打破封建 割据局面
庄园制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庄园制的名词解释是什么庄园制(Feudalism)是中世纪欧洲晚期的一种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
它通过封地系统和封建契约来组织和管理土地、资源、劳动力,以及军事力量。
庄园制在整个欧洲大陆广泛存在,并对当时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对庄园制的定义、起源、组成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解析。
庄园制的定义庄园制可以被视为一种封建关系的体现,主要表现为封建主(即领主)和庄园主(即农奴或农民)之间的地主与农民的契约关系。
在这种关系下,封建主将土地以封地的形式赐给庄园主,而庄园主则通过劳动提供农产品和服务,同时也承担农民在军事上的保护职责。
庄园制的起源庄园制起源于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的士兵安置政策。
在罗马帝国统治下,士兵定居于农村土地上,作为农民并为农产品提供了保障。
随着罗马帝国的瓦解,安置政策渐渐演变为庄园制度,并在东欧和西欧迅速发展起来。
这一制度通过封地经济的形式,使封建主和庄园主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互相依存。
庄园制的组成庄园制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封建主、庄园主和封地。
封建主是拥有土地并享有农民劳动成果的地主阶级,通常是在政府或教会中具有高权力地位的贵族集团。
庄园主则是依附于封建主的农民阶级,他们以服务和劳动来换取土地的使用权。
封地则是封建主分配给庄园主的土地,包括庄园、田地、牧场等。
庄园制的运作庄园制通过封建契约的形式来保证封建主和庄园主之间的权益平衡。
封建契约规定了庄园主应该提供劳动和农产品的数量,并规定了封建主提供军事保护和其他特权的义务。
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畜牧、建筑和手工业等。
庄园主将大部分时间用于农业生产,生产的农产品除了供应自身消费外,还要将剩余部分交给封建主作为租金或者赋税。
庄园制的影响庄园制在中世纪欧洲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当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庄园制奠定了封建社会的基础,加强了封建主和庄园主之间的契约关系,促进了封建政权的稳定和统一。
其次,庄园制通过封地经济的形式,实现了社会阶级的划分和农业经济的发展。
庄园制度名词解释
庄园制度名词解释
庄园制度,又称领主制度或封建制,是中世纪欧洲尤其是西欧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领主享有土地的控制权,农民或者农奴则需要为他们工作。
庄园制度最早出现在古罗马的奴隶制度的基础之上,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成为西欧国家的主要经济形态。
在庄园制度中,庄园主是土地的所有者,亦是庄园的主宰者。
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领地上的农产和农奴的劳动。
庄园主有权决定庄园上所有的事务,包括法律、税收、军事、教育等。
农奴是庄园上的劳动力,他们除了为庄园主耕作之外,还
需要负责庄园的维护和防御。
庄园制度的形成历程较长,但其基本形态是领主或教会拥有一个庄园,这个庄园包括领主在教会和王室赐予中所得到的大片土地,通常包括农田、草地、森林、湖泊、村落等。
领主有权利收取农民或农奴的劳动成果作为天然税,也有权对他们实施低级农民的法律。
庄园制度与封建制度的联系密切,二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体的。
庄园制度可以看作是封建制度在土地和农业经济层面上的具体表现。
庄园制度在公元11世纪到
14世纪之间达到了巅峰,但后来因为各种因素逐渐衰退,最终在近代被新兴的市
场经济制度取代。
浅谈中古西欧庄园制度
浅谈中古西欧庄园制度齐丹丹(哈尔滨商业大学商业经济研究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8)庄园经济是欧洲中世纪时期农业的基层单位,也是当时的政治和社会基层单位。
作为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不同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具有国际统一性,而且有鲜明的地域性,它盛行于8、9世纪至13、14世纪的西欧。
对它的相关内容的研究,对于了解中古西欧经济制度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能够得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本文试着从庄园形成原因、内部生产组织形式、地租形态、阶级统治权利等几大方面对西欧庄园制进行论述。
一、庄园制度的形成对于“庄园”的确切涵义,有不同的理解,它既可指一个包含封建主宅邱在内,具有组织农业生产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指由若干个庄园组织的遗篇封建地产,或成片式分散,还常常意味着一种封建主的经济和司法权利,总之,庄园是一种人为的组织。
不完全等同于自然村落,马克思在《西欧封建经济研究》一书中,认为庄园是封建西欧农业生产中的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
由于生产力相对低下,所以庄园采用劳役地租的形态剥削。
而由于劳役地租的存在,就提出了封建主对劳动者的人身强制,因而,在庄园上存在着控制农民的各种权力,这种权力也往往为直接的剥削。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可以得出,封建庄园是以大地产为基础,以超经济人身强制的劳役地租或实物地租为剥削形态,有严密的生产管理体系的自给自足的封建生产组织形式。
封建庄园的形成以大地产为基础。
关于西欧庄园制度的起源,曾经有过“罗马派”和“日耳曼派”的争论,罗马派认为蛮族入侵,不过一群早已彻底罗马化了的日耳曼人和平地移入罗马帝国境内,这些日耳曼人自己没有什么新制度,并没有把任何新制度带到罗马帝国境内。
(1)因此他们认为中世纪的庄园制度是古代罗马制度的延续,所谓“蛮族入侵”只是和平的过度。
而日耳曼派认为西欧庄园制是由日耳曼的马尔克公社发展而来的,而马尔克公社是日耳曼人酷爱自由精神的表现。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庄园制度是中世纪人们为了适应当时社会的需求,土壤特点,耕作技术而想出来的一套办法。
【最新版】人教版九年级上册历史第五单元第13课《西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重要知识点总结
【最新版】人教版九年级上册历史第五单元第13课《西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重要知识点总结
中世纪印刷工场
图片描绘了中世
纪印刷工人的工
关联拓展
西欧庄园和租地农场的比较
教材问题解答
【P61材料研读】
在租地农场里,租地农场主、土地所有者掌握土地等生产资料,他们把土地出租给农民,甚至向承租人提供生产必需的生产资料。
承租人须向农场主支付地租。
双方订立契约,农场主与承租人形成了雇佣关系,这种生产经营方式具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
【P64课后活动】
租地农场的特点:领主或富裕农民把土地逐渐集中;生产组织方式具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农副产品推向市场。
新的手工业经营方式的特点:手工工场由分散转向集中;从事手工工场生产经营的阶层多,如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等;适应市场的需求;生产组织形式具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生产效率高。
关于西欧庄园的小故事
关于西欧庄园的小故事
在西欧封建社会时期,庄园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它既是封建主剥削佃户的工具,也是佃户们生活的依托。
一、西欧庄园的背景介绍
西欧庄园起源于9世纪的法兰克王国,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庄园逐渐成为封建社会的基本单位。
庄园的土地大部分分配给佃户,他们需要向庄园主支付租金,并通过劳役或货币等形式履行封建义务。
二、庄园主与佃户的关系
庄园主与佃户之间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庄园主拥有土地和生产资料,佃户则需承担耕种土地的义务。
庄园主可以佃户为代价提高自己的财富,而佃户则在庄园主的统治下生活。
佃户通过履行封建义务,获得土地使用权,从而保证了庄园的稳定。
三、庄园生活的特点
庄园生活具有封闭、保守、等级森严的特点。
庄园内部的社会地位分为贵族、佃户和奴隶三个等级。
贵族享有崇高的地位和丰富的物质生活,佃户则在中层地位,生活相对稳定但受到封建剥削。
奴隶作为最低阶层,生活状况恶劣。
四、庄园制度的演变与衰落
随着历史的推移,庄园制度逐渐发生演变。
14世纪,英国的庄园制度达到顶峰,但随后受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冲击,逐渐走向衰落。
到了19世纪,庄园
制度在英国农村彻底消失。
五、典型庄园实例介绍
著名的莱斯特庄园便是西欧庄园的一个典型代表。
庄园主约翰爵士拥有大片土地,他将土地分租给佃户,佃户则需向他效忠并提供劳役。
庄园内有教堂、学校、法庭等设施,形成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小社会。
总之,西欧庄园制度是封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了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关于西欧庄园的小故事
关于西欧庄园的小故事在西欧历史中,庄园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它影响了整个中世纪时期的西欧社会。
下面这个小故事,就将带领我们一起走进这个充满神秘色彩的西欧庄园。
庄园,又称庄园制,起源于公元9世纪的法国,随后逐渐传播到欧洲其他地区。
它是一种封建制度下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庄园主拥有大片土地,而佃户则通过劳作来换取土地的使用权。
在这种关系中,庄园主与佃户之间的权力与义务是相互制约的。
在庄园中,佃户们过着相对稳定的生活。
他们需要遵循庄园的规定,参与农业劳动,并向庄园主交纳租金。
与此同时,庄园主也有义务保障佃户的生活,如提供住所、耕地等。
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构成了庄园社会的基本架构。
在这个小故事中,有一位名叫约翰的庄园主。
他管理着自己的庄园,与佃户们和睦相处。
一天,约翰决定举办一场庄园聚会,邀请佃户们共襄盛举。
在这个聚会上,佃户们欢声笑语,相互交流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庄园的氛围显得格外融洽。
然而,在庄园生活中,并非一切都如此美好。
有时,佃户们会因为劳累过度而抱怨不已。
而庄园主也不得不面对种种困扰,如土地的荒芜、佃户的逃亡等。
这些状况使得庄园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愈发紧张。
随着历史的发展,庄园制度逐渐走向衰落。
工业革命的兴起使得庄园的生产方式显得愈发落后,无法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
同时,国家政策的变革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使得庄园制度逐渐失去了存在的依据。
最终,西欧庄园制度在19世纪末画上了句号。
尽管西欧庄园制度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它对西欧社会的影响仍然可见。
庄园制度的变迁,不仅改变了西欧的农业生产方式,还对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九年级历史西欧庄园知识点
九年级历史西欧庄园知识点西欧庄园西欧庄园是中世纪封建社会中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通常由庄主和农奴组成。
庄园制度在欧洲历史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农业、经济和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介绍西欧庄园的起源、组成和功能,帮助读者对九年级历史中的相关知识点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庄园的起源西欧庄园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晚期。
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土地私有制开始变得模糊,贵族大地主逐渐垄断了土地资源。
他们通过与自由农民或农奴达成土地使用合同,使自己成为庄园的所有者。
这种庄园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展壮大,并在中世纪封建社会中成为主要的经济形式之一。
二、庄园的组成西欧庄园通常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庄主的领地、农民的土地和依附于庄园的农奴。
庄主的领地是庄园中最重要的部分,他拥有最多的土地和资源,并从中收取农民的租金和劳动。
农民的土地是分配给自由农民或佃农的,他们需要向庄主交纳一定的租金和劳动,从而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农奴是庄主的财产,他们没有土地所有权,被视为庄园的一部分,需要为庄主提供劳动和服从。
三、庄园的功能西欧庄园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庄园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的主要经济单位,提供了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生产。
庄主通过收取农民的租金和劳动来获取经济利益,进一步加强了自己的财富和地位。
其次,庄园也是社会组织的基础,庄主在庄园中行使着政治和司法权力,管理和控制农民和农奴。
庄园还提供了农民之间的相互援助和社会服务,促进了庄园内部的稳定和发展。
四、庄园的局限性和变革虽然西欧庄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的繁荣和封建社会的稳定,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局限性。
首先,庄主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引发了经济和社会的不平等,加剧了阶级矛盾。
农民和农奴的负担逐渐加重,导致了农民起义和冲突的发生。
其次,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兴起,庄园制度逐渐受到了冲击。
农民逐渐离开庄园,进入城市从事手工艺和商业,城市中的自由职业者和商人的崛起进一步削弱了庄园的地位和影响力。
人教版部编历史九年级上册《第8课 西欧庄园》说课稿
人教版部编历史九年级上册《第8课西欧庄园》说课稿一. 教材分析人教版部编历史九年级上册《第8课西欧庄园》以庄园制度为主题,通过讲述庄园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衰落,让学生了解中世纪欧洲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社会关系。
本课内容主要包括庄园的产生、庄园制度的特点、庄园生活中的封建等级关系以及庄园制度的衰落。
二. 学情分析九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历史知识基础,对于中世纪欧洲的历史背景有所了解。
但庄园制度作为中世纪欧洲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体内容和特点还需要进一步引导和讲解。
此外,学生对于封建等级制度可能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需要通过本课的学习进行澄清。
三. 说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了解庄园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衰落,掌握庄园制度的特点和封建等级关系。
2.过程与方法:通过自主学习、合作讨论等方式,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认识庄园制度在中世纪欧洲社会中的重要性,理解封建等级制度对社会的影响,培养学生的唯物史观。
四. 说教学重难点1.重点:庄园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衰落,庄园制度的特点。
2.难点:封建等级关系的理解,庄园制度对社会的影响。
五. 说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采用自主学习、合作讨论、教师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2.教学手段:利用多媒体课件、图片、地图等辅助教学,增强学生的直观感受。
六. 说教学过程1.导入:通过展示中世纪欧洲的插图,引导学生回顾已学过的历史知识,为新课的学习营造氛围。
2.讲解:分别讲解庄园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衰落,重点阐述庄园制度的特点和封建等级关系。
3.讨论:学生就庄园制度对社会的影响进行合作讨论,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
4.总结:对庄园制度进行总结,强调其在中世纪欧洲社会中的重要性。
5.拓展:引导学生思考庄园制度的衰落原因,预测其发展趋势。
七. 说板书设计板书设计如下:1.产生:背景、原因2.发展:特点、封建等级关系3.衰落:原因、影响八. 说教学评价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参与、作业完成等情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九年级西欧庄园知识点
九年级西欧庄园知识点西欧庄园是指位于英国和法国等西欧地区的大型农业领地,起源于中世纪的封建社会。
庄园主是封建领主,他们拥有广袤的土地和众多农奴或佃农,以及数量可观的农田、牧场和森林等资源。
在庄园中,庄主享有绝对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决定着社会的运行和农民的生活。
一、庄园的结构和组成西欧庄园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 领地:庄主拥有的土地被划分为领地,包括农田、林地和牧场等。
农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林地提供木材和狩猎资源,牧场用于放牧畜牛和羊等家畜。
2. 佃农或农奴:庄主将一部分土地租给农民或农奴,他们必须向庄主支付租金或劳动来换取土地的使用权。
农民或农奴在庄主的统治下,从事耕种、养殖和其他与农业相关的工作。
3. 领地管理机构:庄园由庄主或其代理人负责管理,设有各种不同的管理机构,如庄园主楼、仓库、工坊、教堂等。
这些机构为庄园提供管理、储存和生产等功能。
二、庄园主和农民的关系庄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是西欧庄园的核心。
庄主在庄园内享有绝对的权力和特权,可以任意支配农民的土地和劳动力。
农民则必须服从庄主的指挥和要求,缴纳租金或向庄主提供劳动。
庄主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通常会通过制定各种规定和法律来限制农民的权益和自由。
三、庄园经济的运作西欧庄园以农业为主导,通过耕种和养殖等方式获取粮食、木材和动物产品等农产品。
庄主通过收取农民的租金或劳动来获得经济收益,大部分的农产品由农民种植并上缴给庄主。
庄园内还有一些手工业和家庭工业,如纺织和陶瓷等,以满足庄园内部和外部的需求。
四、庄园生活与文化庄园主是庄园内的统治者,他们享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和高贵的地位,常常参与政治和军事事务,并与其他庄园主交往。
农民则生活在较为贫困的环境中,过着艰苦的生活。
庄园内常设有教堂和宗教机构,宗教在庄园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庄园内的农民经常参加宗教仪式和节日活动。
五、庄园制度的变革随着中世纪后期封建制度的瓦解和城市经济的兴起,西欧庄园制度逐渐衰落。
庄园制度的兴起和衰落
庄园制度的兴起和衰落西欧的封建庄园是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基础。
它是大地主(封建领主)向农民(农奴)进行剥削的一种组织,也是封建政治体系中的基层组织,有时将它表现为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
道格拉斯的《庄园制度的兴起和衰落——一个理论模型》应用契约的经济理论创建了一个庄园制度的模型,并对该制度的兴起和衰落给予解释。
首先解释一下西欧的农奴制。
西欧的农奴制实质上是以劳务换取保护和正义这类公共物品的契约制。
契约制能有效避免庄园主对契约条款作任意改变,从而使农奴也受到一般意义上的保护。
显然这有别于东欧的非自愿奴役形式,即地主在这篇文章中明确提出了文章的主要内容:(1)描述庄园制的特征,将它们与16世纪的条件进行对比并详细说明模型的初始条件;(2)概要地描述我们的理论基础;(3)结合初始条件,将这一理论用来具体说明一个古典庄园制度的模型;(4)确认引起制度变化的参数变量并分析对结果有影响的中间形态的制度安排,这中间形态的积累最终导致了庄园制度的衰退;(5)显示这种个、反应如何引起一系列产权和个人权利的基本变化,事实上,这建了一个新的社会和经济组织制度,它与古典封建庄园的形态有很大区别,且优于古典封建庄园。
道格拉斯认为理西欧庄园制的三个条件是:(1)西欧的许多地方仍然没有人居住:可耕种的土地极多。
(2)人口稀少,分布在小村庄里,但仍呈现增长趋势。
(3)几个世纪的战争和入侵已经使沿袭于罗马帝国的中央政治权威受到破坏和削弱。
大部分地区处于混乱状态,以残存的军队威力和对军备的占有将统治阶层与劳动者隔绝开来。
从这三个条件可以推导出下列初始条件:法律秩序只存在有人定居的地区,货物相对于劳动力有更少的流动性——即有较高的交易费用,因此,这时没有发达的商业贸易。
土地极多,但只有当它们和劳动力,与保护和公正结合起来,才会有价值。
因为骑士和城堡具有不可分性,保护的提供服从于经济理论U型成本曲线。
农业的契约有三种类型:固定租金契约、固定工资契约和分成契约。
西欧庄园的主要剥削形式制度
西欧庄园的主要剥削形式制度中世纪西欧封建领主在其领地上剥削依附农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基层结构。
庄园在西欧各国出现的时间及组织形式有所不同,如意大利是由罗马的大地产蜕变而来;今法国、德国境内的大多是9世纪法兰克王国分裂后,农民请求领主庇护而逐渐形成;英国则是在9~11世纪封建化过程中陆续出现的。
庄园分为:①同所在乡村一致,由领主领地及农民份地组成的典型庄园;②分布较为分散,不限一村一地,仅有领地或份地的非典型庄园。
庄园由领主控制、管理和从事经济剥削,在地理位置上与村庄重合,但不是绝对的等同。
一个庄园有时可以包括两个以上村庄,一个大的村庄有时也可划分两个以上的庄园。
农业生产活动如耕作及收割等都以村庄组织为基础,而农民的赋税、封建义务以及法律和政治上的从属关系,则由庄园来确定。
卢瓦河以北的法国和英格兰的中部及西部以典型庄园为主;德国西部和意大利的非典型庄园居多。
在典型的庄园中,领主的宅邸建在适中地点,教堂、磨坊、仓库等建筑与之毗邻,四周则围绕着依附农民或农奴的房舍,稍远的地方是菜圃及耕地,最外围是荒地、林地等。
这种位于整个庄园中心部分的村庄称为“中心村”(nucleated village)。
典型庄园的土地一般划分为三个部分:①领主保有地。
包括领主专用的一切土地,一般呈条形,散在各耕区;②。
包括划成条形与领主保有地相交错的和依附农民的宅地及宅旁的菜地、果园等;③公地。
包括耕地周围的草地、沼泽、荒地和森林等,所有权属于领主,但允许共同使用。
庄园中的依附农民,根据在法律上的地位,初期分为隶农、奴隶和半自由民三类。
9世纪后,三者差别日益缩小,最后融合为一个农奴阶级,但其内部仍有依身份及地位不同而略有差异的阶层。
庄园内的劳动者还有雇工及奴仆等。
庄园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一切生产都是为了供应领主及满足生产者消费,它和外部的交换是偶然的,出售部分剩余产品,购进少量手工业品及铁、盐等少数生活必需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庄园制度的兴起和衰落西欧的封建庄园是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基础。
它是大地主(封建领主)向农民(农奴)进行剥削的一种组织,也是封建政治体系中的基层组织,有时将它表现为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
道格拉斯的《庄园制度的兴起和衰落——一个理论模型》应用契约的经济理论创建了一个庄园制度的模型,并对该制度的兴起和衰落给予解释。
首先解释一下西欧的农奴制。
西欧的农奴制实质上是以劳务换取保护和正义这类公共物品的契约制。
契约制能有效避免庄园主对契约条款作任意改变,从而使农奴也受到一般意义上的保护。
显然这有别于东欧的非自愿奴役形式,即地主在这篇文章中明确提出了文章的主要内容:(1)描述庄园制的特征,将它们与16世纪的条件进行对比并详细说明模型的初始条件;(2)概要地描述我们的理论基础;(3)结合初始条件,将这一理论用来具体说明一个古典庄园制度的模型;(4)确认引起制度变化的参数变量并分析对结果有影响的中间形态的制度安排,这中间形态的积累最终导致了庄园制度的衰退;(5)显示这种个、反应如何引起一系列产权和个人权利的基本变化,事实上,这建了一个新的社会和经济组织制度,它与古典封建庄园的形态有很大区别,且优于古典封建庄园。
道格拉斯认为理西欧庄园制的三个条件是:(1)西欧的许多地方仍然没有人居住:可耕种的土地极多。
(2)人口稀少,分布在小村庄里,但仍呈现增长趋势。
(3)几个世纪的战争和入侵已经使沿袭于罗马帝国的中央政治权威受到破坏和削弱。
大部分地区处于混乱状态,以残存的军队威力和对军备的占有将统治阶层与劳动者隔绝开来。
从这三个条件可以推导出下列初始条件:法律秩序只存在有人定居的地区,货物相对于劳动力有更少的流动性——即有较高的交易费用,因此,这时没有发达的商业贸易。
土地极多,但只有当它们和劳动力,与保护和公正结合起来,才会有价值。
因为骑士和城堡具有不可分性,保护的提供服从于经济理论U型成本曲线。
农业的契约有三种类型:固定租金契约、固定工资契约和分成契约。
其中分成契约的形式上产出的分成,或者谷物分成。
历史上分成契约的另一种形式——投入分成——在庄园制中山很重要的。
道格拉斯论点在道格拉斯的理论模型中存在两个层次的制度安排:基础性制度和次级制度。
他认为在任何时代,基础性制度安排都会构成有关市场或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的基本规则。
次级制度安排是符合基础性安排的协议的具体形式,他们发生变化以实现规模经济,交易费用的减少,或收入的再分配所带来的好处。
基础性制度指的可能是写入宪法,或包含于普通法中,或是一套习俗作法,它们为竞争和合作关系提供了内在稳定性(减少不确定性)。
而次级制度安排是在现存的一套基本决策规则和包含基本型制度安排的产权内发展起来的。
在庄园制度中,庄园习俗作为基础性制度被视为神圣的法规,在这种习俗内发展起来的契约安排即为次级的制度安排。
显然两种制度上有某种程度的重合,但改变基础性安排比该病啊次级安排的成本更高,这即是庄园习俗被视为神圣的原因所在。
契约安排的改变必须依赖于基础性制度的安排。
随着社会的发展,次级制度不断地改进变化,而基础性制度难以撼动,但是次级安排的累计变化最终会导致基础性制度的变革。
庄园制度的发展10世纪初,西欧地广人少,居民村落主要在庄园中,按传统法律和习俗生活。
庄园间相互影响几乎没有,经济生活自给自足。
有经济交换,但风险极高,人口移动优于货物运送,另外庄园之间相似的资源也阻碍了有组织的市场的产生。
缺乏有效的中央政治权威使得提供保护的义务变成当地的事务,庄园主的军事力量提供保护,因此庄园主成为解决争端的人选,实施当地法律和习俗。
由于地多人少,劳动力缺乏,使得劳力的价值较高,庄园主之间进行劳动力竞争,形成初步劳动力市场,导致了劳役形式的契约关系,分成安排。
商品市场的普遍缺乏和劳动力市场的初步形成条件下,投入(即劳役)分成是最低交易成本的契约安排。
庄园主之间对劳力的竞争抑制了他们讨价还价的能力,承认以惯例的价格取得劳动力的定价方式。
从10世纪起人口不断增多,土地不断扩展,新的庄园形成,当两个庄园的边界重合时,土地的扩张空间消失,而人口仍在增长,报酬递减出现了,劳动力要求调整主仆契约。
老区域和新开发的区域存在气候和资源的不同,贸易得以产生。
市场的发展和货币的使用降低交易费用,拓宽了市场。
庄园有了新的收入:对货物征收税费。
交易集中地逐渐发展为城市,而对交易市场的发展和维持创造或巩固了政府对扩展地区的管辖权。
法律和秩序的扩展,以及贸易潜在利益的增加都导致交易成本降低和市场的扩展,市场变得越来越有效了。
商品市场发展和扩张改变了基本经济条件,传统的劳动分成安排在交易费用方面不再具有相对优势。
市场经济的普及产生了一种改变庄园基本规则的动力,契约方式转变,劳役税形式投入分成最终消失。
不断扩大的人口也迫使契约的改变来适应相对于土地而不断变化的劳动力价值。
人口增长导致土地资源稀缺,土地价格上涨,庄园内要求调整不同要素比例关系的压力与现行习俗发生冲突,契约安排改变。
12世纪,契约关系由劳役税转向固定租金和固定货币收益,每年的劳役税改为固定支付,庄园主将部分土地出租,习惯价格渐渐作为习俗被固定下来,反过来要修改它也是很困难的。
庄园主收入来自两方面:提供公共物品所获得的报酬及使用他的土地所获得的报酬(地租形式)。
在没有通货膨胀情况下,庄园主更愿意选择货币作为收益。
人口增长,劳动力价值降低,固定货币收益能使庄园主有效取得农民的土地价值上升的部分好处。
同时习俗的土地固定租金也不再反应土地不断上涨的真实价格,费用的这支应运而生,进入付费是由对庄园主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新佃户来支付。
庄园朝着固定租金和将每年的劳役税改为固定支付的一般趋势在13世纪中断转向了,12世纪之前的劳役税再次流行。
这是因为13世纪发生了惊人的通货膨胀,而吸收新增人口的处女地已经没有了,全西欧的报酬递减大体上开始了。
通货膨胀使得土地租金和固定货币收益实际价值都在下降,庄园主收入下降。
而对于这来势凶猛的通货膨胀并没有什么足够的对冲措施。
频繁的对传统关系进行谈判成本极高,面对这些变化,庄园主越来越多在适宜时候收回那些出租的土地,并拒绝用向劳动力收取必要的税费换取直接为他们工作。
这两种行为并不超出庄园主的特权范围,不与习俗有所冲突,并且交易成本相对较低。
这是在新的经济条件下的有效调整。
庄园经济的衰退和死亡14世纪早期,西欧出现饥荒,接着是瘟疫,到后半个世纪,人口急剧减少,土地与劳动力的比率提高。
但贸易仍在继续,黑死病之后价格水平快速上升,在往后的15世纪缓慢下降,许多农民和庄园主的财产至少部分处于闲置状态。
这些变化的经济条件再次要求调整契约安排。
留住佃户的最有效的方法师降低租金减少奴化义务。
后一个目标逐渐形成终生租约。
终生租约是庄园主仅为了一代佃户就放弃习俗权利的方式而保持习俗权利的最后一搏。
但是由于瘟疫组织了人口增长,这些协议本身获得习俗的力量,佃户最终因为习惯的做法而获得继承权。
15世纪晚期和16世纪,这样的协议逐渐被视为在法律上等同于副本土地保有权。
16世纪将固定支付减少至纯粹名义支付,至此,劳动服务不可避免地被货币租金支付所取代,土地被佃户和(或)接受工资的劳工所耕种,这些劳动力自由地寻找他们的工作。
这样庄园经济就死亡了。
以上我们看到的是在市场规模、相关价格和价格水平方面的变化是如何导致契约安排的变化的。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说明了在英格兰条件下,这些变化导致了对土地产权的重新定义和将土地法从“主仆”法中分离出来的普通法体系的诞生。
文章主要讲述的是两种层次的制度安排,并以此来解释西欧庄园制的发展和衰落。
在文章中引起次级制度即契约安排的改变的各种因素追根究底是由于西欧人口的变化。
10世纪起人口不断增长引起一系列经济变化,而14世纪之后又是由于人口锐减,契约安排被迫改变,最终导致庄园制的消亡。
那么一开始庄园制是如何形成的呢?什么因素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公元5世纪前后,罗马帝国在频繁的奴隶起义和日耳曼人的侵入下走向崩溃,从此西欧的奴隶社会开始向封建社会过渡。
西欧的封建制度起源于体尔曼人建立的法兰克王国。
法兰克王国的第一个王朝——墨罗温王朝统治时代,长子继承权的制度还没有形成,因此国王死后,国土便在诸子之间进行分割,形成几个小国,由于土地是当时财富的主要形式,因此以争夺土地为目的的战争便不断在各个国家之间进行。
在这些争夺土地的战争中,国王们所依赖的主要是那些日耳曼贵族阶层,国王用土地来酬答他们的功勋或取得他们的支持,再加上他们不断用耕种方法兼并土地,使他们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多,因此,一个大土地所有者的贵族阶层在公元七世纪是出现了。
另一方面,各地农民由于连绵不断的战争的蹂躏,豪强的侵占和欺凌,兵役和其他役务的繁重以及饥饿、疫病耕作方法的原始和生产力低下等等,简直无法生存下去,被迫连人带土地投靠大地主门下,成为大地主的农奴,这也为封建大土地制的形成准备了条件。
随着大地主财富的增加,他们的政治权利也跟着增长,他们不但互相掠夺,甚至还可以和国王分庭抗礼。
8世纪中叶,法兰克大地主的代表人物,当时的宫相丕平,推翻墨罗温家族的统治,创建了加罗林王朝,开始实行以服军役为条件颁赐土地的封建采邑制。
制度行驶初期,很有些成效,第二代国王查理曼进一步扩大了疆土,然而他死后,帝国迅速四分五裂,内战不断进行,数十年帝国陷于烽烟战火之中,如此一来,自由土地更是所剩无几。
封建主还在查理大帝时,便以开始了“分封制”,即大地主应用采邑的方法,将土地分给拥护他的小贵族,自此逐渐形成后来的封建等级制度。
9世纪中叶,德、法两国在加罗林王朝风崩离析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国王们鼓励封建主筑城堡自卫,并下令一切人都“必须为自己找一个主人”。
不就又下令使长时间以来封建主拒绝将采邑交还国王的办法合法化,封建主的世袭领地制由此形成。
大封建主的土地是非常广袤的,就是小封建主的土地面积也非常大。
由于这些领地散布在不同的地区,为了便于管理以进行剥削,他们将自己的土地变成若干面积不等的庄园。
由此逐渐形成了庄园制。
在上文叙述中可以发现,在庄园制形成过程中战争与政治始终左右着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引起制度的变迁,所以这就是庄园制之前西欧制度改变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