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测量监测管理办法共14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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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二号线工程
施工测量、监测管理办法
南京地铁二号线工程
施工测量、监测管理办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 .................. - 2 -
3 地铁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 - 3 -
4 土建施工测量工作程序................................. - 4 -
5 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测量工作程序 .................. - 5 -
6 变形测量工作程序..................................... - 9 -
7 测量工作的分工及责任................................. - 9 -
8 附则.............................................. - 14 -
1总则
1.1 为使南京地铁二号线工程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全线准确贯通、主体结构、车站装修及设备安装空间位置准确,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单位在地铁工程施工测量中的合作关系,根据《南京地铁二号线工程施工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南京地铁二号线工程施工测量、监测管理办法》。所有参与南京地铁二号线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2 相关定义
测监中心——南京地铁二号线工程测量、监测中心。
测量监理工程师——各监理单位分管测量工作(不含变形测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测监理工程师——各监理单位分管变形测量工作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测量队——各标段施工承包单位的测量队。
1.3 为了确保地铁测量精度,施工、监理单位、测监中心设专人负
责测量工作,测量仪器设备的种类、精度和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进行检定。测量人员和设备在施工
期间保持相对稳定。
1.4 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测量方案设计,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
测监中心复审,最后经业主批准后实施;测量成果和资料均按地铁指挥部《建设用表》中统一的格式填写。
1.5 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监测方案设计,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
测监中心复审,最后经业主批准后实施;监测成果和资料均按《南京地铁二号线安全监测设计大纲》中统一的格式填写。
1.6 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该管理办法外,在技术方面还须遵守如下
规范、规定及相关设计文件: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 50308 - 1999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城市测量规范》 CJJ 8-99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99-2003
《南京地铁二号线工程建设用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其他各专业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1.7承包商、测量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复核施工图设计中的坐标、高程及几何尺寸。测监中心负责全线图纸的复核,负责相邻标段图纸坐标、高程及几何尺寸衔接的复核。
1.8在进行施工测量时,必须遵守先复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在确保所采用的控制点准确无误后(平面控制点不少于3个,高程控制点不少于2个),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测量工作,并把复测结果记录在测量手簿中。
1.9 土建施工承包商所有的测量工作必须按4.1或4.2条,经测监中心或测量监理工程师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0 各单位必须认真保管好所在区域内的控制点,谁损坏,谁负责,由此引起的测量费用由损坏单位支付。
2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
2.1 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建成后的地铁平面、纵断面线形符合设计要求,隧道结构、建筑群体位置准确,最终保证建成后的地铁工程是一条高质量、高标准的精品地铁线路。
2.2 基本质量指标
2.2.1贯通中误差:横向贯通中误差不超过±50mm;高程贯通中误差不超过±25mm。
2.2.2隧道衬砌及车站建筑物不侵入建筑限界。
2.2.3设备、管线等安装、装饰装修等均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2.2.4工程竣工实体必须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地铁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
地铁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可分为施工控制测量、施工细部放样测量、竣工测量和变形测量等测量工作。
3.1 施工控制测量
3.1.1 地面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施工期间地面首级、二级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应完整、准确、可靠,并能方便施工及进一步加密地面控制点;每个井(洞)口或车站附近布设不少于三个平面控制点并作为向隧道内传递坐标和方位的联系测量依据,每个井(洞)口或车站附近布设不少于二个高程控制点并作为向隧道内传递高程的依据。
3.1.2 联系测量:明挖工程投点、定向,暗挖工程竖井投点、定向,向地下传递高程。定向测量的方法有:铅垂仪、陀螺经纬仪联合定向;联系三角形定向;导线定向测量;钻孔投点定向。传递高程测量的方法有:钢尺法;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全站仪垂直测距。定向和传递高程测量在隧道掘进50m、100∽150m时和距贯通面150∽200m时分别进行一次,取三次测量成果的加权平均值指导隧道贯通。地下定向边不少于2条,地下近井高程点不少于2个,并加强对定向边间和高程点间的检核。
3.1.3 地下控制测量
(1)施工控制导线测量:施工控制导线是施工导线的依据,因此必须确保施工控制导线的精度。施工控制导线在直线隧道掘进200m,曲线隧道掘进到直缓点时,必须组成施工控制导线。施工控制导线的平均边长在直线段为150m(在曲线段尽可能长并不少于60m),最远点点位横向中误差不超过±25mm。当区间长度超过1000m时,在其1/2处通过钻孔投测坐标点或加测陀螺方位角。当具备条件时,将施工控制导线布设成附合导线(网)。
(2)地下控制水准测量:地下控制水准测量与竖井联系测量同步进行。
(3)当贯通时,应进行贯通测量,严密平差地下平面、高程施工控制网。
3.1.4 高架线路施工控制测量:高架线路施工平面控制网应布设成起讫于地面平面控制网的附合导线(网);高架线路施工高程控制网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其路线闭合差不超过±8L mm。
3.2 施工导线测量和施工水准测量